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
范文 |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通用32篇)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1“那么去吧,我的小书,向一切终将接受并欢迎你的人,展示你深锁于心的东西;并祝愿你所说出来的一切能使他们永远受益,并使他们决意成为远比你我更好的旅行者。 告诉他们梅茜的故事;她很早就开始了她的天国之旅。呵,让年轻的姑娘们认识她,珍视身后的世界,从而冰雪聪明;因为旅途上的少女能够跟随上帝,沿着圣足走过的道路,前进。” 这是改编自约翰·班扬的一首小序,这里透露出了作为主人公之一的梅茜,她的最终命运以及她对后人的影响。 我读这部小说,还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这么多年却仍然让我记忆深刻,无论是朴实的话语,还是温馨的场面,都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无法忘怀。 “别着急,善良的人!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真希望能把我的那束花送给爸爸,我想他圣诞节恐怕过得没有我们这么快乐呢。” “先别告诉妈咪,让她以为我们是为自己准备的,给她一个惊喜。” “特迪,我真希望能……” 这些话语正是出自《小妇人》,处处透露着温馨朴实,又充满着孩子们对父母的爱。《小妇人》曾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全世界最畅销的一部优秀作品,这部作品也使它的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一举成名。路易莎的父亲一生沉迷于对理想的追求,以至于无力负担家庭生活。维持生计的担子最终落到了他那富有进取精神的二女儿路易莎的身上。她很早就到学校教书,当女裁缝、护士,做洗熨活,十九岁时,甚至去做了女佣。收入虽然微薄,却也解决了家里的燃眉之急。她的创作又使家里的经济有了好的转机,在她笔下的女主角大多是意志坚定、美艳动人的女英雄。可见路易莎是个坚强不屈,不愿向困难低头的女孩儿。 所以,仔细看整本书,就会发现,路易莎所写的这部《小妇人》有一部分是影射了自己的真实生活,而又有一部分是出于她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书中,他把自己写为乔,她的姐妹安娜、亚碧·梅和伊丽莎白分别写为梅格、艾美和贝思。在书中,每个姑娘都有崇高的精神: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优雅自私却颇得人心的艾美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人关爱的贝思。她们的母亲是慈祥的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随军当兵。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如家庭日记般简单的故事,却流露着耐人寻味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书中展示的是一幅幅温馨甜美的家庭生活图景,歌颂了永恒的爱情,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 我喜欢书中的每一个人物,而且羡慕他们。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她们那么优秀。乔是一个假小子,她喜欢创作、写诗,总是无拘无束,有着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在这方面,我自愧不如,做事没有毅力,总是三分钟热度,有梦想也不敢去追寻,反而选择一味的逃避。大姐梅格,是个淑女,为了自己的爱情,甘愿贫穷。贝思,很恬静,总是为别人着想。艾米,很坚强,以扶贫济若为己任。扪心自问,我又做到了其中的哪一点呢? 马奇家的女孩儿又个个都是艺术家。乔擅写作,艾美绘画,贝思弹琴,梅格写剧本、演出、管理家务。这些都离不开母亲马奇太太的谆谆善诱,营造了一种有威信、活跃而又自律的生活。这些都着实让我很羡慕。贝思默不作声的为大家付出,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她得了猩红热,最终因此付出了年轻的生命。再想到我自己,虽然也乐于助人,但比起贝思,我简直就是微不足道的,根本没有勇气为了助人而牺牲自己的生命。 四姐妹都有着善良仁爱的品质。《小妇人》用朴实无华的写实手法展现了四姐妹的命运,提醒我们:简单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自制并非是失去自我,而是更自我的选择。 这部小说让我明白,家是我们神圣的庇护所,里面有我们爱的人,也有爱我们的人。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家人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们一起筑造的小房子里,充满着友情、亲情、爱情,我们要为了这些感情,不轻易被困难打倒,让自己更坚强,更独立,从而保护自己爱的人。只要和家人在一起过着简单的生活,就是幸福!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2看完之后我觉得这是本值得反复推敲的书,如果以后我有小孩子,我觉得应该重新再读一次这本书,对于父母来讲,提供了很多教育孩子的方式和方法,哪怕这本书是19世纪初期写成的,距今一百多年过去了。 小说来源于作者个人的生活的,文中的四个女孩儿分别对应作者的姐妹们,由于翻译版本不太一样,姑且叫他们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好了。随着故事的开展,情节的延伸,真真假假都不那么重要了。时刻都会入戏,让人觉得这讲述的都是自己的生活,每一件事情基本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这个家庭充满了爱,父母相爱,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爱是所有事情展开的基础。他们的家庭就是用爱克服了分离,克服了矛盾,克服了困苦,最后满满都是温暖。 惊喜的是,我在里面竟然看到了“真心话大冒险”。当然,游戏的名字并不是叫这个,原理和玩儿得内容都是差不多的。随机点数字,任何人发问,说出真心话。是四个女孩儿和邻居一起去野餐的时候大家一起玩儿的游戏。不知道我关注的点儿是不是很奇怪。这个游戏竟然有几百年的历史赶脚还不错。里面还有一个玩儿游戏的方式感觉大家聚会的时候可以玩儿一下,随机有人开始故事,说到关键地方,由下一个人进行接续,故事可以天马行空,不受束缚,对于一群小孩儿来说,是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碰撞。 这个故事里面多次提到对于贫困的看法。这个有着四个女儿的家庭,父亲被征入伍,可想而知,他们的生活会多么艰难。四个小女孩儿也抱怨自己不可以随心所欲地卖东西,抱怨自己需要干活儿才能有一点儿报酬,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烦恼。老二,总是里面最看得开的。她总是说,富人也有富人的烦恼,他们总是游手好闲,品行不是特别好。消极得讲,这是十足的阿Q精神,然而,我自己曾经无数次对自己这样说过。 对宗教的追求。妈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肩负重任,对善和幸福的憧憬引导我们战胜冲动和谬误,求得内心的安宁,那才是真正的天国”。四个孩子都笃信宗教,这种信仰既有家庭的熏陶,同样也有对生活和生命的敬重。里面家庭出现过三次面对生死的情况,一次是爸爸,不是故事的主线,可以略去不看。老三和老四都面临过一次生死边缘,老四是因为调皮惹老二生气,去道歉不小心掉到冰窟窿里,当时老二吓傻了,后来就下定决心改掉自己的坏脾气。老三是因为帮助别人不小心得了“猩红热”,在那个时代是不死就活的病,感觉跟曾经的“出水痘”比较像。病情越来越严重,恰好母亲又去照顾父亲,一家四个小女孩儿手无足措,当他们被医生下“病危通知书”的时候,四个小女孩儿的无助,对自己的反思,还有对上帝的许诺。这些都是宗教日益渗透人生活的重要原因。 四个小女孩儿的相处,四个小女孩儿是不同的性格。最爱老三,默默做自己的事情,任劳任怨,只爱音乐。他和隔壁爷爷的那段故事让我流了很多泪。好人还是有好报的。老大担当半个目前的角色,老二有文学才华,老四有艺术才华。他们几个人相处也有矛盾,他们都能反思自己,在母亲的提点下继续相亲相爱。老二得知老大恋爱的时候,对可能成为大姐夫的人不待见,让我想到了自己,我对自己的姐夫也是有种“恨恨”的感觉。有姐姐的人大概都能感受到,忽然有一天,一个陌生的人忽然闯入本来稳固的家庭,然后所有的习以为常都会必须改变。 这是一家很幸福的人,充满爱、善良、仁慈。喜欢妈妈,有智慧和有爱的女性。故事背景是发生在北国南北战争的时候,作者对于战争略去不写,打心底她在宣扬真善美。这是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会过时的东西。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3《小妇人》,刚看到这本书时,我在想,这本书为什么以“小妇人”为书名呢?一定是因为它讲的是一位小妇人的故事。据我猜想,里面的故事可能会很悲伤,最起码有一些忧郁的成分。可是,当我真正打开这本书,读完它的内容介绍后却发现,书的内容和我的猜想截然不同,这本书讲的是马克太太的四个女儿快乐成长的故事。那么,文中的小妇人是谁?难道是马克太太?带着疑问,我走进了马克太太一家人的生活。 题目虽然是“小妇人”,但书中的主人公却不是马克太太,而是她的四个女儿----大女儿曼格,美丽善良,有点儿虚荣;二女儿琼,正直爽朗,个性强,喜欢读书、写作,梦想成为知名作家;三女儿佩丝,胆小害羞,心地善良,喜欢音乐;四女儿艾米,擅长绘画,爱漂亮,爱打扮,常常惹一些小麻烦。故事以四个女儿在一年内的成长变化为线索,重点讲述了这一年中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有趣的事情。比如圣诞节里先是抱怨没礼物,然后又争着为妈妈买拖鞋,为妈妈准备圣诞礼物,还积极排练圣诞节的节目,热心地把圣诞早餐送给可怜的哈美鲁一家人;佩丝克服胆怯,勇敢地接受邻居劳伦斯先生送给她的礼物---一架旧钢琴;艾米惹祸后,嫌琼不让她一块儿外出把琼写的小说全烧了,后来艾米掉进了冰洞,琼很后悔,两个人和好了;曼格体验“上流社会”后,真正体会到,其实自己贫穷和踏实的生活才是最为可贵的;琼写的小说发表了,她实现了成功的第一步。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四姐妹暑假的快乐生活。在美丽的长假中,起初她们都想过自由散漫的生活,可后来发现这样的日子并不舒服,但谁也不愿意承认她们的决定是个错误,最后还是智慧的妈妈---马克太太想出了一个法子----给女仆汉娜放了一天的假,然后自己也呆在屋子里,后来借故出去了,一天不在家。这样一来,四姐妹不得不忙起来,做饭的做饭,收拾客厅的收拾客厅,一天的忙碌加上妈妈的谆谆教诲,她们明白了:要过幸福快乐的生活,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接下来的日子里,姐妹几个果然改变了原先的生活方式,各人安排各人的生活,读书的、学烹饪的、学缝纫的……开始了她们勤快的生活。 最使我感动的是,爸爸病危,妈妈去华盛顿照顾爸爸,佩丝发烧,高烧不退,艾米染上了猩红热,全家人齐心协力共度难关。这时,曼格早把荣华富贵的思想抛到九霄云外,琼寸步不离佩丝的病榻,越来越觉得佩丝的可爱之处了。可怜的艾米住在马克姑姑家,忍受着刻薄的马克姑姑无尽的唠叨。不过一想到生病的佩丝,想到从前佩丝的好,她觉得自己要坚持住,要忍耐住。邻居好朋友罗拉也来帮忙,不住地安慰她们一家人。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这个温馨的家庭经过了分离与病痛的考验,终于迎来了欢聚的幸福。爸爸平安健康回家了,佩丝的病好了。后来,四个女儿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与用心教育下,逐渐改变、长大成人。她们已经拥有了正确的生活信念和勇敢、善良的品质,相信在未来的生活中一定会幸福和美满的。 小妇人,好妈妈。读完这本书,我心中的谜团解开了,小妇人就是马克太太。文章正是通过四个女儿健康成长的故事,歌颂了小妇人马克太太这位伟大的母亲,智慧的母亲,聪明的母亲。我要向她学习,努力做一个好妈妈,教育好自己的女儿,让女儿健康、快乐地成长!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4“别着急,善良的人!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真希望能把我的那束花送给爸爸,我想他圣诞节恐怕过得没有我们这么快乐呢。”“先别告诉妈咪,让她以为我们是为自己准备的,给她一个惊喜。” “特迪,亲爱的,我真希望能……”这些温馨朴实的话是出自《小妇人》。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当初为了使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她做了很多份工作,最后,她的创作使她解决问题,《小妇人》正是她的成名作。而路易莎在自己的文章中也这样写道:“我要以自己的头脑作武器,在这艰难的尘世中闯出一条路来。”也许这正是趋于她坚强的意志吧。《小妇人》曾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全世界最畅销的一部优秀作品,我阅读的这个版本是由译林出版社于1997年3月出版的,它的第一部分的译者是刘春英,第二部分由陈玉立负责翻译。仔细看整本书,就会发现,路易莎写这部《小妇人》有一部分是影射了自己的真实生活,而又有一部分是出于她对美好生活的渴望。 《小妇人》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四姐妹: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美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她们的母亲是慈祥的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随军当兵。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如家庭日记般简单的故事,却流露着耐人寻味的亲情、友情、爱情。书中展示的是一幅幅温馨甜美的家庭生活图景,歌颂了永恒的爱情,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作者路易莎的父亲因为沉迷于对理想的追求,以至生活重担落入母亲和她手中,生活十分辛苦,马奇一家正是她家生活投影,但现实中路易莎一家的经济状况远不如马奇一家。我想,书中男孩劳里经常帮助马奇一家,也正是路易莎希望现实中也有一位男性可以挑起她家的生活重担,饱含着这一美好愿望,她把自己变成了书中和男孩劳里成为好朋友的乔。整本书可以说是马奇家四姐妹和男孩劳里的成长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更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乔是一个假小子,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但这是纯真的友情,她想让梅格嫁给劳里,后来又想让艾美、贝思嫁给他,乔认为他们很般配,最后劳里向她吐露爱意时,她才发现,挡在中间的是自己,应该尽快把自己处理掉。于是她选择了逃避,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爱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乃至付出生命,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爱戴,面对她的死,所有人都伤心欲绝。我想,即使是一个最自私的人,也会为之痛惜;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虽然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艾美想作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子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扶弱助贫,变得成熟稳重了,最后,和劳里建立了爱情。这便是善良仁爱的马奇一家,她们一起为家庭负担,坚强独立,选择属于自己的生活道路。可以说她们渐渐成熟了,她们的心灵始终是美好的——不管是当初为伙伴写诗的心,为小姐妹的死而流泪的心,而是现在收获的心。 书中有许多感人肺腑的话语: 贝思患病危在旦夕时,马奇姐妹在祈祷: “如果上帝赐给贝思一条生路,我一定不再抱怨。”梅格虔诚低语。“如果上帝赐给贝思一条生路,我一定爱他敬他,终生做他的奴仆。”乔说。艾美伤心地哭了,假如失去温柔可爱的姐姐,即使有一千个一万个绿松石戒指,也不能给她带来安慰啊!乔交到巴尔教授这个朋友后说:“嗯,冬天过去了,我一本书都没写,也没有发财,但是我交到了一个很值得相处的朋友,我要努力一辈子享有他的友谊。”乔拒绝了劳里,劳里说:“哦,乔,难道你不能?……” 乔说:“特迪,亲爱的,我真希望能……”我将这些对话都圈划了下来,总是想回味一下,之所以觉得这本书值得推荐,是因为《小妇人》这本书充满了人性美,是每个人心灵至深处的东西。看着书中人的成长,我们也可以试着正确地处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感受一下同龄人的喜怒哀乐,感受一下人性美,书中的事也都发生在我们周围。关于爱,其实很复杂,有朋友之爱,亲人之爱,长幼之敬爱。 这本书将告诉我们如何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它们,并且试着像马奇一家一样,为了这些爱,变得更坚强独立。家庭生活可能很枯燥,但谁能发现它温馨的底蕴,谁就具备了慧眼。我想《小妇人》的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具备了,此篇读后感的写作者王闻洲也拥有了。家——是人性最美的一面体现的场所,那里是无私的爱的所在。每个人的追求从这里开始——如四姐妹,每个人的目标最终也要在家中落脚。希望读到此书的人都能在生活的一刻中驻足,体味它的美。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5今天把《小妇人》读完了,最深的感受就是: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幸福就是亲情,友谊,健康,劳动和心灵的安宁,有它时,人们只觉得平常,但失去它,或许才会发现,那是用世间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平凡,伟大!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想拿它读一读,躺在床上,捧在手心,直至进入梦乡……到醒来时书还在身旁,这就是我想要的。这是第一本我那么喜欢看的书,喜欢的原因是我能从中找寻到以前的童真,我可以找到我自己的影子,自己的成长过程。在书中,我可以忘记烦心事,可以像小孩子一样把一切抛之脑后。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路易莎·梅·奥尔科特。这本书可以当做一个家庭的传记来读,但它讲的不是大人们的奋斗,而是孩子们的成长,讲她们如何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书中处处是活泼泼的,少年人的天真,纯洁,勇敢和对未来的理想。她们着实是令人感动。 她们四个性格是截然不同的。梅格 16岁,乔 15岁,贝丝 14岁,艾美12岁。梅格,丰腴,美艳,有吸引力,艳羡华美衣裙,做家教。乔,有一头秀美的头发,总是手忙脚乱,大大咧咧,为人真诚,可是性格强,脾气不怎么好,经常把事情弄得雪上加霜,像个小男孩,爱写东西,在做护理。贝丝,很可爱,腼腆,最招人喜爱了。细声细气,文文静静的,从来不生气。怪不得大家叫她“小乖乖”。她喜欢蜷缩在自己的快乐世界中,只有遇到她喜欢信任的人,她才会扯着胆子走出来,她很同情那些娃娃,像带小baby一样,给它们添置衣服啊什么的。与此同时,她酷爱音乐,爱弹钢琴。她很易于满足。艾美,是最小的,老是一副矜持的淑女模样,眼热绿松石戒指,想到罗马去当艺术家,画画,成为世界上最棒的大师。劳伦斯小男孩,16岁,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他的爷爷把他带大。再没认识马奇家女孩之前,他忧郁,不快乐,与爷爷的关系也不好,因为爷爷为了留住他,不让他做许多他想做的事情。他有钱,但是并不炫耀,他还很热情。后来变成了一个很阳光的男孩。马奇太太,一个很英明的妈妈,她任由她的孩子们去一一经历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希望孩子们都真实地体验自己的生命,而不是去复制上一代人的历史。她希望她的女儿美丽,能干,善良,受人爱慕和尊重,青春时代很幸福,过上有益而快乐的生活,没有忧虑,没有悲愁。她会经常地鼓励孩子们,这鼓励是多少金钱都换不来的。同时她热爱自己的祖国,为了祖国,在许多的压力下,她鼓励丈夫参战,从不后悔。她一直都在学习,学习如何给孩子们树立榜样。 起初,每一个小女孩都有着自己的那份虚荣,可是在经历了很多事后,她们渐渐成长。她们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她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中楼阁,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小愿望。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与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 有人说: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确实,在我看来,这也是我最大的幸福。 她们几个很勤劳,通过做各种事来想尽办法帮着家里补贴家用。她们忙碌,却不乏生活的光彩。她们每个人都曾经迷茫过,后悔过,可是,不管怎样,她们成长了。她们很天真,一点也不做作,没有心机。在经历了一连串磨难和生离死别后,在母亲的引导下,逐渐告别幼稚成熟起来,她们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变成了一群能够挑起生活重担的“小妇人”。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与微笑存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善良的心,同时也告诉我们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从她们身上,我想我更要学会坚强,学会要懂得知足,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要把每一次的离别都当做是永别,诚心待人。就像这句话说的:“不要因为逝去的流星而流泪,不然你又要错过了”。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眼睛只看到别人的缺点。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自己的梦想。让自己成为一个独立,坚强,上进的人。成为真正的“小妇人”。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6小说的内容,博大而精深,并且无一不闪耀着作者智慧的光芒。本文试从作品中所反映的女性观、传统习惯、革命观、奴隶性及看客态度几个方面来加以分析。 一、女性观 自古就有“红颜祸水”之说,在士大夫的眼中,女人的意思有两个:要么是泥美人似的玩物,要么是破国亡家的狐狸精。大抵前者多用于诗词,如“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贵妃、“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施;而在做史论时则是后者的一套论调了,“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啊!男人对女人,一面是轻蔑,一面是追求,连屈辱不堪的阿Q面对静修庵里的尼姑也是或“唾骂”,或“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并说着下流话,但同时又是小尼姑引起他对女人的无限联想并出现了对吴妈的调戏。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女人是奴隶,当男人也成为奴隶的时候,女人便成为物品,连人也称不上了,男尊而女卑。 二、传统习惯 “从来如此,便对么?”作者借阿Q这一人物对这个问题作了阐释。在阿Q眼中,凡是不合未庄老例的',他都认为是错的,阿Q的逻辑是墨守成规,反对变革,排斥异己。凡有变化的,他都要加以排斥。小尼姑不合儒教,是他排斥的对象;而假洋鬼子进洋学堂,剪掉长辫子自然也是异端,因而成为他最厌恶的一个人;因城里人将长凳称为条凳、煎鱼用葱丝不合未庄老例而不满意;对革命他一向就是“深恶而痛绝之”的。 传统有精华与糟粕之分,习惯有好坏之别。尊老子幼,文明礼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些都是好传统、好习惯,值得发扬光大;至于女人缠足,男人脑后留条长辫子,虽是传统习惯,则不是什么好习惯,确确实实是有弊无利。 三、革命观 阿Q的革命畅想曲——报私仇、分财物、讨老婆,这些是他的自我设计,是他对革命的理解,也是他向往革命的目的。对“威福、子女、玉帛”(权力、女人、金钱)的追求反映了农民为了“生存和生活”的合理要求,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大小丈夫”们的最高理想。因此,我们可以想见:即使阿Q成了“革命”政权的领导者,他也将只会以自己为核心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未庄封建等级社会,这也是历代农民起义的结果。 四、奴隶性 鲁迅对国民精神弱点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奴性人格的批判,作品主人公阿Q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奴性人物。“见了狼,自己就成为羊;见了羊,自己又变成狼”,这是阿Q性格中最为突出的一面。在“假洋鬼子”、赵太爷这些“狼”面前,阿Q表现出空前的软弱,乖乖地做“羊”了,任其欺辱。在王胡面前,阿Q虽然不甚服气,并试图获得胜利,然而,在王胡真的动了气同他打起来的时候,他又软下来了,“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是弱者的哲学,也是由狼变羊过程中的心理安慰。阿Q式的人物,就是这样一种两面人:“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 五、看客态度 鲁迅在一系列小说中描写了神情麻木不觉醒的看客形象:《药》、《示众》里鉴赏杀人场面时,“一堆人”“竭力伸长了脖子”“嘴张得很大”;《孔乙己》中酒客们取笑孔乙己写“回”字、偷书被打;《祝福》中鲁镇上的人们拿祥林嫂额上的伤疤、阿毛被狼叼走做笑料;而“阿Q十分得意的笑”着调戏小尼姑时,“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未庄的人们十分“欣然”地听阿Q讲杀革命党的事,阿Q游街示众时“两旁是许多张着嘴的看客”,看客们露出“闪闪的像两颗鬼火”的狼一样的眼睛。欢迎您访问,欢迎您访问,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是超越时空而魅力不朽。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对我们民族国民性的自我批判,是对人性弱点的大暴露,是现实生活中人们自我审视的一面明镜。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7我今天要讲的这本书大家都听说过,它并不陌生,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记载了祖国三千多年的辉煌历史,它曾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讲到这里,我想大家都知道我要说的是哪一本书了,没错,它就是《史记》。 在这个盛行快餐文化、聚焦新奇事物的年代里,谈《史记》这样古老的书,似乎是有点“老生常谈”了,为何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老书”呢?因为最近电视剧《芈月传》热播,一大波宅男宅女们热情高涨的追剧,听的议论多了,我便也跟风去看了《芈月传》。这部剧的故事背景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故事贯穿了多个诸侯国,追剧时才发现自己学生时代学习的春秋战国的历史知识竟然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差不多有十年没有读史书了吧,我猜在座的各位也有与我相似的,于是我便重新拿起了《史记》。 《史记》讲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夏商的覆灭、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读一遍《史记》,便仿佛经历了一次长长的历史的旅行。书中所讲既有帝王、诸侯、文臣武将,也有布衣文人,有许多我们熟知的人物,如孔子、老子、孙子、苏秦、张仪、屈原等。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史记》中每个王朝的衰败都有其内因,那些君王或贪腐好色、或残暴无道,比如周幽王为搏红颜一笑烽火戏诸侯,导致他身死骊山而无人来救;再比如秦始皇成就霸业之后,好大喜功、大兴土木、横征暴敛,导致民怨沸腾、反叛四起、帝业毁于一旦。他们不是败于他人之手,他们是败在自己手上。历史上值得我们借鉴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现如今仍然有很多官员因贪腐好色、与民争利而落马。 比如今年落马的山西环保厅厅长刘向东,涉案金额竟达两亿元之多,在家中现金太多,上面落满灰尘,有的甚至发霉变质,如今他锒铛入狱,被人唾弃,一切纸醉金迷、钱权名利终为身外之物,实在是后悔莫及啊。刘向东作为高层领导,一定也接受过一系列贪腐案例的教育,一定也感叹过他人的落马,但如今他只能在狱中被别人感叹了。由此我想起了唐代诗人杜牧在《阿房宫赋》中的一句话“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如今我们有史可鉴而不鉴之,实在是可悲可叹啊! 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虽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不屈不挠,忍辱负重,经过了整整16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这本传世千古的名著,可谓是“一把剑万丈天幕,一腔血千秋史书”。遥想当年大争之世,各国诸侯都想成为一世霸主,你争我 抢,不顾百姓死活,以至于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再看今朝和平盛世,我们年轻人不用担心战争,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我们过着安稳的生活,我们不再关心陈旧的历史。我们茶余饭后关注的大都是手机,我们或是沉溺于手机游戏,或是忙碌于手机聊天,也或是迷醉于手机小说、手机视频,走路时、坐车时、上厕所时都离不了手机,我们与手机相处的时间甚至多过我们与亲朋好友相处的时间,手机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有些人甚至成为了手机的奴隶。然而我们的祖先历尽千辛万苦留给后世的瑰宝,却被我们束之高阁、置之不理。 我们有很多人是在中学时期接受过灌输式的历史教育课,完成了应试教育,便抛之脑后。踏入社会之后我们各自东西,或忙碌于工作、或忙碌于生活,渐渐的,我们丢弃了很多东西,我们甚至丢弃了自己,唯有手机如影随形。作为中华儿女不读史书、不知历史,我心中不免有些惭愧,然而又有多少人不是和我一样呢?所以我呼吁当下的有志青年们摆脱手机的束缚,工作之余读一些史书,了解自己的祖先,也了解一下我们自己。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8霍桑让我再次相信人的内心的博大。生命中的每一种情节都极具喻义,我们要做的只有宽容和沉默。 故事情节简单,如果可以的话,一篇短篇小说尽可表述清楚。而霍桑却极尽心理之能事,竟写出一部宏大的长篇小说。故事背景发生在一六五〇年前后的波士顿,作为在英格兰被迫害的清教徒,他们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移居至此,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甚至走向极端,禁止妇女微笑,儿童嬉戏。海丝特?白兰智慧而且刚毅,虽为齐灵渥斯的妻子,谣传丈夫早已丧身大海,与敏感而学识渊博丁梅斯代尔牧师发生私情,并育下一女婴珠儿。事情败露之后,海丝特被监禁数日,并在受弄刑台受辱数小时,并要时时刻刻佩带能奸的标志“A”字样的红字。但她拒绝说出女婴父亲的名字。而后移民至此的齐灵渥斯恳求海丝特隐瞒两人的夫妻关系,在此地做了一名医生。海丝特饱受周遭的耻辱与诟病,深居简出,乐人好施。而丁梅斯代尔牧师一方面要宣扬所谓的正统教义,另一方面又要忍受心理的折磨与煎熬。齐灵渥斯为了治疗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病情而走近他的身边,并从他的日常言行中感觉到他心中的隐痛,并生发了报复的仇恨。在海丝特?白兰与丁梅丝代尔的森林中一次会面后,海丝特向丁梅丝代尔揭露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牧师内心感到更大的痛楚和解脱。牧师决定在庆祝选举的布道时完成自赎,向众人表明了自己的罪恶,最后丁梅斯代尔走向海丝特?白兰受辱的刑台,因病情加重而死亡。一年之后,齐灵渥斯也逝去,与丁梅斯代尔合丧一处,但中间留有一块空地,共用一块墓碑:“一片黑暗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而海丝特?白兰再次返回此地,依然佩带耻辱的象征红字安静地活着。 霍桑极尽渲染描摩人的心理,避免言语落入流俗,为后世所推崇。使我更感兴趣的是文中的象征意义以及深沉而厚重的人文内涵。 “A”字的意义多重性引人深思。由于海丝特?白兰含辛茹苦、助人为乐的美行,使得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ADULTERY)的耻辱徽记,而成了“能干”(ABLE),甚至是“尊敬”(ADMIRABLE)的标志,而小珠儿则当作“天使”(ANGLE)的象征,更有甚者,将其看做社会的进步(ADVANCE)或者美国(AMERICA)的象征整个社会的错综关系的象征。 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白兰、丁梅斯代尔、珠儿、齐灵渥斯”极具深刻的意味。毫无疑问,故事最大的主角当属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的人生哲学让她活得坦荡无恃。当事情败露,海丝特本可逃避,移居别处,她内心强大的救赎意念,以及隐藏在深处的对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眷恋,支撑着她默默地承受着无处不在的非议与指责,她没有仇恨,更恰当地说,她安静本分的生存意识战胜了仇恨,只是默默地行事好施,她没有目的,行善的美行不是来赚取好名声,她只是用正常的方式对抗人们心底的怒恨。霍桑在书中结尾处写道:“一个值得探讨,引人入胜的课题是:是恨和爱,归根到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霍桑十分明确地给出了我们答案,当“二者发展到极端”时是“密不可分和息息相通的”,作品也向我们印证了这一观点,齐灵渥斯的情到极处而生恨,而丁梅斯代尔爱之真切却痛苦不堪。爱和恨在发展过程中都是“使一个向对方谋求爱慕和精神生活的食粮。”这句话也能在文中找到证据。完成之后,“都能够将自己热爱的人或痛恨的人同样置身于孤寂凄凉的境地。”结合故事,情节,这一论断更加深刻可晰。海丝特?白兰是爱与恨交融得恰到好处的例证,而牧师爱大于恨,齐灵渥斯恨多于爱,而珠儿则是似一个独立于情感王国的精灵。故事更具深义的是,当两人相继死去,海丝特?白兰自愿又回到那个充满着她的耻辱与悲伤之地。她心中坚定的信仰,使得原本耻辱的红字竟使人生畏起敬,这也昭示着世界变得成熟与宽容,一切正义、真诚的情感都被接纳。霍桑作出了呐喊:“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即使不把你的最坏之处无所顾忌地显示给世人,至少也要流露某些迹象,让别人借以推断的最坏之处。”我曾经饶有兴趣的想过这个问题。人只单纯的分为好人坏人是不够的。一个纯粹的真善美,无可非议,他一定会上天堂;一个服从于内心的道德失准的人,我们可以判定他是坏人,但他 是真诚的,他所做的每种行动都是心底真实的思想而引发的。但一些好人违于内心,隐藏内心真实的想法,一些坏人也许由于难言之隐而不得不扮演恶人的角色。世界太丰富,我们确实无法判别每个人的真实心境,那就只能真诚与宽容来完成自赎罢了。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9这是现代著名作家吴强的一部军事历史小说,它让我重温了那段战火纷飞的岁月,感受到了历史的无奈,同时也激励我奋发向上,珍惜今日的生活。 这部小说取材于解放战争初,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战场与敌抗衡的历史,从沈振新涟水战役失力到歼灭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展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争画卷。通过半年多的山东战场形势的变化,对解放战争时期我军与国民党军队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做了艺术的描绘,真实地再现了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由弱到强,由战略防御到战略进攻的历史转折,从全新和比较现代的角度来讲述那个“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的解放军军事史上的转折之战。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到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 先看看张灵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主要是四个原因:第一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这是导火线;第 三,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上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他因素导致了张灵甫这位国民党军中颇有能力的干将和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更像是被国民政府的腐败包围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不以死报答蒋介石的知遇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说解放战争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上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这一点他需要向---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得抓上去。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他们内心没有驱动力。临上战场了,或许以大洋,或许以高官,这些对于可能生命不保的人意义可谓不大。我认为国民党部队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其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不少,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没打过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为什么呢?主客观原因想找能找出一大堆来,但关键还是民心向背的问题。别说是机械化部队,全套的美式装备,就是美国人亲自来也不行,看看朝鲜战争就知道了。剧中表现的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国民党人的官僚作风,对现在也有积极意义。国共战争,国民党有兵,有武器,有大将,但仍失掉政权。就象以前中国台湾一样,国民党高高在上什么都有,但打不过草根的民进党。当年国民党的失败,一是败在国民党的腐败,再是败在没有民众基础。他们打的是没有国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人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内心有希望,他们希望翻身做主人,没有任何愿望比这更有意义,于是可以舍生,可以取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言实不谬也。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仅仅加深对近代历史的了解,更学到了许多人生方面的知识,而且小说细节方面处理的非常好,非常耐读,所以推荐大家一读。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10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18年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鲁迅的小说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鲁迅的小说思想深刻,技巧精练,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重要的杰作。它写于1921年,最初分章发表于《晨报副镌》,后收入《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艺术手法精湛绝伦,是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是千古不朽的名著。 鲁迅先生在荆天棘地的艰苦环境里运用小说这一艺术形式进行战斗,为我们留下了《呐喊》和《彷徨》两个集子(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除外)。《呐喊》收集了从1918年到1922年创作的小说14篇,于1923年8月出版。《彷徨》收集了从1924年至1925年创作的小说11篇,于1926年8月出版。 《阿q正传》享有世界声誉,当它一收笔,便被介绍到美、法、日、俄等十多个国家,至今已有四十种不同文字的译本。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曾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11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__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12喜欢在边缘与缝隙中窥看历史。 喜欢把历史读成小说,也就把《史记》读成小说。《史记》写男子也写女子,写男子不吝笔墨,写女子一笔带过;写女子多淫荡,也多真性情。《史记》于我历历在目的也便是这些女子。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褒姒任性不知轻重;然天下不负幽王,而王自负。曾看过无名氏《烽火戏诸侯》,画中褒姒就像观音低眉,正如佛经云:“仪容婉媚,庄严和雅,端正可喜,观者无厌。”或许这是后世对褒姒的一种阐释,政治也好,淫荡也罢,全归于禅意。 《史记》不写妲己形貌,看过只是很简单地知道纣王沉迷于她的美色,听信过她的话。但许仲琳《封神演义》谓其:“乌云叠鬓,杏脸桃腮,浅淡春山,娇柔柳腰,真似海棠醉日,梨花带雨,不亚九天仙女下瑶池,月里嫦娥离玉阙。”真真尤物!妲己成为经典也都使世人心思。 女子如水,君子当如器。可中国对女子历来缺乏宽容与平和,不但男子对女子,女子对女子也不过如此。那些烟视媚行的尤物常常引起他们本能的嫉妒,嫉妒而生亲近之意,一旦不可企及,便本能地恐惧,又生贬抑之心。妲己成为了狐,女子们也并未像最初的狐一样受到尊敬与膜拜,倒是为“红颜祸水”之说制造了那么一点点可疑的佐证。便痛恨那些古代风气,于女子而言,全是轻蔑与禁欲的压抑。 记得蔡姬故事:“桓公与夫人蔡姬戏船中。蔡姬习水,荡公,公惧,止之,不止,出船,怒,归蔡姬,弗绝。蔡亦怒,嫁其女。桓公闻而怒,兴师望伐。”也背诵过“齐侯以诸候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至此,不由大笑桓公也有此狼狈滑稽。其实,淫荡却无邪,才是女子本色,只会让人觉得是美的,而淫荡无邪的绰约处子,更是女子中的极致。我爱的就是蔡姬轻狂如处子,天然情性。蔡姬故事,《史记》未详写,也正因这简略,则惊鸿一瞥,随意怀想之间尽是明媚与凄艳。 骊姬二字极佳,骊可为好马,也可为猛龙,骊姬之骊为骊戎之骊,也并不妨碍我将她与好马与猛龙连起来想。先秦女子之名,可同鸟兽虫草,有时候是这些名字在刻画它们各自的主人,以兽为名的女子,只观其名,似乎就是有了兽类的野性以及这种野性天赋的属于自然之子的骄傲与高贵。而且骊姬为人险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以旁观者的眼睛来看,不失为另一种美;自然,这样的女子,于当下流行文学的小说作者倒是好材料。 讨厌卫子夫,大概是先听了“金屋藏娇”,如此,卫子夫成了凭借美貌趁机而入的第三者。到底我在为阿娇不平。卫子夫是个大花瓶!或者是宁静演的那个卫子夫实在让我失望。可卫子夫的下场也不好,有些狼狈,《史记》女子们也大抵如此,得善终者少。而她们也不过亲自充当了是古代中国女子的谶言罢了。 女子降生本是福气,女子的敏锐,朴拙,凌厉,温和,才艺,美貌,诸般种.种,是女子的福气,也应是人间的福气,但为何这诸般种.种却是一具埋葬在灵魂深土下的腐尸,无论曾经有多么绚烂光华,却已朽烂着并长存着,常常在她们沉睡时游离成恶梦,妆扮成她们醒来时猛然发现的躺在身边的骷髅。最是谁喂养了她们少女时代的情欲?其实那些本是一种极致之美,少女的情欲美好而惨烈,惨烈是因禁欲。那些情欲,让她们无法回首,回首之时,人世已深。这无端秀色,当真好没来由! 鲁元公主若不曾被爸爸刘邦几次踹下车,我也不会觉得她是可怜可爱的;而我所喜欢的那个卫子夫,却一定是个夏夜里将萤火虫关进骷髅壳里的少年女子;刘陵聪慧,有辩才,最终死陷囹圄,父亲刘安也留下了鸡犬升-天的传说,却不知长生一梦醒,淮南草木又深了几许。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13幻想的生命力过于旺盛,这种想象超越了本身,超越了一切。盖茨比用创造的活力不断投入这场梦幻中,不断的给它添色增彩。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点缀着它。 幻想着的黛西,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可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活力,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饱满的额头,完美的身形,炯炯有神的双目挑衅着他的每一言一语,略带沙哑的嗓音,他听在耳里甜在心里。六月的风,缓缓地吹过我的眼,故事都留在心中,烙在脑里。 再炽热的火焰,再饱满的想象力,都比不上一个人孤独的内心积聚起的情思。有时,我们爱着的只是幻想中那个她,用尽自我浑身解数努力营造出一个完美无瑕堪称神级的对象,而往往这种形象都是短暂的不可深究的,像泡沫一吹就散。 多少人在同情着盖茨比一生都忠诚爱着黛西,可怜的是黛西爱的仅有自我,就连最终的葬礼都不屑一顾的忽略,她享受着的只是盖茨比无尽的爱慕和调情说爱时的无限暧昧。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杯具却在此时悄悄启幕。她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西,她可是将她俩的暖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 黛西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撞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职责,而黛西却早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这场无声的战争中,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西脸上嘲弄的微笑。她自私无情,对财富的热爱胜过对感情的追求,为保护自我,她能够改弦易辙,决不陷入感情的困扰和义务当中。冷酷无情、追求奢侈与财富是黛茜的悲哀,无疑也就是那些华而不实追求躯壳“美国梦”阶级人民的悲哀 盖茨比的杯具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我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西作为他梦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 盖茨比葬礼,黛西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之情最终有了了结。我不能说年少轻狂时分的黛西没有动过真心,而我只能相信眼前这个被世俗恶化被社会同化的女人离相爱二字所差甚远,不配成为盖茨比心心念念牵挂无数个日夜的爱人。 他撒着弥天大谎,经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谎称家里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可是,即使他嘴里跑着火车,我也能原谅他,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爱,是无能无辜的幻想。请你,不要深陷其中。 如果—种梦想,有的只是对物质的追求以及对成为“大人物”的渴望,却缺乏对为什么要拥有财富和拥有了财富后究竟应当怎样生存这样一些具有人类终极意义的问题的思考,这样的梦想终究是海市蜃楼,也必定是短视和没有延续力的梦想。任何一个想实现自我美国梦的人在当时的美国社会都受到三种消费观的深刻影响消费来纵情享乐;用消费来炫耀自我的地位和财富;用消费不择手段到达自我的目的。 但这三种消费观念会选成严重的后果,构成三大矛盾:1.自身的矛盾。实现美国梦需要有精神和智力支持,但享乐主义只重物质,不重精神,使人失去了发展的动力;2.个体与个体的矛盾。即需要别人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却又得不到;3.个体与社会的矛盾。个人的美国梦的实现而要有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但在腐蚀了的社会又得不到。这三大矛盾严重地阻碍了个人的成功,甚至阻碍着整个社会的提高。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14《变形记》是奥地利著名作家卡夫卡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作品。故事大概讲述一个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为着那微薄的工资,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正因为这样,父母和妹妹都非常尊重他。然而某天早上,他突然从噩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公司秘书主任为他没有上班找上门找他,父母和妹妹也急忙来询问,见状均惊慌失措,这也使他陷入痛苦和绝望绝望中。然而之后家人经历了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等一系列的感情变化,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不愿花精力养这个既不能挣钱又拖累家人的“怪物”。后来格里高尔终于在受尽了亲人的冷漠后绝望地离开了人世间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痛失儿子的伤心之情,反之,他们好似解脱了一般,卸去了格里高尔所带来的重担,策划了一场旅游,他们认为没好日子即将开始了! 格里高尔突然发现自己变成甲虫,他抱怨着为还清父债而受别人的使唤和差使,焦急地想起床,但怎么也起不来的,生怕父亲的责备,希望能得到父亲的体谅,他的惶恐从本质上体现他的孝顺、忠实、善良、富有责任感。结果事与愿违,父亲的diyifanwen.com狠毒不但没有体谅他,还很厌恶他的甲虫外形。即使这样,失业在家的格里高尔虽过着甲虫生活,但依旧想着家里的经济状况该如何解决,怎么让妹妹实现音乐梦,他听说家人出去做工挣钱就不禁自责和羞愧得浑身燥热,这使他的善良一览无余。 父亲的狠心,让一只苹果嵌在格里高尔的背上,疼痛难忍,妹妹的耐心有限,开始对他厌烦了,不再关心他了,认为他是需要设法摆脱的包袱。对于这种状况,格里高尔身心均受到深深地打击,他一边回忆家人的美好,一边异常冷静地考虑自己的去处。面对变形,面对亲人厌弃,面对死亡,格里高尔惊慌、痛苦、绝望,最终选择平静地死去。从这一点看,他又是一个清醒、坚强的人。 作者将人异化为甲虫,着实费了不少心思,不似庄公梦蝶那么诗情画意,但却让甲虫无需承担舆论与法律的压力,将格里高尔的境地极端化了,失去说话能力,无法与人沟通,不能表达心中的想法,家庭的经济问题的不到有效的解决,压抑的情绪无从发泄,从此内心世界处于阴暗阶段,一切的一切都如此的令人不堪设想!甲虫就好似受资本主义奴役而成为人格变异的人,故事情节没有大波大浪,趋于平淡,唯独心理描写居多,但却又是那么的反常、虚幻、荒诞,表现了人被制度化,,完全成为社会附庸的悲哀,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状态及其由隔膜所造成的孤独、绝望情感的折射,使人不得不为作者的写作风格所折服! 对于《变形记》由初步学习到感性理解,卡夫卡笔下的“甲虫”对人类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心灵撞击,心灵为之震撼!在老师进行认真剖析,我们不得不惊讶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奇妙变化,让人不得不重新思量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的关系,重新审视变化无穷的世界!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15回首昨日,我们不难发现,在通古搏今的大世界里,其实仍有许许多多我们认为已经很完美的东西,仍旧还需要那么一些极小甚至细微的东西进行一下精心的点缀,包括我们认为无法更改的记忆亦同样如此,《雪国》一书的出现就为我的记忆增添了一道绚丽的亮点,《雪国》一书已记不起是哪个假期读的了,大概距今已有许多时日了吧!然而书中精彩之处至今仍记忆尤新。 《雪国》的作者名为川端康成,日本作家,初期的川端康成能够说成是属于现代主义系统的作家,然而,实际上在《意大利之歌》等许多川端康成的著名小说作品中充分的体现出,后期的川端康成的资质都已显现出来,以往的川端康成是日本现代主义文学的一员,文章十分的新颖,资料也具有必须的近代性,也能够说成是十分异质的。而《雪国》则是从现代主义向日本古典主义美意识转换时期的代表作品,是川端康成这一时期最初的优秀小说,其中是以《雪国》为契机,川端康成脱离了现实主义的封锁,自此充分的发挥了长篇作家的个性。 《雪国》这部作品,如果单从语言的表达与意义这方面来看的话,我们极易发现它只可是是浅浅淡淡的生活的一种持续,没有什么值得真正吸收的亮点,然而如果我们着眼与它的表现浸透力(所谓的浸透力,是指浸透于作为对象的人与物之间的力量)。也就是着眼与它语言的价值的话,就不由你不觉得川端康成是位很了不起的作家,也同样会认为《雪国》是一部十分杰出的作品之一。 在《雪国》这部作品中,描述了一位自由撰稿的舞蹈研究家岛村在一次机遇中认识了当地的一位艺妓后的情景,那时所为的艺妓就是平时在家里做些平凡的家事,过着极为普通的生活,待到被召唤时就立刻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地道的艺妓,有的时候她们在客人的旅馆内一齐歇宿,大家坐在火盆旁闲聊一些家常,很自然地同客人们熟悉起来,而后,当她们看到男人们穿着棉睡衣就寝或起床时便会给予精心的料理,荀子就是这种地方艺妓中普通的一个,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逐渐的熟悉起来,并且经常见面。 《雪国》这部书中虽只是淡淡地描述了岛村与这个艺妓的交往,可是如果我们能够更进一步的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它是以其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浸透力,就会很轻易的发现《雪国》是一部杰出的作品,因为川端康成的文学大都具有动摇作品根基的浸透力,然而也正是它牵动了作品的整个世界,从川端康成的文学作品登场入物男女关系的构成方式,对自然的安排方式,以及对周边事物的接触方式来看能够说其特点就是对于对象的浸透力。在我个人看来,无论是做为个人的人还是男女相对的人,分别都是以其不一样的内涵存在的,可是在川端康成的文学的思路里似乎远没有诸如此类的区别,人与人的结合甚至人类的结合,全部都是异性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其实也无外乎于次,所有的人都是外在相互渗透着的人类的世界里。而川端康成更为关注的则是亲密熟悉的程度,相互渗透的程度。在川端康成的《雪国》一书中,虽没有什么大的波澜,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语,却在幽艳,光润的文体底层,如同透过那细细的网眼,充分地展现出那充满透力的描述,仿佛从我们的内脏中像雾一样弥漫开来,并且渗透我门内心深处,使我迷雾内从中吸收到在其它书中所吸收不到的文学知识。 自然、清晰、流畅是我对《雪国》一书的简短评价,然而这评价正如《雪国》这部书一样,具有着极深的内涵,值得久久的回味。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16近段时间,一篇北大学生在15年前所做的《卖米》文章刷爆了网络,此文曾获北京大学首届学校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文风朴实,近似写实,用白描手法展示了“我”和母亲卖米的艰难过程,道出了乡村生活、农民求生的艰辛不易,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扉,读之令人落泪心酸。 文章背后的故事更让人痛彻心扉,作者张培祥是北大才女,于20__年因白血病去世,年仅24岁。在短暂的有生之年,写就、翻译了百万字的文字,留下了一代才女的灼目光华,在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时候,猝然凋谢,让人扼腕叹息,无比惋惜。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农家姑娘,凭着自我的才华,一路倔强走来,披荆斩棘,历尽沧桑,踏进了中国最高学府,生命之幕徐徐拉开,即将绽放最华丽的乐章,然后,就在这一刻,上苍之手无情地掐灭了这朵艳丽的花朵,让人不由得有种天妒英才、造化弄人之类的感受。作为读者,听着是个故事,可作为她的亲人、家庭,那是灾难性的杯具、毁灭性的打击啊,“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生命的杯具,杯具最能震撼人的心灵,直击人的心胸,让人痛到五脏六腑,彻头彻尾。 作为一名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寒子,能深深地理解农村底层劳动人民的心酸和痛楚,要跳出农村,融入城市,那是多么地不容易,要经过多少艰难坎坷,其中的心酸仅有自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张培祥,作为一名农村女孩,用自我不屈不挠的奋斗,充满才华的锐气,一路走到北大学府,这是多少寒门逆袭的梦想情结,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实现呢?野心要和才华相匹配,才能造就一番业绩来。 我要说的是,虽然这是一个杯具,给寒门的学子、普通的凡人带去了一些焦灼和无奈,不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无常,甚至于怀疑奋斗的意义和价值,但我觉得,不应当只看到杯具和伤情,更应当看到它的进取和上进。她像路边的一朵野花,历经风霜雪雨的洗礼,却依然怒放出鲜艳的花朵,无奈隔夜雷雨摧残她,却也不枉生命怒放一场,她用自我的存在证明了她的价值和意义,正是她不屈的奋斗,灼目的才华,才给了她短暂生命中常人不会有的哀荣,如果如仲永一般,天赋秉异,却懈怠不止,也泯然众人矣,老死于荒林而无人知晓。反观之,北大数学系男孩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全额奖学金,而选择出家遁入空门,已开始在千年古刹龙泉寺修行,这也是一种杯具,但更多的是给人叹息和无奈,少了一份怜惜,本该奋斗的年龄却遁入空门,缺少了生命应有的色彩和资料,我们无法理解智慧超常人的想法。但两个人比较,哪一个更让人惋惜和“怜悯”呢? 不悔人生梦一场,只恨离去太匆匆。 这个世界本就无常,每个人,离去只是时间的问题,生命就在于经历和过程,生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和谜语,作为凡人,当你写下自我对生命感悟的时候,上帝会在角落偷偷地发笑,对错仅有天知。 我想起了一句话:时间是个令人爱恨交加的东西,它留下了美梦和传说,也留下了忧伤和狼藉,人生、世界、命运,何尝不是如此?杯具,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越是有价值,越让人心痛,越能流传千古,这就是审美的悖论。 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万物各有天命。我不信宿命,但却无法解释命运,人生的悲欢离合,人世的生死离别,世上又有几人能参禅悟透呢? 也许,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努力拓展生命的厚度和宽度,仅有奋斗的人生才会有绚烂的光彩,杯具只是反衬了它的艳丽而已,仅有超越了杯具,看淡了生死,活着的人,醒悟的人,才能继续走下去。 但愿世间少一点这样悲情的命运,多一点人间应有的清欢。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17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主题似乎总在围绕“通奸”(Adultery)这个词。------无论是司汤达的<红与黑>,霍桑的<红字>还是列夫托尔思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甚至连恩格斯也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中赞扬“通奸”行为,并称之“骑士之爱”。 于之相较,发表于1850年霍桑的<红字>是最具争议的一部作品。仅只其以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为小说的背景在当时保守的社会下就颇为大胆与新颖。小说出版后立刻在美国引发强烈反响,并被誉为“本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霍桑本人也因此名声大噪。 <红字>主要描写了四个人物: 因为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而苦苦挣扎的女主人公Hester Prynne, 浪漫懦弱的牧师Dimmesdale, 阴险狡诈的丈夫Roger Chillingworth, 以及Hester和Dimmesdale私通生下的女儿Pear。 小说以:“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开篇,接着 记叙Hester Prynne这个在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Roger Chillingworth,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Roger又在海上失踪,杳讯全无,Hester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Dimmesdale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的爱情生活。不久,Hester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Pearl。为了维护情人的名声, Hester不得不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与此同时Hester的丈夫Roger回来了,他察觉到了妻子与牧师的奸情,并展开了一系列处心积虑的报复行为。小说的高潮发生在即将升为主教的Dimmesdale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 Prynne的词根是“窥探”, Dimmesdale是“迷惘”, Chillingworth意为冷酷的性格,而Pearl,珍珠,不仅象征着纯洁,也有果实的蕴意。霍桑将人物的命运和小说的线索巧妙地寄托在了人物的名字之中,他不仅仅只是想要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加尔文派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在<红字>这部小说中,无处不表现出作者对新移民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的崇敬。与霍桑同时期的梭罗认为<红字>这部小说是对美国历史的解析与赞歌,他说,从一个字母A,我们看见了一个国家A(The whole country named letter "A" appears until we see the letter "A"。) 然而,<红字>这部小说最终还是没有突破“通奸”的下场必然是“死亡”这一规律性的结局。在小说的中期,每每看到牧师Dimmesdale的内心独白甚至他与Prynne在树林密会时我甚至会以为他们将私奔成功。也许大部分人认为作者安排Prynne与Dimmesdale的死是必然的,符合人们的思维惯性以及社会现状,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接受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呢?例如Prynne带着Pearl与Dimmesdale跑到纽约去, Chillingworth在悲愤中死去等等,我相信就是连霍桑本人也是有过这样的犹豫的,但他最终还是向他的思想和社会低了头,这一点,从他加入布鲁克林农场并非信念而是为了成家结婚这一举动中就不难看出。 D`H 劳伦思在成名前曾将霍桑当作自己的偶像,甚至在其本人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中大量的细节与景色描写都受到了霍桑影响。但是正如他所强调的,如同他的小说获得的赞誉,霍桑是个“重要”的作家。 重要和伟大,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18红日是一部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1947年,蒋介石悍然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内战。张灵甫率王牌主力整编74师从淮南攻到淮北,二次攻涟水城,血战十二昼夜,军长沈振新率部突围,败走麦城。张灵甫连战连捷,攻克淮阴、宿县、临沂,从苏北杀到鲁南,攻占我苏北和鲁南根据地。扬言三个月内解决山东问题,活捉陈毅和粟裕。在这敌强我弱的态势下,---在延安运筹帷幄,作出战略决策,将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集中兵力南征北战,消灭蒋介石的有生力量。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灵甫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陈粟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灵甫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粟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灵甫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后,沈振新部搭人梯攀上悬崖绝壁,攻占孟良崮主锋,直捣张灵甫指挥部石洞。张灵甫负隅顽抗,决以杀身成仁却被我军乱枪击毙。一场惊天动地的经典战役,国共力量对比悬殊,成败却瞬间逆转。 通过对小说剧情的初步阅读,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曾经战争的艰辛。解放军要解放全中国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然而,他们却做到了,这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做到的,在这样一轮红日生起来的背后是无数的牺牲。五星红旗是烈士的鲜血染的,这句话不是小时侯说着完的,那是历史见证的。 曾经的中国人民为了今天中国的和平而出生入死,让我更加明白今天的美好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虽然走了不少弯路,但是现在的成绩是显著的。这样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美好的,在现在的社会当中,我们不需要为了生存而担忧,不需要风餐露宿,不需要担惊受怕,因为我们处于和平的环境之下。这样的环境才能让我们安心地生活、学习,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在前一辈的牺牲之下,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安宁。作为一个大学生的我们,更加不能辜负前人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辜负了他们用生命作为代价。 现在很多大学生似乎忘记了这些,出现了很多让人失望的现象。有些同学在学习上不思进去,成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没有一点正确的价值观;还有些同学课余之后老说着无聊,真要干点什么却有嫌苦怕累的,没有一点吃苦精神;更有些同学遇到一点失败就想着自杀,对生命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对于以上描述的一些同学,我觉得真的有必要看一些像《红日》之类的战争小说,了解一些当时解放军的故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比较生活的不同,考虑自己应该做什么或者不应该做什么。 从另一方面也让我体会到中国共产党在历史前进中所受到的磨难,好多个生死攸关,都让他们一一克服,度过难关。这并不是偶然的,不拥有智慧,不拥有正真的领导才能,怎么能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脱颖而出,怎么才能让人们信任他们,听从他们的指挥。共产党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正义的队伍,现在我们处于和平的年代,更加不能忘记当初动乱,要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之下,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让自己的人生不白白虚度。 对于我们现在的大学生来说,我们首先应该好好学习,不辜负祖国对我们的希望,不践踏前人用鲜血换来的和平,在完成应有的学业后,也要不断创新,钻研,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19《变形记》是奥地利著名作家卡夫卡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作品。故事大概讲述一个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为着那微薄的工资,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正因为这样,父母和妹妹都非常尊重他。然而某天早上,他突然从噩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公司秘书主任为他没有上班找上门找他,父母和妹妹也急忙来询问,见状均惊慌失措,这也使他陷入痛苦和绝望绝望中。然而之后家人经历了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等一系列的感情变化,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不愿花精力养这个既不能挣钱又拖累家人的“怪物”。后来格里高尔终于在受尽了亲人的冷漠后绝望地离开了人世间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痛失儿子的伤心之情,反之,他们好似解脱了一般,卸去了格里高尔所带来的重担,策划了一场旅游,他们认为没好日子即将开始了! 格里高尔突然发现自己变成甲虫,他抱怨着为还清父债而受别人的使唤和差使,焦急地想起床,但怎么也起不来的,生怕父亲的责备,希望能得到父亲的体谅,他的惶恐从本质上体现他的孝顺、忠实、善良、富有责任感。结果事与愿违,父亲的狠毒不但没有体谅他,还很厌恶他的甲虫外形。即使这样,失业在家的格里高尔虽过着甲虫生活,但依旧想着家里的经济状况该如何解决,怎么让妹妹实现音乐梦,他听说家人出去做工挣钱就不禁自责和羞愧得浑身燥热,这使他的善良一览无余。父亲的狠心,让一只苹果嵌在格里高尔的背上,疼痛难忍,妹妹的耐心有限,开始对他厌烦了,不再关心他了,认为他是需要设法摆脱的包袱。对于这种状况,格里高尔身心均受到深深地打击,他一边回忆家人的美好,一边异常冷静地考虑自己的去处。面对变形,面对亲人厌弃,面对死亡,格里高尔惊慌、痛苦、绝望,最终选择平静地死去。从这一点看,他又是一个清醒、坚强的人。 除了主人公外,格里高尔的妹妹也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人物形象。葛蕾特不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完美,她只是一个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从主人公妹妹的情感变化来看,却能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世态炎凉。作为哥哥唯一的知心人,她的爱却建立在存活和金钱的基础上,脱离这两样东西,就会威胁到她的美满生活,那么爱就不复存在,站在了父母的阵营中,剩下的就只有赤裸裸的冷酷和残忍!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可谓入木三分啊! 另外,母亲前后的态度迥异,温和透着虚伪只会在格里高尔交出他的工资时才会显露;当确定儿子成为他们家的累赘时,不耐烦的情绪毕露无遗!拜金主义的父亲将儿子作为赚钱的工具,粗鲁地驱逐儿子,丝毫没有亲情可言,着实让人为格里高尔心寒了一把! 作者将人异化为甲虫,着实费了不少心思,不似庄公梦蝶那么诗情画意,但却让甲虫无需承担舆论与法律的压力,将格里高尔的境地极端化了,失去说话能力,无法与人沟通,不能表达心中的想法,家庭的经济问题的不到有效的解决,压抑的情绪无从发泄,从此内心世界处于阴暗阶段,一切的一切都如此的令人不堪设想!甲虫就好似受资本主义奴役而成为人格变异的人,故事情节没有大波大浪,趋于平淡,唯独心理描写居多,但却又是那么的反常、虚幻、荒诞,表现了人被制度化,完全成为社会附庸的悲哀,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状态及其由隔膜所造成的孤独、绝望情感的折射,使人不得不为作者的写作风格所折服! 对于《变形记》由初步学习到感性理解,卡夫卡笔下的“甲虫”对人类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心灵撞击,心灵为之震撼!在老师进行认真剖析,我们不得不惊讶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奇妙变化,让人不得不重新思量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的关系,重新审视变化无穷的世界!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20夫卡的《变形记》究竟预示着什么?是一场恶梦,还是想说明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它引起了我的思考。 故事情节十分离奇: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是家中惟一经济来源,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爱他。然而在某天早上醒来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根本不愿费力养这个不能挣钱还给家里带来不少麻烦的“怪物”。后来这个“甲虫”终于在虚弱和绝望中死去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伤心之情,反之,他们都感到了卸去重担般的解脱。 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尔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在这个卡夫卡创造的被异化的人的困境中,格里高尔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格里高尔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不惜委屈并彻底牺牲了自己,推销员的工作对格里高尔而言是一种毫无乐趣的负担。“我若不是为了我父母亲的缘故而克制自己的话,我早就辞职不干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不仅忍辱负重地工作着,而且在变成了大甲虫的时候,所着急的第一件事也仍然是上班不要迟到。当父母亲及妹妹自己都把妹妹上音乐学院学习当成一种“不着边际的话”,当成“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美梦时”,“格里高尔却念念不忘这件事”,并“打算在圣诞前夜隆重宣布这件事”。但就是这样一种对亲人的彻底的自我牺牲,其结果又是怎样的呢?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格里高尔身体健康,每月能拿回工资供养全家的时候,他是这个家庭里一名受人尊敬的长子,但当他一旦患了不治之症,无法与家庭保持这种经济联系的时候,他在家庭里的一切尊严很快被剥夺得一干二净,甚至连维持生命的正常饮食都无人过问! 通过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的遭遇,人与人之间赤裸裸地利害关系也就暴露无遗,而作者正是想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 格里高尔的背后隐藏着卡夫卡式的无奈、痛苦、忧郁。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不曾隐去的痛苦,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我们应该感谢卡夫卡,《变形记》让我们的心灵为之震撼。它让我们懂得思考,从另一种角度去重新审视这个世界,相信我们在读过卡夫卡的《变形记》之后,心灵上能够得到宣泄,然后平静下来,理清思绪,。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21“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这本书让我思考得最多的是生与死的问题。一直以来,人类都在探讨生与死的问题,很多人认为不是生就是死,人最基本的两种形态。但是,村上春树却告诉我们,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这句话多次出现在书里,让我记忆深刻。村上春树对生与死的思考,独到的见解,在他笔下的人物中展现。 一个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后直子和渡边的关系便开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用玲子的话就是“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两次都是由死引出新生。还有就是初美的死。生还在延续。 渡边对虚假肮脏的学校很厌恶,但他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他在寻找一种既不伤害直子,又不伤害绿子的方式,但,正如书中所说:“如果每个人正义都大行其道,每个人都得到自己的幸福的话,必然导致混乱。”在直子死后,渡边想通过旅行来找回自己但却失败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 书一开始讲了一口很深的、一但坠入便只有孤独陪伴直至死亡的井,直子明知道是危险的,但又很吸引她,因为坠入井中便与现世隔绝,也许这才是她真正想要的。她一直在渡边的和木月之间徘徊,在生与死之间挣扎。在疗养院的直子曾经好转,热切地期待美好的新生活的开始,但是她的另一面的痛苦压抑在黑暗深处。 绿子像森林里一棵树,她似乎可以冲破黑暗享受到阳光。她非常坚强,面对生活的苦难,父母在经历了痛苦后慢慢死去。她也想逃避,也很想有个依靠。她向渡边表白,也尊重渡边的选择。当渡边因为陷入对直子的思念而忽视了她时,她告诉渡边自己的真实感受并选择暂时离开让他们可以冷静的思考。 除了讲生与死的问题,还讲了关于精神病这个话题。书里还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那是患有精神病的她说的:"我们的正常之处,就在于自己懂得自己的不正常。"当渡边来到疗养院时,他发现里面患有精神病的人好像很正常,反而里面正常的人像是不太正常。当他离开疗养院,回到正常的人群中时,他甚至一时间难以适应所谓的“正常”。 书里除了玲子,还有两个角色让我思考了很久,一个是永泽。永泽是一个家境、学识都很优秀的人,是一个“精英”型的人物,他谙熟社会的"精英"规则,他可以轻易利用这些规则,但正因为他知道这些,所以他的内心是很空虚。 另一个是玲子的一个学生,她原本相貌身材学习都很好,但她喜欢撒谎,用精湛的演技骗取他人的信任和欢心,好像天生就能洞察人的习性,以此玩弄人心。她拥有弹钢琴的天赋,但是她并不是真的想弹钢琴。玲子哪怕被她伤害也为她的天赋而感到惋惜。有些就是这样,明明拥有绝顶的天赋却不好好珍惜。有个奇怪的地方,那就是,他们不接受任何训练都能比普通人做得好,却不能和优秀的人相比,他们如果能接受系统的训练一定会有很大的成就,但他们又不能接受这种训练,因为这偏偏会破坏他们本身良好的天赋。 这是很矛盾的,但是我能理解。我从小就不愿意接受系统的训练,我讨厌条条框框的规矩束缚我绘画,我天生就热爱自由,我知道我和那些优秀的大师相比远远不够,但我自己平日也会练习,比较随性,按喜好心情来画画。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22《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23卡夫卡的《变形记》想说明的是什么呢?是一场噩梦还是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呢?这些都引起了我的思考。 《变形记》是卡夫卡笔下以“变异”为题材写的小说,这部小说是在写的,发表于。是卡夫卡生前发表的少数作品之一。这篇作品的主人公“格里高尔”一天清晨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大的甲虫。他本来可以用他的收入来养活全家,现在却要全家来养活他。起先,他的爸妈和妹妹对他突然变成一只甲虫表示怜惜,都充满了同情和关怀,妹妹每天都帮他送饭,打扫房间。但是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大家都把他当成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包袱了,大家都怀着鄙视的眼光,希望他早点死去吧,这样大家都轻松。终于有一天,他在全家的长期冷落中,孤独的离开了人世间。全家为此庆幸。父亲说:“让我们感谢上帝吧!”一家三口为了庆祝格里高尔的死去,决定乘车去城外郊游。小说的大概内容就是这样的。 卡夫卡曾经说过:为每天的面包而忧虑会摧毁一个人的性格,生活就是如此。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卡夫卡就死在写他自己,因为我在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卡夫卡这个人,发现网络上的介绍和这本书上所讲述的内容有所相同之处。在作者的一生中,他活得也就像一只虫子。卡夫卡喜欢文学,很想成为一名作家,但现实没能如他所愿。用为他和家人要生活,他就不得不成为一名保险公司的小职员,整天奔波忙碌,忙得不可开交。他害怕孤独,渴望爱情。曾经三次与女友订婚,但都没有结婚。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内心总是充满这样的矛盾:“没有‘她’,我不能活。和‘她’在一起,我也没办法生活。”这样的顾虑下,使他始终没有迈出那最重要的一步!如果他有勇气的话,他就能够收获他的幸福,所以他(卡夫卡)的性格不得不说有些怪癖。 卡夫卡生活中和创作中,都是主要反映一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社会腐败,奥匈帝国的强暴专制。政治矛盾与民族矛盾的双重困扰,人民生活的贫困穷苦,经济衰败,这更加深了敏感抑郁的卡夫卡内心的苦闷。由此,不难理解他的作品为什么荒诞了,他是根据梦创作,这种荒诞的思绪来自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折射,而飞天外 卡夫卡创造了象征性的世界来表现被异化的困境,《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被生活压倒喘不过气来。那天空永远是黑暗的,与世隔着窄小的门缝,身处无可名状的绝望和令人羞愧的寂静,还是要用触角饱尝羞辱,包围他的永远是冷冷的情感,感觉是呈灰绿色和诸褐色,着实一想,让人感觉有一点恐怖啊!格里高尔的背后隐藏着卡夫卡的无奈、痛苦和忧郁。难道我们困扰的是那些错综复杂的社会角色(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矛盾。毕业后,我们为了寻找工作,四处碰壁,于是我们改变了原来的思维模式,倔就是社会对我们的选择,可是心里的沮丧,不是几杯酒就可以消除的 相信我们在读过这本小说后,心灵上能够得到足够的宣泄然后平静下来,清理思绪,让我们的路越走越平坦吧!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24薄雾在梦境中散开,一切都变得清晰可辨。耳边传来古老的钟磬之音,辉煌的大明王朝展现在我的眼前。城外,烽火连天,狼烟四起;城内,宁静安详,静谧幽深。深宫大院尽处,只传来一串沉重的脚步声。他——崇祯——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纵是一国之君,然而走近他,却不难体会到威信背后,那份悠然与不尽。 崇祯的一生充满了崎岖坎这些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明朝那些事儿》,它的作者是史学家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壹)。 《明朝那些事儿》一共七本,我看的是第一本。这本书讲的是从朱元璋出生到永乐夺位的事情,朱元璋是一个贫农出生,是一个布衣皇帝,他当过和尚,也讨过饭,后来由于元朝皇帝实在是令老百姓难以忍受了,老百姓就组成了一个个部队准备造反,朱元璋也加入了一个部队,他有勇有谋,为部队频频打胜仗,可他的上司容不下下他,赏他了一些钱和人马,让他走人,朱元璋离开后,很快就召集了一批精兵,与别人作战,他战胜了张士诚、陈友谅等竞争对手,与元朝作战,他们打得元朝落花流水,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但是朱元璋这个皇帝当起来却像个屠夫,他通过当时一个胡作非为的丞相,来废除丞相之位,但也牵扯到了很多人,他们统统被朱元璋杀掉,达上万人,读更可怕的还有,朱元璋时分恨贪污,但他给官员的俸禄却根本难以给他们养家糊口,他们被逼无奈,只得贪污了一些老百姓的粮食,但都被杀掉了,杀的官员官员们提心吊胆,整天怕鬼来敲门。 我读了这本书,我清楚地看到了朱元璋的面目,他智慧、狡猾、残忍、武断,他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比如人要坚强如果不坚强就成不了大业,任何事都要忍辱负重,要能屈能伸,不能因为一点点小的事情就大发雷霆,这样对别人不利,更加对自己不利。我还学到了人做事要经过头脑,而朱元璋有时候似乎经常头脑一发热就稀里糊涂得杀了人,他虽然是在杀那些恶人,但他也杀掉了不少清正廉明的官员,他也不搞清楚,他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违我者,斩!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决定做一个坚强、冷静的人。坷,他的继位,更是在一种巧合诞生——先兄朱由校无一子嗣,万般无奈与仓促之下,年仅15岁的他只好以“兄终弟及”的方式继承了皇位。他的继位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本应是大明王朝的希望——崇祯在位十七年,日理万机,财色酒气全无。他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马不停蹄地工作着。然而,历史却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乃至于整个国家都走向灭亡。先兄的昏庸执政,使崇祯面对的是一个烂得不能再烂的烂摊子。此时的他,内心该是多么矛盾啊!大势已去,他却能让国家坚持了十七年之久,已实则不易,不得不令人佩服。面对勇敢与胆怯的抉择,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勇敢,并为国家的长久付出了心血,虽死,则无憾矣!面对这样一位皇帝,又怎能不令我折服呢?然而崇祯皇帝显赫的权力背后,却有着一个悲惨的童年。奸臣的满口胡言,使他受尽排挤、压迫和虐待,也使他养成了坚毅的性格和善良的秉性。十五年的沉默,终于在登基的那一刻冲破。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铲除了奸臣,使朝代焕然一新。国家统一的梦想似乎指日可待,但却被他自己毁于一旦,实在令人同情。杀死袁崇焕是他一生的污点,以至国家再也没能力与清兵抗衡。如果历史可以倒流,我真想替他收回处决袁崇焕的指令。然而,历史不会倒流,我也只能在心里做着这个美梦罢了。当“李闯王”进京的那一刻,崇祯视死如归。他平静地遣走身边的宫女、太监,然后和自己最忠心的奴仆在一棵古树上自缢而死。他走了,背负着“亡国之君”的千古骂名,带着一身未了的心愿魂归煤山。为坎坷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了。 走近崇祯,体会一代君王背后的难隐之情;走近崇祯,感受灾难来临之际的那份坦然与从容;走近崇祯,学会勇敢地承担属于自已的那一份责任。带着对崇祯皇帝的敬仰,同情与惋惜默默地陷入沉思.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25早在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学过卡夫卡的《骑桶者》,在那篇课文中我初次体会到了卡夫卡的魅力。在大学里我又阅读了卡夫卡写的另外一部作品《城堡》,相比较而言,后者要难懂许多,但是通过这两部作品的阅读我也更加喜欢上了卡夫卡的写作风格。这次大学语文需要我们赏析一篇作品,我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卡夫卡的作品。 此次我要赏析的是卡夫卡最有名的作品之一《变形记》,相比于《城堡》的让人找不到头绪的情节来说,《变形记》显然更能让我读懂。《变形记》讲的是一个年轻的旅行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变成了大甲壳虫后发生的事。格里高尔变成了甲壳虫后,母亲一看他就会发哮喘病,父亲一直都很憎恶变成甲壳虫后的格里高尔,试图把他弄死。只有那个妹妹在起初的时候还对他很好,给他打扫房间,给他准备他喜欢吃的食物,为他搬掉房间里面的家具让他有更多的空间活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对他也变得冷淡了,到最后妹妹变成了最憎恶他的一个人,他们都想把格里高尔这个累赘弄走,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正常。最后格里高尔在自责中死去了,家人们得知了消息并没有表现是什么难过或者惋惜的心情,他们辞退了那个女佣,避而不谈格里高尔的事,准备去旅行一趟,然后回来开始新的生活。 读完这部作品首先是我就为格里高尔感到不平和同情。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商店破产后一直是家庭生活支出的主要来源。他任劳任怨,不管那个推销员的工作多么辛苦他都不会对家人们抱怨些什么。在每次拿薪水回家时他就会特别高兴。他知道自己的妹妹喜欢小提琴,还曾经秘密的打算把妹妹送到音乐学院去进修。但是这个愿望还没有完成他就突然间变成了一只甲壳虫。在变成甲壳虫之后,父亲就非常憎恨他,狠心的用苹果砸他,导致他的背上一直嵌着一个苹果,这可能也是导致格里高尔最后死去的原因之一。但是格里高尔并没有就因此憎恨他的父亲,他还是喜欢去看看他的父亲在做的那些什么一直维持的习惯。在他们家的经济陷入危机的时候他也担心他们该怎么度过。而母亲在看到自己的儿子变成甲壳虫之后一直都很害怕,不敢去看他,在整个故事中她并没有多恶意的伤害格里高尔,但是最后对于格里高尔的死也没有产生多么大的反应。我们试着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儿子死去了那会是怎样的情景。但是呢,在这里的那位母亲明显对于自己的儿子已经在意识上抛弃了,这也是格里高尔可悲的地方,连最该疼爱自己的母亲都不管他的死活了。在变成甲壳虫的那段日子里,格里高尔唯一欣慰的是有个妹妹并太不在意自己的变化,为他打扫房间,为他准备食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也变得失去耐心了,最后她居然强烈的要求把那只甲壳虫弄走。那个格里高尔一直认为是一个好妹妹的,他努力想帮她完成梦想的妹妹,最后居然也放弃了他,在这种众叛亲离的情况下,有谁还能支撑着活下去。而更加可悲的是格里高尔在这种情况下还为他们着想,自己需要马上离开这个家,才能使他们更好地生活。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26看了《藤野先生》,有所收获。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藤野先生》中的藤野一直鼓舞着鲁迅从事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的一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藤野对鲁迅倾注了无私的爱。他平等公正、一丝不苟的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的血管也要当面替学生改过来;他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听说中国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他尊重学生,尽管替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的强国梦,临别还赠与题写了"惜别"二字的相片。这些对一个受尽了歧视和污辱的清国留学生是多么大的鞭策和鼓舞啊。 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鲁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事实上,鲁迅先生留日学医的目的,也是如此),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热爱学生、理解学生,使藤野具有了强大的人格魅力,以至于影响学生的一生。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27宇宙经过无数次的爆炸走向灭亡;又经过无数次爆炸留下残骸而重生。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构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可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可是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代替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此刻的太阳系、此刻的地球以及此刻的人类和此刻的完美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我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经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齐。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今日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就如同神话中的凤凰,每次死亡都是重生的开始,都会变得更加美丽。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能够生存的星球。此刻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一个占有者,或许那时人类就是别的星域的主人了。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可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仅有地球,我们无法打破宇宙的法则,所以我们只能爱惜每寸时光,将每一天都当做我们在世的最终一天,用生命感悟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每一天都过得更加充实,无悔。 再联想到我们这一代的高中生,我们将会是人类下一代最为重要的支柱,我们将要负责支起人类的未来,或许人类的未来就在我们的的手中。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浪费这宝贵的时间呢,我们有什么理由挥霍自我的青春呢,在一点的挫折前萎顿不前呢?看看霍金先生吧,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于疾病斗争了数十年,还以超乎常人的毅力与无匹的智慧为科学的发展做了无比巨大的贡献。上帝是公平的,关上了一张门却总会为你再打开一扇窗。尽管如此,可是生活是不公平的的,所以我们只能用坚强的心灵去克服前方的一切困难。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我内心深处的感悟。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28敲下题目那行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卖”字与“读”字并列着十分显眼。卖,无言的读?或者读,卖的就是语言?我不明白这两个字之间还有什么关系,隐隐间觉得或有深意。 不纠结了,即兴的话。说回文章。 本想说这是一篇时下大热的文章,又觉对这样沉重的一篇文字来说,用“大热”实在有点轻浮。感激网络又把它挖了出来,好文章是不朽的。 看多了煽情与滥景的文字,腻得发慌,越来越喜欢真实朴素的文字,因为真实,所以能看到心里去。 做为农村人,做为底层百姓,对文章里描述的很多细节感同身受。《卖米》,伴随着十分熟悉的画面感,勾勒出落后乡村的真实面貌:从土里刨食的人没有其他的赚钱路子,即便拿一介肉躯跟土地死磕,往往也只是”多收了三五斗“的结局。然后,还得指望拿这点钱既当生活费又当药费。 我链接的这一篇似有删节,其他版本里还有一段弟弟为引水入田的事不惜与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反目打架的事,感觉特真实。以前农村里没少为争水的事闹别扭,常就派出一人在田间地头守到半夜,担心水让他人截了去,有时一言不合,双方直接抡起锄头动粗也常见。还有,琼宝替母亲挑更重那担米的时候,一不细心撒了点出去,母亲心疼米更甚过心疼女儿……看到那里,不能再同意。 在农村,什么都值钱,似乎仅有命最不值钱。 民生多艰。穷人之苦,没体验过的城里人很难想像;同样,有钱人之奢,没走出大山里的人一样很难想像。古时有上对下”何不食肉靡?“的天问,有下对上”皇上必须天天吃红烧肉“的惴测,今人的版本不会低于过去,这世界悬殊差异已经越来越大,有些人倾其一生努力,所得可是是另一些人不屑一顾唾之弃之的东西。 当然,说这些并没有歌颂苦难鞭挞享乐的意味。合理合法赚到的钱,随你怎样支配,但凡能有选择,谁都想少吃苦多享乐。只是这世间总有苦难与相对的幸福,命运之神随机布局,然后跃上云端俯瞰芸芸众生,看有些人逆袭,有些人沦陷,有些人一成不变。 别说人,土地也有不一样的命运。僻壤生产粮食,热土生长房子。越靠近城市的农村人越有机会在拆迁中改变命运,反之,偏远的穷乡几乎就永远穷下去了,直至渐渐消亡。 城里人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卖米》一文中为了总共三块钱的差价母女愿意守在摊头任烈日暴晒一天。可是广大从农村里出来的人必须能理解,虽然事后可能也会自嘲“能算不除”,可当时必须是纠结的,三块钱不多,可心里那份委屈拦着,舍不得出手。买米的当然也没有义务非得“高”价收购你的米,市场永远冷漠没有温度。你不卖,大把的人等着卖,明知你的米略好,但对商贩来说,他们只看买卖环节间的利润,能给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购之;不能,弃之。 买米的小贩们肯定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的大老板,所以锱铢必较也能理解,他们或许只是比单纯的种田人混得好一点的小商人而已,彼此奔波路上,顶着烈日讨价还价,怎样说都是讨生活的人,在商言商,也就没什么好苛责的了,都不容易。 “行情”一词,是从事生产的人最怕最敏感的词,年景大好,丰收,价就低;价高,却往往意味着歉收。时有听说什么什么农产品烂在田间地头无人问津之事,反正苦逼生产的总是最被动的。小贩相对好点,见风使舵,贵买贵卖,一旦发觉无利可图,撒手不干,也可是掉一两根毛而已。 当所有的汗水被冰泠的“行情”冻住时,农人该怎样办?政府出来收拾大局吗?房子卖不掉,给各种补贴各种刺激。农作物呢? 相较城市,农村永远处于弱势。说故土难离的,往往是先行离开的。 都说乡村是净土。那是偶尔你厌烦了城市的套路,下去感受个一两天,45度仰望天空时感叹两句而已。稍呆多两天,保管你逃难一般离去。当然,那些如梦如画的度假村不在此列,那完全是低调奢华,是变相的”伪农村“。 真正的乡村绝非乌托邦。一代代人因贫逃离,富而返乡,还有一群人永远挣扎在路上。 本文的作者算是靠着读书逃离了乡村的人,可惜终究逃可是病魔。人生短暂,徒留遗憾。默哀之。 依然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读后感——或许连读后感也算不上。对我来说,好文章有一种特质,读后很有想写点什么表达点什么的冲动,虽然可能狗屁不通言不及意,但好在是浇了我心中块垒了。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29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可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我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我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先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进取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 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往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我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当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30今天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压抑,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周身动探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是我拘束在巨大的皮沙发下,动探不得。 曾经见过卡夫卡的照片。还是蛮帅气的,只是一双大大的眼睛中,充满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绝望?远远不止。许是扭曲的绝望吧。他,是被一生的孤独所造就的巨人;他,站的太高太高,他的眼睛从我们所无法达到的高度往下俯瞰,看到了整个人类的绝望。 《变形记》,以一种绝望的笔调开头。主人公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还不够绝望吗?我以为这就是最绝望的事。不单单如此,绝望之中还有孤独:一个人的孤独,一家人的惶恐,全人类的绝望。惶恐之后,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接受。习惯了就好。到这里,在绝望的大山中似乎看到了一块希望的石头。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主人公看到了一阵阵的温暖。主人公也很知自己的情况,默契的陪和着。开篇紧张的节奏渐渐慢了下来,事情又得到了缓解,让人开始浮想联翩:也许,哥里高尔还会再变回来的,生活还会恢复原状。可卡夫卡不这么认为。我看到的只是光明,而卡夫卡看到的却是全貌。熟悉,不过是厌倦的第一步,稍稍熟悉之后,无限的厌倦就在前面。终于,经济上的重负让这个家疲惫不堪也狼狈不堪,心理上的重负让哥里高尔越来越多的做出他不该做的事-------绝望终于把他逼疯了。他想克制,又无法克制。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对过去的回忆已经占据了一切。他虽然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还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还存在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恶心的爬虫,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又对曾经的生活充满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又使他有些爱上了现在的状况。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哥里高尔,他就是卡夫卡的真实写照。卡夫卡不仅仅在写小说,他在写自己,在写自己的生活。 除了主人公,他的妹妹也是卡夫卡着力表现的人物。不像劣等小说那样,把他妹妹塑造成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物。在《变形记》里,每个人都是普通的,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他们都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小市民。他们的爱是建立在生存和金钱的基础上的。当自己的生活美满时,他们会去爱别人,关心别人,照顾别人。但是,一但别人破坏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梦想时,爱就不副存在了。余下的,只是血淋淋的冷酷。从主人公妹妹上的变化上,这一点表现的入木三分。这个形象的成功塑造,也看出来卡夫卡不可估量的天赋。 小说的结尾是耐人寻味的。从结尾中,可以看到不止一种感情。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哥里高尔妹妹的跳跃中,哥里高尔被忘记了。不,这个人就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31《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明白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并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异常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可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我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终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 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便的心境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可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当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可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虽然仅有这本书我仅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可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小妇人读书总结1500字 篇32因为作业的缘故,抽时间读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听说这是文青们必读的一本书,作为文青与愤青间杂的普通青年的我,从初中开始听说这本书,一直没读过,原因很简单,在初中还在读郭敬明的我,听说书中涉及性描写,就没了读的念头。现在想想自己是多么的肤浅,当然现在也还是很肤浅。 告子讲,食色性也。不肮脏,不可耻,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对于生物来说,生存是大道理,吃饭,是为了个体生存,上床,也是为了生存,为了种群的基因生存。之前有人跟我说,年轻时对于情色的偏爱是理解感情的一种障碍。其实,性对于人来说是一种欲的快乐,对其的适度描写应该是人类走向文明的进步。 《挪威的森林》有几处对于性爱的描写,其中我认为最美的描述是直子夜间把自己的身体展现在渡边面前的情景。“我伸出手,想要摸她。直子却倏地往后缩回身子,嘴唇略略抖动。继而,抬起双手,开始慢慢地解开睡衣的纽扣。纽扣共有七个,我仿佛继续做梦似的,注视着她用娇嫩的纤纤玉指一个接一个解开。当七个小小的白扣全部解完后,直子像昆虫蜕皮一样把睡衣从腰间一滑退下。她身上唯一有的,就是那个蝶形发卡。脱掉睡衣后,直子仍然双膝跪地,看着我。 沐浴着柔和月色的直子身体,宛似刚刚降生不久的崭新肉体,柔光熠熠,令人不胜怜爱。每当她稍微动下身子,实在是瞬间微动,月光投射的部位便微妙地滑行开来,遍布身体的阴影亦随之变形,恰似静静湖面上荡漾开来的水纹一样改变着形状。这是何等完美的肉体啊,我想。”星光下的直子仿佛就是一座雕像,是上帝的完美的艺术的杰作,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容亵渎的,我想每一个人都会从直子的身体而探寻到艺术的内涵,而并非是仅仅认识到那是女人的身体。看《挪威的森林》中性的描写,让我有些感觉到性融于生活的本意。村上春树没有像中国一些书籍对性描述采用隐语的方法,而是自然地象山涧水一样叮咚流淌,不回避,不夸张。 说到人物,书中的渡边和绿子都是很有人格魅力的人物。让我感受强烈的是渡边的真实,他不会故意让别人去理解他,他真实地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一旦有人因好奇进入他的城堡,他也不会改变自己,还是把自己真的一面原汁地展示给别人。他面对直子和绿子的感情时也是真实而且真诚的。绿子也同样如此,真实坦率,不矫揉造作,对渡边的感情也好,对自己的性情的展示也好,都那么的真实可爱。我喜欢村上春树笔下的人物,喜欢他描述的那种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既是保护着独立空间的尊严,又以无比的真诚与他人相连。 除此之外,村上春树在书中能够很坦然平静的叙述生死这件事,也是我看下去的理由之一。如他在书中所言,“死并不是生的对立面,只是生的一部分”。人们往往在生死这件事上显得很忸怩,要么是大肆渲染大无畏的英雄主义,要么就是避之唯恐不及。能够坦然谈及生死的不多。这让我想起来自己很喜欢的作家吴念真,不同的是除了坦然之外,在吴念真的笔下,生与死都被温柔地对待。 在书的结尾,渡边和绿子通电话,绿子问渡边在哪里时,渡边环顾四周“我现在哪里?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全然摸不着头脑。这里究竟是哪里?目之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作者想表达些什么呢?大概是如他自己所说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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