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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办公场所保洁合同
范文

办公场所保洁合同(通用3篇)

办公场所保洁合同 篇1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乙方为办公场所日常保洁服务单位,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保洁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中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崇左烟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C(3)2019303G

  二、办公场所日常保洁服务

  (一)服务范围

  崇左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场所(含市公司机关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城区营销部、扶绥营销部、宁明营销部、龙州营销部、大新营销部、天等营销部、凭祥营销部办公大楼)的保洁、日常服务。具体如下:

  1.市公司机关:位于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9号办公楼及附属楼,占地面积约20亩,建筑面积约16700平方米。

  2.城区营销部:位于广西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路14号办公楼,占地面积约20__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3.扶绥营销部:位于广西扶绥县新宁镇南密路289号办公楼,占地面积约6489.1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384.96平方米。

  4.宁明营销部:位于广西宁明县城厢镇兴宁大道中路131号办公楼,占地面积约4596.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101.36平方米。

  5.龙州营销部:位于广西龙州县龙州镇城北路58-1号办公楼,占地面积约5127.2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93.35平方米。

  6.大新营销部:位于广西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346号办公楼,占地面积约4357.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519.13平方米。

  7.天等营销部:位于广西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001号办公楼,占地面积约1496.4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96.91平方米;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296号办公楼,占地面积约737.3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7.68平方米。

  8.凭祥营销部:位于广西凭祥市南大路8号办公楼,占地面积约263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143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综合服务

  (1)对甲方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实行专业、一体化的保洁、日常服务管理。

  (2)甲方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卫生清洁、保洁,垃圾收集,排雨水、污管、沟的疏通、清理及除“四害”防疫。

  (3)场地、会议室、办公室花卉的摆放、护理及定期更换。

  (4)会议室、接待会客室的会务会客服务(包括会前与会后的清洁、会场和接待会客室倒茶水等服务)。

  (5)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9号市局(公司)办公楼绿化的养护及修剪。

  (6)负责安排甲方交办的与保洁服务有关的事项,并检查督促该事项的落实。

  (7)完成甲方交代的临时性服务内工作。

  2.清洁保洁

  (1)根据办公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箱(桶)。每天及时收集清理垃圾桶、果皮箱垃圾,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每日收集垃圾1次,垃圾日产日清,每日抹布抹1次,每周清洗1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污迹、无油污。

  (2)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补充卷纸、擦手纸、洗手液(甲方后勤部门提供);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日早上用玻璃清洁工具清洁共用卫生间的玻璃镜;每月1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清洁,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灰尘、蜘蛛网,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3)办公区域的道路、各楼层走廊、会议室、娱乐室、绿地等公共区域及时保洁,每天上下午分2次在上班之前对路面进行全面清扫完毕,然后巡回保洁;卫生设施每天清洁1次;办公楼大厅每天清理2次;会议室每天清洁2次;娱乐室每天清洁1次;电梯、楼道走道、屋面每天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玻璃每周清洁1次;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每周擦拭1次。要求无积尘、无杂物、无污渍、无异味、无手印、无水印、无水锈,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4)定期对天花板、内墙面等进行清洗保洁,保持整洁,每半年不少于1次。水泥地面每周刷洗1次。

  (5)下水道、水沟每周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安排专人清掏,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6)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办公区内干净整洁。

  (7)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办公区实际情况开展消毒和灭虫除害工作,每季度投放一次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3.会务接待

  负责甲方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甲方相关部门安排的会议)会务及会客接待,每次会议(会客)前应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

  (1)综合服务员要做到:

  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无异味,服务员应化淡妆,不得浓装艳抹,禁止穿高跟鞋,保持口腔清洁,不吃异味食物,面部保持微笑,身上不得佩带手机。

  站姿:采用手背式,双腿直立,上身挺直,眼睛平视。立于会议(会客)室门外,发现参会人员(客人)进入应立即添加茶水,阻止会议(会客)室外大声喧哗者及影响会议人员(客人)。

  (2)接到会议(会客)通知,准备清洁的茶具,水瓶若干,茶叶、纸巾、茶杯(根据人数量)等会务(会客)用品。

  (3)根据会议(会客)时间和参加人数,提前将会议(会客)室门、灯、空调或窗户(空调停开期间打开窗户会议前5分钟关闭)打开。对会议(会客)室清洁进行检查发现污损,及时处理。

  (4)上茶时,应注意端稳,轻拿轻放于客人面前,加茶时注意顾客的动作,避免和客人身体发生接触。

  (5)会议(会客)结束后,收茶杯、收烟灰盅、擦桌子、摆放椅子,关灯、空调、窗户(散会后立即开窗户)、关门、清洗烟灰盅,放置于指定地点。

  (6)协助会议组织部门布置会场等。

  (7)负责领导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的保洁工作;

  (8)完成领导及会务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绿化养护及修剪

  1.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使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无明显枯枝,无死枝,无虫屎虫网;适时适当修剪、疏密得当,确保良好的观赏效果。

  2.草坪生长整齐,高度不应超过8公分,超过时应在一周内及时进行修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花坛内无垃圾、无烟头纸屑。

  3.绿篱枝叶较茂密,适时进行修剪,绿篱要求无死枝枯叶及杂物,当天清除修剪废弃物。

  4.适时组织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无明显病虫害迹象。喷洒杀虫药时及时通知干部职工,并尽量避开正常上班时间。

  (四)人员配备及基本要求

  满足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的需要且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综合服务员1人,保洁人员9人:市公司机关3人(含综合服务员1人)、城区营销部1人、扶绥营销部1人、宁明营销部1人、龙州营销部1人、大新营销部1人、天等营销部1人、凭祥营销部1人。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保洁服务、管理和相关工作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管理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与乙方议定的保洁服务、管理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无偿提供保洁用房给乙方使用,以上用房须服从甲方调配。

  5.根据乙方对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进行维护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的文档、图纸及技术资料给乙方查阅。

  6.协助乙方做好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有关的保密工作。

  7.协助乙方做好保洁服务、管理工作。

  8.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责成乙方及时有效整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甲方有事实证明乙方的服务人员不能履行职责、服务态度不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时有效地按甲方的合理要求整改存在问题,并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履行职责、服务态度不好的服务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制定保洁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2.负责对上岗员工进行安全作业规程教育培训,自觉执行和遵守各项安全作业规程。

  3.对保洁服务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本保洁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5.不得擅自改变甲方为其提供的保洁服务管理用房的用途。

  6.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保洁管理项目转委托他人,或未经甲方同意变更本项目管理负责人。

  7.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保密制度,强化服务人员的保密法律意识,制定相应保密细则,确保其服务人员在崇左烟草提供相关保洁服务作业时不泄密。

  8.乙方应严格确保甲方市公司机关综合服务员实发工资不得低于人民币2400元/月、其他保洁员实发工资不得低于人民币20__元/月,且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崇左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从业(上岗)人员资格证书并依法用工,与其聘用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基本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同时将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名册、文本等送甲方备案。如乙方履行不到位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10.在服务期限内,乙方须保证人员如实到岗及稳定工作,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调整人员的,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

  11.乙方在提供服务中,如发现物业及设备设施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12.乙方或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行为给甲方及其职工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本着精诚合作原则,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与监督,确保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行。

  五、服务管理质量

  (一)保洁方面管理质量

  工作范围:路面、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地下停车场、走廊通道、室内、门厅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环境消杀,委托范围内卫生间的保洁。(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二)绿化方面管理质量

  工作范围:绿地、树木、盆景摆花的养护与管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三)甲方每季度开展保洁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如果满意度低于80%或者发现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低下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按一年服务费总额的百分之五(5%)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乙方服务终止(含服务期限届满的终止、合同解除的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终止,下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乙方(按合同约定不予返还的除外)。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总额为 (¥ 元),该费用包括乙方为甲方本级办公区及凭祥、宁明、江州、龙州、大新、扶绥、天等7个营销部办公楼提供三年保洁服务期间的各种费用和后续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费用的总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如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各岗位类别的人员的,甲方则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岗位及各岗位人数、月服务费表》相对应的人员月服务费标准计算并支付新增的服务费。

  (二)服务费结算。

  1.服务费按月结算支付,甲方在当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保洁服务费;乙方于次月10日前将工作人员工资发放表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加盖公章)交给甲方备案备查。

  2.乙方应每月25日前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构成违约。

  3.服务费用结算包括服务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服务人员工资、管理费用及相关税费。在此结算范围内,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加班费或其他劳务费。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期(特殊情况除外)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中止或终止服务,甲方逾期超过30天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如乙方在实际服务过程中支付服务人员的薪酬标准未达到其投标时提供给甲方的服务方案中所设定的服务人员薪酬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其服务方案所设定的薪酬标准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在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服务人员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乙方应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按市场价值计算),同时甲方有权解决合同:

  1.出现偷盗甲方财物行为的;

  2.出现泄漏甲方商业信息情况的;

  3.甲方物品及其他资产人为损坏情况的。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员工满意率低于70%的。

  2. 乙方未按要求合法用工,被发现后不立即进行整改的。

  3. 乙方未能100%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事项,被发现后不立即进行整改或连续出现两次的。

  (五)乙方未尽服务职责或因其自身的原因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赔偿。

  (六)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或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应按一年服务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一)乙方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代表乙方对派驻甲方清洁服务人员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要求:男女不限,55周岁以下;有三年从事餐或物业管理经历,知识面宽,专业职能熟练,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原则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乙方所有派遣的保洁人员要求:

  1.敬岗、爱业、专业、精干、高效、健康、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

  2.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染发(黑色除外)、刺青纹身、佩带过分的饰物;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带过分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

  3.所有派遣的保洁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

  4.所有派遣保洁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以公安部门登记为准)。

  (三)进场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各服务点拟进驻保洁人员名单,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才可上岗。对甲方经审核后推荐的合格保洁服务人员,乙方应优先录用并安排上岗。

  (四)合同期满后,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选定新的保洁服务公司的,乙方应该按原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提供保洁服务,延长服务期间服务费用按原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并签订补充协议。在甲方选定新的保洁服务公司后,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保洁服务交接工作。

  (五)乙方服务人员由于劳动用工发生的各种劳动争议、纠纷和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有效避免损失的扩大,立即向对方通报受害情况,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天内向对方提交由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即行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延期履行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的相关事宜,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延期履行或解除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遭受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首先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且不限于法院诉讼费用、律师服务费、财产保全保函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附则

  (一)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所留地址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有变更应在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通知、文件、资料(以下统称通知)不能送达的责任;一方对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应即时签收,如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取特快专递、电报的方式送达,盖有邮戳的邮寄凭证、电报底稿可作为受送达方收悉的证据,该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的第三天视为送达。

  (二)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之日生效。

  (五)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附件:1.保洁方面考核标准

  2.绿化方面考核标准

  3.廉政合同

  甲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崇左市公司 乙方:广西柳州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签约代表: 或答约代表:

  联系人: 王赤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分行鱼峰分理处

  银行账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甲方住所地

  保洁方面考核标准

  序号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备注

  1办公室外侧玻璃、门清洁及走廊玻璃保洁A、玻璃窗外侧玻璃、房门每天清洁1次、B、走廊玻璃每天清洁1次。

  2清扫责任区域所有路面、办公室楼道、停车场(车库、车棚),每天二次A、及时清扫,整洁干净;B、无积水;C、每10平方米有纸屑等2片;D、地面无污染;E、保持时间由上午7:30至下午18:00。

  3责任区域外围绿化带打扫每天至少一次保持干净,每10平方米有垃圾或陈根烂叶不超过5个(片)。

  4垃圾收捡、垃圾桶卫生垃圾收捡及时,无污渍残留,卫生垃圾桶外表干净,周边无散落垃圾,没有臭味。

  5楼道(楼梯,扶手)打扫、清抹、拖洗A、无泥沙;B、无蜘蛛网,无灰尘;C、无杂物、污垢;E、痰迹;F扶手无积尘;G、内墙面无乱张贴;H、楼道畅通。

  6楼宇内、外、楼顶平台、明、暗沟、雨水等盖井卫生每周打扫一次A、平台上无垃圾、无杂草、无积垢;B、明暗沟、雨水井盖干净,无污迹。

  7消防设备外表、楼宇窗户、花池磁砖每周至少一次A、保持干净;B、无蜘蛛网,无积尘;C、无乱张贴纸张。

  8对室内外区域每季喷药杀蚊、蝇、鼠等1-2次A、少蝇、少蚊、无鼠;B、消杀前有经委方审批的报告;C、无污染现象发生。

  9会议室卫生清洁及会议接待A、每天清洁2次,保持室内卫生整洁;B、会前保洁,并烧好开水、送好开水;C、会后及时收拾清洁。

  10卫生间清洁A、每天作业2次;B、保持地面及洁具干净、整洁;C、保持卫生间基本无异味。

  11仪容仪表A、统一着装;B、着装整洁;C、礼貌待人,不在工作中发生争吵。

  绿化方面考核标准

  序号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备注

  1补种栽种A、及时清理死树苗;B、无缺株;C、确保成活率达90%以上。

  2修剪乔木、灌木、绿篱A、乔木无枯枝,树不阻人、车,主侧枝分布均匀,整体美观,残枝自行清理,台风前,冬季修剪一次。B、灌木造型生动、残物及时进行清理。C、绿篱成型,造型美观,整齐成荫,透气、没枯叶,残物自清。

  3防风防涝A、风雨前有做好高枝树保护措施;B、风雨过后12小时无积水;C、断枝在12小时内清理;D、幼苗、新种、易折花木保护率达90%以上。

  4修剪草皮A、边缘线条整齐、清晰;B、草棉无裸物、明显杂物;C、践踏坏的草皮要及时补种;D、修剪残物清理及时,不过夜;E、草皮长度保持在4-8公分。

  5除虫A、虫害治理及时;B、用药适量;C、不伤叶面,保持花草树木、绿化带常茂;D、不污染环境。E、喷药前有报告(经许可的)、有安全宣传。

  6抗旱浇水A、根据气候适时浇水;B、节约用水;C、花木不旱死,枯死,长势良好;D、夏天早、晚浇水,冬季午间浇水。

  7节日摆花勤养护(摆放周期内),突出节日气氛。

  8杂草清除A、保持杂草生长控制,草皮纯度达标95%以上;B、杂草长度不超出草皮的5CM。

  9仪容仪表A、统一着装;B、着装整洁;C、礼貌待人,不在工作中发生争吵。

  廉政合同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崇左市公司

  乙方: 广西柳州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崇左烟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为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浪费,杜绝采购之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物资采购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廉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本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4.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责任条款的行为,有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和收受回扣。

  2.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赠送的钱款、有价证券、礼品等。

  3.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得参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的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一切活动。

  5.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6.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家属、亲友从事与采购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经济活动。

  7.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任何物品。

  8.不得在家里接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询访。

  9.不得接受乙方请托人因采购而赠送的钱、物。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钱款、有价证券、礼品等。

  2.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和支付需由甲方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得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由乙方支付的宴请、娱乐以及旅游等一切活动。

  4.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其他物品。

  5.不得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里询访采购有关事项。

  6.不得请托他人干预采购事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的,一经查实,由甲方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的,一经查实,由乙方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取消其向甲方服务资格,即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甲乙双方签订保洁服务采购合同。

  五、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崇左市公司 乙方(盖章):广西柳州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甲方住所地

办公场所保洁合同 篇2

  甲方:(物业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xx年。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

  5.定时对楼内或楼外的保洁区域进行巡视,发现有违章建筑和施工的现象有责任劝导,并及时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视频率标准;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及各执x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场所保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成都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栋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楼__________号,门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合同: □新签 □续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清洁保洁服务,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自愿选择___________类服务。即___________月做___________次全面型卫生或___________次普通型卫生(数字需大写)。除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保洁范围不含:灯具、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窗帘、观赏类植物、地毯、工艺摆件、古董、字画、玩具、餐具、衣柜和抽屉内部等。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共计服务___________次。

  第三条 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预约,未固定时间客户每次须至少提前五天向乙方电话预约服务时间,若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节等须提前十天预约,春节须提前十五天预约。

  第四条 乙方工作人员自备基本清洁用品(通用毛巾、毛刷、通用清洁剂、玻刮器、铲刀等),凳子、梯子、水电由甲方提供(冬季服务时,为保证服务人员具备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甲方须提供热水以保障作业)。

  第五条 服务前甲方需检验乙方服务人员身份,并自行将贵重、易碎物品、金银珠宝、现金、有价票据等妥善保管。乙方人员每次服务后,甲方应认真清点所属物品,经确认无误后在《家政服务派工单(执行单)》及《家政服务状况记录卡》上签字,对甲方签字确认后发生的物品丢失或者损坏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甲方需将家庭设施中的安全隐患提前告知乙方服务人员(如漆料未干、电器漏电、物品安装不牢等),避免由此引致不必要的纠纷。甲方不能强迫乙方服务人员做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若甲方要求乙方服务人员违反乙方《安全作业规程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作业,由此导致乙方服务人员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甲方若因特殊情况需取消约定好的服务时间,应提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客户服务中心,若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取消服务导致乙方服务人员到达甲方服务地时且有门卫等相关证明的,则乙方有权将本次服务按照已服务计算。乙方服务人员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甲方为其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补做___________次。

  第八条 甲方须在合同有效期内做完约定的清洁服务次数,合同到期,乙方有权不再给予甲方顺延补做。若甲方因特殊情况(住院、出差、出国、避暑等)需暂停服务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并在客户资料中录入且通知甲方后,方可生效并予以顺延。同时甲方需再行清洁的首次服务按“几合一”的方式进行折算。即顺延一个月按二合一、顺延两个月按三合一,以此类推。对于折算后的剩余保洁服务次数,双方按原合同约定执行;若无剩余保洁次数,则合同自然终止。

  第九条 乙方人员若未按服务范围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不合格,经查实,乙方将无条件返工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第十条 乙方人员进出小区如需交纳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不向物管方支付除停车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对甲方与乙方人员私自协定(本合同条款外)的服务项目、内容、过程以及造成的后果,乙方概不负责。因私自协定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收费明细表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进行结算

  □1.单次付款,乙方每服务一次, 甲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一季度的服务费用,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季度服务完毕时支付第二季度服务费用,以此类推;

  □3.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半年的服务费用,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半年服务完毕时支付后半年的服务费用;

  □4.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一年的服务费用,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若由于甲方原因(装修、搬家等)需变更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标准以实际服务次数先向甲方结算费用,新装修房或未入住房首次清洁,按面积大小加收____________元的费用后再行变更合同,重签新合同原则上为一年期限;若由于甲方原因需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以实际服务次数先向甲方结清费用。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单方终止合同的:(1)实际服务次数不足合同次数一半,按合同总额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实际服务次数超过合同一半,按合同总额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余款全额退还。

  第十七条 根据《成都市家政服务业行规行约》之规定,甲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视情况拒绝继续为其服务

  1.不能提供约定作业条件的。

  2.超出此协议约定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

  3.不按此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的。

  4.非此协议约定内服务项目和严重影响乙方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

  5.辱骂、伤害乙方服务人员的。

  6.与乙方服务人员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相关附件《关于合同到期服务次数未做完的处理方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因乙方服务的特殊性,原则上每年除夕的前2天至来年正月十三前,乙方不提供服务。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收费明细“每次单价”的基础上另行加收100%的服务费用。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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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6: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