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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劳动合同
范文

企业劳动合同(精选29篇)

企业劳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个月)。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条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体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

  b.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其他工资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二)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九、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等并执行。

  (二)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双方亦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五)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六)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2

  中小企业人员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

  乙方:___

  经协商,乙方同意将其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为明确双方责任,就档案保管事宜商订如下:___

  一、 甲方:___

  1、 负责乙方档案的保管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来函单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档案中有关的证明材料。

  2、 负责办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单位后的档案转递手续。

  二、 乙方:___

  1、 在合同签定时,按合同期(每月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档案保管费共 元(中途终止合同,保管费不再退回)。

  2、 应及时把合同期内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交给甲方整理归档。

  三、 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原身份、各种福利保险(如:___待业、医疗、养老等)以及本合同以为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续签时,乙方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出;逾期从第二个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费,逾期壹年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 乙方:___

  盖章:___ 盖章:___

  经办人签名:___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人员劳动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

  乙方:___

  经协商,乙方同意将其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为明确双方责任,就档案保管事宜商订如下:___

  一、 甲方:___

  1、 负责乙方档案的保管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来函单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档案中有关的证明材料。

  2、 负责办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单位后的档案转递手续。

  二、 乙方:___

  1、 在合同签定时,按合同期(每月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档案保管费共 元(中途终止合同,保管费不再退回)。

  2、 应及时把合同期内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交给甲方整理归档。

  三、 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原身份、各种福利保险(如:___待业、医疗、养老等)以及本合同以为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续签时,乙方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出;逾期从第二个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费,逾期壹年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 乙方:___

  盖章:___ 盖章:___

  经办人签名:___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人员劳动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___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参加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__________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桔吉酒店所有员工均实行聘用制。为加强酒店管理,保障酒店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甲方用工的实际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试用期为个月。本合同有效期为自试用期届满后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不计入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任何劳动关系。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要达到相关部门或公司管理层认可的标准,未达到标准的,属于不胜任工作的情形。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项制度:

  (一)执行定时工作制,实行轮班,每班工作时间为小时,员工上班时间享受酒店提供的工作餐。但由于酒店工作性质特殊,乙方在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轮班,属正常上班,不享受加班待遇。乙方上班时间因工作岗位需要进行调整,乙方应服从安排。

  (二)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不区分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章试用期及其考核

  第五条试用期间为个月,试用期内月薪______元,试用期满并经甲方安排的人员考核合格后,乙方将转为正式工;如考核不合格,则甲方可根据考核结果,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乙方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及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办理或持有执业资格证、健康证等从业证件的,由乙方自费办理并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第六章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第八条乙方转正后,每月工资人民币元。其它各项津贴(如夜班费等)按酒店相关规定每月随工资发放。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工作数量和质量发放奖金。甲方每月日发放上月工资、奖金及各项津贴。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七章社会保险

  第九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但因酒店业员工流动率大,经得乙方同意,甲方每月在乙方工资外发放元人民币作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的费用,支付后由乙自行购买相关保险,乙方无权再要求甲方为其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八章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经济往来。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借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红包”等。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达到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该类情形是乙方过错致合同解除,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包括赔偿损失之类的任何要求。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把甲方工作中单据及物品交接清楚后甲方结清乙方剩余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甲方认为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乙方经甲方考评不能胜任工作。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二天,或累计超过三天的。

  (十一)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本条第(一)至(六)款、第(十)至(十一)款为即时解除,无需提前告知乙方即可解除本合同;第(七)至(九)款为预告解除,甲方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或者不提前告知乙方时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即可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要裁减人员的,甲方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五条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合同期内,乙方如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且乙方完成本职工作后方可辞职,否则,甲方有权停发当月工资。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章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乙方中途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单方解除合同或违反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需要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商业秘密主要包括:客户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人事信息、营销信息等)、技术信息、创新。乙方因违约而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或故意损害企业利益,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并解出双方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十条乙方涉及培训的,根椐工作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操守等各方面培训的,乙方需要与甲方签定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具体约定内容参照培训协议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违法或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支付违约元,且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聘接收费用。

  第二十一条乙方唆使、邀约本单位其他员工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属于破坏甲方单位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当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的民事责任,且甲方有权将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直至刑事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应先与甲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亦可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国家机关裁决。

  第二十三条乙方与甲方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合法、文明的方式解决,不得泼闹、干预、罢工等方式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秩序,否则,每日按照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与损害甲方单位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若受到伤害,经依法认定后,按工伤待遇处理,且甲方应视情况对乙方支付见义勇为奖励。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条件出现,甲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送达乙方,合同即发生解除法律效力。如乙方对合同解除有异议,应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程序解决,仲裁、诉讼未终结前,劳动合同关系处于消灭状态。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酒店的经营状况对甲方制定的其他待遇及奖金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市区内居留或暂住的相关手续(包括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发生的一切违法责任和民事纠纷自行负责。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其他约定:

  1、补充其他福利待遇的约定:参照甲方《员工手册》和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声誉和企业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规范;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3、乙方提出离职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

  4、乙方入职时,不得隐瞒个人实际情况(如:身体健康状况、各种病史、工作经历、学历、证件真伪及家庭状况等),有隐瞒个人实情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劳动合同的文件,双方订立的培训协议、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甲方的现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安全规范、行为准则等)以及后续依法补充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附件,均是《员工劳动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其效力与本合同条款相同。

  第二十九条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居民身份证》、《入职登记表》等。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企业劳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1.合同期限

  11双方同意订立年期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12试用期自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工作内容

  21甲方依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

  22乙方应完成的工作标准在《岗位聘用协议书》中约定。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甲方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必要工作设备,并提供保障乙方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场所。

  3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4.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41甲方根据行业特点,安排乙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2乙方执行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43乙方从事现场施工的,由于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44乙方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相关制度执行。乙方工资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执行工资标准。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4.5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5.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52甲方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属企业机密,乙方须严格保密。

  53乙方违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批评、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义务

  61对乙方进行法规、安全规程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

  62对乙方进行岗位知识与技能培训。

  63按时向乙方支竿动报酬。

  7.乙方义务

  71服从甲方作出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项任务。

  72在受聘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兼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不得在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从事与甲方安排的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73乙方在工作时间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金、资料及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各项智力成果(包括文件、方案、文字资料、专利和著作权等)归甲方所有。

  74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还受聘期间有关甲方经营活动的全部文件。

  75在受聘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有竞争性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形象的活动。

  76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8.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定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或废止的。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被机关收容教育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合理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岗位聘用期满或因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而须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合同变更达成协议的。

  (5)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困难,在向工会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

  8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随时要求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违法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85乙方自行要求辞职的,应提前30天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报酬的,除支付乙方应得工资外,须加付乙方工资的____作为违约金。

  92乙方擅自离职,须承担如下赔偿责任:

  (1)甲方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给甲方经营活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培训费用。

  (4)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10.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调解无效时,仲裁机构为____市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员会。

  11.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2.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 日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郭店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X元。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遣。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

  X年X月X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过后,由乙方本人自己申请转正,经公司同意转正之后底薪为_________元/月。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7、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八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

  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_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个月。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生产(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五、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实行五天工作制后从新规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须经工会和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__日发放工资。超过当月发薪日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总额的1%赔偿乙方损失。

  4. 甲方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六、保险和福利待遇

  1.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的规定,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资的___________%,按月缴纳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3)项和第3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合同期未满的,加发失业救济费,其标准为:工资每满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计,工作时间(或合同期)超过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计。

  3.甲方参照国家或省的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向就就业服务机构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7.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为___________,公休假为___________,婚丧假为___________,探亲假为__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应征入伍,或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为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试用期经发现不合格的、因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条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解除合同,甲方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八、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自理( )。发给住房补贴(每月___________元)。

  2.甲方自办职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饭菜成本收费( )。甲方负责乙方在外搭伙的管理费( )。发给伙食补贴(每月___________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发给乙方各种补贴___________元。

  4.除第七条第2款外,属于___________等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第七条第3款外,属于___________等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__年,否则,乙方须支付甲方所付培训费。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按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有关条文的具体实施,甲方在不违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实施细则。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

  合同鉴证时间:年 月 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8

  一、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无锡市劳动合同暂行规定》等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精神,为了规范公司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全体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劳动合同是员工和公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2 遵循的原则

  2.1 要以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前提,以定岗定员为基础,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可行性。

  2.2 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活力,促进生产发展和劳动效率的提高。

  2.3 要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尊重员工的选择。

  2.4 既要立足现实,又要考虑发展,避免朝令夕改,保持相对稳定。

  2.5 要兼顾国家、公司和个人三者的利益,不能只顾一头。

  3 劳动合同的订立

  3.1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体现,凡本公司在册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2 公司法定代表和党委负责人,以及专职工会主席,可以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员工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订立劳动合同。

  3.3 公司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部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从社会招收的新员工以及外省市、本市外单位调入的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4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自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履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5 劳动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30日内作出答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部分条款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4 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期限

  4.1 劳动合同内容包括:

  a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b 工作岗位;

  c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d 劳动报酬;

  e 劳动纪律;

  f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g 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h 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4.2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不短于一年,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生效和终止日期。

  劳动合同期限,为三种:

  a 短期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b 中期合同:期限为三至五年;

  c 长期合同:期限为五年以上。

  4.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只约定生效日期,不约定终止日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双方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就一直有效,到达员工退休年龄或死亡时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履行中一旦出现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合同应即终止。

  4.4 确定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4.4.1 从社会上新招收的员工及外省市、本市外单位调入的员工先签订一年的合同,一年后考核合格再续订合同。

  4.4.2 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签订中期合同。

  4.4.3 公司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4.4.4 年满五十周岁以上的男员工和年满四十周岁以上的女员工,合同到期后,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可给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4.5 公司鼓励政治素质高、技术业务好的员工签订长期合同。

  4.4.6 下列人员订立短期合同:

  a 平时表现较差,完不成生产任务,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受各种行政处分,经教育后表现有所好转的;

  b 以病假为名,在社会上从事帮工、运输、贩卖、做生意等从事第二职业,且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5 公司员工初次订立劳动合同或续订劳动合同变换工种的,根据合同期限约定1—6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1年(不含1年)以内,试用期为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含)—2(不含)年,试用期为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2年—5年,试用期为3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5年(含)以上,试用期为6个月。

  5 医疗期

  5.1 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在规定时间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5.2 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公司可根据下列规定给予医疗期:

  5.2.1 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

  5.2.2 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的,医疗期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的,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5年未满20年的,医疗期为18个月。

  5.2.3 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的,医疗期为18个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的,医疗期为24个月。

  5.2.4 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医疗期限按试用期天数的50%计算。

  试用期1个月的,医疗期为半个月;

  试用期2个月的,医疗期为1个月;

  试用期3个月的,医疗期为1个半月;

  试用期6个月的,医疗期为3个月。

  5.3 员工病休医疗期满需继续停工治疗休息的处理:

  5.3.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程度严重,医疗期满仍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继续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公司可再给予一定时间休息,在此期间的工资等各种福利待遇停发,保留厂籍。

  5.3.2 员工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恢复工作后旧病复发,需再次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不限定医疗期。

  5.4 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4.1 累计病休的医疗期自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以后病休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计算办法:

  医疗期为 3 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6 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9 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为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4.2 如果员工享受3个月医疗期,其病休的第一天起的6个月内累计满3个月,视为医疗期满。如在此期间医疗期未满而正常上班,则下一个医疗期的计算周期应自6个月后再次病休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其余依次类推。

  5.4.3 续订劳动合同的,医疗期计算周期可从上一个合同期延伸至下一个合同期。

  5.4.4 医疗期按规定的月平均天数计算:员工累计病休、连续病休30天为病休满1个月。员工连续病休期间遇有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同样计算为病休时间。

  5.5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休或在医疗期计算周期内累计病休达到规定的医疗期限,视作医疗期满。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或退职待遇。

  6 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6.1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员工退休、退职或死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6.2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员工,在平时工作中表现较好的,根据公司的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合同期满时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在无特殊理由和原因的情况下,可同员工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3 合同的变更:公司因发展需要,为员工提供学习、住房、出国等条件的需变更劳动合同有关内容,变更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签订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6.4.1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6.4.2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如一个年度内违反劳动纪律3次以上、因本人原因连续满3个月及以上或累计满4个月及以上完不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的);

  6.4.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4.4 违反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6.4.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6.5.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6.5.2 员工不符合上岗要求或不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6.5.3 员工在职工交流站待岗满六个月以上的。

  6.6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市规定严重困难企业标准,可按规定程序裁员。裁减之日起6个月内确需新招人员,可优先从裁减人员中录用。

  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6.7.1 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6.7.2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6.7.3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6.7.4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而无正当理由的;

  6.7.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6.8 员工同时存在本规定6.4条、6.7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依据本规定6.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报告给公司):

  6.9.1 在合同试用期内,员工对公司不满意的;

  6.9.2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

  二、国企劳动合同

  国企劳动合同

  合同范本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现住址:_________

  属于:_________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_。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_________元,公休假和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_________。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_________元,乙方负担_________元。乙方缴纳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项规定的;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项(2)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____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______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_________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_________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_________。

  7.其他需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_______元,赔偿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_________。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篇三:劳动合同(国企正版)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

  乙方不签收甲方要求签订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等合同的,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不签收甲方规章制度的,视为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劳方:

  合 同

  (固定期限)

  编号:

  书

  动

  甲

  乙 方:

  签订日期:20xx 年 4 月 1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20xx 年4月 1 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哈尔滨市阿城区和平街街道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0xx年 4月 1日生效,其中试用期 无 ,本合同于 20xx年 3月 31日

  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甲方生产、经营的区域或地点。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星期六、星期日,出差及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除外。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国家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月考勤于次月 8 日(公休日顺延)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

  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无 。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 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并承担相应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甲方有关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企业劳动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10

  摘要:在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管理者越来越重视人才的重要性,招聘到优秀的人才,开发人才的潜能,将会给企业和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富。因此根据劳动合同的要求,解决人力资源风险,有利于促进人才的发展,让人才实现自我价值,更有利于企业或公司盈利,获得利润。文章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现存风险出发进行分析和研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劳动合同管理;人力资源;风险

  一、前言

  我国出台并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有着巨大作用,因此,企业有必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这有利于规避企业人力资源风险,促进企业的良好运营。

  二、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的主要风险

  我国于20xx年在《劳动法》的基础上修订并颁布了《劳动合同法》,这一法律的颁布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双方关系,但是法律的出台在给企业带来便利的同事,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值得企业进行积极解决。因此,在企业中,只有充分了解当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风险,才能够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已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风险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当企业雇佣方想终止雇佣合同时,必须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按照通常情况,补偿金是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的含税费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这一补偿金在很大程度来说是隐形的,这就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风险。有些人想通过不终止合同来规避这一风险,这一就不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但是这种行为只是暂时性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人力资源制度带来的风险

  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当劳动者在企业中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并与企业连续签订两次同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可以与该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短期内的劳动合同会造成公司企业员工大规模流失,造成人才的出走,不利于企业发展。因此很多企业通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使得雇佣方与劳动者的合作关系长久下去。虽然这一方法能够使得员工的工作环境得以改善,但是员工在这样的情况下会丧失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与创新。但是没有新鲜血液的注入,企业的活力便会逐渐降低,不利于公司获得利润,在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

  (三)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

  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主要是由管理不到位和管理过程不严谨而造成的。企业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雇用劳动者,如果企业在劳动者工作一个月之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可以且合法的,但是如果企业的补签时间超过了一个月,则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中指出企业除了支付在满一个月而没有达到一年的劳动者的双倍工资之外,还需要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时,才可以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除了这个问题,还存在着劳动者工龄计算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是因个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单位后,员工需要将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到新的用人单位,这一计算方法和以往相比有着一定的改动,使得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在进行计算时出现问题,形成风险。

  三、针对企业人力资源风险的措施与方法

  (一)认真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正式的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才开始正式建立。如果雇佣方和劳动者已经建立起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应该从劳动者开始工作的那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如果劳动者已经工作满一年却还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将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认真签订劳动合同,这有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发生纠纷。

  (二)规避劳动合同签订带来的风险

  上文提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企业应有意识地规避这一风险。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犹如一颗定时炸弹,劳动者期初会要求口头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又反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无论是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做到有理有据,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三)根据法律规定依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每一个过程都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跳过步骤。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提前一个月对员工进行书面通知,让员工有一定的时间准备相关事宜。其次要向员工出具相关证明来证明本单位已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那么根据规定企业是不需要支付辞退金的,但是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用人单位需要员工提交辞职信,来证明是员工本人主动请辞。

  四、结束语

  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化解企业人力资源风险,这是有助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企业如果想长久发展下去,就要和劳动者搞好关系。同样的,劳动者为了自身的权利和意义,也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文献

  [1]张翠玉《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化解企业人力资源风险》[j]《知识经济》20xx年16期

  [2]周波《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化解企业用工风险》[j]《上海企业》20xx年01期

  [3]高杰《私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xx-12-01

  [4]杨丽君《企业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研究》[j]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xx-10-01

  [5]代晓静《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xx-02-25

企业劳动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编号:

  甲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别: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家庭住址:

  注册地址:

  户口所在地:

  家庭电话:

  编码:

  常用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起止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乙方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甲方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及能力,可在与乙方商定后,依法变更乙方在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

  2.工作地点:

  3.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并按照甲方制定的职位责任、工作规范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且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与乙方协商同意,非甲方安排或批准的不计加班。

  3.国家法定假日加班,按国家法规支付加班费。其余时间加班,公司原则上安排同等时间调休,若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调休,则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4.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甲方规定,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每月 20____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

  2.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确定:

  (1)月薪制:每月为元。试用期乙方的待遇为元月。

  (2)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使用期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乙方的业绩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考核确定。

  (3)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超过标准的劳动定额且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的,按加班工资计算计件工资。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劳动任务不满的,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当月工资。因乙方个人原因或能力不能完成劳动定额的,按当月实际完成量发放计件工资。

  (4)年薪制:每年元,每月预付工资元,其余部分年终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结算。

  3.在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甲方支付乙方住房补贴元月(实行住房公积金后取消该补贴),交通补贴元月(连续半月以上未在岗工作的当月取消该补贴),岗位补贴元月,其他补贴。在试用期间甲方仅支付乙方住房补贴x元月,交通补贴

  元月(连续半月以上未在岗工作的当月取消该补贴)。

  4.销售人员每三个月根据业绩考核情况上下浮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额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5、奖金分红的发放按甲方相关规定和乙方业绩考核执行。

  6、每年年终根据全年度考核情况甲方可调整乙方工资和补贴。

  7、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8、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合同期间调整乙方的工资和补贴。

  9、因不能胜任原岗位进行再培训的,培训期间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种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在工作场所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工资发放按国家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入职时接受甲方《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制度的培训,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服从公司的管理,《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服务期未满前因乙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需按尚未履行的服务期赔偿甲方所支出的培训费用。

  3.保密和竞业禁止: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从事技术、销售、中层管理以上人员及其他原因为工作原因有可能接触到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应同时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入职前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件、从业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虚假资料的,甲方有权在发现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金、赔偿金,并有权参照乙方所在部门的最低人员工资发放乙方劳动报酬,已经支付的补偿金、赔偿金及多发放的工资有权要求返还。

  5.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派驻乙方到甲方的关联企业工作,由甲方或者甲方的关联企业履行甲方的合同义务。

  6.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变化,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事项,

  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单位继续履行。

  2.涉及劳动者切身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3.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应支付的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后支付,如未履行完,甲方可暂不支付。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

  (1)在工作期间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2)在入职时使用虚假个人资料,有欺骗行为的。

  (3)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的失职、收受到赂,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5)泄露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未经公司许可,以公司名义进行与公司无关的活动,或在其他同行业公司兼职的。 (7)其他符合《员工手册》中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如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相悖的,按照本合同法律法规执行。如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发生争执无法协商的,应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需要,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为 小时。

  第四条:中午 点至 点,下午 点至 点。劳动用工合同书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三、劳动报酬

  第六条:乙方完成合同及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后,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基本工 资 元,正式上岗后每月 天 休,全勤奖 元,工龄奖每年 元。

  四、规章制度

  第七条:迟到、脱岗 分钟以上,以 论处,员工迟到一次扣除 元。月累计 次,按扣除 处理, 一次扣除三天并扣除 。连续旷工 或月累计 次以上甲方给予开除处理;开除处理的员工, 不给予退还。

  第八条: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仔细了解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13

  第一条1款从“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中选择一项。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和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具体明确的有效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完成一项工作和工程确定为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期限。

  第一条2款的生效日期可以迟于本合同签订日期或与其相同。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一条3款填写内容和1款对应:固定期限合同填写合同“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合同填写本合同“在规定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填写该项工作完成标准。

  第二条填写乙方担任的“岗位或工种名称”。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岗位要求应使用书面形式说明或签订岗位协议书。

  第四条4款从“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中选择一种。

  定时工作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可以用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乙方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工作时数限制的乙方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

  第九条1款中“每月__日”填写甲方发放工资日期。

  第十二条中的社会保险在本市实行统筹的有养老、失业保险和大病医疗,其他社会保险按国家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填写规定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文件的名称。

  第十五条乙方的福利待遇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一条2款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3款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来规定。4款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1)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3)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第三十二条免于刑事处分的。

  第二十二条2款的.“不能胜任工作”指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第二十三条中的“法定整顿期间”指依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整顿期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根据北京市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认定。

  第二十五条填写适用的文件名称。

  第三十五条填写受理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第四十条填写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等文件的名称。

  其他注意事项:

  1.当事人对本合同所列的条款需要补充完善的和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可在相应条款后写明。

  2.本合同范本仅供用人单位制订劳动合同书时参考;

  3.劳动合同应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企业劳动合同 篇14

  案例回放:丁某在某公司工作7年,工作合同还有1年。该公司将被另一企业兼并。兼并后,如果丁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如何补偿? 如果丁某继续留在兼并后的企业工作,是否也有补偿?

  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对于什么叫“客观情况”,《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这样说:“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丁某在外企工作六年,假使真的解除合同的话,可以获得相当于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当然有的单位在有些情况下也会愿意多给。同时单位也有权不解除与丁某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丁某和原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将由新的单位继承原单位的'位置继续履行,合同上规定的内容对于新的单位和丁某均有约束力。所以假使能够留在兼并后的单位工作的,是没有补偿金的。不过在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时,原来单位的工作年限到是可以计入新单位的。

企业劳动合同 篇1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______月。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 条款。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B、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C、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享受国家法定假日(由乙方自主确定并申报甲方批准)。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甲方《员工考勤与享假制度》的各类假期并按规定请假(乙方病假,须持甲方认可的定点医院病历、报告单和病假证明,经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假)。

  (三)、甲方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发生设备故障,需要乙方参加紧急处理或及时抢修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标准时间规定的限制。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在次月发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元,考核工资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元。

  七、社会保障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则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执行,同时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员工考勤与享假制度》、《员工手册》、《安全管理规定》、《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公布后,作为本合同履行的依据。

  (二)、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指挥和调配,履行劳动义务和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合同。

  九、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等情况必须属实。

  ②严格执行甲方的员工管理制度、岗位说明书和岗位操作规程。

  ③服从甲方的指导并考核合格。

  ④符合甲方岗位身体适应能力和岗位技能接受能力。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达成变更协议的。

  (五)、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提前三十日对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

  3、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______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十二、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16

  甲方:地址:

  乙方: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具体的工作要求以《职位说明书》为准,乙方的录用条件及岗位能力必须具有完成最低每月计件工资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计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总收入为计件工资单价乘于当月完工件数减去次品件数,具体计件工资标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乙方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用。

  第四条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统一为:。

  第六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八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方制订了《员工手册》,乙方已经知晓所有制度内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七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17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日立公司(下称公司)承认日立公司工会(下称工会)为公司唯一的工会组织。公司与工会尊重各自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缔结如下协议并真诚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员均为工会会员:

  1.课长以上以及担任相当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从事劳动、人事、培训以及福利工作部门的主任和负责计划的人员。

  3.从事经营信息管理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负责计划的人员。

  4.从事订货记帐及营业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担任相同职务的人员。

  5.从事会计、秘书、总务及股票工作部门的主任。

  6.公司领导及各工厂厂长的秘书和司机各一人。

  7.负责警卫部门的主任及组长。

  8.公司与工会支部协商指定的人员。

  第二条被工会开除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解雇。但解雇将对公司企业带来不便时公司将与工会协商。

  第三条公司制定就业规则及其他有关职工劳动条件的各项规则时,听取工会或工会支部的意见,不制定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

  第四条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为和平地解决一切争议,应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规定的程序,迅速地解决公司与工会、工会支部或工会会员之间出现的不满或纠纷。

  第二章工会活动

  第五条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的工会活动由本章规定。公司不以工会会员参加正当的工会活动为由给予不同待遇。

  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工会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意见,尽量不给公司业务带来障碍。

  第六条工会、工会支部或会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举行工会活动时,除下列各款外,应事先递交书面报告,以得到公司谅解:

  1.工厂工会委员和工厂申诉受理委员在处理及其调查本协议规定的申诉时,一周为8小时以内。

  2.谈判委员及专门谈判委员出席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

  3.中央经营审议会委员及其专门委员以及工厂经营审议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审议会及专门委员会。

  4.执行委员出席执行委员会。

  5.评议员出席评议员会。

  6.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7.其他工会支部应参加的相当于上述各款的劳动团体的会议。

  第七条工会会员因工会活动离开公司工作时,应事先按规定的报告书通过所属上级向公司申报。

  第八条公司允许工会有工会支部从会员中选任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脱产干部和书记。

  公司对专职从事工会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条细则外,按下列条款对待:

  1.不支付工资。

  2.不支付交通津贴。

  3.可与其他工会会员同样利用工厂卫生福利设施。

  4.公司不负担各种社会保险及养老年金基金中雇主应负担的保险费,但如有申请,公司可为其代办交纳保险费手续。

  5.在适用有关就业规则方面,除因不从事公司业务而部分不能适用外,其余与会员相同。

  6.在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的变动与会员相同。

  8.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9.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结束后恢复原来工作。

  第九条工会及其支部应通告工会干部的名单,所属部课名、就任离任的日期及其书记的名单、录用退职的日期。

  第十条工会及其支部为进行工会活动,使用工会事务所及公司的设施、物品、场所时应事先征得公司的认可。

  使用公司的设施等时不能用于工会业务以外的宣传、广告以及政治目的。工会及其支部需要宣传、报道、通知等可使用规定的布告栏。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条公司按本章规定的基准对工会会员进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需要录用职工时,从15岁以上的志愿者中经过权衡决定录用者。

  第十三条新录用者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以正式职工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公司可取消录用。试用期满14天后取消录用时,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公司由于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会员或改变会员担任的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公司在决定调动时应充分考虑会员本人的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因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派遣会员去公务部门、公共团体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第十六条公司录用大量员工时,应事先与工会、工会支部联系,听取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当会员大量调动、派遣、转任时,应就有关基本事项与工会、工会支部协商。

  第十八条工会会员有下列情况时,给予不同期限的休职:

  1.因疾病、伤病(不包括工伤)长期缺勤者的休职(见下页表)。

  2.因事故缺勤已达1个月继续缺勤时给予2个月休职。

  3.派遣在外时为整个派遣期间。

  4.就任国会议员、都道府县知事、市町村长等公职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职,且公司认为必要时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属第1款、第2款的休职,当公司确认其休职原因消失时,可提前让其复职或根据情况予以延长。

  属第3款、第5款的休职期限后给予复职。

  休职期限

  缺勤开始时的连续工龄

  休职开始日期

  结核性

  疾病

  高血压、癌、神经系统疾病及跌打损伤疾病

  其他疾病

  1年以内

  缺勤已达4个月

  17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1年至3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0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3年至5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1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5年至20__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3个月

  16个月

  14个月

  20__年至20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9个月

  24个月

  18个月

  20年以上

  缺勤已达6个月

  33个月

  30个月

  24个月

  第十九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经审查后给予褒奖:

  1.工作诚恳为人表率。

  2.工作效率显著出类拔萃

  3.提出有益于业务或发现业务上问题的重大报告。

  4.事业上有发明创造及刻苦钻研。

  5.防止了灾害事故的发生或在紧急情况下建立功勋。

  6.当他人遇难时积极抢救。

  7.参加与业务有关的进修、教育、比赛活动,成绩优异。

  8.为国家、社会作出功绩,成为公司职工的荣誉。

  9.其他被公认为有必要给予褒奖的事迹。

  第二十条会员工龄满20__年、满25年以及满35年时给予褒奖。

  第二十一条褒奖按下列方式授予:

  1.奖状;

  2.奖品;

  3.奖金;

  4.奖励休假。

  褒奖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

  第二十二条对有特殊功绩的人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三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之事由,被认定程度轻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显悔改表现时,免于惩戒处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事由,可给予惩戒。

  惩戒分为谴责、扣罚工资、停止工作及惩戒解雇四种。

  1.谴责时交付处分说明书以戒将来。

  2.扣罚工资时交付处分说明书,每次扣罚金额为一天平均工资的50%,一个月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的10%以内,以戒将来。

  3.停止工作时交付处分说明书,停止其30天以内的工作时间,不支付工资。

  4.惩戒解雇不需事先预告,随时解雇。惩戒处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有关解雇和停工处分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会员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据情节给予停止工作、扣罚工资或谴责处分:

  1.无正当理由,随意旷工。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或缺勤。

  3.在厂内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厂内修理制作个人东西。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离开岗位或有消极怠工行为。

  5.无正当理由,妨碍生产。

  6.伪造欺骗有关工休、外出的手续、报告。

  7.因喧哗、酗酒、风纪不整等不良行为扰乱工作场所的秩序。

  8.对公司和公司内人员进行中伤诽谤、败坏他人信誉等不当行为。

  9.不认真管理火源或未经许可私自点火。

  10.违反有关预防灾害及保健卫生的规则或指示。

  11.因消极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破坏性灾害、重大业务事故或影响了公司的信誉。

  12.在公司的设施内(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经许可张贴传单或广告等。

  13.在业务上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

  14.严重损害公司职工的名誉。

  15.类似上述委不得体的行为。

  职工对上述行为给予帮助、共谋、教唆或煽动者,与上述处分相同。

  第二十六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给予惩戒解雇处分,但可酌情给予停工或扣罚工资的处分:

  1.无正当理由,无故连续7天以上旷工。

  2.对公司的人员施行暴力威胁或绑架关押他人。

  3.未经许可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物品。

  4.未经许可携带对公司秩序、安全卫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破坏、丢失、滥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动力、资材、机械、工具、产品、文件或宣传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做了自己权限以外的行为或无故不遵守上级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当的礼品或诈取钱物,以谋私利。

  8.依据刑法被判为有罪。

  9.泄露或企图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伪造经历、采用欺骗手段进行公司。

  11.未经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经常受到惩戒处分、警告,但无悔改之意。

  13.属前条各款,情节严重。

  14.类似上述很不得体的行为。

  会员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对其他各款的行为提供帮助、进行共谋、教唆或煽动的,与上述处分相同。

  会员作出上述行为,公司认为其出勤将给工场秩序带来很坏影响时,在作出惩戒或处分决定前,令其休职。

  第二十七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可给予退职:

  1.因本人原因申请退职。

  2.到达退休年龄。

  3.调任所属公司。

  第二十八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给予解雇:

  1.根据第二十六条给予惩戒解雇处分的。

  2.神经和身体残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业务能力或业务成绩明显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职期满后的。

  5.就任第十八条第4款公职,没有办理休职或休职期满后没有复职的。

  公司在根据本条第3款作出解雇决定前,为激发其工作能力,应先考虑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不得已情况下解雇会员时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协商。

  第三十条属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应提前30天预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如支付工资可相应缩短预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预告解雇时,如本人提出申请,可按所剩预告天数支付平均工资后随即解雇。

  第三十一条属第五十四条第4款公伤休假期间及第五十四条第9款生育休假期满后30天内不可解雇。

  公伤休假者治疗3年尚未痊愈,须取得公伤保险年金待遇后给予解雇。

  第三十二条退休年龄为60岁。

  第四章勤务

  第一节勤务

  第三十三条会员每天就业时间为8小时45分。分为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和休息时间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终了时间的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公司因电力、煤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范围内调整每天的工作时间。

  就调整工作时间的上下班时间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总部和分店的就业时间另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三十四条由于业务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与工会协商延长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提早上班、加班、临时召回上班),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12小时。但是,确有紧急业务情况时,届时与工会支部协商确定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从事有害业务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2小时,一周不超过6小时。

  第三十五条18岁以上的女子超时劳动及深夜劳动事项按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执行。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时30分。

  第三十六条公司不让未满18岁的会员超时劳动或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劳动。

  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可让16岁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条因灾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紧急情况下,可不受前3条和第五十二条第1款规定的制约,在必要的限度内延长实际工作时间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可让会员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业时间及交接方法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条因业务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不按常规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时间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时间制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条警卫人员、汽车驾驶员、宿舍管理员等属劳动基准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3款规定的人员,不适用本章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之规定。上述工作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及休假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条因业务上的关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则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出差。出差期间作为工作时间,但如有上级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费另与工会商定。

  第四十三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派遣会员外出工作(依据劳动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条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值班,有关值班规定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条对给未满1岁的婴儿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请,可去哺乳场所一天两次,每次有30分钟的哺乳时间。

  第四十六条会员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须办理规定的手续。

  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需办私事外出时,应得到公司认可。

  第四十七条会员缺勤时应通知规定的手续得到公司认可。

  因私伤病达7天时,应递交医师诊断书,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证明。

  因伤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时应说明具体的理由。

  第四十八条会员因下述事由不得已迟到、早退时,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1.行使选举权等其他公民权。

  2.因工负伤,治疗疾病。

  3.执行公务。

  4.天灾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为预防传染病而切断交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工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不允许进入工场或退出工场:

  1.被认为风纪不整或有碍于卫生。

  2.携带不属业务用的火器、凶器及其他危险品。

  3.其他类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条会员出入工场时除经过规定手续、得到许可外,不得将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带入或带出工场。

  第二节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条会员的休假日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国民节日。

  5.7月16日(公司创立纪念日)。

  6.劳动节。

  7.本条第1款与本条第4款的国定节日重叠时为星期一。

  8.5月4日。

  因业务关系不能休息时,根据与工会支部的协定给予倒休。

  第五十二条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与工会的协定可让会员在上条休假日里劳动。但不安排未满18岁的会员在上条第1款的休假日里劳动。

  18岁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据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办理。

  会员在休假日劳动后,应在2周内给予相应天数倒休。

  第五十三条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常规工作时间结束后至第2天工作时间开始止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第2天为休息日。

  第五十四条会员能够申请下列的休假,但是,会员应在当天工作开始前申请预定休假的天数:

  1.年休假

  连续工龄1年内每年10天

  连续工龄1年以上2年以内每年12天

  连续工龄2年以上3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3年以上4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4年以上5年以内每年14天

  连续工龄5年以上6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6年以上7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7年以上8年以内每年16天

  连续工龄8年以上9年以内每年17天

  连续工龄9年以上20__年以内每年18天

  连续工龄20__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数则转入第二年,但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续转。

  如会员申请休假时间有碍于业务正常进行,则更改其休假时间。

  2.庆丧休假

  (1)婚姻(包括结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2天

  (3)丧假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3.调动休假

  因工作调动,公司认为有必要搬家时给予下列时间,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数:

  单身赴任

  携家属赴任

  家属阻挠

  外地

  3天

  6天

  4天

  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市内

  1天

  2天

  2天

  4.工作休假

  因工负伤或患病为医师的诊断书所提出的时间,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诊断书。

  5.公务休假

  (1)就任都道府县市区町村会议员的会员出席议会或执行其他业务的时间。

  (2)根据劳动工会法、劳动基准法、职业稳定法执行公职以及根据公安委员、教育委员、农业委员、民生委员等法令执行公共性职务的会员执行公务所需要的时间。

  (3)作为证人、鉴定人、旁证人出席法院或相应的机构活动时所必需的时间,但与私人有关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规定的休假如不妨碍公务,公司可依其申请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灾休假

  遭受天灾(火灾、地震、风灾、水灾等)给予公司认为必需的时间,与会员分居的受到会员抚养的家属也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7.交通中断休假

  因天灾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断不能出勤时给予必需的时间。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发生传染病患者时,为预防传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认为必要的歇工时间。

  9.生育休假

  预产期8周(多胎为10周)以内以及产后8周为产妇休假时间。但产后6周,本人申请复工,且医师认可时,公司可准许复工。

  10.其他休假

  经期劳动有显著困难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给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给予延长。

  第五十五条因天灾、电力限制、机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给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节连续工龄

  第五十六条连续工龄以月为单位计算(未满月舍去)。从会员录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职之月止。经过试用期后正式录用者连续工龄从试用之月起计算。

  第五十七条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员将原公司的工龄与本公司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培训生、技校生及临时职工被录用为正式职工后,计算其正式职工前的工龄。

  第五十八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休职期间按下列方式计算连续工龄:

  1.第1款(长期病假)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职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第五章报酬

  第一节总则

  第五十九条会员的报酬均由本章规定。但与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与就业天数不同时,另与工会商定。公司不对非工会会员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如工会有意见,将听取之。

  第六十条公司不以女子为由给予女子比男子差的报酬。

  第六十一条报酬分为工资、退职金、年金、休业津贴及其他报酬。

  第六十二条有关退职金与年金另与工会商定。

  第六十三条工资分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除计划职员)、抚养和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

  第六十四条标准内工资水平另与工会商定。

  伴随标准内工资水平的变化,必要时可修改本章有关工资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公司根据成绩原则上每年支付两次奖金。

  第二节基本工资

  第六十六条基本工资作为月工资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条中学、高中、工业中专、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资与工会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员的初次基本工资可个别决定,但其最低额度另与工会商定。

  第三节附加工资

  第六十八条附加工资按职务种类、职务等级及特种职务确定。计划职务的附加工资分为定额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额部分根据出勤天数支付,考核部分经考核后支付。

  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要职务以及间接或直接技能职务的附加工资经考核后支付。

  工师、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条附加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定额部分

  定额

  ------×出勤天数(以规定工作日为准)

  20.58

  休假日、节日等参照第七十七条及第七十九条。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资×考核率

  第七十条上条的定额及考核率的平均数和最低数与工会另行商定。

  出勤天数为工场平均出勤率以上时,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数。

  计划职务的考核项目为职务、技能、勤懒;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考核项目为技能、勤懒。

  第四节职务工资

  第七十一条职务工资支付给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人员。

  职务工资率根据对职务的评价后制定的职务等级确定。

  第七十二条职务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2.技能职务

  非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间接承包者

  评定基准(一)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评定基准(二)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有关工场工作效率数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1.12

  ----------×实际工作时间×效率数

  164.66

  效率的计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实施细则与工会支部商定。

  3.特种职务

  根据职务内容参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条职务工资率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条暂行职务工资率如下:

  1.职务等级

  职务等级第1级至第4级的人员被任命下术职务以下者,适用下述工资率:

  职务种类

  职务等级

  主管职务

  技能职务

  1级

  2级

  3级

  4级

  4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3级工资率

  3级工资率

  5级工资率

  5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2.年龄调整

  (1)技能职务年龄在23岁以上,为4级以下职务者适用4级工资率。40岁以上5级以下职务者适用5级工资率。

  (2)主管职务年龄在25岁以上,为3级以下职务者适用3级工资率。

  第七十五条初任工资率如下:

  (1)主管职务

  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厂者为2级工资率。

  (2)技能职务

  技校或日立工业专科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厂者为3级工资率。

  中学毕业后直接进厂或相当于上述者为2级工资率。

  第七十六条职务变动时按下述办法办理:

  1.职务提升时直接适用提升后的职务级。

  2.职务下降时下述期间仍适用原职务级,期满后改为下降后职务级:

  (1)因本人责任为3个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伤)为6个月。

  3.支援厂外派遣外了时为外出全部时间。

  第七十七条公司对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非承包者属下列

  情况作为100%出勤对待支付职务工资,对技能职务的承包作为100%实

  际成绩效率对待支付职务工资:

  1.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公司认可的工作时间内的工会活动。

  2.第四十五条的哺乳时间。

  3.第四十八条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权、因工负伤及因疾病治疗迟到、早退或外出时间。

  4.第五十一条的年末开始、国民节日、公司创立节、五一节。

  5.第五十四条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条第3款的调动休假。

  7.第五十四条第6款的遭灾期间为下列时间(略)。

  8.其他与工会支部商定的期间或时间。

  第七十八条公司对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非承包者属下述情况作为50%出勤支付职务工资,对技能职务的承包者作为50%实际成绩效率支付职务工资:

  1.第四十八条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灾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预防传染病而迟到、早退的时间。

  2.第五十四条第6款遭灾期间中超过前条第7款的时间。

  3.第五十四条第7款的交通中断休假。

  4.第五十四条第8款的预防休假。

  5.第五十四条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间2天以内的期间。

  6.上述各款以外的与工会支部商定的期间或时间。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下列时间的情况不支付职务工资:

  1.第五十一条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迟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时间(不包括第四十八条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条的情况)。

  3.第四十九条的禁止进入工厂的时间。

  4.第五十四条第2款的庆丧休假。

  5.第五十四条第5款的公务休假。

  6.第五十四条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过2天的`期间。

  7.第一百二十七条禁止就业的时间(工资计算月达一个月的期间)。

  8.第一百二十八条因限制就业被缩短的时间。

  第八十条公司对会员不从事本职工作而从事零杂工作时,对从事零杂工作时间的效率作中下处理:

  1.因无工作(本工作没有的状态)命令从事的零杂工作作为90%的实际效率对待。

  2.有本职工作,被命令从事零杂工作作为100%实际成绩效率对待。

  第八十一条公司当会员无工作可做时,对无工作时间的效率作为82%实际成绩效率对待。

  第八十二条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从事重劳力、危险、有害、高热等属特殊工资率的工作或属临时特殊工资率的工作时,根据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资率。

  有关特殊工资率及属特殊工资率的工作以及属临时特殊工资率的工作种类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条公司于基准月内当承包者的工厂平均效率超出107%时,调整为107%,低于93%时,调整为93%。

  效率为107%至93%之间时,不进行调整。基准月原则上为增薪的实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资表修改之月作为基准月与工会协商后决定。

  第五节津贴

  第八十五条公司向会员支付抚养地区津贴。抚养地区津贴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条抚养亲属指以下所述亲属,与会员一起生活、依靠会员的收入维持生计者:

  1.配偶(包括事实配偶)。

  2.60岁以上的直系亲属。

  3.18岁以下的直系亲属及弟妹。

  4.患重残疾的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区町村长证明被抚养者属3代亲属以内的亲属,且公司认为合适的人。

  第八十七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直接履行规定的手续向公司申报:

  1.成为新职员或复职后有抚养亲属。

  2.有了新的抚养亲属。

  3.抚养亲属死亡。

  4.抚养亲属中有人不具备抚养条件。

  第八十八条抚养地区津贴从前条第1款或第2款的申报之日所属之月开始支付;从前条第3款和第4款的申报之日所属之月的第二个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条公司对下述会员超时工作10小时以上给予10小时、不满10小时给予相应的超时津贴:

  1.总公司及分公司从事主管职务的营业员及相当于营业员的计划职务人员。

  2.总公司及分公司从事主管职务的营业技术员及相当于营业技术员的计划职务人员。

  但不包括进厂1年以内的人员及常驻国外的人员。

  第九十条公司对会员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加班时对其加班每1小时支付下述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属规定的劳动日)+营业津贴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30%

  第九十一条公司对会员根据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在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休假日加班时,双休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属规定的劳动日)+营业津贴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40%

  对第五十一条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条属前2条会员在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加班时,除支付前2条规定的加班津贴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对每小时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的30%。

  第九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接班工作时支付交接班津贴。

  交接班津贴的标准另与工会商定。

  交接班津贴根据上述的标准,在考虑交接班的种类和内容的基础上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九条的工作,根据工作的内容及期间支付津贴。

  津贴额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替工作时支付交替津贴。

  交替津贴对交替工作每小时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的30%。

  第九十六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时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贴,其金额另与工会商定。

  第九十七条公司除本节规定外,按需要另设津贴时,其津贴的种类及额度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六节工资的计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条公司向会员明确说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止工资的明细科目、在该月的工资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资支付日为休假日时提前一天支付。

  工资支付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条公司在支付工资时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额:

  1.所得税、都道府县及市町村民税。

  2.各种社会保险费。

  3.公司宿室修理费或宿室租用费。

  4.每月规定的工会费。

  5.日立公司互助会会费及个人负担费和贷款的月归还费。

  6.厚生年金的个人负担费。

  7.住宅贷款及特别贷款的偿还费。

  8.住宅分期付款费及银行分期付款费。

  9.向职工销售物品费。

  10.其他与工会支部商定的费用。

  第一百条公司在会员遇下列各款情况需筹集费用时,对其申请可在工资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资:

  1.本人或抚养亲属结婚、生育、丧葬。

  2.本人或抚养亲属遭遇天灾或其他灾害或受伤、患病。

  3.本人或抚养亲属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乡一周以上。

  4.其他与上述各款相应的情况。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对会员符合第五十四条第4款时,停止支付那个期间的工资,而支付第六章规定的工伤休假补偿费。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在会员取得第五十四条第9款的生育休假时,不支付休假期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三条公司对第五十二条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条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资。但抚养地区津贴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根据第五十五条让会员休息时不支付工资而支付休业津贴。

  休业津贴的金额如下:

  1.因天灾事故、电力限制、机械故障等原因休业,休业1小时支付工资的75%。

  2.因公司业务原因休业,1小时支付小时工资的82%。

  但是由于经济形势急剧变化,造成减量生产时的休业,在同一个工资计算月份内,第2次前,休业1小时给予小时工资的90%,第3次以后,给予小时工资的95%。

  第一百零五条会员缺勤时的工资按下列处理:

  1.出勤天数不满工资计算月全月时,基本工资、抚养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全额支付;附加工资、职务工资按第六十九条及第七十二条处理。

  2.从工资计算月第1天起对月终连续缺勤时,不支付该月的工资。

  第一百零六条公司对会员属于第十八条第3款或第5款时,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七条公司对会员缺勤开始后7天内没有申请请假或没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时,不支付该时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对会员在工作时间组织工会活动或争议行为时,除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但属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时,不支付加班津贴。作为争议行为的明显的对抗手段,公司关闭工厂时与上同。

  第一百零九条根据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不支付工资时,对每小誓明显的对抗手段,公司关闭工厂时与上同。

  第一百零九条根据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不支付工资时,对每小时,按下列公式调整工资额度: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除去额定部分)+营业津贴+其他津贴

  ---------------------------

  164.66

  其他津贴指常驻津贴、驻在津贴、调整津贴、冲绳特别津贴、支援津贴、宿室勤务津贴

  第一百一十条日工资额的计算将1个月就业天数定为20.58天,小时工资额的计算将1天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协议的小时工资如下列: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特别工资率营业津贴+其他津贴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协议的平均工资为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平均工资。

  第七节其他工资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上下班所需交通费,每月超过300日元的费用以交通补助费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时全部由个人负担。

  第一百一十四条按前条公司为会员购买月票,当会员在月票有效期内退职时,收回月票。

  第六章灾害补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当会员负伤、患病或死亡时,依据本章规定,给予补偿或救济。

  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会员因业务负伤或患病时,给予必要的医疗费用;治愈后如留有残疾时给予补偿;如因工死亡时给予遗属必要的补偿并提供丧葬费。

  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司对第五十四条第4款的工伤休假职员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税以后的平均日工资。如职员依据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享受病假补偿待遇、伤病补偿年金以及依据劳动灾害保险特别支付金规则享受病假特别支付费、伤病特别年金,根据其金额限度,不支付本条规定的补偿费。

  在享受工伤休假期间,如工资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补偿费也相应增额;工资水平降低时,将按劳动基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减额。

  第一百一十八条有关工伤疾病及医疗补偿的范围、残疾补偿的残疾等级、遗属补偿费的范围及顺序等,均按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条会员非因工负伤、患病留有残疾时,根据残疾程度作如下区分给予支付残疾救济费:

  残疾程度

  残疾补助费

  终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资+(工龄×3天日工资)

  终身丧失劳动能力

  30天日工资+(工龄×2天日工资)

  只能从事轻便劳动

  20天日工资+(工龄×1天日工资)

  上述残疾补助费在会员伤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条会员因重大过失负伤或患病时,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补偿费、残疾补偿费或残疾补助费,但只限于行政官厅认定的因工负伤或患病的情况。公司依据本条,在接受行政官厅认定时,听取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安全卫生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章福利卫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为了提高会员的福利卫生,努力改善充实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运动场等其他福利卫生设施。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努力发展福利互助会。

  第八章安全卫生

  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为工厂的安全卫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为实现上述目的,在每个工厂设立安全卫生委员会,必要时,建立设施;贷款购置安全卫生用具;配备医生。

  会员为防止危害、预防灾害及保持卫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四条安全卫生委员会由工厂长指名的委员及选任的委员组成,但委员中的若干名由工会推荐。

  委员长招集安全卫生委员会,就审议的内容向工厂长申报。

  其他有关安全卫生委员会的工作的必要事项由工厂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为防止危害,预防灾害及保健,对会员进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教育培训。

  第一百二十六条对会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诊断。

  除上述规定,认为有必要时,对全部或部分会员进行健康诊断或采取预防接种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对患传染病及精神病或劳动将导致病情恶化等医师认可的人员,停止其就业。

  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对下列人员作为健康照顾者采取限制就业、缩短工作时间、改变工作内容、治疗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龄20岁以下,就业6个月以内者。

  2.结核病毒转化阳性反应不满1年者。

  3.因病或身体虚弱需要一定保护者。

  4.孕妇。

  第一百二十九条按照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满18岁及孕妇、产后不满1年的女子从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让缺乏经验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员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作为培训对象的人员不受上述的限制,给予必要的技能培训。

  第九章申诉处理

  第一百三十条申诉指对劳动待遇、作业条件,以及人事管理等与劳动协约、就业规则有关的各项规定的解释或运用有不平不满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一条会员对公司的申诉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决。

  第一百三十二条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公司代表和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以下称工厂委员)双方各3人组成。

  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公司代表和工会方面的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及有关的工厂委员双方各4人组成。

  工厂委员原则上从100名工会会员中挑选2名以内,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递增1人的比例从工会会员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工厂委员接受工厂会员有关申诉处理的委托后,对事实进行调查并认为妥当的话,向公司该课长提出申诉。

  课长应对申诉迅速向工厂委员答复。课长的答复未能解决问题时,课长可以直接召集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与工厂委员协商,在3天内努力解决。

  第一百三十四条该申诉通过上述阶段仍没有解决时,工厂委员可将对该申诉协商的经过记载书面向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

  某申诉涉及两个课以上的问题或牵涉到整个事业所的问题,实际上在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无法处理时,可将该申诉提交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当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意见一致和本人有异议时,可通过工厂委员向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条对上诉的申诉,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应迅速召开会议,努力在7天内予以解决。

  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多数工厂内存在同一种类的申诉或事业所处理委员会正在审理的申诉有同一性质问题从另一工厂提出时,经过核实可以合并处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通过上述阶段仍解决不了的申诉可移交事业所谈判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七条申诉的处理得到本人认可或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意见一致时,表明该申诉已最终解决。对该事项不能再通过其他形式作为申诉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条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必要时安排书记员作记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申诉处理委员姓名及所属单位名称双方互相通知。

  公司为处理申诉安排申诉处理委员出差时,对出差费用公司给予工会支部以补偿。

  第十章团体谈判及争议处理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互相间的团体谈判均在本章规定的谈判委员会内进行,双方应真诚努力解决问题。

  团体谈判原则上在工作时间内进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团体谈判在下述事项内进行:

  1.有关劳动待遇事项制定协议协定。

  2.根据协议协定,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决定的协议协定的内容。

  3.修订协议协定。

  4.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之间有关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申诉。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工会或工会支部计划举行团体谈判时,通过书面或口头将谈判事项及出席谈判人员相互进行联系,协商谈判时间、场所等为顺利开展谈判工作的事项。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进行团体谈判通过中央谈判委员会及事业所谈判委员会。

  上述谈判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和事业所所长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谈判委员和工会、工会支部指定的工会方面的谈判委员各15名以内的人员组成。谈判委员会必要时,可设专门委员会处理特定的事项。

企业劳动合同 篇1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四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奖金、津补贴制度,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经协商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人民币 ,其他工资按计件抽成。

  第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0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六、社会保险

  第十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请求,直接付给乙方社会保险费等 壹佰伍拾元,由乙方自行交纳。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其他事项的约定:

  1、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当乙方在签署本合同

  时,视为乙方已经熟知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守。

  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第三方。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4、在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5、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奖励或处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可以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三)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

  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定的制度的。具体约定如下:

  (1)一个月内旷工2日(含2日)以上,半年内累计旷工3日(含3日)以上的;

  (2)一个月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半年内累计5次(含5次)以上的;

  (3)吸毒、斗殴、盗窃、抢劫、赌博等;

  (4)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等)与事实不符的;

  (5)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6)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定制度的行为。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具体约定如下:

  (1)行为不端损害本单位名誉的;

  (2)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

  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离职手续

  (一)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间,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二)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三)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

  2、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文书送达乙方的;

  九、其他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以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际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没有规定,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企业劳动合同 篇19

  本协议由_________机械制造公司在_________州_________市的工厂(以下称公司),同代表本协议第一章承认并提及的谈判单位工人的_________工人国际联合会及其所属的第_________号地方工会(以下称工会),达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本协议中出现的“他”或“她”或有关的人称代词,只是出于文字表达的需要,这样使用,并不意味着有性别上的区别。

  第一章承认

  第一条公司承认工会是公司全体全日制和正规非全日制生产和维修工人在集体谈判中的唯一代表。这些工人包括:检查员、班组长、储运员和车间事务员,但不包括:实验工程部雇员、制图员、办公室职员、推销员、专职人员、保卫人员和工段长。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一条付薪日

  头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这两天刚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则应提前一天支付工资。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协议所覆盖的工人在前一个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务应该得到报酬。所有的工资支票都应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发放。如果公司缩减工作日,工人则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领取工资支票,日期应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条体检

  公司指定的医生在对已经雇佣的工人进行体格、精神/心理检查或医学化验后,如果该雇员及其医生提出书面请求,应将此检查或眼睛检查的报告提交给该雇员的私人医生。

  第三条公司薪给雇员

  管理人员不得从事本协议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况例外:

  A.教育和/或培训工人和受训的管理人员;

  B.从事遇到困难时期的必要工作;

  C.从事新产品开始生产时的必要工作,当然,被正式安排本款所指的这类工作的工人,应在安排的工作中发挥助手作用;

  D.从事必要的试验工作;

  E.受训的管理人员不得取代谈判单位工人,但谈判单位的工人可以用来指导受训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维修工作的转包

  A.只要有设备和合格的人员,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给谈判单位的工人所从事的维修工种的维修工作转包出去,但下列临时情况除外:

  (a)有必要替换旷工的工人时;

  (b)有必要替换已获准请假的工人时;

  (c)有必要替换休假的工人时;

  (d)有必要替换因受伤或确实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时。

  B.双方理解并同意本条规定的公司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即在有资格从事该工作的维修工人处于裁员而缺乏维修工人从事所需要的工作时,并同意本协议包括的维修工人的补充人员每周安排5个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将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内正常从事的一部分维修工作转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除非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条非全日制工和临时工

  不得雇佣非全日制工人和临时工来达到强行裁减正规全日制工人的目的。临时工只能短时雇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只有度暑假的学生可达3个月。如果临时工的雇佣期超过3个月(包括学生),就应视为享有年资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一条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公司不得对享有年资的工人行使指责、停职或解雇的处分权。

  第二条通知

  在因处理_________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资的工人离厂之前,公司经营者应将该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厂里,或他不在厂里时的任何其他工会代表,召集到指定的办公室或地点,目的在于通知他们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并听取该工人对自己处境的陈述。当然,这种会议不构成听证会,这时候工人代表的到场只是为了接受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的通知,并听取该工人的陈述。涉及欠债不还、迟到和旷工的案例,必须在听证会后方可要求工人离厂;但双方同意,在安排处分听证会之前,应通知部门工会代表或其代表出席听证会。

  第三条处分听证会

  在工人被送出厂后的48小时内,雇员关系部经理或其代表应在指定的办公室举行处分听证会。该工人有权出席听证会,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权在听证会上代表该工人,而且双方应允许传证人到场,以便证实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处分听证会。

  第四条听证记录

  公司应在听证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听证会的书面记录文本,包括公司的处分说明,如果有的话。对处分结果提出陈述,如有的话,其时限应从工会收到该记录时算起。

  第五条对处分提出不满意见

  如果工人对本章所称的公司处分提出不满意见,那么,应按意见陈述程序的第一步骤进行;如果是对解雇提出不满意见,可按第三步骤进行。如果最后证明对工人的处分理由不够充分和正当,那么,应该恢复该工人在遭受处罚前的身份,而由此造成的工资损失,如果有的话,也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书面批评

  在书面批评入档后1年内,如果没有任何违反处分的行为,则应将书面批评从工人的就业档案中撤出去。

  第七条试用工

  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不适用于试用工。

  第四章请假

  第一条因私

  A.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事先安排,公司允许工人短期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现行作法仍将继续实行。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工人的年资应予以保留并累计计算,并让其恢复请假前的工作岗位,如果有关年资的条款规定这么做,而且工人在休假期满时又回到了工作岗位的话。

  B.超过3个规定工作日的假期并经雇员关系部经理同意的适当的假期,都应向工会提供请假条副本。

  第二条因工会事务

  根据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或主任的书面通知,应准许下列工人脱产请假:当选为农具工会和工时委员会代表的工人;当选为地方工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工人;参与公司合同谈判的工会代表,以及从事申诉程序仲裁准备工作的地方工会代表。双方同意依据本条被准许脱产请假的工人每次不得超过5人。

  第三条因兵役

  A.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违背义务兵役法及其修正案规定的公司对应征入伍提供此法律及修正案所规定的服务的工人应尽的义务。

  B.参加和平队的工人应享受同加入美国武装部队的工人同样的优惠条件并应在同等条件下再次受雇。本条款仅包括一次应征入伍。

  第四条因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A.如果工人被要求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包括为大陪审团服务),或在提供此服务前依法被要求出庭接受陪审团委员会的审查质询,或被传唤作证和揭发证词,或在记录法庭诉讼过程中提供证言,那么,他为提供此服务损失的必要时间的正常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工时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但不包括换班或超时奖金和所有其它奖金及奖励性报酬)与提供引服务所获得的赔偿的差额应得到赔偿,但在工人根据正常工作安排不为工厂工作的任何一天(节假日除外),提供此服务时不得支付此赔偿。

  B.要获得享受赔偿资格的工人必须:

  (a)立即将收到的召唤提供此服务的回执通知其工长;

  (b)向工长提供适当的从事这种服务的证据。

  C.如果头班或二班的工人上午结束这种服务,则须报到继续完成当天其余时间的工作。如果该工人没有报到继续工作,则赔偿只限于截止结束服务之前损失的实际时间。如果该工人中午12点后结束服务,则当天无须再回岗位工作。

  D.上第三班的工人可以选择不上提供服务前或紧接服务后的那个班次。该工人在不上班前须向直接主管通告自己的选择。

  E.公司依据本条款支付报酬的时间不得计算为每日的超过工时。

  第五条因丧事

  A.工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夫、妹夫、姐妹、妯娌、孙子女、祖父母、继子女、继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女婿、儿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如参加葬礼按要求可在死亡发生后的3个自然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内享受3个正常工作日的丧假(如工人当时不在,事后亦可享受同样天数的丧假)。工人在通知公司后可选择亲属死亡当天而不是死亡之后的第二天计为休假的第一天。

  B.在为此事提出书面申请后,工人在正常工作日享受的休假(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应得到报酬。计时工的报酬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工作率计算,但这两种情况都不包括换班、加班奖金和其它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如此计算的工时不得计作超时工时。

  第六条因批准的假期

  工人将批准的假期用于与请假申请中所述内容不同的目的,应受到纪律处分。工人休假期满后如不报到工作,则应视为自动辞职,除非他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七条年资的保留和累计

  如果工人在批准的假期期满后回到原岗位,则其休假期间的年资应予保留并累计计算。

  第八条奖励工时的获得

  A.享有年资的工人如每个工作周都全部完成正常安排的工时,不包括日超时工时,星期六、星期天或不上班的日期,可以获得奖励工时。

  (a)即使工人在一个工作周内利用部分,而不是全部正常安排工时从事下列活动而缺勤,也有资格获得奖励工时。这些活动包括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奔丧、工会事务、节假日、休奖励工时假和经公司安排的不得超过一星期的年假,以及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工人享受因工伤而获得的赔偿津贴的时间。

  (b)每个工作周出全勤的工人可获得1小时奖励工时。

  B.公司应对奖励工时安排倒休,并应尽力满足工人提出的休假要求。工人应至少提前1周通知自己的直接主管,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不用提前1周通知。奖励工时可以累计到4个或8个小时休一次。

  C.如果依据本条休假的工人人数严重地影响了生产和维修的要求,则可对休假的人数进行限制。如果工会对影响生产和维修要求的程序提出疑问,则可立即同雇员关系部经理一起审查此决议。

  D.计时工的奖励工时津贴按其正常小时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均不包括任何奖金。累计并转入下一年度的奖励工时的津贴,如紧接财政年度第一次支付期开台之后的工时,将按工时获得年度年底的工资率确定。奖励工时休假或津贴支付将先考虑最早转入的奖励工时。

  E.如果工人已享有年资,奖励工时在下列情况下将予支付津贴而不予安排休假:

  (a)解雇

  (b)辞职

  (c)退休

  (d)裁员

  (e)死亡

  (f)请假6个月以上

  第五章安全卫生

  第一条安全规章和规定

  公司和本协议包括的工人、工会及其代表应遵守全部合理的关于卫生、安全设施和卫生条件的工厂规章。

  第二条保护服和保护设备

  公司应为其认为必要的岗位提供专门的保护服(如手套)和安全设备。如安全靴在从事安排的工作期间损坏,公司将在每个合同年内,按购买单核实的价格向工人提供_________美元的补偿。公司将向有年资的工人提供新的安全眼镜,安排指定的检测员进行检测,并每年向工人支付_________美元的修理或更换眼镜费。

  第三条破损工具

  公司将用斯纳普恩、克拉夫斯曼以及其它大家共同认可的公司制造的同类产品来替换公司要求的工人个人使用的陈旧或已被损坏的工具。公司将向维修工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维修工具的场所,但条件是,如果工具遗失,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安全委员会

  A.公司同意工会可以指定5名工人,其中须从第二班和第三班各指定一人,担任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

  B.公司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指定的主席的安排召集会议,讨论工厂的安全和卫生事宜并提出建议。公司将向参加会议的委员提供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小时工资率支付,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支付。

  C.安全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所有建议记录,由委员会的管理人员保留。应向每一位委员提供一份记录,并向雇员关系部经理提交记录以便归档供工人参考。

  第六章工会代表性

  第一条一般代表性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代表工会的应是下文所称的部门工会代表、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工厂工会委员会以及工会研究工时问题的代表。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确认的每位工人代表应为试用期期满的工人。

  第二条工会部门工人代表

  A.权限

  在采取申诉程序的第一个步骤时,应由工会部门工人代表代表工会,其权限限于根据被其确认为部门工会代表服务地域内的申诉程序处理有关的不满意见。

  B.人数

  每50个工人或每拥有50名工人的部门应设一个部门工人代表,这类代表至少应有6人。

  C.义务和责任

  (a)部门工人代表在作为工会代表按照第七章申诉程序第一步骤处理不满意见时,应被允许脱产履行其责任。但部门工人代表只有在应申诉工人或雇员关系部经理的要求,并在此要求经其工长批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b)离开岗位的工人代表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如工人代表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c)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工人代表每周至多可以离开岗位3个小时,由公司支付报酬。此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三条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

  在按申诉程序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和出席会议时,工会应由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代表来代表。

  A.权限

  工厂工人委员会单个成员的权限限于在他被认可作为工会委员会的成员提供服务的区域内按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

  B.人数

  工厂工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1人为主席,3人从工厂不同的地域范围内选举产生,其中有1位成员必须一直是上第二班或第三班的工人。

  C.义务和责任

  (a)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处理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的不满意见时,或按第四条所规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行使其责任时,应准许其脱产履行其职责。

  (b)准备离开岗位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如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c)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果需要,每周应允许他有12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其他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如需要,每周应允许其有4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或本章许可的委员会会议成员的责任。允许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四条工厂工会委员会

  A.权限

  工厂工会委员会应作为一个整体在第三步申诉程序和仲裁程序中代表工会,并应在本章第五条指定的特殊或日常会议中代表工会。

  B.义务与责任

  为了实现工厂工会委员会的目标,工厂工会委员会可根据本条规定使用第三条所规定的允许使用的特权。

  第五条联席会议

  公司和工会都认识到通过充分讨论来消除误解的价值和重要性,以及为了在本协议管辖内保持和谐的关系。双方同意,将根据任何一方提出的请求,公司和工厂工会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并为此达成如下共识:

  A.任何一方至少应在希望举行会议的前5天将包括希望讨论的主要问题在内的暂定议程递交对方。在会前或会上经双方同意可把附加议题列入会议议程。

  B.这些会议并不是要企图回避和/或代替申诉程序。

  第六条代表的替代

  本章所指的每位代表都应有如下述条款中规定的经资格认定的替代人,这位替代人在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可在同一地区以同样的权限工作。

  第七条资格认定

  A.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把本章所指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名单书面通知雇员关系部经理。名单中应标明经认可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姓名、所在部门及其地点。公司不得承认任何未经认定资格的代表或者虽已被认定资格但还尚未完成试用期的代表。

  B.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书面通知工会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处理申诉的监察人及其替代人的全部名单,详细写明每位监察人有权处理申诉的部门和地区,还应写明监察人的替代人既可在监察人缺席的情况下代替监察人行使权力,也可取代监察人。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监察人名单发生变化时立即将有关变化情况通报工厂委员会主席。

  第八条工会工时研究代表

  A.工会应派一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接收公司进行的为时不超过4周的培训。该雇员培训结束后应回到他原先在工厂的日常工作岗位上去。

  B.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只有在同公司工时研究人员进行联合研究时才能履行其义务。当因永久性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不满意见时,包括因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申诉程序中双方对所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的变化或新的附加内容未能达到满意的解决而产生不满意见时,公司或工会可以要求对此进行联合研究。在涉及到据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这些已经变化了的内容和新增加的附加内容应纳入联合研究的范围。应尽最大努力在第三步会议召开之日前完成联合研究任务。

  C.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参与制定新的奖励工资标准,只是在现存的奖励工资标准成为争议的对象时,或应公司或工会按本条B款规定进行联合研究的要求时,方可采取行动。

  D.公司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对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因参与联合研究和分析资料工作而失去的工作时间付给报酬。每人每周最多可获得3小时的报酬。如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每周研究时间超过3小时,超过的时间应由工会付给报酬,但公司将支付按其直接要求所花费的时间和按其直接要求在联合进行工时研究和资料分析时所花费时间的报酬。他们所花费的这种时间将根据每个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直接计时收入付给报酬。这种方式包括计时工,或者是职业劳动等级计时工和计件工,但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工资或其他形式的任何奖金或奖励性工资。

  E.如果公司要把工会工时代表调离谈判单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的替代人应由公司出资培训,其间应按该雇员的直接工时收入支付其工资。

  F.如果是上述第五款所述以外的行动而引起的对工会工时代表替代人的培训费用则应由工会完全承担。

  G.在挑选替代人时,工会应提交5位工人的名单,这5人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资格要求。公司将从这5人中挑出2个它认为有能力完成这项任务的候选人,然后工会再从这2人中选出1人接受培训。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

  第一条申诉

  申诉的定义是,_________雇员或工会同公司就解释、应用或所谓违反本协议条款时所引起的争议。

  第二条申诉程序

  应努力通过申诉人同其班组长或指定的代表人之间进行非正式的磋商来解决申诉问题。如声称受到侵害的雇员提出要求,那么适当的部门工会代表须参加这种非正式磋商。双方同意,所有的申诉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提出。

  第一步骤--在受害雇员与车间工会代表和雇员的班组长之间进行。

  A.如果申诉未能通过上述非正式方式达到解决,那么,申诉可写成文字材料并由受害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签名后递交班组长。所有这类申诉书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出现后5天内呈交班组长,并须说明申诉中列出的事件违反了哪章哪条以及所寻求的具体解决办法。

  B.班组长应会同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讨论申诉问题,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应在上述A款规定的接到申诉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C.任何申诉如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以后仍未能解决,并在班组长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5个工作日之内仍没有将申诉材料递交第二步申诉程序,该申诉只能在班组长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而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二步骤--在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代表和申诉发生地区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之日进行。

  A.公司代表应会同适当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讨论按上述规定向第二步申诉程序递交的申诉。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那么应按C款在第一步程序中的规定在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正常安排下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B.任何申诉如果在公司代表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没有递交给第三步程序,那么该申诉只能在公司代表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并将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C.如任何以书面形式递交给雇员关系部经理的申诉涉及到纪律处分和年资问题,可按申诉程序的实施规定在引起申诉的事件或条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诉案卷直接递交第三步申诉程序处理。一般性的申诉,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申诉,以及班组长处理权限范围以外的有关主要问题的申诉,可以采用第二步申诉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步骤--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和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二步申诉程序完成后,申诉仍未解决,那么应在工厂工会委员会和适当的公司代表之间,在公司代表于第二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举行会议进行讨论,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应在议定会议日期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要求在会上讨论的申诉目录,包括每项申诉的编号和工厂工会委员会对每个申诉作出的简短说明。

  B.同关系部经理应在会议讨论申诉后的最多5个工作日内,把公司第三步程序处理的每项申诉作出的书面答复送达工厂工会委员会及其受害雇员本人。

  C.任何申诉如在公司于第三步申诉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没有将申诉档案递交到第四步或第五步申诉程序(如果第四步程序被取消的话),那么该申诉只得在该书面答复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并不再具备要求进一步审理的资格。

  D.双方同意并理解,工会可选择让其国际代表参与第三步程序。如果工会决定采用这种办法,那么第四步申诉程序就将自动取消,尚未得到解决的申诉将只能按C款规定的第三步程序提交给第五步申诉程序(仲裁)予以处理。

  第四步骤--假如第四步程序没有依照上述第三步程序条款由工会取消的话,那么这步程序应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工厂最高负责人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国际联合工会的国际代表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三步程序完成后还存在尚未解决的申诉,那么,该项申诉应在双方适当人员于雇员关系部经理在第三步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后举行的首次会议上进行讨论。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应至少在预定会议日期前5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将预备在会上处理的申诉目录,其中包括申诉的编号和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对每项申诉所作的简要说明。

  B.所有呈递给第四步申诉程序的合格申诉在处理该申诉的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受害人本人作出书面答复。

  C.所有经过第四步程序处理,且没有在公司第四步程序书面答复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呈递给第五步程序处理的申诉,应在上述答复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并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五步骤--涉及到说明和执行本协议条款并通过本申诉程序进行了处理的申诉,也只有这类申诉才可以提交下面所规定的仲裁程序予以处理。如果工会希望将申诉递交第五步程序处理,那么它就必须在公司于第三步或第四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有的话)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诉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雇员关系部经理。仲裁处理程序应在通知发出后7天内由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共同选定的仲裁员开始进行。如果各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出仲裁员,应请求联邦协调与调解委员会派出一个由5名同组成的专家组。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都有权从专家组名单中划去2人。要求仲裁的一方可首先划去1人,然后由另一方划去1人;双方各再划去1人之后,剩下的一人便是被选中的仲裁员。如果仲裁员能判断双方所陈述事实的相互关联性,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仲裁员陈述所要求的观点。仲裁员的裁决应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并应制成书面形式。应向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送达经过签名的裁决书副本。仲裁员无权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替换、变更、删节或增加内容,但有权引用和解释本协议条款,以便了结据此处理的申诉案件。各方负担各自的费用,仲裁员处理申诉的费用应由公司和工会对等负担。

  第三条协议的约束力

  工会和公司在第二、三、四步申诉程序中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对有关的雇员都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

  第四条时限

  双方同意并理解,在任何一步申诉程序中所确定的时间限制,都可在双方相互理解的情况下予以延长。

  第五条国际代表的调查

  国际联合工会的代表和/或其代表,在向雇员关系部经理发出书面通知后,可以在工作时间去工厂调查已上诉到第三步或第四步(如果没有取消的话)申诉程序的申诉案件。条件是这种调查不应妨碍和干扰公司的工作日程。

  第六条奖励工资标准引起的申诉

  涉及到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的申诉可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条I、J、K款的规定,从第三步骤(在进行并完成检查和联合研究程序之后)开始予以处理。

  第八章年资

  第一条年资的确定

  工人年资确定的范围应适用于因缺乏工作而被暂时解雇、解雇后双被重新召回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另有具体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定义

  A.年资一词是指工人根据连续工作所享有的公司年资和部门年资的有关等级。

  B.本章在涉及工人时使用的“有资格”和“有资格的”一词是指据认为工人在正常监督条件下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第三条试用期

  工人最近一次连续工作的头3个月被视为试用期。在此期间,公司方面不负继续雇佣他的责任,解雇试用工人也不应成为雇员提出申诉的理由。试用期满,工龄应当从雇佣期开始的第一天(也就是受雇的最早日期)算起。

  第四条建立年资名录

  A.工厂年资

  根据已经建立起来的现有的工厂年资名录,工厂年资名录应包括除试用期以外的所有工人。

  B.部门年资

  (a)所有工人都应根据部门年资来确定工厂年资。

  (b)如同本章第六条规定的临时解雇也算作工龄的那样,一个工人如从一个根据其部门年资已经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岗位上调到一个新岗位上时,应按其调入的部门年资来临时确定其工厂年资。调动后的工人仍将保留原部门年资并予以累计计算,如原部门需要,他必须返回原部门工作。

  (c)因除缺乏工作被临时解雇以外的其他原因,由按其部门年资已永久性的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部门调入另一新部门的雇员,应根据他调入新部门的日期算起的部门年资来确定全部的长期的工厂年资。

  (d)按本章第三条的规定,新雇员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后,其姓名和年资计算日期应记入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名录,在后一个名录中,其受雇日期自其3个月试用期期满时算起。

  (e)所有具有年资的雇员都享有两种年资,即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然而,这两种年资都将受本章条款的约束。

  第五条年资的中断

  A.在雇员被临时解雇和被召回重新恢复工作时,公司将首先考虑其年资问题。

  B.在雇员被临时解雇或在解雇之后又被召回重新工作时,公司可根据当时的特殊环境指定一些仍需要其服务的雇员留下。这些雇员,不管其年资如何,都可留下或被召回重新工作。事实上这些被指定留下的工人不会影响其正常年资的确定,而且还可迅速恢复其因_________些特殊原因被中断了的年资。

  C.本章条款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在编制年册清单和进行年休假期间,或因机器或设备损坏和大修、缺乏原料、顾客取消或改变订单、水灾、火灾以及其他恶劣气候的出现等原因,必须临时解雇职工3个工作日或不到3个工作日期间。

  第六条暂时解雇

  当必须裁减_________一岗位上的雇员人数时(上述第五条提出的情况发生时除外),其裁减的程序如下:

  在_________一部门内裁减劳动力时,具有年资的工人享有下列的权利:

  A.应首先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试用人员,之后再从部门年资最低者开始裁减具有年资的雇员。但是,在任何情况下,留在部门的工人都必须是能够胜任工作要求的人员。

  B.公司应按下列顺序把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下来的工人安排到其他部门:

  (a)首先,要满足公司用人的需求,如果有这种需求的话,应在该雇员工作的原有部门另行安排工作。如果该部门没有空缺位置,那么就按公司的要求在工厂的其他部门予以安排。

  (b)其次,如果按第一步骤不能安排的话,那么该雇员只要能工作,可让其替换该部门的试用人员。如果该部门没有他能胜任的由试用人员从事的工作,那么可让他替换在其他部门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试用人员。

  (c)再次,如果按上述两个步骤还不能安排,那么可让他取代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具有最低工厂年资的雇员。

  注:双方同意,根据上述规定,不论是采取安置还是替换措施,该工人都必须具备公司认可的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七条召回岗位

  A.一旦出现_________些工人回岗的机会(本章第五条规定的情况除外),被工厂解雇的工人将根据其自身的工厂年资情况被召回岗位重新工作,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B.根据第六条的规定,被裁减的雇员或本条A款所提及的雇员此后将被召回该岗位重新工作,在此岗位上他们的工厂年资根据他们原先的部门年资将被确定为部门年资,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八条解雇和召回雇员名单的寄送

  应向雇员关系部寄送和提供将被解雇或召回的雇员名单,并应在工人被解雇或召回之前将名单复印件提供给工会主席。如果_________雇员年资被中断的话,应在名单中作出说明。

  应在预定解雇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通知将被解雇的雇员。

  涉及到有关解雇或召回岗位问题的申诉程序不得改变,除非在自解雇和召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九条年资的终止

  已获得年资的任何工人都可因下面原因中的任何一个原因失去年资和工作:

  A.如果他辞职的话--不管是(1)通知公司,还是(2)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

  B.如果他被解雇的话。

  C.如果他在被工厂临时解雇(也就是从工资名单上被暂时除名)之后,接到公司按他最新地址发出的召其回岗的书面通知10天以内不到岗报到的话,除非确实生病或有其他适当的理由。已被解雇并希望仍保留其年资权利的工人须将其住址通知公司。

  D.除因正式请假、工厂造成的工伤或服兵役以外而造成的缺勤时间同其缺勤前的年资相等者。

  第十条从年资名录中调出

  A.任何在此之前已被提升或调入薪给阶层工作岗位和/或调到本协议不包括的任何工作岗位上去的工人和后来又回到本协议所履盖的工人群体或单位的工人,其部门年资和工厂年资应予累计计算并予以重新确立。

  B.任何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被提升和调动,并在此后4年内又回到了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享有上述A款所规定的工人的权利。

  C.当根据上述A款或B款调出,而后又不是按照自己或公司的请求调回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回到他调离以前的工作岗位上去。如果那一岗位已不复存在或者他的年资又不足以使他回到那一岗位上去的话,那么应根据本章的规定对其另行分配工作。

  第十一条关于职位空缺消息的公布

  A.当有的部门必须增员时,公司将根据本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公布有关职位空缺的消息。

  B.例外情况: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将不得公布职位空缺的消息:

  第十二条工会官员的年资

  国际联合会地方工会主席、副主席、工厂工会委员会委员、车间工会代表、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和工会安全委员会代表在任职期间和在所代表的领域,在涉及到解雇、召回、裁判或复职的问题时,将把年资名录提高到实用法所能允许的程度。

  第十三条残疾雇员

  成为终身残疾不能再在原岗位工作的工人,或由军队退役、体力上和心理上不再适合于原岗位工作的雇员,都应由公司按下列程序把他调到他所能从事的其他工作岗位上去:

  A.应以分配职位空缺的方式安置残疾雇员,如果有这种分配机会且该残疾人又具有从事这种工作的能力的话。

  B.如果没有上面提到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也没有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由试用人员占据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的话,那么就去查阅工厂年资名录,从年资最低的工人查起,直到找到一个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工作岗位为止。

  C.双方同意,对于任何具有年资的工人都不应弃之不用,因为他们在年资方面享有的权利高于残疾雇员。那些没被安置的雇员将按照本章的有关条款予以重新分配。

  D.为实施本条的规定,对于妨碍该雇员从事_________类工作的身体健康情况,必须由一名医生予以书面鉴定。根据公司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书面鉴定进行重新鉴定。

  第十四条年资名录

  公司将编纂载有每位工人姓名、所在部门名称和年资起始日期的年资名录。若在年资名录中发现差错,必须随时予以纠正。年资名录将每两个月向工会提供一次。

  第十五条班次挑选优先权

  在部门年资的基础上进行的班次挑选应有利于年资雇员,并须按下列条件办理:

  A.在新工人受雇的头3个月期间将不实行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就是说,工人在受雇的头3个月内既可不行使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可不使这一办法对自己不利。

  B.根据这一规定,雇员在任何一个6个月期限内,只能行使一次班次优先挑选权。

  第九章年假计划

  第一条资格

  A.按下面的规定,工人在享受年假的当年,必须工作一段时间才有资格休假或享受带薪休假。

  B.工作在500小时以下者,可享受按以下第二、三、四和五条规定的休假带薪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但是,如果不休年假,他可有权得到报酬。

  C.在年休假当年工作在500小时以上者,将有资格享受下面条款确定的按适当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

  第二条一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年但不到2年者,将享受1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2%计算。

  第三条二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2年但不到20xx年者,将享受2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4%计算。

  第四条三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20xx年但不满20xx年者,将享受3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6%计算。

  第五条四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20xx年或连续工作20xx年以上者,将享受4周的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8%计算。

  第六条计算方法

  A.年休假,自其受雇之日起满52周后,立即开始执行。

  B.根据收入百分比确立的休假带薪标准是在雇员总收入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总收入包括:

  (a)任何奖金或在这期间因加班而获得的加班费。

  (b)不休年假所获得的收入。

  (c)不休法定节假日所获得的收入。

  (d)不休丧事假所获得的收入。

  (e)按本章第十三条规定在圣诞节闭厂期间所获得的收入。

  (f)根据本协议第四章第四条规定因向陪审团提供服务所获得的补偿金。

  (g)根据第四章第八条规定,因享受奖励工时所获得的收入。

  (h)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工人补偿金。

  (i)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疾病和事故福利金。

  (j)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失业补偿金。

  第七条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终止工作

  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不论以何理由而终止工作的雇员将失去休假或带薪休假的资格。

  第八条以付薪取代休假

  对雇员不应只给予带薪休假权利给予放弃休假的权利。

  第九条休假工资的发放

  如果休假申请在预定的休假日期前两周得到批准,休假工资应在休假日期预定开始时发放。如果度假时间增加,比如,享有两周假期的雇员提出要求,先休一周,过些日子再休第二周,而他的这一要求又得到了批准的话,那么每周的工资应分别发放。

  第十条休年假期间的法定公休节假日

  在雇员休年假期间如出现第十章第三条规定的_________个法定公休假日,年休假期应允许向后顺延一天。额外增加的这个年假日应放在年假休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双方理解并同意,对额外增加的这个节假日不再付薪,因为在他休年假期间出现的这个法定公休节假日已经被全额支付了法定公休节假日工资。

  第十一条年假期间闭厂

  如果公司认为有必要在年假期间闭厂,并在该年4月1日前把准备闭厂的计划通知工会和雇员的话,不应对此提出反对意见。

  第十二条年休假的安排

  公司在年休假期应安排每个雇员休假,在安排过程中,应尽量满足每个有资格享受年假的工人对休假时间提出的要求。

  第十三条圣诞节期间的闭厂

  A.除应要求继续工作的工人外,公司将在圣诞节前一天(或把这一天看作是圣诞节前夕假日)开始,直到新年元旦(或者把这天看作是新年假日)期间安排圣诞节闭厂。在此之前或之后安排的正常工作日缺勤的工人将得不到圣诞节假日工资。

  B.在其他方面合格的所有工人都将得到包括轮班奖金在内的8小时工资。如果是计时工,则以固定的计时工资率计算;如果是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计时工资率计算。

  C.根据第十章第三条B款1、C款1到C款5规定的各种条件,不应发生重复支付节假日工资的情况。

  D.对在闭厂期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应要求进行工作的雇员,将在其年资的基础上,予以首先安排工作。在闭厂期间工作的雇员,将获得其工作应得的正常补偿金,还可得到第十三条B款规定的闭厂报酬或获得同等的双倍工时工资,但不应得到公休节假日工资和其他补偿金。

  第十章工时与加班

  第一条工作周

  A.公司确定的40小时工作周,从前一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开始,一直延续到下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为止。

  B.定义

  (a)“每日”一词是指从雇员开始工作之时起的24小时时间。

  (b)“星期六”一词是指星期五午夜到星期六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

  (c)“星期日”一词是指星期六午夜到星期日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而“法定公休节假日”一词是指法定公休节假日前的那个公历日的午夜到公休节假日当天午夜的这段时间。但开始在星期日午夜前工作周的第一天上班的第三班工人,或者他们的工作日是在节假日午夜前开始的,情况例外。在此情况下,该日将被看作是星期一或是紧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二条加班奖金

  A.对超过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工作的所有时间,将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B.对星期六的工作时间,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C.对在星期日工作的时间,加倍支付报酬。

  D.对下面第三条所指的公休节假日工作的时间,如果有的话,也加倍支付报酬,这种报酬不算下面第三条所规定的范畴。

  E.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为同一天或同一小时支付两次加班费或奖金,头班工人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二班奖金,二班工人也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三班奖金。

  F.任何部门若需要加班或指定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加班,应在部门工人之间和在经常从事需要加班的特殊工作岗位以内,将加班时间和次数分配均衡、合理、得当。

  G.公司应及时将加班任务通知工人。

  第三条法定公休节假日、节假日报酬和支付节假日报酬的条件

  A.应在下列法定公休节假日向雇员支付工资:

  新年元旦

  复活节前的星期一

  先烈纪念日

  7月4日

  劳动节

  感恩节

  感恩节后的第一日

  圣诞节除夕

  圣诞节

  新年除夕

  须按下列条件执行:所有雇员将获得8小时工资,如以计时支付,则按正常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以计件支付,则按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包括轮班奖金在内。

  B.雇员将根据下列条件在上面所指的节假日得到报酬:

  (a)如果他们是非全日制工、临时工或试用工;以充分正当的理由被暂时中止或解雇的工人;接到公司要求但拒绝或不愿在节假日到岗工作的工人,则不能享受节假日报酬。

  (b)在法定节假日之前或之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享受节假日工资的资格(根据以下C款和D款的规定)。所获得的奖励工时假将不得累积为一个可获得报酬的节假日,在任何一个规定的节假日迟到半小时或不到半小时的雇员,就应被取消享受节假日报酬的资格。

  C.在法定节假日前和/或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资格接受节假日报酬,除非这种缺勤的原因是下面所列举的原因之一,此外已在有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周工作了部分时间的工人也可例外:

  (a)工人造成的工伤。

  (b)由值班医生出具证明雇员确实在患病。

  (c)雇员直系亲属死亡(指雇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夫、姐妹、妯娌、女婿、儿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死亡),如果有要求的话,雇员应提交有关证据。

  (d)休年假。

  (e)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D.如果法定公休节假日正好同星期日赶在一起,应把下星期一作为假日(如果星期一也是法定公休日,则把星期二列为公休假日);如果同星期六赶在一起,则把星期五作为法定公休假日(如果星期五也是法定公休节假日,则把星期四作为法定公休假日)。

  第四条签到

  已完成上个工作日的工作,并已在规定时间和规定班次签到的雇员,如果没被分配其他工作,应得到4小时工作报酬,除非他已被提前告之不要上班和他在完成自己正常班次开始4小时以前,就已失去了工作。此外,由于发生公司无法控制的诸如火灾、水灾、其他不利气候条件、爆炸、供电不足等因素而造成的雇员失去工作的情况,也不适用于此款

  第五条下班后被召回干其他工作的工资

  如果雇员在完成正常班次的工作离岗后又被召回干另外工作,那么根据下面的条件他应被允许干最低两小时的工作,即他至少应得到不少于2小时的工作和得到按分配的工作岗位工资率计算的且不低于其正常小时工资率的报酬。如超时的话,这种工作2小时的部分时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付酬。

  根据本条在第二班或第三班被召回工作,且已为其工作时间领到加班费的工人,将不再得到轮班奖金。

  第六条休息时间

  公司的现行政策允许雇员在每个工作班次中间休息最多10分钟时间,以便用快餐,本公司对这段时间的现行付酬办法将不作任何变动。

  第七条班次工时

  A.正常的班次工时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3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b)第二班:下午3:30到午夜12: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c)第三班:下午10:00至上午7: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B.如果工人连续操作的话,正常班次工时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b)第二班:下午3:00至11: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c)第三班:下午11:00至上午7: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第八条清扫时间

  所有工人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10分钟停止生产性工作,以便从事必要的清扫或其他整理工作,也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5分钟离开工作区,以便整理个人卫生和其他事宜,公司为这段时间付薪的现行惯例依然不变。

  第十一章管理权

  第一条根据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公司已经授予并将继续单独授予管理工厂和指挥工人的权利,包括指挥、计划和操作工厂经营权,向工人分配工作权,制定和改变工作计划权,雇佣、提升、降职、停职或因故解雇工人的权利,或因缺乏工作职位和其他合法理由裁减工人的权利,引进新的经过改进的措施或设备以更换现有的生产方式或设备的权利,以及决定是否生产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等等。

  第十二章协议之效力

  第一条协议之效力

  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实施的,包括本协议第一章确立的谈判单位的职工在内的所有就业条件,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将全部不再有任何约束力和效力。本协议将就其所涉及的一切问题终止和取代过去的一切做法、协议、程序、传统、条例或规定。

  第二条协议之条件

  双方认为,在本协议谈判达到高潮期间,双方在没有约束、高压、恫吓或其他限制的情况下,享受并“行使了对任何问题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或提出了反要求和反建议的权利与机会”。双方还认为,其他第三方没有义务就此间提到或没提到的任何问题,即使是单方或双方在谈判或签署本协议时还不了解或没有考虑到的问题,举行谈判或集体谈判。在本协议实施期间,根据本协议规定,本协议的条款可以被替换、更改、增添、删除或修改,但只有通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文字修正案后才可进行。

  第三条协议之合法性

  如果主管法院宣布本协议中的任何章、条、款为非法内容,它们将自动从协议中被删除。其余的章、条、款如果不受被删除的章、条、款的影响,在本协议实施期间仍将继续完全有效。

  第十三章保障计划

  第一条集体医疗保险

  本协议包括的所有年资工人及其家属都有资格享受公司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险计划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在说明文件G中作了规定,如自愿加入了优惠供给者网计划,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则在证据文件I中作出了规定。有关工人为其个人或家属享受这种保险待遇须按下列情况交纳费用:

  A.对于经批准休假或处于被临时解雇30天或30天以上的享有资格的工人来说,如果该工人在休假或被解雇期间已交纳了保险金,他或其家属可享受这种待遇。但保险金须在他应支付的那个月的第一天之前支付。

  B.如果配偶双方都有资格享受工人福利待遇,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享有家属福利待遇。

  C.工人保险将因工人就业终止而终止。

  D.所有工人都应按要求签署一项本人或家属加入保险的申请,申请书签名后方能生效。

  E.由于非职业或职业事故、工伤或生病而不在班上工作的工人将享受集体医疗保险的待遇,工人在其享受伤残保险期间不须交纳任何费用,但不得超过26周。

  F.下文规定的福利待遇应同其他集体保险覆盖的范围相协调。如果受保人从其他保险计划获得了医疗保险、牙医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或服务的话,按照说明文件G和I中所提到的福利计划的这种福利待遇,连同其他这类的社会待遇,将被减少到一定程度。但不会超过这项计划和其他这类计划所规定的必要的、合理的和传统费用开支的100%。

  G.如果一个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的工人也被其他集体福利计划当作一名家属对待的话,那么公司将被认为是主要的保险人,公司将根据由此提供的保险标准支付全额福利费用。如果一个有资格的工人家属在享受本项保险计划的同时,还受到其他集体福利计划的资助的话,本项计划所提供的保险将不再适用,除非其他项目保险计划提供的保险费标准与本计划不同,本计划将补足其差额。

  第二条集体人寿保险

  工人在退休之前将享受以下人寿保险待遇:

  A.工作2个月但不足2年:6000美元

  B.工作2年但不满4年:8000美元

  C.工作4年但不满6年:10000美元

  D.工作6年或6年以上:120xx美元

  第三条因事故死亡和致残福利待遇

  如果一个按本章第二条受保的人受了伤并在受伤之日起40天内遭到下文所规定的损失的话,公司应根据本政策的各种规定支付:

  A.残废大额赔偿金;

  B.因从手腕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手,或从踝骨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脚,或丧失一只眼睛,给予大额赔偿金的一半;

  C.上文B款所规定的一人以上的大额赔偿金,但是对因同一事故而受伤遭受的损失支付赔偿金总额不应超过大额赔偿金。一个人的大额赔偿金的数额,应根据本章第二条列举的保险类别来确定。

  第四条丧失工作能力保险

  A.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将向享有年资的雇员支付疾病和事故补偿金,该种补偿金的数额为每周补偿金的60%,即不超过185美元,时间不超过26周,从以下日期计算:

  (a)非工业事故的第1天;

  (b)患病的第8天;

  (c)住院的第1天;

  (d)院外动手术的第1天。

  B.任何完成试用期的雇员都有资格加入丧失工作能力保险,如果该雇员加入并又在岗位上工作的话,此保险将自他加入之日起生效。如果该雇员不在岗位上工作,保险将从他返回工作岗位之日起生效。

  C.无论根据任何日期确定的周补偿金数额都只相当于周基本收入额,包括按计件工资计算的收入,但不包括轮班奖金,如果是计件工,将按确定日期以前的连续13周的平均周基本收入计算。每年的第一个确定日期是1月1日。在确定这种周补偿金的过程中,雇员在这13周内被暂时解雇、制定工人周补偿金支付办法、制定住院补贴办法、休假或经批准制定周补偿金而缺勤等将不包括在内。但因奖励工时所得到的休假和金钱、丧事、为陪审团提供服务、休年假、因工会事务和公休节假日将包括在内。

  第五条医药处方计划

  公司按说明文件G和I的规定提供医疗处方计划。

  第六条同工人补偿计划的关系

  如果一个雇员因临时完全丧失、部分永久性丧失或全部永久性丧失工作能力,而申请加入工人补偿计划,公司将支付每天35美元的补偿金,最多支付3天。

  第七条牙齿保险计划

  公司将按说明文件H规定提供牙医保险项目。

  第十四章工资

  第一条工资类别和工资率

  A.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计时付薪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A内;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奖励工资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B。

  B.为特殊雇员制定的特别工资率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C。

  C.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所有上述工资率立即生效,直至协议终止。对于上述所有工资率的调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进行。

  D.列入说明文件C的雇员应享受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资;工资率的调整依照本章第一、二、三条中的规定执行。依照本章规定,若_________一雇员由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作岗位正式转入其他工作岗位,他将不再享受说明文件C列举的工资率。

  第二条普遍增加工资

  A.普遍工资率--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立即开始的付薪期内有效。由说明文件A、B和C所列出的雇员的各种工资率将是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予以支付的工资形式。

  B.一次性工资支付

  (a)从1994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工资单上现有的谈判单位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基础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其上一年1%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工资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b)从1995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谈判单位工资单上现有的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其基本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上一年2%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一次性工资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第三条生活费津贴

  本条所列的生活费津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A.按下面第2条确定的生活费津贴百分率将适用于上述第一条所列的工资率,其结果出现的每工时的零头美分将加入按上述第二条计算的适当的工资率。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生活费津贴的上下调整,将在美国劳工部劳工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的基础上,按本条的后续规定进行,时间将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到本协议终止时为止。

  (a)在协议实行期间,生活费津贴调整将依据以下基础进行,而依据劳工统计局统计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平均生活费用指数和据此以后的每年这3个日历月份的平均指数进行调整,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为止。

  (b)如果工资基点出现增减时,劳工统计局统计的这3个月历月份的平均消费价格指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低于_________点。

  (c)按上述(A)款规定,在任何3个日历月份实行的生活费津贴额均按以下计算方式获得:以劳工统计局公布的上述3个日历月份消费价格指数的平均数为基础,如果该指数(以1967年的指数为100)每增加或降低0.9,那么津贴就应是第二条所述的工资率的0.11%,

  编号: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姓名)

  甲方:

  乙方:

企业劳动合同 篇20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试用期满后,如考核合格,予以录用,签定此合同。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下列第 2 项

  1.无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 年__月_ __日起至_____年__月 日。

  3.以完成 工作为限。

  第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公司《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订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对乙方实施管理。

  3、依据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工作岗位(内容),制订专项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

  4、告知乙方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并在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和职业技术培训,并针对乙方的工作环境,按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5、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人员,保证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2、乙方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 劳动报酬的确定和支付:

  1、乙方人员基本工资为 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乙方在工作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工资:

  (1)在公司工作不满两月的;

  (2)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

  (3)未经公司许可参加公务员、研究生、教师、事业编、驾驶证、工程师等职称和职业考试的,并因参加以上考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在公司入职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绩严重不合格(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

  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21

  甲方(聘用单位):

  乙 方(受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 方

  单 位: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二、乙 方

  姓 名:

  性 别: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法定解除条件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暂定从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担任: 职务。

  二、根据甲方对于岗位管理要求,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要求及具体工作地点由甲方决定。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

  三、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确定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乙方同意并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考核。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法定假日休息。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 季度/年度 为综合计算周期,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贵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一、试用期工资:根据甲方现行的工资制度,乙方试用期内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及甲方规定的各种津贴、福利)为:¥ /月。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正式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及甲方规定的各种津贴、福利)为¥ 元/月。

  三、上述工资金额指包含职工个人所应承担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福利费用以及个人所得税的金额。另外上述乙方的工资中,也已经包括由于甲方工作计划以及特殊情况的需要,乙方适时加班的加班补贴以及乙方未完成本职工作范围需要的加班费用,同时也包括乙方上下班交通费、电话费等的补贴。

  四、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个人的考核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甲方对发放奖金的次数、时间和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完全由甲方根据其实际经营效益和乙方实际绩效来确定。

  五、甲方的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 01 日至当月 30/31 日。甲方于次月 日前通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按规定应由乙方缴交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当月工资中代为扣缴。甲方因遇不可抗力或资金流转困难等特殊情形而需要延迟发放乙方当月工资并且已履行了协商和告知程序的,乙方应当表示理解和配合。

  六、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酒后驾车等,防止在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从事特种作业者进行专门培训的义务,乙方应予配合参加。甲方将上述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对乙方考核成绩的一部分。

  四、乙方在向甲方报到时应当提交由甲方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体检证明原件。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遵照执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具体如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违反《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造成甲方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等,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并可酌情决定是否开除。

  2、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与制度。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3、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4、无论在受聘期间或离开甲方以后,乙方必须对所掌握和了解的与甲方相关的一切业务资料和信息绝对保密,不得有任何泄漏;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因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主动交回所有业务资料和与业务有关的通信、备忘录、客户清单、图标资料、电脑文档以及甲方所配备的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和劳保用品等。

  6、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严重违反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4、因责任事故或管理责任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

  5、造成严重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甲方被罚款或扣减工程款的,或在甲方规定期限未完成工作的。

  6、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对甲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

  7、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8、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公司考核连续两年为不合格人员的;

  12、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13、其他甲方内部规定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解散的';

  5、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情形的。

  三、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并经乙方同意的,甲方应当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之日即为本合同解除之日。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相关规定做好退工手续和工作交接。

  四、劳动合同的续签

  1、续签劳动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的劳动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违法解除。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资料和社会安全保险的转移手续。

  三、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归还甲方一切物品,一次性清偿所欠甲方债务,归还属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电子文档资料等。

  四、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政策与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五、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劳务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离岗,以便甲方有时间重新招聘,接续乙方原来的工作。乙方违反本项约定,应承担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宜:乙方承诺自入职之日起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和要求,如有违反,同意按照甲方有关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公章:

  负责人(签字): 签字或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22

  甲方(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  民族: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六、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  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且因为本合同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任务需要及乙方岗位意向,安排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的规定),甲方根据单位有关规定及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具体见

  第五条)。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根据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量不超过8小时,如超出8小时需加班部分根据加班时间予以补休。每周工作五天半,按工作需要实行单双休。月休假保证在6天以上(包括六天)。 具体安排为:  夏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5天年;工作年限每增加________年、年休假增加一天;以15天为上限)、婚假(15天)、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假期时长均遵照《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

  3、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4、如果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5、当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第六条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及乙方工作岗位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2、工资构成方式为:基本工资项目提成工资年终奖。基本工资分为实习工资,适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三种。  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月;正式聘用的  基本工资为元月。个人当年所得基本工资提成不足元时发放保底工资,保底工资元年。  乙方项目提成工资计算方式:单个项目提成完成项目数量。单个项目提成比例为该项目签订资金总额的3%-6%。个人所得提成根据实际工作量、工作完成质量等因素在项目组内分配。每个项目完成后,需结算该项目个人所得提成额,由公司存档并通报个人。

  3、甲方每月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基本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当年的保底工资及提成在农历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4、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因故离职,需提前结束合同,乙方当年个人应得保底工资扣除20%,余下金额离职当月一次性发放。

  第七条保险福利

  1、甲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按时以当地最低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2、乙方应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真实资料。

  3、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4、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工资按照国家的规定和甲方规定执行。  6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3、由于通货膨胀、物价指数上涨,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变更,甲乙双方每年就工资部分进行协商一次。双方达成一致时,变更本合同;如最终无法达成一致,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

  第八条第3款所述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实习期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年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因乙方个人原因需要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____日(试用期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认可,可以解除本合同。如甲方不认可,乙方仍要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月工资额。如乙方未交接离职或旷工超过15天,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月工资额的二倍,并且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担任重要职务或执行关键任务并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

  (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第十三条商业秘密

  1、乙方为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时,甲乙双方终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个月内,乙方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工资标准随岗位变动而调整。

  2、掌握商业秘密的乙方离职后,须在半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不得使用在甲方工作时的保密资料或成果。如果乙方未按此约定执行,甲方将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在合同期内及离职后,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及甲方所拥有的一切资料。如有违反,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不得拿在甲方的工作作为自己的毕业设计或答辩,如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没有时间完成毕业设计的,可与甲方协商,由甲方确定乙方的毕业设计及答辩范围。

  第十四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有《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办法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3、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

  第十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乙方所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赔偿办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23

  企业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一)有固定期限的(临时工合同期不得超过1年);

  (二)无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技术岗位和工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内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与原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第十六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三)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用人单位歇业、停业、依法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五)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用人单位无法调剂安置的富余人员;

  (七)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的。

  第二十条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需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依据本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五)、(六)、(七)项以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合同范本《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三)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五)经用人单位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转移工作单位的;

  (七)劳动者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劳动者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五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仍在住院治疗的;

  (三)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五)劳动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二)、(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三)、(四)项除外),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用人单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应当支付该劳动者当年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四)企业关闭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终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终止合同的。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后,如确需留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对在本单位转为合同制职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愿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作为最低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修订)。

  第三十条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原固定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补助1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本人原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本人月工资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计算(修订)。

  第四章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三十二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在7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企业劳动合同 篇24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年/月),自月日止。

  3、工作任务:

  3.1甲方安排乙方在,

  3.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元(人民币)/月,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9、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

  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_________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_

企业劳动合同 篇2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____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

  第七条第2款第

  (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________年(满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人: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 篇2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顾客服务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日。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企业劳动合同 篇28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前 个月是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从事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其身体健康情况,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并同意薪随岗位而变更。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具体的休息休假的条件、程序和需要办理的手续,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来执行。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一)乙方的工资按月发放,试用期工资是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试用期后乙方的工资是元(含加班工资),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具体如下: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人民币 元;

  2、加班工资 元,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乙方同意加班工资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休息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被安排补休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加班时间的确定及加班的程序见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发薪日期

  甲方每月 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调薪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内部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和工作内容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调整的工资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同意购买社会保险,并主动向甲方提供购买社会保险需要的材料。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办理购买社会保险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另签订书面的《培训与服务协议》,如果约定的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不一致的,以后到期的为准。

  (二) 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内,还是在离职后,乙方都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与乙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经济补偿的数额、支付方式,限制的年限及违约责任等。

  八、解除和终止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工作交接及其他离职手续。只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离职程序办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离职手续后,甲方才与乙方结算所有的债务(包括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企业劳动合同 篇29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旅游公司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导游资格证号码:  导游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开始生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二、工作内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导游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甲方要求乙方将《导游资格证》挂靠甲方公司。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负责购买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工资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的办法,多劳多得。  

  3、乙方组团出游,乙方获利润的10%酬金。  

  4、带游客到河源大宾住宿提5%酬金。  

  5、由旅行社委托的接:150元次。  

  6、外出带团300元次。  

  7、公司提供劳动保护,公司根据规定配发工作服,带团外出含个人旅游保险,利用淡季对导游进行各地景点考察学习。  

  8、一个月有四天休假,休假时间由公司安排,员工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安排休假时间。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号文件关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号文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日期:

  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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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3: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