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贷款借款协议书 |
范文 | 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贷款借款协议书(精选3篇) 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贷款借款协议书 篇1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支付 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使用 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按 与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约定的条款向甲方转贷 贷款。 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政府贷款: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用途: 政府贷款: 利率: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政府贷款: 期限: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第二条 开立账户。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条件。 在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国外贷款协议”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本借贷合同已生效; 3.对外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商务合同”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和“还款计划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有关账户。 第四条 借款使用。 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单”。 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单”之日起应在 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1. 2. 3. 4. 第六条 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费用,甲方偿还借款,应于约定每次偿还借款本息前 个营业日将与应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的存款账户中,以保证按时还款。 第七条 还款币种:甲方应以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偿还借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 计息方式。 按照 与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的约定,本合同项下贷款采取如下方式计收利息: 第九条 费用支付。 本合同项下下列费用由甲方用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向乙方支付: 1.承担费:根据借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 %支付,自“国外贷款协议”签订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在每个付息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2.管理费:按借款总额的 %支付。自“国外借贷协议”签订后 天由甲方通过乙方对外一次性支付。 3.转贷费:乙方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 %,由甲方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与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数支付。 5.“国外借贷协议”项下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二条 保险。 甲方应将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购置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乙方贷给甲方全部贷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应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3.甲方不能按还本付息计划偿付借款本息和费用,需要延长还款期限时,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 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甲方如要提前还款,应提前 个营业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提前还款协议。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和费用,应偿付给乙方。 6.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或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最迟应于 天前通知乙方。 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或协议)的研究签订。 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新设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时,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同时,受让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项的约定办理延期用款手续,或虽提出延期用款申请,乙方经审查不同意延长用款期限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 上述违约金数额,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以万分之 计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的款项,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 %的罚息。 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贷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第7项、第8项和第10项的情况时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的约定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有权限期和主动追收逾期贷款本息和费用。 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并可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 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为无效,并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报表和其他资料不真实,经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乙方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资积压、损失浪费,乙方可按规定收取 %的罚息,并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 8.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乙方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按期按额支付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本、外币存款账户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额。 10.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有关保险的约定,乙方可视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责令甲方限期纠正;停止提供贷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用款还款计划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贷款借款协议书 篇2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转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人名称: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支付 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使用 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按 与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约定的条款向甲方转贷 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政府贷款: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用途: 政府贷款: 利率: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政府贷款: 期限: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第二条 开立账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条件。在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国外贷款协议”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本借贷合同已生效; 3.对外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商务合同”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和“还款计划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有关账户。 第四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单”之日起应在 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1. 2. 3. 4. 第六条 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费用,甲方偿还借款,应于约定每次偿还借款本息前 个营业日将与应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的存款账户中,以保证按时还款。 第七条 还款币种:甲方应以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偿还借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 计息方式。按照 与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的约定,本合同项下贷款采取如下方式计收利息: 第九条 费用支付。本合同项下下列费用由甲方用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向乙方支付: 1.承担费:根据借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 %支付,自“国外贷款协议”签订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在每个付息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2.管理费:按借款总额的 %支付。自“国外借贷协议”签订后 天由甲方通过乙方对外一次性支付。 3.转贷费:乙方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 %,由甲方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与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数支付。 5.“国外借贷协议”项下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二条 保险。甲方应将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购置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乙方贷给甲方全部贷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应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3.甲方不能按还本付息计划偿付借款本息和费用,需要延长还款期限时,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 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甲方如要提前还款,应提前 个营业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提前还款协议。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和费用,应偿付给乙方。 6.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或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最迟应于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或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新设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时,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同时,受让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项的约定办理延期用款手续,或虽提出延期用款申请,乙方经审查不同意延长用款期限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上述违约金数额,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以万分之 计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的款项,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 %的罚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贷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第7项、第8项和第10项的情况时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的约定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有权限期和主动追收逾期贷款本息和费用。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并可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为无效,并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报表和其他资料不真实,经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乙方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资积压、损失浪费,乙方可按规定收取 %的罚息,并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 8.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乙方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按期按额支付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本、外币存款账户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额。 10.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有关保险的约定,乙方可视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责令甲方限期纠正;停止提供贷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用款还款计划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贷款借款协议书 篇3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介绍人: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合作协议,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___借款条件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B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顶格填写)6000.00(贷款总金额,阿拉伯数字)(大写:(顶格填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仟、佰))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中央贴息助学贷款 B、地方贴息助学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 第一条约定的贷款金额中陆仟元为学杂费用途,用于借款人向所在学校支付学杂费;/元为生活费用途,用于借款人日常基本生活费用的开支。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不填)。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___(不填)(上/下)浮___%(不填)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A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____月____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4.3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人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途辍学、结业、肄业、退学、被开除(取消)学籍等(上述情形以下合称“终止学业”)或者毕业、休学的,终止学业、休学、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本人全额向贷款人支付。 4.4借款人毕业的,自毕业之日的次月____日起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其中秋季毕业以当年____月3____日为毕业之日,春季毕业以当年____月3____日为毕业之日。借款人终止学业、休学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次月____日起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第五条贷款发放 5.1学杂费贷款按学年(年/期)等额发放,每学年(期)发放的贷款金额为(顶格填写)¥6000.00(每学年发放的金额,阿拉伯数字)元。生活费贷款按/___(月/季)等额发放,每月(季)发放的金额为/___元(每年的2、____月份及借款人在校的最后学年的____月份不发放生活费贷款)。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生活费贷款划入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学杂费贷款划入下列学校账户: 学校户名:___福建师范大学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工行仓山支行_________ 5.2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贷款人与助学贷款工作管理中心签署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终止,或发生第十二条所述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 第六条贷款偿还 6.1借款人按三个月___(月/三个月)偿还贷款,第一个还款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填),从第二个还款日起,每一还款日为第一个还款日每三个月(月/三个月)的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个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在每一还款日,借款人应将当期贷款本息一并清偿。 6.2借款人按照下列第A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等额本金还款法 B、等额本息还款法 C、其他:___/___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还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学生本人) 账号:____________(个人存折帐号,不是序列号) 开户行:工行仓山支行 6.4在每一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一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注销,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借款人应到原贷款受理网点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帐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6.6借款人毕业、休学的,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应与贷款人对本合同上述条款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确认,或还清贷款本息。 借款人毕业后一年内,可向贷款人提出一次变更还款计划的申请,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可相应调整还款计划。 借款人终止学业(即中途辍学、肄业、结业、退学、被开除(取消)学籍)的,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第约定,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若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全日制教育学位,借款人可向贷款人申请还款期限顺延。相关申请须在借款人毕业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贷款人。经贷款人审批同意后,贷款行可为其办理还款期限顺延手续,具体还款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双方确认的新还款计划为准。 第七条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应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在获得贷款人审批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A、借款人同意如在(□约定的贷款合同期间内;□贷款发放后的/月内)申请提前还款的,则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还款金额×贷款执行月利率×/个月。 B、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A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 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四条约定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罚息 8.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按加收50%确定。 8.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按加收50%确定。 8.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9.2___种方式解决: 9.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在___/___进行仲裁。 9.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0.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10.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10.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当事人和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___通用条款 第十二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2.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或借款人因被羁押、刑事拘留、劳动教养等被限制人身自由,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休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退学或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现象; F、借款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行政处罚的; G、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H、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I、本笔贷款存续期内,借款人在与________银行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违约的; J、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2.2借款人发生12.1条约定的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3)停止发放本合同及依据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的贷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4)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未偿还款项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 (5)解除本合同; (6)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7)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扣收 13.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________银行的所有本外币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从约定还款账户中扣划本合同项下已经到期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除外)。扣款通知发出后____日即视为送达,贷款人在发出扣款通知的同时,有权对拟扣收款项实施冻结。借款人对扣收有异议的,应当在扣款通知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 13.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13.3扣收款项与本合同币种不一致的,按扣收日贷款人适用的汇率进行折算,扣收日至清偿日(贷款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将扣划款项兑换成合同币种并实际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之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四条借款人承诺 14.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14.2按照本合同和还款计划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14.3当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在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偿还; 14.4如实提供贷款人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资信情况; 14.5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工资收入等事项发生变更,或出现终止学业、休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重大疾病、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行政处罚等情形时,应在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4.6终止学业、转学时在还清贷款本息后再办理终止学业、转学手续; 14.7在毕业前主动与贷款人联系,确认还款计划; 14.8毕业后与贷款人保持联系,提供本人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等。 第十五条介绍人承诺 15.1召集借款人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审查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签字的真实性; 15.2在借款合同订立后,以挂号信等有效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借款人贷款情况,支持借款人偿还贷款; 15.3借款人在校期间出现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退学、被开除、伤残、死亡、失踪、借款人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协助贷款人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5.4借款人毕业离校前,将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贷款人; 15.5借款人毕业、终止学业、休学、转学的,协助贷款人与借款人确认还款计划、办妥还款确认手续,或在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方可为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15.6建立和管理借款人的居住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档案资料; 15.7对借款人进行信用教育,向借款人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 15.8监督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协助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时清偿的贷款本息进行催讨、追索; 15.9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十六条见证人承诺 16.1协助介绍人和贷款人全面了解借款人情况,包括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员的单位、经济状况、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借款人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 16.2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本息前与其保持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的最新去向及有效联系方式; 16.3敦促借款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协助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时清偿的贷款本息进行催讨、追索。 16.4当借款人发生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十七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八条实现债权的费用 由于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索。 第十九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9.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性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在个人贷款、各类信用卡和对外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和信用报告,借款人同意对贷款人作上述授权。 19.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9.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一条送达 借款人承诺,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本方送达地址正确无误,送达地址变更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向约定的送达地址或另行书面通知的地址寄送相关通知,即视为已向受送达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如因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贷款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送达人与借款人承担。(约定其他送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通知方式 除信函方式外,借款人同意接受电话、短信作为通知、催收方式,并对贷款申请时所预留联系电话的真实性负责,借款人联系电话号码变更后,应在当月扣款日之前通知银行。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贷款人(盖章“公章或个人信贷业务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其他送达方式:___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其他送达方式:_______________ 介绍人(公章):(由学校盖章)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学校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师范大学旗山校区_________邮编:350108 送达地址:(不填) 邮编:(不填) 其他送达方式:(不填) 见证人(签字):(有编制的辅导员签字按手印,右手大拇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_________证件号码:(按手印辅导员的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不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其他送达方式:(不填)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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