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保安派遣服务劳动合同书 |
范文 | 保安派遣服务劳动合同书(精选3篇) 保安派遣服务劳动合同书 篇1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本着合法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服务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期限: 1.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 人;如甲方需要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的,双方在承诺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甲方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自次月起按照甲方需求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 2.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保安服务工作范围及地点、职责: 1.乙方保安人员实行小时工作制, 小时为一班,每日分 班,24小时在甲方位于 设岗执勤,主要负责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并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执行保安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2.乙方保安员应认真履行甲方的有关管理及工作制度,发现治安隐患及时制止并汇报,预防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同时做好当日的值班和交班记录。 第三条 保安费用及支付约定: 1.保安费用:6小时/日.班工作制,保安派遣费用标准为为¥0000.00元/人/月,乙方 名保安员合同期内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 2.费用已包括乙方保安员的工资报酬、补助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种强制保险费用以及乙方服务费,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3.依甲方要求增减保安人员的,按第三条第一项约定的标准增减费用。 4.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于每月15日前以转帐的方式把当月保安服务费用转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甲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乙方开具的发票不作为支付依据,甲方支付服务费以甲方公司实际转入乙方公司银行账户数为依据。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保安员说明工作要求,并进行监督指导。 2.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的,及乙方保安员有睡岗、脱岗等违反甲方工作制度行为的,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进行交涉;有权将不履行职责、违纪违法的保安员退回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另行安排保安员。 (二)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2.尊重乙方保安员,为乙方保安员提供符合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实行6小时/日.班工作制,如遇特殊情况需保安员加班的,甲方须另依法支付加班费给乙方,由乙方支付给保安员。 4.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要求保安员从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亦不得将其再派到其他处工作,否则产生后果由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出具的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6.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与派到甲方保安员发生劳动争议等方面纠纷的,需要甲方出具相关证据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7.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标准时,甲方将按规定标准增补费用。 (三)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保安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 2.甲方若拖欠服务费,乙方在通知甲方限期支付后甲方仍然拖欠的,乙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根据甲方的用人要求和本合同约定推荐及委派合适人选,乙方所派到甲方的保安员是乙方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2.教育所派保安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及时、有效地维护甲方的经营秩序,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落实本合同约定的执勤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所派保安员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协助处理。 4.乙方所派保安员发现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执勤区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及时向甲方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案件。 5.听取甲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应在收到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出具的书面整改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6.乙方保安员若侵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经相关部门确认为乙方责任的,造成损失由乙方在费用范围内先行负责赔偿,甲方应协助乙方追究保安员的相关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保安派遣费用,每延迟一日加付应付额3%的违约金,超过15日未付的,乙方有权撤回保安暂停服务并随时解除合同,因追索违约金及所欠费用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指派保安员从事约定服务职责及岗位以外的工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3.在服务期内未经协商单方中止保安服务的,按合同终止当月费用总额的三倍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 1.所派人员如有睡岗、脱岗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责任范围内甲方损失的,经有关部门核定(损失价值以评估部门评估价值为依据)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按评估部门的评估依据再服务费范围内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不得以服务费相抵扣赔偿金额。 2.在服务期内未经协商单方中止保安服务的,按合同终止当月费用总额的三倍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因不可抗拒、突发事件及乙方人员为了紧急避险等情况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2.乙方人员值勤中为维护甲方利益造成的伤、残、亡等事件,其费用先由乙方所购买的保险赔偿,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3.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与另一方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确认后,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各出具并送达给对方的书面材料,对方应进行签收,拒绝签收的,以特快专递送达至约定地址视为送达。 5.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落款处完善地址,落款处双方所留地址为一方出具书面材料给另一方的送达地址,亦是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如双方落款处所留地址发生变动,地址变动方未通知另一方的,材料送达至变动前的地址视为有效送达;如未留地址的,以特快专递送达地址视为送达。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补订协议,为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合同执行地所在辖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安派遣服务劳动合同书 篇2聘请单位(甲方) 地址: 电话: 服务单位(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概念与定义: 1、保安员:指由乙方向甲方服务地点派遣的保安人员。 2、规章制度:指乙方的《保安服务规范》及甲方制定并经乙方确认的各项规章制度。 3、保安服务费:指甲方向乙方按月按人数支付的总服务费,其包含了每名保安员当月的工资、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乙方缴纳部分、乙方的管理费。 一、 乙方提供保安人数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和工作时间 1、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提供保安人员名,其中含 管理人员,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提前1个月向乙方书面提出增派服务人员编制。 2、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保安人员服务地点位于: 。 3、工作时间:每人每天工作 小时,每月休假不低于 天,按岗位要求每天24小时须不间断值班。 二、 保安员的要求 1、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无违法犯罪记录、作风正派,组织性、纪律性、原则性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全心全意维护甲方安全,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2、应确保派驻到甲方的保安员经过岗前培训,培训科目为(一到两周的军训及消防安全知识、基本礼仪培训),懂得防火、防盗、防灾害性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的保安员不得派往甲方。 3、乙方所派保安员应严格履行保安员职责,甲方有权定期对所有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对保安员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三、 保安报酬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每月 日之前提供发票,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保安服务费 元/月/人,共计服务费用 元/月(大写: 人民币)。如甲方逾期未能支付,按每天0. 1%的标准支付违约滞纳金。上述日期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对保安员不胜任岗位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重新派遣合格保安员至甲方服务。在等候新保安员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可视实际情况调配其他队员互补加班,此种互补加班所产生的加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工作需要调配保安人员加班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派遣甲方现场进行保安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由乙方承担 。 4、政府部门调整社会保险导致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的,则本条第1款之保安服务费相应上浮;政府部门调整最低工资等标准的,则本条第1款之保安服务费及第3款之加班费相应上浮。 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四、 保安员的管理及调换 1、保安员应按照甲方指定的着装要求上岗,服装整洁,无污渍异味。 2、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私自换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换班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换班。 3、乙方派驻的保安员由甲方进行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员的保安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对于保安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方要求更换保安员的,应提供书面通知并附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4、甲方有权对保安员实际工作状态按月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显示不能够胜任工作的保安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方要求更换保安员的,应提供书面通知并附相关考核、说明材料。 5、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以外的事务,由此造成对甲、乙方或第三方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单位的“保安员”与乙方保安员进行混合执勤,甲方工作人员除外。 7、为有利于保安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乙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保安员,同时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且应确保在保安员调换交接期间不能中断服务。 五、 保安员的人身伤害责任 1、乙方负责为保安员购买各项社会保险,保安员在工作岗位上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的,由乙方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承担,甲方无须承担责任。如因甲方要求保安员执行保安职责以外的工作或要求保安员执行职责以内的工作但甲方有过错而使保安员受伤、致残、死亡的,由甲方负责理赔,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 甲方财产损失责任 1、甲方应对其财产购买财产保险。在服务过程中,如非因乙方保安员过错造成的甲方财产遗失、损坏、被盗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财产理赔。 2、乙方及其人员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或因乙方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乙方最高赔偿数额不应超过当月服务费总额,其余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另外,乙方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乙方对甲方的赔偿责任有以下豁免:存放于公共部位的现金、金银珠宝、古董文物、有价证券、商业资料、信函邮件及其他难以确定价值或存在的物品。 4、因以下情况之一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七、 保密条款 1、乙方保证,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同时,乙方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亦对其在甲方服务期间获得的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如乙方保安人员未履行上述义务,乙方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八、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就合同相关部分进行变更。 2、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若无故随意解除本合同的,将承担两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市政建设、自然灾害、战争或者其他情形)。如果不可抗力持续15天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九、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一方发生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两个月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本合同自守约方通知到达违约方处自动解除。【甲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2、如甲方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提供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欠付的服务费及两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或乙方保安员的严重过错给甲方带来重大损失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签订、生效、履行、解除均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除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甲方另行拟定相关工作细则,须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安派遣服务劳动合同书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派遣人员提供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统一安排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甲方负责提出任务名称、数量、技术标准、提供原材料等事宜,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劳务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乙方管理费用、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2、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本条约定的劳务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退回服务人员或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 2、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告知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4、按照双方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2、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派出服务人员; 3、依法与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送甲方备案; 4、管理服务人员档案,并允许甲方随时查阅; 5、将本协议有关内容告知服务人员; 6、督促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 7、按照乙方与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服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管理费用,履行相关义务;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调换服务人员,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或终止与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9、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甲方根据业务需要提出使用劳务用工的条件及数量,劳务工具体人数,乙方派出服务人员,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为准。劳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甲方的管理下开展工作。所需进行的相关培训及劳动保护条件与用品由甲方负责。甲方出资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和服务人员应与甲方订立三方协议,约定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的服务期等相关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长于服务期限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相应变更服务期限,并相应变更与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服务人员的退回、更换 一、服务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 乙方: 1、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且不再继续使用; 2、服务人员不符合上岗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 3、服务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服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5、服务人员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6、服务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 7、服务人员提供虚假的健康状况、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或情况; 8、服务人员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回、更换的其它事项 1、甲方退回乙方服务人员的,从退回之日起停止发放相应的服务费用。 2、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退回服务人员_____个工作日内更换。 3、因退回、更换服务人员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服务人员有过错的,乙方可向服务人员追偿。 第八条服务期限届满,甲方继续使用服务人员的,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与服务人员续订劳动合同,并送甲方备案。 第九条检验验收 质量的检验验收按甲方提出的有关标准、要求实施。 第十条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方法 1、合同服务费以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___元,服务费用双方在附件中予以约定,费用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根据核定的工作量通知乙方开具劳务发票后,甲方于25日前付清上月劳务费用,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收取的劳务费用中涉税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税率计算,按月和劳务费一并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乙方派出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由乙方按焦作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基数、比例执行。 第十二条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等手续。不能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或不属于工伤保险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保密 乙方及其派遣人员获知的甲方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或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制作的软件、文档及其他智力成果,其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归属甲方。 第十五条监督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本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需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除 1、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在索赔后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及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或其他规定。 2.如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在索赔后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随意变更乙方服务人员工作岗位。 (2)、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劳务费用。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服务人员损害甲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责任后可向服务人员追偿。 3、乙方和服务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负责人、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签订《劳务服务合同》的任务、数量、技术标准、提供的材料等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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