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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购房意向协议书
范文

购房意向协议书(精选5篇)

购房意向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选定甲方开发的__水岸二期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___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为准。

  三、该房屋的单价为人民币_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___万元(大写:___万元整),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建筑面积乘以本意向书约定的单价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确认金人民币_万元。

  甲方项目开盘销售日以在当地报纸即《文汇报》发布的开盘广告确定的开盘销售日为准,敬请乙方自行注意。

  六、若乙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时,代理人需出示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七、如乙方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全部付清

  购房款的,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给予乙方每平方米____元优惠,即优惠后的单价为人民币_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乙方逾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或逾期付款的,则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确认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八、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已知__水岸二期的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正在办理之中。如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再建设,本意向书失效;或因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户型、朝向变化而乙方提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本意向书失效。以上情况甲方应当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出售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十二、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承诺甲方已告知乙方所选定的房屋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按办理该房屋产权时政府规定的契税标准执行。

  十三、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确认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五、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购房意向协议书 篇2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意向协议书 篇3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购买意向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购买意向人与出卖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意向人自愿意向购买出卖人开发的商品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意向协议书。

  第一条价款与付款方式

  (一)乙方认自愿购买杭盖小区区号楼单元层户号房屋。

  (二)、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面积以房产局测绘面积为准)

  第二条价款与付款方式

  (一)该商品房单价为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购房意向协议书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洛阳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当事人情况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单位名称)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资质证书号

  经办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二条:房地产状况

  房屋[所有权/共有权]人名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书号_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总层数_________层,本房屋所在层为_________层,房屋性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装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名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其他情况:由于土地证尚未办理,约定甲、丙应在具备办理土地证得条件下配合乙方在_____日之内办理完毕。

  第三条:房屋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_____承担,该房屋包含的(配套初装费或使用费、维修基金等)相关配套费用由_____承担。

  第四条:中介服务费及支付

  丙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甲方/乙方]的.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第五条:付款方式:银行按揭贷款方式。

  第六条:房屋付款约定:

  1、定金约定:

  甲、乙、丙三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向丙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首付款约定:

  甲、乙、丙三方按照约定办理房产证过户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

  3、余款约定:

  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在银行贷款_____手续办理完毕后,由银行直接支付甲方。

  第七条:交付的日期: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权属证明交_____于丙方代为保管,并承诺于_____日腾空该房屋,同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并于_____日将该房屋产权名下的所有户籍迁出,及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天然气/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第七条: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洛阳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4、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5、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的房款付款约定,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按时支付中介费用。

  3、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办理房产证过户的相关费用。

  三、丙方的义务

  1、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2、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3、房屋交付时,丙方应到场协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4、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四、责任:

  1、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协议履行期间,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履行期间,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赶偿因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⑴、丙方故意隐瞒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有关重要事实或向服务对象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协议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并按约定中介服务收费额的_______%补偿协议受害方;

  ⑵、丙方利用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的机构,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向协议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

  ⑶、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协议签约他方利益的,按本条第1点约定处理;

  ⑷、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履行义务失责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相关事宜

  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签约方,征得其他签约方同意后,各方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如遇合同或收据丢失,应在结件单上注明。

  2、待该房屋过户办理完毕,由丙方通知甲乙双方结件,5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方拒不签结件单,则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将房款支付甲方,或将房产证交于乙方,并视为结件完毕。

  甲方(签章):

  经手人: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经手人: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

  经手人: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意向协议书 篇5

  甲 方:上海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选定甲方开发的水岸二期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已选中并决定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路号楼X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要求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X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为准。

  三、该房屋的单价为人民币X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X万元(大写:X万元整),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建筑面积乘以本意向书约定的单价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确认金人民币X万元。

  五、乙方应于甲方水岸二期项目开盘销售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意向书、已交纳确认金的收款凭证及乙方之身份证、印章至甲方售楼处(上海市松江区路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商品房预售合同》支付购房款。乙方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确认金转作等额购房款。

  甲方项目开盘销售日以在当地报纸即《文汇报》发布的开盘广告确定的开盘销售日为准,敬请乙方自行注意。

  六、若乙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时,代理人需出示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七、如乙方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全部付清购房款的,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给予乙方每平方米X元优惠,即优惠后的单价为人民币X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乙方逾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或逾期付款的,则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确认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八、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已知水岸二期的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正在办理之中。如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再建设,本意向书失效;或因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户型、朝向变化而乙方提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本意向书失效。以上情况甲方应当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出售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十二、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承诺甲方已告知乙方所选定的房屋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按办理该房屋产权时政府规定的契税标准执行。

  十三、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确认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五、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上海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身份证号: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

  签署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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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5: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