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保密规章制度 |
范文 | 保密规章制度十篇 保密规章制度 篇1第一条总则 1.为保护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眉、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条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办法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条附则 1.本办法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规章制度 篇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网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是指本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实现信息的国内外交流,同国内外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三条凡进入国际互联网的本公司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主管本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制度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第七条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八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要做好保密审查。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第九条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第十条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公司网上用户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和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互联网用户,应当把保密教育作为国际联网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单位用户用户协议和用户守则中,应当明确规定遵守国家保密法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信息的条款。 第三章保密监督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有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保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于没有建立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或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明显威胁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信息安全隐患的单位,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有权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将停止其网络连接。 第十四条各单位主管保密工作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检查,杜绝各种泄密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国际互联网用户应当接受并配合公司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检查,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国际互联网用户,如发现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有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网上有泄密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监督有关单位立即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保存好原始记录,以备立案调查。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规章制度 篇3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咬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各和技术设备的专项保密管理工作。 (二)对本系统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术问题提出保密要求,从技术上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专职保密员负责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机关各处室设兼职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保密干部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经常宣传、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二)负责木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总结。 保密规章制度 篇4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规章制度 篇5第一条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保密法实施办法》等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局建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管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保密工作,并接受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其职责是:抓好本机关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根据本机关实际,制定各项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处理有关保密工作事项。 第三条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文书、档案、人事等涉密工作岗位,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认真检查考核。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是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义务。机关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五)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国家秘密; (六)不私自记录、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集国家秘密; (七)不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八)不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和明传、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秘密事项; (九)不私自携带密件、密品出境; (十)不得擅自同外国机构以及港、澳、台机构和外籍人员私自交往。 第五条举行涉密重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事项,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达扩散。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办公室收存,发现丢失立即报告追查。 第六条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印章、帐册等必须做到专人管理,物在人在,人离加锁,不得随意放置。秘密级以上资料、图表不上墙公布。含有秘密内容的字纸不乱扔乱抛,不带出室外。 第七条机要文电由办公室文书档案员负责保管,存放在固定的保险箱(柜)内。做到定期清理核对,确保不错不乱。 第八条本机关制发秘密级以上文件,要严格控制印数,不发无关单位,并办理签字登记手续。经认定的本机关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等,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复制件用过后应如数交办公室销毁。对违反规定造成失、泄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多余文件、资料、载有重要内容的废纸等,应指定专人负责销毁。大批销毁应送市保密委指定造纸厂销毁,必要时可由办公室和监察部门人员监销。 第十条使用电话,不得在通话中谈论涉密事项,严防秘密扩散。 第十一条使用传真机、计算机传输密级文件资料和信息,必须采用加密装置。无加密装置一律不得传输涉密内容。 第十二条对外会谈或洽谈业务,必须执行保密规定,坚持内外有别。对外提供资料,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和经过批准。统计资料和尚未公开的内部事项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三条在外事活动中,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内部书刊和记有秘密内容的笔记本,以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规章制度 篇6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不通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电报、邮政、电子设备传递、擅自翻印、复印秘密文件;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工作人员调动时,要及时办理密件移交手续,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开具有一定密级内容的会议,会前要对会场的录音、扩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四、会议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资料严禁乱发,会议上的讲话未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得随便印发,召开带秘级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管理处理秘件,需要发文的要通过机要发送。 五、秘书在起草文件时,如涉及到保密内容的文件不论是草稿,还是正式文稿,应标明秘密字样,不得擅自抄录和摘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电、资料。 六、在印刷秘件时要进行登记,严禁个人保留和抄录外传。 七、在机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涉密文件有登记,查阅涉密文件档案有手续,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档案,涉密公文办完或档案查阅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九、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要符合保密要求,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和管理措施。 十、没有存档价值和保存必要的涉密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才可定期销毁。 十一、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认真查处并采取补救措施,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保密规章制度 篇7一、目的: 1.1、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二、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办法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 2.3、本办法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定义: 3.1、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财务人员。 四、权责: 4.1、〈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审批---------------------------------总(副)经理 4.3、〈薪资保密管理办法〉执行---------------------------------全体职工 4.4、〈薪资保密管理办法〉监督---------------------------------总(副)经理及财务部 五、具体内容: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薪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5.1.2、全体职工不打听别人的薪资水平; 5.1.3、全体职工不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4、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情况都能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有效。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并由财务部监控其实施情况;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体职员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专人用专柜、专匙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5.2.4、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1、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职工定薪、职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存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 5.3.2、新进人员经权限主管确定薪资后,须在第一时间将薪资资料交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接到新进人员薪资资料后,将薪资资料保存于薪资资料专用柜; 5.3.4、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周年调薪等)经核准后,应由薪资核算员统一保存于薪资资料专柜中; 5.3.5、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调阅本部门人员薪资资料时,须经总(副)经理核准,否则,人事专员有权不予受理; 5.3.6、除总(副)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其他部门人员薪资资料; 5.3.7、财务人员在发放薪资时应保证薪资保密。 5.4、为规范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现作以下规定: 5.4.1、各部门负责人在与新进人员确定薪资时,应及时宣导薪资保密意识; 5.4.2、新进人员入职后,由人事行政部在职前培训中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必要时要与员工签订薪资保密协议; 5.4.3、人事行政部应对全体在职职工进行薪资保密制度的培训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会不定期到职工当中了解薪资保密情况; 5.4.5、公司制定薪资泄密举报制度,欢迎广大职工参与检举薪资泄密情况,并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5.5、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制度得以实施,现作以下规定: 5.5.1、凡因薪资作业人员行为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 5.5.2、薪资作业人员主动造成薪资资料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即时开除处理,必要时可追加经济责任赔偿; 5.5.3、全体职工不得询问其他职工的薪资情况,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4、全体职工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资资料,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5、职工主动散播自己的薪资资料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立即开除处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5.6、公司欢迎广大职工揭发、检举薪资泄密事件,凡检举薪资作业人员违反薪资保密制度,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记小功一次;凡检举职工有散播自已薪资资料或询问他人薪资资料者,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嘉奖一次。 六、制定、变更与作废: 6.1、本办法为公司薪资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编写,经总(副)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6.2、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实施。 保密规章制度 篇8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之保密制度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 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 机密级严禁张贴; 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 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 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 密级明确阅读级别; 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 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 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 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 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 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 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保密规章制度 篇9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0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2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3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1.1.4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1.1.5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1.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1.1.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1.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1.3公司密级的确定 1.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1.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1.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2.0保密措施 2.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2.2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2.2.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2.3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2.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2.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2.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2.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2.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2.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3.0责任与处罚 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3.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1.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保密规章制度 篇101、建设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规划、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所、环卫处、行政办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规划选址、放线、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两书两证”发放、财务凭证和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建设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科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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