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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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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代理合同(精选28篇)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1

  甲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明胜置业信息部

  乙方(权属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物业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从的物业全权委托甲方代理销售,该物业的委托底价为人民币(大写): ,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格 、楼龄 ,发证日期: 发票价: ,土地权来源(□ 出让;□ 划拨),(□ 是;□ 否)房改房;(□ 是;□ 否)配售(□ 车房;□ 车位); 号□ 车房、□ 车位,(□ 有;□ 无)产权证;买卖双方过户费由地价由 ,交楼标准 。

  二、 该物业现状:(□ 出租、□ 在住、□ 空置)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租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止,(□ 有;□ 无)办理银行按揭,在 银行按揭。(□ 是;□ 否)已供满1年。尚欠供楼款 万元。

  三、 乙方必须确保该物业有关买卖的证件齐全、产权清晰、且未将该物业作任何抵押(不含银行按揭),乙方(□ 有;□ 无)将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及锁匙_____条、出入卡____个交给甲方保管,以便甲方展开销售工作。

  四、 代理期间,甲方在促成该物业成交后,销售所得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的方式按下第【 】点执行:【(1)按销售总金额的_____%计提给甲方;(2)高出底价以上的收入作为甲方的代理费;(3)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元代理费给甲方。】乙方必须在物业过户当天或之前一次付清代理费给甲方。

  六、 该物业成交后的一切按揭、过户等手续由甲方代办,乙方协助,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按第一点的约定执行,若因乙方的物业因质量或其他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 该物业成交时,乙方委托甲方代收客户的购房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当天,甲方将购房定金交给乙方,具体房款收支约定以买方签订的《二手买卖合同》为准。

  八、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期为售完,为独家代理,期间乙方自卖,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售卖,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九、 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在未成交前若有变动须及时与甲方协商。乙方授权甲方与买方签定,上述房屋买卖协议书,代乙方收取买方订金。乙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给甲方。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补充内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权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2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

  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______市的___________房产(即:____________)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该房建筑面积______㎡,非住宅面积______㎡。

  第二条 委托出售价格

  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   ______元。并附送a、固定装修; b、;家私 ;c、家电; d、______。

  第三条 房款结算

  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屋,但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出售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 甲方承诺如下事项

  1、保证上述委托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否则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造成损失的补偿。

  2、同意承购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费(同意打“√”):a、按国家规定各付 b、买方包税 c、卖方包税

  4、同意该房屋交割前结清所有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使用费用,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五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指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他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 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______个月,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售出,则委托期至产权及房屋转移到承购方完毕止)。

  第七条 销售费用:销售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只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电话或信息)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屋更名手续;

  乙方则在承购方取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2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同乙方及承购方将权属变更资料交予______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交件的当日或次日,如果承购方是一次性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______%,余款在取得承购方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购方是按揭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______% (以银行批准贷款须交的首期为准),余款由银行直接划入甲方设立的帐号。

  第3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仍在银行抵押。乙方付给甲方______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将银行所欠款项清偿,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清偿后,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与“第2种”相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将房款给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甲方,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须按委托价格的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产权有纠纷或甲方变卦以及不按通知时间内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由此而导致承购方退购,则甲方须无条件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委托价格的______%的违约金给乙方。

  3、承购方承诺购买房屋要求甲方清偿银行贷款后又不购买此房,则甲方已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房屋交割:在承购方取得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甲方须将结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使用费用,并已迁出户口的房屋交给承购方使用。甲方与承购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佣金:该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佣金,为出售价格的2%及高于委托价部分。

  第十二条 委托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该房屋为乙方独家销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发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销售,否则,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佣金外,同时应按出售价的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3

  卖 方: 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 】

  立合同人 买 方: 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 】 居 间 方: 简称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丙三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约定购房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签订本合同后需追加定金的,其定金数额以甲方实际出具的定金收条为准)。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元整,房款支付具体约定为:

  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乙方已充分认识到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会受个人信用状况、家庭住房情况以及银行信贷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乙方不得以上述因素变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丙方对此也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三、甲方于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和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应负责将该房屋内落户的所有户口于 年 月 日前清空,不能按期将户口清空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房屋成交价千分之 壹 的违约金。如甲方未清空户口乙方也能正常落户,甲方则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保证能办理交易过户,如有产权共有人的已征得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承诺于并在此后3个月内保证配合办理完毕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并另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受定金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违约金,乙方表示接受。

  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并另需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接受定金责任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违约金,甲方表示接受。

  一方不接受另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应继续充分履行本合同。

  八、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房款的,逾期未超过七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定金予以没收,乙方并按日(约定付款之日起至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止)向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如果乙方需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

  九、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包括带征税收)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 十、丙方提供给甲乙双方的服务为:居间媒介服务,即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信息,促成甲乙双方订立此合同后,甲乙双方应全额向丙方支付佣金。甲乙双方支付丙方的佣金为:甲方乙方佣金支付的时间为:,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甲乙双方的三证过户手续由丙方免费办理。甲乙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提供给丙方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并告知真实的意思表示。各方有欺瞒事实、弄虚作假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在交易过程中对于甲乙双方的信用无担保之义务。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支付丙方佣金的义务。甲乙任何一方中途违约,不影响丙方对佣金的收取,甲乙当中受损失一方可向对方要求赔偿。

  丙方办证进度,完全按照房管部门承诺的工作日和甲乙双方的配合程度进行,在此期间产生的税费、贷款政策调整全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风险,丙方不做任何担保,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加快办理,则由甲乙方负责敦促相关部门,丙方对此没有义务。

  十一、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如是受产权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签订本协议时,委

  托代理人必须保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此买卖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委托代理人如隐瞒事实,未经产权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让该房产,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委托代理人应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

  十二 、权证交割。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等权利证书交由丙方保管,并由丙方办理三证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过户费用。在甲乙各方充分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甲乙丙三方均无任何异议后,丙方将过户完毕的权证交给乙方。否则,丙方有权滞留相关权证。

  十三、合同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之条款。一但产生违约,合同当事人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四、甲乙双方约定成交价已包含以下附属装修设施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验收交付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成交价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1、甲方如中途违约,违约时出现房价上涨,甲方还需按照违约时同一地段同

  一类型房屋的市场价,将上涨部分全额补偿给乙方。乙方中途违约,违约时出现房价下跌,则乙方同样需将下跌部分全额补偿给甲方。市场价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市场比较法确定。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丙方【签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经纪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4

  卖 方: 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 】

  立合同人 买 方: 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 】 居 间 方: 简称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丙三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约定购房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签订本合同后需追加定金的,其定金数额以甲方实际出具的定金收条为准)。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元整,房款支付具体约定为:

  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乙方已充分认识到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会受个人信用状况、家庭住房情况以及银行信贷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乙方不得以上述因素变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丙方对此也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三、甲方于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和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应负责将该房屋内落户的所有户口于 年 月 日前清空,不能按期将户口清空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房屋成交价千分之 壹的违约金。如甲方未清空户口乙方也能正常落户,甲方则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保证能办理交易过户,如有产权共有人的已征得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承诺于并在此后3个月内保证配合办理完毕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并另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受定金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违约金,乙方表示接受。

  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并另需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接受定金责任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违约金,甲方表示接受。

  一方不接受另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应继续充分履行本合同。

  八、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房款的,逾期未超过七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定金予以没收,乙方并按日(约定付款之日起至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止)向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如果乙方需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

  九、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包括带征税收)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十、丙方提供给甲乙双方的服务为:居间媒介服务,即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信息,促成甲乙双方订立此合同后,甲乙双方应全额向丙方支付佣金。甲乙双方支付丙方的佣金为:甲方乙方佣金支付的时间为:,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甲乙双方的三证过户手续由丙方免费办理。甲乙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提供给丙方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并告知真实的意思表示。各方有欺瞒事实、弄虚作假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在交易过程中对于甲乙双方的信用无担保之义务。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支付丙方佣金的义务。甲乙任何一方中途违约,不影响丙方对佣金的收取,甲乙当中受损失一方可向对方要求赔偿。

  丙方办证进度,完全按照房管部门承诺的工作日和甲乙双方的配合程度进行,在此期间产生的税费、贷款政策调整全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风险,丙方不做任何担保,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加快办理,则由甲乙方负责敦促相关部门,丙方对此没有义务。

  十一、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如是受产权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签订本协议时,委托代理人必须保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此买卖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委托代理人如隐瞒事实,未经产权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让该房产,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委托代理人应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

  十二 、权证交割。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等权利证书交由丙方保管,并由丙方办理三证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过户费用。在甲乙各方充分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甲乙丙三方均无任何异议后,丙方将过户完毕的权证交给乙方。否则,丙方有权滞留相关权证。

  十三、合同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之条款。一但产生违约,合同当事人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四、甲乙双方约定成交价已包含以下附属装修设施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验收交付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成交价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1、甲方如中途违约,违约时出现房价上涨,甲方还需按照违约时同一地段同

  一类型房屋的市场价,将上涨部分全额补偿给乙方。乙方中途违约,违约时出现房价下跌,则乙方同样需将下跌部分全额补偿给甲方。市场价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市场比较法确定。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丙方【签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经纪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5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通用版

  售房人: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产权证号:土地证号:

  使用性质:房型:总面积:楼层:总层数:附属设施:

  。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元整;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元整。如中介服务费低于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条:付款约定

  。

  乙方按约定交清全款后,甲乙双方按丙方要求在___内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第五条:相关事宜

  甲方承诺于前腾房,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并于前办理完毕户口迁移手续。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为见证方提供见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无法取得产权证,甲方应于___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购房款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各种费用不予退还。

  合同填写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核定为准,且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贷款不能正常下发,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

  1、

  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确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约定的信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5、甲、乙双方在办理该房屋过户时,应积极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

  6、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和迁移户口,那么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期限之第___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那么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___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乙方: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经手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6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有位于 的房屋,委托 联系予以出售,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委托人的房产位于 ,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质为委托人承诺上述的内容真实有效。

  二、被委托人为委托人寻找客户,促成和委托人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委托人的保底价格为净得 元,委托人不承担过户费、契税等费用。

  四、如被委托人介绍的买房人的价格高于 元,则超过的部分归被委托人所有。

  五、在委托人的卖房款到委托人账户时后一天内,应立即支付被委托人的第四项款项。否则每迟延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7

  售房人:

  购房人: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产权证号:土地证号:

  使用性质:房型:总面积:楼层:总层数:附属设施:

  。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元整;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信息服务费元整。如中介服务费低于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条:付款约定

  。

  乙方按约定交清全款后,甲乙双方按丙方要求在___内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第五条:相关事宜

  甲方承诺于前腾房,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并于前办理完毕户口迁移手续。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为见证方提供见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无法取得产权证,甲方应于___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购房款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各种费用不予退还。

  合同填写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核定为准,且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贷款不能正常下发,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

  1、

  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确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约定的信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5、甲、乙双方在办理该房屋过户时,应积极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

  6、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和迁移户口,那么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期限之第___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那么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对方赔偿损失。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___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乙方: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经手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8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

  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甲方交人民币__________元给丙方作为物业交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完毕后______日内(遇节日顺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交付;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过户、贷款手续;

  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贷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房屋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人代理费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

  丙方在甲乙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

  (1)________内,

  (2)贷款审批通过____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如甲方房屋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

  如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如产权、债权或租赁等方面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

  (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内;

  (2)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物业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

  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

  (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甲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字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9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有位于 的房屋,委托 联系予以出售,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委托人的房产位于 ,房屋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质为委托人承诺上述的内容真实有效。

  二、被委托人为委托人寻找客户,促成和委托人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委托人的保底价格为净得 元,委托人不承担过户费、契税等费用。

  四、如被委托人介绍的买房人的价格高于 元,则超过的部分归被委托人所有。

  五、在委托人的卖房款到委托人账户时后一天内,应立即支付被委托人的第四项款项。否则每迟延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卫,平房___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其他条件为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元(大写:___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_________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______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_____,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____)。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元(大写: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由乙方送达银行_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_______ 代理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物业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从的物业全权委托甲方代理销售,该物业的委托底价为人民币: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规格、楼龄,发证日期:发票价:______。

  二、该物业现状: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租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止,办理银行按揭,在银行按揭。已供满1年。尚欠供楼款万元。

  三、乙方必须确保该物业有关买卖的证件齐全、产权清晰、且未将该物业作任何抵押,乙方将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及锁匙_____条、出入卡____个交给甲方保管,以便甲方展开销售工作。

  四、代理期间,甲方在促成该物业成交后,销售所得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的方式按下第______点执行:【按销售总金额的_____%计提给甲方;高出底价以上的收入作为甲方的代理费;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元代理费给甲方。】

  乙方必须在物业过户当天或之前一次付清代理费给甲方。

  六、该物业成交后的一切按揭、过户等手续由甲方代办,乙方协助,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按第一点的约定执行,若因乙方的物业因质量或其他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该物业成交时,乙方委托甲方代收客户的购房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当天,甲方将购房定金交给乙方,具体房款收支约定以买方签订的《二手买卖合同》为准。

  八、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期为售完,为独家代理,期间乙方自卖,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售卖,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九、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在未成交前若有变动须及时与甲方协商。乙方授权甲方与买方签定,上述房屋买卖协议书,代乙方收取买方订金。乙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给甲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并具法律效力。补充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非独家)甲方 产品在 区域的市场代理销售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代理佣金标准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后所应获得的报酬。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之间(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以上(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第四条:佣金结算条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与乙方推荐成交客户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计算,支付金额基数按照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房款金额计算。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房款后,甲方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该业务乙方应得佣金。

  第五条: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统计。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在未取得甲方确认时,乙方无权与各户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客户的价格一致,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项目信息传播,传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楼书、宣传单页及《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在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8、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具有较强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产楼盘)负责此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项目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客户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后,须将售楼现场看房情况反馈给甲方,双方应及时确认销售情况。

  4、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虚构项目情况,并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对外宣传资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执行。

  7、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准确面积和价格,以甲方支付的签章资料为准,合同期间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9、合同委托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销售点,免费设立甲方提供项目有关的销售资料宣传专区。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收取客户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分销代理资格,罚没所有未发佣金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盖章)

  代表: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乙方: (盖章) 代表: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衡阳市衡南县。 该房位于该楼第 层(车库门面为第一层),共 (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国土使用证号: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税费均由 方负责交纳,销售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该定价销售。若销售价低于甲方该定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或短信通知。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购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_____种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适当购房押金,余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产权共有人到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购房客户核实本合同指定的房屋产权合法,并做好面签及交房后,由购房客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定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代甲方收取购房押金及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同时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拥金行为。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出售。

  五、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2、甲方上述房产销售底价为总价 元人民币,高于底价部分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②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该代理合同上签字所引起的交易纠纷,造成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③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④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⑤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则乙方在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面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2条之规定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上述房产,则甲方只按底价收取房款,整个交易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在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并将收取的购房押金转交甲方后,甲方应按乙方和购房客户约定的交款日期及时配合购房客户完成交易。否则,视甲方为违约

  5、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6、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7、甲方应在购房客户房款付清后,即将上述房产交付给购房客户。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购房客户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九、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共3页,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14

  售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购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房销售、购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单元6层2号,位于第6层,共壹套,房屋结构为混合,建筑面积204.36平方,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号白云字第地证号白土20197101。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属二手房交易。

  第二条、该房屋按套计算,售价总金额(人民币)为整(¥500000元),含(水、电、闭路、煤气及原有装修模式)。

  第三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买房款。

  第四条、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个人产权比例100%,对甲方的权属乙方通过查阅房产证及相关资料已确认。甲方应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无按揭、无抵押债务。甲方均应在交易前办妥,如交易后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五条:交房日期:

  第六条:1、甲方交房时应交清前期入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确二手房买卖合同保乙方入住为零费用;

  2、甲方应将本房户藉迁出,以确保乙方落户。

  第七条、房产权转移交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该房的房屋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为准,此合同为最终文本,为确定生效的最终合同。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贵州省房屋仲裁委员会仲裁,再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下列房产买卖,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基本情况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现用途:。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

  第二条房屋价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目下房产及其配套设施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此价格下包含该房屋的相关配套设施有: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_元整,甲方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2、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余款_____________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4、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四条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交付房产

  1、甲方应在交清房款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目下的房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本条款内所有房屋的设施及水电、气、暖、物业费等交付情况由乙方在交付前验明,交付之前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结清。自交付的次日起,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物品损坏或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___结构房屋一套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将房屋全部价款支付给甲方;

  四、由于该房屋目前正在建设之中,因此,本协议签订后一年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受到目前政策的限制,房屋________年之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待房屋可办理手续之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要保证按期交房,否则每逾一日将按总房款的_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七、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给乙方造成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八、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20__年10月3日购买的朝晖国际公寓501号和503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29.66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60.90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18

  规范书写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性别,民族,年龄,职业,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

  乙方(受让方):性别,民族,年龄,职业,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

  一、甲方将坐落在个人产权的房屋使用所有权以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该房屋产籍号为,户型为室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楼层为住,(正、厢)楼。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元,并将过户所需材料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天内移交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行为。由方于年月日前办理完交易手续并承担全部过户费用,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新房证下发7日内,乙方应将购房余款一次性给付甲方。在乙方交付全部购房余款的当日,甲方将房屋移交丙方使用。

  三、乙方交纳定金后、甲方迁出前,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随意处置该房屋或挪做它用,也不得随意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内部设施和结构。

  四、乙方交纳定金后,在尚未办理交易手续的情况下,该房屋因不可抗力而造成损坏,或被划入政府拆迁范围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应主动向乙方返还定金。

  五、水、电、煤气费以及卫生费、房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公共房屋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甲方结清,交付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如有拖欠,乙方可从购房余款中予以扣除或向甲方追偿。水表字、电表字、煤气表字。

  六、陈欠取暖费由甲方负责一次性结清,交易当年的取暖费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应按定金的双倍向乙方赔偿。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公证处、发证中心及交易中心各留存一份,经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如有其他协议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19

  江苏省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建筑面积___ 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号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作为交易依据。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支付_______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_______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赔偿。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应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全额支付给乙方日止。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本房屋属企业用房,国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而非合法产权人,故本房屋不灭失,该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该房屋平面设计图。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20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 __拾__ __万__ __仟__ __佰____拾__ 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 (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房屋设施使用费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乙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21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山东省 聊城市 东昌府区站前街 站前街西湖馨苑 小区 B8 栋 1022室,建筑面积为 100.07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属设备,经双方约定房屋价格(人民币):;总款共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由乙方首付给甲壹拾柒万元,,然后11月16日付清17万元整,剩余房贷有乙方自付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付给乙方。同时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必须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为交易本人,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或产权亲属关系。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第一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合同生效后,房屋升值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费用为乙方负责。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十、甲方在房屋出售给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如若违约本约定应赔偿房款总价外还应赔付房款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买卖交易,并且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法定继承人无此房屋的继承权与使用权。

  十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话

  证明人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2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五条 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_________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 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_____m2,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房号_________,轴线范围_________。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电;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气;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条 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第十七条 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 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出卖人、买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2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

  姓名:国籍:

  地址:

  __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电话:

  地址:__编码:

  买方:

  姓名:国籍:

  地址:

  __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电话:

  地址:__编码: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为。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室内附着设施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24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房屋坐落在,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交付元整,剩余元,限年月日付清。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日期前,该房屋所有债务,贷款,水电,物业等由甲方负责还清。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25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本部分条文是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本条款提示点:

  1、出卖人的主体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专营开发企业和兼营开发企业,但无论是哪种类型,都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具备开发资质或开发资质已被取缔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卖人与相对的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2、买受人的主体资格

  、凡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买受人,

  、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为签约人订立合同,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

  、精神病人或间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购房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约,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无论以夫或妻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出卖人委托代理机构

  近年来,开发商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房屋销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将代理机构的名称列入本合同,并如实填写。这样,既明确体现和保障了开发商、代理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也保障了购房人的签约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释义]本条是出卖人拥有项目的取得和开发建设等前期手续告知义务的内容,目的是为保障买受人知情权。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土地取得方式

  一般情形下,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方式为受让国家出让的土地或转让受得他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特殊情形下方可获得国家得无偿划拨地,如开发商开发建设规划范畴内得经济使用住房。

  未变更土地性质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非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得划拨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工业用地出让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

  2、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需要注意的是,该使用年限起始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确定之日,而不是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之日经济使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划拨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

  3、商品房项目的名称无论是现定名还是暂定名,必须与商品发预售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描述一致。

  4、开发商必须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资格。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条所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外,更有必要查阅开发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着重审查两点:一是看开发商是否已经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二是看开发商是否已将土地办理抵押贷款。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销售的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1、期房与现房的比较

  期房即预售商品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为期房。现房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签约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分户权证。

  期房相对于现房,具有下列特点:

  优势:、期房一般较现房便宜

  、期房的选择空间较现房大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新楼盘品质较旧盘有明显提升。

  劣势:具备延期交付、品质变差、权证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风险。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商品房销售的其他依据

  一般来说,开发商除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应具备下列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即俗称的“五证齐全,方可预售”。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有按栋编号发放、按批号编号发放等形式,购房人在购房时应“对号入座”,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标的物的详细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本条涉及到若干建筑专业术语及建筑规范,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更加切实注意。

  1、商品房的用途与房屋结构

  这两项对于开发商而言,是其确定工程建设成本的关键点,专业办公用写字楼的工程建设成本一般比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数倍。因此,购房人在选购房屋时应当加以落实。

  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办公、商品、商住、停车等种类,其用途一经确定,合同双方不履行法律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主要有砖混、框架、钢混等几种,不同结构的房屋其使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异。

  2、层高≠净高

  层高指一层地面至上一层地面的距离,净高则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离,净高=层高-楼板厚度。

  购房人在选择预售商品房时应考虑上述两者之间的差异。

  3、阳台

  阳台的封闭与否对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至关重要,根据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的规定,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而敞开式阳台则按全面积的一半计算使用面积。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之间的联系。

  该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强体面积+阳台面积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计价方式的改革

  多年来,我国一直采用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但该种计价方式却存在着诸多弊病,集中体现在总的公用建筑面积难以确定,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复杂,开发商非善意误算等。随着房地产经济的活跃与发展,我国北京等地区已经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相信不久的将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将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计价方式,使购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购房”的待遇。

  2、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价外价”问题

  个别开发商除收取按面积记得的总价款外,还会向购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费、教育实施费等其他收费项目,因此,购房人在支付房款时应当对这些收费项目加以关注,如开发商没有法定收费依据的,购房人可以拒付。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对房屋面积确认依据及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法律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本条款提示点:

  1、面积确认标准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为面积确认的依据标准,但购房人在签约时亦可主张上述两项面积同时作为依据标准。

  2、产权登记面积与购房人实际所得面积不符时的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面积,一般情形下产权登记面积即等同于购房人实际所得到的面积,但如果产权登记测绘单位所作出的测量结果与购房人的实得面积不符,购房人依旧有权利聘请专业测量公司重新测量,并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产权登记面积作出修正处理。3、自行约定的方式

  基于设计原因,施工原因以及其他原因,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实往往不愿意接受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面积差异处理条款,而建议购房人选择自行约定的方式,常见的约定方式包括:

  、买受人不要求退房,按照产权登记面积和原约定每平方米价格实施多退少补

  、正负3%内实施多退少补,多于3%部分按原单价打折计算房价少于3%部分按原单价上浮一定比例退还房款

  、将《办法》规定的临界点3%调整为临界点5%

  、总价包死条款,即无论产权登记面积是否与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均按约定总价计算房款。

  相比而言,上述约定方式均没有本条款第二种方式那样更能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选择该种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拟定的“北京版式范文本”中采用的是建筑面积差异与处理条款,更重视了对购房人权益的保障。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付款的本意是指购房人在约定期限内向开发商支付完毕100%的购房款,但在实践当中,不少开发商同意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在签约是只支付90%-95%的购房款,留存5%-10%的购房款至房屋交接或权证发放时再行给付。

  、开发商为鼓励购房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往往会在商品房定价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付款购房人一定比例的折扣。购房人如选择此种付款方式,可以适时提出折扣请求。

  2、按揭付款

  、按揭付款不属于分期付款,现在开发商与银行已经在付款方式上取得可高度一致,就是银行为按揭客户向开发商提供一次性付款。对开发商而言,按揭购房人在完善其按揭贷款手续后就已经获得了银行支付的全额房款,购房人只是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逐月向银行还款而已。

  、按揭付款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主合同关系有两个:一是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二是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从合同关系有三个:一是购房人以所购物业作为抵押物与银行之间发生的抵押合同关系二是开发商为购房人贷款而向银行提供的保证合同关系三是银行与开发商之间的回购法律关系,即当购房人逾期未还款构成违约,银行依法处分抵押房产,开发商向银行承诺无条件回购该房产,并将回购房款优先直接清偿银行贷款本息,对此购房人在按揭贷款合同中予以书面确认。

  、按揭付款条款在签约时属于效力待定的条款,该条款生效的必备要件是银行同意向按揭购房人发放贷款,并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如属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银行拒绝为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的,则该条款对买卖双方不具备约束力,由此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人。但如是因为买、卖双方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导致银行按揭不能,则需要由责任人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购房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申贷资料,开发商拒不承担银行要求的保证担保责任等。

  按揭付款方式后续法律问题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按揭贷款的目的无法实现,买卖双方及银行均有权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开发商应将所收款项分别退还给购房人和银行

  、开发商作为担保人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阶段性保证担保,即开发商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按揭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购房人获得分户产权证并将其房屋所有权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之日止二是全程保证担保,即开发商在购房人向银行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均需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按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人未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银行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如起诉购房人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或主张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开发商为共同被告,开发商提供全程担保的除外。如果银行起诉时买卖人与银行尚未完善抵押登记手续,则开发商无论是提供哪种方式的保证担保都会被列为共同被告。

  开发商尽早为购房人办理分户权证的意义不仅是履行自身《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还具备解除自身担保法律风险的功能和作用。从近年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分析,按揭购房人逾期付款违约纠纷已成为一类主要民事纠纷,即每个楼盘都存在着一定比例的按揭购房人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的风险隐患,开发商如不重视此类纠纷的预防和风险防范,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购房人逾期违约金责任进行约定的条款

  本条款提示点

  1、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分析

  逾期付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典型违约行为,逾期付款未达一定期间,构成根本违约。构成一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除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承担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基于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理论依据,示范文本建立了两种相辅相成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

  2、如何设定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合理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从上述司法解释分析,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是一项重大资产,司法解释的拟定者期望买、卖双方都给予违约方相对较长期限的包容和理解,不主张权利人过快的享有单方解约权。因此,我们建议:在设定本条所规定的开发商有单方解约权的期间条款时,一般应定为3个月为宜,至少不应少于2个月,如果购房人在签订之后由于偶然性原因造成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而不能如期履约,购房人亦有合理期间进行调整。

  3、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设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解释》第十七条又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发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结合上述两条司法解释,逾期付款违约金设定的标准一般应设在下列区间内:不低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不高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130%。设定的标准如果低于或高于上述期间,都有可能导致约定的条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

  1996年5月16日前: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

  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日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

  1999年1月30----20__年11月21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14.6%

  20__年11月22日----20__年3月16日的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

  20__年3月17日至今,在贷款合同中签订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30%-50%。

  个案分析:李小姐每月要还银行贷款5000元,按照银行对大多数客户执行的5年期以上商业房贷年利率5.508%来计算:1.调整前:按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来计算,即5000元×2.1/10000=1.05元。也就是说,李小姐每拖延一天,就要多交1.05元。2.调整后:银行新执行的日罚息利率为5.508%×/365至5.508%×/365,为1.96元—2.26元。对于李小姐来说,她每拖延一日,最少需交纳0.98元,最多则为1.13元。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时对合同标的物交付时间的约定,同时约定了交付的房屋应具备的条件。

  本条款提示点

  1、如何理解四项条件

  所谓工程验收是指对建筑工程本身的验收,包括对房屋基础、主体、水电、排风排气、内外装饰的验收,但不包括小区道路、绿化、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的验收。组织工程验收的主体是开发商本身,由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会同当地建设质监单位共同参加,竣工验收合格的,开发商应于15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对购房人而言,如果选择的是该条件,开发商只需要获得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的《竣工验收备案证》即满足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是指对整个小区包括主体工程、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绿化等进行的整体验收,分期综合验收是指对分期建设的小区按期进行综合验收。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是指开发商在获得工程验收备案证、规划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电梯安全证明、环保、供电、供水、燃气等配套验收证明的基础上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书方才满足交付条件。

  2、对于各条件的选择

  站在开发商的角度,往往首选第一项标准,即工程验收合格即满足交付条件,这本身也是法定的最低条件,我国《建筑法》、《民法典》均强制性规定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站在购房人的角度,应首选第四项条件,即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它不仅满足工程验收的各项条件,还需要开发商建成的商品房具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和其他配套设施的验收证明,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购房人所购物业的质量和功能。

  北京市新版《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本条进行修改,具体如下:“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和第项所列条件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4、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达到的条件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于20__年7月1日起已停办商品房综合验收业务,原因是:广州地区开发商与购房人有关“综合验收”的矛盾由来已久,一些购房人在收楼时严格按《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在收楼时要看到“综合验收”合格书才肯收楼,否则就认为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证。但事实上,由于一些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是分期进行的,在完成全部开发前,根本不可能拿到“综合验收”通知书。因而,双方在收楼有关综合验收手续有没有的争执,也屡见不鲜。广州市房管局人士对此表示,取消综合验收也不会对业主办理房产证有任何影响。因为发放房产证,是以楼盘是否通过专业验收为依据,而不是以综合验收为依据。

  3、开发商据实延期条款

  、不可抗力仅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等二是政府行为,如发生战争、强制征收等。在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后,开发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不可抗力的相关情况告知购房人,否则既使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开发商仍然需要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不可抗力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开发商不得滥用不可抗力条款,即使是在20__年“非典”流行期间,非疫区、非因疫情直接导致施工停顿的工程都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事由,那么“雨季停工”、“技术困难”等事由就更不能成为“不可抗力”的理由。

  、其他免责事由

  对于开发商而言,按约定期限向购房人交付房屋是其主要的合同义务,非特殊原因不得免责。中消协在评点房地产业“霸王条款”中对本条作了重点提示,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的合同范本中提出一个条款:“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及办证行为滞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坏、高考期间停工或其他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等。出卖人在交房时告知买受人即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中消协对此的点评意见是:在上述原因中,有的确实可以作为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等,但也要甄别情况实行部分或全部免责。有些则纯属开发商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如承建商施工误期、因技术上需要更改图纸、因天气影响或其他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导致的延误等,这种情况下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其实像高考期间停工、办证行为滞后等内容是开发商可以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的,不能作为免责事由。而像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第三人破坏等则是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开发商应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再依法律、依约定向第三人追偿。该格式条款私自扩大自己的免责范围,将第三方对开发商违约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使开发商的逾期行为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开发商逾期交房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如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这个标准相对于购房人逾期付款责任,标准是不同的。司法解释显然更侧重保护购房人的权益,因为从实际意义上分析: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往往比全部购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还要高的多。笔者在20__年曾经办理过一桩类似诉讼,按全部购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和按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估价报告》体现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比较,两者存在3倍的差别。

  2、从约定的角度分析本条款,本条款的各项设置应与第七条的约定相对等。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比例与购房人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比例相同,构成根本违约期间相同等。

  3、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合同解除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因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导致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除了需要承担本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要承担购房人支付购房款后约定交房期间之前的利息损失,该损失可按照同期银行利息标准执行。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对有关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的程序、范围及法律后果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本条款的法律依据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条款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所谓的规划、设计变更包括法定变更和约定变更两种。法定变更是指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变更约定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文约定的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的规划、设计变更。如开发商将原设计应用的现浇楼板改为预制楼板,将原设计使用的隔音材料改为非隔音材料等。但是有的规划、设计事项在原合同中没有约定,并且不影响商品房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如开发商将原设计的普通电话线预埋变更为加装以太网预埋,电线杆位置变更等,开发商可以不通知购房人。

  3、购房人的权利限制条款:本条要求购房人在接到开发商变更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作出要求退房的书面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接受变更。这就涉及到一个重要期间的证据问题,建议开发商在通知购房人时,必须书面通知各购房人,而且必须要求各购房人书面签收通知并注明签收时间,对不作书面签收的购房人,应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予以证据保全购房人在书面回复开发商时,亦同样要求开发商书面签收并注明签收时间,对不作书面签收的开发商,应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予以证据保全。

  4、“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是一个法律白条。这类语句使用在一份全国适用的示范文本中,有失起草者的基本水准。试问,在已经出现危机或者纠纷的情形下,作为弱势群体的购房人还有能力“应当”与开发商达成新的补充协议。因此,这一句话完全可以视为没有。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交接程序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标准: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本条的规定较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严格。如当事人在第八条中约定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即满足交付条件,但由于本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在交房时就不能仅仅满足竣工验收一项条件,而应满足更全面的“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长沙市去年的一个案例中,某楼盘因为在交房时未能取得消防验收而被法院裁决延期交付房屋,判令给付购房人逾期交房违约金。

  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3、《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4、购房人不接受房屋的特殊约定:

  在各个楼盘交房的过程中,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就是部分购房人消极对待接收房屋。原因有很多,如购房人对房屋的某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购房人不愿按期支付购房尾款或维修基金、购房人不愿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等。如果购房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下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接受房屋,就会给开发商造成被动。因此,一般情况下,有经验的开发商会在本条款的空格处加上一句常见的约定:“入住通知送达七日内未接受房屋的,从第八日起视为房屋已经如约交付,房屋的风险归买受人承担,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

  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产权瑕疵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的两种情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释义]本条是用于约定开发商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本条款是对开发商承诺的合同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设定的违约责任标准。因此,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查阅附件内容是否具备,是否明确、具体。

  2、按照示范文本的建议,由开发商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是一种买卖双方都能接受的违约救济方式,亦具备公平性。但该约定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安装费用的承担、拆除费用的承担、价格的确定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的约定。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期限及其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费用承担问题:

  由于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燃气等公用配套设施均属于垄断行业的企业收费项目,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时就应当注意签约的技巧问题。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在签约时特别注明“燃气前期建设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开通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但长沙地区的天然气由新奥*气公司提供,该公司直接按户收取“天然气工程建设服务费2430元”。这家开发商只能老老实实的贴付了该笔价值近200万元的款项。

  类似于公用垄断企业的“初装费”、“建设服务费”、“入网费”、“工料费”“开通费”等不规范的收费名目,开发商在拟定本合同之前应当根据当地各家公用垄断企业制定的收费政策预设条款防范风险。同时,在与购房人洽谈合同时将各项费用一一列明,也更能做到让购房人明明白白消费,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

  2、在合同中注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期限对于买卖双方均有益处。

  基于公用垄断企业的强有力优势地位,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人都处于绝相对弱势。根据不同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设定合理期间履行合同对于买卖双方均有益处。如长沙地区某电信公司在开发小区建设过程中虽然预埋了以太网的基础线路,但并没有预置当栋的服务器。只有小区内申请开通以太网的业主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形下方才设置服务器,开通以太网上网服务。开发商如果在合同中承诺在交房时保证以太网的使用,就不仅是骗人,而且在骗己。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关于产权登记及其违约责任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本地现状及对开发商的建议:

  就长沙本地的现状,正常情形下从交付房屋到权证发放需要6-12个月的时间。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3点:部分验收项目是在交付房屋之后进行本地不实施房屋面积预测制,而适用房屋面积实测制。只有开发商将楼盘建成之后,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所属的测绘部门才开始房屋面积测定,相对时间顺延。整体办证顺延。

  就上述情况,建议开发商在对本条款进行约定时,适当延长权证交付期间,以避免因权证不能及时到位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取得权证的常见原因:

  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者不能按期办理房地产权证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人的原因。对开发商而言,如下主要原因都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1、项目未经立项批准的2、项目未取得规划审批的3、房屋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大产证的4、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5、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6、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对购房人而言,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主要原因如下:1、购房者没有交纳相关的税费2、没有提供房屋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3、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但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的。

  4、违约救济模式:示范文本中要求购房人采取一种2选1的违约救济模式,即或者选择退房,或者选择不退房。又因为合同终究要过开发商这一道关,购房人最终往往被迫选择了第2项―――不退房。

  是不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明了“不退房”的条款,就一定不能退房了呢当然不是,只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房人仍旧可以单方行使主张退房的权利。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关于商品房保修责任的约定。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共用部位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1、本条款的约定属于无处分权的主体之间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约定,出现在全国性的示范文本之中实在不应该。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楼宇命名权、小区命名权这些权利均是不动产所有权衍生而来,当所有权掌握在开发商手中时,这些权利属于开发商当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业主之后,这些权利就归全体业主共同享有且不可分割。任何一个购房个体都无权将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楼宇命名权、小区命名权进行处置,更不可能在不受开发商影响的情况下达成所谓的一致。

  2、“买顶层送屋顶平台”属于无效条款。

  屋顶平台或称晒台、露台,是指供人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有围护无顶盖的台面。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异产毗连房屋的毗连部分,往往既是某个业主享有专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这个毗连部分同时具有专有及共有的属性。屋顶平台,它不仅是下层单元的“盖”,还是整栋房屋的“顶”,而且平台上半部分及其上部空间不属于下层单元,具有整栋房屋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属性。从结构上分析,屋顶平台是房屋建筑最上层的外围护构件,起着覆盖,遮风挡雨、排除雨水积雪和保温隔热的作用。此外,屋顶平台在风力等自然力的作用下,还具备一定的承重作用。从功能上看,屋顶平台是整栋房屋的屋顶,对整栋房屋的消防疏通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是必须的消防安全通道。从所有权的角度出发,商品房在未经出售之前,房屋归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出售之后,归房屋受让的业主所有。由此,屋顶平台的原始所有权人应以此而推,即商品房在未经出售之前,屋顶平台的所有权人为开发商商品房在出售之后,屋顶平台的所有权人为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不可能成为屋顶平台永远的主人,它终究是要将权利让渡给全体业主的,在此情形下,他就无权对屋顶平台的使用权加以处置,甚至将屋顶平台使用权当成是一种商品加以买卖盈利。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使用用途的约定。一般空格中选填居住、办公、停车、商用等事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本条是关于争议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仲裁与诉讼的比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选择向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除了诉讼和协商之外,还可以申请仲裁,但仲裁的前提是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对此我国仲裁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通常情况下选择了仲裁就排除了诉讼的适用。我国仲裁法第62条规定,仲裁的裁决同法院的判决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的优点,主要在于快捷和公正,因为仲裁委请的专家往往都是本行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律师等,地位非常独立,公正性和专业性都很强,而且是一裁终局,即裁决一旦作出,直接进入生效时间,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的,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所以在时间上比诉讼更快。但是仲裁的缺点主要是费用可能比较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方式,必须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关于补充协议的约定。

  本条款的提示点:

  基于示范文本的相对滞后性,建议开发商在拟定《补充协议》时充分考虑下列条款:

  1、关于按揭贷款客户的特别约定

  买受人在申请办理按揭贷款过程中,除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办理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外,还必须积极配合,按照贷款银行要求和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统一办理各项签字、见证等手续,并在银行初审合格时交清所有按揭费用。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45日内仍不能办妥银行按揭贷款,则构成重大违约。出卖人有权解除买受人按揭贷款的申请,并可要求买受人改变付款方式,如买受人仍无法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出卖人为买受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期间,买受人必须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三个月以上不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买受人为房屋投入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2、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机构的约定和前期物业管理费标准的确定

  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______/月.平方米,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年】【半年】【季】收取。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地上停车费__________、地下停车费__________。

  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五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3、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的约定。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出卖人应当自接受买受人所交款项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共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26

  合同审查 | 房屋买卖合同审查

  风险点一   当事人的主体信息、责任能力、财产处分权限

  风险等级:核心 

  1、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

  2、还要特别要注意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修订的《民法典》将民事行为能力的责任年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应当查检当事人身份信息,审查责任年龄,并对成年当事人的精神状态、婚姻家庭情况和行为能力进行审查。

  3、对于存在房屋处于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情况,要求全部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知情同意的授权同意签名。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必要的,如委托中介予以居间交易的,要求中介方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处分权限进行调查和责任担保。

  风险点二   标的

  风险等级:核心 

  1、要写明房屋物理特征: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 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

  2、写明房屋法律特征:产权归属。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屋要特别谨慎购买。

  风险点三   价款支付、 房屋交付、过户条件与期限

  风险等级:核心 

  1、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如何申请贷款。

  2、写明交房时间和条件,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注意房产的过户时间、条件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没有罚则对应的义务是无效条款”,必须针对性的设置违约责任,甚至是惩罚性赔偿责任。

  风险点四   质量瑕疵担保与保修责任

  风险等级:常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以及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诉讼中仅属诉讼证据,对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具有当然的确定力和拘束力,如果存在房屋裂缝、渗漏等客观事实,并且该客观事实确系建筑施工所致,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房屋存在质量缺陷,开发商仍需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风险点五   合同的依据和参考

  风险等级:常规

  不限于法律法规,应当参考和引入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条款的设置上应当注重参考和引入行政机关制定的相关规定,从而完善和严格合同条款,便于约束开发单位和出卖人履行房地产领域的特定义务。

  风险点六 管辖

  风险等级:常规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不是专属管辖,可以约定管辖。

  风险点七   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风险等级:核心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风险点八  资金监管条款

  风险等级:常规

  对于存量房交易尽量进场交易并接受资金监管,或双方另行委托银行进行交易资金监管。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27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把位于怡德尚苑的5栋楼 5号车库卖给乙方,现就有关事项协商如下,共同信守。  

  一、甲方出售房屋情况  

  1、甲方出售的车库属本人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物业 。  

  2、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现有车库及其物业现状,并以本合同形式加以规定。  

  二、房屋价格及付款形式、交房方式  

  1、甲方出售此车库的价格为人民币 万仟佰拾元整,签本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定金 元,余款于日之内交房时付清。  

  2、甲方交房时,应把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房屋的原始发票,合同文本及车库钥匙及水电开户凭据一并交给乙方。  

  3、甲方收取定金后,应及时清理原来的各种费用,结清之前该房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及其相关的各种费用。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应确保上述房屋属本人私产,无产权债务纠纷。自本合同签字之日前,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签定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悔约,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3、甲方售房后若悔约要收回房屋或因产权债权纠纷造成乙方无法拥有或使用该房屋,除了双倍返还本金给乙方外,甲方还要自收乙方购房款之日起至乙方退房时止,按1.5分月息复利计算付给乙方。  

  四、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  

  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房屋买卖代理合同 篇28

  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人员桑中华、刘华广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项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解答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问题、审查房屋买卖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房屋买卖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1000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产(楼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缴纳代理服务费__元/套。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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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3: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