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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委托代理合同(三)
范文

委托代理合同(三)(精选20篇)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1

  委托代理合同(参考格式)

  委托代理合同(参考格式)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采购服务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名称)贷款和(或者)赠款资金进行(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所包含合同包的采购服务委托乙方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1.2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与(国际金融组织名称)签订的与采购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国际条约和惯例。

  1.3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本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者聘请专业技术设计单位作好技术方面的工作,积极配合乙方的代理工作并与乙方共同遵守中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名称)签订的《贷款协定》和(或者)《赠款协议》、《项目协议》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名称)《采购指南》或《使用咨询服务指南》的规定和有关的商业惯例。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以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执行。

  第二条  委托项目的概况与委托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和地点:

  总投资额和(国际金融组织名称)贷款或赠款金额:

  委托采购合同包名称、合同估算金额、采购方式: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对采购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金落实情况负责。在采购工作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委托采购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采购任务和计划。如需要,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办理注册手续。

  3.2 组织编写并向乙方提供中英文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规格、技术指标等详细具体的技术要求。下同)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总体编制质量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汇总稿。如需要,负责答复(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这些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问题并作出相应修改。

  3.3 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发布前10天,负责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资料。

  3.4 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提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如需要,负责对这些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将修改文件交乙方报(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在得到正式批复后由乙方将此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3.5 负责组织召开标前会和(或者)安排现场参观踏勘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技术问题。

  3.6 在乙方协助下,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家库或乙方的专家库选取或聘请专家参加评标工作,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7参加组织开标工作。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工作,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问题的澄清。

  3.8 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并负责编写中英文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技术部分。

  3.9 如需要,参加有权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的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负责向审定会议介绍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情况。

  3.10 就(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报告提出的技术问题作出答复。

  3.11在乙方协助下,负责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格式和合同范围内,准备并主持与中标人就合同的非实质性内容调整完善进行谈判。确定采购合同内容,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12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并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汇总后交甲方审定。负责将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报送(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答复(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这些文件商务部分提出的问题并作出相应修改。

  4.2 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的规定,拟定并在指定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4.3 负责印刷、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负责做好《发售记录》并及时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

  4.4 如需要,邀请投标人参加标前会和(或者)考察踏勘现场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商务问题;如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者)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澄清和(或者)修改,在报经(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澄清和(或者)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4.5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或者)投标文件,负责做好相应记录。

  4.6 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开标记录报送(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备案。

  4.7 协助甲方选定或聘请评标专家。参加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工作,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商务部分,汇总甲方编写的技术部分编制成完整的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交评标委员会或甲方审定。严格执行(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国内主管部门规定的评标结果公示制度。

  4.8 如需要,负责在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者)评标过程中按照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

  4.9 如需要,负责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4.10 如需要,参加有权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者)评标结果的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在甲方确认评审结果和(或者)评标结果的前提下,负责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报(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审批。

  4.11 对(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和(或者)国内主管部门就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者)评标报告提出的问题,负责与甲方商定意见并作出答复。

  4.12 根据甲方确认的评审结果和(或者)评标结果,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4.13 如需要,负责在国内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的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协助甲方进行质疑处理等相关程序。

  4.14负责整理招标、评标过程的有关文件,并向甲方移交有关文件。

  4.15 及时向甲方通报招标代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与甲方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4.16 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收取代理报酬。

  第五条  代理报酬的支付和结算

  5.1 代理报酬

  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报酬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可能产生的诉讼所需的费用。

  甲方同意乙方按《代理申请书》中确定的代理费收取方式和费率收取代理报酬。

  5.2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理报酬。因办理委托事项之外的委托事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对于上述款项,双方同意采取汇付〔〕、支票〔〕方式办理支付和结算手续。

  第六条  违约和索赔

  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根据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方可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第七条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立即以书面方式确认。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和清算。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乙方项目经理及项目小组其他成员情况:

  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其他成员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需事前得到甲方的批准。

  甲 方:               乙 方:

  (加盖法人公章)           (加盖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2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手册,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须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手册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手册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帐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汇报。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手册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甲方授权别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六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因别人伪造,变造资金帐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二十九条、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五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六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帐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帐户互相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手册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七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手册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手册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合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合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3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邮编:

  经办人:___联系电话:___传真:

  银行账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邮编:

  经办人:___联系电话:___传真:

  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夕口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________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4

  委托方(甲方):___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___中国____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____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___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___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设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___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_____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___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___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___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___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_________0.5‰+回收贷款本息额_________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签章)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肇庆市德业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以下房屋的所有者,因个人近期需要回流现金,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屋进行销售,并配合第三方购房者办理购房手续。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委托房屋位置:肇庆市端州区端州3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

  2、委托销售房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最低成交价格为:

  3、以上价格为甲方要求最低成交价,乙方成交价不得低于以上价格,如果成交价高于上述价格,超出底价部分的%归乙方。

  4、在房屋成交后,乙方需要配合甲方、第三方购房者办理房屋过户、按揭、税费缴纳、房款监管等买卖手续。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和身份证资料。甲方保证以上房屋确切、真实,并承担连带责任。

  2、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房款银行监管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后续合同、按揭、办证手续由乙方协助进行。第三方购房者定金、首期款、按揭款等款项存入甲方指定账号:

  3、第三方支付定金、首期款、按揭款等款项时,由甲方负责填写和提供相应款项收据。

  4、甲方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如果因甲方以上过错,责任由甲方承担。

  5、在房屋成功销售后,由甲方单方支付乙方佣金,佣金按成交房价的%结算,如果房屋成交价低于以上最低价格,乙方必须取得甲方认可方可销售,乙方免责,且按上述条件支付乙方佣金。

  6、甲方必须及时缴纳政府相关税费,否则因时间拖延导致相应手续延后,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必须将房屋钥匙、房产证复印件或相应产权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以配合销售。同时甲方委托乙方允许进行产权查档。

  8、在与第三方购房者办理买卖合同、按揭合同、过户、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时,涉及契税(原业主已缴纳则无需办理)、房屋维修基金、交易手续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及滞纳金、支付给乙方的佣金、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视电信宽带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新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政府规定由第三方购房者支付的费用时由第三方购房者支付。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署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即刻开展销售实际运作,乙方负责寻找第三方买家,并积极开展洽谈业务。

  3、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尽可能提高房屋销售价格实现甲方最大利益。对于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甲方溢价或跌价应及时书面告知已方,否则乙方免责。

  7、协助甲方与第三方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揭合同、过户、缴纳相应费用。

  8、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9、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第五条委托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佣金=销售合同总金额×

  第六条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1、若第三方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以及因交房、质量、典当抵押、法院查封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两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十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6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合伙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三)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四)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一)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二)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一)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二)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三)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四)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四)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_______时止。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7

  甲方: 乙方:____市______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 地址:____市____区建国路88号

  现代城4号楼1007室

  电话: 电话:0108____0051邮箱: 邮箱:bb163.c 传真: 传真:010____00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亲属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等,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辩护人。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止。委托事项的结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

  2、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移送起诉、不起诉;

  3、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为 ______万 ______仟 ______佰 ______元正( ______元 ),甲方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________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由甲方选择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师垫支,甲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在结案当日支付给乙方;

  ( )甲方以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为乙方律师的工作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________区内发生的交通费、复印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的向乙方律师叙述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理合法;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执业律师具体承办接受委托的案件;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受托案件,尽最大努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4、乙方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安排律师助理完成辅助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委托事项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此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数额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费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4、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及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拖欠律师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代理事项以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后,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实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按

  第二条规定完结为止。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____市___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签订,协议双方为: 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 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2. 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国________。  

  3. 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  

  第二条 委任及法律关系  

  1. 委任: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 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予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3.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  

  1. 广告资料:甲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2. 支持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 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定购,甲方应  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4. 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5. 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6. 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修复或者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者未经不正确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他保证。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1. 推销:乙方应积极地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壮大。  

  2. 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者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3. 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

  第一个12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元。以后每12个月递增50%。  

  4. 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5.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般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甲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者拒绝。  

  6.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客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  

  7. 市场情况报道:乙方应负责每月  (或者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道,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五条 佣金  

  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_______%付给乙方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  

  2. 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  (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 关税及货物税;  

  (2) 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 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 退货的货款;  

  (5) 延期付款利息;  

  (6) 乙方佣金。  

  3.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者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______%佣金予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

  第四条第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  (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且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4.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  (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  

  (1) 超额50%时,奖励佣金为_____%;  

  (2) 超额100%时,奖励佣金为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时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给乙方。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书面确认。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1. 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者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  通知后_______天内仍未能加以纠正;  

  (2) 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者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  

  (3) 如发生违反本协议

  第八条有关商标使用或者注册的情况;  

  (4) 如发生本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  时。  

  2. 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  

  第八条 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全部或者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者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第九条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事故发生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者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_______两国文字缮就,共有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不适用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者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者投标交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授权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授权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9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笔记本电脑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笔记本电脑,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笔记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笔记本单价为____________元/件,共计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于甲方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

  现金支付,银行转帐。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______元内)。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1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一日之后七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旧费用,七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单方面对于售后的承诺:

  (1)免费保修一年。在此期间甲方不需要承担保修的任何费用,但必须备份好自己硬盘里的数据,乙方对于文件的丢失概不负责。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况下,除人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担笔记本电脑送到厂家售后部门的费用,一般为________________元。

  (2)特殊情况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内,如果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外的损害,请甲方自行向厂家进行协商,乙方会尽最大努力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负责有质量问题的机器的售后服务。

  (4)甲方自行升级bios请自己承担风险,即不负责对甲方自行升级bios所导致的机器任何非质量问题提供相对应的售后服务,升级bios请勿更改机器序列号等信息,否则导致的得不到售后服务,也不负责保修。

  (5)个人更换配件的机器,只对机器上的原配部件负责保修,如果因为更换的配件导致原配件损坏的不负责保修。

  (6)所购笔记本官方拒绝保修的机器不负责保修(官方会给出书面恢复,说明是人为引起的非机器质量问题)。而且此种情况送达于售后的费用需要由甲方承担。

  (7)坏点保修请参考生产厂家关于坏点的保修规定。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10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江刑辩( )号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一案,聘请乙方律师为辩护人(或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

  (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

  3.申请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

  为确认,划×为否认):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查阅、摘抄本案的诉讼文书。□

  (三)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四)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乙方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律师费: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缴纳律师费: 元。

  五、办案费:

  1、在本县范围内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交通费、

  通讯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2、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

  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复印打字费、专家论证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

  讯费由甲方预先支付,据实报销。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律师费全部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律师

  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法律服务项目时终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注: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11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第一部分 风险及诉讼方案的告知  甲方接受乙方咨询,因案情复杂,现就(20)江民二初字第某号乙方同申屠其他合同纠纷(以下简称“纠纷”或“某号案件”)之处理风险及诉讼方案告知如下:

  ①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协议”仅指乙方与申屠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协议,即申屠显文在纠纷案件中举证的协议。

  ②经办律师认为,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存在争议,当为有效。乙方同意经办律师的观点。

  ③乙方陈述并提供了一份证据(丁书写的还款说明),认为乙方已通过丁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

  ④基于上述2点,乙方认为上述19400元钱款是其与申屠解除协议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诉讼目的在于确认协议已于________年____月被解除。

  ⑤由于乙方通过丁转交上述钱款,故丁的表述及其证实将成为乙方诉讼目的能否实现的关键依据。

  ⑥基于上述5点,甲方提供并经乙方同意的诉讼方案如下:乙方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丁为某号案件的

  第三人;若____区人民法院未准许乙方的上述申请,则乙方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列申屠为被告,丁为

  第三人,要求确认乙方与申屠签订的协议已被解除;上述第项起诉若被受理,乙方向____区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某号案件的审理。

  ⑦. 甲方告知乙方,乙方与申屠纠纷的诉讼风险如下:6点所列的诉讼方案若未能实现,即丁未能参与或参加乙方与申屠  . 上述第的诉讼,则乙方将承受败诉的后果;即便上述诉讼方案实现,但丁向法庭(包括____区人民法院和____市的人民法院)所作的表述未必有利于乙方,则乙方同样也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即便丁陈述其向申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丁若无证据对此证明,则乙方也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即便法庭确认乙方确实通过丁屠转交了19400元钱款,但对该笔钱款的性质也未必定性为乙方向申屠所退的投资本息,若如此,则乙方同样会承担败诉的风险;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证据(原件)以证明其诉讼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⑧上述书面告知事项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义,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前向甲方问明,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务必确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下列实务提供法律服务:

  1.

  1.1 代理乙方参加某号案件的诉讼;

  1.

  1.2 若需要在____市对申屠提起诉讼,甲方代理乙方参加该次诉讼。

  1.

  1.3 上述2种情形需要二审的,甲方代理乙方参加二审。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

  2.1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

  2.2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 承办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陈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

  第四条 服务费及支付

  4.1 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元。

  4.2 若需要在____市进行诉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旅费元,差旅费由甲方自行合理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 上述差旅费的支付以____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诉为前提。

  4.4 经过甲方的服务,若乙方的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即最终生效的判决确认协议已解除,则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师费元。

  4.5 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查档费、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

  第五条 保密  甲方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第六条 合同终止  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乙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12

  合同编号:  甲 方:供货方 (简称甲方)  乙 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诚信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乙方来供货方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产品真实情况后,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乙方申请成为甲方太能净空气净化器在______地区的经销商,并表示完全接受甲方本合同列明的经销商政策,经甲方审核,乙方符合经销商的申请资格。  

  二、 本合同目的是在甲方与乙方之间建立甲方太能净产品的直线供应渠道,保证甲、乙双方之间关于太能净空气净化器产品买卖的合法性;确保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质量合格。  

  三、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授予乙方成为太能净空气净化器产品在______地区的经销商,由乙方在其经销区域内向其客户经销甲方太能净空气净化器产品,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销往其经销区域以外的地区。  

  四、 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明确其首次购买甲方太能净空气净化器产品的货物总额为___万元,种类见定货单附件;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前三个月进货任务___万元。全年进货任务为___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定金___万元,作为乙方首次购买甲方太能净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履约担保,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将立即组织备货,同时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首次购进货物的款项全部汇入甲方账户,乙方按时付款的,定金等额冲抵首次货款,若逾期未付足首次货款,视作乙方自动解除合同。  

  五、 发货方式:款到发货;甲方代办发货,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取得甲方产品经销资格的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元。  

  七、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____日内将货发往乙方,若有意外情况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收货人姓名______,联系电话______,乙方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完成验收,验收发现问题的乙方须在验收完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保证在到货后的20天内,在其经销区域内将货铺到商场、超市、汽车4S店、汽车用品专卖店、汽车美容店、礼品店、加油站等终端点,铺货网点数要达到____家以上,并向甲方提供铺货明细表、铺货网点的地址、电话等。若乙方铺货量未达到本协议规定数量,而出现产品滞销等等均由乙方承担。  

  八、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提供产品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2. 在媒体上加大企业和产品宣传力度;  

  3. 若乙方需要,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营销宣传方面的指导咨询;  

  4. 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等侵权行为,保护乙方合法权益;  

  5. 当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重新发展经销商。  

  九、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产品进行广告促销宣传,自行承担营销费用和广告促销宣传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 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营销指导和监督;  3.不得经销任何与甲方太能净空气净化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品牌产品;  

  4. 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和合理化建议;  

  5. 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产品信誉,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机密;  

  6. 维护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  

  十、 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购进数量向甲方购买货物,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在乙方经销地区重新发展经销商。  十

  一、乙方及其聘请职员承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和期满后,不对甲方所有的企业名称、产品、商标等进行任何形式的贬低或损害;同时承诺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甲方企业、商标、产品、品牌、商号等等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以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甲方产品经销商。  十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诺不和任何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内容的合作。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承诺不向任何企业或单位提供、泄露有关甲方企业和产品的一切相关信息、资料。  十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

  一、十二条约规定的,乙方自愿承担相应赔偿或其它法律责任,甲方除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外,有权决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十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并对产品质量负责。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换货,甲方并负责相关损失。  十

  五、由于目前国内网络媒体不规范,网络广告由公司统一在可信度高的网站媒体做产品推广,在未取得甲方许可情况下,乙方不得在任何网站上做产品相关广告宣传,否则甲方将取消对乙方当地市场的一切营销支持。  十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分别承担上述有关条款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违约方应负全部责任,按其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金额赔偿。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或其它原因致使双方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按国家有关法律解决。若出现异地冲货,经查实,甲方将按实际冲货数量的3倍处罚冲货方,补贴被冲货的经销商。  十

  七、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未记载于本合同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合同期限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期满后,如需续约另外再签订合同。  备注:若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当甲方取消乙方经销资格时,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包装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库存产品。  签约地:―――签约日期:___年__月_日  甲 方:供货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 号: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委托代表人:  开 户 行:  账 号: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13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农业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农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设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14

  甲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一案,于年月日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盈长沙字第号),委托乙方为阶段的代理人/辩护人,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现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解除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盈长沙字第号委托代理合同。

  第二条律师费的约定

  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15

  甲方(委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 ;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二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起价为 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暖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 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三),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8、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 2%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 50%

  第九条 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五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每月20号,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十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20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九条 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 ] %或销售额少于[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1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委托和代理期限:

  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的图书________等共____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____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_______网络事业传播部、_______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亲属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等,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辩护人。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止。委托事项的结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

  2、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移送起诉、不起诉;

  3、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为 万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由甲方选择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师垫支,甲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在结案当日支付给乙方;

  ( )甲方以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为乙方律师的工作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内发生的交通费、复印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的向乙方律师叙述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理合法;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执业律师具体承办接受委托的案件;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受托案件,尽最大努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4、乙方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安排律师助理完成辅助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委托事项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此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数额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费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4、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及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拖欠律师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代理事项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后,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实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按第二条规定完结为止。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1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河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律师担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1、委托事项:  

  2、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减少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3、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风险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讼费用承担。  

  1、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及时将赔偿净数额的30%支付乙方作为风险代理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或者甲方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行为的;仍应按约定标的.的30%向乙方交纳代理费用,并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委托事项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赔偿净额拒不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应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加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并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4、双方之间代理费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的成分,双方应认可是合法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5、案件所涉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以及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财产保全时担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八、甲方败诉的风险乙方已明确告知。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九、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河南所  代表人:李律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据《___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定力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至。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转正定级;

  2、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3、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4、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等考试报名、评审材料申报;

  5、代办社会保险;

  6、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挂靠;

  7、集体户口落户;

  8、出国(出境)政审;

  9、出具档案材料证明;

  10、有关人事政策咨询。

  (二)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与档案管理费语义完全相同元/年,乙方应在每年合同届满前一月付清当年费用,因乙方拖欠代理费,甲方有权暂停服务至乙方付清代理服务费及滞纳金之日。

  (三)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办理转档,未经个人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或个人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四)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资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资料,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日收取滞纳金;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余下的档费作为甲方的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类单项人事代理服务,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代理;乙方委托办理代理项目时必须携带合同书与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必须出具由乙方签字盖章的委托书与乙方的身份证原件。

  (四)合同期间,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和赔偿要求。

  (五)乙方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未告知变更情况而导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不负责乙方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三) 篇20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交通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交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xx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交通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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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6: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