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
范文 |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精选17篇)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低压电器元件指定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压电器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产品的低压电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正泰”品牌低压电器。 二、产品范围 “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元件。 三、采购量及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产品价格按照 正泰产品_年列表价为基准价,甲方年度采购量为万元时,其基准列表价折扣折让% 。 2、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发布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20_ 年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转交配送经销商仓库提取。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5.1 ‰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_年12 月31 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经河北中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怀宏五金电料批发部(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长期向乙方购买五金工具、零件和电线产品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业务关系 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为甲方供应产品。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无国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确定。 3、 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 4、 包装要求:产品包装以保护货物完整、不受损伤,包装物不回收 5、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需提供采购清单,乙方按清单供货,所有济责任均执行本协议规定,不再每次重新签订协议。 6、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单。 二、供货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汇款或银行承兑等方式。 四、付款时间 1、甲方小批量购货实行赊账式购买,乙方凭发货单(甲方确认及签字)和甲方验收单记账。 2、乙方每月底为甲方所购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次月为乙方进行一次货款结算。 3、结算货款时,甲方按双方约定预留 10%的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无责任赔偿的情况下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五、产品运输 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错发产品,迟发产品,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约定的标准),或者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3灯具销售合同要如何确定各项指标,如何确保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的商品。 3.经销地区 只限在……。 4.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11.1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4甲方:——公司 乙方:——重庆小天鹅火锅食府 经双方领导协商,签字协议如下: 一、 甲方为乙方的——专供商,供货期限x年x月x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间甲方单独为乙方提供,乙方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如发现从其他渠道进货的问题。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单独与乙方配送货物,如甲方违反规定乙方追究甲方经济责任并承担乙方全部损失。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可退货,由甲方承担商品损失。 三、 甲方按乙方约定的时间,数量送货,不得拖延。 四、 乙方每月x号给甲方结帐。乙方不得拖欠甲方货款。 五、 甲方提供乙方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送货时间。如甲方价格不合理,质量出现问题,服务违反乙方规定,乙方可以从其它渠道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 为保证双方的诚信合作,甲方需为乙方质押一定金额的保证 金,金额为——元。如因甲方的过失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直接可从甲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七、 以上双方如违反者,可到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长期供货合同(三)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 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 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XX大众号(400克22袋/件)110.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正 ); 2.精壹级 (400克22袋/件)154.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伍拾肆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 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 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zz食品厂(盖章) 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签定时间:合同编号:20xx0305 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若每批钢材的实际市场单价和网上单价上下浮动50元/吨以内,供需双方钢材市场单价不予以调整,若超出50元/吨则按实际市场单价予以调整。 二、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和供货时间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线材整卷,螺纹钢成扎(定尺)工地交货,卸车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送到指定 地点卸车(卸车时根据实际需要可能分不同地点卸车)。 3、供货时间: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时间和数量组织采购物资的供应。 三、技术要求 按国标验收。材料供货合同四、质量标准和保证 1、乙方供应的钢材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2、乙方承诺所供钢材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 由于所供钢材的缺陷而产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损失费用的赔偿,钢材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大型工程的质量要求。 五、验收 验收方法:线材过磅验收,以甲方的地磅称重为准,螺纹钢和型材均采用检尺验收。线材允许误差正负3‰.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乙方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对所供物资实施包装,并加以覆盖,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防止造成施工现场环境污染。 七、交货验收检验和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所供钢材按照合同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组织专人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检验。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交所供物资的质保书、或合格证、或检验试验报告单,以及其它技术资料。 3、质量的初验由甲方和监理按有关规定送检,初验合格后方可签具收货单。若初验发现质量有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后送共同认可的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检验,其结果做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组织退货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复检的有关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根据验收或检验结果,如物资的数量或质量存在异议,包括潜在的缺陷或物资来源不符合要求等,甲方应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3天内做出书面答复,更换有缺陷的物资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所供钢材若出现小钢厂生产的钢材或反复出现质量不稳定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钢材供销合同,由此产生的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供方有关环境和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1、供应物资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限速行驶。 2、运输的物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捆绑牢固,确保物资运输过程不发生散落现象,保护环境不受污染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3、物资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遇到电力、通信设施,或受到施工便道限制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在指挥人员的引导下通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施工计划要求向乙方提供物资的需求数量和供货 时间,期间若需求计划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负责组织采购物资的现场验收和检验; (3)采购物资验收合格后负责签具验收单,并按照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货款。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分批组织供应采购物资(每批供应物资的数量和时间以甲方传真为准)。 (2)乙方组织供应的物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时间供应到施工现场,以确保工程需要和工期要求。若因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由于甲方付款不及时造成停工损失时不承担费用。 (3)乙方负责承担合同期内自身的物资的运输风险。 (4)甲方如长期未按合同支付货款有权利终止合同。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每月20日进行结算一次。结算时甲乙双方核对本月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并验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签收的收料凭证、乙方开据真实有效的税务发票。 2、按照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和合同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十一、违约责任和双方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责任或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乙双方上级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承诺若甲方确因建设单位拨付计价款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货款两清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传真号: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传真号: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6合同编号: 20xx1021 项目部 20xx年 10 月 21 日 甲方(供方): 温州市天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浙江泰舜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因乙方施工生产需要,同意由甲方供应乙方七都老涂三产安置房项目部钢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资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1. 交(提货)货时间:以乙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为准,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与数量规格直接送到乙方工地。 2. 交货地点: 七都老涂村 3. 交货方式:材料供货合同甲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的地点。 4. 本合同所签定的货物由甲方送至乙方指定 交货地点,经乙方验收合格,由乙方收货人清点数量及验收质量后在送货单上签收,双方凭此签收单结算。 三、运输费用承担: 1. 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乙方(每吨30元) 承担。 2. 上车人力及机械费用由 甲方 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费用由 甲方 承担,下车人力的吊捆由 甲方 负责,机械吊装由 乙方 负责。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GB/1499-1998、20xx)。 2. 甲方供货时还应该提供如下货物质量证明文件:产品相应的质量保证书。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GB/1499-1998、20xx)。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 乙方按第四条约定标准和本项目监理共同取样送实验室检测,以检测报告质量评定为准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先检测后使用。 2. 乙方经验收对甲方货物质量有异议时,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三天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并可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做出退货。 3. 乙方以现场点数对甲方货物数量进行验收,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提货单签收,如甲方的货物数量出现短缺的,以实际数量签收 4. 其他约定:线材按实际过磅数为准,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结算方式:按照当月发布的《温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内的市场供应价外加30运费结算。 2. 结算期限:甲方整理当月的送货单,于次月的1-2日在乙方办公室办理结算,乙方于10日前全额支付甲方:结算后甲方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八、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1. 如甲方不能及时供货,应承担因供货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如连续发生二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 乙方应按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如逾期支付货款,那乙方每月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的全额贰分息支付;如乙方逾期没有付款或拖欠货款,那甲方有权停止供货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3. 乙方在上述工程所需的钢筋必须由甲方供应,如乙方向他人购买,那甲方有权停止供货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付清甲方的所有款项。 九、因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供货时间及规格必须按乙方的需用计划提供,如供货不及时或钢材质量问题造成停工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2. 乙方不得以承兑汇票结算,如真需承兑汇票结算时,应按每月1分利息给予甲方,以此类推; 3. 本合同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市场风险双方各自承担; 4.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 份,甲方执壹 份,乙方执壹 份为凭。 甲 方:温州市天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乙 方:浙江泰舜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10月22日 温州市天湖有限公司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7供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并与供方样品相符,如与合同或者样品不符,需方须在两周内通知供方,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一月内可进行退、调货处理,由此产生得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根据市场需要需方可进行调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有需方承担。 三、合作方式 根据双方互惠互利、实现供应得原则下进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为:供方以正常价格提供给需方所需产品,需方在准备购货时,向供货方提出书面购货需求,并交纳定金_____%,供方及时进行备货,货物准备妥当以后,供方通知需方将余款_______%打到供方帐户,款到发货。需方首次进货,可先支付所需产品货款得_____%,剩余______%在下次进货时付清。 四、权利和义务 供货方在保证此类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优惠价格给需方供货;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入此类产品,同时为了维护市场得稳定,需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格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格的______%,批发价格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格。 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交由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六、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货量而定)备货完毕,需方可以请供方代办运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七、合同有效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8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 电话: 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乙方作为其材料配送中心之一,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优质装饰材料产品(详见报价表)。 二、价格条款: 1、装饰材料产品价格根据市场正常价格由双方协定。(详见报价表) 2、同等品牌质量的材料价格,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价格不高于其供给第三方的,同时也不应高于市场上其他经销商的价格。 3、甲、乙双方按市场行情不定期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若市场上有同等品牌质量的材料价格比乙方低,乙方应无条件调低价格。如果市场价格下降,乙方应同时无条件按市场行情降低价格,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没有按要求降低价格,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次5000元。 4、若有市场原因导致材料价格上涨,乙方如需调高材料价格,乙方必须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经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按上涨后的价格实行。如未经甲方批准同意,乙方擅自提高材料价格,甲方将按以下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至6000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价格表中未列出商品,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正常价协商定价。 三、材料配送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项目经理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乙方所需配送的装饰材料,并讲清材料送达的地方、项目经理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使用的期限时间,乙方按其要求给予配送。 3.乙方按要求将甲方所需材料运送到目的地时,甲方项目经理应验收、签字,并开具相关送货单一式四份进行核对,甲方、甲方项目经理各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4.材料运送至工地时,甲方项目经理需出具甲方的领料单,如甲方项目经理未向甲方申请领料单,乙方有权拒绝发货(如该工地所需材料特别急,并知会公司主要负责人,由该负责人与乙方达成口头共识后方可发货)。 四、运输方式: 甲方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安排车辆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材料损坏、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质量标准: 1.乙方配送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并将环保合格证书留存一份在甲方工程部备案,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果材料还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达到行业或深圳市的标准。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的正品货,乙方保证不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材料。 3.所有板材尺寸必须达标。 4.细木工板应保证不脱胶、不变形、面板无虫眼。 5.所有板材表面应平整、没有裂痕。 6.所有材料的品牌、规格、厂家、产地必须符合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清单并与乙方提供的样板相符。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同意授权给甲方的信用额度为壹拾万元,如当月结算日之前超过信用额度,则乙方可提前结算货款。每月3日为双方结算日(如遇节假日可在节假日后结算)。 2.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每次结算货款时,甲方从乙方未结算的货款总额中提取4%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若不用发票则提取6%作为管理费用。 七.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的约定与乙方办理结算。 2.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及时提供新增加的项目经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需乙方配送的材料尽可能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提供必要的时间安排配料工作。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务必按甲方限定的时间及时送货。(关内没有特殊要求的,上午12时之前下单,当天下午5时30分前必须送到;中午12时之后下午4时之前下单,当天必须送到;下午4时后下单第二天上午12时之前必须送到。有特殊要求的加急情况,乙方应即时解决。关外依实际情况而定)。如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配送材料,影响到工程进度的,每次向甲方支付500-1500元不等的违约金;情节轻者,不影响工程进度的,视为投诉。 2.若有甲方项目经理拿现金到乙方提货,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工程部经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至10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3.若有甲方客户单独与乙方购货,乙方必须知会甲方有关人员,然后依照甲方意思给予定价、发货。 4.保证不做有损甲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 九.违约条款: 1.如甲方向乙方发出配送材料要求,乙方有货却慌称该材料缺货或断货而不向甲方按时供货,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若乙方配送的材料不符合环保要求,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乙方负责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若乙方配送的材料为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第五条的约定),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于甲方发现当日按照报价表上该批材料价格的十倍赔偿甲方,并无条件接受退回不合格材料,同时乙方不得再收取其在甲方未结算的所有款项。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执行日期从年月日开始。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提请法院裁决。 十二、材料规格及报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9甲方(购买方合同编号: 乙方(销售方 签订地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按标准执行,执行标准文号代码:。 (2)双方约定:_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 。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全新、符合质量标准、性能稳定可靠、数量完整的产品。 三、交(提)货方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和数量:乙方收到甲方的《采购计划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回传确认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货。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计划单》作为合同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出具的入库单为准。乙方若供应超出甲方《采购计划单》数量范围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超出部分的产品;乙方交货数量短少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再补齐短少部分数量的产品。 3、乙方在送货时应正确填写送货单,明确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送货单所有内容。 4、乙方送货时需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5、乙方应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全部送到甲方《采购计划单》中指定地点,_乙_方负担运输费用。 四、包装标准 1、包装标准和费用、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_符合包装标准;包装物不计价不返还_。 2、乙方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完好并符合长途运输要求,包装物不予回收(如可回收的应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因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不能保证产品完好而造成产品、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害,乙方应给予全额赔偿;甲方对外包装破损、明显变形等不良包装的产品有权拒收。 五、产品验收 1、甲方按照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内容作为验收标准进行产品数量、包装验收,甲方有权在验收合格并入库后_十五 日内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二 日内负责处理;如遇有严重技术问题或重大质量事故,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调试和解决。否则,即视为默认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同时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并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及费用)。 2、如乙方对质量认定有异议,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一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按以下方式进行,双方一致确认复检结果为最终判定。复检期间乙方仍应按上述条款执行。 (1)复检由甲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鉴定; (2)经中介机构鉴定为合格的,视为乙方已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义务,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接收并支付货款;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鉴定费用; (3)经中介机构鉴定为不合格的,视为乙方未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义务,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鉴定费用。 3、甲方验收前的一切产品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检验合格后,由甲方将本批入库具体数量、总金额等及时反馈至乙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的 增值 税票票据(税率为 17 %)后_45日内付款。乙方提供的发票如属伪造,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倍的违约金以及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 2、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 十五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由其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并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下同)。 2、如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日承担逾期产品价值的 3 ‰的违约金;如因此延误甲方生产或造成甲方停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3、如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检验不合格的或已经入库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自行运回,并承担相应的仓库代保管费用。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或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及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不能修理、调换的或者经再次修理、调换仍不合格的,按不能交货处理,由乙方承担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 4、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约定,乙方必须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全部损失及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诺如遇市场价格整体调整,按变动价格和当期乙方报价的二者中最低价予以送货、核算货款;本年度已固化的产品价格按固化中标价执行(固化价格的产品见合同附件)。在市场价格变动正负10%时要主动告知甲方采购部门,否则,将处以该物品价格20-50倍的罚款并停止供货或扣罚质保金并停止供货。 6、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员工个人提供钱、物等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拾万元的违约金。乙方不得借款借物给甲方员工;否则,视为商业贿赂。 八、不可抗力 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严重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无法预见、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或快件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对此不负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但须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递交给另一方确认,双方协商解决。 九、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来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1)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解除须取得双方的书面同意。 2、本合同中未涉及到的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如下: 甲方《采购计划单》 ; 3、其他约定: 无 4、乙方已阅读并接受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条款,乙方对本合同及附件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5、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行: 开户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账 号: 账 号: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10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为了加强供、需双方合作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供方根据需方的实际需要为需方提供相应的材料或设备; 2、质量标准一般定义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需方对实 际供货有特殊要求时,需给供方提供的清单说明,供方保证同等产品、同一个地区价格给需方是最低、最优惠价,如发现同等产品、同等质量价格比其他供应商高的需方有权力终止供货协议; 3、供货方式:供方讲所需设备或材料的清单提供给需方,需方收到清单后根据设备或材料的清单给需方报价,确认无误后供方方可给供方供货; 4、货物运输方式和验收:运费由需方承担,送到供方指定地点,需方对供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因质量问题供方条件退货或更换合格产品; 5、付款方式:需方按供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签由供方提供的送货单,每月25号后供、需双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方均可向供方汇款; 6、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11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备注:产品单价随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调整,调整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质量要求:以供方产品说明书的参数为准。 三、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和订货单: 3.1 每一批次产品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需方须提前3日向供方提交订货单; 3.2 供方合理安排,将最终确定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向需方复函。 四、起运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4.1 双方同意如下起运量:10桶。 4.2 等于或超过起运量,供方发货至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承担;不足起运量, 由需方自提(或供方送货,运费由需方承担)。 4.3 需方须提供卸货工具或派专人卸货。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铁桶】包装,净重:175kg/桶(上下误差1公斤)。桶回收(桶丢失,按100元/只赔偿)。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 6.1 产品质量验收以产品说明书为准。需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产品3日,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产品质量问题判定为供方质量责任,供方承担该产品的直接损失,即退换货和往返运费。 6.2产品数量须在收货当日验收。若对数量有异议,需方须在收货即日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双方核对后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7.1 双方同意:将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 7.2 每月的25~28日供方将上一个结算周期货款的发票开至需方,需方在*月25日前支付该结算周期的货款。 7.3 支付方式为支票或转帐。 7.4 若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供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根据供方要求即时结清货款。 1) 连续30日不订货; 2) 月订货量不足2吨; 3) 拖欠货款。 八、违约责任: 8.1 供方逾期发货,按逾期货物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8.2 需方逾期付款,按逾期货款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 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双方确定如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供方:联系人:,电话:133 ,传真:021-66 需方: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收货人: 。 一方上述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3 本合同有二附件(附件一:《产品说明书》;附件二:《稀释剂使用注意事项》),附件系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方:(公章) 需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12出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4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13甲方: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甲方特与乙方签订食品原料采、供货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过一定的程序,每学期确定一次具有一定的资质或有良好信誉的单位或个人为食堂原料供应商(乙方)。 二、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三、乙方所供原料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应该随同所供原料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同行。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 五、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需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乙方每次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认真检验、认真记录,发现不合要求的坚决拒收。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时,一周内付清货款。 八、本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14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15本合同下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本合同,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 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5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 交货地点:城阳时代广场工地。 交货方式: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 货物接受与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付给乙方20%定金(货款总额),计叁万圆整,货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货款(将款打至所指帐户)。 第五条 责任承担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者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送货量结算。 3、 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标准。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 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或者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与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更换供货厂家需按合同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全部货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应付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或者更改合同,对象有权拒绝生产或者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任何乙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电话: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盖章):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16需方:建京分公司 供方: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供货方愿向需方提供北京 华泽大厦 工程项目施工用钢材。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所供钢材规格、数量、单价:(元) 二.供方必须在以下钢厂选择、调配需方所用钢材: 1. 钢材需选用-----钢厂、-------钢厂、--------钢厂、-------钢厂、------钢厂; 三.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北京市现行有关规定要求。 四.供货时间: 20xx年八月二十日至20xx年七月三十日 五. 合同价格期限:材料供货合同1.在供货期间,双方以业主每月确认的单价为付款及结算依据;供方于每月30日将当月供货量交于需方进行核对确认,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付款及结算依据。 六.供方职责: 1. 根据需方每月钢材需用计划及时将钢材运到需方指定地点。供货方在收到需方进货通知后需按期供货。 2. 运输方式及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 3. 按国家有关规定随货向需方提供钢材材质单、钢材标识牌,做到牌、货一致; 4. 如因钢材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经济损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5. 供方送货人:------ 七.需方责任: 1.需方需提前十日将未来一个月的钢材计划用量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且需方在供货前七日将钢材所需具体品种、规格、数量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能及时准确地供货。 2.钢材到现场后的抽样复检工作由需方负责。如使用未经质检站检测的钢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行承担。 4.需方在现场验收人: 八.计量方式及验收: 1.线材用电子磅现场过磅交货,同时双方签字确认; 2.螺纹钢材检尺,按理论重量折算重量交货;同时双方签字确认; 3.检尺交货的钢材由需方派人监磅。螺纹钢为标准定尺。验收提出异议的时间为 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在供方未到现场前不得拆用钢材,否则供方不承担责任。 九.付款方式: 1.由开发商开具支票,需方背书的形式转让给供方,如开发商未按期向供方付款, 我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方不得因付款问题影响钢材供应。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收到全部货款前必须与甲方签定《材料供应价格/租赁结算协议书》。 十.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在执行本合同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 方 供 方 全新长期供货合同 篇17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低压电器元件指定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压电器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产品的低压电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 “正泰”品牌低压电器。 二、产品范围 “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元件。 三、采购量及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产品价格按照 正泰产品**年列表价为基准价,甲方年度采购量为万元时,其基准列表价折扣折让% 。 2、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发布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 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20xx 年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转交配送经销商仓库提取。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5.1 ‰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年12 月31 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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