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
范文 |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通用13篇)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1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2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下属单位、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乙方的服务方式:1.日常咨询类及通过电子数据方式能够完成的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及甲方要求前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正常的法律顾问费、市内交通费、市话费、以及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须具备其他费用),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收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预支给乙方,乙方凭正式票据向甲方报销。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对因乙方的工作失误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保持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201 年 月 日——201 年 月 日。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执行,以后年度均按照此办法处理,法律顾问费用不变,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法律顾问费的时间支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 合同期满不再延续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酌情给付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3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 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 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工作内容 3.1 就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2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项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3.3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3.4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谈判。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4.5 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4.8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9 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别约定 5.1 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3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 相关责任 6.1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2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3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4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5 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6.6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 律师费 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 附 则 8.1 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8.3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4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购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服务事项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购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购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二条 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 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起草并购意向书;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商务谈判,进行并购可行性策划和并购方案的设计; 4.出具并购法律意见书; 5.起草并购合同及并购所需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 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同志与乙方联络,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五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 1.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元人民币。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查档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2.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购事宜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8.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企业并购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根据甲方所需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与甲方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双方同意,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时;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5.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当本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 。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约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签署。 (以下无合同正文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5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 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应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没有合同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 第六条、双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乙方指派律师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必需的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应根据自己的财务制度规定予以实报实销。 第七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八条 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 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 甲方逾期十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6(201)字第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律师为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二、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咨询; 2、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有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其他法律文书透露、提供给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万元。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律师代理费双方另行协商。 七、如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异地出差,乙方律师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费、差旅费和各项杂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甲方故意隐瞒案情或提供虚假不实材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7(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 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 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 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 第一条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条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以上是对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的相关做答,希望满意。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8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 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 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代表: 时间: 乙方: 代表: 时间: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9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10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鉴于甲方现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以下简称该诉讼),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甲方拟通过法院依法审判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之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就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对上述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双方确认,乙方律师已经提供下列法律服务: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法律咨询; (2)提供法律意见; (3)参加相关的案件讨论,对案件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说明并提出解决意见; (4)该诉讼二审协助出庭工作。 第2条:_________________费用支付 2.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依据市场调节价,就乙方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拾万元整。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等法律服务费用。 2.2乙方开户行及账号信息: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账号:______________ 2.3代理过程中因当事人双达成和解,调解、撤诉等视为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应当支付所有代理费用。 第3条:_________________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严格遵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要求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4条:_________________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由该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5条:_________________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之日终止。 第6条:_________________协议文本的数量和持有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盖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20__年月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11日期: 公司: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邀请!为使贵公司对本所及可提供法律服务有较充分的了解,特制作本服务方案。 我们真诚期望凭借本所及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丰富的专业经验、良好的服务素质与业内声誉,能够赢得为贵公司服务与合作的机会。 我们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非常希望为贵公司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我们相信,凭借本所律师在该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并通过对本所优质资源的综合调配,一定能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达到规范公司运作、防范法律风险、减少纠纷产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提升项目品牌效益等目的。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提供商,在成立之初,即确定了专业化发展的路径,在业务的研讨中、在资源的培养上,在律师的选取上以及在对外宣传中,均以“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和“行政教育法学”两项优势业务作为事务所主体业务范畴。 积极拓展建筑房地产等法律服务业务。 所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注重引导、培养企业的发展需求,为丰富企业的投资、融资渠道提供法律指引,为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在为企业提供系统服务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或者为企业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提供意见或方案。 所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并不是简单地就案议案,将定纷止争作为服务的终极目标,而是更多地将服务前臵于预防环节,通过积累,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律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在服务手段上,培训、座谈、辅导…不一而足,在服务追求上,帮助我们的客户专注于主营业务或其核心事业,从而使我们的客户在营商活动中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节约成本并保障其稳定发展,引领企业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迈进,得到了中小企业主的首肯,巩固了事务所的服务地位。 二、拟为贵公司组成的服务团队 为确保能为贵公司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拟选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以及______律师(实习)、______律师(实习)组成为贵公司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再增加一名常年驻外律师),具体承办贵公司的法律事务。 本所还将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及时调配本所其他专业或部门的律师参与贵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 以下是拟派律师的简介: 四、本所拟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服务内容 五、法律服务承诺 1、保密: 对所有所接触到的贵公司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 2、效率: 尽最大可能快速满足公司对服务时间的要求。 1)对电话口头咨询的,一般当即予以答复(需要讨论研究的,尽快答复); 2)一般性文件或函件修改起草,在实际收件后二至三天内答复。招标文件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大型文本,在实际收件后五至七天内答复; 3)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一般在收到相应材料后五天之内提供初稿(特殊情况加急特办); 3、团队协作: 对公司所涉及重大法律事务,由航向律师整合本所该事务所涉及的专业律师组成团队协助解决。 4、法律服务记录: 我们将对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务进行记录,每季度寄送贵公司,以便贵公司定期核查与总结。 六、法律服务费用 根据本所从事法律服务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惯例和经验,并结合考虑贵公司行业特征、规模以及项目等因素,我们向贵公司提出以下报价方案: 1、本所提供法律服务的第一年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暂定)。 在服务期满一年后若需继续服务与合作的,再根据上一年度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第二年度的法律服务费用。 2、支付方式:每半年预付一次。 3、上述顾问费用包括本所航向律师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但不包含航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发生的异地交通、住宿及为贵公司而进行审计鉴定公证查档等费用; 4、贵公司委托本所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民事代理等活动时,应另办理委托手续,本所应优先接受委托,并在国家主管部门关于律师业务收费的标准基础上优惠收费。 5、贵公司委托本所涉及企业股权转让、上市、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服务、房地产设立管理、企业合同体系建设等专项法律服务事务,双方根据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时间、工作量大小以及复杂难易程度另行协商收费。 6、上述费用报价均以人民币计。 上述建议谨供贵公司参考。 本所非常乐意听取并将慎重考虑贵公司就上述方案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本所联系。 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办公地址: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12(以下简称甲方)因 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 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_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篇13房屋交易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项需要法律服务,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处理相关房屋交易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 1、律师陪购服务: (1)陪同看房、审阅售楼资料; (2)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3)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建设、销售许可文件及房屋开发商的开发资质; (4)对拟购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5)审查房产的实际状况与宣传广告是否相符,谨防广告及宣传的诱惑和误导; (6)审查、修改、补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协助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8)协助甲方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认购书; (9)协助甲方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10)协助甲方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11)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房屋交付验收; (12)协助甲方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13)协助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14)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等; (15)协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张合同权利; (16)为购房合同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17)提供签约后的法律咨询服务。 2、律师代理服务 (1)代理出售房屋,并代为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2)代理出租房屋,并代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请房屋面积测量鉴定; (4)代理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5)代办购房登记、产权登记手续; (6)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手续; (7)代办购房款资金监管; (8)代办房屋验收交接手续; (9)代办个人所得税抵扣手续; (10)代理起草、审查、修改装饰装修合同; (11)起草、审核装饰装修项目清单及购买相关材料清单; (12)代办水、电、煤、有线、宽带、电话过户或开通、落户等手续; (13)代理申请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 (14)代理对房屋权属、土地权属进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15)指定律师代理各类买卖、装潢、物业管理及租赁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6)其他房产事务及法律事务代理。 3、律师咨询、调查服务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项政策法规;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专业房地产法律咨询; (3)对拟购物业进行综合分析; (4)对房产商资信进行调查、查看证件是否齐全; (5)对拟购物业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6)为房屋装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8)为房屋租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 账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查询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采取一次包干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不附加任何条件地支持、配合、协助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按乙方律师提出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服务; 2、甲方如需乙方律师陪同处理房屋交易事宜,应提前_________天与乙方律师预约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3、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参与房屋交易谈判,应提前_________日将草签的合同文本或复印件交给律师审查、修改; 4、甲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复印件,供乙方存档备案; 5、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法律文件的,应向乙方律师提供相关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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