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 |
范文 |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十篇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 篇11、与客人谈话必须站立,姿势要正确,直腰挺胸,站姿优美。(两手自然下垂或在体前双手交叉,两脚呈“v”(女性)或与肩同宽(男性),身体正直平稳,不东倒西歪。) 2、与客人谈话时,两眼平视或注视客人、不斜视客人或东张西望或死盯客人。 3、与客人谈话时,要暂停工作,注意听客人谈话。 4、与客人谈话时,表情要自然、要保持微笑,用清楚、简明的语句回答。 5、工作时间必须将普通话。 6、不得在客人背后做鬼脸、相互技弄眼、议论客人或与客人开玩笑。 7、递交或接到客人的物件应双手奉上。 8、工作时间不得声喧哗或窃窃私语。 9、不翘脚、不搓泥垢、不抓头痒、不修指甲、不照镜子等。 10、不可因个人的情绪不佳而影响工作,要精神饱满、自然方、随时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 11、行走时姿势美观,动作文雅、面带微笑,自然方。 12、在公共场所不可跑动,但可快步行走。 13、行走时两眼平视,正对前方,身体保持垂直平稳。 14、工作时间不得闲谈、聊天、开玩笑,要思想集中,更不准将粗话、脏话。 15、引导客人行进时,主动问好,指示方向,走在客人右前方1。52步距离处,身体略为侧向客人。 16、行进中与客人交谈,应走在客人侧面0。5步处,或基本与客人保持平衡,转弯时用右手先向客人指示方向。 17、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或杂物,并制止别人乱扔,发现被乱扔的杂物等随手拾起。 18、注意做到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19、当客人或领导对面走过时问候并点头致意,并侧身让路或慢步随后。 20、工作时间严禁看书、看报、吃东西、抽烟、办私事等。 21、走指定的`员工通道,禁止随意进出前厅。 22、工作时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不许在工作岗位接待自己的亲友。 23、对客人提出的一切要求和意见,要迅速答复,如自己不能处理,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自作主张。 24、在客人面前要避免说“不”字,要设法为客人提供热情、周到、合理、满意的服务。 25、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和私人物品进入工作岗位。 26、坚持站立服务,敬语服务,微笑服务。 27、上班和出入公共场所前,忌讳吃蒜、韭菜、葱等有异味的食物。 28、在公共场所走路,不准搂腰、搭背、牵手、抱肩,不要两人并立聊天,要处处表现训练有素。 29、服务工作对客人礼貌,态度和谐,说话亲切,待客诚恳、一视同仁。 30、不准与客人争吵,监守“客人总是正确的”信条。 31、坚持礼貌服务用语“十条”,在对客服务中应有“欢迎声”、“欢送声”、“致谢声”、“问候声”。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 篇21、按工种岗位着装,要求整齐统一,符合相关岗位要求。 2、制服要保持清洁、挺括、无褶皱、平整、线条轮廓清楚。工作服衣裤口袋不允许放杂物或塞得过满。 3、员工不得着便装进入工作场所。 4、工牌要端正地挂在左前胸,工牌不许有破损和污迹,不准佩带他人的工牌。 5、穿规定的袜子、鞋、不准赤脚穿鞋。(注:鞋为黑色,要干净、光亮、无污迹、袜子(男士)深色。) 6、服装的.纽扣要整齐,无脱落,在公众场合,必须系好风领扣。 7、服装无破损、开线处。 8、穿西服必须系规定的领结或领带。衬衣、领口、袖口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内衣要勤换洗。 9、衬衣外不允许穿毛衣、毛背心等;内衣的领口、袖口不得超出衬衣的领口、袖口。 10、不准穿背心、短裤或不穿衣服进入公众场所。 11、不准光脚或穿拖鞋进入公共场所。 12、不准敞怀、披衣、搭衣进入公共场所。 13、女员工穿裙子一律穿规定的袜子(规定为高筒肉色袜子,且袜口不允许露出裙边。) 14、男性头发要短(后不过领、侧不过耳)。 15、男性不留鬓角,不蓄胡须。 16、女性短发不许过肩,长发束起,刘海不能超过前额。 17、头发要保持清洁、整齐、方、不许佩带艳丽的发夹或头饰。 18、男女头发都不许着色、染色、擦重味头油、发型要美观。 19、指甲修剪整齐,不露出指头以外。 20、指甲内无污垢。 21、不涂指甲油。 22、手上保持干净。 23、工作时间不戴戒指、手环、手镯、手链等。 24、工作时间不装假睫毛。不戴耳环、项链等。 25、女员工上岗要化淡装,工作时间不擦香水,不涂颜色怪异的口红。化妆与工种、服务场所协调,不浓妆艳抹、无轻佻、妖艳和引起客人感现象发生。 26、班前整理个人卫生,做到整洁、干净、无异味。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 篇3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 二、上班时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而影响工作。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 三、仪容仪表要符合酒店要求,身体不能有异味。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袜子。(男员工穿深色袜)女服务员:女员工不可散发,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戒指、耳环、项链等饰物。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四、上班前不准吃蒜、葱、榴莲、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食物,饮料。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五、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桌面无油渍、无灰尘,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必须消毒。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一搞扫除。 六、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等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管理层安排人来维修。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七、员工用餐应在指定时间、地点。不得随意在工作区域吸烟,吃零食、口香糖。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不得私收小费、礼物,拾到客人物品必须及时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安静,与客人说话声音以对方听清为限,同事间交谈不得声喧哗,打闹,不准在餐厅、包厢、走廊内声叫喊。不得在酒店内赌博,酗酒。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不准使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听从工作安排,员工上班时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严禁会客,或与同事闲聊。 九、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 十、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擅自离岗。遇事(如上洗手间等)离岗要上报领班,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 十一、员工要遵守外事纪律,不得与客人私下通信,交往。和客人在一起时不得表示过分亲热,未经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准随便给小孩食物。 十二、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养成随时检查自己职责内尚有何事没做,何事待办的习惯。所有电话必须做出电话记录并落实。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 十三、不得罢x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 篇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竖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家收集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宾馆消防规定的重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6.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气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餐厅防火制度: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十六条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要经过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3.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 第十七条库房防火制度: 1.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2.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3.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4.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第十八条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气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六章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七章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7.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三十二条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 篇5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法人代表为我店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三、员工消防职责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人人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报警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队火场总指挥部署安排。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酒店负责人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思想重视,知法懂法。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组织开展好每日防火巡查,重节日来临时安全负责人要组织酒店内员工进行安全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酒店负责人,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六、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由安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 3、对消防队和派出所等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整改,按时复函,回告。 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结合酒店防火要求,雇佣的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不得违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后方可开始。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八、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酒店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与本酒店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讲评,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 篇6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本制度是本酒店对客房、前厅、餐厅与会议场所、娱乐场所等对客经营活动的总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管理职责 2.1保卫部负责饭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2前厅部负责宾客登记、寄存物品、厅接待的管理 2.3工程部门负责饭店用电安全、公共区域设备的维护,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养。 2.4各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安全工作。 2.5各级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3要求 3.1宾客登记安全管理 3.1.1入住验证: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入住,入住验证由前台负责。楼层服务员只负责查验客人住宿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引领客人进房。 3.1.2来登记:凡进入酒店房间问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时须出示客有效证件,并由前台负责登记。 3.1.3出入登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宾客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二、住宿登记应做到“四实”: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要相符)、实数(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要相符)、实情(如实登记住宿人员证件信息)、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 三、住宿登记应做到“四核对”:核对证件真伪、核对宾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宾客年龄与证件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四、住宿登记必须做到“四即”:即来即验证、验即登记、登即上传、走即核销。 3.2前厅部安全管理 3.2.1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3.2.2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3.2.3严禁非法将物气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3.2.4前台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总服务台应24小时有人值守,保证有人接听客户映的安全、卫生问题的电话,服务高峰时段应增派人手接听; 二、应有管理及安保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三、应在服务台配备计算机、地图、各服务联系电话单等相应资料,便于及时为客人解答相关问题; 四、服务台应妥善处理住宿客人来电报修、报换等要求,及时联系相关维修、服务人员上门服务; 五、服务台或客房建立宾客意见建议登记本,详细记录客人提出关于安全、卫生等意见建议,定期通告各相关单位; 六、应专设行李寄存处,配有饭店与宾客同时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保险箱位置安全、隐蔽,钥匙应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存取手续,能够保护宾客的隐私; 七、客人存放的物品应妥善保管,凭牌存取,存放品可能存在危险时应开包检查或采取其他措施。 八、寄存处应具备防火、防盗条件,发现行李破损、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 九、客人行李在堂暂存,要集中堆放,加盖网罩,设人看守。 3.3客房 3.3.1客房环境和设施应符合GB9663及国家消防防火和健康环保标准,其中: 一、客房装修的油漆、材料等应符合标准,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应达标,投入使用后不得有异味;装修后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客房空气质量检测每两年进行一次,与卫生许可证定期审核同时进行,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应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三、客房室内用品无破损、完好、有效;设施有相应的安全使用说明; 四、客房门能自动闭合,有门窥镜、门铃及防盗装置; 五、客房地面、墙面、天花板、平整、无破损、无卷边、无开裂、无脱落; 六、如铺设地毯,应保持完好,无破损边缘及裂缝;并符合阻燃性要求; 七、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宾客的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八、配置的电器用品完好、有效、安全、可靠,并有“3C”认证标志; 九、服务指南、住宿须知等应有安全的内容; 十、客房内饮水机应定期消毒,保持记录;茶具应每天消毒; 十一、客房区域和客房内照明要可靠安全,灯具不允许发生漏电、起火等现象,应一开就亮,一关就灭。 3.3.2客房消防应符合GA654的要求,其中: 一、客房内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二、应在客房内放置中英文对照的“请勿卧床吸烟”标识、《宾客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识; 三、客房内设烟雾报警或红外报警探头,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每年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并保持记录;具体执行6.4.1的要求; 四、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等逃生器材,并通过标识或服务指南提示具体位置; 五、高层宾馆的客房应配备发生火灾时逃生使用的防烟面具及使用说明; 六、客房内应设置应急广播; 七、客房区域灭火栓、灭火器合格、完好,具体执行6.4.3的要求。 3.3.3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人员开放的宾馆应当配有中、英文紧急疏散广播录音,其他酒店应当配有中文紧急疏散广播录音或书面的广播词; 二、每个楼层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合理,保持畅通,具体执行5.2的要求。 3.3.4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 二、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浴缸及淋浴间配有防滑设施(或有防滑功能),并有提醒客人小心滑倒的标志; 三、浴缸上方安装扶手,且完好、牢固; 四、卫生间应有完好、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立机械排气装置(如排风扇);浴缸和淋浴间均有单照明且照明度良好; 五、淋浴房玻璃应防爆碎或粘贴防爆膜,以防止玻璃碎裂伤人; 六、毛巾、浴巾等应每天更换,消毒;配送的一次性牙刷等应符合国家标准,从具有卫生资质的单位采购; 七、照明灯具应防水、防尘。 3.3.5客房服务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房服务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服务人员熟悉并执行; 二、登高时使用梯台,注意安全;站在窗台上擦外层玻璃要系好安全带,且牢固有效;清扫天花板墙角或灯管,应使用梯台或凳子; 三、正确佩带保护手套使用清洁剂及清洁用品,并了解其化学属性,防止溅入眼睛或蚀皮肤; 四、吸尘器、地毯机、高速磨光机等移动电气设备及其电源线绝缘良好,无破损; 五、吸水泵应设有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六、公共区域地面打蜡或拖地时应放置警示牌; 七、服务人员应每日检查电器完好状态,客人离开房间时检查室内是否遗留烟头、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八、日常清理客房,烟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中。 3.3.6客房安全检查 一、跟房检查:凡客人外出或退房必须由服务员检查该客房是否有烟火隐患及其他异常情况,记录客人外出时间。 二、巡楼检查:每隔一小时巡楼一次 (1)检查是否有闲杂人员在楼层逗留,若有应劝其离开楼层,客让其在堂休息区等候; (2)是否有烟火隐患及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3)发现房门打开的房间需叫房客关好房门; (4)房内是否有异常声响及其他情况。 3.3.7异常情况处置 一、治安事件报告:当遇有团伙斗殴事件或突发性事件应立刻通知当值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事发地点、时间、人员等)。 二、执行验证开门服务,对患病或形迹可疑的客人要及时汇报。 三、检查客房时发现插座、开关,热、冷水管线,水暖管线等存在隐患及不安因素,要及时处理,立刻报告并做好登记,切防各类事故发生。 3.3.8交班制度:当班时认真填写好各项内容,以书面为准,必要的项目,还要口头交代清楚。 3.4公共区域安全管理 一、公共区域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合理,保持畅通,具体执行5.2的要求; 三、人行自动门必须采用安全玻璃,破碎时不应有锋利的棱角与碎片; 四、作为逃生方向上的门扇玻璃,应在任何位置上均易打破;透明门扇表面应有醒目标志,清晰地标识出玻璃的存在; 五、自动门失去动力时,门扇能被手动打开; 六、旋转门应至少配备一个手动复位型紧急停止按钮,按下按钮后运行中的门扇应停止。 3.4.2公共区域灯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普通吊线灯,灯具重量在1kg以下者,可直接用软导线安装;1kg以上的灯具则须采用吊链吊装; 二、凡灯具重量超过3kg者,其与顶棚的连接须通过预埋的吊钩或螺栓; 三、固定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应不小于灯具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 四、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五、在易燃结构部位或暗装在木制吊顶内时,在灯具周围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六、卤钨灯具不能在木制或其它易燃材料上吸顶安装。 3.4.3其他设施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公共区域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二、公共区域应有应急照明设施和有应急供电系统; 三、电梯、堂、走廊、停车场出入口等主要公共区域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四、通往后台区域有明显的提示标示,有安全可靠的钥匙管理制度; 五、四星及以上的饭店应设置符合规范的安全避难场所; 六、后台区域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安全、卫生的须知; 七、公共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消防安全标志、疏散路线标志及劝阻标志;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相关对客经营场所的安全标识按相关场所的基本管理要求执行; 八、应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沙袋等防汛物资,并定期对下水管道、消防井等进行清理,确保畅通; 九、公共区域施工现场用地范围的周边应当进行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对可能影响行人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恢复原貌。 3.5餐厅及会议场所安全管理 3.5.1餐厅及会议场所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应对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时,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务被盗,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3.5.2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通畅,以备疏散。 3.5.3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 3.5.4下班后应有专人巡视,做好安全检查。 3.5.5在使用各种炉火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由专人关闭阀门并做好记录。 4附则 4.1本制度由餐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 篇7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本制度是本酒店对客房、前厅、餐厅与会议场所、娱乐场所等对客经营活动的总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管理职责 2.1保卫部负责饭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2前厅部负责宾客登记、寄存物品、大厅接待的管理 2.3工程部门负责饭店用电安全、公共区域设备的维护,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养。 2.4各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安全工作。 2.5各级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3要求 3.1宾客登记安全管理 3.1.1入住验证: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入住,入住验证由前台负责。楼层服务员只负责查验客人住宿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引领客人进房。 3.1.2来访登记:凡进入酒店房间访问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时须出示访客有效证件,并由前台负责登记。 3.1.3出入登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宾客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二、住宿登记应做到“四实”: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要相符)、实数(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要相符)、实情(如实登记住宿人员证件信息)、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 三、住宿登记应做到“四核对”:核对证件真伪、核对宾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宾客年龄与证件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四、住宿登记必须做到“四即”:即来即验证、验即登记、登即上传、走即核销。 3.2前厅部安全管理 3.2.1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3.2.2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3.2.3严禁非法将物品带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3.2.4前台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总服务台应24小时有人值守,保证有人接听客户反映的安全、卫生问题的电话,服务高峰时段应增派人手接听; 二、应有管理及安保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三、应在服务台配备计算机、地图、各服务联系电话单等相应资料,便于及时为客人解答相关问题; 四、服务台应妥善处理住宿客人来电报修、报换等要求,及时联系相关维修、服务人员上门服务; 五、服务台或客房建立宾客意见建议登记本,详细记录客人提出关于安全、卫生等意见建议,定期通告各相关单位; 六、应专设行李寄存处,配有饭店与宾客同时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保险箱位置安全、隐蔽,钥匙应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存取手续,能够保护宾客的隐私; 七、客人存放的物品应妥善保管,凭牌存取,存放品可能存在危险时应开包检查或采取其他措施。 八、寄存处应具备防火、防盗条件,发现行李破损、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 九、客人行李在大堂暂存,要集中堆放,加盖网罩,设人看守。 3.3客房 3.3.1客房环境和设施应符合GB9663及国家消防防火和健康环保标准,其中: 一、客房装修的油漆、材料等应符合标准,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应达标,投入使用后不得有异味;装修后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客房空气质量检测每两年进行一次,与卫生许可证定期审核同时进行,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应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三、客房室内用品无破损、完好、有效;设施有相应的安全使用说明; 四、客房门能自动闭合,有门窥镜、门铃及防盗装置; 五、客房地面、墙面、天花板、平整、无破损、无卷边、无开裂、无脱落; 六、如铺设地毯,应保持完好,无破损边缘及裂缝;并符合阻燃性要求; 七、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宾客的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八、配置的电器用品完好、有效、安全、可靠,并有“3C”认证标志; 九、服务指南、住宿须知等应有安全的内容; 十、客房内饮水机应定期消毒,保持记录;茶具应每天消毒; 十一、客房区域和客房内照明要可靠安全,灯具不允许发生漏电、起火等现象,应一开就亮,一关就灭。 3.3.2客房消防应符合GA654的要求,其中: 一、客房内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二、应在客房内放置中英文对照的“请勿卧床吸烟”标识、《宾客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识; 三、客房内设烟雾报警或红外报警探头,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每年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并保持记录;具体执行6.4.1的要求; 四、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等逃生器材,并通过标识或服务指南提示具体位置; 五、高层宾馆的客房应配备发生火灾时逃生使用的防烟面具及使用说明; 六、客房内应设置应急广播; 七、客房区域灭火栓、灭火器合格、完好,具体执行6.4.3的要求。 3.3.3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境外人员开放的宾馆应当配有中、英文紧急疏散广播录音,其他酒店应当配有中文紧急疏散广播录音或书面的广播词; 二、每个楼层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合理,保持畅通,具体执行5.2的要求。 3.3.4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 二、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浴缸及淋浴间配有防滑设施(或有防滑功能),并有提醒客人小心滑倒的标志; 三、浴缸上方安装扶手,且完好、牢固; 四、卫生间应有完好、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如排风扇);浴缸和淋浴间均有单独照明且照明度良好; 五、淋浴房玻璃应防爆碎或粘贴防爆膜,以防止玻璃碎裂伤人; 六、毛巾、浴巾等应每天更换,消毒;配送的一次性牙刷等应符合国家标准,从具有卫生资质的单位采购; 七、照明灯具应防水、防尘。 3.3.5客房服务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房服务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服务人员熟悉并执行; 二、登高时使用梯台,注意安全;站在窗台上擦外层玻璃要系好安全带,且牢固有效;清扫天花板墙角或灯管,应使用梯台或凳子; 三、正确佩带保护手套使用清洁剂及清洁用品,并了解其化学属性,防止溅入眼睛或腐蚀皮肤; 四、吸尘器、地毯机、高速磨光机等移动电气设备及其电源线绝缘良好,无破损; 五、吸水泵应设有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六、公共区域地面打蜡或拖地时应放置警示牌; 七、服务人员应每日检查电器完好状态,客人离开房间时检查室内是否遗留烟头、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八、日常清理客房,烟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中。 3.3.6客房安全检查 一、跟房检查:凡客人外出或退房必须由服务员检查该客房是否有烟火隐患及其他异常情况,记录客人外出时间。 二、巡楼检查:每隔一小时巡楼一次 (1)检查是否有闲杂人员在楼层逗留,若有应劝其离开楼层,访客让其在大堂休息区等候; (2)是否有烟火隐患及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3)发现房门打开的房间需叫房客关好房门; (4)房内是否有异常声响及其他情况。 3.3.7异常情况处置 一、治安事件报告:当遇有团伙斗殴事件或突发性事件应立刻通知当值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事发地点、时间、人员等)。 二、执行验证开门服务,对患病或形迹可疑的客人要及时汇报。 三、检查客房时发现插座、开关,热、冷水管线,水暖管线等存在隐患及不安因素,要及时处理,立刻报告并做好登记,切防各类事故发生。 3.3.8交班制度:当班时认真填写好各项内容,以书面为准,必要的项目,还要口头交代清楚。 3.4公共区域安全管理 一、公共区域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合理,保持畅通,具体执行5.2的要求; 三、人行自动门必须采用安全玻璃,破碎时不应有锋利的棱角与碎片; 四、作为逃生方向上的门扇玻璃,应在任何位置上均易打破;透明门扇表面应有醒目标志,清晰地标识出玻璃的存在; 五、自动门失去动力时,门扇能被手动打开; 六、旋转门应至少配备一个手动复位型紧急停止按钮,按下按钮后运行中的门扇应停止。 3.4.2公共区域灯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普通吊线灯,灯具重量在1kg以下者,可直接用软导线安装;1kg以上的灯具则须采用吊链吊装; 二、凡灯具重量超过3kg者,其与顶棚的连接须通过预埋的吊钩或螺栓; 三、固定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应不小于灯具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 四、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五、在易燃结构部位或暗装在木制吊顶内时,在灯具周围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六、卤钨灯具不能在木制或其它易燃材料上吸顶安装。 3.4.3其他设施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公共区域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二、公共区域应有应急照明设施和有应急供电系统; 三、电梯、大堂、走廊、停车场出入口等主要公共区域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四、通往后台区域有明显的提示标示,有安全可靠的钥匙管理制度; 五、后台区域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安全、卫生的须知; 六、四星及以上的饭店应设置符合规范的安全避难场所; 七、公共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消防安全标志、疏散路线标志及劝阻标志;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相关对客经营场所的安全标识按相关场所的基本管理要求执行; 八、应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沙袋等防汛物资,并定期对下水管道、消防井等进行清理,确保畅通; 九、公共区域施工现场用地范围的周边应当进行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对可能影响行人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恢复原貌。 3.5餐厅及会议场所安全管理 3.5.1餐厅及会议场所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应对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时,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务被盗,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3.5.2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通畅,以备疏散。 3.5.3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 3.5.4下班后应有专人巡视,做好安全检查。 3.5.5在使用各种炉火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由专人关闭阀门并做好记录。 4附则 4.1本制度由餐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 篇8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1、上岗前进行自我检查,做到按规定着装,个人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2、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性和敬业爱岗的精神,严格遵守酒店的劳动纪律,维护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3、按规定区域立岗,对进出酒店的旅客应主动拉门迎送,协助运送行李,扶老携幼。注意大堂内特别是总台周围可疑情况。 4、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要求,安全、正确地指挥住宿旅客的自备车辆有序停放,提醒车主保管好车内的物品,保证酒店大门前的畅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进入酒店。 5、严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逻路线,按时进行安全巡逻和检查,一般每小时必须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点布局依点巡视检查并做好打更记录,每日巡逻为21时至次日6时止,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可疑的人和事,应加强盘问,及时报告,做好现场监护和控制工作并做好情况记录。 6、对超过规定时间的访客(按公安规定的访客时间为7:00—23:00)要及时汇报夜班经理,做好记录,妥善做好劝导工作。 7、熟悉酒店各类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性情况时,按预案和领导的指令,进行及时的处置。 8、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严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贵重物品应寄存在总台。认真做好存取记录和交接班手续,防止错失事故。 9、按规定使用各类配备的保安器材(对讲机,手电筒等)不准人为损坏。 10、在工作时间内违反公司员工手册及店纪店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酒店损失的应承担必要的经济损失,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11、工作中不得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打更任务。 12、严格执行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领导。 13、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按工作预案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 14、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的各类应急预案,熟悉安全疏散的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检查中应及时关闭应关闭的门窗。 16、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17、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连锁酒店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1)行李房钥匙由总台保管,不得随意放置或带走,交接班时应做好钥匙交接记录。 (2)领用钥匙开启行李房门,应在总台记录本上登记记录。 行李房严禁吸烟,不得存放员工私人物品,非住店客人的行李一般不予寄存。在行李房内工作必须敞开房门,人离即将门上锁,要及时交回总服务台,并签名注销钥匙领用手续。 (3)行李房应张贴:“公安局规定:严禁寄放存放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 (4)行李卡一式二联,可请客人自行填写寄存卡。行李挂卡应详细填写客人姓名、房号、寄存件数、寄存日期,客户联则无须详细填写。客人领取行李时应仔细核对。 (5)行李寄存收件应问清是否有贵重物品,发现接收寄存行李开口、损坏,应当面向客人指出说明记录备案。 (6)行李房管理人员在交接班时,应清点库存行李完整无损情况,并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一旦发现缺损,由当班人员负责。 客人领取行李必须一次取清,若有部分领取,部分寄存,则应先领清,在重新办理寄存手续。 连锁酒店客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客房服务员、清洁员同时也是保安人员,要掌握旅客情况,在作好服务和清洁的同时要保障安全。 (2)客房内必须标有安全疏散指示图,并在房内摆设公安部门颁布的《宾馆、旅馆旅客须知》。 (3)严格执行进房清洁时将房门敞开,并用工作车挡住房门,严禁翻动客人的物品,做完清洁离房时必须关闭房门,进出客房分别填写进出时间。 (4)旅客退房离店时,及时进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及时归还旅客,客人已离店应将遗留物品上交,并登记备查。 (5)掌握旅客情况,发现长时间挂有“请勿打扰”牌的客房和旅客住宿不登记及时查明情况,并及时上报酒店的领导。 (6)客房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岗位环境,明确安全出口的方位和消防灭火器材的设置,以及正确地使用方法,并保持安全信息畅通,发现安全疏散指示灯故障及时保修。不得擅自挪用消防灭火器材。 (7)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要保持镇静,迅速报告,讲明地点,燃烧物及火势情况,并及时疏散周围旅客,就近取用灭火器进行扑救,有人被困采取先救人再救火。 (8)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烟花爆竹等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带入酒店。 (9)客房内严禁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电加热器具。 连锁酒店餐厅安全管理制度 (1)餐厅的桌位应保持适当的间距,对正在用餐的客人,服务员要照看好客人携带的物品,并及时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对挂在椅背上的衣物及时套上衣套,以防他人顺手牵羊,偷盗财务。 (2)认真维护餐厅内治安秩序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客人用餐完毕应注意客人使用的烟缸烟蒂是否熄灭,不能将火种卷入布件中。 (4)就餐客人离席后,服务员应及时检查餐桌周围,发现客人遗留物品,应及时归还客人或上交。 (5)营业结束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连锁酒店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厨房内配备与厨房规模相适应的消防灭火器材,从业人员必须了解使用方法和灭火安全知识。 (2)厨房工作间间隙期间,应有专人值班。 (3)煤气灶点火时要火等气,下班时要关闭煤气阀,熄灭火种。 (4)开油锅过程中,注意控制油温,厨师不得离开工作灶台,防止油锅着火,确保安全。 (5)厨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险物品,液化气卡式炉和酒精备用的小气瓶和固定酒精,应有专人保管,指定在安全的地方存放,随用随领。 (6)发现事故苗子或有异味、异声,必需立即查明原因,切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7)进行日常清洁时,严防将水喷洒到电源插座,电器开关处,以防电线短路起火。脱排油烟机和排烟管道要定期清洗。 (8)每日营业结束,要认真检查水、电、煤和蒸汽,关紧开关,关闭门窗。 连锁酒店财务室安全管理 (1)财务室门窗应装置安全栅栏,门窗坚固。有条件的应安装与110联接的防盗红外线报警装置,严格按规定进行布防,防止撬窃。 (2)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箱,并专人保管,保险箱的钥匙与密码同时使用,下班时拨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财务人员调离岗位密码应及时调换。 (3)现金存放不得超出银行核定限额。解款、提款必须二人同时,金额大时应专车接送。 (4)支票、票证和凭证的管理,坚持检验复核,支票和印章应分开放置在保险箱内,严禁使用空白支票。 (5)财务室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严禁烟火,防止火灾。 连锁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门、窗应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房顶和地下管道层不得于其他的房间相通,防止火灾和小动物侵害。 (2)仓库内敷设的电线应有铁质护套管。 (3)严禁使用荧光照明,一般物品物料仓库使用白帜灯加防护罩,危险品使用防爆灯,仓库内无人时应关闭电源。 (4)仓库严禁烟火,并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存放物品按防火要求堆放整齐。 (5)仓库存放的各类物品应建立帐册,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6)仓库应有专人负责,门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 (7)有危险品的仓库应保持干干燥、阴凉、通风,并做好防晒、防潮、防高温等各项措施。 (8)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出入仓库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和发放手续和严格控制存量。 连锁酒店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1、总台接待员负责接待旅客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班服务。 2、所有中、外旅客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单,登记合格率100%。 3、对零散旅客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 “三清”即: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检验清。 “三核对”即: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年龄和证件的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旅行团体客人的住宿登记可由旅行社陪同或销售代表代办填报。 5、VIP客人可先领进房,在房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省、市接待部门代为登记。 6、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7、旅客资料和公安机关下发的有关通缉协查对象应及时输入电脑准确无误,以便核查。 8、接待员在办理住宿登记的同时,应提醒旅客贵重钱财,证件可免费保管。 9、按照公安部门规定:访客须登记,访客时间不超过23点。 连锁酒店贵重物品保险安全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保险箱由专人保管。 2、旅馆需使用保险箱时,必须是住店旅客方可办理使用手续,填写保险箱使用卡,并在卡上亲笔签名,然后将使用箱号的钥匙交给旅客,由旅客亲自将需保管的贵重物品放入箱内后上锁,保管人锁另一道锁。 3、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4、旅馆丢失保险箱钥匙,应立即报告酒店店长,按规定请旅客填写打开保险箱委托书,在旅客面前当面撬开,损失请旅客赔偿。 5、严禁私自配制保险箱钥匙,空的保险箱钥匙应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并做好保险箱的使用说明。 6、严禁存放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7、严禁总台私用放置私人物品。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 篇9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本制度是本酒店对客房、前厅、餐厅与会议场所、娱乐场所等对客经营活动的总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 管理职责 2.1 保卫部负责饭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2 前厅部负责宾客登记、寄存物品、大厅接待的管理 2.3 工程部门负责饭店用电安全、公共区域设备的维护,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养。 2.4 各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安全工作。 2.5 各级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3 要求 3.1 宾客登记安全管理 3.1.1 入住验证: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入住,入住验证由前台负责。楼层服务员只负责查验客人住宿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引领客人进房。 3.1.2 来访登记:凡进入酒店房间访问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时须出示访客有效证件,并由前台负责登记。 3.1.3 出入登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宾客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二、住宿登记应做到“四实”: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要相符)、实数(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要相符)、实情(如实登记住宿人员证件信息)、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 三、住宿登记应做到 “四核对”:核对证件真伪、核对宾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宾客年龄与证件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四、住宿登记必须做到“四即”:即来即验证、验即登记、登即上传、走即核销。 3.2 前厅部安全管理 3.2.1 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3.2.2 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3.2.3 严禁非法将物品带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3.2.4 前台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总服务台应24小时有人值守,保证有人接听客户反映的安全、卫生问题的电话,服务高峰时段应增派人手接听; 二、应有管理及安保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三、应在服务台配备计算机、地图、各服务联系电话单等相应资料,便于及时为客人解答相关问题; 四、服务台应妥善处理住宿客人来电报修、报换等要求,及时联系相关维修、服务人员上门服务; 五、服务台或客房建立宾客意见建议登记本,详细记录客人提出关于安全、卫生等意见建议,定期通告各相关单位; 六、应专设行李寄存处,配有饭店与宾客同时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保险箱位置安全、隐蔽,钥匙应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存取手续,能够保护宾客的隐私; 七、客人存放的物品应妥善保管,凭牌存取,存放品可能存在危险时应开包检查或采取其他措施。 八、寄存处应具备防火、防盗条件,发现行李破损、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 九、客人行李在大堂暂存,要集中堆放,加盖网罩,设人看守。 3.3 客房 3.3.1 客房环境和设施应符合GB9663及国家消防防火和健康环保标准,其中: 一、客房装修的油漆、材料等应符合标准,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应达标,投入使用后不得有异味;装修后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客房空气质量检测每两年进行一次,与卫生许可证定期审核同时进行,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应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三、客房室内用品无破损、完好、有效;设施有相应的安全使用说明; 四、客房门能自动闭合,有门窥镜、门铃及防盗装置; 五、客房地面、墙面、天花板、平整、无破损、无卷边、无开裂、无脱落; 六、如铺设地毯,应保持完好,无破损边缘及裂缝;并符合阻燃性要求; 七、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宾客的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八、配置的电器用品完好、有效、安全、可靠,并有“3C”认证标志; 九、服务指南、住宿须知等应有安全的内容; 十、客房内饮水机应定期消毒,保持记录;茶具应每天消毒; 十一、客房区域和客房内照明要可靠安全,灯具不允许发生漏电、起火等现象,应一开就亮,一关就灭。 3.3.2 客房消防应符合GA654的要求,其中: 一、客房内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二、应在客房内放置中英文对照的“请勿卧床吸烟”标识、《宾客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识; 三、客房内设烟雾报警或红外报警探头,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每年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并保持记录;具体执行6.4.1的要求; 四、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等逃生器材,并通过标识或服务指南提示具体位置; 五、高层宾馆的客房应配备发生火灾时逃生使用的防烟面具及使用说明; 六、客房内应设置应急广播; 七、客房区域灭火栓、灭火器合格、完好,具体执行6.4.3的要求。 3.3.3 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境外人员开放的宾馆应当配有中、英文紧急疏散广播录音,其他酒店应当配有中文紧急疏散广播录音或书面的广播词; 二、每个楼层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合理,保持畅通,具体执行5.2的要求。 3.3.4 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 二、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浴缸及淋浴间配有防滑设施(或有防滑功能),并有提醒客人小心滑倒的标志; 三、浴缸上方安装扶手,且完好、牢固; 四、卫生间应有完好、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如排风扇);浴缸和淋浴间均有单独照明且照明度良好; 五、淋浴房玻璃应防爆碎或粘贴防爆膜,以防止玻璃碎裂伤人; 六、毛巾、浴巾等应每天更换,消毒;配送的一次性牙刷等应符合国家标准,从具有卫生资质的单位采购; 七、照明灯具应防水、防尘。 3.3.5 客房服务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房服务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服务人员熟悉并执行; 二、登高时使用梯台,注意安全;站在窗台上擦外层玻璃要系好安全带,且牢固有效;清扫天花板墙角或灯管,应使用梯台或凳子; 三、正确佩带保护手套使用清洁剂及清洁用品,并了解其化学属性,防止溅入眼睛或腐蚀皮肤; 四、吸尘器、地毯机、高速磨光机等移动电气设备及其电源线绝缘良好,无破损; 五、吸水泵应设有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六、公共区域地面打蜡或拖地时应放置警示牌; 七、服务人员应每日检查电器完好状态,客人离开房间时检查室内是否遗留烟头、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八、日常清理客房,烟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中。 3.3.6 客房安全检查 一、跟房检查:凡客人外出或退房必须由服务员检查该客房是否有烟火隐患及其他异常情况,记录客人外出时间。 二、巡楼检查:每隔一小时巡楼一次 (1)检查是否有闲杂人员在楼层逗留,若有应劝其离开楼层,访客让其在大堂休息区等候; (2)是否有烟火隐患及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3)发现房门打开的房间需叫房客关好房门; (4)房内是否有异常声响及其他情况。 3.3.7 异常情况处置 一、治安事件报告:当遇有团伙斗殴事件或突发性事件应立刻通知当值管理人员,并做好记录(事发地点、时间、人员等)。 二、执行验证开门服务,对患病或形迹可疑的客人要及时汇报。 三、检查客房时发现插座、开关,热、冷水管线,水暖管线等存在隐患及不安因素,要及时处理,立刻报告并做好登记,切防各类事故发生。 3.3.8 交班制度:当班时认真填写好各项内容,以书面为准,必要的项目,还要口头交代清楚。 3.4 公共区域安全管理 一、公共区域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合理,保持畅通,具体执行5.2的要求; 三、人行自动门必须采用安全玻璃,破碎时不应有锋利的棱角与碎片; 四、作为逃生方向上的门扇玻璃,应在任何位置上均易打破;透明门扇表面应有醒目标志,清晰地标识出玻璃的存在; 五、自动门失去动力时,门扇能被手动打开; 六、旋转门应至少配备一个手动复位型紧急停止按钮,按下按钮后运行中的门扇应停止。 3.4.2 公共区域灯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普通吊线灯,灯具重量在1kg以下者,可直接用软导线安装;1kg以上的灯具则须采用吊链吊装; 二、凡灯具重量超过3kg者,其与顶棚的连接须通过预埋的吊钩或螺栓; 三、固定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应不小于灯具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 四、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五、在易燃结构部位或暗装在木制吊顶内时,在灯具周围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六、卤钨灯具不能在木制或其它易燃材料上吸顶安装。 3.4.3 其他设施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公共区域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二、公共区域应有应急照明设施和有应急供电系统; 三、电梯、大堂、走廊、停车场出入口等主要公共区域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四、通往后台区域有明显的提示标示,有安全可靠的钥匙管理制度; 五、四星及以上的饭店应设置符合规范的安全避难场所; 六、后台区域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安全、卫生的须知; 七、公共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消防安全标志、疏散路线标志及劝阻标志;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相关对客经营场所的安全标识按相关场所的基本管理要求执行; 八、应根据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沙袋等防汛物资,并定期对下水管道、消防井等进行清理,确保畅通; 九、公共区域施工现场用地范围的周边应当进行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对可能影响行人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恢复原貌。 3.5 餐厅及会议场所安全管理 3.5.1 餐厅及会议场所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应对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时,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务被盗,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3.5.2 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通畅,以备疏散。 3.5.3 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 3.5.4 下班后应有专人巡视,做好安全检查。 3.5.5 在使用各种炉火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由专人关闭阀门并做好记录。 4 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酒店安全规章制度 篇10一、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1、上岗前进行自我检查,做到按规定着装,个人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2、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性和敬业爱岗的精神,严格遵守酒店的劳动纪律,维护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3、按规定区域立岗,对进出酒店的旅客应主动拉门迎送,协助运送行李,扶老携幼。注意大堂内特别是总台周围可疑情况。 4、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要求,安全、正确地指挥住宿旅客的自备车辆有序停放,提醒车主保管好车内的物品,保证酒店大门前的畅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进入酒店。 5、严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逻路线,按时进行安全巡逻和检查,一般每小时必须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点布局依点巡视检查并做好打更记录,每日巡逻为21时至次日6时止,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可疑的人和事,应加强盘问,及时报告,做好现场监护和控制工作并做好情况记录。 6、对超过规定时间的访客(按公安规定的访客时间为7:00―23:00)要及时汇报夜班经理,做好记录,妥善做好劝导工作。 7、熟悉酒店各类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性情况时,按预案和领导的指令,进行及时的处置。 8、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严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贵重物品应寄存在总台。认真做好存取记录和交接班手续,防止错失事故。 9、按规定使用各类配备的保安器材(对讲机,手电筒等)不准人为损坏。 10、在工作时间内违反公司员工手册及店纪店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酒店损失的应承担必要的经济损失,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11、工作中不得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打更任务。 12、严格执行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领导。 13、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按工作预案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 14、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的各类应急预案,熟悉安全疏散的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检查中应及时关闭应关闭的门窗。 16、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17、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二、连锁酒店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1)行李房钥匙由总台保管,不得随意放置或带走,交接班时应做好钥匙交接记录。 (2)领用钥匙开启行李房门,应在总台记录本上登记记录。行李房严禁吸烟,不得存放员工私人物品,非住店客人的行李一般不予寄存。在行李房内工作必须敞开房门,人离即将门上锁,要及时交回总服务台,并签名注销钥匙领用手续。 (3)行李房应张贴:“公安局规定:严禁寄放存放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 (4)行李卡一式二联,可请客人自行填写寄存卡。行李挂卡应详细填写客人姓名、房号、寄存件数、寄存日期,客户联则无须详细填写。客人领取行李时应仔细核对。 (5)行李寄存收件应问清是否有贵重物品,发现接收寄存行李开口、损坏,应当面向客人指出说明记录备案。 (6)行李房管理人员在交接班时,应清点库存行李完整无损情况,并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一旦发现缺损,由当班人员负责。客人领取行李必须一次取清,若有部分领取,部分寄存,则应先领清,在重新办理寄存手续。 三、连锁酒店客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客房服务员、清洁员同时也是保安人员,要掌握旅客情况,在作好服务和清洁的同时要保障安全。 (2)客房内必须标有安全疏散指示图,并在房内摆设公安部门颁布的《宾馆、旅馆旅客须知》。 (3)严格执行进房清洁时将房门敞开,并用工作车挡住房门,严禁翻动客人的物品,做完清洁离房时必须关闭房门,进出客房分别填写进出时间。 (4)旅客退房离店时,及时进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及时归还旅客,客人已离店应将遗留物品上交,并登记备查。 (5)掌握旅客情况,发现长时间挂有“请勿打扰”牌的客房和旅客住宿不登记及时查明情况,并及时上报酒店的领导。 (6)客房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岗位环境,明确安全出口的方位和消防灭火器材的设置,以及正确地使用方法,并保持安全信息畅通,发现安全疏散指示灯故障及时保修。不得擅自挪用消防灭火器材。 (7)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要保持镇静,迅速报告,讲明地点,燃烧物及火势情况,并及时疏散周围旅客,就近取用灭火器进行扑救,有人被困采取先救人再救火。 (8)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烟花爆竹等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带入酒店。 (9)客房内严禁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电加热器具。 四、连锁酒店餐厅安全管理制度 (1)餐厅的桌位应保持适当的间距,对正在用餐的客人,服务员要照看好客人携带的物品,并及时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对挂在椅背上的衣物及时套上衣套,以防他人顺手牵羊,偷盗财务。 (2)认真维护餐厅内治安秩序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客人用餐完毕应注意客人使用的烟缸烟蒂是否熄灭,不能将火种卷入布件中。 (4)就餐客人离席后,服务员应及时检查餐桌周围,发现客人遗留物品,应及时归还客人或上交。 (5)营业结束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五、连锁酒店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厨房内配备与厨房规模相适应的消防灭火器材,从业人员必须了解使用方法和灭火安全知识。 (2)厨房工作间间隙期间,应有专人值班。 (3)煤气灶点火时要火等气,下班时要关闭煤气阀,熄灭火种。 (4)开油锅过程中,注意控制油温,厨师不得离开工作灶台,防止油锅着火,确保安全。 (5)厨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险物品,液化气卡式炉和酒精备用的小气瓶和固定酒精,应有专人保管,指定在安全的地方存放,随用随领。 (6)发现事故苗子或有异味、异声,必需立即查明原因,切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7)进行日常清洁时,严防将水喷洒到电源插座,电器开关处,以防电线短路起火。脱排油烟机和排烟管道要定期清洗。 (8)每日营业结束,要认真检查水、电、煤和蒸汽,关紧开关,关闭门窗。 六、连锁酒店财务室安全管理 (1)财务室门窗应装置安全栅栏,门窗坚固。有条件的应安装与110联接的防盗红外线报警装置,严格按规定进行布防,防止撬窃。 (2)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箱,并专人保管,保险箱的钥匙与密码同时使用,下班时拨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财务人员调离岗位密码应及时调换。 (3)现金存放不得超出银行核定限额。解款、提款必须二人同时,金额大时应专车接送。 (4)支票、票证和凭证的管理,坚持检验复核,支票和印章应分开放置在保险箱内,严禁使用空白支票。 (5)财务室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严禁烟火,防止火灾。 七、连锁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门、窗应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房顶和地下管道层不得于其他的房间相通,防止火灾和小动物侵害。 (2)仓库内敷设的电线应有铁质护套管。 (3)严禁使用荧光照明,一般物品物料仓库使用白帜灯加防护罩,危险品使用防爆灯,仓库内无人时应关闭电源。 (4)仓库严禁烟火,并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存放物品按防火要求堆放整齐。 (5)仓库存放的各类物品应建立帐册,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6)仓库应有专人负责,门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 (7)有危险品的仓库应保持干干燥、阴凉、通风,并做好防晒、防潮、防高温等各项措施。 (8)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出入仓库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和发放手续和严格控制存量。 八、连锁酒店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1、总台接待员负责接待旅客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班服务。 2、所有中、外旅客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单,登记合格率100%。 3、对零散旅客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 “三清”即: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检验清。 “三核对”即: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年龄和证件的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旅行团体客人的住宿登记可由旅行社陪同或销售代表代办填报。 5、VIP客人可先领进房,在房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省、市接待部门代为登记。 6、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7、旅客资料和公安机关下发的有关通缉协查对象应及时输入电脑准确无误,以便核查。 8、接待员在办理住宿登记的同时,应提醒旅客贵重钱财,证件可免费保管。 9、按照公安部门规定:访客须登记,访客时间不超过23点。 九、连锁酒店贵重物品保险安全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保险箱由专人保管。 2、旅馆需使用保险箱时,必须是住店旅客方可办理使用手续,填写保险箱使用卡,并在卡上亲笔签名,然后将使用箱号的钥匙交给旅客,由旅客亲自将需保管的贵重物品放入箱内后上锁,保管人锁另一道锁。 3、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4、旅馆丢失保险箱钥匙,应立即报告酒店店长,按规定请旅客填写打开保险箱委托书,在旅客面前当面撬开,损失请旅客赔偿。 5、严禁私自配制保险箱钥匙,空的保险箱钥匙应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并做好保险箱的使用说明。 6、严禁存放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7、严禁总台私用放置私人物品。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