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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范文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精选19篇)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于 龙胜镇兴龙西路原铸钢厂地块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7943.4 ㎡,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隆盛·龙泽苑小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编号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龙胜各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龙房预售字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住宅层高为 2.9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一 层为车库。

  该商品房阳台是【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住宅】【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出卖人提示买受人注意,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对拟购买的商品房的详细情况如房屋的坐落、朝向、所在楼层、面积及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等进行全面充分了解。

  买受人确认,对出卖人提示的上述问题已全面充分了解注:本条所指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在房屋竣工验收后,以龙胜各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亿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该商品房单价不变,出卖人和买受人按照产权登记面积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多退少补,互不计息;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的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房价款人民币: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带来(¥: 元)。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按揭贷款,按银行规定支付的首付款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剩余部分,该笔贷款待银行批准后,直接支付到出卖人账户上。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1)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解除合同,买受人已付款项待该房屋另行售予他人并扣除上述本条规定的违约金后,由出卖人退还给买受人;

  (2)由于买受人自身原因退房的应向出卖人提交《退房申请报告》,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出卖人按该房价总价的10%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该商品房工程质量,经五方验收合格(五方: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动或停水、停电及电力资源短缺;

  3、第三方原因造成延期的,买受人至交房期限未付清应付款或未办妥公积金贷款或银行按揭贷款的,交房期顺延至买受人办妥以上手续且款项到位之日;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买受人联系地址及电话变动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否则通知不到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并视为买受人认可为出卖人所作的规则设计变更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时,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因以上变更导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该商品房单价不变,并按变更后的实际面积计算房款及其他税费,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时,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30天内买受人不来办理交付手续的,每逾期一天出卖人有权按天收取买受人该套房价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期间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政府原因,买受人原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未到达约定标准部份,由出卖人继续施工(施工整改期间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至达到约定条件。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交房之日供水、供电系统交付使用;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满足买受人正常使用要求,但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0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3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 __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因买受人未及时提供办证所需材料的,逾期支付购房款及入伙费用的或逾期办理交房手续的,出卖人办证时间需延期并不承担违约金责任。

  4、双方按照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以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归全体业主所有,由出卖人或物业公司统一安排使用和获取收益;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由所在楼宇用户所有并由出卖人或物业公司统一安排使用和获取利益;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归出卖人所有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商铺】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楼房外观(包括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加建房屋、加装外防盗网、招牌、遮阳棚、空调架等)如因此给出卖人及业主带来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进行室内装修前,必须向物业公司递交文件装修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装修。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1 份,买受人 1 份, 龙胜各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1份,龙胜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1份,银行按揭1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龙胜各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2

  卖 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共有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 ; 套(间)数____ 建筑结构____ 总层数___ 建筑面积(平方)____ 用途______。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 甲方将位于嘉峪关市 房产出售给乙方。

  2. 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本交易价格包括房屋、房屋装修、家具、家电及附属物和地下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无论任何原因,此价格均不做调整。

  3. 款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给付甲方订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2)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房款壹拾万元整后,甲方积极申办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件。

  (3)房屋所有权等相关证件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将房屋所有手续交由乙方保管,乙方支付房款 万元整。

  4. 乙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方予以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交付房屋之前,该房屋产生的水、电、暖气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房屋之后,该房屋产生的水、电、暖气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 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导致该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元。

  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 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4

  合同编号:

  宁 波 市 存 量 房

  买 卖 合 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居留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其他证明】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居留证件】【其他证明】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居留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其他证明】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居留证件】【其他证明】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本合同约定的存量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

  层。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占用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其他】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

  号为________。

  (二)该房屋性质为【私房】【房改房】【单位房】【经济适用房】【其他】。

  (三)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商业】【办公】【车库】【汽车库】【文体娱乐】【教研医疗】【工交仓储】【金融】【信息】【其他】。

  (四)该房屋结构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 。

  (五)该房屋装修情况为 ;该房屋附属用房有【独用】【共用】的【车棚】【汽车库】【其他】 平方米。

  (六)该房屋【不存在】【存在】抵押情况。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七)该房屋【不存在】【存在】租赁情况。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受让方为该房屋承租人】【甲方承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

  第二条 甲、乙双方通过以下第____种方式达成交易。

  1、甲、乙双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服务达成交易。房地产

  经纪机构名称: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_________,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

  2、甲、乙双方自行成交达成交易。

  第三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小

  写)元,(大写) 元。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选择下列第___种方式交割房款。

  1、自行交割房款

  (1)在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购房定金(小写) 元,

  (大写) 元给甲方,此定金抵扣房款;

  (2)在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首付款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元【给甲方】【用于甲方还贷】。

  (3)在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给甲方房款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4)余款(小写) 元,(大写)元,

  由乙方办理【商业贷款】【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按揭手续,待【正式放贷当天】【甲方交房当天】【 】支付给甲方。如遇国家或银行政策变动,或乙方原因未能发放银行贷款或未足额发放银行贷款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足额支付余款。

  (5) 。

  2、资金托管方式交割房款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购房定金(小写) 元,

  (大写)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存入以乙方名义在托管银行开设的托管专户子账户中,此定金抵扣房款;

  (2)其他现金托管部分为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存入以乙方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中介方):房地产置业服务处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里 号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由

  二00 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二00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

  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

  权纠纷,由甲方责任。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谁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

  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丙方承办此件代理服务。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章

  乙方(签字): 章

  二00 年 月 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6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职务: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的地块的土地

  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

  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

  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属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

  _平方米,)共_____(套)(间)。(该商品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房屋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层_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

  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

  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

  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

  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

  为(__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

  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计(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

  __%(不包括±_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

  %)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

  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

  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

  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的,甲方给

  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币)___亿_

  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

  银行(帐户名称:_____,帐号:_____):

  1.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

  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

  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

  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

  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

  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换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

  %,计(___币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

  _百___拾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

  起_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

  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

  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

  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

  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

  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

  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

  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甲/乙/丙][三/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丙方中介]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当事人情况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经办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经纪人资格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房地产状况

  房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共有权]人名_________,

  权属证书号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套,

  房屋地址_________,设计总层数_________层,

  本房屋所在层为_________层,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两用/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装修情况_________。

  其他设施:

  附属用房有[自行车库/汽车库/_________][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对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的产权或使用权限制条件等情况说明:_________。

  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名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

  三、中介服务内容

  第一条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_________]房地产中介服务:_________

  第二条丙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_________]房地产中介服务:_________

  四、费用及支付

  第三条房屋价款和其他价款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房屋价款_________,房屋装修、设施等价款_________元

  乙方的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丙方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丙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甲方/乙方]的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方应当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六条丙方代办有关手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_________

  五、房屋交付

  第七条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设施/物/证件/_________]的交付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八条上述房地产交付前所发生[水/电/物业/电话/有线电视/_________]费用的结算及时限约定如下:_________

  六、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所提供的情况必须真实,证件合法有效。

  第十条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核查了相关证件。

  第十一条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核查了相关证件。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时,丙方应到场协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第十三条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协议履行期间,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协议履行期间,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协议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赶偿因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丙方故意隐瞒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有关重要事实或向服务对象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协议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并按约定中介服务收费额的_________%补偿协议受害方

  2、丙方利用提供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8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情况及付款方式

  1、出售的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2、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现有装饰,附属设施以及。

  3、甲、乙双方商定上列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4、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此定金抵作乙方的首期购房款。

  二、履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上列房屋保证未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且有关权益人均同意出售。如出现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三、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的房屋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责,定金、购房款如数返还乙方。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给甲方的购房款当日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变更手续,甲方如收到购房款不配合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甲方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易价格的万分之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付的定金不退还作为赔偿甲方的赔偿金。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争议,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

  出卖人: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9

  卖方: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____市______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经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字第______号。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____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____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____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经办人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0

  甲方夫妻:_________________(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市区号楼单元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元整(¥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先交定金元整;甲方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10日内,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整(¥元),剩余房款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男方: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1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于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整(¥___ 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 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后,双方约定 日内到开发商处更名过户,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更名过户并交付房屋当日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过户当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 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1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赔偿甲方人民币_ _元。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2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

  甲方与共有权人之间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为楼房/平房,具体地址为,该房屋所在楼总层数为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

  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___________。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其他房屋。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第____种: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该房屋的出租情况为第_____种:

  1.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为:,出租时间及租期,甲方应在日内要求承租人腾出该房屋。

  第三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甲乙双方选择

  1.甲方赠与乙方

  乙方付款方式:

  全款支付,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以向甲方支付。甲方在收到房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乙方入住以前房屋使用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交房时结清;乙方入住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乙方名下。

  乙方和甲方对房屋目前的质量状况表示认可,甲方保证没有隐瞒房屋潜在的质量问题。如因房屋质量影响居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移交购房合同、缴费单据、物业相关材料等。

  第六条房屋的过户

  鉴于甲乙双方所签房屋甲方暂未取得产权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先交付房屋由乙方居住,待甲方取得产权证后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待甲方取得产权证后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逾期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退款,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甲方未取得产权证,视为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全额退付房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利息。

  3.甲方未在甲乙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过户时间内办理过户或无法过户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甲方应承担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4.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若乙方逾期三个月的,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5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2.双方确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均不构成不可抗力。

  3.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甲方违约,乙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各方确认,本合同中书写的联系方式作为各方日后联系的依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他方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时,视为送达。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房屋权属登记部门_______份。

  甲方:共有权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房买卖合同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

  甲方与共有权人之间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为楼房/平房,具体地址为,该房屋所在楼总层数为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

  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___________。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其他房屋。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第____种: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该房屋的出租情况为第_____种:

  1.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为:,出租时间及租期,甲方应在日内要求承租人腾出该房屋。

  第三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甲乙双方选择

  1.甲方赠与乙方

  乙方付款方式:

  全款支付,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以向甲方支付。甲方在收到房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乙方入住以前房屋使用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交房时结清;乙方入住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乙方名下。

  乙方和甲方对房屋目前的质量状况表示认可,甲方保证没有隐瞒房屋潜在的质量问题。如因房屋质量影响居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移交购房合同、缴费单据、物业相关材料等。

  第六条房屋的过户

  鉴于甲乙双方所签房屋甲方暂未取得产权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先交付房屋由乙方居住,待甲方取得产权证后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待甲方取得产权证后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逾期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退款,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甲方未取得产权证,视为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全额退付房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利息。

  3.甲方未在甲乙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过户时间内办理过户或无法过户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甲方应承担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4.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若乙方逾期三个月的,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5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2.双方确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均不构成不可抗力。

  3.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甲方违约,乙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各方确认,本合同中书写的联系方式作为各方日后联系的依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他方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时,视为送达。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房屋权属登记部门_______份。

  甲方:共有权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3

  范本: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范文: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某某某,女,汉族,_________________人,现居住于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人,现居住于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甲方购得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__________,现鉴于多种原因,为明确上述房屋产权,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该房屋产权由甲方全部持有。

  2、该房屋产权属于甲方个人财产,婚后仍属于甲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乙方在遇到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房屋产权进行处理。

  3、该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不得撤销。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本协议当事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中介):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有位于柳州市 的 房壹套(以下简称该房),该房建筑面积(权属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房型结构为 房 厅,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 ,该房产权属为 所有。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该房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房。甲方在出售该房屋的同时,将权属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出售给乙方。

  第三条 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为甲乙双方就该房买卖提供中介服务。

  第四条 该房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购房定金给丙方代收。购房定金充抵房款的,在甲方向乙方交房当日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不充抵房款的,在甲方向乙方交房当日返还给乙方。乙方支付定金后,不得借故不买;甲方不得借故不卖和擅自提高或改动房价。乙方支付购房定金同时,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证交给丙方代收。

  第六条 付款方式为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银行按揭付款)。

  1、一次性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购房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一次性付给甲方。

  2、分期付款: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过户所需资料,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手续,乙方于房产管理部门受理上述房产过户交易,并出具《柳州市房产交易所产权登记业务受理单》当日,支付甲方首期部分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 ),待乙方新房产证出具当日,乙方支付甲方第二笔房款人民币 元整(¥ ),余额房款人民币 元整(¥ )待甲、乙双方物业交割完毕、甲方向乙方交房当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银行按揭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银行规定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资料备齐,乙方将不低于人民币 元整(¥ )的首付金额存入银行指定帐户中,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 )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如银行审批通过的贷款金额达不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在房产过户当日支付给甲方);待银行对乙方按揭申请审批通过后 个工作日内,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得到《柳州市房产交易所产权登记业务受理单》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到银行申请将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 )支付给甲方。乙方于新的房产证出具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积极配合银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待乙方的《他项权证》出具,银行将按揭款项人民币 元整(¥ )由银行直接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该房产过户所需的税、费约计人民币 元整(¥ ),由 方承担。 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丙方,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票为准,多退少补)。

  第八条 丙方提供的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范围,期限及收费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向甲、乙双方提供看房与代收,转付房屋买卖所需各项费用及代办购房按揭贷款手续,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等房屋买卖中介服务。

  2、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中介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 )。其中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直接支付给丙方,甲方于房产局受理上述交易出具《柳州市房产交易所产权登记业务受理单》当日支付给丙方。

  3、因甲方或乙方或甲乙双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中介服务费不予以退还。

  4、甲乙双方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中介服务或擅自进行交易的,中介服务费不予以退还。

  5、房屋买卖中介服务期限:自 之日起至 日止。

  第九条 物业交割:

  1、甲方于 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完好交付给乙方,保持房屋结构及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或数字电视(含机顶盒)、通讯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装修状况。

  2、甲方须结清该房交付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或数字电视(含机顶盒)、通讯、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协助乙方办理以上物业配套设施过户手续。如甲方不能结清该房交付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或数字电视(含机顶盒)、通讯、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或不协助乙方办理以上物业配套设施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不能按期交房。

  3、甲方除房屋主体结构外,合同项内有 ,甲方移交时须保持完好。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保证该房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丙方交付丙方提供中介服务所需的各项资料。并保证所交付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循丙方的要求,在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场办理房屋买卖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超过 天,则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 元整 (¥ ),并承担丙方应收取的所有服务费。如甲、乙双方共同违约的,则各自支付丙方应收的中介服务费。

  2、该房屋的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逾期提供有关房屋买卖需要的相关资料及到场办理各项手续,每逾期一日,应按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佰元( 元/日)。

  4、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逾期交房或交割物业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元/日)。同时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在甲方应得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的损失,要求丙方拒绝转付甲方应得的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6、因甲乙方不配合丙方工作,造成时间拖延的,则委托服务的时间顺延,同时丙方有权拒绝转付各类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7、任何一方违约,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给他方造成的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资料费等等)。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修改本合同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5

  出卖人(甲方)

  居间方(丙方):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贵阳市小河区珠江路小城故事B3栋1单元负1层3号

  (三)房地产建筑面积:112.39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 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净收,小写:(¥330000.00)。(若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20xx 年 5 月 23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办理该房地产的委托公证手续(若遇特殊原因延长5个工作日),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八条 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约定支付。

  第九条 若乙方采取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和银行征信符合贷款条件,如因乙方资料不属实或银行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使用现金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附件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丙方(签章):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 电话:

  年 月 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6

  售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苏州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取得位于 市 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字第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字第 号)。甲方自愿将座 区 的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产权证/房本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楼层: 总层数: 土地性质:出让/划拨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时的相关费用由 自愿承担,(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参考价和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三条:中介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1、乙方向甲方的交款约定:

  乙方于 年 月 日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乙方按约定交清全款后,甲乙双方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2、丙方对甲方的乙方所贷款部分的付款约定:

  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他项权证下发)后丙方支付给甲方总房款的80%,甲、乙双方物业交割完毕且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第五条:相关事宜

  1、若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证办理之前的担保责任,则以丙方的评估价格作为乙方贷款和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应的贷款手续费,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丙方应如实传递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咨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或租赁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须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承诺于 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全责。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苏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且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否则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应保证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与签定本合同前相符,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4、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现象,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该房屋成交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约定的中介信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或法律法规变化、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一份两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约连锁店:

  联系电话:

  月 日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联系电话: 年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7

  20__最新的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模板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号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号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8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见证方:

  见证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朝私________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薄;

  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甲方负责。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8条定金

  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房款

  的一部分。

  第9条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过户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第10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________。

  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龙胜镇兴龙西路房屋买卖合同书 篇19

  甲方(卖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乙方(买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市小区幢室房屋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第二条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第三条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元。

  第四条甲方保证拥有该房产完全、合法的产权,同时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第五条从甲方名下直接办理房产证到乙方名下的手续所产生有关税费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第六条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在国家限制的交易期结束后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元。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保证该房产至甲、乙交易结束(产权过户)期间无任何担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质量瑕疵,同时交付之前该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在国家规定的交易限制期结束后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视为违约。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时房屋总价款的%即元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交付该房产时甲方应当将本房屋所属的维修基金等专属款项所有权一并转为乙方所有,同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币元,已在合同签订时当场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之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则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本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第1项和第2项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待交易限制期结束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过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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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