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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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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合同(精选31篇)

关系合同 篇1

  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是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时常处于分离状态。为此,有必要从法律上进行识别,以利于对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权利的救济。

  基于劳动关系建立的实践性考量,《劳动合同法》第10条将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预设为三种可能情况:其一,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同时发生。其二,劳动关系已建立,但劳动合同并没有订立。其三,劳动合同已订立,但劳动关系并没有建立。为此,正确识别《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才能有助于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及其适用。

  一、“理想模式”与“现实模式”的一般法律识别

  从通常意义上讲,上述第一种情况可谓“理想模式”,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用工”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为此,上述第二、第三种情况可谓“现实模式”,即先建立劳动关系(指用工发生)后订立劳动合同(指书面形式),或者先订立劳动合同(指书面形式)后建立劳动关系(指书面合同)。

  对于上述第二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为固定劳动合同之证据功效,《劳动合同法》又为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设置了严厉的法律责任。其中第82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看,上述条文可促使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劳动者权益救济看,上述条文明确为劳动者指明了法律救济的路径;从行政执法效率看,上述条文为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另外,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对于先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无论从法律责任讲还是从稳定劳动关系讲,立法者都是着眼于追求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共存的效果。因为,这不仅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客观要求,而且符合劳动合同订立的实际需要。

  对于上述第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谓先订立劳动合同(指书面形式)后建立劳动关系(指书面合同)之情形。无论是立法者还是法律适用者,乃至一般理性之人,从语意上解释或者理解此条款是容易的,即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订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订立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为判断根据,劳动关系建立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劳动”为判断根据。对此等情况识别有两种途径:其一,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这种情形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常态,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现各自利益的法律手段。其二,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这种情形并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常态,也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二、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的特殊法律识别

  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情形。《劳动合同法》并未就权利救济及其法律责任作进一步明确规定,此种情形将直接影响法律的适用。

  (一)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情形

  基于客观原因,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情形有:其一,就劳动者而言。例如,劳动者病故或者需要住院治疗(包括劳动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要求的劳动行为能力),或者劳动者因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如劳动者需要照顾家庭、需要在国内学习或者出国深造,等等。其二,就用人单位而言。例如,用人单位因市场经营变化,在原有员工已满足的情况下招用新劳动者实属不必要。又如,用人单位因违法经营已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用人单位已依法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等等。一般来讲,上述情形可称为“履行劳动合同客观不能”,且非由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过错所致。一般来说,基于客观原因阻却劳动用工发生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主观原因,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情形有:其一,就劳动者而言。例如,劳动者因其他单位给予的条件优越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说劳动者以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业已订立的劳动合同。其二,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已招用了其他劳动者,或者说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业已订立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讲,上述情形可称为“履行劳动合同主观不能”,且是由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过错所致。一般来说,基于主观原因阻却劳动用工发生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从条文本身解释或者理解,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为判断根据。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即实质要件)的基础上,已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形式要件),劳动合同就生效。需要说明的是,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则属于法律评价,即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有效。一般来讲,合同生效的法律意义是,合同经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订立后,即使劳动用工未发生,该劳动合同已不是一个处于“事实状态”的劳动合同,而是一个处于“法律状态”的劳动合同。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应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解决。

  (三)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解除或者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39条、40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是以劳动合同处于“实际履行状态”为发生根据。也就是说,劳动者已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在用人单位正在从事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合同解除。由此可见,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只能适用协商解除,不可能适用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可适用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的解除。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是针对已生效且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或者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另外,法定解除仅适用于履行过程中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从时间角度看,劳动合同的终止可分为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过程中的终止和履行期满的终止三种状态。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的劳动合同,应属于尚未履行的终止。

  (四)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实际发生的几种特殊情形

  正如前文所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的特殊情形,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及其法律责任应如何处理,是一个十分棘手而又现实的问题。本文就此问题作一讨论。

  第一,劳动者初次上班或者因工外出受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属于此种假设的情形有:其一,劳动者第一次上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事故。其二,劳动者受用人单位临时指派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受到的伤害事故。

  就第一种情形而言,是否认定为工伤应以《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第15条第(二)项规定为根据,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职工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者,但可定性为“准劳动者”,以此求得成文法律的根据。至于其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酗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则依《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第一次上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不是机动车所致,而是由于他人的不法侵害,那么,他的请求权根据就不是《工伤保险条例》,而是《民法通则》或者《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就第二种情形而言,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履行劳动合同期限尚未成就,但劳动者因受用人单位指派临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受到的伤害事故,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则应依不同情形而定:其一,如果劳动者连续不间断地执行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应视为劳动用工提前发生,在此情形下发生的伤害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二,如果劳动者受用人单位指派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是基于委托代理产生,那么,由此发生的他人侵权行为,应依《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请求的,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适当补偿,也符合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2条的规定。

  第二,劳动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实质上讲就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开始实际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关系未实际发生前,劳动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劳动合同,这在合同法理论上被称为“预期违约”。其基本含义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由于这种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导致合同目的落空,并给对方造成损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上述问题的法律规制主要有如下规范性法律文件:

  其一,《劳动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法中的“依法”是指《民法通则》等。

  其三,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其四,《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上述事实虽然为劳动法所规定,但从内容上看显然属于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容,体现了劳动法规范的私法特性。

  应该说,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关系尚未建立之情形。不论是权利救济还是法律责任承担都应以民事法律规范为根据。其中,一方当事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给对方造成损害,应是识别法律责任的关键。另外,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关系尚未建立,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劳动合同之情形,仍应依上述劳动法规范为识别依据。

  总之,立法技术本身决定了法律条文的设计采“归纳”方法,同时,司法性格决定了法律条文的适用采“演绎”方法。所以,对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的识别,应立足于上述两个层面上的分析。

关系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

  户籍地:居住地:

  联系电话:

  第一条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订立的《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但由于,主动提出,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须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年月日订立的《劳动合同书》,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此解除,劳动权利义务即时终止。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及各项补助(补贴)等共计人民币元(¥元),具体费用明细见附件二。

  第四条对于前述约定的费用,乙方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之日起三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如乙方尚拖欠甲方债务的,在支付时一并抵消。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离职的相关证明;十五日内,甲方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转存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签订并履行完毕后,双方劳动债权全部结清,双方此后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纠纷。

  第七条甲乙双方均不能就任何劳动争议问题向对方主张权利,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或诉讼,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损失。如果系乙方违约的,还应当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前述全部费用。另,劳动关系解除后,任何一方均不能做出有损对方声誉、利益的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一份交由人社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甲乙双方就本劳动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争议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2.前述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的`方式通知对方,确保对方知悉。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对本合同项下条款文义有充分理解和把握,知悉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及违约后将承担的责任,且不存在重大误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费用明细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关系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_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2、因为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民法典》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3、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

  4、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该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已结清。乙方不再因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5、乙方应该在本合同签字后七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清算完毕,乙方应该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合同》、《竞业禁止合同》的,仍应该遵守原合同的约定;

  7、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明。乙方应该于劳动合同解除后5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8、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4

  劳动关系合同解除最新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终止合同协议书的责任承担

  1.1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劳动合同》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除另一方同意给予一方总计人民币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一方同意,该等钱款为另一方需要向一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另一方没有对一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二.合同终止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使______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予以终止,不再履行,且因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互不追究。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关系合同 篇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慎受伤,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用等已由甲方全部付清。

  甲方再向乙方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误工、护理等各项费用和损失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此款在本协议订立后3日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___开户行:卡号: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要求,自愿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双方全部争议就此了结,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全面切实履行所有约定项目与内容。

  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

  乙方(手印)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劳动者):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户籍地址:编码:通讯地址:编码: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方)因 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 (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 元(大写: 人民币。)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____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__年。

  第三条 社保、公积金缴交至________年____月止。

  第四条 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条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第六条 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年____月____日

关系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现就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宜确认如下:_______________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保证自离职之日起,不得再以甲方及/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并将任何可以表明乙方曾经为甲方员工的文件、资料、证明全部交还甲方。

  2、乙方确认,甲方已经足额、按时向其支付工资、奖金、经济补偿金及各项保险福利,且乙方均已收到并对该金额无任何异议。

  3、乙方应在离职一个月内将其个人档案及保险关系从甲方转出。自离职日起,甲方停止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截止到离职日,双方未结清的全部财物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税前离职工资¥ 元,以银行转账方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

  双方应在约定的日期之前结清及/或归还上述财物。除上述财物外,双方不存在任何其他的.财物纠纷。至此,双方对劳动关系的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

  5、乙方保证不对甲方及/或甲方关联公司提出任何劳动相关仲裁、诉讼或举报。

  6、乙方确认,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后,乙方在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乙方仍需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及本确认书第一条保证义务,直到甲方书面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承担离职前12个月工资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

  7、本确认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之间有关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

  二、 乙方应在上述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单位交接工作完毕,结清全部财务手续,交还全部公司物品。

  三、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前述款项清偿了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关系履行及解除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带薪假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其它任何款项,是为最终、全面的补偿。支付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及未了结事项。

  四、 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

  五、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出、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乙方未按时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领取离职证明或未按时办理其他与离职有关的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并已对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有充分预见,无论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请求。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系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三条劳动报酬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日,工资金额为_____元,其中包含在内的社会保险费_____元,由乙方自愿自己到相应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第四条请假制度

  1、乙方请假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适应工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给付乙方合理报酬的,乙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4、乙方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3、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4、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5、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因个人原因操作不当造成本店的损失及不按本店的规章制度执行造成人员伤亡由肇事者负全责。

  第七条保密协议

  1、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后,如提供保密信息方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接受方应按要求将保密信息的任何本合同涉及的业务文件、资料、客户资料交还提供方,或予以销毁,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关系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年_月日_签订为期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年_月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元。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年_月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关系合同 篇11

  兹有_______________与我单位签订______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关系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手机)

  人员类别:_________________,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_________________,企业内部退养人员_________________,停薪留职人员_________________,退休人员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鉴于乙方为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个月,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终止。终止后如需继续劳务聘用关系,须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1、乙方的工作岗位将根据甲方和聘用方的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现进行确定,如有调整或调动,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乙方应履行甲方和聘用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甲方派遣乙方到(以下简称“聘用方”)担任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因聘用方生产经营需要加班、轮班、换班的,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聘用方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内容: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由甲方依聘用费一定比例按月支付给乙方,具体以甲方的支付凭证为准;由聘用方直接按月支付给乙方,具体以聘用方的支付凭证为准。

  第七条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或聘用方有权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本合同自然期满的;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甲方或聘用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在不予服从的同时也没能与甲方或聘用方达成和解或妥协的;乙方提供的劳务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要求或标准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或聘用方利益造成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含)以上的经济损害的;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15天的;乙方的个人信息属性发生变化,已不属于特殊劳动关系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仅需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及聘用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因迟延移交或移交不能给甲方或聘用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根据甲方和聘用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由聘用方另行安排除社会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保障计划,用于乙方的特殊保障和慰问补偿。由聘用方参加甲方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用于乙方的综合福利保障;由聘用方为乙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和聘用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由聘用方为乙方购买一份健康保险,用于乙方在聘用方工作期间罹患疾病的3慰问和补偿;由聘用方为乙方投保雇主责任险,保险受益人为乙方的法定受益人。暂不实施额外的福利保障计划,待聘用方条件成熟后再行实施。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

  第十三条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和聘用方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聘用须知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本合同条款同等。

  2、乙方不及时将个人信息属性变动通知甲方的,视作本合同终止,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聘用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属意见(要求乙方之配偶或成年子女填写)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关系合同 篇13

  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务(室内保洁)。

  二、服务时间

  1.每天时分至时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天,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1000元/月,甲方于每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2.因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则甲方须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保姆劳务合同的范本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今特聘请乙方到甲方家中做家政服务,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照看孩子,做家务,做饭,做清洁。

  2.甲方按月付给乙方工资,试用期元(一个月),第二个月工资元/月。甲方不得苛扣、拖欠乙方工资,乙方不能无故让甲方增加工资。如乙方的工作让甲方满意,乙方工作满一年后,甲方可以适当给乙方奖励。(特别说明:甲方应确保乙方每个月的工资,至于甲方给予的奖励,全由甲方掌握,乙方无权干涉。)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正常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保证乙方节假日的合理休息。乙方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4.为保证甲方的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乙方的身份证自愿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工作期限满后,甲方应主动交还身份证。未经过甲方允许,乙方不能带外人到家中参观、住宿。

  5.乙方要热心工作,勤快,有责任心,有爱心,爱卫生,积极主动多承担事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6.乙方不得擅自外出,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乙方自负责任。

  7.乙方需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赛花家政服务公司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如有擅自离岗,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8.乙方要全心全意负责好小孩的安全,不得虐待小孩,不得恐吓小孩,对孩子要尽可能有耐心。乙方不得与其他人员(如小区其他保姆、保安等)随意谈论甲方的家庭情况。

  9.乙方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协议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乙方医疗、医药费用。乙方的感冒发烧等疾病需上医院就医,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10.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在协议期限内中止协议。如有违约,其违约责任应由违约方负责,并作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将负违约责任(将扣除当月工资);如其中一方确有理由要中止协议,则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要妥善解决好相关事宜。

  11.如在实际工作中碰到条款中没有谈及的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积极解决、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为20xx年月日起到20xx年月日止,有效期为一年,如有必要可以续约。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关系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乙方:姓名: 地址:

  鉴于乙方为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临时用工事宜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行向后顺延一个月,以此类推;如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续签新合同的,即视为本合同的终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要求为:

  1.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应履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到 工作,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加班、轮班、换班的,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工作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工作内容,并承诺无条件接受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的调整。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导、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平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方式及工作时间的安排: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标准按天计算90元/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超出8小时加班的加班费为15元/小时,没有节假日,上一天班拿一天报酬。

  2.由甲方直接按月支付给乙方(含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津贴),具体以甲方的支付凭证为准。

  第七条 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自然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4.乙方的个人信息属性发生变化,已不属于特殊劳动关系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损失的,应该根据甲方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由聘用方另行安排除社会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保障计划,用于乙方的特殊保障和慰问补偿。

  由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

  第十三条 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合法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本合同条款同等。

  2.乙方不及时将个人信息属性变动通知甲方的,视作本合同终止,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关系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大力发展____________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工学结合的订单式培养模式”,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甲方在乙方建立“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外药品生产实训基地”。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总则

  根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建设,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的指示精神,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药学系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派遣学生到乙方进行课程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乙方根据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给予适当安排,并派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学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教学内容,为学生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甲乙双方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甲方担任),对学生进行教学和管理。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

  2、聘任企业技术人员为学校兼职教师。

  3、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学生的行政事务,并参与教学和指导工作。

  4、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

  5、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6、向乙方推荐优秀实习学生。

  (二)乙方

  1、充分利用企业的行业优势和影响,根据自身需要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研究,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2、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教育学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

  4、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

  5、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就业。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一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关系合同 篇16

  雇用方(甲方):______

  劳务方(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为______全日制。

  3、工期为______一年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

  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______乙方:(印章)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关系合同 篇17

  甲方(用人单位):_____

  乙方(工):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解除劳动关系;

  二、双方确认:乙方入职甲方处工作年限为【_____ 】月;

  三、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以及加班工资等费用共计 _____元(大写 _____),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一次性支付到乙方微信账户名下账户;

  四、乙方应于劳动经济补偿金支付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并向甲方移交全部公司资料及相关信息;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乙方应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到的商业秘密、信息(包括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信息等)予以保密;乙方不再向其他人透露本协议的内容以及与甲方之间的仲裁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与仲裁有关的.证据材料以及协商结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或者如乙方已支付本协议项下费用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费用。

  六、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各项费用和补偿为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七、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负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签订后,在不影响甲方声誉及其商业利益的情况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甲方在办理该事项中,如需涉及交通费,乙方可承担合理费用,最多不超过300元,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凭证。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_____乙方(签字):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关系合同 篇18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 同志,居民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被我单位录用,并签订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的劳动合同。其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 ,本单位工作年限 年,因 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 )项规定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已按规定发给 个月经济补偿金、 个月医疗补助费,特此证明。

  劳动者签收: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件一式四份,企业、职工、人才交流中心、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关系合同 篇19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奖金为___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并依法代扣代缴个税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完成资料和甲方物品的移交,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本协议约定款项的时间。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可自由就业。

  9、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10、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1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关系合同 篇20

  在我国劳动用工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一旦双方不再继续互相履行权利义务,对于此情况下应认定为解除还是终止产生了广泛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在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随时将对方“炒鱿鱼”,是为劳动关系的终止;另一种则认为,若允许随时将对方“炒鱿鱼”而不遵循“预告解除”的规定和“即时解除”的限制性前提或者允许用人单位随时辞退劳动者,都将对企业、劳动者以及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合同法》对合同形式成立要件的规定

  一般来说,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有关联性的不同概念。

  根据《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的,合同成立。

  对于要约及与之对应的承诺通过何种方式体现的问题,《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此基础上特别强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那么对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是不是就不予承认呢?《合同法》第三十六条针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给出的答案。

  根据《合同法》中“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以规定或者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有关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在我国众多法律中,有些法律明确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典型的为劳动合同。

  早在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就以第十九条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后来的《劳动合同法》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又作出了人性化的规定:一个月的缓冲期。

  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进行磋商过程中,会对下列基本事项进行口头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和劳动报酬。一旦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合意并且开始履行,劳动关系即行建立,这也就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指出:实践中即使是事实劳动关系也是种合同关系,只是口头形式而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关系本身具有平等缔结履行和履行过程中单向管理(失衡)的双重性,即一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如双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是管理者,劳动者是被管理者,双方是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地位,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旨在消灭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自从《劳动合同法》20xx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劳动关系。这样的观点是否能经得起推敲呢?

  为了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地位,原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以第二条中提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后来又以劳社部发12号文件颁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的提出了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其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否获得经济补偿的问题上,劳动部针对海南省人事劳动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做出了《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复函》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述观点得到了最高法的积极响应:不但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将事实劳动关系比照劳动合同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最高法在第一次系统地就劳动争议适用法律作出解释时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笔者认为,20xx年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对《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简单重复,故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在20xx年1月1日前后是没有较大的区别;即便如此这个形式上的“简单的重复”在《劳动合同法》是有着重要的意义的:

  首先,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紧接着就以第二款规定了人性化的一个月缓冲期规定;后面又以第三款规就“用工前就订立劳动合同在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问题作出了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确立了在“一个月缓冲期”内不签订法定形式的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们称之为“缔结劳动合同形式过失责任”),这是我国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又一次参照英美法系作出的惩罚性的规定,旨在通过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方式强迫用人单位必须主动与劳动者订立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劳动合同;立法没有将增加工资标准一倍的支付作为行政处罚收入国库而是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彰显了《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者积极主动维权的立法本意,这就是资方反对《劳动合同法》的原因之一。

  笔者认为,制定法律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国家行为,所以法律草案的每一个条款都是要经得起推敲的;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出现,是为了第十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三款以及第八十二条服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该法的立法目的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真正要消灭口头劳动合同确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中“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使得劳动者维权有了更多的保障。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亦没有对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给予明确处理,导致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然较低。建筑业、餐饮服务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有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根据《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报告》显示,

  “中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占12.67%、高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比例为14.5%”。大量的数据表明,在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上,用人单位原因占主导地位。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初衷在于指导劳动者合理维权,但是不妨碍个别劳动者“投机倒把”地滥用“第八十二条”。

  为了杜绝这一现象,使得“第八十二条”不被滥用,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条例》以第五条和第六条对于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和超过一个月的不同时间内提出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权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作出了规定。

  《条例》指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劳动者的原因未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单向辞退劳动者并可以拒付一切劳动报酬之外的给付项目,杜绝了劳动者歪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条例》规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据此可以看出:

  1、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分水岭在于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

  2、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无权随意解除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法定事由出现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

  3、国家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除《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的情况下,只有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从契约角度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符合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

  《劳动合同法》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实施条例》要解决的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而对于“劳动者不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国的立法在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的国情下还是倾向于宽容劳动者的态度,以彰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第六条再次明确了无书面劳动合同亦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精神。

  据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有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精神来看,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又不满一年的情形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试用期的期限待定劳动合同,而且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擅自解除或者擅自即时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才是符合对劳资双方都依法加以保护的立法本意;而且通过将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的随意解除的民事责任等同于解除书面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更彰显《劳动合同法》有关“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

  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的问题

  一般来说,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双方对劳动报酬的约定一般出现三种情形,笔者对于这三种情形如何分别作出阐述: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要件”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有关“劳动合同全面依法履行”的精神,用人单位应按承诺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发放劳动报酬。

  有关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作为民事行为表现形式之一的订立合同也不例外。那么对于劳资双方有口头约定工资标准的,对该口头约定应当如何认定效力呢?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部分学者们认为,《劳动法》所称的劳动合同,不仅仅指书面合同形式,包括口头约定。按照这种观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果有口头约定的,即使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我们从事审判工作的多数同志则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兼具民事和行政特点的法律关系,既然《劳动法》未作特别说明,那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约定和书面约定两种,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关系已有口头约定的,亦属于订立了劳动关系而不是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既无口头约定、又无书面协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十八条列举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两种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比照《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

  现实中比较常见的是工资标准低、社会保险缺失和工伤概不负责的无效情形,其中最复杂、最普遍的当属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包括约定劳动报酬条款在内,劳动合同被整体认定为无效的,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标准的,就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可直接参照适用的标准,亦可参照其他单位同期、相类似工种、类似岗位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其劳动报酬的数额。比如,某用人单位非法以欺诈、胁迫手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明显低于正常工资标准,当此劳动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后,该约定劳动报酬的条款亦不得适用,为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就可以直接适用本条的规定予以解决。通常情况下,这种参照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确定的劳动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往往是相同性质工作中获取报酬较低的,故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对劳动报酬作出相对较高约定的,尽量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来计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其自身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向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以第八十六条将其扩大为双向责任,即明文规定过错人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据此,我国的劳动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采取宣告无效,即劳动合同(条款)经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宣告后才发生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溯及力。

  综述

  总之,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合法不能否决劳动合同的存在,更不能以此否决劳动合同的效力。对于劳动合同形式或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应追究其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对于双重违法的应分别追究、合并执行。将事实劳动合同按照“不满一年”和“超过一年”分别视为“期限待定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更加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

关系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1、甲方合同条款之项原因决定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5、乙方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任务严重或者经用人拒不改正;

  6、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重大损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原合同无法经当事人协商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9、乙方胜任工作、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培训或者工作岗位仍胜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原工作也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工作;

  1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2、乙方辞职;

  13、法律规定的情形;

  14、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二、甲方劳动法规规定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

  1、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月工资合计______元

  三、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2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村)______邻______路(街)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币(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拋弃。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系合同 篇23

  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大厦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限公司

  地址*金融大厦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为加强投资理财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和原则

  第一条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

  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二)合作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理财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

  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

  第四条投资基金

  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和房地产信托基金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

  第五条信托产品业务合作

  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第六条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第七条资产管理

  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产品设计及创新服务。

  第八条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

  包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托业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理财产品。

  (三)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费用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具体以双方代表所签订的确认书和其他协议为准。

  甲方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十条定期沟通与交流

  1、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渠道和品种,乙方委托甲方进行金融信托业务的创新研究与拓展。

  2、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协议的修改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

  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

  (四)附则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第十四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框架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期一年。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关系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结清以下款项:)月份工资:共计______元)相应比例年终奖:共计______元)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元)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资产损失赔款:共计______元;)其它:共计______元;)其它扣款以员工离职交接表中所列资产移交情况为准。

  3、甲方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金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7、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系合同 篇25

  一、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合同条款之项原因决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5、 乙方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任务严重或者经用人拒不改正;

  6、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重大损害;

  7、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原合同无法经当事人协商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9、 乙方胜任工作、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培训或者工作岗位仍胜任;

  10、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原工作也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工作;

  11、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2、 乙方辞职;

  13、 法律规定的情形;

  14、 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二、甲方劳动法规规定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

  1、 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___月工资合计_________元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标签:终止劳动合同范本?

关系合同 篇26

  陈某有仓库管理的工作经验,20xx年4月1日与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个月,此后都是一月一签。合同内容相同,均约定陈某为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到某有限公司的仓库看管货物,须遵守某有限公司制定的仓管工作守则,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3000元,某有限公司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今年3月31日,最后一份劳务合同期满后,某有限公司不再与陈某续签。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某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最终,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陈某的主张。

  为什么陈某与某有限公司每月签订劳务合同,仍被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本案中,首先,从案情可知陈某与某有限公司均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从20xx年4月1日开始,陈某一直被安排在某有限公司的仓库工作,工作时间具有连续性,工作内容是看管货物,并且陈某受到某有限公司仓管工作守则的约束,须服从某有限公司的管理,其每月的劳务费实质是劳动所得;

  再次,仓库货物的看管是某有限公司经管管理的一部分,陈某为其看管货物就是其业务的组成部分。可见,某有限公司与陈某某虽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三个条件,两者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事实劳动关系。

关系合同 篇27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元人民币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关系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均同意劳动关系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双方均认为本协议已将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有争议事项全部了结,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签订后反悔。如乙方反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协议第2条所约定的款项返还给甲方,并由有权机构重新作出处理。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系合同 篇2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劳动合同》(详见附件)。

  (2)经乙方要求,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 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劳动合同》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总计人民币 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1.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同时放弃根据《劳动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2.2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劳动合同》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日期:

关系合同 篇30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否等同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20xx年3月,被申请人甲公司公开招聘员工,申请人林某前去应聘,经洽谈并相互了解后,双方均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向。由于林某当时尚在乙单位工作,因此双方在20xx年3月30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由林某在20xx年4月之内向乙单位辞职并办理离职手续,甲公司在林某报到上班后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不予录用。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签字盖章。

  因多种原因,林某于20xx年5月15日方与乙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其后当林某到被申请人甲公司报到时,该公司告知林某,由于其晚到半个月,公司已另行招用其他人员,因此对林某不能再予录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林某于是与甲公司发生争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林某认为自己为应聘甲公司工作而辞去了乙单位工作,甲公司已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应确认自己与该公司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现甲公司因自己晚到半个月而解除劳动合同于法无据,要求甲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安排工作并赔偿损失。被申请人甲公司认为公司与林某订立的劳动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林某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事项,公司按合同约定可以不录用林某。

  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履行劳动合同,安排工作并赔偿损失。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林某的仲裁请求未给予支持。

  [评析]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三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上述规定,本案当事人林某和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及双方作出的特别约定 (要求林某于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甲公司报到建立劳动关系)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是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林某的权利,故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法订立并生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是指当事人依法必须为之或不得不为之的强制力。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3)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当事人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等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合同效力。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反之,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关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所谓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的确立。《劳

  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即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劳动权利义务有法定的,也有约定的,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劳动权利义务也就相应确立。 本案中,林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该劳动合同是附条件的劳动合同,即林某需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在一个月之内入职作为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建立和履行的前提。由于林某未按约定时间办理入职并向公司提供劳动,双方并未实际履行劳动合同,未形成用工关系,因此双方劳动关系尚未建立。

  启示与思考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表明: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仲裁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注意区别两者的不同。既要考量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也要考量当事人双方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本案中当事人之间虽然签订了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但在其实际履行之前,即用人单位用工之前,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未同时建,此时,劳动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在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是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当事人有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的义务,并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但是,由于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确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关系合同 篇3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性别: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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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6: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