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
范文 |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精选30篇)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1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预计用款为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年_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代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下列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本合同条款以外事项,双方遵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借款方:_____(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2贷款方: 借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元。预计用款为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它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它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盖章)贷款方___(盖章) 负责人:___负责人:___ 地址:___地址:___ 签约日期:___ 签约地点: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3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借款方: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预计用款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贷款方:_____ 负责人:_____负责人: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5贷款方: 联系方式: 借款方: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它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它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________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贷款方(盖章):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盖章):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6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 (大写)元。预计用款为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7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借款人为基本建设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 年_______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第二条 借款人保证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第三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人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 贷款到期,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人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人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人、贷款人、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 份。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8甲方: 乙方:___有限公司 经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月息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乙方签字盖章: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9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贷 款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 (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 年____ 月起至____ 年____ 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条 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10借 款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贷 款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11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 借款方: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元。预计用款为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年_月起至__年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它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它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盖章) 贷款方___(盖章) 负责人:___ 负责人:___ 地 址:___ 地 址:___ 签约日期:___ 签约地点: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12合同编号: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预计用款为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13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 (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 年____ 月起至____ 年____ 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14年度编号:_________ 项目级别: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 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 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15发包人(甲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编号为GF-20-0325的《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汽车中间轴智能浇铸新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变动及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将合同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的工程原签约合同价下调7%(百分之七),投标清单中各子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上比例作相应调整。 2、本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未修改部分,按原合同执行,法律效力保持不变,原合同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协议生效。 甲方:汽车零部件乙方:XX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16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借款方在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元,用于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元;二季____元;三季____元;四季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 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17发包人:____镇人民政府(简称甲方) 承包人:罗 (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麻洋金平开挖工程 2、工程地点:麻洋金平XX段 3、工程内容: 土方开挖、路面平整、核桃树移栽。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工期:____日历天。 三、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 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 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1(含税金) : 7800.00元 大写: 柒仟捌佰元整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1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荔浦县修仁镇三诰小学综合楼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7.建设规模: 平方米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 (¥ 元);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3)规费: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元): (4)税金: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一 份,承包人执 一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按GF-20__-0201通用条款执行(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荔浦县建兴土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资质类别和等级:丙级;联系电话:7222191;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办公室、材料仓库、厨房、民工宿舍等施工所需临时设施。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布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2、桂林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⑴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⑷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⑸通用合同条款;⑹技术标准和要求;⑺图纸;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⑼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施工所需全套施工图纸。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10 交通运输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⑴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⑵工程量偏差的;⑶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联系电话: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施工资料、竣工图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壹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吕高强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建安B(20__)0006293 联系电话:7215316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承包人在项目的授权代表,全面履行工程项目的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同目标范围向业主直接负责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后7天内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1)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批示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1、在发出有关能引起工程费用实际增加(减少)或延长工期的指令前,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批准;2、监理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出有关技术规范的重大变更或有关变更合同条款的任何指令前均应获得发包人书面批准;3、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证之前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批准;4、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48小时前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14天内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7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天内 。 7.3 开工 7.3.2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7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由此产生的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8. 材料与设备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8.3.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5.1 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8.5.2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 9. 试验与检验 9.3材料的试验和检验 9.3.1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设计变更;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套相应的定额计算,无定额可套的,双方协商定价。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按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若本合同施工期间钢材、水泥、砖、砂、碎石由于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比20__年第4期《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公布价格相差±5%以上时,可以进行调整,调整方法:钢材、水泥、砖、砂、碎石高(低)出5%部分×竣工图实际消耗量,该部分费用列入税前独立费。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引起的价格调整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法: 基础完成付合同价的15%(30万元),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合同价的15%(¥30万元),装饰工程完成付合同价的10%(¥20万元),余下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造价经荔浦县审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扣出质量保证金)。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变更设计通知单、签证单、竣工图),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初审后交荔浦县审计局终审,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荔浦县审计局审定为准。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28天支付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 。 14.4.2 最终结清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算支付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单后7天内完成支付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壹年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按通用条款16.1.1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按通用条款16.2.1。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按通用条款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为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 20. 争议解决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荔浦县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荔浦县 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荔浦县荔桂路223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7215316 传 真: 传 真:7215316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荔浦县教育局 承包人(全称): 广西富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荔浦县修仁镇三诰小学综合楼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两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两 年;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1、保修费为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3%,保修金由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除,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之日起计算,满壹年无质量缺陷或承包人已将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予以修复后,发包人将余下保修金一次性(无息)退回承包方; 2、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19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本分包合同。鉴于商已同_________国 ______________大型电气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业主),就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_号工程项目的设计,运输和施工签订了合同。鉴于分包商愿按该合同实施土建和安装工程而报了价,鉴于商已接受分包商的报价,依据分包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号文件及其所附的报价表(注),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下列文件应是本分包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电气、机械及技术操作的合同通用条款(________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条款。 3.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 4.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5.土建和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报价表。 二、定义 1.“商”:系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商”:系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将工程的任何部分转包给别的任何专业公司或机构。 3.“商的工程师”:系指由商指派的监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员。 4.“分包”:系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条“工作范围”规定而要执行的工作。 三、工作范围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国境内,根据业主的技术规定,建设_________工程项目,如图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监督人员,熟练和非熟练工人,提供运输、测绘工具及设备,挖掘及钻孔机械,吊车,以用于塔架安装和绝缘箍,地线配件,拉力条的安装以及导线挂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浆材料、钢筋,并运送到工地。 3.为所有熟练和非熟练工人及行政人员提供住宿、膳食、供水、卫生设备、交通费用和社会保险。 4.运送由商提供的材料:商在BB库房中的塔架、导线、绝缘材料、五金构件、接地材料,包括从商在BB的库房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并负责卸车和保管。 5.分包商应按商提供的纵断面图和测绘图确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应测量检验,以保证塔架的位置和线位方向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取得商批准后,应对测绘图作相应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熟悉业主技术规范的分包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并承担属于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与分包商有关的全部责任。 五、劳动力 分包商应: 1.自始至终提供足够数量的工人,以满足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时间、节假日方面,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 3.支付工资并服从当地关于对工人报酬的一切规定。 4.为其雇员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商和_________国主管部门提供他们所需的有关其雇员的一切情况。 6.对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或风险,自费为其雇员和工人提供保险费及工人补偿。 六、法定责任 分包商应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1.遵守_________国关于所得税的规定。如果其雇员中有人对雇主给他们的报酬不付个人所得税,分包商也应对此完全负责。 2.根据_________国的法律,为其雇员支付各种国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应服从所有适用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_________国的法律、地方法及规定。 七、与业主谈判 除商的工程师授权外,分包商任何时候均不能与业主接触或谈判。 八、维修保证期 分包商将从接收补步验收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所有工程,不会由于其雇员的工艺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质量差而发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损失的责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应保障商不承担各种人身伤亡或财产(非工程部分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并保障商不承担属于分包商和其雇员所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要求诉讼费、指控和其他费用的责任。 十、保险 1.工程保险:商应按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自费对永久和临时性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进行保险,这应包括分包工程在内 2.第三方保险:包括分包商在内的第三方保险,将由商承担,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费用。 3.工人补偿:分包商应自费负责其工人的保险,包括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 4.对以商名义的保险单中的索赔补偿的确定,分包商应在3天内备齐各种有效的证单。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保险偿付的各种损失和费用,分包商应对此承担责任。所有扣减款额应记在分包商的帐上。 对属于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商的或租给商的全部机动车辆运输设备和工具,如未计入商的保险单,分包商应自费保险。 十 一、运输 分包商应提供该分包工程施工及运送其人员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运输车辆。十 二、工具及设备 该分包工程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设备、拨具、张紧装置、操作线、传动滑车等、分包商应自费提供。 分包商应遵守_________国有关各种工具、设备、机械及运输工具方面的所有法律和海关规定,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一俟该分包工程竣工,分包商就应负责把上述全部设备和工具撤出_________国。 十 三、商材料的交付 商应负责交付材料,包括塔架、塔架附件、导线、绝缘装置、绝缘体及导线配件、接地棒及接地线等。分包商应在BB商的仓库提取材料,将材料装车,运送到施工现场并卸车,费用自行承担,按双方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对分包商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材料,至少要在该项工作开始前一周为分包商备好。如果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把材料交付给分包商,商应准许分包商一个相应的延长期 十 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应注意该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钢筋、燃料、润滑剂等,在_________国市场可能会出现供应短缺的情况时,分包商应自费安排从其他国家获得这些材料,从而保证该分包工程不间断地进行。 十 五、分包工程量 在该分包工程价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约数,变化范围在177;_________%之内,则单价不作任何变化。 如果变化值超过177;_________%,应按合同一般条款中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十 六、分包商的宿舍区 商应取得由业主写给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介绍信,为分包商选定建立其宿舍区的场地。函件所花费用和有关宿舍区的一切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十 七、商的监督 商将指定一位或几位工程师监督该项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员应对其承担义务。 十 八、许可证和执照 商应帮助分包商获得分包商雇员所需的入境签证、居住证和劳动证、该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口许可证,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资进口许可证,要获取由业主写给_________国有关当局的证明信。办理这些函件所花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开支均应由分包商承担。 十 九、竣工及惩罚 根据双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时得到材料,分包商就应按下列规定日期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 (各分项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如果由于分包商的错误或疏忽,未能按上述日期完成该分包工程,分包商同意每延误一天,就向商支付拖延分项工程的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作为罚金或违约罚款金,罚金或违约罚款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分包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二 十、分包商的过错 如果商认为分包商未能认真或迅速地进行施工,或没有准确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视商工程师所发布的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合理的书面指示,或违反合同规定,商可以向分包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职、疏忽及违约行为。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执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况下,商将有权雇用其他人并立即对被忽略部分的工程进行施工。另一种方法是在不损害商其他正常权利的情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关的),并对设备正常磨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考虑分包商对这些设备所拥有的任何权利。此外,对按分包合同规定应属分包商的那部分余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商有权保留并要求不付,或根据已完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这项工程或实施其中的一部分,费用如超过应属分包商的余款,那么分包商应承担这部分超过的款项 二十 一、进度报告 分包商应按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周和每月的进度报表。 二十 二、厂商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分包商应呈送用于该分包工程的水泥、钢筋、砂、砾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厂商证明及试验报告,并取得商对此批准。混凝土试块的报告单应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请单一起呈送。所有试验及试验报告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十 三、支付条款 商应按如下规定向分包商付款 1.预付款,其金额为分包合同价总额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银行开具的等值银行预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内,付给分包商;保函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 2.每月完成的并经业主验收的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凭暂时验收证书。 4.分段工程占分包价的_________%;凭最终验收证书。 按合同规定,只有工程经业主在四周内验收后,上述1、2及4条规定的付款,自收到分包商发票之日起五周内,才能付给分包商 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额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国的当地货币: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当地货币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国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过电汇付给分包商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汇费应由商负担。 预付款将用美元支付,预付款中超过_________%的美元数额应从前三次的进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 四、验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应符合业主的要求,如相应的规范和在现场协商中作出的决定,总的原则应该是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所作的决定是最终的,但一旦发生争议,则业主代表的决定应为主导意见。 二十 五、税捐 分包商应对所有与该分包工程有关的税捐的付款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税款。二十 六、履约保函 在分包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分包商应根据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银行开具的无条件履约保函,额度相当于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十 七、第_________号法律(_________国对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商受_________国_________号法律保护,并享有第______条,______条款所规定的免税权,这些免税权也适用于分包商。 二十 八、争议的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十 九、文件和图纸 在收到最终付款之时,或在此之前,分包商应向商退还所有商向其提供的文件、图纸和技术规范。此处所述的任何文件分包商都不能用于除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时分包商亦不能泄露或使用由商或业主所提供的文件中的任何资料。涉及本协议目的的除外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20反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___________。 被反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___________。 反诉请求: 1、判令被反诉人___________ 2、反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 综上所述,反述人认为___________,为保护公民的___________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提起反诉,请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法院 反诉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21建设工程技术勘察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勘察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勘察人执____份。 发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1.8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9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1.10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 1.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13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5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 1.1.16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 1.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1.1.20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适用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1.5联络 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3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6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2条发包人 2.1发包人权利 2.1.1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1.2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1.3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 2.2发包人义务 2.2.1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2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2.2.3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 2.2.4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2.6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2.7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2.8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 2.3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3条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 3.1.2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3.1.3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 3.2勘察人义务 3.2.1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 3.2.5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2.7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4条工期 4.1开工及延期开工 4.1.1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 4.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5恶劣气候条件 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 第5条成果资料 5.1成果质量 5.1.1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1.2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5.4成果验收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第6条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6.2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1.2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总价合同 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7.1.3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定金或预付款 7.2.1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进度款支付 7.3.1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合同价款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 第8条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变更范围 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8.1.2变更确认 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8.2.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2.4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9条知识产权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4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 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0.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3.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发包人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3.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第12条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第13条责任与保险 13.1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3.2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 第14条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1.1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4.2勘察人违约 14.2.1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第15条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第16条争议解决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2调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3仲裁或诉讼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语言文字。 1.5联络 1.5.1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发包人 2.2发包人义务 2.2.2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勘察人 3.1勘察人权利 3.1.2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2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成果资料 5.2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__份。 5.4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后期服务 6.1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7.1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预付款 7.2.1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________或预付款的金额:________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合同价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变更与调整 8.1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8.2.3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条知识产权 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责任与保险 13.2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条违约 14.1发包人违约 14.1.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勘察人违约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索赔 15.1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争议解决 16.3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附件B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C进度计划 附件D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2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设计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 规定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或层数 建筑覆盖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20%定金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看了“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范本”的人还看了: 4.深圳市家政服务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23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内容:_________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_________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_________ 1 1.乙方主要义务:_________ 1 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________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 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 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 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XX银行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24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合同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偿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是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 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条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算起)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为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25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__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____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____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____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XX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账户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26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并参照《____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98》及《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X、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________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27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 承包单位所在地址:________ 为了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建设工程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遵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根据________有关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建设工程保持廉洁的协议书。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施工单位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情况。 4.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 5.甲方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 6.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7.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 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如乙方违反,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对乙方的依法处罚,直至终止工程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9.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情节严重的可向区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11.本协议使用时间:本工程发包,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及协议前后甲乙双方发生的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12.本协议的甲方指工程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总包方和建设工程受托监理单位。 13.甲乙双方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部门对本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直到处罚。 1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抄报建筑管理所一份,送甲方纪检(监察),检察室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28木门定制合同范本 木门定作合同 __________(简称甲方),向______木器加工厂(简称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木料: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作的家具后,如有余料应退还给甲方。 2.规格标准:_________________按图纸式样规格制作。 图号 家具名称 单位(个) 数量 单价 总价 油漆颜色 交货日期 以上共计加工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 3.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按统一规定的企业标准执行。 4.交货地点和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厂内交货,由甲方自提;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可陆续交货,甲方可陆续验收付款。 5.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应由违约者负赔偿责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经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29借款方为下年度基本建设工程储备设备(材料)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年度贷款方向借款方计划发放基本建设储备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本贷款期从开始支用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贷款期为_________年。 第二条、本贷款是为建设项目下年度储备国内生产设备(材料)的专项贷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扩大基本建设工程量、弥补投资缺口、计划外工程储备、垫付工程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材料)预付款、长线产品和能源紧张地区耗能高的产品项目、地方级建设项目的.储备、不符合贷款对象的其他基本建设所需的储备贷款、其他开支等。 第三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贷款方按实际支用数按季计收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______。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对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逾期不还,贷款方有权限期归还贷款或从贷款方拨、贷款户或存款户中扣收。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发放贷款,如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设备采购、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向借款方提供有关设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扣回贷款本息,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罚息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报送_________各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篇30联合体各成员(以下简称我方)在《智能温室建设和施工》项目招标中,如果我方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建设和施工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售后服务做出如下承诺: 1、投标产品均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并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三包”规定;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投标产品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并将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3、工程竣工后,我方将负责________年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真正做到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的服务宗旨; 4、我方保证在工程竣工,经相关部门认证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方提供上门“集中式”培训服务,确保使用人在操作前充分了解产品性能,使用规范;消灭事故隐患,提高工作效率; 5、电话咨询:在质量保质期内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招标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招标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6、现场响应: 6.1我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我方承诺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6.2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将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招标方能够正常使用。若故障在24小时内未得到解决的,招标方有权自行处理故障,发生费用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6.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我方在接到通知后,确保做到立即到达事故现场; 6.4对于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到立即报告,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7、质保期外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过后,我方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8、如招标方有产品升级、更新、换代、维修等需求时,我方承诺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以上是我方对该工程的售后服务承诺,若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标准,在售后服务中给招标方造成巨额损失,我方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诺单位: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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