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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范文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精选16篇)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营业部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的顺利实施,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丙方协助对资产管理过程进行监管,监管条款如下,各方应共同遵守。

  一、乙双方在丙方处开立专用账户(以下分别称为甲方账户和乙方账户),甲方将其专用账户内资产_______万元委托给乙方管理,乙方用其专用账户内___万元作为信用风险保证金。甲方账户资金帐号__b:___,户名____。乙方账户资金帐号______,户名____。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在委托资产管理期间,丙方受托协助监管双方账户,不得撤销指定交易、不得将深市股票转托管、除非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否则不得提取、划转账户内资金。若因丙方协助监管不到位以致不按本约定资金划转、股票转托管和指定交易被撤销,导致甲方或乙方蒙受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乙方在进行委托资产管理时,应做好委托资产的风险控制,丙方跟踪市值变化。当甲方账户资产总值低于___万元或甲方账户与乙方账户资产总值之和低于______万元时,丙方在当日收盘后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次个交易日内追加风险保证金,使甲方账户资产总值不低于__万元,且甲方账户与乙方账户资产总值之和不低于___万元;否则甲方可以根据与乙方预先的约定采取一切合法方式来保护甲方的利益,包括冻结和出售甲方账户、乙方账户上的有价证券、收回委托资产本金和约定收益,如果仍未能达到其本金加收益,乙方应无条件给予补足。当甲方账户资产总值快速下滑,跌至____万元以下,或甲方账户与乙方账户资产总值之和跌至____万元以下时,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以根据与乙方预先的约定采取一切合法方式来保护甲方的利益,包括冻结和出售甲方账户、乙方账户上的有价证券、收回委托资产本金和约定收益,如果仍未能达到其本金加收益,乙方应无条件给予补足。为保证该条款顺利实施,乙方应分别对甲方、丙方书面授权,授权甲方、丙方在乙方拒绝追加或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冻结、出售甲方账户、乙方账户上的有价证券及在甲方本金出现亏损或者收益不足的情况下,授权甲方从乙方账户提取足额资金补偿给甲方。为此,甲乙双方须预先填写好卖出委托单和取款凭证并签字(或盖章)各肆份,由丙方保管,必要时及时交甲方处理。

  四、乙方承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三个月收益_____元整,并保证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盘前,甲方账户有不少于_叁拾万捌仟元整的可用资金。否则甲方有权对甲方账户和乙方账户进行强制平仓,以及从乙方无条件划款至甲方账户,保证甲方及时、足额收到本金和收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委托资产管理期满后,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资产和收益的清算手续。

  六、为保证丙方监管的有效性,甲方和乙方须各向丙方提供一份资产管理合同原件。

  七、鉴于丙方在整个合同行使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及为保证甲、乙双方顺利完成合同所对应付出的劳动,在遵循风险和收益相结合及按劳取酬原则的基础上,本着坚持服务第一和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客户的原则,丙方根据三方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收取其所提供资金总收益的___%作为综合服务费,同时,根据丙方在合同行使过程中为乙方提供的各种服务,考虑到乙方已付出的资金成本,仅象征性收取乙方融资总额的__%作为丙方的综合服务费用。

  八、本监管协议、甲乙双方预先填写好的卖出委托单和取款凭证及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代表: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乙方(委托方):

  代表: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丙方(协助监管方):

  代表: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兰溪_____签订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2

  甲方:____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监控银行)丙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____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 地段,项目名称为_________,监控账号为________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____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账户销户手续。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 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账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____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____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账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账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7.丙方应根据《房屋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要求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    

  8.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天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在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时,丙方应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账户的凭证。    

  9.丙方经甲方批准拨付取得的预售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须遵守《____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责任  丙方违反规定直接收存预售款的,甲方应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应降低或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处以违法使用款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丙方各持一份。甲方: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3

  甲?方:

  乙?方: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丙?方:

  根据漳政地____号用地批文及其他文件,甲方拟实施“________”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依照_____《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了加_____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管理,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监管协议:

  一、丙方受乙方委托,对甲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二、甲方须在丙方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号为________?。

  三、经初步测算,整个地块房屋补偿安置总金额为____万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存入拆迁补偿安置专用资金为____万元,占总补偿资金的____%,剩余拆迁补偿资金____万元应于____年____月内存入。

  四、资金监管的期限:自首期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入专用账户之日起至开发片区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监管方式:

  1、甲方应于拆迁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将拆迁范围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名单及房屋门牌号经乙方确认后提供给丙方。甲方如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用于购买安置房、货币安置补偿及安置房建设资金时,经乙方确认后,凭乙方出具的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支付审批表,丙方方可支付。

  2、甲方经乙方批准同意后,可按照进入专户总资金5%的比例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备用,用以支付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业务费、过渡费等;甲方在使用中可自由支配,但丙方须控制其备用金额度不得超过到帐资金的5%。

  3、甲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部存入在丙方开设的专用户头,丙方应书面方式及时通知乙方。

  4、丙方应提存拆迁安置资金总额的2%____元待开发项目验收后,经乙方确认,丙方方可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及时将补偿安置资金存入丙方资金户头或弄虚作假将资金挪为他用的,除了承担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滞后的一切后果外,乙方还将根据拆迁法规定予以处罚。

  3、因乙方监管不力,引起补偿安置资金挪为他用的,则追究乙方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三方各执一份,拆迁实施单位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年?月?日

  丙?方:

  (签章)

  年?月?日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4

  甲方:市房产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监管使用,保证资金本息专项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共同签订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义务。

  一、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拆迁项目用于拆迁补偿安置专项存储的资金额度为___________(大写)。

  四、丙方负责资金的监管及安全,乙方未持有甲方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通知单》,丙方不得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户中拨付资金。

  五、乙方存入丙方的补偿安置资金不足以支付实际补偿安置需要时,甲方责成乙方限期补足,由乙方交存丙方。资金到位后,丙方再次出具当日的存款证明。

  六、以下三种情况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1)出具虚假资金证明。

  (2)未凭甲方开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通知单》拨付资金。

  (3)不及时拨付资金。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5

  甲方(卖出方):_________

  乙方(买入方):_________

  丙方(监管方):_________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号:________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1)一次性全额付清 (2)全额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贷款 (4)部分款:______元

  第四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分________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帐号________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监管房款中的部分款项作为交房尾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甲,乙双方办妥物业交接手续出具书面意见后,同时到场,

  (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二十五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 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拾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 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九条 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 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 监管费用为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 ____ _____。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委托乙方施工。为将乙方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纳入正常管理渠道,确保本合同工程的各项技术质量指标满足业主要求,质量最终目标为国家合格工程。

  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质量责任:

  1、乙方的现场项目经理是质量管理责任人。乙方必须精心组织、精细施工,确保所承担的本合同工程的质量等级。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各种考核制度。施工现场必须配有足够的施工技术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

  3、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及甲方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监理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与督促,对甲方、监理所提出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必须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甲方、监理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资料记录,如自检、交接检、专检、养护记录等,记录应符合甲方、监理要求。

  6、乙方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试验、计量等方面要求,不得擅自变更。

  7、乙方在施工期间,对技术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及甲方的交底有不详之处,有权提请甲方作详细说明。

  8、乙方在施工期间,对测量标高、放线以及对工程施工方案等认为有不妥之处,有权提请甲方重新布置。

  9、乙方必须承担工程保修期间的保修义务。乙方要努力提高职工质量意识和技术业务水平。

  (二)、甲方质量责任:

  1、甲方现场质量控制管理机构为_____________。

  2、甲方必须于各工序开工前,及时组织对乙方就关于规范、验收标准、设计图纸以及施工方案等做详细交底。

  3、甲方在施工期间应通知乙方参加各种质量例会,并及时向乙方传达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明确考核准则。

  4、 甲方在施工期间,委托监理对乙方实施质量监督和检查,签发质量检查整改通知单,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以及有权按照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5、 甲方在施工期间,当发现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而产生质量问题或事故隐患时,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返工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材料浪费等返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对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将其清退。

  6、 甲方有权考评乙方在工程保修期间的服务质量。

  (三)、质量管理的组织和制度:

  1、 开工时乙方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书面报告其质量员,并接受甲方管理。

  2、 乙方的现场代表及质量员在甲方相关人员的直接指导下,开展施工现场的质量检 查与督促工作,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

  3、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规范、检验评定标准并根据现行规范、验收标准、设计图纸及 甲方提出的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层层交底,直至具体操作人员。

  4、 为确保施工期间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真正将“谁施工,谁负责质量; 谁操作,谁保证质量”落到实处,在乙方履约期间,若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达不到相应的要求,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扣除合同价款 __________,直至赔偿甲方损失,清除出场。

  5、 合同条款中有关的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分管部门根据工作保修期间保修情况进行 核发。

  (四)、质量宣传教育:

  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质量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质量例会,教育职工按规程操作。

  2、乙方必须教育职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理质量监督与检查及并自觉进行整改。

  (五)、其它事宜:

  1、甲方、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第一次未按设计图纸及规范施工的罚款_____元,第二次加倍罚款,并责令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及规范整改到位、承担相应责任。

  2、材料、设备进场必须报监理验收,主要材料必须在监理见证下取样送检。发现材料、设备进场未报监理验收合格开始使用的情况,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3、每道工序必须在总包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发现一次未报监理验收合格开始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____元。

  4、本协议中,所涉及的甲方或业主制定的相关规定、发布的相关文件等之内容,甲方已向乙方做出了全面的告知,乙方已充分了解并予以了认可,并同意将其作为本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遵照执行。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与承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此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设单位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单位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7

  委托人:

  注册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资金监管人:

  注册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一、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监管人于某年某月某日经批准在某地成立,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是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具有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 双方书面授权签字代表获准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 协议的目的

  为了建立规范的私募股权投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和高效的资金运作机制,委托人决定将其资金委托给监管人、某银行进行监管。

  为明确委托人、某银行在资金监管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保护委托人、监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和监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资金监管协议,并按本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对其资金有完全自由的处分权,保管人无权干涉。因此,对于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未通过监管人进行的委托人的资产移转和变动,监管人无过错的,无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委托人资金损失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监管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的内容

  1、监管人对合伙企业、资产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职责范围,监管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监督和核查。

  (一)监管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进行监督。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包括:非上市企业股权直接投资等。

  (二)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上市企业股权直接投资的,应在向监管人发送相应划款指令前3个工作日向监管人交付下列文件,划款指令应与下列文件内容一致:

  (2)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的书面决议。

  (三)监管人发现有限合伙企业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和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监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和说明,并限期改正。

  (四)监管人应根据本协议、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委托人资金的情况,包括资产核算、投资收益分成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2、监管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报告以及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对监管人的监督、检查

  (1)、监管人对合伙企业的报告

  监管人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每6个月向委托人提交一次之前6个月资产监管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有限合伙企业资金监管、资金划拨、费用计提等方面的情况。监管人应在监管报告完成当日,加盖公章后以直接送达或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给委托人。

  (2)、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对监管人的监督、核查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对监管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一)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监管人的各项义务。

  (二)配备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员,由专门部门负责监管资产的监管事宜,并将本监管资金与其他监管资产和监管人的固有资产严格分开,对不同的资金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三)执行委托人的指令,办理监管资产名下的资金往来;对委托人的正常、合法、合规的指令不得以资金调配障碍等任何原因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

  (四)建立、健全与资产监管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进行业务监督。

  (六)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监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依照本协议对合伙企业资产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3、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的保管

  (1)、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监管原则

  监管人应安全、完整地监管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

  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独立于监管人的资产。监管人应当为有限合伙企业资产设立独立的账户,将有限合伙企业资产与监管人自身的资产及其他监管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

  监管人未经委托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有限合伙企业资产。 监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监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合伙企业资产监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合伙企业资产监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险。

  除征得有限合伙企业同意外,监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职责。

  监管人对合伙企业资产的监管并非对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的保证或承诺,监管人不承担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

  (2)、有限合伙企业资金相关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一)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前,在监管人位于 的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专用于接收、存放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前后合伙人缴纳的资金。

  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的银行预留印鉴由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保管和使用。

  (二)有限合伙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委托人应于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3日内,在监管人指定的位于某营业机构为本合伙企业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合伙企业资产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专户),该账户由监管人管理,该账户的开户资料(原件)及委托人预留合伙企业个人名章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由监管人监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由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保管。

  有限合伙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开设后3日内,委托人和监管人应将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内已有的全部资金转至合伙企业资金专用账户。此后,如果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收到新的资金,委托人和监管人应在3日内将资金全部转入有限合伙企业资产专用账户。

  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监管人应根据委托人合法、合规、合约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有限合伙企业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接收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内的全部资金、支付有限合伙企业资产投资资金、接收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的投资收益、支付有限合伙企业费用和有限合伙企业分配资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均须通过该账户进行。

  有限合伙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委托人和监管人双方均不得采取使得该账户无效的任何行为。

  本有限合伙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有限合伙企业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根据本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投资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伙企业文件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时,对于监管人监管的合伙企业资产中暂时未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委托人将负责按照相关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开立相应的投资产品账户,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户、银行理财产品账户等,并负责管理账户及监管账户开立的相关资料原件。委托人在开立任何账户时应将有限合伙企业监管专户作为赎回款指定收款账户。任何投资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仅限于满足开展本有限合伙企业业务的需要。

  三、合伙企业合伙人资金的接收

  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前,合伙人缴纳的出资应全部存放于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开设的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委托人应将全部资金从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划至有限合伙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在向监管人移交监管资产之前,委托人应向监管人发出托管资产移交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注明移交时间、移交金额等信息。 监管人应在监管资金到账的当日,并经核对监管专户内全部合伙企业资金无误后向委托人发出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到账通知书,监管人于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到账之日起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监管职责。

  四、有限合伙企业资产有关文件资料的保管

  与合伙企业资产有关的如下重大合同原件,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后交监管人保管:

  (一)因合伙企业进行私募股权投资而签订的重大合同。

  (二)委托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将合伙企业资产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形成的相关合同等文件。

  委托人将自己监管的合伙企业相关合同在未经监管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债权转让或做其他权利处分而造成合伙企业资产损失,由委托人负责。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8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__]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__]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规范股票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符合上市条件,批准其股票上市。

  第三条 乙方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五条 乙方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其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乙方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任一名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乙方董事会秘书和授权代表应当将其通讯联络方式报告甲方,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其它通讯联络方式。

  第七条 乙方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乙方董事会应当向甲方报告并说明理由。同时,乙方董事会应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乙方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及第七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十条 当乙方上市股票成交量或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甲方认为有需要,需向乙方查询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如实答复甲方的查询,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向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应同时向甲方市场公开。若乙方向境内外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与其向甲方市场公开的信息有差异,应向甲方说明并公告。

  第十三条 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原则上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说明理由、计划停牌时间和复牌时间;对于不能决定是否申请停牌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亦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自行决定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事宜。

  第十四条 甲方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乙方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为3o,00o元人民币,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5o0元人民币为基数(按20xx万股股本计),每增加100o万股股本,月费增加1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20xx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日起第二个月至除牌的当月止,在每月5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或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按应交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七条 乙方的上市股票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乙方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的上市股票被甲方除牌,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八条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10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

  乙?方: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丙?方:

  根据漳政[]地____号用地批文及其他文件,甲方拟实施“________”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依照_____《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了加_____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管理,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监管协议:

  一、丙方受乙方委托,对甲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二、甲方须在丙方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号为________?。

  三、经初步测算,整个地块房屋补偿安置总金额为____万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存入拆迁补偿安置专用资金为____万元,占总补偿资金的____%,剩余拆迁补偿资金____万元应于____年____月内存入。

  四、资金监管的期限:自首期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入专用账户之日起至开发片区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监管方式:

  1、甲方应于拆迁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将拆迁范围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名单及房屋门牌号经乙方确认后提供给丙方。甲方如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用于购买安置房、货币安置补偿及安置房建设资金时,经乙方确认后,凭乙方出具的拆迁安置补偿资金支付审批表,丙方方可支付。

  2、甲方经乙方批准同意后,可按照进入专户总资金5%的比例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备用,用以支付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业务费、过渡费等;甲方在使用中可自由支配,但丙方须控制其备用金额度不得超过到帐资金的5%。

  3、甲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部存入在丙方开设的专用户头,丙方应书面方式及时通知乙方。

  4、丙方应提存拆迁安置资金总额的2%____元待开发项目验收后,经乙方确认,丙方方可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及时将补偿安置资金存入丙方资金户头或弄虚作假将资金挪为他用的,除了承担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滞后的一切后果外,乙方还将根据拆迁法规定予以处罚。

  3、因乙方监管不力,引起补偿安置资金挪为他用的,则追究乙方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三方各执一份,拆迁实施单位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

  (签章)

  年?月?日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11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丘至周口高速公路商丘段二期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经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在各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符合“商丘至周口高速公路商丘段二期工程高速公路工程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资金结算和相关的咨询服务。指导、帮助其搞好工程建设资金管理。

  二、甲方应向丙方提供审查资金用途所需的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程进度报表、财务报表、每月用款计划。

  三、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施工设备转移出本项目施工现场,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其工程计量款。

  五、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报送当月用款计划和日常支出计划时,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拥有工程建设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二、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核算账户,并将其账号签约到甲方账号下。

  三、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工程建设资金结算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乙方应向单位所在地支行级及其以上级别的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动员预付款银行保函和银行履约保函,在提交甲方和丙方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动员预付款支付手续。

  五、乙方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或按甲方要求)将施工设备按时足数到位,经甲方(或甲方的委托代理人)验收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启用动员预付款。

  六、乙方的所有合同或协议(包括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设备的购买合同等),必须报甲方计划合同处、财务资产处核备,并抄送丙方一份。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施工设备转移出本项目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结算款,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从其结算账户中划转等同于所转移设备价值的款项进入专户存储,专户存款未经甲方的书面批准不得支用。

  八、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转移资金(含上交折旧费、管理费等)。如转移资金,由甲方从履约担保中追索,并且转专户存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结算款。

  九、甲方在乙方拨付工程结算款时,乙方应同时向其劳务协作单位(如有)和通过甲方同意或批准的主材料供应商支付结算款。乙方、劳务协作单位、主材料供应商应在甲方和丙方指定的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否则丙方有权拒付。

  十、乙方所支付的材料、设备购臵、劳务分包等费用必须和上报给甲方的合同或协议相符合,否则,甲方和丙方有权拒绝支付。

  十一、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报送本月用款计划和相对固定的日常费用计划,经甲方核批后送丙方核付。

  十二、甲方委托丙方对乙方项目资金的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即乙方单笔业务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出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含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或提取现金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含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必须经甲方签字核准(如距离较远可通过传真方式办理),丙方见甲方签字核准后方可为乙方办理支付手续,否则,丙方有权拒绝支付。

  十三、乙方所有资金的支付不得采用背书转让方式,如采用此方式造成一切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并且丙方有权拒绝支付。

  十四、乙方应向丙方提供审查资金用途所需的各种类资料和必要的工程进度报表、财务报表。

  第三条丙方权利义务

  一、丙方应为甲方和乙方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理压票压汇,应配备专管员提供资金结算咨询服务,必须根据甲方已签字核准后的资料方可为乙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监督。

  二、丙方应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丙方应按银行有关贷款管理办法积极提供临时周转贷款。

  三、丙方应配合甲方对乙方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

  四、丙方有权在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转移本项目建设资金或设备时,按照甲方要求从乙方结算账户中划转等额款项进入专户存储。专户存款未经甲方的书面批准不得支用。

  五、丙方应协助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以背书方式使用甲方支付的工程款项时,应按背书票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核算专项账户内的资金挪用,作为工程建设以外的支出(包括向其主管部门交纳折旧费、管理费以及与此费用性质类似的用途)时,应按挪用资金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视挪用金额大小、性质等情况,停(缓)拨工程结算资金。

  第五条协议生效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决算后自动失效。

  第六条协议文本数量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12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借款协议》,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前述协议中涉及的资金共同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监管账户

  以公司的各义在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甲方授权__对资金进行监管,并预留人名印鉴,乙方预留公司的财务印鉴。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账号:

  第二条监管资金划入

  1、划款条件:甲方验证公司提供的对公司于年月日之后新增资万元的入资证明原件,以及公司于年月

  日之后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原件,并确认上述两者的数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2、划款时间:甲方在上述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和《借款协议》中约定,将合计人民币万元,划入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账户。

  3、工商过户:在甲方将上述款项足额划入监管账户后,双方应当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4、资金使用:甲方完成受让公司股权的工商过户手续后个工作日内,双方有权根据有关协议约定的用途、支付对象和支付程序等进行支付。

  第三条监管资金划拨

  1、上述监管资金仅用于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中约定的土地出让金金额万元。根据该合同,土地出让金总额为亿元,公司已支付万元保证金。

  2、上述监管资金经双方经办人确认和办理划款手续后,直接划入国土部门指定的收款账户。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款项足额划入监管账户,上述监管资金不得划转;除非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未经双方经办人确认和办理划款手续,上述监管资金不得划转;任一方擅自划转资金,应向另一方支付监管资金总额20%的违约金。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在合理时间内达成一致性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13

  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称乙方)

  资金监管方:(以下称丙方)

  有权签字人: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收购协议书》项下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万元整在丙进行监管。

  为保证甲乙方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交易资金的顺利实现,经三方协商同意,甲乙双方在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乙方将履行股权转让合同需要的交易资金存入本协议指定的账户(由乙方授权代表负责,下同),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管理和控制。现就监管事宜订立本协议,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甲方和乙方股权转让保障需要,经协商一致,乙方自愿将为该股权转让需要所需全部资金,存入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账户委托丙方管理。

  第二条 监管事项:

  1、监管资金来源:甲乙双方在第一条中所约定的股权转让资金;

  2、监管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

  3、监管方式:乙方将监管资金以转账方式存入丙方的监管账户,丙方同时开具银行转账回单给乙方。监管期内,除非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支取或采取其他措施。

  4、监管账户:乙方在丙方开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5、监管涉及的股权: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

  6、监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监管终止事由实现为止。

  第三条 本协议项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监管期间,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丙方不参与、监管甲乙双方的交易行为,任何甲方和乙方的交易纠纷均与丙方无关。

  2、丙方对股权转让本身的合法性、可行性、交易价格以及其他与股权转让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无任何保证、监管等义务。

  3、在监管终止事由发生时,只要甲乙双方或单方按第五条的约定提交了申请,无论是否存在甲方与乙方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备申请条件、申请解除监管的金额、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申请的方式等,丙方均按照相应申请对相应资金予以解除监管。

  4、监管期间,丙方对资金的监管不意味着丙方对乙方的付款义务向甲方承担任何保证、监督等责任。

  5、在甲方认为付款条件已经成立,乙方应对其履行付款义务但拒绝出具划款申请,或:在乙方认为交易已经不可能实现,甲方应出具解除监管账户资金手续时,甲方拒绝向丙方提出申请的,应由甲乙双方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乙方应通过司法等程序主张权利,丙方不承担任何调解、决定、审查等义务。

  6、在出现第五条约定终止事由时,如果申请方申请解除监管资金的金额大于监管资金账户金额或余额,则该申请属无效申请,丙方对该申请不予以接受处理,由此引致的损失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丙方对监管账户资金仅仅承担受监管理职能,对该账户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等不承担任何审查义务。

  8、在监管账户资金被司法等有权机关以乙方为被执行人而要求丙方协助扣划监管资金情况下,乙方和甲方保证对丙方协助有权机关扣划监管资金的行为无任何异议,并申明丙方不因监管资金被强制扣划而应向甲方及/或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监管资金支付

  股权转让交易顺利进行并办理完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由甲

  乙双方或甲方单方到银行办理支付转让资金手续,根据甲乙双方或甲方单方当事人签署的《股权转让监管资金划转申请书》并出具变更登记后工商信息单,申请丙方将监管资金划到前述指定的甲方账户上,丙方在核实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和签名、工商登记信息均无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资金划转到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上。

  第五条 监管终止

  1、约定终止事由:

  (1)甲方作为转让方,有权单方直接向丙方申请解除该监管账户资金,并填写《股权转让监管资金划转申请书》,通知丙方将监管账户项下资金退回乙方账户,解除监管事项。丙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资金退回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上,账号为 。

  (2)乙方作为受让方,有权单方直接向丙方申请解除该监管账户资金,并填写《股权转让监管资金划转申请书》,通知丙方将监管账户项下资金划转至甲方账户,解除监管事项。丙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资金转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上,账号为 。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终止:监管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到银行共同办理监管终止手续。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填写《股权转让监管资金划转申请书》,申请丙方将监管资金划到前述指定的甲方或乙方账户上,丙方根据甲乙双方的申请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管资金划转。

  (4)若股权转让不能顺利过户到乙方名下并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而甲方在一定期限内(2个月)又拒绝在《股权转让监管资金划转申请书》上签字的,丙方可根据乙方的申请将款项退给乙方或其委托代理人,并由收款人签署收款收据。

  2、法定终止事由

  (1)在监管账户被司法或行政等有关国家机关要求冻结的情况下,丙方按照该要求办理。冻结解除的,账户资金仍依照本协议予以监管处理。

  (2)在监管账户被司法或行政等有关国家机关要求扣划的情况下,丙方按照该要求办理,本协议项下丙方的监管责任予以相应解除。

  (3)其他依法应当终止的事由。

  3、部分终止

  如果依照约定或法定事由,出现监管账户项下资金部分解除监管的,对剩余款项的监管仍然依照本协议前述约定的或法定的终止事由由丙方予以处理。

  第六条 协议三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附件与本协议冲突的情况下,以附件的约定为准。

  第七条

  本协议经甲方或授权代表、乙方或授权代表签字,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时加盖丙方业务章,且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资金划入(或存入)丙方指定监管银行账户之日起生效;至监管资金完全解除监管之日失效。

  在甲方为单位的情况下,本协议经乙方签字,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业务章,且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资金划入(或存入)丙方指定监管银行账户之日起生效;至监管资金完全解除监管之日失效。

  第八条 本协议规定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内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无其他约定。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有权签字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14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

  甲方: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

  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监控银行)

  丙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广州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地段,项目名称为_________,监控账号为________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账户销户手续。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账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账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账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7.丙方应根据《房屋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要求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

  8.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天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在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时,丙方应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账户的凭证。

  9.丙方经甲方批准拨付取得的预售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责任

  丙方违反规定直接收存预售款的,甲方应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应降低或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处以违法使用款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15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鉴于:

  甲方设立_________资金信托,拟聘请丁方担任甲方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中国人*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资金的托管业务;丙方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丁方为合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保证信托财产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安全,增加证券投资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将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证券品种全部委托丙方进行托管。为规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几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释义

  1.1 证券账户: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深、沪股东账户。(深圳:_________;上海:_________)

  1.2 证券资金账户:甲方依据证券账户在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专门开立的资金账户。(户名:_________;资金号:_________)

  1.3 交易指令书: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标明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书面指令。

  1.4 信托账户:甲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1.5 托管银行:_________。

  1.6 投资顾问:_________。

  1.7 资金清算:指证券交易的资金、费用和交易佣金在证券资金账户和信托账户间划拨的过程。

  1.8 本集合资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_________资金信托。

  1.9 信托合同: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1.10 投资顾问合同:_________资金信托投资顾问合同。

  1.11 估值日:托管银行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以及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12 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单位。

  1.13 信托资产净值:最近一个估值日,本信托项下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证券投资市值的总和。

  1.14 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资产净值-信托费用)/信托单位总份数。

  1.15 委托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

  1.16 受托人:_________。

  第二条 证券交易的程序

  2.1 所有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证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计划书,交易计划书应由丁方审核,并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甲方按照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执行操作。具体的交易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操作。

  2.2 甲方在收到经_________亲笔签名确认后的合法交易计划书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在证券账户上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如因交易条件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停牌、证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交易指令书不能执行,则甲方执行该交易计划书的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3 甲方在证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复印资金对账单并加盖甲方的业务专用章,传真给乙方和丁方以资核对。资金对账单正本于每星期一与托管银行交换文件时提交。

  2.3 证券交易完成后,如有买差,丙方应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划拨资金的金额;如有卖差,则丙方应将证券资金账户上剩余的全部资金划入信托账户。

  第三条 证券账户的监管

  3.1 丙方保证:在本集合资金信托存续期间严禁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如果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挪用的资产归还本信托,且支付挪用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2 丙方保证:不为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用于任何质押担保的手续和可能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如果由于丙方出具质押担保手续和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而造成该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于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用途,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的资产并支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3 丙方保证:不受理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对证券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对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进行转托管。如果证券账户被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被转托管,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即指本信托符合规定的终止条件,并且已经进行了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信托财产分配)后除外。

  3.4 丙方保证:如果上海*券交易所和深*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丙方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且有及时通知(以传真件发出为准)甲方和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如果丙方未能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的损失,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后,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认购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5 丙方负责监督甲方的证券资金账户。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 购买st、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3.5.2 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证券,超过该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额的5%;

  3.5.3 本信托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证券品种的投资余额超过本信托资产净值的10%;

  3.6 乙方和丁方有权从丙方得到本信托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对账单。

  3.7 丙方应在发生交易(含证券分红、派息、中签、送配股等)业务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将上一日资金对账单通过加密数据设备发送到乙方,并电话确认乙方已接收资金对账单。如遇特殊情况出现发送延迟等情况,传输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应确保所发资金对账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证券账户处置

  4.1 一旦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负责本信托投资业务,或满足规定的其他信托终止条件之一,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和丙方监督甲方立即开始按规定的信托清算程序和信托财产分配程序进行清算,并将信托财产分配给所有受益人。证券账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证券账户上所有股票、撤销指定交易、拆户和销户等。

  第五条 资金清算

  5.1 证券交易资金清算采用净额清算方式,具体如下:在发生证券交易后次日即(t+1)日,对于证券交易买差资金,甲方于(t+1)日上午9:30之前,凭丙方签字盖章的资金对账单和丙方通知甲方划拨资金的传真件,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书,乙方根据从丙方取得的资金对账单对该指令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当日12:00前将交易所需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2款所列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对于证券交易卖差资金或证券派息,丙方自动在(t+1)日12:00前将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3款所列信托账户。

  5.2 证券资金清算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3 信托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4 丙方保证甲方*券资金账户上除证券以外的信托资金应以(t+1)方式及时划拨到信托账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划付。除此以外,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5.5 甲方保证将证券交易买差资金于(t+1)方式及时划拨到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如果甲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违约,甲方须向丙方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5.6 甲方在证券交易后一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及时对账,若发现误差,甲、乙双方应共同查找误差原因,并由过失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7 若上海*券交易所和深*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则丙方应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这些权利且有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若因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享有这些权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应在其网站_________公布信托单位净值,并于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更新信托单位净值,否则视作违约。

  6.2 如因甲方不按经_________先生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交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3 因丁方违反证券交易法规,恶意操纵股份或联手操纵股份,或利用内幕消息谋利等造成损失的,由丁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4 丁方在投资证券市场时,不得进行国债回购融资业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丁方负全部责任。

  6.5 从本信托成立到本信托终止并清算、分配完毕的整个过程,本协议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要求,对证券账户进行监管和处置。如果丙方对证券账户的监管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而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赔偿责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对证券账户及乙方对信托账户的监管和处置未达到合同其他条款的要求,则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负赔偿责任。

  6.6 甲、乙、丙、丁各方仅依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资顾问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而不因其根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以外的事由与协议各方或其他当事人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暴雨,地震,飓风,雷击,以及通讯、网络、电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合同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损失的扩大和确保信托财产的完整。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由于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未能得到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并根据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第九条 本协议引用其它合同条款之内容

  9.1 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五条的主要内容为:

  9.1.1 信托终止时应进行信托清算。

  9.1.2 信托清算程序:停止购入证券品种,除非遇到证券停牌或其他原因无法卖,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尽量以市场最高价格卖出持有的所有证券品种并清算头寸。受托人通知托管银行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应支付给受托人的信托报酬,应支付给托管银行的托管费,应支付给投资顾问的管理费和绩效费后,计算每单位信托净值。

  9.1.3 受托人在信托清算程序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并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9.1.4 受托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在信托清算期间的利息。

  9.2 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六条的主要内容为:

  9.2.1 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9.2.2 信托财产在信托终止时,经过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并得出每信托单位净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委托人持有的本信托单位的份数乘以每信托单位净值计算出的金额,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付至委托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信托受益账户。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10.1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补充合同与有关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管协议(委托资产管理) 篇16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结算制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联卡发行资金管理和结算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键名词

  1.卡:符合乙方业务及技术标准,能在乙方发展受理商家使用的有统一标识的磁条卡、IC卡以及网上交易的信息载体。

  2.交易:指持卡人使用商联卡在受理商户进行的消费行为。

  3.特约商户:指与乙方签订了《特约商户协议书》,能够受理商联卡用户交易的商户。

  4.结算监管账户:指为实现商联卡交易资金清算而开立的资金结算账户。

  5.资金监管:甲方对乙方的“结算监管账户”借方交易额进行监管,该账户资金仅用于与商联卡业务相关资金结算。

  二、适用范围

  本协议所约定的事项限于乙方销售商联卡资金全额存放在甲方,由甲方代为资金管理和结算的商联卡资金运营模式。

  三、账户的开立

  乙方遵照甲方相关规定以乙方的名义在甲方处开立商联卡交易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开户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结算监管账户”)。

  “结算监管账户”用于存放乙方出售商联卡的资金,付款仅限于与特约商户的资金结算和乙方收入、利息及手续费及过期资金等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结算监管账户”的开立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

  2.甲方受乙方委托对“结算监管账户”的资金进行监管。“结算监管账户”用于存放乙方出售商联卡的资金,付款仅限于与特约商户的资金结算和乙方收入、利息及手续费、及过期资金等的划转。

  3.甲方应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结算服务,并提供业务资料交接及传递相关凭证,做好各类金融服务。

  4.若甲方出现迁址、暂停或终止营业、解散、撤销、破产、清算、接管等任何对履行本协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双方协商后同意乙方变更服务银行的,则甲方应配合做好乙方账户中资金的划转、账户的注销或转移等善后工作。

  5、乙方特约商户及其他相关合作方如需乙方出具银行资金监管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甲方应配合出具相关材料。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商户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结算流程及结算手续费减免优惠等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在甲方处开立“结算监管账户”,办理相关金融业务。

  2.乙方应按时将商联卡出售所收到的资金存入“结算监管账户”。

  3.若乙方出现迁址、暂停或终止营业、解散、撤销、破产、清算、接管等任何对履行本协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关于资金结算

  甲乙双方协商采取以下一种资金结算方式

  1.乙方按照与特约商户签署的结算周期,定期提供交易清算数据及商户结算信息等报表给甲方,作为委托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的委托指令,由甲方利用自身资源为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甲方应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资金结算不成功的,甲方应及时采取纠错弥补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结算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因被有权单位采取停止支付、冻结等原因不足以甲方执行乙方委托指令的,或因乙方提供的有关交易清算报表的不准确、不完整,如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缺失等原因造成甲方代为进行资金结算不成功的,乙方应及时采取纠错弥补措施,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并为此有权通知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纠错处理,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时办理。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商联卡交易清算数据后当日将资金划至甲方已留档的各相关特约商户账户中。

  六、争议解决

  1.因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银行结算制度出现变更,甲乙双方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分歧、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协议有效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等事由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则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该不可抗力带来的后果,协助对方处理善后事宜。

  七、保密条款

  1.双方均保证,对于本协议内容及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任何涉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包括乙方特约商户及其他合作方)或用于其他目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须对乙方的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情况保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应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要求以及乙方所做的查询除外。

  八、协议的履行及终止

  1.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除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提前解除外,本协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本协议每一次到期后自动向后延长6个月,除非任何一方在到期之日前三个月内提出不再续签。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及时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解决善后事宜,甲方应当配合把剩余的资金在五个工作日内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4.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此之间已经进行但尚未完结的商联卡结算业务仍需继续履行,不因本协议终止(解除)而终止。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7.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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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5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