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外商合资企业章程协议书 |
范文 | 外商合资企业章程协议书(通用3篇) 外商合资企业章程协议书 篇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所在国家)合资经营法,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 甲方: 乙方: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__(所在国)国法人,受_________(所在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_________(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加强中_________两国_________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采用_________技术和先进的_________科学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八条 合营公司经营规模为: 第九条 合营公司产品在_________(所在国)国内及国外市场销售。国内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出资如下(出资方式):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 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的董事长和会计师据以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出资方。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资比例增加投资,并经各方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并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使用和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合营公司的章程; (6)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 董事任期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名,由______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30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董事会认为应一致通过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一条 对于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须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营和技术管理、财务、业务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人,副总经理_______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和任命。 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_年。 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五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以上人员如果不称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_____文书写。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采用_____(货币名称)为记账本位币,_____(货币名称)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____(所在国)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银行开立账户。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合营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经会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除外。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 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利润额。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 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监督法以及企业的劳动管理等规定办理。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工程师),由乙方派遣并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国择优录用。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 第四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五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九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一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 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 甲、乙双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三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五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2)、(3)、(4)、(5)项情况发生,应由董事会提出合营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本条(3)项情况下,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义务的一方应对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入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五十六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资产中优先支付。 第五十八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六十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_____方保存。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须经中、_________(所在国)两国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修改时亦同。 代表(签字): 代表职务: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国_______市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职务: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外商合资企业章程协议书 篇2转 让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 受 让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签订。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 百分之_____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 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 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转 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款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 百分之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 百分之_____的股权。 第二条 保 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 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 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 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 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四条 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0%。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 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 协议,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 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X,并经原审批机构 批准方予以生效。双方应于____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合营企业执_____份, 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2.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的授权代表在____(地点)签 署。 转让方:(签名盖X) 代表人:(签名盖X) 受让方:(签名盖X) 代表人:(签名盖X) 返 外商合资企业章程协议书 篇3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__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____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____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甲方签约代表人:(签字) 乙方(姓名):(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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