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范文 |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精选19篇)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为建立健全xx镇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扑救和处置火灾事故的整体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护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村(居)和镇消防支队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各类火灾事故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各部门根据在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 xx镇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级以上火警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以及超出事发地村(居)应急处置能力的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镇办成立xx镇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潘洋担任,副总指挥由副镇长汪渠担任,成员由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居)负责人组成。 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全镇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及装备建设工作; 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紧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参加救援; 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上级人民政府启动更高级别应急预案; 统一部署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 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现场秩序稳定; 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证救援工作道路畅通; 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队:承担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火灾事故信息受理、研判、报告,视情况提请镇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督促村(居)、各单位制定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员日常培训演练,建立火灾救援专家组,事后组织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3.安监站:根据相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卫生院: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及时掌握伤员救治情况; 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指导消防部门开展救护技术培训。 5.村建站:负责事故现场道路的排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人员及物资。协调供水、供气部门及时调整管网压力,架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用水需要; 协调提供有关建筑设计、配套设施资料和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抢险抢修物资装备。 6.供电公司:协调相关地区电力部门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为灭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7.民政办:负责帮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 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8.财政所:负责提供应急处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资金。 9.监察室:负责查处违反本预案的行为。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10.通信运营商: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确保灭火救援指令、信息传递畅通。 11.人武部: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火灾事故时,根据现场情况,依据镇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民兵和所属部队参与扑救和安全保卫工作。 12.其他有关单位:根据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镇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和演习等工作,在火灾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镇办应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由镇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由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故处置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为便于指挥,现场指挥部应设于火灾现场附近合适地点。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尽快组织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掌握事故现场的变化情况,提出具体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 根据镇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现场清理和保护; 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三、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要及时调集消防警力到达现场,按相关灭火救援预案组织灭火救援,同时根据火灾情况确定火灾事故的等级,报告镇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各村(居)应立即联合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组织实施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火灾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级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向镇政府和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预案启动。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或较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立即报告总指挥启动本预案,通知各有关成员单位到场参与处置。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工作。 (四)联合救援。镇应急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依照事发地的请求,统一调集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抽调相关部门人员、设备,组织若干灭火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行动。接到镇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灭火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灭火救援现场。镇应急指挥部下设5个专业组,由总指挥统一指挥。 1.灭火救援行动组:负责制定现场灭火救援行动预案,指挥调动消防力量和装备进行支援。该组由消防支队负责,下设作战、通信、供水等小组。 2.灭火救援保障组:负责灭火救援物资、人员的调集,指挥调集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做好各项战斗物资的保障工作。下设物资装备小组,负责灭火救援所需装备和物资(消防专用装备及灭火剂除外)的供应和运送,由镇相关部门负责; 专家咨询小组,负责指导战术方案的制定,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火灾进行判断和评估,决定消防力量行动的安全保障,由消防部门负责; 给养小组,负责参战人员的饮食保障,由事发地村(居)、单位负责。 3.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赴现场抢救伤员,由卫生院 负责。 4.现场维护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由派出所负责,下设交通管制小组、现场警戒小组、人员疏散小组。 (五)善后处理。事故危险消除后,由事发地、镇办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火灾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 对火灾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特别是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物资损耗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灾人员的心理创伤。 (六)信息发布。二级以上火警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镇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新闻报道应及时、准确、全面、客观。 (七)火灾原因调查及案件查处。派出所、消防、安监、监察等部门应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全面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事故责任。 (八)调查评估。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事发地、镇办,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定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镇办提交专项报告。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要完善119接处警系统和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火灾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辖区内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资保障。镇办应建立处置火灾事故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消防车辆以及照明、灭火、破拆等灭火救援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洒水车作为消防车的补充,所属单位应落实应急制度,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资金保障。将火灾预防、消防站及消防装备建设维护、消防队员培训、城市消防设施维护和处置火灾事故所需经费纳入镇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和日常宣传、培训、演习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队伍保障。依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xx镇“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公安消防站规划和建设工作,提高扑救火灾能力;镇办和企(事)业单位、各村(居)、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提高扑救火灾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厂等部门应加强消火栓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火场供水。 五、宣传、培训与演习 镇办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灭火意识。各村(居)和消防支队应定期组织、指导专业救援队伍、志愿(义务)扑救力量的专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同时,应积极组织志愿者及群众的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镇应急指挥部要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火灾事故灭火救援演习,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救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六、有关要求 (一)本预案是火灾事故灭火救援的指导性方案,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意见。消防支队的灭火救援相关预案是本预案的子预案,相互配套联动。 (二)本预案是火灾事故发生后,镇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实施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认清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做到灭火救援工作反应快、行动快、效果佳,确保万无一失。 (四)灭火救援指挥必须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参加灭火救援的单位和人员要服从指挥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离职守,要加强请示、汇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灭火救援始终要坚持“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及“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 (六)镇应急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演练,提高各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火灾联合救援工作有效实施。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2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尤为重要。20xx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期。为强化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及早动员部署 (一)发布禁火令:传达市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开会议专题部署 1、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机关单位负责人、全体镇干部、各村护林员参加。 2、各村召开专题会议:各村(居)委会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参加。 (三)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镇政府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村也要制定应急预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组织单位加强宣传 1、各机关单位负责宣传发动本单位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带头示范,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规,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防山火。 2、村(居)委会:组织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包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动员、教育,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 3、学校: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 (二)组织社会加强宣传 1、发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2、发放宣传单:组织群团组织、志愿者在圩街、道路收费站等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3、各村在微信群里广发“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4、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天宣传森林防火规定、禁火令、山火避险常识、典型案例等。 (三)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在圩街、村庄、林区道路、进山路口、火灾易发生区域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 三、严管火源,坚决消除隐患 (一)取缔无证经营点:组织市场监督所、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清理、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销售店(点)。 (二)排查火灾隐患:组织圩镇机关单位、村(居)委会排查森林火灾风险区〔点),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 (三)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干部、护林员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 (四)现场执法处罚: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派出所干警、各村(居)委会干部进山开展巡查行动,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五)严管野外火源: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处林地。 (六)公开曝光典型:组织新闻媒体对各种阻碍执法检查、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以及森林火灾案件等,在电视、广播、报刊开曝光。 (七)加强墓地监管:组织村(居)委会对属地坟墓造册登记,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对坟墓集中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引发重大森林火灾。 (八)制定村规民约:村(居)委会与村民商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长效机制。 四、督导检查,确保有效落实 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一线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委会、各圩镇机关单位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作为,弄虚作假、瞒报火情等失职、渎职行为,实施问责;对森林火灾多发,或造成重大损失与影响,或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或扑救山火指挥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做足准备,高效处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镇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村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准备:做好镇、村级扑火力量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队伍靠前驻防:半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专业扑火队可分组驻防到交通便利的重点村,确保能够以最快时间到达火灾现场;村(居)群众扑火队(必须经扑火培训合格)根据当地实际安排,确保能够以最快速度扑灭初发火。 (四)严厉查处火灾案件: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通报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侦查,从快从严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坚决打击肇事者,形成震慑效果。 六、强化值守,有序处置 (一)加强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居)委会安排人员在岗值班。 (二)有序处置火情。一旦发生火情,村(居)委在组织处置的同时报告镇(街);镇(街)接到火情报告,立即组织镇(街)扑火队伍前往火场处置,并报告市防火办、市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扑火组织指挥。森林火灾发生时,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立即到火灾现场,并及时报告,视情况积极组织扑救;接到报告,镇(街)领导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 (四)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4月4日至8日,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会每天15时前要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报告情况。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应急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黄山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任务 (一)负责对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进一步核实污染物的性质。 (二)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 (三)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它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 (四)完成市环保局应急预案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启动 (一)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通知时,立即通知应急人员,指定集结地点,明确集结时限(20分钟以内),明确相关要求,展开应急准备工作。 (二)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通知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任务 受领应急任务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本单位的基本任务;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 4、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措施 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应结合预案、应急任务和实际情况,定下执行应急任务的行动计划。应急器材、设备、任务、处置方法及应急人员防护等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处置 (一)协同监测应急小组采取应急监测,接收应急监测有关数据; (二)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三)向上级部门报告鉴别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五)根据污染源种类、性质、污染范围,组织实施消除相应污染。 (六)认定污染类别,选择处理方法,对污染危害进行最终彻底处置。 (七)及时上报各类污染信息,发生较、特大突发事故是地,及时请求社会救助。 五、应急终止及应急保障 (一)组织人员返回,维护、保养应急设备。 (二)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三)进行应急工作,编制应急报告,上报应急工作情况; (四)做好器材、车辆、通信设备、医疗及生活的应急保障。 六、应急组织机构 (一)设定应急投诉报告电话 (二)应急小组 成立黄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小组,统一指导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小组组长由环保局组长担任,小组办公室由环保局副局长及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为环保局及科、站这到所有成员。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重大水体污染事故,规范和强化我县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县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城市水污染事故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共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6)《共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共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对水污染事故源头的监测、监管,尽可能的避免或减少水污染事故发生,保障县城饮用水供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水体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身体健康的损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水污染事故实行县、乡(镇)、企业三级负责制,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处置与救援预案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县的水污染应急反应与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级别,实行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水污染事故引发的危害。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我县水污染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和响应联动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作用,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建立健全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完备、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科学处置,措施果断。加强水污染防治科学研究,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科学技术水平,并及时、果断地处置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和涉及的跨县界的各种水体功能的河、库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等,由于单位或个人活动与行为、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原因,使污染物质进入水体,危害了各种水体的使用功能,造成了水体污染突发事故的发生。具体包括以下六类: (1)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使用、贮存、排放不当等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2)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氯气、氨气、苯、甲苯等气体和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泄漏所引起的水体污染事故。 (3)油类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润滑油等各种油品在生产、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4)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事故。 (5)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的突发事故而造成水体污染事故。 (6)由交通运输事故造成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而引发江河水体污染事故。 1.4.1.根据水体污染事故的类别及危害程度划分。 分为一般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Ⅳ级)、较大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Ⅲ级)、重大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Ⅱ级)、特大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Ⅰ级)。 1.4.2.一般污染事故(Ⅳ级):是指发生一般水环境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 (2)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发生3人以下死亡。 1.4.3.较大污染事故(Ⅲ级):是指发生较大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 (2)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3)因发生水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4.4.重大污染事故(Ⅱ级):是指对水环境造成重大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2)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致使区域生态环境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造成重要河流、水库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1.4.5.特别重大污染事故(Ⅰ级):是指发生特大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事故须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3)致使区域生态环境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4)因发生水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镇区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与职责 共和县水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是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专门负责应急处置水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工作的领导机构,为非常设机构,共和县水体污染事件发生时自动成立。 指挥长由县政府主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根据不同的环境污染事故性质进行调整。应急指挥部成员,根据不同的环境污染事故性质,由以下部门(部分或全部)的主要领导组成: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县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需要,共设立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污染事件调查处置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监督组、治安交通通讯组、后勤生活保障组、饮用水供应保障组、应急资金物资保障组、工程抢险机构、信息发布组等9个应急现场处置小组。 以上组织机构作为县水体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决策部门,组织、协调、指挥本县的应急响应工作。 2.1.1.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全县水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研究部署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各乡镇制订和组织实施本辖区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制定控制措施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决策。 (2)指挥我县重、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和事故责任认定。 (3)负责组建事故调查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等技术支持机构。 (4)督促各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置、现场救援、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生产和生活秩序恢复等工作,并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察。 (5)统一对外发布事故所造成水体污染和处置的权威信息,负责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6)负责危急情况下,联系上级部门、周边城市的支援。 (7)负责协调启动饮用水备用水源和组织应急饮用水的供应。 (8)开展水环境污染事故防控及应急的公众宣传和教育。 2.1.2.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县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工作,做好应急监测和监督工作,组织应急支援; (2)及时向县政府、州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3)负责重大水体污染事故的新闻和信息发布,审查事故或应急情况的通报或通告。(联系电话:) 2.1.3.应急现场处置办公室职责 应急现场处置办公室作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 主要职责: (1)开展水环境应急处置人员培训,制定应急处置演练计划并组织演练,检查、落实应急器材和装备。 (2)了解掌握水环境污染源规模、分布情况及有关情况,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和环境应急资料库。 (3)接收上级部门水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命令、指示及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有关通报,接收事件责任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水环境污染事件报告。 (4)综合协调本系统内各有关应急单位的行动,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通报有关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接收、指导下级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应急处置过程记录,对应急行动结果进行评估,编写水环境污染应急处置的工作总结报告,提出改进应急工作预案建议。负责组织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各种保障。 2.1.4.应急现场处置小组及职责 9个应急现场处置小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应急响应与处置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各工作组组成单位及具体职责如下: 2.1.4.1.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职责 由县直相关管理部门专业管理人员、直属及有关单位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公共卫生、医疗、水利、应急管理、农牧、渔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行业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改完善。掌握本地区水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水污染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估计,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负责环境应急工作结果以及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的评价分析工作。 2.1.4.2.污染事件调查处置组职责 污染事故调查处置组内设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小组和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调查处置小组。 (1)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小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调查处置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水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及污染现场监测工作,收集河流流量、流速等水文资料,对事故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判断事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损害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处置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轻污染及损害。 2.1.4.3.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监督组职责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和抢险救援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组织对自来水公司供水水质进行监测;负责污染区和疏散区疾病预防工作和污染区的消毒工作,对疫情进行监测和防治;做好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设备的准备工作等。 2.1.4.4.治安交通通讯组职责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和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交通运输的管理,控制无关人员车辆进出危险区域,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开展治安巡逻,确认人员伤亡情况,打击各种违法活动;协助生态环境局做好污染调查,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人员疏散的运送;在水污染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做好保障交通安全和通讯畅通。 2.1.4.5.后勤生活保障组职责 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妥善安排因水环境污染事故转移、疏散群众的生活、筹集和发放救援物资工作等。 2.1.4.6.饮用水供应保障组职责 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大队、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启动《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协调启用饮用水应急水源,组织应急饮用水供给,对应急水源水质组织监测,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的供应。 2.1.4.7.应急资金物资保障组职责 由县财政局和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处置资金和救援资金保障,确保应急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所需的装备、器材和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物资供应及物价稳定。 2.1.4.8.工程抢险机构 重大水体污染应急处置的工程抢险机构由全县各部门及所属技术单位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在现有的检验、鉴定、监测、污染治理等技术力量和装备的基础上,增加污染检验、鉴定、监测设备的配备,特别要配备水质快速应急监测设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和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水体污染事件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2.1.4.9.信息发布组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水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向公众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预防预警机制 3.1.建立水体污染预防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体系 3.1.1.全面掌握重要水体水质状况。县生态环境局对本辖区内重要河、库地表水和集中饮用水源地、重点地下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常规监测,根据地表水水质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进行常规监测断面的布设、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的确定和监测数据结果的报告。按照国家和省州环境监测和数据传输、报送的技术规范执行。环境监测是全县各类水体水质监测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水体水质监测数据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并定期、及时将水质监测情况按规定报送州生态环境局。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州生态环境局报告,并初步分析问题发生的可能原因。同时,县生态环境局应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对本辖区内经过或穿越重要水体的公路、城市道路、桥梁进行调查,对事故易发路段、敏感路段进行登记建档,对经过这些路段的化学物质运输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3.1.2.全面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对本辖区内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污水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对污水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根据企业和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业和单位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排污企业和单位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控排污企业和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3.1.3.建立畅通的数据库。要建立全县水体水质状况监测数据信息库和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数据信息库,并建立管理档案。 3.2.开展水体污染预防预警行动 (1)根据可能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特性,配齐相应的监测仪器、设施以及分析监测试剂和数据分析系统等,明确和研究相应的水质监测方法,加强水体污染的环境监测能力。 (2)县生态环境局应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的废水处理工艺技术和处理设施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价,在建设、运行阶段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事故风险评估,提出杜绝废水排放事故的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验收和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管理,确保各项机制正常启动、有效运行。 3.3.建立水体污染预防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全县水体污染预警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快速预警监控系统、技术支持系统、预警服务系统、预警报警系统。县生态环境局水环境污染报警电话: 4.重大水体污染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水体污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县指挥部,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按应急处置程序通知应急现场处置办公室、应急现场处置小组、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和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立即携带仪器、设备赶赴事件发生现场,调查、核实、监测分析,对事件的类型、级别、性质做出恰当的认定,提出控制措施。跨行政区域的水体污染事故及情况复杂有争议的水体污染事故及认为需要州级处置的水体污染事故,报请州级应急处置机构处置。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常规信息、现场信息、监测数据及结果、专家分析评估意见、控制处置措施及意见、污染控制效果及结果等各种信息经现场指挥部审查后,及时报送县指挥部。县指挥部设立信息分析组进行信息分析、综合,归纳整理后,形成概要文字材料,报县指挥部领导。县指挥部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县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确保信息共享。县指挥部的总体工作部署、处理安排意见和指令,由专门工作人员迅速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现场指挥部下达。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重大水体污染应急响应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水体污染应急报告后,记录水体污染事件的有关情况(包括事发时间、地点、污染区域及影响、损失的初步情况、可能的污染原因等)。同时立即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或县指挥部领导报告。 (2)水污染应急处置机构根据有关情况报告,调派专家到达现场做进一步评估,确属重大水体污染事件,应立即上报县政府,启动县级重大水体污染应急预案。 (3)县指挥部负责全盘指挥,紧急调集和征集相关人员、物质、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装备,组织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进行应急支援,并做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工作。 (4)重大水体污染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启动水体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事件救援现场指挥部,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5)县生态环境局在实施应急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水体污染事件情况、采取的处置措施及效果上报州生态环境局。 4.3.2.扩大应急 在事件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和发展的趋势时,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外援力量要统一听从县指挥部的指挥,配合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作好应急处置工作。 4.4.指挥协调程序 县指挥部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开展指挥工作,制定决策机制、报告、请示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县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的各专业应急机构、应急中心、现场指挥部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4.5.新闻发布 慎重做好重大水体污染事件的新闻报道、宣传和沟通工作,统一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正确引导舆论,避免产生混乱和误解。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县指挥部制定新闻发布的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审查发布时机、方式、途径等。新闻发布前,报县委宣传部审定。 4.6.应急处置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条件为:重大水体污染事件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和事发水体及下游水体污染物指标已降到规定限值之内;事件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消除,且无继续发生可能;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工作的必要;已采取并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水体污染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降到最低的水平。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由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由其指定的专门处置单位处置;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等工作由县指挥部根据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合理处理建议,报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5.2.社会救助 对社会、国外机构和个人所捐赠的救助资金要妥善管理,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做到专款专用,由县指挥部根据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补偿处理建议,包括所捐赠物资都要由县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县政府。 5.3.保险 各保险公司要深入水体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线,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最大限度地进行理赔,县指挥部如有异议,可提出建议报县政府。 5.4.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县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工作结束一周内对应急过程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组织撰写应急总结报告和突发事件调查报告。15日内上报县政府,同时由县生态环境局上报省州生态环境部门。 5.4.1.应急评价依据 应急过程记录;现场处置组及各应急机构的总结报告;其它应急情况;应急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反映等。 5.4.2.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包括突发事件起止时间及地点;参与处置人员构成情况;突发事件情况及起因、事件等级和开展的应急工作,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置效果,应急工作总体完成情况;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要求;出动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的影响及其它情况和结论。 5.4.3.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县生态环境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对事发地继续实施必要的环境跟踪监测与监督的措施和安排;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各应急机构补充、更新装备,培训人员;完善避免类似污染事件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 6.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全县要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应急通讯、信息传输、应急指挥系统,建立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建立系统维护和信息采集制度,确保应急方案启动时县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处置工作组间的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及所属执法、监测等技术部门,要在现有检验、鉴定、监测、污染治理等技术力量和装备的基础上,增加和加强污染检验、鉴定、监测设备的配备,特别要配备水质快速应急监测设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等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水体污染事件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6.3.应急队伍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环境执法、监测队伍的建设,加强应急业务、技术的培训,提高人员应对污染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县生态环境局要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保应急知识和技术、充分掌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迅速参与并完成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交通运输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要配备应急处置、应急监测专用应急车辆,应急期间所有车辆要保证随时服从县指挥部的征用和调动。 6.5.医疗卫生保障 总指挥部协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专业分预案组织实施。 6.6.治安保障 总指挥部协调公安部门制定相应的专业分预案组织实施。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共和县水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与实施。 7.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5为及时有效地处理重大事件突发对工程正常施工秩序的影响,我公司从工程开工就建立以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为首、公司总部领导班子为辅、总部各部门支持配合的总承包现场应急响应小组。在紧急情况发生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机制,一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保证做到: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一、应急准备及响应组织准备 ⑴为了保护本企业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本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本企业及本企业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成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成员经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小组每年进行1—2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 如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公司值班人员——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 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佳医院。 公司值班人员: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 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各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 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⑴组织检查各施工现场及其它生产部门的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⑵进行教育培训,使小组成员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同时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相应的素质水平,小组成员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素质。 ⑶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确定企业和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验收、监控和危险预测。 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理设备和设施管理 ⑴应急电话的安装要求 工地应安装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都了解,在应急时能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求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电话机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以便在节假日、夜间等情况下使用,房间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可击碎窗玻璃,便可以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求救。 ⑵应急电话的正确使用 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拨打气象专用电话,了解气候情况拨打电话121,掌握近期和中长期气候,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施工,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6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应急求援指挥系统的组成和职责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长:盛大伟(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民兵连。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哲峰(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长:李霖(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综治办、卫生院、党政办、电管所。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长:侯东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长:孙丽娜(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长:鲍金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水利站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7一.防台抗台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组员: 二.抢险突击队: 设备科--、电工、维修工值班人员(设备科确定);起重组---、;基建科---;行政科---、驾驶员;安环部-----全体安全员、保安队员;各科室---班组长。 三.准备抢险物资 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并逐步按时到达船台应急位置。明确抢险到位的设备物资主要有: 1.卡吊一辆(制造部准备) 2.应急汽车一辆(附带担架一副)行政科与安环部准备 3.货车一辆、叉车二辆、翻斗车一辆;(制造部生产保障科准备) 4.电焊机二台(制造部准备) 5.电筒8盏(制造部准备6盏,安环部准备2盏) 6.沙袋1000只(制造部生产保障科) 7.对讲机公司内调整不少于8部(制造部4部安环部2部设备科2部,自用); 8.其他抗台防汛设备物资备足(仓库负责) 四.要求 1、根据突发事件的先兆立即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时,所有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所有负责人全力以赴,无条件自觉服从现场抢险指挥、调动。 3、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公司由左总带队,制造部凌拥军、设备科、基建科、行政人事部、安环部、仓库组成的检查组对码头、船台等防台工作进行检查。各部门、科室按照责任区的划分各自组织防台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在台风来临前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对所有门窗、配电箱做好检查关闭工作,制造部要做好码头船舶的缆绳检查紧固工作和所有行车在台风来临前的锚定工作。 4、所有防台抗台领导小组人员和抢险小组人员在台风期间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5、 xx市防台防汛办公室热线电话: 6、xx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120”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8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和环境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为重点,有效保障了我县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全年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县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相关事件,环境信访总量继续维持下降趋势,全县共受理各类信访29件,比20xx年有所下降,信访件100%按时进行了调处并及时回复,回复反馈率100%,信访人满意率达9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全县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成立了单位重要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了20xx年应急工作,报请政府批转下发了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分别研究了符合各自实际的应急预案,全面提升了全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二)强化监管,深入推进应急管理 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深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现场检查,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污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开展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指导企业实时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讨论、评估,帮助企业分析判断所面临的环境隐患威胁,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重点防护,有效提升环境应急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有效提升应急队伍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应急处置的能力。五是强化应急意识,加强内部应急制度建设。县环保局和各企业都建立完善了应急管理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构,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六是组织开展了环境突发事件的环境应急演练,增强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的能力,提高了我局在解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指挥能力。 (三)加强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 按照省厅、市局有关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鸳解两库环境监督”、“ 重金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两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检查”等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54余家次,重点对位于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事故隐患防范情况进行了细致的督查。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应急预案,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提高了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信访,切实解决环境纠纷 加强“12369”环境信访热线建设,配备信访受理专用手机,实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接听;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领导批办和限期反馈、信访接待日、信访终结等制度,热情受理、积极调处各类环境投诉;对重复访,群体性上访设立领导包案制度,责任到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的信访积案,实行挂牌督办;按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注重效果、落实稳控”的工作要求,采取疏导、劝导、思想教育等方式,理顺群众情绪,缓解社会矛盾,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有效地遏制了越级信访、重复信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并使环境信访数量不断下降。 20xx年虽然我局在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应急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负责人环境安全应急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对应急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存在应付心理,缺乏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知识培训。二是应急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应急池、应急阀门等环境应急设施未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个别企业应急管理制度不完善、应急预案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物资储备不完备、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明年,我县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区域联动机制,积极预防和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抓好企业应急工作的落实。组织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编订工作,指导企业制订科学、适用的应急处置预案;督促企业完善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储备。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评估,掌握企业环境的风险识别并组织企业适时开展应急增强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演练。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工作的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检查,对部门、各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加强应急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9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安监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时间节点: 20xx年1月1日至2月22日 三、具体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严格按照排定的值班、跟班表进行值班、跟班。值班时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做好地面“冬季四防”安全巡查和查岗工作;跟班时要与工人同下同上,全力以赴抓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科(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还必须报矿长审批同意(或电话请假),请假单交调度室存档备查,返矿后到调度室销号,同时向分管矿领导和矿长销假。对于未请假私自离矿人员处罚200元/天。 3、抓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开好班前会,安排工作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特殊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谁安排工作,谁落实安全措施;谁签字,谁负责。”,实现安全防范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严禁疲劳上岗,严禁带有思想包袱或酒后入井,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杜绝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4、加大安全小分队巡查、突查力度。每天不定时对地面各作业场所进行巡查,查人员在岗情况,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每天检查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是否尽职尽责;下井突查两天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放在四点班和零点班的突击检查。其他管理人员下井后要查“三违”、查隐患、查漏洞,提高下井质量。 5、开展春节前后安全隐患大排查。春节放假前和节后复工前,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各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按“三定”原则落实跟踪整改闭合。 6、抓好冬季四防工作。春节放假前和节后复工前,由办公室负责各组织一次地面冬季四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地面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库房的用电、用油、用火、取暖和防盗保卫情况,严防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事件。 7、加大反“三违”力度。管理人员元月份少一个反“三违”指标罚款200元,所有“三违”人员在处罚的基础上,必须写出书面检查交安监科后方可上班,严重“三违”人员驻“三违”学习班,停班学习5天,经考试合格后再上班。 8、加强地面保卫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卫科每天安排人员对全矿区开展面安全巡逻,重点加强夜间、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做好出入矿区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工作;各单位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工作。 9、加强机电设备检修管理。春节放假设备检修必须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机电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10、扎实抓好春节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监科负责在放假前制定春节放假期间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并严格监管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对安全不到位,重视不够,不负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召开各类会议,教育广大职工强化安全意识,按章作业,杜绝“三违”,加强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决不允许值班人员脱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调度室和分管矿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0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分级治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社会治理水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突发环境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污染事件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弃物辐射污染事件。 1.5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5.1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 (1)环境事件死亡1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存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5.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事件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造成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5.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1.6适用范围。 xx乡范围内的突发环境事件。 2.应急组织体系 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理组组成。 2.1应急指挥部 乡委书记曹群担任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乡长、政协联络组长、副乡长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对xx乡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统一,统一指挥。成员由政办、企业办、综治办、工业园管委会的工作人员组成。 2.2应急办 2.2.1乡应急办设在企业办,主任由副乡长匡迪之兼任。 2.2.2应急办职责 在乡应急指挥部下,负责协调上级应急监测组和咨询组及时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处理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应急处理组 2.3.1应急处理组由乡企业办工作人员组成。 2.3.2接报后第一时间到现场,维护秩序,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及时形成报告上报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协助上级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控 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开展对突发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包括对发生在乡外、县外有可能对我乡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 3.2预防工作 3.2.1组织开展危险重点污染源调查,建立危险重点污染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治理;开展危险污染源四周环境信息调查。 3.2.2要指导工业园各区各厂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乡企业办存档。 3.3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②立即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 ③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④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等保护措施。 ⑤调集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应急响应 乡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应急响行动,出现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需要应急力量支援时,立即向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提出请求。 4.1应急处置 ①按照《xx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②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③控制污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④应急处置工作立足长远,应彻底消除危害,保证污染无继发可能。 4.2安全防护 ①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4.3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②污染源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③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④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4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乡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对影响重大的事件的信息发布,应经县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5.应急保障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乡委、政府充分掌握事件处置措施所需的一切应急力量。(人力、物力、财力) 6.附则 6.1奖励与责任追究。 6.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①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②对防止或拯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③对事件应急预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6.1.2责任追究 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 ②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备义务的; ③不按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④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⑤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⑦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1为了保障公司职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公司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部门领导 (2)公司领导 (3)公安消防部门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公司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到显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办公室内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办公室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办公室人员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4)办公室人员迅速疏散公司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及时将情况报告部门领导,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部门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2)接报后,行政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 三、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部门领导 (2)公司领导 2、处置措施 (1)公司任何人员在大型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领导。由行政部请示公司领导后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办公室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公司职工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3、注意事项: (1)行政部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2)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公司主要负责领导决定。 (3)应急预案终止后,办公室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作出书面报告。 四、房屋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部门领导 (2)公司领导 2、处置措施 (1)发现房屋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报告部门领导,请示公司领导后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疏散围观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立即集合各部门员工点名清人数,发现有缺席人员要逐一将缺席人员的去向了解核实清楚。 (3)公司立即报告当地政府、监管主管部门。 (4)有伤亡人员,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随即通知受伤人员的父母。 (5)保护好现场,为堪测现场、确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6)安抚职工情绪,维护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3、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房屋倒塌事故,措施要果断。稳定职工情绪,不能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媒体采访,必须请示公司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到失实。 五、紧急事态预案 1、“紧急事态”是指暴力、恶性伤害、严重殴打、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 2、报告程序: (1)部门领导 (2)公司领导 (3)根据需要由主要部门领导确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3、处置措施 (1)公司一旦发生紧急事态,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120救护电话。 (2)控制事态发展。 (3)救护救治公司职工。 (4)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5)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 (7)总结经验教训和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六、外来人安全管理预案 1、报告程序: (1)部门领导 (2)行政部 2、处置措施 (1)公司每一位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对到公司的外来人员严格盘查登记,防止有不良意图者进入公司。 (2)全体职工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员应上前询问,做到防微杜渐。 (3)出现外来人员肇事时,职工应尽可能地稳住肇事人的情绪,机智冷静地确保公司其他职工和自己的安全,同时设法通知办公室主任。 (4)行政部根据情况机智、冷静、果断处置或拨打110报警。 (5)行政部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6)在警方到达后,公司职工应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2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沼气系统使用不当导致的火灾、爆炸和中毒事件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组织指挥体系 学校成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李(校长) 副组长:刘(副校长)、张(副校长) 组员:张(政教主任)、樊(教导主任)、李(团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辖抢险疏导组、安全纪律组、巡逻治安组、后勤供应组、急救室等组室。 1、抢险疏导组: 组长:刘副组长:张 组员:张、樊照耀、杨、白、范、何、魏、王 2、安全纪律组: 组长:张副组长:樊 组员:穆、范、李、22名班主任 3、巡逻治安组: 组长:李 组员:张、李、程、吕、刘 4、后勤组: 组长:付 组员:李、范 5、急救组: 组长:米 组员:王、唐、付、王 四、现场指挥 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及各组室人员各负其责,统一行动。 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由值班领导指挥,教导处值班干事值班。 五、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通畅、运转有序。 学校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值班人员——值班领导——校长(110、120、119)——镇政府、县教育局,上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六、基本应急处置 (一)及时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二)沼气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火灾后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拨打119报警。 2、后勤组立即集合,采取切断电源、沼气的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灾害的发生,并准备救灾用具。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自己的岗位,组长及副组长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疏导小组成员开展救人和救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4、各班主任立即赶赴各教室维持学生秩序,负责本班学生纪律,安全纪律组其他成员赶赴火灾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按照平时演练的逃生路线迅速疏散到操场。 5、急救室成员迅速集合准备救护伤者并拨打120。 6、巡逻治安组迅速集合保护校内其他设施,防止外人趁乱而入。 7、抢险疏导组画出警戒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转移重要物产。 8、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上报上级部门,研究下一步工作。 (三)沼气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沼气爆炸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拨打119报警,同时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自己的岗位,组长及副组长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疏导小组成员组织开展救人抢险工作。 3、抢险疏导小组成员在抵达现场后要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秩序,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人生财产安全,同时注意抢救、转移重要财物。 4、各班主任立即赶赴各教室维持学生秩序,负责本班学生纪律,安抚学生情绪,安全纪律组其他成员赶赴爆炸事故现场,协助抢险疏导小组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按照平时演练的逃生路线迅速疏散到操场,并抢救转移重要财物。 5、急救室成员迅速集合准备救护伤者并拨打120。 6、巡逻治安组迅速集合保护校内其他设施,防止外人趁乱而入。 7、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8、抢险疏导小组及巡逻治安小组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9、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上报上级部门,并研究下一步工作。 (四)、沼气泄漏、中毒事件处置措施 1、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沼气系统、输气管网、食堂等重点场所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沼气泄漏事故重大紧急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拨打119报警,同时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自己的岗位,组长及副组长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疏导小组成员组织开展救人抢险工作。 4、后勤组立即集合,采取切断电源、沼气的安全措施,通知沼气系统、输气管网及食堂停止使用沼气,避免继发性灾害的发生,并准备救灾用具。 5、抢险疏导小组成员在抵达现场后要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并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6、各班主任立即赶赴各教室维持学生秩序,负责本班学生纪律,安抚学生情绪,安全纪律组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抢险疏导小组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按照平时演练的逃生路线迅速疏散到操场,并抢救转移重要财物。 7、急救室成员迅速集合准备救护伤者并拨打120。 8、巡逻治安组迅速集合保护校内其他设施,防止外人趁乱而入。 9、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上报上级部门,并研究下一步工作。 (五)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所有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的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3、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安全领导小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泡水漏电可能引发的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七、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专项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为此学校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沼气系统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案件侦破与事故调查工作。 5、调查与结案。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事件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事故的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6、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人员: 组长:(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成 员: 1、按照《预案》实施情况,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3、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4、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防火用具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事故发生以后,应急救援小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6、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中工作成绩卓越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于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1、协同商议救援命令,指挥各部门抢险救灾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决定是否应采取疏散措施; 5、现场检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挥员工开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职责 1、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规范并带头自觉遵守;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做好救援准备措施; 3、事故发生后,救援小组成员要立即到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动中听从上级指挥,统一协调行动; 5、应急救援小组在抢救行动中要尽心尽责,将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降到最低; 6、协助组长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四)登高用火施工规范及施工人员详细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施工方法,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明火作业、易燃材料、仓库、办公等区域。 3、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夜间应设照明,并配备值班巡逻人员。 4、焊、割作业区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5、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6、施工现场需挂警示牌,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情况,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易燃易爆,不得进行焊割。 (4)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溶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5)有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隔热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6)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了解情况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8)在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 7、施工现场的可燃、易爆材料要堆放规整,保持良好的通风,放置灭火装置和警示牌,由专人管理。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4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用电气设备和易燃、容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容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容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容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临建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 定明火处木料堆废 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 20 15 20 15 20 30 临建设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库、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库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处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废料、容易燃杂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容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容易燃、容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 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容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 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 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 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容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 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容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 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容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容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容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容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熬制沥青防火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 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 涂(喷)漆的防火 1. 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 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 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 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51、编制目的: (1)、对隧道施工可能发生的坍塌,涌水,爆炸等灾害提前做出安排,明确应急职责,识别紧急需求,降低和减少对环境和员工的危害。 (2)、遇有突发性事件,行动迅速,抢救及时,减少损失。 2、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工作职责 (1)、隧道发生的坍塌,涌水,爆炸等危险情况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险情后,分析紧急状态,确定应报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根据情况在现场设立指挥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坍塌,涌水,爆炸等事态扩大,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离现场危险区域。 (3)、副组长协助组长组织应急所需的资源满足现场应急需求,与企业外应急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结构进行联系。组织本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和应急响应准备状态。 (4)、危险源风险评估小组:由项目总工程师丁国岭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估施工现场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风险,指导安全部门对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依据,为应急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响应支撑措施。 (5)、现场抢救组有项目书记宁江平负责,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险方案。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险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理工作。 (6)、技术小组:有项目总工程师丁国岭负责,相关人员参加,上级技术部门协助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其可操作的性的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响应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7)、伤员营救组:由项目书记宁江平负责,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伤员营救方案,进行事故现场伤员的营救,转运等工作,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进行妥善的营救治疗工作。 (8)、消防灭火组:由公安分处李宗昌担任组长,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制定灭火方案,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 (9)、后勤供应组:由项目财务部长杨建设,物资部长王孟国担任,制定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情动后,按照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道施工现场。 (10)、善后工作小组组长有项目书记宁江平担任,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跟踪工作,协助处理医疗救助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索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11)、事故调查组有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主要保护事故现场,对现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部门:工程部 负责人:徐连增。 4、应急物资 (1)25cm以上的圆木,3~5米长,6根。14工字钢6~8米长2根。5cm木棱填塞短木,2立方米。 (2)格栅钢架,锚杆,钢筋网。 (3)应急灯,钉,木工锯,大锤,撬杆等。 (4)消防器材 部门:物资部 负责人:王孟国 5、应急设备 (1)临时发电机2台,空压机2台,电焊机2台,气焊设备一套,喷射混凝土设备一套,有线电话接装储备,担架2付。 (2)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运输车2辆。 (3)指挥车1台. 部门:物资部负责人:王孟国 6、应急队伍 由路基一队抽调20人为应急队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前进行培训及演练,队长由吕盛强担任。 部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代茂 7、应急救治 (1)、可供临时处理医疗卫生设备即氧气呼吸机,清洗器具,急救箱,担架等。 (2)、立即与就近医院联系,将受伤人员转移救治。急救中心电话120 部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代茂 8、应急预案实施负责人: 项目经理:白云鹏、副经理:李锁平 9、对内部门求助电话 (1)、公司安质部 (2)、对外求助电话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6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级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2)组织组和相关处室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建议,为小组决策依据; (3)及时传达与贯彻落实小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工作,通报相关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监督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邀请环境应急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的制定。 (4)环境影响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的制定。负责组织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报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电话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对洗消废水全部收集,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对事故现场需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市辐危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小组。经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在4小时内向湖北省环保厅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五、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六、预案的发布和修订 本预案经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7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项目部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及预警机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及预警机制适用于我项目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预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包括施工队伍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工、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的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项目部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工作人员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项目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施工场地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工作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项目部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工作人员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突发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工地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项目部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有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影响总监办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2、分级负责,逐级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按所属年级或部门管理原则,在总监办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公共事件后,项目部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人命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工人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5、加强保障,重大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总监办将要发生和已经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部署和总结年度总监办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个人或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部门及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报,并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上报部门相关,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Ⅰ级、Ⅱ级事件,直接报指挥部,同时报地方党委、政府。情况特殊的,还应向当地公安等机关报告。 (4)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2、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部门、项目部已采取的措施; (4)总监办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3、预防预警行动 (1)在总监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处室(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实到实处。 (2)总监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局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单位)要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测报告。 五、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宣传栏、黑板报等渠道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做好安全教育。增强广施工人员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 要开展面向广大施工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强广大施工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3、演练 要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要重点进行火灾、水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施工人员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六、附则 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总监办安全科室制定,并负责解释和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81、煤气泄漏的应急预案在工作中使用煤气,如发生泄漏或发生火灾、爆炸事件,由现场职务最高者负责指挥: (1)封闭供气阀门,切断电源。 (2)假如发生火灾或爆炸应就近使用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3)依照火灾处理程序进行:部分某岗位无能力扑火,必须马上利用最近的电话机,打电话到前台或保安部报警。报警的内容包括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程度、假如有职员受伤需告之、报警人的姓名、部分及所在位置。预订部打印就餐客人明细单。 (4)如火情紧急,应立即打坏最近的报警装置进行报警,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所有的固体材料例如纸、纺织品等可用水进行扑灭,电器装备和易燃液体不能用水灭火,可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 (5)假如触及到本身的安全,请尽快离开现场,并封闭身后的门窗; (6)假如火情没法控制,封闭门窗直至救济职员到来; (7)在火灾现场打开门窗必须先检查,发烫的门表示火势正在蔓延,记住千万别打开门; (8)在火灾现场,千万不要乘电梯,要使用楼梯; (9)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要有保护生命最重要的意识,使现场的惶恐下降到最低程度 (10)当区域烟雾笼罩时,尽可能弯低身子,由于烟雾比火更致命,而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能找到新鲜的空气。 2、行动 (1)、接到报警呼唤,立即移除走道上的障碍物,将其放到工作间或空房里;确信所有的房门已被封闭; (2)、假如火灾发生在你所在的楼层,服从紧急小组领导安排展开灭火或撤退; (3)、始终保持对区域的警觉,一有任何火灾或烟雾的紧急情况,立即报告指挥岗或前台; (4)、一旦开始执行撤退指令,区域负责人立即到走道上顺时针或逆时针通知就餐客人,要保持急而稳定,保持冷静“现在向您通知紧急情况,酒店出现火情,请您不要忙乱,由我同一指挥。”协助客人从最近的消防逃生通道撤退; (5)、在协助大部份客人撤退后,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开始检查所有房间。用事前预备的粗笔在房门上画“叉”字,在所有房间检查终了后,通知前台或指挥岗; (6)、假如在检查撤退房间进程中,你发现自己遭到火灾或烟雾的影响,请立即停止并尽快撤离此地,记下没有检查的房号/楼层,并立即通知前台或指挥岗。以便告知消防职员; (7)、撤到集合点,盘点客人数目,避免遗漏。等待来自你上级的进一步唆使。 (8)、在火灾发生时,所有对讲机都应处于工作状态,以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9)、如发生煤气中毒现象,需将伤员抬至安全透风处等待医务职员救治。 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19成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负责环保工作的总务处主任; 成员:校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校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和信息,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设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统一调度各校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区、市及其它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经验教训。 二、组长职责 负责批准启动本预案,有权调动本校区一切力量,全面负责突出环境事故应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召集各部门负责人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职责,根据事故情况再分设现场工作组,指定负责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领导工作,组长不在时,全权负责现场应急的组织工作。 四、成员职责 校办主任:协助各校区领导做好环境突发事故的救援处理、事故上报、对外发布信息和安抚、稳定等相关工作; 总务处主管:协调相关部门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做出恰当的认定; 校医:负责组织实施中毒事故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的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情况; 四、事故报警 发生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的灾难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校长及校办公室或有关单位报警。 一、拨警电话:办公室:,校长:,巡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999,120 二、报警的内容:环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故的校区名称,报告人的姓名、职务;接受报告的时间,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形成的危害后果。 三、进行受理登记 应急处理程序 (一)办公室接到环境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亲自或派人在最快的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进行确认; (二)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尽快赶到现场; (三)到现场后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状态及危害程序做出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理措施; 一、督促发生污染事故的人或其它组织立即采取减轻或消除污染或破坏的措施,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二、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疏散周围群众,避免人身死亡;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在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按事故类别组成不同的调查小组进行现场调查; 四、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尽快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五、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环境事故的全面调查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确定赔偿金额和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处理报告; 六、对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损害事故,办公室应及时向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危害或损害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造成的污染危害; 五、事故报告程序 一、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镇环保局确认;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确认; 三、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速报:从事故发生后起,48小时上报,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速报的内容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捕杀和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等初步情况; (2)确报:在查清有关情况后立即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后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六、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预案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续报谎报的; 二、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职守的; 三、应急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四、妨碍应急工作的; 五、应急措施处置严重失误的; 六、在应急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制度,引起其他突发事故而造成其它危害的; 附则: 一、本预案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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