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范文:

 

标题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范文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通用29篇)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经营储煤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臵、大小、性质:现甲方有场地一块,场地性质为煤炭储存、集站所用,位于五寨县孙家坪乡阳坡村西南角(阳坡村加油站西侧),长约 米,宽 米,占地面积约60亩,用于煤炭堆存、集站,自愿乙方合作经营。

  二、场地使用期及权限: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五年时间。场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场地管理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无权擅自改变场地性质。

  三、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场地的整修、碾压、铺垫及场地所需设施设备的配臵、购买和安装。

  2、甲方双方共同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所有场地铺垫、人员工资、设备维修产生的费用均由甲乙双方认可后方可支出,费用共同承担(各50%)。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确保场地性质。

  2、甲方负责县政府、环保、煤管站、经贸委、乡政府和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关系,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出现一切干扰煤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均由甲方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派遣四名场地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煤场巡查工作。主要任务:一是负责场内煤炭安全,确保客户无煤炭丢失、被盗情况。二是负责保障场地内供电、供水正常。三是负责协调当地村民关系,杜绝一切不利于场地的行为。四是自觉服从乙方管理和任务分配。

  4、甲方负责协调进站煤的短倒,确保场内存放煤炭的短倒费用与万通内部一致

  5、自觉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场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煤场全部管理、人员安排。确保场地秩序正规和人员安排合理。

  2、乙方负责协调客户、各种收费及帐物管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帐目由乙方管理,双方共同监督,定时公开。

  3、乙方负责场内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户使用场地的划分。

  五、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原则,在排除场地所需费用开支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共同分享利润,各按50%的利润分成。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场地内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方自行承担。

  七、甲乙双方只涉及场地使用事宜,其它场地所有权问题及有关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问题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协议。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经营“游乐场”。为保证双方权益,签订如下条约:

  一、合作经营地点、名称:甲方将位于福州大学城的“浙闽商贸城”二楼约1200平方米场所及二楼原有的消防、空调等设备(见附表)提供给乙方经营游乐场。

  二、经营时间:暂定捌年,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利润分成:正式经营第一年,甲方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28%,乙方实际营业额的72%。第二年至第三年,甲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30%,乙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70%。第四年至第八年,甲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40%,乙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60%,为考虑到市场的培育期第一年无保底,第二年起每月保底营业额十五万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达到可选择按保底抽或双方协商退场事宜。

  四、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在本游乐场正式开业后三个月,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叁万元,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余下保证金叁万元。

  五分成付款方式:自正式营业日起,在每月的12日——15日内用人民币现金拆帐,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拖延时间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游乐场的设备、设施及场所相关装修由乙方负责,游乐场内机器调试、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及入场机器设备达到80%以上。

  七、人员配置及费用 :游乐场所需工作人员由乙方全权聘用并承担其全部工资费用;甲方派出收银员一名负责营业银,其工资、福利待遇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甲方为乙方装配独立电(水)表各一只,每月的电、水费和税费按甲乙双方每处分成比例共同承担,其各自承担额在每月的上交的分成额中扣除。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权收取所逾期欠款额的5%滞纳金,若逾期达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期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商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商场规章制度和游乐场正常经营有相抵触,双方应视实际情况协商议定)。乙方应主动接受工商、税务、物价、治安等有关部门和商场管理人员的合法监督和管理,合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十经营期内,乙方要健全游乐场管理制度和上下级及值班制度,加强防火防盗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如有机台遗失或被人为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自双方签订合同后,双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若中途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付双方履约保证金。

  十二、若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转让或转租游乐场,在不损坏甲方原有利益的情况下,须先通过甲方同意,乙方才能转让转租,并主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在合约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等原因而无法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并经双方结清帐款,机台退后,甲方退清乙方履约保证金余款。如因政策性等原因造成停业并享受经济补偿的,按国家相关政策三方协商进行相应补偿。

  十四、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因经双方努力还无办理有关证件而无法开业的,双方应无条件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此前有关办证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合同签订并办证后十五天内,乙方的设备设施若还没进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中如有不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经营储煤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臵、大小、性质:现甲方有场地一块,场地性质为煤炭储存、集站所用,位于五寨县孙家坪乡阳坡村西南角(阳坡村加油站西侧),长约 米,宽 米,占地面积约60亩,用于煤炭堆存、集站,自愿乙方合作经营。

  二、场地使用期及权限:自 ,五年时间。场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场地管理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无权擅自改变场地性质。

  三、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场地的整修、碾压、铺垫及场地所需设施设备的配臵、购买和安装。

  2、甲方双方共同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所有场地铺垫、人员工资、设备维修产生的费用均由甲乙双方认可后方可支出,费用共同承担(各50%)。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确保场地性质。

  2、甲方负责县政府、环保、煤管站、经贸委、乡政府和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关系,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出现一切干扰煤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均由甲方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派遣四名场地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煤场巡查工作。主要任务:一是负责场内煤炭安全,确保客户无煤炭丢失、被盗情况。二是负责保障场地内供电、供水正常。三是负责协调当地村民关系,杜绝一切不利于场地的行为。四是自觉服从乙方管理和任务分配。

  4、甲方负责协调进站煤的短倒,确保场内存放煤炭的短倒费用与万通内部一致

  5、自觉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场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煤场全部管理、人员安排。确保场地秩序正规和人员安排合理。

  2、乙方负责协调客户、各种收费及帐物管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帐目由乙方管理,双方共同监督,定时公开。

  3、乙方负责场内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户使用场地的划分。

  五、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原则,在排除场地所需费用开支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共同分享利润,各按50%的利润分成。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场地内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方自行承担。

  七、甲乙双方只涉及场地使用事宜,其它场地所有权问题及有关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问题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协议。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改变影剧院停车场无人管理、乱停乱放、频频失窃的现象。适应市民停车和商业运营发展的需求,现甲乙双方对该停车场进行合作经营管理,现就合作管理的停车场相关事宜,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该停车进行经营管理。

  二、委托管理范围: (附平面图)。

  三、合作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经营利润分配:

  五、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向政府管理部门申报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和物价部门关于停车收费的价格批准手续,并负责提供备案登记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合作经营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六、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停车场设施的安装和维护。

  2、乙方受托期间应保证停车场24小时正常运营。

  3、确保停车服务热情周到,客户满意,如出现停车纠纷等现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确保停车场内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闸系统等的正常使用。

  5、负责安排专门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七、对大型活动及领导来访车辆的停泊予以保障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大型活动、突发事件、观看电影和到乙方消费的车辆停泊。该条款下所有停车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八、乙方对社会车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乙方对商户和住户户主的车辆应予一定优惠,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经营储煤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臵、大小、性质:现甲方有场地一块,场地性质为煤炭储存、集站所用,位于长约 米,宽 米,占地面积约60亩,用于煤炭堆存、集站,自愿乙方合作经营。

  二、场地使用期及权限:自__年月日至_年月日,五年时间。场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场地管理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无权擅自改变场地性质。

  三、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场地的整修、碾压、铺垫及场地所需设施设备的配臵、购买和安装。

  2、甲方双方共同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所有场地铺垫、人员工资、设备维修产生的费用均由甲乙双方认可后方可支出,费用共同承担(各50%)。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确保场地性质。

  2、甲方负责县政府、环保、煤管站、经贸委、乡政府和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关系,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出现一切干扰煤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均由甲方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派遣四名场地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煤场巡查工作。主要任务:一是负责场内煤炭安全,确保客户无煤炭丢失、被盗情况。二是负责保障场地内供电、供水正常。三是负责协调当地村民关系,杜绝一切不利于场地的行为。四是自觉服从乙方管理和任务分配。

  4、甲方负责协调进站煤的短倒,确保场内存放煤炭的短倒费用与万通内部一致

  5、自觉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场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煤场全部管理、人员安排。确保场地秩序正规和人员安排合理。

  2、乙方负责协调客户、各种收费及帐物管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帐目由乙方管理,双方共同监督,定时公开。

  3、乙方负责场内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户使用场地的划分。

  五、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原则,在排除场地所需费用开支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共同分享利润,各按50%的利润分成。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场地内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方自行承担。

  七、甲乙双方只涉及场地使用事宜,其它场地所有权问题及有关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问题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协议。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6

  甲 方:

  法人代表: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北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林地使用权合同流转意见》及总口管理区关于第二轮林地承包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

  甲方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杨湾办事处将一林地租赁给乙方 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面积:甲方将 亩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经营期限为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林地租赁经营费,每亩地每年 元,十年共计 大写 元。

  四、支付方式:双方签约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现金 大写 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展开生产经营活动。

  2、依照合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3、当乙方有违约行为时,向乙方提出劝问,乙方严重违

  4、合同期内,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协助乙方协调部门关系,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林木种植管理、砍伐、销售、加工及林地的合理利用活动,并接受甲方监督。

  2、乙方建林、育林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栽植树木,搞好病虫害防治;完成租赁面积的水利任务。

  3、砍伐树木必须完备申报、审批手续,承担其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租赁经营费用,不再交缴其它费用。

  5、依法经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6、合同期内,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享有标的自主经营权,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如乙方未能依合同办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事项

  1、合同期内双方若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7

  甲 方:**公司

  法人代表: 身份证:

  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姓 名: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经营**公司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经营的项目位于甲方内,并使用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等证件。

  第二条:合作本项目内容

  1、甲方提供生产的场地、生产设施及公用设施。

  2、生产经营权全部由乙方全权管理。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三条: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双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出资完毕。

  双方所有出资额须汇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合作经营的年利润按照双方出资的比例进行计算。

  合作经营的亏损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权全部有乙方全权管理。

  第六条:甲方可委派出任董事长、财务总监各一名,其他管理人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负责在岗员工按国家政策及时发放工资。

  第八条:项目具体经营模式、生产管理及业务、规章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九条:甲、乙双方不得从事损害项目经营的活动,不得非法经营,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乙双方若有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对方同意,转让时,对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一条:若有第三方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一致同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

  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的的全部财产份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经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

  第十五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1、合作经营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的;

  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结束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七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甲方须积极做好安全、环保、税务等工作,及时办理相关公司证件,确保项目经营的合法。

  第十九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也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8

  第一条 约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

  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

  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_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

  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

  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

  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

  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

  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

  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

  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

  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

  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

  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

  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

  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

  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

  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

  若于三十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于三十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

  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

  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共同提高市场的份额,互惠双赢,甲方乙方就合作经营事项,经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经营期限:一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需要延期在期满一个月前办理有关手续。

  二、经营项目与范围:甲方以自身资质为资源,由乙方仅限于在乙方所在地接洽通信工程。

  三、经营方式: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协力项目部,由乙方实施完成施工与管理。

  四、经营管理:

  1、甲方在乙方的处所设立项目部,全称为:南京维兆数码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项目部的开办费用、日常运行费用以及甲方派驻人员费用(如果有)由乙方承担。

  项目部的行政印章由乙方根据甲方书面授权鉴用,未经同意,乙方不得使用项目印章对外签订合同,乙方不得使用项目部印章与其内部员工签订商务合同。乙方不得用项目部名义办理银行贷款,更不得以项目部名义担保。

  2、甲方聘用乙方为项目部负责人,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搜集本地通信工程招标信息,以便甲方及时参与项目的投标活动;开展与业主等相关方的沟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以项目部的名义从事的通信工程,乙方应按章纳税,并承担税赋和地方性收费。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不可抗力,由乙方承担风险,风险与甲方无关。

  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使用甲方资质证书参与项目部所在地投标。工程中标后,由乙方具体实施完成。乙方向甲方交纳5%的管理费。

  五、其他:乙方遵守甲方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保护甲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合同,以及施工中的劳动安全,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合同终止:经营期满或双方满意。经营事项无法完成或法律规定。

  七、本合同纠纷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果,提请南京市经济合用仲裁机构仲裁或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0

  第一条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XX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

  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  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

  第三章

  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  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

  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

  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

  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  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

  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____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

  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

  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注: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须遵照中国有关法律,按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批准的双方签订的契约予以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合资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关于合资期限、经营自主权、税务优惠等必须在契约中明确规定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1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有几个人合伙就写几个)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2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 同意在市合作经营。为保证合作经营正常运营以及保障合作各方的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2、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作经营单位

  3、合作单位名称: 品牌实木家具专卖店(以下简称:专卖店)。

  4、专卖店地址:市区路10号柏图家具商场三楼。

  第四章 经营目标、范围和规模

  5、合作经营的目标: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在经营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专卖店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合作经营范围:专卖店主要开展品牌实木家具代理销售等有关业务。

  7、经营规模: 专卖店属于贸易企业,以资本和市场决定经营规模。随着业务发展,在合作各方同意的情况下,经营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专卖店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 投资总额

  8、专卖店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三十三万元(¥330000.00元)。 甲、乙、丙三方均为人民币出资。甲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乙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丙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如果因经营需要增加投资,三方按比例共同追加投资。

  第六章 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9、合作三方商定按照三方的投入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共同协商确定:甲方占有1/3股份,乙方占有1/3股份,丙方占有1/3股份。

  10、合作一方转让其股权时,须经其他两位合作人同意,其他两位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全体合伙人应按各人所持有股份从新调整职责。

  11、新加入的合伙人应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按股权比例与原合作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责任、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合作人如退出经营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

  13、利润分配:每月的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后,按月提取工资、奖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留取20%作为发展基金,其余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每三个月分配一次。因经营需要产生借款(一万元以上借款需经合作三方同意),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因正常经营产生的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分担。

  第七章 合营各方的职责

  14、甲、乙、丙三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乙方职责:乙方为合作经营工作具体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经营货品;④管理专卖店日常经费开支。

  甲方、丙方职责: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⑤积极发展业务,配合专卖店日常经营等。

  15、专卖店的员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16、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制订,甲乙丙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17、主持专卖店工作的合伙人必须每个月向其他合伙人通报专卖店的经营情况,包括管理、销售、财务等情况。

  18、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专卖店或其他合作方的经营的活动,专卖店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9、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三方同意通过。

  第八章 劳动报酬和奖金

  20、乙方每月从专卖店经费中领取----千元作为管理劳动报酬(包括聘请职员的工资)。

  21、顾客主动上门采购家具,从成交额的利润中提取10%作为乙方及职员的劳动奖金。

  22、甲、乙、丙或其他人介绍的客户,从成交额的利润中提取20%作为介绍人的奖金。

  第九章 税务、财务、审计

  23、专卖店的会计年度从20xx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次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专卖店会计应做好每月甲乙丙三方各自的业务记录,以备查询,核对。应在每个月月初将上个月的公司盈利状况提供给甲乙丙三方过目。

  第十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24、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丙三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5、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丙三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26、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章 适用法律

  27、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28、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29、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本合同于20xx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丙三方在南宁市签字生效。

  32、合同的年限为壹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延续此合同。

  33、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 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 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经营管理承包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就共同经营一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经营项目名称、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场地,甲方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的适用状态,采购及时,外围关系的协调与处理;乙方全面负责洗浴中心的日常相关管理和经营所需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人员编制、工资标准、技师提成比例和日期双方协商认可财务执行,其他方面甲方不干涉乙方日常管理;

  三、管理和利润分配

  1、该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和人员的工资分配技师提成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现行模式制定,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执行,财务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与经营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和费用由甲方解决。

  3、利润分配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当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4、利润分成按每月营业额,营业额的%提成,每10万元为一个百分点。

  5、技师分成,技师按,五天结算一次工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四、本协议项下的场地在本协议签订前所涉及的一切债款、债务、人事纠纷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一、乙方将所属中都步行街;丽之颜美容院;顾客170余名及店内所有设备及库存产品(详见清单),以折价4万元入股甲方位于东湖南XX304号雅品美容院;  

  二、双方协商确定,雅品美容院现有资产核算资金为21万元(包括转让费、装修、基本设施、库存产品),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70% ,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价4万元基础上再出资3.5万元即占投资总额的30%.  

  三、年终分红方式:乙方担任店长职务,享受10%净利分红,另外按投资比例30%分红;甲方按投资比例70%分红;  

  四、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按店铺租赁时期)。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双方自愿办理有关手续。  

  五、双方协商确定的.职责:  甲方作为投资主体出现,负责管理和外围事务,包括活动策划、项目及产品引进,处理相关财务,收钱,过账、缴款等日常事务,负责招聘培训美容师等。  乙方负责会计记账事务,充当本店的店长,管理日常事务、顾客及帮助美容师做好店内销售服务工作.  

  六、 双方协商确定:  

  1、义务:双方任何一方都应本本着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处理日常事务等。  

  2、利益:甲乙双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资服务手工领取工资,上班实行打卡制,按考勤记薪;  

  七、甲乙双方经营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资金短缺,共同承担出资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装修费用按每年三万元折旧损耗,直到合同期满为止。  

  八、支付方式:办理公用账号,如果不申请公用账号,必须有记账本随时查阅,账务必须在双方合伙面前做到日清月结,大家心里有底。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约期间,提出退股、离职或自动放弃并未满整年者,当年利润分红不予享受。只能按当时的实际资产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应的债务,则按照分红比例负担。如果有外债偿还,必须还清债务之后方可离开,如果离开时没有适当的资金还清,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比例债务部分。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甲一方如果转让,只能按实际注入资金转让;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实际资金涨或者跌而转让。  十

  二、如需他人入股,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当时店铺增值或者是减值的价格,预估成本后,再接纳

  第三者入股。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余下入股资金现金35000元人民币,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丽之颜美容院所有产品设施仪器搬入雅品美容院,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年初八)正式营业;  

  2、由甲方支付的____月份房租从当月营业款中扣除支付给甲方,如当月资金不够下月支付。  十

  四、 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双方签字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可受法律保护。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6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_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法律成立的企业,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发展。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折万美元),其中:甲方美元占%,乙方美元占%。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

  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年。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人组成,甲方委派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的利润分配如下:第年至第年,甲方占%,乙方占%,第__年至第年;甲方占%,乙方占%。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年。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

  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昆明市签字。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__(签字)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7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鉴于甲方愿意将上述合同项下商铺与乙方合作经营;乙方愿意在合作经营上述合同项下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对甲方拥有所有权的商铺进行合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地址: ,

  商铺号: ;面积: 。

  第二条 合作经营内容

  甲方将上述合同项下商铺与乙方合作经营,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和法律与甲方业主委

  第三条 合作经营期限

  合作经营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日止。

  合作经营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作经营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定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年支付商铺租金金额为: 元(大写: )。

  第二、第三年的承包费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25%。第二年租金为: 元

  乙方按照楼层实际平均租金高于上述租金时,则按照楼层实际平均租金支付甲方,乙方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开户名 ,

  开户银行 ,账号 。

  银行账户按本合同填写确定。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银行账户变更,应在变更后十五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更正。甲方在十五天内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新的银行账号支付款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变更银行账号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引起的租金无法及时支付的责任归于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支付包括市场保安、保洁、行政管理人员、水电费、房屋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和宽带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招商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合作经营期间一切对外招商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业委会代表有权参与乙方的对外招商活动和市场业态定位相关事宜。

  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

  在合作期间,乙方和业委会代表均对市场有相对独立管理的权利,有权对商铺统一招商、统一规划、统一经营,乙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对经营方式、业态和商品类别范围及建筑内部格局作出调整及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合作经营期内,乙方负责该商铺的招商活动,努力为商户维持正常经营活动,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权利的行为,也不得进行整体转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确需变更和解除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 两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在合作经营期内, 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 合同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原则

  本合同合作期限届满,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乙方应当将商铺交还甲方。合同中止或终止后,原有装修及布局应归甲方所有,安装的设施和设备不得拆除搬离。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应负责拆除的相应费用。乙方如强行拆除搬离,损害商铺建筑物的结构和安全以及相邻商铺的利益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和复原。

  在合作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须在10日内来乙方处接收商铺,逾期交还的,商铺内物品视为商户已经丢弃,甲方有权按废弃物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并直接自行收回商铺。 合作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基于经济、便利原则考虑,经营期内因经营需要对商铺结构、布局进行的调整、改造、装饰、装修等,由乙方自行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数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条 送达方式和地址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15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送达地址按本合同的填写确定。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均有义务在变更后十五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合同内容项下的通知无法及时传达的责任归于变更方,由变更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视为通知方的所有通知事项均已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乙方主体的工商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工商变更后的主体继承。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8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条 约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约定。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作为投资,而收回投资的办法是以加速折旧、增加利润幅度或以产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费等办法来实现。合作期满后财产不再作清算分配,具体处理办法依双方所签契约中明文规定实施。合作经营、分工经营、委托一方经营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取何种方式视契约中规定的条款付诸实施。

  * 实用型专利权系指在学术、技术、工艺等领域中具有创造性的发明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发明者提供图纸、模型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经申请批准后可受到保护者,通称实用型(Utility Model)专利。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地址

  1.合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英文名称为:_________,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2.外商投资企业除中文名称外,也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外文名称。合营企业的名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字号或商号;

  (2)标明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

  (3)组织形式;

  (4)不得与国内同行业的另一企业名称混同。

  第三条 合资企业是经_________(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件规定。

  第四条 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五条 合资企业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合资企业满意的利润为指标。合资企业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合资企业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六条 合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1.生产_________产品;

  2.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3.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1.合资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者双方商定的外币_________)。

  第九条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十条 合资各方的出资方式:

  1.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乙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2.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

  3.外方出资的外币,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或者套算成约定的外币。中方出资的人民币现金,需要折算成外币的,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4.外方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中方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方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6.外方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出资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

  (2)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

  7.外方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方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_________(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二条 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三条 合资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1.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出资;

  (3)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4)组织合资企业厂房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

  (5)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设施等;

  (7)协助合资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资企业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9)协助外方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2.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出资,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运至_________目的地;

  (2)协助合资企业办理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资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4)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5)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企业与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

  第十五条 技术保证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1.乙方保证为合资企业提供的_________(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资企业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资企业,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企业,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资企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六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资企业的直接损失。

  第十七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准。

  第十八条 合资企业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企业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20xx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审批。)

  第十九条 合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能满足合资企业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资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由合资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由合资企业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合资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

  第二十二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资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三条 合资企业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合资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下列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资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资企业的中止、解散。

  3.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转让。

  4.合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_________

  对于其他事宜,可采取_________决定。(在具体合同中药明确约定)

  第二十七条 董事长是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九条 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三十二条 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资企业委托_________方在国际市场先购设备、材料等物资,其他方有权参与选购。

  第三十四条 合资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五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三十九条 合资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合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应按规定为企业工会提供经费和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四十一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二条 合资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三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 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本企业的会计制度须报_________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合资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六条 合资企业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用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八条 合资企业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如实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并向原审批机关抄报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九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审批机关、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 合资企业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资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五十一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企业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二条 保险

  合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资企业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十三条 合资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规定办理。

  第五十四条 合资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五十五条 保密

  1.合资企业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资企业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资企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合资企业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资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甲方应对合资企业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应对合资企业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2.合资企业、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资企业,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资企业、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4)_________

  第五十六条 合资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散:

  1.合资期满,不再延长。

  2.合资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资企业于双方有利。

  3.合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4.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5.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6.合资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的。

  7.合资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8.合资的任何一方或合资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9.合资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终止合资合同。

  10._________

  第五十七条 合资企业宣告解散时,合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组织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执行。

  第五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减、转让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资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九条 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十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六十二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二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四条 合资企业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六十五条 合资企业租用场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合资企业租用_________方厂房、仓库暂定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六十六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_________方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六十八条 对本合同或合资企业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企业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第六十九条 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十条 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企业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十一条 仲裁时使用语言为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六条 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资各方各执_________份,合资企业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双方就授权保证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经甲方考察、评估并确认符合销售甲方货物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网络代理商授权证书,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授权保证金(人民币)仟元,作为信守约定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经济保证形式。

  二、 甲方收取授权保证金后,给乙方开具市场保证金收据,作为交、退款凭据,此收据由乙方妥善保管。

  三、 授权保证金不计息,双方合作授权证书终止后,按第六条规定,甲方凭授权保证金收据向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授权保证金。

  四、 乙方若因主观原因造成经营不善,需要提前终止双方合作并退还授权保证金的(不违反第六条规定),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授权保证金。

  五、乙方向甲方提货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 万 (以协议书签订日算起),在不违反第六条规定前提下,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退还全额授权保证金。

  六、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将有权扣罚乙方交纳的全部或部分市场保证金:

  1. 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授权经销时,甲方将扣罚全部授权保证金;

  2. 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店内经销与甲方产品类似的其他品牌产品,甲方将扣罚全部授权保证金;

  七、本协议作为授权证书的附件,连合同一起执行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1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作 各 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

  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

  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

  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

  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

  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

  元。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

  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

  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

  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2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合伙经营______项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______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及主营地

  1、合伙项目: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资金额、方式。

  1、甲乙双方均以货币出资,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总出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总出资额的______%

  2、双方的出资,应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甲乙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四条入伙、退伙、出资额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承认本伙协议,并签署合伙人共同拟定的合伙协议。

  2、退伙: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出资额的转让

  甲乙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甲乙任何一方对外转让出资额的,必须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另外一方不同意的,必须购买该出资额,另一方不同意转让出资额的,又不购买该出资额的,按退伙处理。

  第五条合伙人权利

  1、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2、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清算。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的,经清算债权债务后,合伙事项终止。

  2、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

  3、清算时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双方各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甲乙双方由于承担连带责任,一方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外一方追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方未经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或抵押其财产份额的,其行为无效,可按退伙处理,并且应当承担由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与合伙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辖并裁决。

  第九条其他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3

  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5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6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省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省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元,其中:现金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____元;其他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乙方__%分配。

  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总经理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方推荐__人,另一方推荐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 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签字)    法人代表______(签字)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经营管理承包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就共同经营一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经营项目名称、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场地,甲方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的适用状态,采购及时,外围关系的协调与处理;乙方全面负责洗浴的日常相关管理和经营所需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人员编制、工资标准、技师提成比例和日期双方协商认可财务执行,其他方面甲方不干涉乙方日常管理;

  3、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食宿。

  三、管理和利润分配

  1、该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和人员的工资分配技师提成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现行模式制定,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执行,财务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与经营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和费用由甲方解决。

  3、利润分配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当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4、利润分成按每月营业额,营业额的 %提成,每10万元为一个百分点。

  5、技师分成,技师按,五天结算一次工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四、本协议项下的场地在本协议签订前所涉及的一切债款、债务、人事纠纷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8

  深圳市合作经营合同

  (本文本仅供参考。投资者可根据《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其他规定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中国深圳……公司、……国(地区)……公司与……国(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

  甲方:……公司,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E_Mail:……。

  乙方:……公司,在……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E_Mail:……。

  丙方:……。

  (注:若有丙、丁……方,依此类推。)

  (注: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要写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等。)

  第三章 成立合作公司

  第二条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深圳市……。

  第三条合作公司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四条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均属于合作公司的资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第四章 合作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合作公司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获得满意的回报。

  第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合作条件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注:或各方商定的其它币种)

  (注: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应说明境内、境外筹措的途径及数额。)

  第九条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注:1、分别列明作为合作条件的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2、合作各方以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的30%。2、若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约定为人民币,则在境外投资者以等值的外币出资,外币按缴款当日中国人*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3、若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约定为外币,而境内投资以人民币投资的,必须注明:境内投资者以等值的人民币出资,人民币按缴款当日中国人*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约定的外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现金和合作条件按以下方式缴付或提供:……。

  〔注:合作各方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的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十一条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二条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合作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办理申请设立合作公司、登记注册等事宜;

  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厂房及建筑设施的手续;

  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注:应尽量优先聘请国内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和施工。)

  按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生产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协助合作公司在国内外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合作公司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负责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并负责将作为乙方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实物运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协助合作公司办理在国际市场选购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负责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丙方责任:……。

  第七章 技术、设备

  第十四条合作公司所采用的技术为……方负责提供时,……方为合作公司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技术培训费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注:如有技术转让时,所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合作公司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购买。合作公司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由合作公司依法自行确定。

  第九章 收益分配和风险亏损承担

  第二十条合作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注: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并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

  第二十一条合作公司经营性亏损由……方承担。

  (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第十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对其他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超过半数)通过。(注:应选定一种方式)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经到会董事签名确认后归档保存。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劳动管理

  第二十八条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三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定可以随时解聘。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录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与合作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深圳市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作公司应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二章 监事会

  (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三十四条合作企业设监事会。合作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监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不得少于三名),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公司职工代表 名(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是合作企业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监事签字。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第三十九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及其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各项税款和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一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作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二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并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须报深圳市财政局、税务局备案,接受深圳市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中国*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作公司帐簿进行审计。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四章 外汇收支管理

  第四十六条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七条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依法汇往国外。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开支,其剩余部分,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汇汇出。

  第十五章 合同期限

  第四十九条合作公司的期限为……年,从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作一方提议,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可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六章 合作公司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第五十条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公司合同时,合作公司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下列方式进行:……。

  第十七章 保险

  第五十二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五条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终止合作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还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合作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公司。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担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作公司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五十七条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外,履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公司,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十八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其他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响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此进行解释。本合同生效后,如中国有关机构颁布任何-新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或对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任何修订,而因此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或导致本合同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发生矛盾时,双方应按照颁布或修改后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作出调整。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解或调解成功达成和解协议的,各方可将该和解协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和解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报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注:如附件不需一同报批,条款中不应列为有关附件内容。)

  第六十四条 合作各方如用电报、电传发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书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合作各方商定的另一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场地合作经营合同 篇29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协议。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注意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随便看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

 

Copyright © 2004-2023 triy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3 20: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