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
范文 |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通用23篇)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1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投标银行保证书)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提交了建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 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根据本文件,我行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保证金。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a)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b)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1)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2)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2债权人: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保证主合同债务的履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主债务情况 第二条债务人应当认真、全面地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债务人同等价值的货物,直到债务人全面履行义务时止。 第三条债权人留置货物,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在_____日内履行主合同债务。 第四条债务人应积极履行债务。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留置物折价清偿。处理留置物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可以拍卖,也可以由他人收购)。 第五条留置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主债务; (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造成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债权人在扣除全部债务后,其剩余费用应于_____日内退还债务人。 第七条因债权人超值留置货物或者因留置物保管不善而造成债务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主债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债权人:______________(签章)债务人: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3先生们女士们: 1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2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后尽可能快地开工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3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___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4在制定和执行一份压式的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5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楷体大写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4根据本保证书, (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为 (详细地址)(以下称承包人),和 (保证人姓名)注册地址为 (详细地址)(以下称保证人)在此以担保全额为 (货币名称、数额)共同格守对 (业主名称)(以下称为业主)的义务。根据本保证书,承包人与保证人应保证自己,以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承担共同的及各自的对该项支付的义务。 根据以业主为一方,承包人为另一方所达成的协议,承包人已承担了合同义务(以下称为所签合同)去实施并完成某项工程,并在工程出现任何缺陷时,按上述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修补。 兹将上述书面保证的条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确地履行和遵守所签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实主旨、意向和含义应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或者如果承包人违约则保证人就赔偿业主因此而蒙受的损失,直到达到上述保证金总额,届时,本保证书所承担之义务即告终止和失效。否则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签合同条款,或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修补其缺陷的性质和范围的任何变更,以及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所签合同给予的时间宽限或业主或上述监理工程师方面对所签合同有关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宽恕均不解除保证人所承担之上述保证书规定的义务。但只在下述情况下保证人才承担清偿业主蒙受损失之义务: (a)收到业主与承包人双方书面通知,说明业主与承包人已一致同意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或者(b)保证人收到一份与所签合同条款规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签发的、并在法律上证明的裁决书副本,说明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 代表(承包人名称) 代表(保证人姓名)由(签字人姓名) 由(签字人姓名) 以 的资格 以 的资格 在 (证明人) 在 (证明人) 证明下 证明下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5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中标函; (b)上述投标书; (c)合同条件; (d)规范; (e)图纸; (f)工程量清单。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在__在场的情况下,盖的正式印章如下:或在__在场的情况下,由上述签字盖章并递交。 业主签名: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6建设单位:华_________村村委(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建设需要,同意把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为使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概况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工程造价: 3、承包方式及工程期限: 二、付款方法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工程内容: 2、工程造价:如实施施工中,没有变更或增加本合同以外的工程量,以项目最终验收后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发生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乙方; 签订合同人:签订合同人: 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 年月日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期:本工程自年日开工,于月 1.4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即大写人民币: 第2条 甲方权责 2.1 向建筑施工单位协调好乙方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 2.2 指派 2.3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4 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验收工程。 2.5 确保在年月 2.6 组织人员验收乙方的工程。 2.7 确保按照合同确认之日期支付款项于乙方。 2.8 甲方负责此项广告工程的报批。 第3条 乙方权责 3.1 开工前天,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甲方现场交底。 3.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和合同履行。 3.3 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做好工程进度表,并提供给甲方参考。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管理好施工队伍,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方可施工。 。 3.7 现场施工场地或水、电、设备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8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2 因甲方未能按时交施工现场给乙方,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能相应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如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但乙方必须尽力配合甲方尽快完成工作。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或人员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 日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如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通知后的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视为已经验收和交接。但假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该配合甲方在最短的时间内改善工程,工程时间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理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2次支付工程款,并付40%押金。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三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6.3 本项目造价根据结算书和现有设计图纸内容进行项目造价包干(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合格的国标产品。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与样板材料不一致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建筑施工单位的规定。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火灾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若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0.3% 违约金。 9.2 乙方除自然力(台风、龙卷风、地震、冰雹、大雨等)、政府、战争、火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9.3 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和追讨经济损失的权利。 9.4 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 0.3%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9.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附则 11.1 本工程钢结构架保修期为_三 年;在保修期内,甲方应按国家标准每年为钢结构架上防护油漆一次,如甲方未按期加以防护,乙方不保修;穿孔字保修期为_一 年;如本工程钢结构架和穿孔字在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及时免费维护修复。 11.2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包括合同正本和合同副本。甲乙双方各持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1.4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同时签定维护保养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人:法人代表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签订日期 年月 日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8工程建设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 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 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9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 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10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 主编单位________________(盖章) 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________________ 合____条____ 甲方:市建委科教处(委托单位) 乙方:标准主编单位 丙方:保证单位,即乙方的上级主管部门(集团或局) 1.甲方对乙方执行合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乙方在________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保证所编标准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丙方监督保证合同的执行,并解决应属本部门安排的条件和补助经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丙方负连带责任。 3.各方按合同规定分别提供各自负担的经费。按合同所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和丙方报送合同执行情况的报告(包括经费开支情况)。 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须修改某项条款,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修改,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修改合同。因修改条款需追加经费时,由提出修改的一方负责。 5.标准完成后,由甲方或委托丙方组织鉴定。经鉴定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目标,乙方应及时进行补充编制。补充编制的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补充编制的条件(包括经费和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如补充编制后仍达不到要求,由甲方决定部分或全部偿还甲方提供的编制经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偿还,丙方负连带责任。 6.标准批准颁布后由甲方负责印刷发行,并组织贯标培训。任何人未经甲方委托不得擅自印刷发行及组织贯标培训。 7.甲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时,已拨给乙方的经费和物资不得追回。乙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时,应追回甲方已拨的全部经费。 其余内容见下表: 标准名称 新编____□ 修订____□ 在编国标____度计划征求意见稿________________ 送审稿________年____月____ 报批稿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专业归类 1、城乡规划:________□ 2、城乡工程测量:________ 3、城镇公共交通:________ 4、城镇市政工程:________ 5、城镇给水:________□ 6、城镇燃气:________□ 7、城镇供热:________□ 8、城镇市容环境卫生:____□ 9、城镇风景园林:________ 10、城镇工程防灾:________ 11、建筑设计:________□ 12、建筑地基基础及勘察:____ 13、建筑结构与房地产:____ 14、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____ 15、建材应用:________□ 16、建筑节能:________□ 17、信息技术:________□ 18、其它:____________ 编制(修订)的目的、意义: 编制(修订)的必要性(内容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关系及协调使用说明):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该标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主编联系人:年龄:学历: 职____: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主管部门联系人:年龄:学历: 职____: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主管部门负责人:年龄:学历: 职____: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参编单位 主要参编人员情况 姓名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单____________ 拨款:________万元;________筹:____________元 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方意见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位盖章 年________ 乙方意见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盖章 年________ 丙方意见 负责人签字:________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 说明1.本合同由乙方填写一式五份(4纸),电子文件一份,送丙方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甲方; 2.编号不填写;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11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食堂宿舍工程经招投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为了使工程顺利进展,达到预期目的,根据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使双方在施工工程中责任明确,经双方共同商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食堂、宿舍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工程量、材料价格及费率不作调整,工程变更按实结算。 四、 施工范围:按现有施工图范围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 五、 工程承包价的确定: 按施工图预算总价元,给排水,下浮元(元整),其变更部分下浮率同上。 六、付款与结算方法: 1、工程开始安装预付20%,计币 2、完成工程在万元; 3,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暂留保修期12个月,保修期内无发现质量问题,保修金按时退还。 七、工程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密切配合土建同步施工,与土建同步竣工。 八、工程质量验收: 1、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各个单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施工,质量标准按质监部门评定为标准,如达不到合格标准,返工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2、在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更改,如甲方要求变更原设计或增加设施,甲方出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乙方按新设计施工,但变更部份牵及到已完工的,其返工费均由甲方负担。 3、乙方必须对用户负责,在交付使用的壹年内负责包修,保修范围:⑴施工质量的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⑵材料质量的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⑶因甲方使用不当出现电气线路、管道设备故障或损坏,乙方有责任预以排除或调换,费用由甲方自理。 九、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其它: 1、在施工中,甲方应尽量提供乙方在施工中的各种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2、在施工之前,乙方所需要的加工场地,工具材料间由甲方提供负担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完帐清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12工程建设测绘合同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其它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 2.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 3.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__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全部成果应于___年__月__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五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__日内完成验收。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元。 2.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人民币__元。 3.___年__月__日前再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人民币__元。 4.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总价款的余款。 第十一条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见下表)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则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 十五条 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方各执__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13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 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 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14证书与支付 60.1月报表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四份接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格式报表,每份均由监理工程师按第15.1款规定的承包人代表签字,报表包括承包人认为到月底自己有权得到的以下有关各项的款额: (a)已实施的永久工程的价值; (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项目,包括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计日及类似项目; (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待安装设备发票价值的百分比,如投标书中附录中所注明的; (d)按第70款的调整; (e)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任何其它金额。 如适应,月报表应包括如下项目并按其顺序考虑: (l)截止到本月末已实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币计价的估计合同值,该值应据56款规定为工程量清单中书明的场本单价乘以由监理工程师测定的工程量。 (2)按(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估算合同值。 (3)以当地货币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1)减掉(2)。 (4)据表1所表明的外币百分比计算出(3项中当地货币和外币的数额根据52款规定,它是受变更影响的。 (5)据52款规定,以反映以当地货币和外币表示的费用的变化数额。 (6)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并获批准的计日工数额,减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证书所批准的数额,并据工程量清单计日工表确定的内容书明当地货币和外汇的数额。 (7)据70款规定,如有的话,由于后继法规所导致的费用数额,以当地货币和外国货币表示。 (8)按60.3款规定,对于本月已到达工地的材料和即将用于工程,还没有安装的工程设备,以当地货币和外国货币表示的永久工程的任何款额。 (9)据60.4款规定,将本款(4)(5)(6)(7)所述的数额之和乘以60.4款所书明的百分比所得的保留金数额。 (10)据本款动员预付款之规定所致的增加或扣减的数额。 (11)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一种或多种货币表示的任何其它数额。 60.2月支付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报表后28天内证实或修改该报表,向业主证明他认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付款金额,但应: (a)第一、保留按投标书附录注明的保留金百分率乘以承包人根据第60.1款(a)、(b)、(c)和(e)有权得到的款额而计算出的保留金额直至该保留金的款额达到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限额为止; (b)第二、扣除第47款规定之外的承包人到期应付给业生的任何金额。 但是如果在各次保留与扣除金额之后的净额少于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中期付款证书的最小限额时,监理工程师不必按本款开具任何付款证书。尽管有本条款或合同任何其它条款,在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并经业主批准之前,监理工程师将不对任何支付开具证书。 60.3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承包人只能与合格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协议,已签协议付应送交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有权得到这些款额,只要监理工程师确立对于用于但未进入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是适应的。 (1)材料符合永久工程的规范要求; (2)这些材料已送至工地,且良好储存并有防止损失或损害或变质的措施,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3)承包人有关要求、订单、收据的记录,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式进行且此记录应完好让监理工程师检查; (4)承包人应随月报表提交现场材料和设备的估价价值,连同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有关方面文件(1)材料成本(2)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所有权的证据和(3)有关付款; (5)这些材料的所有权应归属业主; (6)给承包人的款额不应超过下述的75%: (a)进口材料的CIF价,或(b)当地制造材料的出厂或货柜价,或(c)当地生产材料的堆场价,如砂、集料和碎石等,(7)这一款额在材料与工程设备到达现场的当月计付,在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入工程的当月扣回;和(8)这种支付不应视为对此材料的批准。 60.4保留金 据第6O.1款规定,数额为月度中期付款证书中书明的10%的保留金应由监理工程师在首项或以下各项证书中予以扣减(以下称为保留金)直到扣减数额累计达到投标书附录中列出的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例的数额为止。 60.5保留金的支付 在签发全部工程的移交证书之时,监理工程师将把一半保留金付给承包人;或在签发永久工程一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将把由他确定的同该永久工程一区段或部分相应的金额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 在工程的保修期满后,另一半保留金将由监理工程师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并规定如果根据第48教的规定在不同的保修期已经适于永久工程的不同区段或部分时,“保修期满” 一词在本款中应视为是指最后的那一个保修期的期满。 进一步规定,如果在此时,据49款和50款规定仍有应由承包人实施的任何未完成工作,监理工程师将有权拒绝开具证明,直至在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完成了剩余工程才支付保留金的余额部分。 60.6动员预付款 业主将向承包人提供一笔无息预付款,用于工程的动员费用(下称“动员预付款”),其数额为在投标书附录中列明的合同价的百分比,并以表I一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中所开列的外币和当地货币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果承包人因出错或谋划滥用动员预付款,业主有权立即收回。 60.7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承包人承担以下工作后14天内监理工程师将向业主发出证书(一份复印件送承包人) 以下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a)已签署了合同协议书;以及(b)据10.1款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以及(C)提供业主同意的格式和银行出具的等同于动员预付款数额和币种的无条件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保持有效直到动员预付款据60.8款规定全部回收为止。但其数额应随回收额增加而持续递减,正如据本条规定而发出的中期支付证书所述。业主将在收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后28天内支付动员预付款。 60.8动员预付款的扣回 动员预付款将从业主给承包人的付款中扣回,从工程正式开工后第四个月开始,在中期付款证书中扣回。 扣回以等月扣还形式,直到合同中规定的竣工期前3个月回收完毕。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证书的数额小于根据本款规定的扣还量,其差额部分应视为债务并转入下一中期付款证书中。 60.9对支付证书的改正 监理工程师有权在任何中期付款证书中更正或修改以前发出的证书,如果进行的任何工程使他不满意,他有权在任何中期付款证书中删去或减少该工程的价值。 6O.10竣工报表 在发出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后84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的提交一份最终报表及辅助文件,并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详细说明: (a)到本移交证书载明的日期为止,按合同规定所有已完工作的最终价值; (b)任何承包人认为应支付给他的款额; (c)任何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给他的估计值。 估计值应在最终报表中分别表明,监理工程师将银60.2款规定开具证明。 60.11最终报表 据62.1款规定在发出保修证书56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形式提交一份最终证书草案(下称草案)及其它辅助文件供监理工程师参考。草案应详细说明: (a)据合同规定进行的全部工程的价值,和(b)承包人认为按合同应付给他的任何追加款项。 如果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或者不能确认最终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就提供监理工程师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资料,并对草案进行双方同意的改动。承包人再缩写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作为一致同意的最终报告(在本条件中称为“最终报表”)。 60.12结清 在提交最终报表时,承包人应给业主一份书面结清单,进一步证实最终报表中的总额相当于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全部和最后确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所有金额,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监理工程师。但该结清单只是在根据60.13款颁发的最终证书规定的应支付的款项支付之后以及第10.1款的提及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之后才能生效。 60.13最终证书 在收到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单后21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发出最终支付证书复印件送承包人监理,表明; (a)监理工程师认为按合同最终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 (b)在对业主以前支付过的所有款额和根据合同(除第47款外)业主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加以确认后,业主还应支付给承包人,或者承包人还应支付给业主的余额(如有的话)。 60.14计价货币 计价货币应为投标书附录中所规定。为支付方便,计价货币与其它币别的折算应按第72款规定进行。 60.15对承包人的支付 业生向承包人的支付应以承包人在表1—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中所表明的币别和比例进行,但规定上述币别和比例应据任一方的请求根据合同条款第51款和52款的规定随时变化调整。 60.16支付时间I 在监理工程师按本条款或合同的任何其它条款颁发的任何中期证书中规定的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在该中期证书被送交业主后28天之内,或在第60.13款提及的最终证书送交业主后56天内,由业主支付给承包人,但受第47款的约束。若业主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则业主应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利率,从应付之日起计向承包人支付全部未付款额的利息。 本款之规定不损害承包人根据第69款享有的权力。 60.17支付地点I 业主向承包人的交付应按合同中规定的货币,支付到由承包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6O.18对业主的支付 所有由承包人向业主的支付,包括以扣减方式或抵消方式,均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a)在以前由业主花费的任何数额偿还的情况下,支付应以相同币别相同比例的形式D进行a(b)对于根据第47款的违约赔偿费(如有),支付应以表1—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1中列明的币别和外币比例进行。 (c)在其它情况下,支付应以双方同意的币别和数额进行,或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应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和公平的确定为准。 (d)对于动员预付款扣回还应按60.3款规定进行。 60.19业主责任的终止 除非承包人在其最终报表中(除非这些情况发生在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发出之后〕以及第60.10款提及的竣工报表中已经包括了索赔要求,业主将不承担任何有关执行合同,施工工程或执行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或事物的任何责他。 61.1仅凭保修证书批准 只有据62款规定的保修证书才能被视为构成工程的批准。 62.1保修证书 在监理工程师签发保修证书并呈交给业主,将一副本送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尽其义务施工并竣工,且对缺陷的修补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之前,不应认为合同已经结束。保修证书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保修期满后的28天内发给;或如果适用于永久工程各区段或各部分的保修期限不同,则在一个保修期满或根据本合同第49款和50款规定任何被指令进行的工程已完成并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之后签发保修证书,但保修证书的颁发不应是将第60.5款规定的第二部分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的先决条件。 62.2未尽义务 尽管保修证书已经颁发,承包人和业主仍应对在保修证书颁发前按合同规定的履行保修证书颁发时尚未完成的义务承担责任。为了确定任何该类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合同仍视为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措施l 63.1承包人的违约 如果由于承包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自愿或非自愿的倒闭、清理或解散(但为合并或改组而自愿清理者除外),或破产或与债权人协议,或与债权人为受益人的转让,或同意在其债权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果财产接管人、管理人、受托人或清理人被委托接受其财产的任何实质部分,或如果根据有关对债务的重新组织、安排或调整的任何法律或法规,对承包人的诉讼开始,或有关解散和清理的决定通过时,或如果采取任何措施控制了承包人的财产的主要部分的证券所有权,或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采取同上述具有同等效力的行动或发生有关此类事件对涉及承包人及财产或与3.1款规定相违背;或对其货物征税; 或如果监理工程师发给业主证书证明并抄送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 (a)已放弃合同,或(b)无正当的理由; (1)未按41.1款规定开工,或(2)在接到46.1款规定的通知后28天内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来继续进行施工,或(c)在接到37.4款规定的通知或39.1款规定的指令后28天内,未遵照执行,或(d)尽管在此之前在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警告,仍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e)与4.1款相违背,则业主在通知承包人14天后,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庄或不影响合同给予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权力的前提下,进驻工地和终止雇用承包人,并自己或雇用他人完成工程施工、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可以利用一切认为合适的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完成工程并且业主可随时出售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未用机具和材料;并将所得视为据合同承包人转给业主的款项。 63.2终止日的估价 在业主进驻并终止承包人后,在实际上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单方面地或通过与各方协商或在协商后,或在他进行了他认为适宜进行或实施的调查或查询后,确定、决定并证明: (a)在进驻工地并终止合同时,承包人根据合同已由其实际完成的工程,已经合理地得到或理应得到的任何款额(如有时)。 (b)已经部分使用或未曾使用的任何材料、承包人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63.3终止后的付款 如果业主按本款规定终止雇用承包人,则在保修期满以前,以及其后监理工程师查清施工、完工与维修缺陷费用、完工拖延损失赔偿费(如有时)以及业主名下支付的所有其它款项并开具证明以前,业主不应负责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包括损失费)。 此后,承包人才能有权得到由监理工程师证明承包人合格完工时原应支付给他并扣除上述款额之后的款额(如有时)。如果此项款额超过承包人合格完工时原应付给他的款额,则根据要求,承包人应将比超出部分付给业主。此项款额应视为承包人欠业主的债务因而应于偿还。 63.4协议利益的转让 除法律禁止外,如监理工程师在按63.1款提及的进驻和终止后14天内指示,承包人应将其签署的为任何货物或材料或服务的提供和/功为履行合同实施任何工作的任何协议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64.1紧急修复工作 无论是在工程施工期间还是在保修期内,如由于在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中发生或发生与之有关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监理工程师认为进行任何修补或其他工作是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承包人无能力或不愿立即进行这项工作时,则业主可在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雇用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并支付有关费用。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业主如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应属承包人负责按合同自费进行者,则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确定由此产生或随之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业主向承包人索回,并由业主从付给或应付给承包人款项中扣除。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发生任何上述紧急情况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理可行的条件下,尽快通知承包人。 特抗冈队65.1对特异风阵不承担责任 承包人对任何由65.2教特殊风险引起的有关下列后果,均不负赔偿或其它责任: (a)除了对按39款规定在特殊风险发生前被宣布为不合格的工程以外,对工程的破坏或损害,或(b)对业主或第三者的财产的破坏或损害,或(C)对人身的伤亡。 65.2特殊风险 特殊风险为20.4款(a)段至(5)所定义的风险。 65.3特殊风险对工程的损害 如果由于上述特殊风险使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在工地附近,或在运往工地途中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或承包的设备遭到破坏或损害时,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要求支付任何如上所述被破坏或受损害的已实施的永久工程和任何材料、设备的款机并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或完成这项工程确属必要时,承包人有权得到下列款项: (a)对受破坏或受损害的工程进行修复的费用; (b)替换或修复上述材料和承包人的设备的费用。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合同价的增加额(考虑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替换承包人设备的合理价格),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65.4炮弹、导弹 无论何时何地由于地雷、炸弹、子弹、手榴弹或其他炮弹、导弹、弹药或战争用爆炸物发生配炸或冲击造成的破坏、损害或人身伤亡,均应视为上述特殊风险的后果。 65.5由特殊风险引起的好用出加 除根据合同任何其他条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其他款项外,业主应偿付承包人由于上述特殊风险引起或导致或以任何方式与其有关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的任何费用,但不包括本文第39款规定的在特殊风险出现之前就已宣告不合格的工程的重建费用,但以本款下文中关于战争爆发条款中的各项规定为条件。承包人应在获悉任何此类费用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决定上述承包商的费用数额并加合同价中,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65.6战争爆发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也不论其对工程施工在经济上或物质上有无影响,则除非按本款规定合同已经终止,否则承包人应继续尽最大努力为完成工程施工直到合同终止。在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业主均有权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经发出此项通知,除本款和执行第67款规定的各方权利外,此合同应告终止,但不损害双方任何一方对在此以前的任何违约所应有的权利。 65.7合同结止时承包人设备的撤离 如果根据65.5款规定终止合同,承包人应尽快从工地撤离一切承包人设备,并为其各分包人的撤离提供相同的方便。 65.7合同终止后的付款 如果合同按上述条件终止,业主应按合同中规定的单价和费用支付承包人在合同终止之日以前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包括帐上尚未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与项目,并另外支付下述费用: (a)有关任何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及的预备性项目的应付款项,只要这些项目中的工作或服务已经进行或履行,及任何上述项目中其工作或服务已经进行或履行了的那一部分的费用。 (b)为该工程所合理订购的材料、设备和货物的费用,如其已经交付承包人或承包人对之依法有责征收货时,而业主一经支付此项费用后,该项材料、设备和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C)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合理开支的任何费用的总额,但上述费用未包括在本款提及的任何其他费用中。 (d)按65.3及65.5款规定应支付的任何追加费用。 (e)按65.7款规定考虑到已经或即将支付已实施工作的费用,承包人设备撤离的合理开支以及如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将承包人的设备运回其注册国内的主要设备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费用,但不得多索费用。 (f)承包人所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及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如此终止时的合理遣运费。 业主除按本款规定支付任何应付费用外,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任何有关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预付款的未结算余额以及在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偿还业主的任何其他款额。任何据本条支付的款额,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解除履约 66.1解除履约时的付款 如果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生双方无法控制的任何情况,以致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可能或不合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或根据管理该合同的法律,双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继续履约,则合同如已按第65款规定终止时,应由业主支付承包人的已建工程的款额应与第65款规定的应付款额相同。 67.1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了争端,这些争端无论是与合同或工程施工有关的或由其产生的无论在施工过程中或完成工程后,无论是在放弃合同、终止合同之前或之后,包括对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指令、决定、证书或估价有争议的问题,首先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抄送另一方。通知应说明是根据本款规定作出的。在收到通知84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其决定通知业主及承包人,其决定也应注明是据本款作出的。 除合同已被放弃或被终止外,承包人应在各种情况下以全力进行工程施工。除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按下文规定通过友好解决或仲裁裁决修改外,承包人及业主应对监理工程师的决定付诸实施。 如果业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对监理工程师的任何决定不满意,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后的84天内未作出决定,业主或承包人在收到决定后70天或在此之前或在上述84天到期后的第70天或在此之前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对方及抄送监理工程师供其参考,要求根据下过规定对争端开始仲裁的意向。这一通知担下述规定使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要求述有关的争端开始促裁。按67.4款规定,无此通知,仲裁不能开始。 如果监理工程师已对争端事项向业主及承包人发出了通知,而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就此事的通知后70天内,承包人和业主均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则所说的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应是最终对业主及承包人双方有约束的决定。 67.2友好解决 在按67.1款规定发出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后,除非双方就争端不能首先友好解决,仲裁方可开始。除非双方另有协议,无论争端是否友好解决,仲裁应在通知书发出后的第56天以后方可开始。 67.3仲裁 有关下面的任何争端: (a)如果监理工程师所做的任何决定未能按照第67.1款规定成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以及(b)未能在第67.2款规定的期间内达成友好解决,则应递交仲裁,仲裁在北京或中国的工程所在地,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在香港进行。 上面所说的仲裁人有全权公开、复查和修改监理工程师有关对争端所做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判决、证明或估价。 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向仲裁人申诉的证据或论据均不应限于与争端有关的任何事项。监理工程师按上述规定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应取消他作为证人在仲裁人面前就上述提交仲裁人的与争端有关的任何问题作证的资格。 仲裁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后进行。但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义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因正在进行中的仲裁而改变。 67.4未能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在67.1款规定的期限内,业主或承包人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且与此有关的决定已作为最终决定并有约束力,则如果一方按上述决定执行,另一方在不影响任何其权利的条件下,可据67.3款规定将该违约提交仲裁。第67.1和67.2款的各项规定不适用于任何这类提交。 退知68.1致承包人的通知 根据合同条款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明、通知或指示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或派人送达承包人的主要营业机构,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它该类地址。 68.2致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送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或派人送达本合同条件第1.6款中规定的地址。 68.3地址的变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14天通知另一方后,将其指定地址改变工程施工所在国家内的另一地址,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事先通知合同双方亦可如此更改地址。 业主的违约69.1业主的违约 如果业主发生下述情况: (a)在第60 .16款中规定的付款时间期满后的28天内,未能接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证书向承包人支付其应得的款项(此款项已扣除据合同业主有权扣除的任何其他款项);或(b)干涉、阻挠或拒绝任何这类证书颁发所终要的批准;或(C)宣告破产,或作为一个公司宣告停业清理时,因整顿或合并计划进行的清理者除外;或(d)通知承包人,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由于经济混乱,使他不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承包人有权通知业主终止其根据合同的受雇义务,并将一副本送监理工程师。合同的终止应于此通知发出14天后生效。 69.2承包人设备的撤离 承包人在第69.1款规定的通知14天期限结束后,将不受本文第54.1款规定的约束,尽快从工地撤离所有其带至工地的设备。 69.3合同结止时的支付 在合同如此终止的情况下,业主在对承包人付款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与合同第65款规定终止时所应承担的付款义务相同,但除第65.8款中规定的各项付款外,业主还应支付承包人由于该种终止造成或该种终止有关或由其后果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发生的金额。 69.4承包人暂停工作的权力 不损害60.16款规定承包人对利息的权力及据69.1款终止合同的权力,如果业主未能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书在60.16款规定的期满后的28天内,支付给承包人应得的款项(除去合同规定业主有权扣回款项的金额),承包人在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后28天内,可以暂停工作或降低施工速度。 如果承包人据此条,暂停工作降低施工速度,影响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按合同第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的合同价,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69.3复工 如果在根据69.4款通知后,承包人暂停了工作或降低了施工速度,而业生随即支付了包括第65.8款规定的利息在内的应支付的款项,如尚未发出终止通知,那么承包人据69.1款的权利不再有效。承包人应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70.1费用调回原则 因劳务、材料以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的费用升降而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时,此种调整应分外币和当地货币两部分进行。 价格调整将按下述条款中的公式和价格调整文件,对60.1款和60.2款规定的月支付报表以及60.ll款规定的最终支付报表分别进行: (a)外币部分的价格调整系数(ADJF)应由70.2款所提供的价格调整公式得出,并据此确定应支付承包人的数额。 (b)当地货币部分的价格调整应由70.3款所提供的由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文件和原则进行并据此确定应支付承包人的数额。 (c)如果合同中的本条款或其他条款并不包括因费用升降而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补偿,则合同中的单价和费用应认为已包括了一笔应付这种费用升降的意外费用。 (d)月支付报表中的外币和当地货币部分的可调整金额应是下列两项之差,即: (1)根据第60.1款的规定,监理工程师认为应支付承包人的金额际扣除保留金),包括以基本价格完成的工程量及计日工(若计日工已调整则不包括计日工),但扣除已进场的材料款; (2)减去在上一次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根据上述(d)(l)算出的金额。 该可调整金额应排除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款项以及以实际成本或现行阶格为基础的其他款项。 (e)每月支付证书中的外币或当地货币部分调整的金额应通过把价格调整系数乘以可调整金额或按价格调整文件调整而得到,并且根据第60款的规定,这些已调整的金额将支付给承包人,但业主可从中扣除承包人届时应付业主的保留金、违约赔偿金、应返还的动员预付款以及其他金额。 (f)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43款规定的竣工期限内完成工程,那么,竣工期限以后至完工这段时间以内的价格调整既可采用原定竣工日通行的价格或指数,也可采用调价时的现行指数或价格,业主可择其有利者。但是,如果某种工期延长符合上述第44款的规定则本款规则仅适用于该延期期满后进行的调整。 70.2外币部分的价格调整 (a)如果由来源国法定组织编制发布的下列指数有任何改变,那么因劳务费用、材料费用和影响施工其它费用的涨落而对合同价进行的调整应按本款规定进行计算,并在据60.1款所作的每月报表中,在据60.10款所作的竣工报表中和60.11款所作的最终报表中反映出来; (1)劳力来源国的劳务费用指数; (2)材料的费用指数; (3)影响施工其它费用的费用指数; (b)对本款而言: (1)“基本指数”系指递交投标书截止日以前28天当日的适用指数; (2)“现行指数”系指与某一具体报表有关的阶段最后一天的适用指数。 但对于其价值已包括在任何这类每月报表(或竣工报表,或最终报表)中的任何工作,如果是在第43条规定的全部工程应竣工之日(或延期日)之后进行的,那么,“现行指数” 即应为上述全部工程应竣工之日(或延期日)适用的指数。 (3)“有效值”系指下述(A)(B)两项的差值; (A)按第60.2、60.1或60.11款的规定承包人应得款额(在扣除保留金以前并且不包括预付款的偿还)减去用于下列各项的任何款额: ——指定的分包人实施的工作; ——第6O.1(C)款所指在现场的材料及工程设备; ——计日工、变更或任何其它基于实际费用或现行价格的项目,以及奖金(如有的话); ——根据第7O款所做的各类调整。 (B)根据本款(b)(3)之(A)计算的,并包括在前一次报表中的款额。 (c)合同价格的调整应以有效价值乘以一个价格调整系数计算得出。该系数应为本款(d)段给出的每一比率与下列分数的乘积之利。该分数为: 现行指数-基本指数——————————基本指数采用有关指数进行计算。 (d)为计算价格调整系数,本款(c)段中提到的比率(不考虑实际工作的构成因素) 应为: (1)有关须调整的劳务(以及监理)费用参照本款(a)(l)中提到的指数; (2)有关要调整的材料费用参照本款(a)(2)中提到的指数; (3)有关要调整的其它费用参照本教(a)(3)中提到的指数; (4)不须调整的所有其它有关费用; 各项比率总计1.0O.(e)如果在进行计算的当时还不知道某一指数值则采用可以得到的最近数值,并在随后的每月报表中予以日们必要的调整。 70.3当地住币部分的价格调整 合同价当地货币部分的调整应根据本款指定地方材料费用的涨落予以调整。 (a)指定材料(1)就本款而言: “指定材料”系指指定材料表中规定的现场施工并完成工程所需的措定当地材料。 “基本价格”系指投标书递交截止日以前28天当日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现行价格。 现行价格系指投标书递交截止日以前28天之后的任何日期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现行价格。 (2)根据本款规定所作的合同价格的调整应通过把‘基本价格与现行价格的差值乘以在特定现行价格有效期间内发送到现场的指定材料的数量计算得出a上述调整也许是对合同价格的增加,也许是对合同价格的减少。 (3)承包人应尽其勤勉之职,确保不发生指定材料过于浪费的现象。任何运出现场的指定材料都应在本款(c)段要求的记录中予以清楚地登记。 (4)本款各项规定适用于为施工目的在现因使用的承包人设备所用的燃料,上述设备包括承包人拥有的用于运送职员、工人、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工程设备或材料进出工地的车辆(或是他长期租用,负责供应燃料的车辆)。上述燃料应在本款(c)段要求的记录中清楚地登记。本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任何卖给或供给承包人的雇员或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个人用车所需的燃料。 (5)承包人应自始至终注意适合的市场。购买材料时每当材料的布用变动可能引起本款规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时,承包人应尽其勤勉之职以与恰当地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相一致的态度,以最便宜的价格去购进上述材料。如果任何时候出现承包人一方不够勤勉,违约或玩忽职守的情况,无论是在遵守上述要求时,还是其它情况下,在调整合同价格时,对因上述不勤勉、违约及玩忽职守所造成的费用的增加将不予考虑,对本来可以降低的费用但由于不勤勉、违约或玩忽职守而未能降低时,此笔金额应从合同价格中扣除。 (6)合同价格不应因材料费用在其它方面的波动而作调整。 (b)不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在根据本款确定合同价格调整顿时,不考虑任何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c)通知和记录当发生可以或可能导致本款所说的合同价格调整之任何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就此发出通知,承包人还应保存为使合同价格得以按本款规定进行调整所必需的帐薄、帐单及其它文件和记录,并在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提供任何所保存的发票、帐单、文件和记录,以及监理工程师可能要求的其它资料。 (d)竣工日以后的调整在根据第43款确定全部工程应竣工的日期以后,或根据第48款证明的全部工程竣工日之后,合同价格应按应竣工日或移交证书中规定之日的现行费率和现行价格(如果合适的话)进行调整,两个日期中取较早者。 (e)合同价格调整的确定根据本款对任何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之款,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上述各项规则确定。 70.4权数 承包人应与其投标书一并提交上列每一价格指数的权数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量如果由于第51款规定的变化或增加而导致上述价格系数已经出现不合理、不平衡或不适用等情况,监理工程师则有权对每一价格系数的权数进行调整。 70.5后继法规 如果在工程的投标书递交截止日前28天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工程所在省/市内,国家或省府的法令、法规、公告或其他法律或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定发生了变更,或任何上述的法令、法规、政府公告、法律、规章或规定等的采用,致使承包人在施工中的费用发生70.1款规定以外的增加或减少,则此项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予以决定,合同价格应按此相应增加或减少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货币及兑换率 71.1货币限制 在工程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前28天之后,如果工程进行施工或预定施工的所在国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支付合同价格所用的一种或几种货币和(或)货币汇兑进行限制,则业主应对承包人因此产生的亏损或损失进行补偿,且不使承包人行使其在该类事件中所应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受到损害。 71.2货源国及货币的变化 如果承包人改变了工程所需的任何进口的货源国,他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则应据此修正价格调整条款。以能反映货物实际来源国的相关的价格指数。如果合同价格中标明的货币不同相关指数来源国的货币,则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种用于价格调整计算中的修正值,以防止价格调整额的扭曲。此种修正值应能适用不同输入货物的基本成本价格和上浮情况,同时也能与基本价格指数日和第70.2款规定的现行价格指数日之间的对换率的比率相适应。 72.1兑换率 若合同规定款额的全部或部分以一种或多种外币向承包人支付,则此项支付不应受上述指定的一种或多种外币与工程施工所在国货币之间的兑换率的变化的影响。 72.2货币比例 如业主已要求投标书以一种单一货币表示,但以一种以上的货币支付,且承包人已声明他要求用以支付的另一种货币或多种货币的比例或款额,则适用于计算该比例或款额的一种或多种兑换率应为在合同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前28天的当日,由要施工工程所在国中央银行决定的通行汇率,并由业主在按标书递交之前通知承包人,或在投标书附录中予以规定。 72.3支付暂定金额的货币 如合同规定以一种以上的货币进行支付时,当该类金额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规定时,有关以外币支付的暂定金额应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则确定。 税收 73.1中国政府对业主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业主征收的一切税收由业主负担。 73.2中国政府对承包人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税收由承包人负担,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国的政府已签署关于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73.3中国境外的税费 凡与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有关的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一切税费应由承包人负担。 73.4征纷税收的参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将予以考虑反映在报价中的有关税收的法律、规章应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实施的法律与规章。 73.5外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承包人常驻的外籍工作人员、劳工应负责支付(a)依据现行税法和规章向其个人工资收入可征税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承包人应履行由他扣回这些税收的职责。 (b)向他们个人征收的杂税、费、捐等。 73.6税收的调整 就本合同而言,双方同意的合同价格是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实行的有关税收、关税和费用规章条例为基础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上述税率有任何增、减之变化或有任何新的税法开始实施,或既有法律废除,或在解释和运用中有任何变化,而这些变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员作出新的估价,那就应该对合同价格进行公平的调整。以使合同价格的增、减如实反映这些变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继法规的有关规定。 贿赂74.1贿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向任何人提出给予或同意给予或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赏金或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使该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或与业主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关的行动,则业主可以进驻工地和工程并终止雇用该承包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和依据第63款进行处理。 保密75.1保密的细节 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此为合同目的之必须。在没有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事先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 联营体的责任76.1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个由两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组成的联营体,则联营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应共同和分别地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应指定其中一个为联营作牵头人,此牵头人应有权约束其联营体。联营体的组成或其章程没有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不得更改。 出版、广告与版权77.1出版与广告 (a)没有业主的预先批准,承包人不应向任何商业或技术杂志发表或披露与合同或工程有关的任何资料。这一预先批很不应无理撤回。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类似材料的出版应通知业主。 (b)承包人不应在工地或其施工设备上展出或允许展出任何贸易或商业广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张贴的所有通知应先征得业主的批准。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撤除这些通知。 77.2版权 所有照片的版权归业主所有,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应用。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15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经甲方研究,同意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代建,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各方责权,现就代建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算)投资: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三、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建委下达的[20_]249号文中项目计划投资数的 %作为乙方的代建费。计人民币 万元。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 2、项目建设委托书;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本件。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费。 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文件议定范围内的工程代建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16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其它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1.取费依据:2.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 3.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__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全部成果应于___年__月__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五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__日内完成验收。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元。 2.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人民币__元。 3.___年__月__日前再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人民币__元。 4.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总价款的余款。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见下表)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则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方各执__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17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18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范围: (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__________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 乙方银行账户: 户 名: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6.2 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 ;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 %,即人民币. 6.3 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3%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 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 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 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 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 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 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 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 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 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 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 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 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 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 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 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 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 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 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 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 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 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 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 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 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 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 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 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 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 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 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19投标书附录 条款号 担保金额_______________10.1 为合同价格的10% 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_________23.2 不限发生次数,平均每次__ 颁发开工通知的时间__________41.l ____________天 工期_________________43.1 ____________天 误期损害赔偿费__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误期损害赔偿费限额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损害赔偿费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完工奖金_____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完成奖金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49.1 ____________天 保修期的延长_____________49.3 ____________天 暂定金额调整的百分比_______59.4(C) ____________% 表中所列材料发票价值的 百分比____________% 60.1(C) ____75_______% 中期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______6O.2(b) _____________ 保留金百分比_____________60.4 ____10_______% 保留金限额______________6O.4 ____ 5_______% 动员预付款百分比___________60.6 ____________% 计价货币_______________6O.14 _____________ 未付款额的利率____________60.16 ____________% 兑换率________________72.2 _____________ 投标书签署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20补充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年月日签订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21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2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解决镇农村饮水安全,甲方将县下达本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一部分承包给乙方,现就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施工范围除村以外的流泗镇范围内的其他区域。 二、甲方无偿提供县水务局拨付的该区域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所需管材及协调施工矛盾,施工所需经费及其他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应优先确保复兴大道、幸福大道两侧管道铺设,确保银湾豪庭、曹瑛村、镇规划新汽车服务站点的管道铺设。 四、乙方应按相关规划、设计和技术要求施工,确保正常供水。 如未正常供水、水质不达标,甲方有权收回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提供的管网等相关资产。 五、乙方按标准收取初装费和水费。 安装到各农户初装费不得高于现行初装费标准,水费不得高于现行收费标准。 六、乙方应确保县水务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验收。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在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八、工期:一个月,于20__年4月30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工期,由双方另行商定。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违约方承担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银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篇23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 1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描述;(待定) (2)工程内容描述:(待定) 2服务的目的 在_____(工程名称)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负责按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3服务的期限 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的保修期结束时止。非监理服务原因造成的延期,业主按附加服务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报酬。 4正常服务 (1)制备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 (2)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 (3)参与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协助评标与合同谈判。 (4)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5)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6)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包括: a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施工计划与材料来源; b合理安排出图及时颁布施工图纸; c审查批准承包商的工程图纸; d严格检查放线与施工测量e质量控制与材料和工程试验; f工程进度的控制与评估; g执行现场材料与工程量的计算,编写有关记录与报告; h签发变更命令、评估变更,确定未标价工程的费率,指派计日工或决定要求的替代; i制备并颁发付款证书,签从工程的完成; j根据操作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情况; k检查工程进度; l核对承包商的帐目、发票、索赔及其它呈报; m保存付款记录; n监督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护情况; o安排与承包商的每周会议,以审查图纸、工程进度和其它有关事务保存经有关方签字的会议记录; p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发票、索赔和其它报告井作出答复; q在帐目、索赔、问题、争议与分歧等方面协助业主处理或在需要时作出决定,需要仲裁,协助业主为任何法律行动制备支持文件; r保存与合同计划不符或更改的记录,提供一套已标明修改处的主图作为竣工图纸的基础; s督促审查承包商各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资料; o编写并保存月度进度报告; t定期编写进度和财务状况报告(季度、半年由年度)以及工程完工时的竣工报告。 5附加服务 (待定)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及其他服务《业主根据条件提供或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 附件C报酬与支付 1支付条件 本合同为人一月合同,按监理工程师实际执行服务花费的时间计算。如服务时间一个月,按日历日计算,一个月按30个日历日。费用按本附件第六条规定的相应费率计算。 2动员预付款 2.1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开工时间28天内,业主应向监理工程师支付_____的款额作为动员预付款,该款额相当于除应急暂定款、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以外服务费用的5%。 2.2动员预付款的偿还 动员预付款按月度应付发票上的数额的10%扣回,直至完成全部动员预付款。 2.3支付的方法 业主向监理工程师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方法应为监理工程师的银行向业主提供可接受的不可撤销银行信贷。这是业主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条件之一。 3价格调整 单价按每年_月_日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价格格数进行调整。 4税收 (a)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现行的法律与法规监理工程师应缴纳的一切税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 (b)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现行法律与法规业主应缴纳的所有税收由业主负责。 5最终支付 不迟于本服务完成后的28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如下第六条所述的费用,连同本合同所实际产生的由签收的发票证明的最后申请提交业主审批,业主据此审批并向监理工程师支付余下费用。 6费用估计 6.1 职业服务的报酬 姓 名 职 务 人月数 月 价 估计费用 6.2 住宿费 6.3 交通费 6.4 杂费 6.3 应急暂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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