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企业合同 |
范文 | 企业合同(精选15篇) 企业合同 篇1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乙方:( )1、 (国家或地区)__________先生,身份照(或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国家或地区) 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甲、乙双方以各认缴出资额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润,甲、乙双方按 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作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作公司向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产品_____%外销。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总额共为:______________万美元,以此为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以__________投入。 乙方:以__________投入。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第一期在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个月内缴付___%,其余在____年时间内全部缴清,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公司成立后,向股权签发出资证明书。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的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___________。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凭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__________。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生产技术人员、生产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____%。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作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款);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作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负责合作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解散公司;(三)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四)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五)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六)公司合并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资产;(八)其它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任期为____年,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方委派。 第二十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____名(全体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全体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五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5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前条所述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前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七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在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方推荐。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职工和工会组织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所需的职工可根据当地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自行公开招收,择优录用。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解雇。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中国政府及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公司将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三十六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以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三十八条: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教育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保险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度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十条: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经会费。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公司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五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缴款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四十六条: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汇帐户。 第四十七条: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银行存款和支出数量; 2、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十二章 税务、利润、外汇、保险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同时享受外资企业的有关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确定。 公司以往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董事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五十三条: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所得利润归股权所有,股东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五十四条: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公司如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第五十六条: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公司在中国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允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外汇收支平衡由公司自行解决。 第五十八条:公司的股东从本公司获得的合法利润、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五十九条:公司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法、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按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六十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期限、终止、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经一方提议,经董事会决议做出决定,可以在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延长合作期限,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三条:公司提前终止经营,需董事会会决议做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四条: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现有的土地、厂房、设备等所有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以外财产依法进行清算,按甲乙双方分红比例进行利润或亏损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五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和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九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于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三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文字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章 合同生产及其它 第七十五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地点) 企业合同 篇2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有些建设项目甚至签订“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 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往往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工程发包方、承包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又缺少必要的法律专业人才支持,在处理过程中难免合同一方或双方利益受损。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如上所述 企业合同 篇3目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转让 (8)产品的销售 (9)董事会 (10)经营管理机构 (11)设备购买 (12)筹备和建设 (13)劳动管理 (14)税务、财务、审计 (15)外汇收支 (16)合营期限 (17)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18)_____ (19)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20)违约责任 (21)不可抗力 (22)适用法律 (23)争议的解决 (24)文字 (25)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资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倘有需要可在其他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门市部)。 第四条?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元 机构设备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元(公司使用土地的费用按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元计算)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各方在合营期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造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门,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_____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售额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根据需要合营公司派________名人员去________在职培训销售业务,培训费由________承担。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_____为___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_____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人。总经理、副部经理由董事会聘请,_____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_____、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_____、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立帐,其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外汇收支 第四十八条?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合营企业的外汇支出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贷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出外汇者外,一律用人民币结算。 第四十九条?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零部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差旅费; (5)其它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六章?合营期限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七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八章?_____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_____均在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投_____别、_____价值、_____期等按照中国人民_____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九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缴足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七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国________地_____________机构根据该_____机构的_____程序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 _____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_____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_____程序进行_____。 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六十二条?在_____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四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于一九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签字。 中国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 企业合同 篇4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_____ 中 文:_____银行 英 文:_____ 银行地址: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容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要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名称银行,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7.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和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为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和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和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币,除编制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银行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订约双方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整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丙 方:_____ 丁 方: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附:金融类合同参考文本②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_____合同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 方: 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乙 方: 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 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 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 _____元 乙2方:_____% _____元 乙3方:_____% ____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合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上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_,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立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民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是: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佣、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艺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有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企业合同 篇5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公司和__国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合资合同双方: 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是一个按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所在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省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 第十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其中:甲方出资__,占注册资本的__%;乙方出资__,占注册资本的__%。 第十一条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1.1甲方: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厂房__元 工地使用费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共__元 11.2乙方: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__元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 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 第十四条资本转让: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 第十五条抵押和担保: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 第六章合资双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资公司申请所有可能享受的关税和税务减免以及其它利益或优惠待遇; ——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七条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 合资公司和_____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合同同时草签。 第八章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和_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内销部分占___%。具体可由董事会调整。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市场的销售由管理层负责。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 由合资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由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乙方委派_名。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可由企业自行决定) 1.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 2.终止或解散合资公司; 3.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5.采纳、更改或终止集体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制度和集体福利计划等; 6.分红; 7.批准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多数表决方能通过,但第二十四条款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过。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归合资公司存档。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如果董事既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应视作弃权。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方推荐,副总经理_人,由甲方推荐__人,乙方推荐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由人组成。监事由公司全体股东委派产生,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_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十二章设备材料的采购 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生产中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仪器等物资,其采购权归合资公司。 第三十四条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运输工具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职工的招聘、处罚、辞退、合同期限、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外籍职工有关的劳动事务详细规定见附件。 第十四章工会 第三十七条工会的任务为: ——保护法律规定的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 ——协助合资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参加调解职工与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其它法定的职责。 第三十八条工会代表有权就职工的奖励、处罚、解聘、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同经营管理机构协商。 第三十九条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合资公司应每月依法拨交按公司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__%作为工会经费。 第十五章税务、财务和审计 第四十条合资公司应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支付各类税款。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相同,从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或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帐册应每年一次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合同各方有权各自承担费用自行指定审计师审计合资公司的帐目。 第四十四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六章保险 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在经营期内为保护公司不因各类灾害而受损失,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的险别,投保的价值和期限等应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发生的保险费由合资公司承担。 第十七章合资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终止 第四十六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四十七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应按可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清算。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九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五十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时缴纳第十二条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则每拖欠一个月该方即应支付相当于出资额__%的违约赔偿金。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支付出资额的__%作为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二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三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在某一具体问题上如果没有业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可适用,则可参考国际惯例办理。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国___地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合同文字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文件,包括: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条双方发送通知,如用电报、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双方的法定地址为收件地址。 第六十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签署。 中国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___ __国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___ 企业合同 篇6第一章 总则 ,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 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2.01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 ,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国籍: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国籍: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国籍: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3.01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1.XX公司名称是:______ (以下简称XX公司)。 其英文名称:______ 为此,XX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 "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XX公司中不再有 %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XX公司的名称,以使XX公司的中文名称中不再出现" "的字样。 2.XX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 第3.03条 XX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 XX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XX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XX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XX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XX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 1.XX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和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XX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XX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XX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 XX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XX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 XX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___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XX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XX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XX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XX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用乙方或中国国内的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XX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XX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XX公司的商标,由XX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XX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XX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 按XX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XX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 至 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 美元的投资,XX公司年产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条 XX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___类、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XX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XX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第4.06条 XX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XX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 XX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或 币。 第5.02条 XX公司注册资本为 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 币。 第5.03条 XX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将由XX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它经XX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XX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 1.甲方除以现金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 _____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 ________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 美元。 第5.05条 双方X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XX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XX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X按出资计划规定的日期和出资额以现金存入XX公司在中国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________%,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 甲方和乙方X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 XX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XX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 合营期内,XX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XX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 XX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 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XX公司一旦取得了使XX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XX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XX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 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XX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XX公司建立的其它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XX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XX公司对场地获得和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它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XX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XX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XX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它高级职员。 7.协助XX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XX公司办理XX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XX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XX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XX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XX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XX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XX公司委托甲方的其它事项。 第6.02条 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2.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3.为XX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4.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5.协助XX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6.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XX公司出售XX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7.协助XX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XX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8.协助XX公司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9.协助XX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XX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0.根据第9.02条规定的XX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XX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它方法协助XX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1.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2.办理XX公司委托乙方的其它事项。 第七章 技术合作 第7.01条 在合营期内,根据XX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X向XX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乙方X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XX公司转让___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XX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乙方准予XX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同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项和项的报酬,XX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________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________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XX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所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对用于乙方转让给XX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X向XX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XX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XX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 %~ %给乙方支付技术提成费。该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效期内支付,但支付该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________年期间, ________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XX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对用于乙方转让给XX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XX公司将根据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乙方与XX公司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XX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 XX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XX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XX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XX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XX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XX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XX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它目的所提出的该D类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XX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XX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XX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XX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XX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XX公司所有,并使用XX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XX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XX公司应就适当的报酬与甲方和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 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XX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XX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XX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 场地使用 第8.01条 甲方保证XX公司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 XX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 元左右。 第8.03条 XX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开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 产品销售 第9.01条 XX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XX公司与甲方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X是XX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XX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XX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X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XX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 计划由XX公司出口的乙方的___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XX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XX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X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X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XX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X定期地向XX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XX公司应负责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X负责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 由XX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XX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 XX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XX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 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 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XX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X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XX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的、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X协助XX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 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它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它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 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XX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 为___类产品的生产和XX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 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XX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 乙方X向XX公司按乙方同XX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酬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XX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药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付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4.XX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XX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XX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任何关税或税款。 第十二章 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 1.为确保XX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________方X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XX公司与 方X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 方与一个 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XX公司将与 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 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2. 方X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 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 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 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XX公司负责安排译成________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________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 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 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________方对XX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 美元。XX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 人次)。XX公司应负责支付 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 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XX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任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XX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 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________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 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备及设施的安装并在 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整理所有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 该工厂设计批准后,XX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 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 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XX公司建筑预算中。 第12.07条 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 除上述工作外,XX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它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会 第13.01条 1.董事会是XX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XX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它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 董事会应由 名董事组成,各方X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X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 XX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 董事会的董事长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应被暂行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13.05条 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 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 管理机构 第14.01条 XX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 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XX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应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 1.XX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X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X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 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 XX公司高级职员的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___)XX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企业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XX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与中国的医药合营企业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 如董事会决定,XX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XX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它医药XX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 所有其它事项,如XX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劳动管理 第15.01条 1.XX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它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XX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行得工资水平是 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 %,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3.在XX公司职员工人不断适合XX公司的要求条件下,XX公司将保持尽力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________年。 4.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能适合XX公司的要求,XX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5.上述1、2、3和4款中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XX公司与职员、工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 XX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XX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会 第16.01条 XX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XX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它活动。 第16.02条 XX公司的工会在本XX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16.03条 XX公司将拨出XX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 税收 第17.01条 XX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02条 XX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03条 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XX公司合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18.01条 XX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02条 XX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03条 1.XX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XX公司财务现状。 2.XX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04条 XX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XX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XX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XX公司解散或合营期满。 第18.05条 XX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06条 XX公司将在中国 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07条 1.XX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XX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XX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条 1.XX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XX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第十九章 外汇 1.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和总经理。 2.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XX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自理,XX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19.01条 XX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持外汇收支平X。 ___)通过出口XX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XX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XX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________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________年后XX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b)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___)的办法尚不足时则XX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i)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X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X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XX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它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ii)根据外汇平X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XX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iii)根据外汇平X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它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它合资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XX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它合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iv)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XX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X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X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v)根据外汇平X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XX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vi)在其它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XX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它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X。 第19.02条 XX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19.03条 XX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XX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04条 根据XX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XX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条 利润分配 第20.01条 XX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________%。 第20.02条 1.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X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2.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XX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0.03条 原则上,XX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XX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XX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___)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b)直至XX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XX公司将: i)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的外汇后,XX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存款利息。或: ii)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XX公司的流动奖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XX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XX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贷给其它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条 保险 第21.01条 XX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22.01条 1.XX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XX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XX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XX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XX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3.甲方X对XX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X对XX公司或甲方对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条 XX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露非XX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露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XX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露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条 XX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________年,从XX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23.02条 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03条 XX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 ___)合营期满,不再延长。 b)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XX公司于双方有利。 c)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d)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XX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e)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的数额的 %或 %以上。 f)XX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g)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h)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XX公司的管理。 j)合营的任何一方或XX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合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XX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XX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1)合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XX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c、d、e、f、g、h、i、j、或1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XX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XX公司,双方X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XX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1情况下,违约方X对XX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23.04条 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XX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 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24.01条 除本章24.02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X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XX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24.02条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或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X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X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XX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2.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合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25.01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25.02条 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________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X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 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26.01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27.01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27.02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条 本合同或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4条 1.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XX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的优惠条件或其它新法律、条例和规定,XX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它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XX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协商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5条 1.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 方给 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 方给 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2.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邮寄方式传送。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3.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地址:______ 附件:______ 企业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它塑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多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本合同的各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___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_________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有利发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它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应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合营企业的初期生产规模为:年产__________套符合_____国________________标准的_______________反射器,接受订单生产年产值为__________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反射器的返销,保证投产后的前_____年使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达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__________%,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__________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注册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总额为______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______%,乙方占资本额的_______%。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__________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值约__________美元; 2.厂房,价值约__________美元; 3.现金,相当于_____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方:__________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批准及注册 9.本合同应由__________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各方缴资后,由合营企业发给投资证明书。 第四章资本转让 11.注册资本转让时合营者拥有先买权,未经合营者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给地方。但当一方提出转让时,合营者应在_____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作为放弃先买权论。 12.转让注册资本的价格,应根据合营企业中该方投资的帐面价值,由合营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13.注册资本转让时,应在_____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五章董事会 14.合营企业领到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合营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人数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选由双方各自委派和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任, 副董事长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担任。 15.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在合营企业章程内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16.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也可以在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企业不负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旅费。董事会会议期间的膳宿由合营企业安排并支付费用。 17.董事不从合营企业支付薪金,他们的酬劳将在合营企业的全年净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会议定)作为董事会的分红。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长_____% 副董事长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总经理副总经理 18.合营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20.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其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场地使用费 21.合营企业使用的土地是政府的资产,合营企业须向政府交付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合营企业与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租用土地使用权协议,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内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发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技术合作 23.合营企业与___________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__________支付技术转让费__________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费的支付办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采购及销售 25.合营企业与乙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6.合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应尽先在国内购买。对无法供应的品种或质量、价格不符合合营企业要求时,可由合营企业向国外进口。 2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办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利润 28.合营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储备基金_____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_%;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__________%。 缴税与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每年根据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则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 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 30.合营企业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规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财会制度。 31.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均使用中文记载,同时应用英文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有权查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并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2.合营企业以人民为记帐单位,人民币与其它货币间的换算,按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__________分局汇率牌价结算。 33.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折旧年限。 34.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并接受开户银行对外汇支出的监督。 35.合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流动资金不足时,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规定的权限,向中国银行或国外银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弥补亏损。 3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外汇收支 37.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38.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 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货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外汇者外,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旅差费。 (5)其它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三章税务 40.合营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的各项税金。 4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职工录用和辞退 42.合营企业所需职工,由甲方或中国劳动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经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 43.如因生产技术等变化,职工确有多余,或经培训后仍不能适应要求,也无法改调其他工种时,合营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解雇并给予补偿。 4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则,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章工资标准和奖励 45.合营企业职工工资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_____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合营企业向政府指定的部门缴纳国家对职工的各种保险费、补贴费和福利措施费等。随着合营企业生产发展,职工工资应逐步增加。今后政府对工资、福利、补贴等有新的规定时,合营企业应据此作相应调整。 46._____方高级职员工资、社会保险、旅差费标准参照_____方国家或地方标准,由董事会核定。_____方高级职员原则上与_____方高级职员同工同酬。 4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的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合营期限 48.合营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期满前一年经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长,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办理延长报批手续。 49.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一个适当的开始期后,合营企业因严重亏损引而不能继续营业;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4)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发展的前景。 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 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办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其他事项 51.合营双方履行下列事项: _____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资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5)负责办理保证提供水、电、煤气、燃料、电话、电报挂号及电传的工作。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活等安排。 (7)负责向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_____方: (1)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仪器、原材料、技术资料和文件及原材料、产品的国外运输。 (2)负责提供建厂规划,并负责设备安装、试车、试生产的全面技术指导。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有关合营企业产品的国外市场上销售趋势的报告和技术资料。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第三者权益的争议时,由签订该协议的转让方负责,_____方将不分担任何法律责任。 (6)负责_____方人员到_____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仲裁 52.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在董事会内本着互相信赖、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求得解决。若不能解决时,可以邀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调解。 53.调解不成时,则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按该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办理。费用由败 诉方承担;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5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属协议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协商同意,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58.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合同 篇8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名,乙方派出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等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 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签字。 中方签名: 外方签名: 年月日 企业合同 篇9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乙方):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____(甲方)同意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____(形式)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____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企业合同 篇10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二) 目录 1)总 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 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 ××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 ××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 ××元 乙2方:×% ××元 乙3方:×% ××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等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 %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 外方签名: 企业合同 篇11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迅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 (以下简称甲方)、____ (以下简称乙方)、____ (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 (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 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 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 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 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___。 (3)____和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 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退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__和_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账、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和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 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30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标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30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日期,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日期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日期。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10人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载 银行设总裁1人,执行副总裁1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3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金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和____成为银行在____的子公司,____改名为________ 。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和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和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和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 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币,除编制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账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保险公司或由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有关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本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律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仲裁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 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合同 篇12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______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乙方:日期: 企业合同 篇13招聘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壹 年( 12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规定 1、对乙方采用弹性工作时间,以确保乙方工作任务完成和休息的权利。按实际需要安排部分人员上全班,每人均分配义务范围内的全班制度,具体店长按实际情况调配安排。 2、(乙方一般工作8小时/天,非乙方责任范围内,另行安排按需加班的,超过的工作时间,甲方将按规定不低于2.5元/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3、迟到、早退扣10元/次,迟到10分钟以上按 1 元/分钟处罚,超出30分钟按旷工处理,旷工扣50元/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的,计旷工一次。旷工超过两次,以开除处理。 4、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个人因事需要换班休假一天的,需提前一天上报店长,经同意后与班组内人员自愿灵活调配替班。 5、有事需请假的,需提前一天,与店长协商,需经店长同意,并该天不计工资与提成。 6、上班时间内,不允许办理个人私事,特例临时确需请假的,应该和店长秉明原由,理论上不超过半小时。不经允许情况下外出或超出时间许可范围的按旷工计。 7、上班营业时间内,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电影、玩游戏、上QQ等情况(包括借输电脑单之际,与工作无关的上QQ等),工作需要的除外,否则发现一次扣10元/人次。 8、店面专人收银,其他工作人员不允许直接接触。 第四条 劳动报酬 薪酬体系:底薪+全勤+工龄+岗位津贴+个人最高销售奖+班组销售奖+优秀员工奖+生日补贴+加班+提成+出差补助+年终奖+福利(含双薪、三薪等) 底 薪:按当月的综合考评定级别 普通员工:在月底由公司综合考评(包括考试),普通员工按分数段分别给予的底薪。 店 助:在月底由公司综合考评(包括考试),按分数段分别给予的底薪。 店 长:在月底由公司综合考评,按分数段分别给予的底薪。 全勤奖:凡每月迟到未两次,以及未早退、旷工、请假情况者方可获得全勤奖50元。 工 龄:从入职之日起,底薪每满一年加元/月,三年封顶。员工提前提交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交至财务部,次月生效。岗位通讯等津贴 元(店长:副店: ) 个人最高销售奖:每店当月最高销售业绩的个人,元/当月(店长不参与) 班组销售奖:每店当月按班次最高销售业绩的班组,元/当月(按班组人头算),店助元/月(店长不参与) 优秀员工奖:每个品牌当月选出一名优秀员工,元/当月(各方面综合素质、突出贡献等方面考评)(店长不参与) 优秀店长奖:完成任务情况下,店长加/元销售奖。 生日活动补贴:正式员工,生日之日写出申请,总经理签字后至财务领取元 ◆月提成: 店长:按店铺整体销售额的 2‰ 基础上浮动提成(完成任务110%,按2.1%;完成任务100%,按2%;完成任务90%,按1.9%,依此类推) 员工:团购折扣标准及提成: 加班公司需要安排加班的,按 2.5 元/小时计算,或上完一个班时间计日薪。由店长统计,并附上考勤表,月底交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计算。 出差补助:(凭发票总经理签字后至财务报销) 1、车旅费实报: 乘车原则依次为:火车→汽车→飞机。市内原则依次为:公交→地铁→摩的→的士 2、住宿: 元/天 餐费:xx年终奖:(需按自然年份算做满一年的可享受,即从本年大年初一至次年除夕) 普通员工:元/年、 资深员工:元/年、 高级员工:年 店 长:元/年、 福利: 双薪: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国庆节、五一节、中秋节、端午节按本人两倍底薪算 三薪:除夕、大年初一、大年初二,按本人三倍底薪算 低折扣自购:凡正式员式,限自穿能以内部折扣购买非限量款的产品。非本人穿着的,一经发现,应补齐相应折扣差额,并记警告处罚。 第五条 工资及时发放: 甲方应在每月 8号前,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动报酬,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否则,乙方可依法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工资或经济补偿。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营业上岗必备手册》。 2、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3、 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劳动保护 当合同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为准,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医疗保障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因公负伤,公司积极开展调查及责任认定,按相关规定发放每月基本工资及相关医疗费用。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间,甲方不承担医疗费用及工资。 乙方因病和非公死亡的,甲方不承担丧葬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第九条 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为激励和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将组织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培训分为内部和外部培训进修。并给员工较大的发展晋升空间,充分发挥其才能。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连续3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并连续3个月销售业绩排名末位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乙方私自收现金未及时入公司帐,甚至虚报费用、虚收现金等一切有损公司利益者。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公司商议决定裁减人员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自动解除: 1、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撤销; 2、乙方死亡; (六) 乙方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后可正式交接离职。辞职员工如参加过企业出资培训,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能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尝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视为开除处理,公司有权扣除工资、提成、奖金及培训费用。 (七)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情况下,将优先顺延劳动合同,并及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八)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保密协议 (一)乙方保守甲方秘密的事项有下列内容: 1、公司经营决策中秘密事项; 2、公司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3、公司非公司开的财务、银行帐号等 4、公司人事决策中的保密事项、员工工资、奖金等及数额等; 5、其它经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的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有责任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严守本协议中所列保密事项,并承诺如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甲方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将个人工作方面所有关于技术、业务(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及培训教材)等相关资料移交清楚,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及领取工资。乙方在离职后如将公司保密资料私自带走,甲方将扣除乙方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的法律责任:甲方无故辞退乙方,应发给被辞退者全部工资。 (二) 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2、 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另行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1、乙方如触犯刑律、贪污受贿、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等行为,甲方有权立即以开除,并不给予补偿。乙方贪污受贿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3、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事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关业务关系的企事业团体兼职。 第十三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按以下方法解决: (1)依法向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14目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9)产品销售 10)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11)原料药的供应 12)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13)董事会 14)管理机构 15)劳动管理 16)工会 17)税收 18)财务会计制度 19)外汇 20)利润分配 21)保险 22)保密 23)期限、解散、清算 24)违约和不可抗力 25)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26)合同文本与文字 27)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附件:技术转让协议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和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_____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2.01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 方:_____,_____(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乙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3.01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1.合营公司名称是: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其英文名称:_____ 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_____”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_____”的字样。 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 第3.03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 1.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 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 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_____至_____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_____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_____片/粒。 第4.05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4.06条 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 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_____美元的人民币或_____币。 第5.02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____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_____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____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_____美元的_____币。 第5.03条 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 1.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_____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_____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_____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_____美元。 第5.05条 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_____%,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 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 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 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 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6.02条 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2.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3.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4.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5.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8.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9.根据第9.02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0.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1.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技术合作 第7.01条 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营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_____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_____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 ̄_____%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_____年期间,_____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 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 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 场地使用 第8.01条 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在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 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_____元左右。 第8.03条 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 产品销售 第9.01条 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 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 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 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 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 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 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 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 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 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 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4.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 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 1.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_____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_____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合营公司与_____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_____方与一个_____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_____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_____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2._____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_____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_____方的设计规格。_____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_____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合营公司负责安排译成_____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_____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_____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_____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_____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_____方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_____美元。合营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_____人次)。合营公司应负责支付_____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 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合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 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_____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_____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_____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 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合营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 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 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合营公司建设预算中。 第12.07条 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 除上述工作外,合营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会 第13.01条 1.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 董事会应由_____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_____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 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 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第13.05条 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_____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 管理机构 第14.01条 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_____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 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 1.合营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总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应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应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 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 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a)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 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 所有其他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劳动管理 第15.01条 1.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合营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得工资水平是_____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_____,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3.在合营公司职员工人不能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条件下,合营公司将尽力保持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_____年。 4.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断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合营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5.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合营公司与职员、个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 合营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营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会 第16.01条 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合营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他活动。 第16.02条 合营公司的工会在本合营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16.03条 合营公司将拨出合营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 税收 第17.01条 合营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02条 合营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03条 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合营公司合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税务部门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18.01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02条 合营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03条 1.合营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现状。 2.合营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04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合营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合营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合营公司解散或合营期满。 第18.05条 合营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06条 合营公司将在中国银行_____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07条 1.合营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合营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条 1.合营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合营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的总经理。 2.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处理,合营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 外汇 第19.01条 合营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护外汇收支平衡。 (1)通过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合营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_____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_____年后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2)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尚不足时则合营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a)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b)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c)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合营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①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衡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②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③在其他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合营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衡。 第19.02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19.03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银行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04条 根据合营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合营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章 利润分配 第20.01条 合营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_____%。 第20.02条 1.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2.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0.03条 原则上,合营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合营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合营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2.直至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合营公司将: 3.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后,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应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合营公司的流动资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合营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银行贷给其他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 保险 第20.01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22.01条 1.合营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合营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3.甲方应对合营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应对合营公司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条 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营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条 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年,从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23.02条 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03条 合营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 ̄(①)各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 1.合营期满,不再延长。( 励志天下 ) 2.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营公司于双方有利。 3.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4.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营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5.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数额的_____%或_____%以上。 企业合同 篇1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劳动法规和政策,聘用______(乙方)为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生效,生效后前___月为试用期。 合同有效期采取下列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条变更、解除或终止)。 2.合同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岗位与职责任务 乙方的工作部门及岗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本职位的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可视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或依照合同缩写可调整乙方工作,同时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现按规定给予奖惩。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1.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甲方因生产需要可安排乙主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超过____小时,每个工作日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___小时。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政府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及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职工工资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按下列第___种工资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 乙方试用期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____元。 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工资。 (2)计件工资。 按乙方岗计件单位及完成情况计发计件工资。 2.甲方每月如期以货币发放工资。 3.甲方要求乙(工人岗位)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政府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不低于乙方停工前____个月的月平均工资____%的标准,发给乙方停工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患职业病及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甲方按本市社会工伤保险有关规定要给工伤生活费和报销医疗费。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因病和非因工伤医疗期,女工孕期、产假期及哺乳期等保险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等各种保险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或患职业病以及非因工伤亡,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发给乙方亲属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优抚金,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或优抚金或救济费等。 4.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按照本市政府的规定,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交缴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六、劳动保护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乙方的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规程的教育培训。 4.甲方执行政府有关女职工及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 5.乙方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 乙方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员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续订、变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终止执行。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或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时间,需要裁减人员,但必须征求职工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劳动纪律,按规定应予辞退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各点规定;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菌医疗终结期内,和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前以及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3)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以及医疗期虽满但以内的为____个月;____年至____年的为六个月;____年至____年为____个月;____年至____年的为____年,____年以上可视伤病情况延长半年至一年;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在怀孕、产假和哺乳期间; (5)乙方经批准郭受法定休假期间。 6.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经政府劳动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数额和如期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 (5)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学校全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八、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1.除试用期内或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3)、(4)以及第6款(1)、(2)、(3)、(6)规定可构成立即解除合同外,其他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都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提前通知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实得工资的日平均数计算补偿。 2.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违者应按_____及本合同规定向对方赔偿。 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 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修改。 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国家有新析政策、法令规定时,本合同有样条文作自动修正。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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