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设计足球活动方案 |
范文 | 设计足球活动方案(通用3篇) 设计足球活动方案 篇1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要从全局的高度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创造必要条件,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联合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冯建中(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陈小娅(教育部副部长) 副组长:盛志国(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 杨贵仁(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 郭建军(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副司长) 南勇(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杨立国(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薛立(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黄金(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青少年体育处) 王龙龙(教育部体卫艺司) 刘宏(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部) 冯剑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朱和元(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陆煜(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足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701室 邮编:x061 电话:010—x91026传真:010—x1027 联系人:冯剑明陆煜 (二)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并于4月28日前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各地体育部门负责竞赛组织,专业技术训练与指导。 (二)各地方教育部门负责师资培训,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负责组队参加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负责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及注册管理;负责制定校园足球教学大纲和教材。体育部门要给予密切配合。 (三)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学生体育联合秘书处负责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五、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组织方案 (一)小学和初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各选择不少于60所小学和30所初中;13个中国足球协会市级会员协会城市(武汉、成都、沈阳、大连、长春、青岛、深圳、西安、南京、延边、广州、厦门、昆明)和淄博市(足球发源地)各选择不少于30 所小学和16所初中;22省和5个自治区(河北、山东、山西、河南、辽宁、湖北、吉林、湖南、黑龙江、广东、江苏、海南、浙江、四川、安徽、贵州、福建、云南、江西、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广西、内蒙古、西藏)各推荐一个城市选择不少于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 (二)高中和大学:在现有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组织的全国高中联赛和全国大学联赛基础上,补充完善。 六、小学和初中选择开展学校的`基本条件 (一)优先考虑足球传统学校; (二)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场地条件的学校; (三)有多年开展学校足球活动基础的学校。 七、对开展学校的要求 (一)必须由主管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并设立专门机构; (二)必须完善专门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条件; (三)要求组织足球训练的教师(教练)参加相关培训; (四)学校体育课应加大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中的比例,在校学生每周应有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保证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五)学校必须组织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比赛。 八、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国家体育总局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 2、各地原则上按不少于1:1的比例匹配相应的资金; 3、通过多渠道开发的市场资源; 4、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资助。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练(教师)和裁判员的培训、扶持基层单位场地建设、宣传推广、办事机构工作运行、评估和奖励等。 九、协作和鼓励措施 (一)积极与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协作,共同推动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丰富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二)鼓励在指定开展学校数量的基础上,酌情扩大规模。 (三)对非布局的城市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成绩突出的,同样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四)鼓励政策 1、凡参加校园足球活动教师培训班的体育教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按相应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2、获得亚足联和中国足协颁发的A、B、C、D级足球教练员证书的教师,在评定职称时可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3、各级体育部门要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纳入体育竞赛等级运动员评定计划。 (五)奖励政策 为了鼓励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积极性,针对足球活动开展的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建立奖励办法。采取挂牌、命名、表彰及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体育、教育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十、本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由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适时下发。 设计足球活动方案 篇2一、活动指导思想 本课重在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让学生感受足球的乐趣,培养学生对足球的兴趣,挖掘学生的潜能,发展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活动目标 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愉快、轻松、创新的活动兴趣,使学生对足球的基本技术、基本战术、基本规则有所了解及掌握能自己组队参加比赛。 三、活动要求 1、足球社团成员必须准时到规定场地,每次上课点名,检查出勤情况,发现缺席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2、足球社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学生自己自觉参加兴趣班的活动,注意安全,防止伤害事故。 3、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认真学习足球的基本技术、基本战术,初步掌握运球、接控球、传接球、掷界外球射门等技术,学会简单的进攻、防守战术、技术,学会自己组织足球比赛。 4、要求学生爱护公物,活动结束,小队长负责把球归还器材室。 四、管理办法 1、成立社团组委会,设队长1名,负责社团的组织和纪律管理;团内分为 2个分队长,分别负责2个小队的纪律管理和组织。 2、每节课设最佳球员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此鼓励。 3、采取轮流值日,小队负责制,负责器材的借用和归还。 五、学情分析 1、活动对象:八年级学生 六、活动地点 足球场 七、教学方式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年龄和身心不同特点,跟据不同情况对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以感受体验足球和兴趣和足球运动能力培养为主。教学内容中,多以游戏形式体现,提高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兴趣。在练习活动过程中,教师创造宽松、民主的氛围,指导并激励学生进行创造性锻炼。儿童少年时期是发展身体协调灵敏、柔韧性的关键时期,因此协调灵敏、柔韧性练习会渗透到每课中。 教师发挥教学的主导作用,从“引趣——育思——助练——展才”等方面展开过程,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达到观思同行的境界。 在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考虑学生已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从学生的需要、兴趣和能力出发,激发学生学习、表现和参与的欲望,并提供合作学习的氛围.在学生自学、自练的基础上,组成几人的学 习小组,让学生相互观察、互相纠正,使学生在合作学习的氛围中相互帮助,不断提高动作质量。并在互动交流中,发展社会交往能力。 通过比赛形式培养下也是个不过的竞争意识和团结合作精神。 八、指导老师 周文涛 九、活动时间 每周四下午活动课。 设计足球活动方案 篇3比赛目的:为了丰富同学的第二课堂生活,提高我系学生对足球的热情和运动水平,体会足球的真正魅力,促进我系足球运动事业的发展,为明年的足球赛及以后的大运会足球赛打好足球基础。 比赛时间:十一月份底 比赛地点: 仲裁委会员:体育系学生会主席团 裁 判 长:体育系足球老师 裁 判 组:体育系学生会实践部足球组 后勤人员:学生会体育部和实践部所有成员 准备工作:(1)赛前组织各班班长和体育委员讨论足球赛各条规章制度; (2)准备场地和各种器材(包括场地设备、器材和裁判用具)。 参赛经费:各队所需一切费用自理。 比赛注意事项 一、时间规定 1、比赛时间全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末补时,具体由记录台提示。 2、各队队长应在规定的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记录台签到并填写登记表,如8:00开始比赛的,则双方队长应在7:45签到并填写登记表。 3、当比赛开始10分钟未上场的球队则被视为自动弃权,判对方3:0获胜,如8:00开始比赛的,则任何一方8:10仍未到场,则按上述规则处理,如双方均违反上述规定,则取消双方的比赛资格。 4、比赛过程中不设暂停申请。 二、装备规定 1、比赛双方不得佩戴危及双方的危险物品,比赛双方只能穿胶底帆布鞋,禁止穿任何皮质球鞋(硬钉球鞋),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将不允许上场。 2、每队尽可能统一比赛服装,如无统一服装,应统一颜色的深浅或同为深色或同为浅色,守门员服装应跟场上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 3、各队队长需佩戴队长袖标。 三、队员人数 1、每队场上队员不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1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替补: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5名替补队员。队员换下后,不可重新上场,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由记录台向裁判示意换人,然后从中线处进场,且必须先下后上,即:离场队员完全跨出边线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在比赛停止时,场上任场队员可以跟守门员互换位置,但必须要提前通知裁判员。 2、因队员罚下场或其他原因,(如迟到而人数不足7人等情况)将终止比赛,判对方3:0获胜。 四、判罚细则 1、计胜方法 进球得分:球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均为攻方胜一球。 2、犯规和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①踢或企业踢对方队员 ②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③跳向对方队员 ④冲撞对方队员 ⑤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⑥推对方队员 ⑦抢截对方队员所控制的球时,在触球前触到对方队员 ⑧拉扯对方队员 ⑨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10故意手球 以上10种情况要在犯规发生地点,由犯规队的对方踢直接任意球,如在本方罚球区出现上述10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以下犯规,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①动作具有危险性 ②阻碍对方进攻 ③阻挡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出现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①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及; ②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③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④拖延时间。 纪律处罚 警告:①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②用语言式行动对裁判员的规罚犯规后,队员鼓倒掌,提_及故意将球踢向远处等; ③故意延误比赛开始; ④持续违反规则; ⑤罚任意球时守方队员故意不退出距球9.15米以上; ⑥队员在场上吸烟; ⑦向观众做怪相,打手势及对话; ⑧未经裁判员许可而擅自入场或重新入场,或违反其他换人规定; ⑨撑同队队员肩跳起顶球的。 ⑩队员故意伸展双臂上下摆动,并移动位置阻挡对方前进(不论是 否发生身体接触)。 罚令出场 ①严重犯规; ②犯有暴力行为; ③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④用故意手球来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⑤使用无礼的、侮辱性的或辱骂性的语言; ⑥在同一场比赛中受到第二次警告。 3、界外球 球从地面或空中整体越出边界时,即为球出界。掷界外球队员,必须要面向场内,每只脚都应有一部分在边线或边线外,掷球队员应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上掷入场内,掷界外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或踢到之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能直接得分。 4、任意球 ①直接任意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②间接任意球只有当球进球门前触及到另一名队员才可得分; ③踢球队员在球踢出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5、点球 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犯规条例,应由对方罚球点球。 球须放定在罚球点上,明确主罚队员,防守方守门员应在两门柱间球门线上,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地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米处的罚球点后面,执行罚球点球时,裁判员鸣哨恢复比赛前,主罚队员有不正当行为(如做脚过球或明显停顿的踢球假动作等)或攻方其他队员过早进入罚球区或罚球弧罚中无效,应重罚,并警告犯规队员。 6、越位 条件:①处于对方半场内; ②进攻对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防守队员更接近球门线 时机:①干扰比赛; ②干扰对方队员; ③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不应判越位: ①球门球 ②掷界外球 ③角球 7、比赛赛制:双淘汰制 以上规则及赛制,各位同学如有异议,请咨询实践部足球组。 主办单位:体育系学生会 承办单位:体育系学生会体育部 策划单位:体育系学生会实践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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