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机电安装施工合同 |
范文 | 机电安装施工合同(通用3篇) 机电安装施工合同 篇1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4.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围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第五条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 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代表批准的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责任: 1.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确定修改范围。 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2.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安全及工程保修责任。 3.乙方所供应材料,应保证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4.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主要工种上岗证。 5.分包方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ci形象要求及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6.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增加工作内容或重大设计变更。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面,或修改范围不能及时提供。 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乙方就延误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就工期延长给出书面答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 1.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而无需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十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工期,质量约定: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总价1%,作为拖期罚款。拖期罚款总额不超过工程总价的5%。 2.在保修期满后,甲方于14日内,在无任何保修问题的情况下,退还5%保修金给乙方。 3.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完工,甲方支付合同价款95%给乙方,即:元。剩余5%即:元作为工程保修款,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后,保修款将全额无息返还乙方;若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扣取保修款。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起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保修完成后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重要事项: 1,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及乙方聘任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甲方员工或受甲方委托对该房产进行资产管理的公司员工任何形式的贿赂(包括馈赠、回扣及特别折扣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须给予乙方任何补偿或赔偿。 2,若甲方员工或受甲方委托对该房产进行资产管理的公司员工向乙方提出任何索贿要求,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如果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甲方员工或受甲方委托对该房产进行资产管理的公司员工存在上述非法行为,则甲方将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双方的利益。仅为此目的且无论本合同是否另设通知条款定有其他通知方式,乙方方可以电邮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指定邮箱地址: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保存1份,乙方保存1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乙方签: 机电安装施工合同 篇2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 (安装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二)安装施工范围: A集中报警系统 B区域报警系统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卤代烷灭火系统 E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F泡沫灭火系统 G氨气灭火系统 H蒸汽灭火系统 I干粉灭火系统 J消防控制系统 K消火栓系统 (三)开工日期:年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图纸、预算交付 (一)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 贰 套。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 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含自动消防系统检测费): (二)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 (三)设备到达甲方,甲方付给乙方设备款 (四)消防设施验收前,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 ;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 。保修期满,甲方付给余款 详见附加条款 。 第四条 设备和材料供应:详见附加条款 。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六条 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确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七条 验收和工程质量 (一)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施工技 术档案,甲方在十日内组织验收; (二)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以通过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技术检测并经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第八条 保修 (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贰 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的0.3﹪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实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 )的方式解决: A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其它 详见附加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章) 地 址: 乙方(章) 地 址: 年月日: 机电安装施工合同 篇3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二、项目总造价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 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三、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3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 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维修保养 本路灯项目保修期为_壹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路灯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24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即日生效。 八、其他约定事项: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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