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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
范文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通用3篇)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 篇1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答辩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第一项诉讼请求中复息部分的主张;

  二、请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第二项诉讼请求;

  三、由被答辩人承担驳回诉讼请求部分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被答辩人已以罚息利率主张答辩人承担违约责任,再主张复息要求答辩人承担双重违约责任于法无据,请法院驳回。

  被答辩人主张的复利和罚息均具有惩罚性,属违约金范畴,被答辩人通过主张罚息已足够弥补其损失,再要求答辩人支付复息属于双重处罚,请法院驳回复息部分的请求。

  二、被答辩人就本案约定的律师费标准过高,且律师费支付条件尚未成就,请法院驳回。

  1、涉案标的不足20万,按_____________省律师收费标准律师费约为10000-15000元的标准,本案案情简单,被答辩人约定的律师费标准过高,请法院进行调整。

  2、被答辩人在《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律师费自一审开庭之后支付(调解和撤诉也按此标准),是附条件的支付,但本案亦有可能庭外和解不开庭,关于未开庭情况下律师费支付的时间、条件、标准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未有约定,被答辩人以未实际发生的费用要求答辩人进行给付,不符合合同约定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法院驳回。

  综上,请法院支持答辩人的请求,驳回被答辩人上述诉讼请求。另本案答辩人并非恶意拖欠贷款不还,而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一次性不能凑齐20万,答辩人希望能延期还款,也已向被答辩人申请延期还款。

  此致

  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 篇2

  答辩人:

  住址:

  被答辩人:

  住址: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

  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

  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事实与法律,现答辩如下: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

  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

  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

  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一、在送货单上收货签章的并非答辩人,答辩人没有与被答辩人发生买卖关系,因而答辩人无需支付其货款。

  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在送货单上“收货人签名”一栏上签名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经查,答辩人公司内并无与其同名的员工;

  而且在“公司盖章”一栏上盖的是一枚方形的“________厂收货章”,而答辩人公司的收货章一直都是圆形的,答辩人从未启用过方形的收货章,因此答辩人并没有收到过被答辩人的货物,依法不需要支付货款。

  二、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被答辩人并不完全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且其起诉的数额有错误。

  (一)被答辩人提供的送货单有很大一部分(共计________元)并非归其所有,而是一叫做“________公司”的企业,经查询“__________公司”的主体并不存在,故该部分货物的利义务的承担主体应该是在送货单上签名的实际送货人而非被答辩人。

  被答辩人并非该部分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之一,因此,被答辩人依法并不具有就该部分送货单起诉答辩人的权利,答辩人不需向被答辩人支付该部分货款。

  (二)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显示,被答辩人送货单上的重量与答辩人实际收到的重量是有差别的(双方在送货单上对实际收到货物进行了标注),因此计算货物的金额应该以答辩人实际收到的货物的重量来计算(后附表)而非被答辩人所主张的送货重量,所以被答辩人主张的数额是错误的。

  (三)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有一部分并非是送货单,而是热处理单据(数额共计_____元),这部分单据是因为答辩人将钢材送到被答辩人处进行加工而产生的,属于加工承揽的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被答辩人在买卖合同案件中请求答辩人支付加工承揽的费用于法无据,答辩人无需在本案中向其支付该部分费用。

  由此可见,被答辩人请求的总金额_______元,应当减去属于“______公司”的送货单货款_________元,还应减去热处理的加工费用_______元及实际送货的差额,答辩人充其量只需要再向其支付货款_______元。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并无与被答辩人发生过交易。

  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发生过交易,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有一部分货物不属于被答辩人的,而且还有一部分是属于加工承揽关系,依法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除去以上两部分,剩下的才是本案审理的范围。

  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 篇3

  答辩人就与________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适当,没有出现事实认定和判决结果不一致这样的低级错误,认定答辩人承建的________为死包也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承建的______,虽然是以________公司的名义签订的,但该工程属于死包工程,盈亏均由答辩人负责,该工程款的所有权属于答辩人所有。对这一事实答辩人有两方面的证据可以证实。第一,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与________公司签订的《内部工程承包合同》明确约定:“各承包集团对承包工程全过程负责,从工程开工前准备到工程竣工后交付使用后的回访,维修都由工程集团负责,所拖欠的工程款项由承包集团负责回收。”第7条第2项又约定“工程竣工交工后,承包集团负责结清所有债权债务,承包集团解体后,公司概不负责债权债务问题,一切由承包经理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弄虚作假,公司追究承包经理责任。”上述约定说明该工程是死包工程,所得款项应由承包集团所有,________公司没有任何权利主张。第二,_____年,________公司有人以答辩人侵占________楼工程款为由向检查机关举报,检查机关审查后认为_______涉嫌侵占罪(即侵占了___楼工程款_____万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上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此款究竟是属于________公司所有,还是属于答辩人所有。如果属于________公司所有,答辩人就构成侵占罪。此案经____法院和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________楼属于答辩人死包工程,此款不属于单位财产,答辩人不构成侵占罪,判决答辩人无罪。因此,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是没有事实根据的,相信二审法院也不会支持其上诉请求。

  二、上诉人第二项上诉理由没有根据,______是否具有承建工程的主体资格,并不是本案要解决的问题,________的工程已经完工,即便其不具有承建工程的资质和主体资格,也不影响其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权利。而且,被答辩人不应忽略一个事实,就是《内部工程承包合同》是由被答辩人跟答辩人签订的,作为专业的建筑工程公司,不应该不懂得建筑资质对合同主体的重要性,既然被答辩人认为________不具有承建工程的主体资格,还明知故犯,与其签订“内部”工程承包合同,那么答辩人认为,一方面被答辩人对______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违法转包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对答辩人而言,这是被答辩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或者是对答辩人的一种授权,答辩人当然享有对______的承建权利,而且从双方合同内容来看,性质为死包,盈亏均由答辩人自己承担,工程款(实际应为赔偿款)当然也应由答辩人享有。至于答辩人所用的收据和公章真实性的问题,实质并不影响工程款的权属,同时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收据和公章的真实性也只负有形式审查的义务,将工程款支付给答辩人没有不当之处。

  三、如果法院判决____万元的权利人属于被答辩人,将会造成法院同一案件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不一致的奇怪现象,更严重的是,将会导致用民事判决否定生效的刑事判决,用民事判决间接宣告答辩人有罪的严重后果,同时,也违背了基本的法理。

  因此,希望二审法院坚持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驳回被答辩人旷日持久的无理缠讼。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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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