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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燃气安全事故思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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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事故思想总结(精选3篇)

燃气安全事故思想总结 篇1

  管道燃气设备设施较多,地下隐蔽工程量大,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安全因素都可能给整个供气系统和用户带来损害。因此,管道燃气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①设备、设施破损老化导致燃气泄漏。埋地管道由于使用期较长,无法经常挖出进行检测,当受到腐蚀及外力作用出现破裂损坏时,不能及时察觉,极易造成大量燃气泄漏。有些地下管道附属设施如阀门、法兰等的连接出现问题也会导致燃气泄漏。

  ②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失效导致燃气泄漏。包括安全阀、防爆阀、防爆片、泄压阀、报警系统等失效,危险区域防爆电器不防爆,静电接地不可靠,防雷装置失效等。来源:考试 大

  ③供气企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缺乏抢险专业技术和专业装备。各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有死角,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不具体,没有按要求进行桌面演练和实际演习,缺乏应对事故的能力。

  ④企业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操作。

  ⑤用户违章操作,疏于监护。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对户内燃气设施缺乏监护,燃气设施出现异常时没能及时向供气企业报修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致使燃气泄漏。在使用燃气过程中操作不正确,不遵循“火等气”的点火原则或疏忽大意导致烧煮物将火熄灭,使燃气外泄。如:20xx年6月,某小区某住户在安装灶具时,胶管与灶具连接不牢固,3天后胶管意外脱落而用户未能及时察觉,在开阀用气时引起燃气泄漏。20xx年12月,某小区居民用户分别发生天然气泄漏,原因是用户使用完天然气后忘记关闭灶前阀,造成天然气泄漏。由于适逢冬季,室内通风不良,天然气在室内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明火引发爆炸事故,导致1人重伤,3人轻伤,约230户居民住宅受损。20xx年11月,某小区住户忘记关闭灶前阀致使天然气大量泄漏,用户发觉后开窗放散时服装产生静电火花引发爆炸,小区内86户居民受损。

  ⑥个人或单位对燃气供气系统的破坏。

  近期,接连-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楚雄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6?”人身触电事故,昭通供电局“6?4”恶性误操作事故,楚雄州电力工业公司“6?9”人身触电事故,曲靖供电局110kv富源变电站“6?4”人身触电事故。针对这几起事故,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曲靖供电局要求在全局员工中开展了“把好安全关,守住生命线”为主题的安全大讨论活动。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我们公司每天都在说安全问题,“安全“这两个字也深深的烙印在了我们每个员工的心里,以下是我个人看”反三违”记录宣传片心得体会。

  强化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开展的“反三违”活动,意义重大。在和“反三违”行为作斗争的过程中。“三违”顾名思义就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它一直都是每个公司一直努力根除的目标,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轻者个人痛苦,企业损失;重者将付出生命的代价和家庭的破碎。还会给国家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一定要与“三违”做不懈的斗争。违章是发生事故的起因,事故是违章导致的后果。为了保证公司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就要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而事故发生的关键就是杜绝违章;首先要从自身的心理开始,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不能心存侥幸心理,从众心理,逆反心理。要不嫌麻烦,不要用冒险蛮干的行为来表现自己。这些都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来冒险的。其次做好反“三违”的基础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用生动的事故录像片和典型的事故事例来对全员进行教育。以此来让全员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靠近伤害就是断送生命。最后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区域,部位,和重要环节做好安全管理的预防,控制工作。监督每人不做违反“三违”的事情。这是对工作,对集体或是公司极其负责的表现。

  特种作业人员身处关键岗位或者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发生事故后往往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特种作业人员出现“三违”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也非常大。 青年职工大部分是新工人,一般来说安全意识较差、技术素质较低、好奇心强,在工作中容易出现冒险蛮干、麻痹大意、思想开小差等违章违纪现象。

  对上述三种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根据他们各自的特点,开展内容、重点、形式各异的教育和培训活动,由重点到一般,由点到面,通过内容、形式丰富多样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使其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从而达到杜绝“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我们一定要珍惜,把他放在首位。在进行安全和技术的培训中,提高安全意识和规范安全行为。在安全生产的同时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总之,在反“三违”活动中还有很多深入细致的工作要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丰富和完善反“三违”活动的落实工作。

燃气安全事故思想总结 篇2

  对煤矿事故的预防,我们要加强现场管理,落实一项措施,胜过十句口号。现场管理工作一向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软肋,推行安全职责监控和安全信息监控,对各个岗点、地点的不安全隐患实行动态循环控制,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严格落实值班跟班职责制,对于发生事故采取措施不及时,延误时机或因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影响安全工作的有关人员,坚决严肃查处。严格查处现嘲三违”人员,每次事故的发生都存在不一样程度的“三违”,“三违”人员要狠抓、要严处。要狠抓现场施工措施落实情景,根据措施要求,班前会要求查处违规人员,对于现场班组长、安全负责人未把好安全关,给予严肃处理。

  另外还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超前预防本事。做到对不安全因素“发现得快、控制得注排查得早、解决得好”。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定期地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对重大隐患危险源的整改监控,把事故发生后的职责追究提前到对隐患职责的追究,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者,追究职责。对于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适当给予奖励。

  总的来说,加强安全管理,最最紧要的工作就是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以及现场的管理工作,个人的安全不能保证,何谈他人安全,设备安全,现场的安全管理松懈了,安全问题就会随之出现,为了好好工作,为了好好生活,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紧抓不松。

  (1)新工培训。煤矿企业要有计划的定岗定员,对于定岗定员新招的工人,煤矿企业要定培训计划,组织三大科室专业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者录用,安排区队做好以老带新工作;经过培训,新工对该矿井井上下有一个全方位认识,并熟悉入井须知和本岗位工作职责,对煤矿三大规程有细致了解,经过在工作中的以老带新,井下的实际操作,进一步对煤矿三大规程有更加深入的体会和学习,为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开好班前会。作为煤矿生产企业每一天都有职工上下班,开好班前会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议程,经过开班前会每个区队总结上一个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以及落实上一班工作中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景,对一些新工作操作技术进行学习,主持人要认真观察每个工人的思想情绪和神态,如有异常作好思想工作。

  (3)安全学习。矿委和区队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学习,学习上级部门的文件和有关政策,让工人了解当前煤矿形式的严峻性,并根据政策监督煤矿企业;组织学习三大规程,使工人不断的加深了解,同时开展抓“三违”的活动高潮,推动我矿构成一个你追我赶的良好的安全学习氛围。

燃气安全事故思想总结 篇3

  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职责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职责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职责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职责承担

  根据过错职责归责原则,决定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职责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三、我们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证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思考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透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职责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职责,细化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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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