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借款担保书范文 |
范文 | 借款担保书范文(精选11篇) 借款担保书范文 篇1________公司: ______(借款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你单位借款______万元(________元)。现我___(担保人)自愿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担保人在收到你单位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单位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一次向你单位付清全部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担保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书范文 篇2__分行: 根据(借款人)的请求,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或其他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 )元。本保证人同意 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 整(大写) ,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 字第 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连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24单存款法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连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充足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央行基准利率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担保书范文 篇3甲方(出借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乙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乙方因资金短缺,由丙方提供担保,向甲方申请借款。现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兹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二、借款利率为 /月(大写:百分之 /月),□ /日(大写:百分之 /日)。 三、借款期限为 天,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具体以款项转帐之日起计。(如因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致使款项不能当日到帐,以甲方出帐之日起计) 四、借款期届满:乙方应以□现金方式□转帐方式全额归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 五、乙方应当按期还款,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借款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还款书面申请,丙方提供延期担保,三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后,乙方才能延期还款。 六、借款用途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七、为保证乙方按时全额还款,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担保方式: 1、以位于 的房产(共 套)(面积: ;房地产权证号: )作为担保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其他财产: 八、乙方没有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或不按期还本付息的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借款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 2、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的30%作为违约金。 3、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等)。 九、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十、乙、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为一切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因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致使法律文书不能送达或不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争议的管辖为 人民法院。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三方各执 份。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范文 篇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程担保: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四)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五)保证人经营亏损或经济效益(收入)急剧下降; (六)保证人改变经营机制,发生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解散等情况;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书范文 篇5年月日借款人借款元(大写),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本人已经对相关的借款合同文书作了全部了解,并知悉了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本人及财产共有人自愿用全部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有价证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债权)为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向你提供担保,并作如下担保承诺: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出借人的合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实现债权的各项追偿费用、法院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全部合同债权。 3、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4、无论是否另有他人提供担保,我在担保范围内无条件地、独立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放弃法定的一切抗辩权利。 5、对你的债权,无论是否有任何人提供了物的担保,我的保证担保责任不以该物的担保优先受偿为前提,更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仍应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责任。 6、本承诺为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承诺书。借款人不能按约定履行偿还义务的,我接到你书面通知后3日内履行全部清偿责任。否则贵公司依据《担保借款合同》所享有的`包含追偿权在内的一切合同权利可以一并向我行使,我自愿无条件接受。 7、本承诺具有独立性,无论借款合同或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效,均不影响本承诺书的有效性,同时也不受借款合同其他担保方式的影响。 8、如有多人提供担保的,每个人的责任也是连带的、不分份额的,任一人对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有权选择其中一人、数人或全部作为追偿对象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全部清偿责任。我对此追偿方式无异议。 本人的担保承诺已取得了财产共有人或配偶的同意。如遇重大资产变动的情况,本人将及时通知你采取保全措施。 承诺人(签字):____ 财产共有人或配偶(签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借款担保书范文 篇6_______公司: ______(借款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你单位借款______万元(________元)。现我___(担保人)自愿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担保人在收到你单位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单位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一次向你单位付清全部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担保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书范文 篇7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该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_________%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述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它文件;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执_________分,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书范文 篇8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 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 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书范文 篇9_____有限公司: 根据 (借款人)的申请,贵公司同意向其提供贷款(大写)_____人民币。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_____ 整(大写)_____ 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_____ 字第_____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公司书面通知后十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本人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公司委托我单位从本人工资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本人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_______________,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签字按指印): 保证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住址: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范文 篇10担保人: 被担保人(债务人): 债权人: 兹有被担保人 于 年 月 日向 的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还款期限为。现担保人承诺在被担保人到期无法偿还债款,且债权人在用尽一切方法(包括诉讼、仲裁)债权仍无法得到偿付的情况下,由担保人在本债权范围(不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内负责清偿。 担保期限为 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担保人: 年 月 日 被担保人: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范文 篇11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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