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
范文 |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精选17篇)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1公司编号:辰和字 号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浙江辰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产品 在 地区的普通经销商。 3.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3.1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万元;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万元。 3.2市场保证金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体系,防止冲货,乙方首批进货时应按进货额的10% 万元给甲方作为市场保证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 合同产品“ ”供货价格 4.1.1产品(1):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2产品(2):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3产品(3):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2为保障全国经销商的利益,合同产品“ ”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1) 4.2.1产品(1):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2产品(2):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3产品(3):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3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4.4 供货期限: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以后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 交货。若按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到达交货地点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交货地点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其它省内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4.6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4.7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铺货: 在合同期内,对于铺货严重萎缩,连续3个月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 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由甲方进行重新招商。 6. 广告宣传费用 各种宣传资料、物料的设计、策划、制作由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进货数量,按宣传品不同进行定期配比。 7.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7.1 甲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7.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7.2 甲方的义务 7.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7.2.2有对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的义务。 7.2.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7.2.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7.2.5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7.3 乙方的权利 7.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7.3.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7.4乙方的义务 7.4.1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好产品在本地区上市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的义务。 7.4.2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周、月、季上报销售信息反馈表的义务。 7.4.3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4.4有不得经营其他与甲方产品相关类似产品的义务。 7.4.5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4.6不得跨合同所规定地区经营,不得将经销权转让他人。 7.4.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实际铺货资料。 8.价格 8.1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销售区域内,保证市场零售价统一。 8.2 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销售区域内市场零售价发生严重偏差(被冲货情况除外),严重影响甲方市场信誉和其他地区销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权,解除合同,并全部扣除乙方独家经销保证金作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的`违约金。 9. 冲货 9.1 乙方只准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否则视为冲货。 9.2 发生冲货事件,乙方应赔偿被冲货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冲货量以被冲货方提供的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数量为主要依据,结合甲方清查乙方产品货物流向结果,经三方认可后(冲货方不到场视为认可),以零售价减去冲货价所得差额为基数,乙方按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并按总冲货量价值的10%给予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单后,罚款应在五日内到达甲方财务帐户。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独家经销保证金中扣减,且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不承担退货责任。 10. 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1.1 乙方对甲方经营计划、价格、市场信息等全部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24个月。 11.2 乙方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均不能保留复印件)。 11.3 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经销保证金3个月内全额退款。 11.4 合同终止后,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关于甲方产品的一切业务往来,甲方不承担责任。 11.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3.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14.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15. 解决争议的方式:(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6.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2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西涛律师担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1、委托事项: 2、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减少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3、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风险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讼费用承担。 1、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及时将赔偿净数额的30%支付乙方作为风险代理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或者甲方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行为的;仍应按约定标的.的30%向乙方交纳代理费用,并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委托事项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赔偿净额拒不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应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加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并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4、双方之间代理费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的成分,双方应认可是合法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5、案件所涉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以及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财产保全时担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八、甲方败诉的风险乙方已明确告知。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九、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河南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李西涛律师 **年 月 日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3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验、装箱、拆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空运运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海运、空运运费、包干费及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全和有效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专门订舱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配额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拆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及相应费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内容不实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而对第三方履行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等与甲方所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预报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航班、船舶驶离港、抵港等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双方办理有关订舱事宜等的参考。 七、根据业务的需要,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空运运费、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前述款项及费用可采用包干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也可在包干费外另行结算。甲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与第三方结算完毕作为付款的抗辩。 八、乙方应积极、谨慎、安全地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对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货主的原因而在超过截止接单日要求加载货物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于所委托的运输方式要求及货物的特殊属性。如果甲方的货物对运输、储存、装卸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单上注明。否则,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甲方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因变更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具体事项,根据甲方的每票委托书而定,具体每项业务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期限,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帐单,甲方须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上月发生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义务和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根据国际相关公约或提单背面条款为准。 十六、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4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商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商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事务(以上代理事务项目依据《_________代理商服务和商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事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事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事务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事务的顺利进行。 2.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认定金牌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 与_________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事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 甲方如非_________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_相应损失。 2.1.13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乙方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事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事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事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事务合同进行。其它事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事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事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事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事务范围。 2.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事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 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最新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三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3.1 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事务给予优惠。 3.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3.3 甲方成为乙方金牌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金牌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5.4 在5.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5.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5.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8.3 本合同任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5甲方:山东泰宝防伪技术产品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物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Kimmon Koha Co., Ltd. (日本KIMMON公司) 经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代理维修丙方生产的如下设备: 一、 商品内容 1、品名:氦镉激光器用激光头(型号:IK4131I-G) 2、产地:日本KIMMON KOHA 3、数量:1个 4、代理维修费总值:RMB203,000.00 5、交货地:甲方所在地 二、 双方责任及需要完成的工作: 乙方: 1、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确认的商品技术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期等要求,并代理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产品维修协议。 2、负责办理北京至日本厂家间的货物运输及进口境清关手续。设备修理完毕,清关进口后将货物交于甲方。 3、乙方将预先向甲方收取维修费、代理费、运费、及一切代垫费用,共计RMB203,000.00。 甲方: 1、乙方确认所需维修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货值等,说明对该产品维修的要求。 2、签订此协议后,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三、 本协议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结算完毕止。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6甲方(委托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地产代理/机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代理物业 xx项目 二、代理期限 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代理范围 由甲方确认的该物业所有可售单位,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推售单位为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该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已取得该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负责该物业的销控工作。 4)负责该物业的策划和推广工作。 5)负责与购楼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6)甲方已审批及预留房源的关系户客户归属权归甲方所有。 7)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8)甲方同意于该物业销售支付买家信用卡或借记卡付定金或首期楼款银行所收取之手续费;如果购楼客户以外币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楼款,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客户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9)甲方须按时支付应付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项外,还需按所欠总款项之万分之二/日支付滞纳金。 10)甲方承诺:销售各方必须享有同等的销售价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销售条件。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乙方地铺、网络资源及客户资料,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推介及销售该物业。 2)乙方应积极配合该物业的市场推广节奏,在精选地铺醒目位臵摆放该物业的宣传资料。 3)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4)代理期内,甲方可免费利用乙方内部之网页进行合理广告宣传。 5)代理期内,乙方须派相关销售人员对接甲方人员一起处理有关销售事宜; 6)乙方须服从甲方对该物业的销控工作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7)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地宣传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欺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追偿。 8)在认购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乙方之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销售程序及客户确认 1)乙方转介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外场销售工作及栏截客户。如查实乙方在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内栏截客户,罚当事方公司佣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户归属争议对现场售楼秩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并立即取消乙方转介代理权,并对已产生的整体代理费用扣除10%的佣金,并有权追述法律责任。 2)乙方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举牌、外场销售工作及拦截客户,在此转介期间如产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项目现场属联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的客户由代理公司项目现场销售员接待,联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客户由发展商销售员接待。乙方转介之客户,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4)乙方转介客户成交后,由甲方出据盖章的《外围代理转介确认单》进行确认。 5)定金:认购客户所缴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向认购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楼款由认购客户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处/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6)客户交纳定金后挞定的,甲方没收其定金。没收足定人民币 万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币壹万元收取;没收临定人民币万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及现金奖励;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7)乙方需督促乙方转介成交之客户交缴购楼款和办理按揭手续。 8)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公布的统一口径接待客户及对外沟通,严禁承诺有额外折扣等销售口径,如有乱承诺行为导致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 9)如客户成交后更名为非直系亲属,则转介作废。 10)转介客户不享受甲方老带新优惠和佳族会等优惠政策。 七、代理费 1)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服务费:代理佣金按成交签约额的'%/套计算,佣金按税前计,在客户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统一结算。内场销售的代理服务费仍按与项目联合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中的%约定结算。 2)在客户认购后交付首期款,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乙方就相应单位之全部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于代理期结束后进行结算,以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完整的购房资料为结算依据;乙方办理结算请款时,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按合同金额处乙方万分之三的罚金。 八、终止合约 1)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乙方。 2)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未达到甲方销售要求或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 3)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义务时,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终止时,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于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间已完成销售之单位的销售代理费用,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三十个工作日。 5)本合同服务期限到期后即告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十一、《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7甲 方: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山西省太钢铁矿石基建剥离工程项目,代理甲方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直接洽谈,并向甲方提供关于该项目资料和相关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剥离工程施工合同。 2、土石方工程总量4000万—5000万立方米。 3、价格每立方米26元/㎡以上。(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价)。 4、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工程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商、撮合等服务,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后须向甲方提供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的正式信息及文字资料。(内容包括此项目工程合作条款,工程清单、总价、土石方运输距离等)。 2、乙方承诺介绍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必须签订该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如果乙方不能使甲方与此项目签订正式合同,乙方无权取得居间的任何报酬,并承担甲方为此而产生的资金移动金额万元的损失补偿。 3、乙方在甲方达成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的义务,在甲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工程建设方的各项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派员参与和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签订专业施工合同。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按合同条款党的'条款执行,甲方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合同签订后,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甲方如未能及时支付,则按未及时支付金额的 %补偿给乙方。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费一次性 万元。 2、乙方确保甲方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太钢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土石方施工合同总量在4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基础上,甲方支付 万元。 3、甲方与此项目建设正式合同签订后,支付 万元,剩余的待建设方通知机械设备进施工场地后,三个工作日付清余款。 4、甲方将居间费按乙方指定的单位帐户汇入帐户。 四、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甲方秘密(双方认为此秘密直接导致工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内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3、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乙方无条件支付居间报酬。 五、合同终止 居间合同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提交工商行政仲裁委员会仲裁,并由守约方所在地申请法院判决。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洽定人: 洽定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签订地址:签订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8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一、委任 兹甲方委任乙方为_________地区_________之代理商。 二、法律关系 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_________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乙方,乙方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_________备查; 四、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_________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_________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六、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佣金 1.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_________%的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_________月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2.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八、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乙方自理: 1.由_________指定的时间内对_________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_________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九、甲方的责任 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十、乙方的责任 1.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2.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3.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9上海永进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甲方电线电缆品牌优势,实施品牌战略,扩大销售市场。基于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双方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 合作关系 1.1、甲方同意乙方为级甲方电线电缆特约经销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并将资料交甲方备存,逐步完善销售网络。 1.2、依据合同所产生的甲、乙双方之间仅为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乙方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承担法律及民事、劳务纠纷责任。甲、乙双方为各独立的法律责任主体。 1.3、乙方目标确保年销售额为万元人民币(以资金回笼到甲方帐面为准)。年销售额少于目标金额70%,将取消下年度经销权。 1.4、乙方需作库存销售时,第一次投入资金人民币20xx年 月 日前汇到甲方帐户), 甲方供给乙方万元货物商品(其中万元为甲方支持乙方开业前的铺底资金)。未作库存销售和后续发货应预付本次货款的30%定金,待甲方生产完毕提货前应一次补齐本次货款。特殊情况另作商定。 1.5、乙方所欠甲方的铺底资金款,应提供超过铺底资金金额的固定资产或担保人担保(以乙方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担保书为准),当年农历 十二 月 二十 日以前必须将铺底资金及所有货款全部结清(特殊情况若年末库存产品超过50万元,年回款额在501~700万元之间者,可挂欠库存金额的20%、回款额在701~1000万元之间者,可挂欠库存金额的30%、回款1001万元以上者,可挂欠库存金额的40%、)。 1.6、乙方不得将经销权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经销权。 1.7、乙方经销的区域内的招标工程项目,均遵循“登记优先,谁先登记谁参标”的原则。乙方跟踪的招标工程项目,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进展情况。招标时甲方提供有关资质及产品样本等资料,并协助乙方作好工程报价以及制作投标文件。招标保证金由乙方支付。 1.8、甲方颁发给乙方(经销)授权牌及协议期限内的授权书。协议到期如双方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将该牌退还甲方。 (1) 第二条 合同经营价格约定2.1、甲方根据铜材及铝材等材料的市场浮动价格,按当日铜价为基础进行计算统一定价为准,甲方报价当天有效,(报价均含增值税)。 第三条 订货、交货与验收 3.1、乙方定货时,应签署带有印章的定货信函、合同传真经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付之实施进行供货。 3.2、交货均为自提方式。交货地点为甲方经营所在地(上海奉贤区金钱路1468号)。如乙方因工作地区关系,不能前往甲方提货,乙方可委托甲方人员代办运输。运输方式分别为直接送达车站、码头发运(如快件由需方申请),整车、10吨以上运费由双方各负50%,铝芯电缆及10吨以下零星发货运费由乙方负担。上海区域内根据乙方数量,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免费送达(数量微少例外)。 3.3、自提和送达方式均由乙方直接在收货单上签收确认。委托发货的由被委托人签字,(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产品当日,对产品数量予以确认,逾期一天未提出异议或有损坏、缺数而未得到运输部门承认、进行索赔的,被委托人视同乙方对产品数量及完好律已经确认,被委托人不负责任。) 第四条 其它约定 4.1、省级特约经销,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0m2。地市级经销营业面积不得少于70m2。牌匾制作或在授权区域内做广告宣传,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统一设计乙方制作,经甲方确认费用在1万元以内年销售100万以上者由公司负担,50-100万元各负担50%,50万元以下公司不负担。1万元以上的按以上办法类推。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日前结清。 4.2、为维护甲方产品的良好品质声誉与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不得经营其它厂家与甲方同样的产品,更不得冒仿甲方产品进行销售,被发现赔偿甲方最低20万元的声誉损失费,数量较大的按购货金额3倍赔偿,严重的将诉至有关执法机关或追究法律责任。若发现他人有假冒产品应及时举报,对举报者甲方给予奖励。 4.3、甲方加强售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若遇产品本身质量原因,乙方不能处理时,甲方积极参与配合解决,满足顾客要求。 4.4、为确保乙方销售需要,对乙方超常规数量的定单及特殊要求的产品,甲方接单后 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生产确实繁忙时,甲方应优先确保乙方需要。 4.5、乙方如需甲方派员支持或客户来沪需甲方接待,协助有关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向甲方订货的时间持续达9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4.7、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结清货款(资金)。否则由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按约支付货款本金、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若 乙方提供实物抵押的,则抵押的担保范围为:按约定应当支付的货款本金、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2) 4.8、从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客户不要求开票的视为放弃,公司不予补开。4.9、提供第三方合同发货开发票后,必须将此笔货款汇入公司帐面,款到帐后多余款在一星期内退还,否则今后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开票金额超过双方约定供货金额10%以内的.税款按超额部分的10%计算,10%以上的按17%计算)。乙方提供承兑汇票,银行实际贴息由乙方负担。 4.10、甲方业务人员已自带旅费,出差至乙方处时,乙方不得借给旅费,如有均为乙方个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与终止 5.1、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月 日起至20xx年 1 月 30 日止。双方合作良好,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在协议到期前30天续签下年协议。 5.2、协议执行期间或协议到期双方不再合作,乙方可将库存完好未销售的甲方产品根据原价每段501米以上按80%、301—500米按75%、101—300米按70%、100米以下按50%退回甲方,运费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铜价比原进价每吨下浮450元,则按原进价比率下浮2%以此类推,铜价上涨甲方不予补价。 5.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业绩奖励 6.1、甲方为鼓励乙方努力创造更大销售业绩,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以资鼓励销售金额 奖励比率% 100—200万 1 201—300万 1.5 301—500万 2 501—1000万 2.5 1001—1500万3.0 1501万以上 3.5年度奖励:一等奖一名新奥迪a6l 2.4(回款必须在5000万以上的前一名)。 二等奖二名别克君越lacrosse 2.4 (回款必须在4000万以上的前二名)。 三等奖三名别克凯越1.6 (回款必须在3000万以上的前三名)。 6.2 、得奖者销售额均为20xx年春节前款到甲方帐面为准,并按协议无欠款者,否则乙方将失去奖励机会。甲方严格按奖励规定,奖品在农历下年度正月十五前一次性付奖。 第七条 知识产权保护 7.1、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企业商号名称、(yojin、恒顺、上进)商标、图案及其他 标记,均属甲方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 用应随时停止并取消,包括企业的变更商标、图案以及其他标记的使用等。 7.2、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合同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必须按约及时向乙方供货,逾期供货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按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8.2、乙方所欠资金,如逾期须向甲方支付5%月的违约金(按逾期货款金额计算),2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进行结算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诉讼法院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或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本协议一式肆份,乙方一份甲方叁份,共4页。 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乙方30天内无向甲方付款发货,此协议即失效,自动作废。 10.3、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陈存华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10合同编号:116127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委托的基础和目的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甲方承诺本委托期间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条委托的基本事项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弄____支弄____号____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全权委托给乙方居间出售。该房地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委托售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情况:__________抵押情况:____________附送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甲方签订本委托时已征得该房地产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寻找适合购买该房地产的购买方并按政策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达成上述交易条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购买方购买该房地产的.定金。 第三条佣金支付 1.佣金数额: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该房地产成交价百分之一计算。 2.支付时间:甲方佣金应在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取得收件收据)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他事项均按____市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委托中委托售价的百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乙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或委托出售的该房地产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违反本委托约定或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内或在终止委托后六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不通过乙方而与乙方曾介绍过的购买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该房地产或自行出售该房地产。 第五条补充条款 第六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商定守约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11甲方乙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乙方法定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关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l、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院校、院系、专业的信息,供乙方参考。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决定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称) 留学,就读____________专业或专业方向,就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选择:高中、语言、预科、职业教育、大专文凭、学士学位、研究生文凭、硕士学位填写)课程,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费出国留学的法律服务。 3、甲方向乙方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指导乙方办理报名费和学费、杂费等有关费用的缴付手续。 5、甲方代为乙方办理人学申请手续。 6、甲方指导乙方办理公证和办理护照(不包括异地户籍)。 7、甲方告知乙方办理人学申请的结果。 8、甲方向乙方介绍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和签证政策,指导乙方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9、甲方在乙方获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时,指导乙方进行出国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从业资格情况。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服务。 3、如实介绍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情况,并承诺不作虚假陈述。 4、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了乙方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5、拟定乙方委托的留学申请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与乙方申请的院系或专业或专业方向有异),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付的服务费用。甲方发生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提请乙方重新确认是否继续申请,如继续申请,须重新签订《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签证要求的全部签证申请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关于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有特别要求,按特别要求办理。 7、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所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8、对乙方缴付的服务费用,根据本合同《特别告知》第五条第4项规定,开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9、在符合申请留学院校退费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申请留学院校办理退费手续。 三、乙方责任 l、确认本合同委托事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付服务费。 2、配合甲方工作,切实遵从甲方的工作进程安排。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天内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给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别告知》中第五条第3项规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人学要求发生变化,乙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自行将申请留学院校报名费、学费、杂费等费用按时足额汇往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要求乙方进行面试,乙方应按使(领)馆要求,按时到使(领)馆面试。 6、乙方如未能获得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者已获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弃前往该国已申请留学院校学习,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向该院校提出退费申请,要求该院校按规定退还学费、杂费等费用。 四、缴费规定 1、乙方向甲方缴付出国留学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是人学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签证申请服务费)。 2、乙方应按以下付款方式中第___种方式向甲方缴付上述款项: 第一种: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付全部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种: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付入学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向甲方缴付签证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 3、服务费缴费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汇款,如乙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院校报名费、护照工本费、公证费、翻译费、体检费、签证费、银行手续费及汇费、机票款、保险费、院校学费、杂费、接机费、住宿费等)。上述费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付,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乙方的要求为准。 五、退资规定 1、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付的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1)甲方未能为乙方申请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申请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致使乙方的出国留学目的无法实现。 2、如发生以下情形之,则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扣除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被前往国使(领)馆拒签(本合同第五条第4项第(3)一(5)点所述的三种情况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我国或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或签证政策的'改变,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签署后,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前,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人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全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2)申请留学院校已向乙方签发了录取通知书(包括校方根据申请人的自身条件,签发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甲、乙双方认可该人学申请成功),乙方尚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入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服务芽鄢?0%,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人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服务费扣除80%,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4)已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在签证审理过程中,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 (2)乙方由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办妥签证申请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坚持送签而被拒签; (4)乙方因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相关实情而被拒签; (5)乙方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 (6)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预签)或人境批准文件后,乙方拒绝领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拒绝人学或提出要求转学、不向留学院校缴付学费、杂费等费用的。 5、甲方应按上述退费规定,在乙方办妥退费手续后将应退款退还乙方,乙方将相关收费凭证退还甲方,本合同终止。 6、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报名费和学费、杂费以及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的退费事宜,由申请留学院校和相关机构负责处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为达成本合同之目的而为乙方制作虚假文件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全额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以外,还应按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偿还乙方。 3、本合同终止后,合同违约方仍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终止条款 二、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或人境批准文件后,即视为甲方已为乙方完成提供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事宜,本合同即告终止。 2、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l、本合同的 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1、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声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确规定可以填写的内容之外,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写内容或修改均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十、特别条款 l、甲、乙双方作如下特别约定:乙方对特别告知的内容。仔细阅读,并同意将特别告知的全部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条款,与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其内容。 十—、生效条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签字、盖章(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满18周岁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次缴付的服务费之b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12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电话: 乙方: 承办律师: 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王朝进律师为甲方办理专利侵权法律事务,22家侵权厂家由甲方指定。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1、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2、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1、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由乙方承担。但因被告享有先使用权而败诉则甲方分担一半费用。 2、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五、甲方应选择一家侵权比较明显的、索赔款数额较大的先行起诉,一求得双方利益最大化。 六、利益分享 赔偿净数额甲方分享 成,乙方 成。甲方应出具发票以便甲方抵扣税款。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在风险式收费项下,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应支付违约金贰仟元,并按标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代理费及通讯费等其他办案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九、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分,双方各一份,承办律师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定地址 签定日期 代理合同模板产品代理合同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13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X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X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X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X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X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14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1.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2人以内,时间不超过3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3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2坏盟鸷“妈妈屋”品牌形象。 四.配、换货制度 1.乙方配购货时,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因资金临时周转不畅,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7天的货款信用额使用权,其信用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50%,如7日内信用款没打到公司,公司将按每天0.3%收取滞纳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项权利。 2. 乙方每次购货时,必须有书面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作为凭证,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货品签收回执单传真给甲方,予以确定。 3.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甲方不能保证100%供货:A 少量试销产品及淘汰产品B 极度畅销产品C 销售极差产品。 4.乙方申请换货时,必须开出货品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若擅自换货,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货品丢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凡换货产品,以防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同季节内,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破损以及商标完整),否则不予调换,另对包装不齐整或缺少的换货产品,甲方加收3%的损耗费。 6.调货时间按照甲方统一规定:A 公司配货:40日内(以甲方发货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货品之日止)100%调换鶥乙方自行选定产品:同一季节内20%调货鶦过季产品:不能超过年保底量的10%鶧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的货品,甲方视为乙方买断鶨调货按现价执行。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不予调货,同时停止供货。 8.该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如因市场机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将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实际进货价格)奖励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2.当合同期满时,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必须先将该市一切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不得在继续使用“妈妈屋”的系统形象及继续发展管理专营店,在甲方接管市场,并试运行30日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1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附件,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异议而无法协商时,则由西安市仲裁委裁决。甲方保留对此合同中有争议性条款及专业术语的解释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附则。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1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下同)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2.乙方权利义务 2.1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注册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并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获得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5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_____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 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因y2k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5.1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5.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附则 6.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 进行。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______________ 会员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16编号: 甲方:(姓名或单位名称全称)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方因与诉讼/仲裁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担任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1.案件名称: 2.拟受理案件的机构: 3.甲方在案件中的身份或地位: 二、服务律师 乙方根据委托事项具体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指派乙方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纠纷的诉讼/仲裁代理人,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安排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乙方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 三、乙方代理职责(在选择处打√) □1.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2.指导甲方向法院/仲裁机构提交证据; □3.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调查收集证据; □4.根据甲方提供的财产线索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 □5.代为办理诉讼或者仲裁立案手续; □6.代为签收应诉通知书或者答辩通知书; □7.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8.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9.代为申请管辖异议、回避、诉讼/仲裁中止和终结; □10.代为参加仲裁庭审或审诉讼出庭; □11.代为签收仲裁或者诉讼文书; □12.代为起草上诉状或者上诉答辩状; □13.根据法庭或者仲裁庭要求提交代理意见; □14.其他需要由乙方完成的代理事项: (1) (2) 四、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代理(具体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在代理期间内如需变更代理权限,双方需另行协商,甲方应向乙方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通报服务或案情进展情况,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的本委托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报酬要求。 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代理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证据线索。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关证据材料如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4.甲方保证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差旅费用,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用或不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及其律师应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妥当履行职责。乙方律师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2.乙方律师应依据法律及甲方陈述事实和证据对案件做出独立判断,向甲方做必要的法律风险提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基于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有应付清的费用的,应在乙方终止代理关系后三日内付清。 5.在涉及与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七、律师代理费 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甲方委托乙方所代理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双方经过协商,甲方按照下述约定支付律师费和/或差旅费用: (一)甲方按照下列第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固定费用 (1)按案件标的额比例收费,即,按本案标的额元的%计律师费人民币元。 (2)按件收费,即本案律师费为人民币元。 2.风险代理: 3.固定费用加风险代理计费: (1)固定费用: (2)风险代理: 4.计时收费 即按元/小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商定)。 (二)代理费支付时间 (三)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 帐号: 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预付办案差旅费人民币元。该差旅费按照下列方式结算(在选择处打√) □(1)包干使用,多付不退、少付不补; □(2)乙方在办结委托事项后日内提交相应凭证与甲方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有关单位收取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查档费或专家论证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通知、送达与签收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由对方签收,或按合同所列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邮件寄出之日视为送达。 2.甲乙双方的文件往来应执行签收制度,因文件缺失导致的不利后果将根据签收记录确定双方责任。乙方律师只收取甲方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或复制件,证据原件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乙方基于甲方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据等而解除合同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有应付清的费用的,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付清。 4.甲方无过错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将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全额退还给甲方作为赔偿。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如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用超过6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应付律师费数额的每日千分一支付赔偿金。 6.除非经证明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都应视为随意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下列约定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如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方式为固定费用加风险代理费的,甲方随意解除合同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风险律师费): (1)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2)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至一审开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3)一审开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4)一审判决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5)二审开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的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5)二审开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6)执行阶段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未付律师费总额的%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赔偿差旅费以及因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十二、其他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签署。 十三、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或者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推荐代理合同合集 篇17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和实现双赢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租用乙方一台,用于马场河铁矿山工作,时间为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另视工程进度可另行协商,如合同期内乙方的工程任务结束,该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机械必须适合、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相关手续齐全有效。驾驶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凡手续不齐全和证件不合格无效的,不予签订合同。 三、甲方租用乙方机械每月X元计算,挖机械油费、驾驶人员吃、住由甲方负责、机械。工作时间以甲方计时为准,私自加班不计时间,须加班由甲方通知,超出每月规定时间240小时/月,按X元/小时。 四、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每台X元。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由甲方查明违约等责任后,安全保证金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 五、自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经双方核算准确施工时间,确认无误后,满一个月结算租费。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行为中所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导,安全施工,如场地内有光缆、坟墓、管道等设施,甲方人员须告知并现场指导,不听劝阻私自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除向违约方赔偿损失外,有权终止合同,如违约方不接受,对方可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附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备注:乙方人员工作结束后外出所发生的任何伤亡及违法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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