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技术转让和设备进口合同 |
范文 | 技术转让和设备进口合同(精选3篇) 技术转让和设备进口合同 篇1合同编号: 甲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丙方(投资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丁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 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 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 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 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 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人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 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 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 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 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 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 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 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 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 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 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 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 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 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 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的作用 (1)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的责任 (1)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 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 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 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 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合同经四方签章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3)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产品的名称规格; 附件二: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 附件三:生产细目表; 附件四:产品质量检验; 附件五:生产产品所需设备品名、规格清单; 附件六:运交设备的验收; 附件七:技术教务计划项目; 附件八: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 (此无正文转签章页) (签章页)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丙方(签章):丁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技术转让和设备进口合同 篇2一、合同名称 ____________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国_____技术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________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________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________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________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________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有利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________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________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 4、________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________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________所有的______商标(或牌号)。 6、________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________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________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________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________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________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________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________。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二十四小时(或四十八小时)内,________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三十天内通知________,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________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三十天内)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六十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 85001)、收货人(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________,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________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________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________,________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________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________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________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1、________保证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________所掌握的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________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________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________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的1、5%。 4、________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________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________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________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________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 7、________保证合同中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________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________负担。 2、________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_国与__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国则由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年。 2、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3、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受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 ______国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技术转让和设备进口合同 篇3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__________________转让(该项目属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的技术成果名称技术应写明专利号) 主要内容________技术指标 技术水平________(应写明该技术成果属于国际领先还是国内或者行业领先,并附权威机构的认定书或者项目鉴定、验收证书) 第二条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交的技术成果资料清单: 提交上述技术成果资料的期限 提交上述技术成果资料的地点和方式: 第三条转让的技术成果的秘密的范围________密级________保密期限________受让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________转让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使用转让技术的范围: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受让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________后,达到了本合同 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第六条技术转让费总额及其支付方式: 一、技术转让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第三次支付元,时间:___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 5.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_________ 第九条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________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_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甲方总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向________(甲方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技术转让合同 篇10 项目名称: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甲方) 让于人:_________(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就___项目的技术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技术转让合同。 一、技术秘密的内容和要求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在__(地点),以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技术秘密的使用范围及权属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经费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1、转让费用(大写)___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___元。 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元,时间: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元,时间:_________ ③按利润额的__%提成,期限: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的__%提成,期限:_________ ⑤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3、其它: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___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1、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___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签订地 ④原告住所地 ⑤标的物所地。 十 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 二、其它 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如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技术转让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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