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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范文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通用30篇)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

  为积极妥善解决因劳务纠纷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维护企业、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动态跟踪”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减少经济损失和避免产生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体系

  公司、项目监理组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工程部长、财务部长

  成员:办公室综合部、财务部、工程部等相关负责人等。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工作组设现场项目监理组。

  三、工作职责

  (一)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1、建立公司以及项目部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2、负责劳务纠纷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项目部职责

  总监、监理人员应熟悉劳务合同相关内容,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总监应指派监理人员将本项目部所有施工队组的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收集、归档备案。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逐级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

  四、应急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一)前兆阶段。劳务人员向项目部或有关处室索要劳务费,出现矛盾并煽动人员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劳务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劳务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时;劳务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时。

  (二)紧急阶段。劳务人员聚集到分公司机关或公司机关,干扰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时;劳务人员聚集到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劳务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三)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劳务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项目部负责人能与劳务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四)解决阶段。与劳务责任人或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劳务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或其他场所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项目监理部必须重点关注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的施工队组、底数不清的;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数、机械费等区分不清的;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的。

  五、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发生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等劳务纠纷时,事发项目部要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项目监理人员一总监一公司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内容为: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及破坏程度,事件所涉及项目的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形象进度、工程款收支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2、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及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情况:

  4、公众和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情况,要在20分钟内做出案情基本判断,情况属实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组织工作组人员履行应急职责。

  六、处置程序及措施

  (一)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应急工作组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劳务人员诉求,稳定劳务人员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遵照合同办事,在核对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付情况后,如果确实存在拖欠劳务费且结算手续完善的,双方应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及时支付劳务费。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急小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应请求辖区派出所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阻挠抗拒工作人员开展解决纠纷工作的,严肃查处;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置。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信息工作组要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网上或其他负面炒作。

  七、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解除后,应急工作组需做好后续的工作,按照解决方案安排,及时落实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防范企业用工风险。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

  为及时妥善处置我乡劳资纠纷,特别是及时有效调解企业与职工、工程承包者与农民工之间的劳资矛盾,妥善处理欠薪事件,避免或最大限度降低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进而保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和谐,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乡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辖区内发生的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因企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以下事件:

  1、集体罢工,群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事件。

  2、聚众冲击、围堵国家机关重要场所、交通要道、阻扰重点工程建设等事件。

  3、聚众械斗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4、发生自杀、自残等恶性的事件。

  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的可控性、规模大小、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等级。

  1、一般企业欠薪突发事件(Ⅲ级):指涉及人员20人以下,或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下,事态简单、规模不大,对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

  2、较大企业欠薪突发事件(Ⅱ级):指涉及人员2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事态比较复杂、规模较大,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重大企业欠薪突发事件(Ⅰ级):指涉及人员50人以上,或涉及金额30万元以上,事态复杂、规模很大,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四、组织机构

  根据处置需要,乡成立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协调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徐骏

  副组长:毛位远郑红林郑熙渊姜峰陈荣忠郑黎霞毛庆明谢华晋

  成员: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综合督考办公室、生态文旅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长台派出所等相关负责人。

  五、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指挥协调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4、报请上级指挥部同意决定其它有关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成员单位职责 

  1、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企业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负责协调解决企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加强建筑施工单位用工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责令建筑企业立即支付劳动者工资,对违法建筑企业进行处罚。负责协调解决水利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3、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信访维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秩序维护等工作。

  5、综合督考办公室:负责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处置中的新闻舆论引导工作。

  6、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农水等相关项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7、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党建示范带等相关项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8、生态文旅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文化相关项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9、长台派出所: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预防、制止和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前期情况通报,迅速立案,开展调查取证,追查被转移财物。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各线各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七、欠薪突发事件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1、限时报告和信息反馈上报制度。发现因欠薪而引发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前兆的,应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凡发生欠薪突发事件,相关人员须在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到。

  2、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凡遇欠薪突发事件,发生后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用人单位,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应追究其全部损失责任。

  八、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要求 

  1、接到上级要求接领上访人员的通知后,领导小组人员要立即到位,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或到达后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滞留的,予严肃组织纪律处理。

  2、一旦发现群众越级上访苗头和动态,乡政府值班人员应及时出面做好教育疏导及化解工作,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3、各村村两委、乡直机关单位要积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特别是对本单位有农民工上访苗头的重点对象,要加强跟踪监控,做到情况明动态清,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乡社会治理办公室。

  4、如遇集体上访,配合市信访和劳保部门劝返,安抚慰问。

  5、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接待,为被欠薪者搭建沟通平台,稳定被欠薪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6、引导被欠薪者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7、及时掌握被欠薪者动态,对其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特别困难的被欠薪者,通过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适当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欠薪者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九、附则 

  1、制定与管理

  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实施时间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3

  一、行动目标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行动重点

  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地方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四是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从严惩处。

  三、行动措施

  (一)重点摸排,稳妥化解欠薪隐患

  各地区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结合本地区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精准摸排。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二)快立快处,提升案件处置效果

  各地区、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欠薪案件快立快处。对欠薪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加强提级的办理。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欠薪案件能够及时接收、有效处置。

  (三)强化惩戒,保持治欠高压态势

  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据《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欠薪裁决判决“执行难”问题,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同级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决判决执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调专业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要强化大局意识、系统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欠薪案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督办相关领域欠薪违法案件。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侦办,保持对欠薪相关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市、县(区)采取超常规举措,定期集中接访,领导包片包案,确保重点地区欠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置。要密切跟进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可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地区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四)强化风险防范。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事前预防、系统治理、定向化解、精准治欠,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要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落实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4

  根据省市《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薪联发电[20xx]2号)和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转发《云南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保薪联发电[20xx]3号)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隆薪联发[20xx]2号和隆阳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扎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xx年6月30日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就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治欠保支”相关制度,区人民政府分别与21个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签订《20xx—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书》32份。将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细则;20xx年7月10日召开隆阳区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工作推进会议。行业主管各一名领导和70余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制度(银行代发、工资按月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双公示”制度五项制度。

  (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团结联动,实施综合整治。上半年,我区组织人社、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参加检查人数328人,印发资料2569份,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数207个。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截止目前,我区共受理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信访件37件,涉及人数794人,清欠农民工工资1489.39万元;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用工单位,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这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是对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首先不开据无拖欠证明,并把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的信息公布在云南省劳动监察网站上,从而限制其招投标资格。二是对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收集证据后移交公安处理,20xx年上半年移交公安立案调查2起,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2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1起。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五)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就行业主管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问题作出整改部署,梳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清欠责任,并通过文件下发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已按时间要求整改完毕。截止目前,我区新建、在建项目共计49个,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44个,实行实名制管理项目49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项目49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项目49个;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49个;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43个,20xx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缴存47个项目,截止目前,资金5717.9万元;由县财政在财政总预备费中安排500万元应急周转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最后一道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压力大,形势不容乐观,屡清屡欠现象仍然存在。自执行“治欠保支”相关制度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总体态势平稳可控,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投资方资金断裂影响。

  (二)欠薪原因多元化,讨薪常态化,清欠难度较大。建设单位资金困难、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受理举报投诉讨要农民工工资信访件中,因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挂靠承包发生纠纷导致工资拖欠的情况较多,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现象较为突出,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存在包工头欠薪逃匿等现象,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

  (三)农民工工资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全面。一是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未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账管理制度缓慢不够彻底。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狠抓治欠保支相关制度落实,全面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全面实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分账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公示牌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落实“欠薪入罪”制度、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信用记录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五员监巡查、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进一步突出预防处置,强化权益维护。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下一步,我局将对20xx年新开工的项目,发生过欠薪的项目,已发函的形式至项目主管部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进一步推进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我区将按照《保山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指标要求,加大力度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帐管理制度,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5

  为积极稳妥地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参与人数、社会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性、较大、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标准。

  一般性突发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较大突发事件: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重大突发事件:5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行为,或人数虽不到50人,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有冲击办公场所或有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

  四、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成立绩溪镇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委、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铁路办、县蓄能办、县供电公司、县维稳办、县政府应急办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权限,并将处置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组;县维稳办: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县应急办: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有关工作;信访局:负责接待、协调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导致的信访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迅速交办,积极协调跟踪督办,防止发生赴市、省、进京集体上访;

  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快速处置。同时,要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要迅速核实及时立案,快速审理;

  住建、交通、水务、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铁路办、蓄能办及供电部门:负责处理本行业管辖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公安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查处恶意拖欠工资以及欠薪逃匿、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组织、串联、煽动集体上访、聚众堵路、冲击党政机关、扰乱社会正常铁序的,查明事实,依法追究;

  法院:负责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审快结农民工工资案件;

  财政局:负责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并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司法局:负责为被拖欠或者被克扣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卫计委: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事件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害情况进行保障;

  总工会:负责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宣传教育,协助推动建立治理企业欠薪工作机制,指导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了解欠薪企业情况,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要求

  规范农民工欠薪案件应急处置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及时就地解决农民工合理诉求机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突发事件,县人社局分析研判后,依照部门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同时,将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影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与结果、公众及媒体反映等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发生越级讨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一)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快速、准确、速报”的原则,务必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案情概况(单位、人数、时间、地点、原因等)、影响程度和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及对处置的建议意见等。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二)启动预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对案情做出分析判断,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由领导小组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30分钟内,应根据案情迅速通知各责任(包保)单位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按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处理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稳定农民工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发生较大、重大突发事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接待处置;对现场人员众多的,要求当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况,同时劝导其他人员有序地疏散,严禁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对拖欠事实不清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启动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按规定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及时平息事态。

  (四)后期处置突发事件处理后,应督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抓紧落实事件处理中商定的承诺,做好善后工作,并将处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反弹;依法对涉及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严肃查处;事件处理后7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县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报告。

  六、预警预报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疏导化解”的原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为突发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把存在问题严重和投诉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重点监控。要经常排查摸底,收集信息,掌握动态,提前介入,积极做好防范工作。一旦发现欠薪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

  (一)预警预报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农民工工资发放,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督促整改。

  (二)不定期督查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用工单位提前实行重点监控。

  (三)重点督查监控制度。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督办制度,对发现的可能会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确定专人负责实行跟踪督查和监控,做到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

  七、其他事项

  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各有关职能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清欠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欠薪纠纷升级,社会影响恶劣的;

  (二)对劳动者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三)对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辖各类企业和主管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加强监管、检查,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君政办函〔20xx〕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我镇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无拖欠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镇社保站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把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况纳入监管重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

  2、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计酬手册和管理台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发放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提供花名册、考勤及工资结算等相关记录。(牵头单位:镇城建环卫站、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

  3、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逐步实现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由分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开户银行、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

  4、实行农民工工资预留制度。按工程造价预留工资款,按月支付了工资的业主单位按工程进度拨款,否则在进度款中停拨预留工资部分。在承包合同中就明确相关条款,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牵头单位:项目办、财政所、经管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开户银行)

  三、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1、及时处理拖欠工资争议。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按属地管理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调处、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积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发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早介入,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

  2、妥善处置欠薪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相关部门要迅速介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问题隐患排查与化解工作,加强监测监控和提前预防,并积极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

  3、联合惩戒拖欠工资失信行为。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严格执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失信监管重点范围,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戒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镇社保站,村社区等)

  四、严格落实保障工资支付责任

  1、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对所发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负直接支付责任。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依规承担直接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广兴洲镇“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钟海波同志任组长,罗立炎同志任副组长,刘佳法、易江洪、向志强、张群霞、彭平、许良华、胡源、张重铭、廖勇等同志为成员,张群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好我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行政一把手对本辖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全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部门职责,做好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各项工作,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镇社保站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镇信访办负责接待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等工作。镇项目办、城建办、各村社区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治理工程建设相关领域拖欠工资问题的主体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镇派出所负责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和侦查取证,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等工作。工商所要履行市场监管责任,依法查处拖欠工资的无照经营企业,对有欠薪行为且拒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违法失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公示。镇司法所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以及法律宣传)等工作,引导存在较大争议的拖欠工资案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各村(社区)、各有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7

  一、专项行动的安排情况

  (一)加强领导,部署到位。按照通知要求,我社区第一时问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项检查部署会议,明确了此次检查的重点:由主要领导督查,各包片领导带队,包村同志为成员组成3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排查,落实到位。此次排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现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保证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的基本情况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社区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基本符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能做到工资每月按时发放。暂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社区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保持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期如数发到农民工手中。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我社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增加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一旦发现出现违法行为的苗头,及时督促其整改;三是对被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一经调查核实证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坚决追究其违法责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8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扎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xx年6月30日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就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治欠保支”相关制度,区人民政府分别与21个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签订《20__—20__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书》32份。将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细则;20xx年7月10日召开隆阳区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工作推进会议。行业主管各一名领导和70余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制度(银行代发、工资按月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双公示”制度五项制度。

  (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团结联动,实施综合整治。上半年,我区组织人社、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参加检查人数328人,印发资料2569份,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数207个。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截止目前,我区共受理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信访件37件,涉及人数794人,清欠农民工工资1489.39万元;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用工单位,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这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是对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首先不开据无拖欠证明,并把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的信息公布在云南省劳动监察网站上,从而限制其招投标资格。二是对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收集证据后移交公安处理,20xx年上半年移交公安立案调查2起,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2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1起。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五)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就行业主管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问题作出整改部署,梳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清欠责任,并通过文件下发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已按时间要求整改完毕。截止目前,我区新建、在建项目共计49个,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44个,实行实名制管理项目49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项目49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项目49个;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49个;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43个,20xx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缴存47个项目,截止目前,资金5717.9万元;由县财政在财政总预备费中安排500万元应急周转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最后一道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压力大,形势不容乐观,屡清屡欠现象仍然存在。自执行“治欠保支”相关制度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总体态势平稳可控,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投资方资金断裂影响。

  (二)欠薪原因多元化,讨薪常态化,清欠难度较大。建设单位资金困难、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受理举报投诉讨要农民工工资信访件中,因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挂靠承包发生纠纷导致工资拖欠的情况较多,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现象较为突出,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存在包工头欠薪逃匿等现象,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

  (三)农民工工资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全面。一是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未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账管理制度缓慢不够彻底。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狠抓治欠保支相关制度落实,全面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全面实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分账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公示牌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落实“欠薪入罪”制度、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信用记录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五员监巡查、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进一步突出预防处置,强化权益维护。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下一步,我局将对20xx年新开工的项目,发生过欠薪的项目,已发函的形式至项目主管部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进一步推进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我区将按照《保山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指标要求,加大力度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帐管理制度,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9

  根治欠薪是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是重大民生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东关办事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蔡丰羽兼任办公室主任,胡邹丽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人社中心、经发办、信访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村管站、各村第一书记、村支两委人员及各项目组组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组开展辖区的企业、项目的走访和摸排工作。

  (一)重点项目、企业走访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经发办、村管站、信访办、综治办,重点项目及企业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万达集团、山城房开、紫瑞公司等重点项目及企业。

  (二)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中江、凤东路建设南路项目等重点项目。

  (三)虹山湖项目工作组

  组长:

  成员:虹山湖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虹山湖二期改造项目、大水沟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

  (四)大小龙潭项目工作组

  组长:

  成员:大小龙潭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安宁大道、小龙棚改等重点项目。

  (五)脱贫攻坚项目工作组

  组长:

  成员:扶贫站、涉及脱贫攻坚项目的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实施办事处辖区脱贫攻坚项目的企业。

  工作职责:负责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情况进行走访和摸排,按要求将走访情况填写《西秀区东关街道办事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台账》,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解释和协调,及时将走访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拖欠情况的清查、支付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维护农民工和中小企业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对因拖欠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要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种诱因。

  (二)坚持依法处置,防止矛盾激化。要针对群体性的事件的性质、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采取相应的措施,坚持依法处置。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决防止因处置失当而激化矛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按照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切实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督查。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结合实际对辖区内、行业内和公司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检查,适时进行工作调度,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力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支付工作中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推动工作有效实施。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0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xx〕12号)《省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人社明电〔20xx〕2号)和《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人社明电〔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市、县近期根治欠薪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强化在建工程项目监管,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欠薪风险问题,推动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系列部署落地落实。

  二、行动目标

  紧扣“减存量、遏增量”总体目标,强力推进修文在建工程“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在建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及时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监管,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和数据报送工作。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五个有”(有责任单位、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有具体措施、有完成时限)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和信访维稳工作,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三、行动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大清欠督导、制度落实、执法维稳等工作力度,决定成立“修文县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刘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荣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抽调人员组成。

  四、行动重点

  (一)扎实开展宣传学习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采用集中组织学习、现场宣传咨询、媒体公告公示和进企业、进工地等多种形式,持续学习宣传《条例》《省实施意见》和20xx年1月1日起将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营造良好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要充分运用传统宣传和新型媒介的宣传作用,强化正面引导,主动回应关切;要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等活动,强化以案释法,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行动自觉,提升政府依法监管能力,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及其他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二)扎实开展欠薪维权服务行动。持续公布人社部门,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维权电话和窗口信息,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保障农民工依法维权。要加快乡镇、街道劳动维权服务中心设立,及时排查、调解各类劳动纠纷矛盾。县综治中心、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和县网信办要强化欠薪信访问题和网络的监测,定期分析研判、联合接访、分类处置,闭环处置线索,促进欠薪信访量大幅下降;县人社局要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市、县各类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各部门要按要求按时完成处置任务,做到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各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

  (三)扎实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在线监管全覆盖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梳理全县在建工程项目,排(核)查工程建设领域在建设工程项目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情况,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业查处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各项制度在线监管达标率,降低欠薪风险。对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施工期6个月以上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项目主管部门配合纳入平台监管,并督促落实“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拨付工资、通过银行代发、实施农民工实名制打卡”等5项制度,“工资保证金存储”由人社部门督促落实。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在建工程项目完工30日内由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办将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的全部劳动用工、人工费拨付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报县清欠办上传平台。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盯死看牢辖区内没有纳入行业监管、又无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对资金无保障、手续不完善、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的项目,要明确专人进行监管,坚决杜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办承担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条例》及《省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强化部门履职,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扎实开展项目审批清查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资金保障情况,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特别是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监管,从源头上消除政府性欠薪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五)扎实开展欠薪问题清欠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欠薪隐患摸排,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建立台账,实时掌握欠薪项目(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要按照“五个有”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确保所有査实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春节前全面办结,确保付出辛勤和汗水的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法院及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六)扎实开展部门联动执法行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力度,依法分类处置和查处欠薪案件。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领域欠薪问题排查和化解,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时上报县清欠办。各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报县清欠办,县清欠办要按照《贵州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分类处置工作指引》进行转交办。在交办、转办欠薪信息、欠薪线索和办理欠薪案件过程中坚持“一案三查”要求,既要查违法事实、更要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监管不到位导致欠薪问题的,坚持“零容忍”,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要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公安、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欠薪案件,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严厉打击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材料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快查、快裁、快执欠薪案件,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形成强大威慑力。(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

  (七)扎实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行动。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严格执行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政策规定,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八)扎实开展新形势下风险防控行动。教育局要密切关注因国家“双减”政策影响下引发的校外培训机构裁员、减员可能引发欠薪风险问题,全面排查、妥善化解。交通、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进行检查排查,密切关注新业态领域从业人员欠薪风险问题,督促行业经营平台及时兑现从业者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

  (九)扎实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网络监管和欠薪线索处置。对发生的欠薪线索,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进行化解销号。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信访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及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五、行动步骤

  (一)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部门要聚焦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教育培训行业以及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新业态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集中攻坚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

  各部门对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内的欠薪问题,要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逐一制定稳控化解方案,落实包保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多方筹资加速化解。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问题化解,及时采取启动房屋预售监管资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进行化解,确保各类欠薪问题在目标时限内实现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强化根治欠薪工作回头看,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适时回访,时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全力巩固清欠成果。要积极推进从“事后处置”向“主动治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延伸,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实施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源头上遏制欠薪。

  六、行动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落实政府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来诠释对党对人民的承诺。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实现根治欠薪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责任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修文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定期调度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台账报表,规范报送程序、严格数据对比,实行属地和部门负责同志“双签字”,压实属地和部门“双责任”,确保报送数据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建立建实属地和部门欠薪工作“双台账”,台账式推进欠薪问题化解。

  (四)强化资金兜底。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解决资金,必要时,动用工程款支付担保、各类监管之间保障支付;人社部门要及时启动工资保证金保障支付。对于政府性工程项目存在的欠薪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及时请示汇报,提出处置方案,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予以保障。

  (五)强化问责问效。县清欠办将联合县督办督查局及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特别是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重大后果的,严格提请追责问责。对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省大数据平台监管不到位造成欠薪和被上级检查认定为瞒报、漏报的,严肃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

  各乡(镇)、街道及部门于20xx年12月23日中午12时前向县清欠办报送截至20xx年12月22日的行动台账情况,于20xx年1月29日12时前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清欠办。(同步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格,表格加盖政府、部门公章)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1

  为及时妥善处置我乡劳资纠纷,特别是及时有效调解企业与职工、工程承包者与农民工之间的劳资矛盾,妥善处理欠薪事件,避免或最大限度降低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进而保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和谐,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乡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辖区内发生的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因企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以下事件:

  1、集体罢工,群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事件。

  2、聚众冲击、围堵国家机关重要场所、交通要道、阻扰重点工程建设等事件。

  3、聚众械斗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4、发生自杀、自残等恶性的事件。

  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的'可控性、规模大小、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等级。

  1、一般企业欠薪突发事件(Ⅲ级):指涉及人员20人以下,或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下,事态简单、规模不大,对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

  2、较大企业欠薪突发事件(Ⅱ级):指涉及人员2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事态比较复杂、规模较大,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重大企业欠薪突发事件(Ⅰ级):指涉及人员50人以上,或涉及金额30万元以上,事态复杂、规模很大,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四、组织机构

  根据处置需要,乡成立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协调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徐骏

  副组长:毛位远郑红林郑熙渊姜峰陈荣忠郑黎霞毛庆明谢华晋

  成员: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综合督考办公室、生态文旅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长台派出所等相关负责人。

  五、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指挥协调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4、报请上级指挥部同意决定其它有关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成员单位职责 

  1、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企业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负责协调解决企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加强建筑施工单位用工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责令建筑企业立即支付劳动者工资,对违法建筑企业进行处罚。负责协调解决水利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3、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信访维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秩序维护等工作。

  5、综合督考办公室:负责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处置中的新闻舆论引导工作。

  6、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农水等相关项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7、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党建示范带等相关项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8、生态文旅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文化相关项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突发事件。

  9、长台派出所: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预防、制止和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前期情况通报,迅速立案,开展调查取证,追查被转移财物。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各线各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七、欠薪突发事件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1、限时报告和信息反馈上报制度。发现因欠薪而引发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前兆的,应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凡发生欠薪突发事件,相关人员须在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到。

  2、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凡遇欠薪突发事件,发生后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用人单位,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应追究其全部损失责任。

  八、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要求 

  1、接到上级要求接领上访人员的通知后,领导小组人员要立即到位,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或到达后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滞留的,予严肃组织纪律处理。

  2、一旦发现群众越级上访苗头和动态,乡政府值班人员应及时出面做好教育疏导及化解工作,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3、各村村两委、乡直机关单位要积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特别是对本单位有农民工上访苗头的重点对象,要加强跟踪监控,做到情况明动态清,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乡社会治理办公室。

  4、如遇集体上访,配合市信访和劳保部门劝返,安抚慰问。

  5、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接待,为被欠薪者搭建沟通平台,稳定被欠薪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6、引导被欠薪者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7、及时掌握被欠薪者动态,对其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特别困难的被欠薪者,通过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适当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欠薪者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九、附则 

  1、制定与管理

  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2

  为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落地,加强欠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根治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推进双堡镇欠薪化解维稳工作,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双堡镇欠薪化解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根治欠资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安排部署根治欠资欠薪相关工作,通过处置国有资产化解一批、处置宅基地化解一批、发展产业化解一批、项目资金化解一批的方式,确保如期完成欠资欠薪根治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召开,及时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讨论解决方案,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欠资欠薪排查、欠薪清偿、相关政策落实;关注网络舆情反映的相关欠薪线索,督促涉及单位第一时间作出处理,严防网络舆情负面炒作欠薪问题;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专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治欠薪欠资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上来,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根治欠资欠薪各项工作。

  (二)各工作专班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专班详细工作方案。

  (三)各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职,按职责抓好根治欠资欠薪各项工作,镇党委政府对根治工作实行周调度,并听取各专班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工作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在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排,建全清欠资金台账。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会同农旅公司、城建办、农业服务中心、扶贫办、经发办、水务站、财政所等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清欠资金台账。

  (二)突出重点,加快清欠进度。

  对于本方案明确的欠薪项目,涉及村(居)、部门要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进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居)、各重点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面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程序上报区劳动监察队,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

  各村(居)、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综治办、人社中心、科宣中心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责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处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要注重实干、多做少说,避免产生负面舆情。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xx〕12号)要求,扎实深入开展我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欠款、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予以特别关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天津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持续完善欠薪信息共享、预警防控、协同处置、联合惩戒机制,巩固深化根治欠薪成果,实现欠薪隐患动态清零、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清零,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重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行动依托市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统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办、市信访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税务局、市高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各区要针对本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狠抓工作落实。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重点任务

  (一)广泛宣传。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白纸、张贴海报、投放宣传视频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让尊重劳动、崇尚法治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

  (二)严密排查。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化解。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各区、各部门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管理、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快速化解处置,防止小风险“发酵”、小隐患“做大”。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要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三)结对包联。各区要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企业和项目,要组织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接联系,建立“一对一”包联关系,通过联络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施工单位在落实制度、农民工在工资支付等方面需求或问题,广泛开展联系服务。对存在问题的,要定人定责、综合施策、紧盯不放,确保各类问题在属地化解。

  (四)源头治理。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五)强化预警。市人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速开发、完善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上线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管理、一键投诉动态管理以及预警动态、网络舆情等功能模块,全过程监管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数据信息共享、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跑腿、数据说话,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效能。

  (六)快速处置。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涉及天津线索、本市政务服务热线接收线索、信访舆情或矛盾调处部门转办线索,实行挂图作战、限时办结。对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要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确保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推动案结事了。

  (七)集中执行。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与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做好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其他相关民事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春节前,全市要组织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判裁决执行到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八)联合惩戒。各区、各有关部门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要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九)营造氛围。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好的项目或企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用工氛围;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公开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要加强对舆情信息监测,及时核实处置、回应社会关切。要有效管控负面虚假舆情,对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歪曲捏造拖欠事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清除不实报道、及时发声澄清,不能片面追求息事宁人,错误发声。

  (十)维护和谐。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应急预案,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治安案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对因各种原因无法清偿欠薪的,要简化办事流程,尽快启用应急周转金,垫付欠薪或发放基本生活费,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治欠薪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好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要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考核和监督的内容。要充分发挥街镇一级作用,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天津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加强定期调度督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实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周报告,对各区在天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的在建项目实名制更新率、项目经理到岗率、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到岗率进行每周通报,对各区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接收情况、动态核处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各区对通报指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结合有关部门通报线索情况,对各区开展随机抽查、专案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区,将组织现场督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发挥警示作用,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落实。有关情况将列入对各区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重要参考事项范围。

  请各区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阶段进展情况、20xx年1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含工作表,见附件)。有关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4

  为妥善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我区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农民工工资处置组、现场处理调查组和综合协调组。

  二、现场应急程序

  当本辖区内发生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时,局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协调。

  1、接到突发事件的报警信息后,应急小组要根据上报的信息,确认需要进入应急状态的,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内调动应急小组下设机构,根据情况发布必要的'预警信息。

  2、启动预案后的主要工作:

  ⑴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⑵指令各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⑶稳定现场农民工情绪。

  ⑷迅速理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情况,通知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到达现场。

  ⑸调查核对欠薪现象及责任单位和人员。

  ⑹落实工资款项来源,必要时责令欠薪的用人单位或有关单位将工资款拨入我局专户确保将工资逐一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中。

  3、应急现场处置的优先原则:

  ⑴保障所有应急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⑵稳定和控制事件状态,尽量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⑶保护国家基础设施。

  ⑷保护公私财产和环境。

  ⑸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⑹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5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我镇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无拖欠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镇社保站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把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况纳入监管重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

  2、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计酬手册和管理台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发放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提供花名册、考勤及工资结算等相关记录。(牵头单位:镇城建环卫站、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

  3、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逐步实现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由分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开户银行、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

  4、实行农民工工资预留制度。按工程造价预留工资款,按月支付了工资的业主单位按工程进度拨款,否则在进度款中停拨预留工资部分。在承包合同中就明确相关条款,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牵头单位:项目办、财政所、经管站,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开户银行)

  三、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1、及时处理拖欠工资争议。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按属地管理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调处、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积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发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早介入,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

  2、妥善处置欠薪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相关部门要迅速介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问题隐患排查与化解工作,加强监测监控和提前预防,并积极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牵头单位:镇社保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

  3、联合惩戒拖欠工资失信行为。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严格执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失信监管重点范围,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戒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镇社保站,村社区等)

  四、严格落实保障工资支付责任

  1、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对所发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负直接支付责任。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依规承担直接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广兴洲镇“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钟海波同志任组长,罗立炎同志任副组长,刘佳法、易江洪、向志强、张群霞、彭平、许良华、胡源、张重铭、廖勇等同志为成员,张群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好我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行政一把手对本辖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全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部门职责,做好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各项工作,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镇社保站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镇信访办负责接待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等工作。镇项目办、城建办、各村社区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治理工程建设相关领域拖欠工资问题的主体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镇派出所负责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和侦查取证,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等工作。工商所要履行市场监管责任,依法查处拖欠工资的无照经营企业,对有欠薪行为且拒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违法失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公示。镇司法所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以及法律宣传)等工作,引导存在较大争议的拖欠工资案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各村(社区)、各有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6

  一、成立领导机构

  按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包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动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级干部切实抓紧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采取措施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对涉及的企业、在建和已建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头,发动全镇包村干部、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组干部主动参与到清查工作中来,采取企业主动汇报与群众检举的方式对辖区内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清查。同时,进一步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知法、学法,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结果

  经过周密的部署,对我镇范围内的涉及的在建项目、已建项目逐一排查,经排查我镇实施的项目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7

  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实际,制定银川市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认真开展“四个全面”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欠薪平台线索办理质量、全面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全面强化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势,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坚决做到“两个清零”(20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实现“两个确保”(确保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重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专项行动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在统筹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采取网络办公、线上调度、信息互通、数据比对、资源共享等措施,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加强源头治理,妥善处置建设资金不到位、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工程结算纠纷等问题,积极化解欠薪风险隐患。继续加大对餐饮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等行业领域欠薪隐患问题排查化解,健全日常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提升欠薪平台线索办理质量。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欠薪平台线索接收不及时、线索流转时限长、未按规定分类处置、核处结论和核查处置情况不一致、解决欠薪人数及涉及金额不清、超预警期限办理等问题,要按照“领导负责、专人专干”的原则,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综治、网信、信访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对核查属实的拖欠工程款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转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办理;对工程结算、合同纠纷或劳动报酬争议问题,引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渠道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根治欠薪平台线索办结率年底前达98%以上,春节前实现动态清零。

  (三)全面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专项行动有利契机,认真在本辖区和行业系统开展“银川8率”落实情况的全面排查。针对项目工地未设置出入门禁系统、农民工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无工程款支付担保、未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未实行施工总承包代发工资、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未按要求实现信息上传《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的在建项目和续建工程,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落地。

  (四)全面强化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行动、加强协作开展专项行动,避免出现欠薪问题协调处理立案多查处少、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公布未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未做到应列尽列等问题,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符合立案标准条件的,严格按规定程序依法查办;对经责令改正而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涉嫌欠薪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进一步强化欠薪违法联合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从严从重惩处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加大欠薪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工资“黑名单”公布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对今年已办理的`欠薪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欠薪隐患问题是否得到全面解决,拖欠工资是否已经全部支付到位。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压茬推进方式进行

  (一)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方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大力宣传《条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全市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人社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报纸等方式,向广大劳动者宣传推广使用全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二维码,做到每个项目工地、基层社区(街道)劳动者维权窗口全覆盖,确保线上线下劳动维权渠道畅通。

  (二)全面自查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好“四个全面”治理自查。一是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自查,指导用人单位对欠薪问题自查自纠,精准掌握本辖区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及制度落实情况底数,及时进行自查情况分析,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化解欠薪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要结合本辖区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精准摸排。三是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三)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1月22日至20xx年春节前)。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执法检查。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欠薪案件快立快处。对欠薪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市县两级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欠薪案件能够及时接收、有效处置。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

  (四)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将整改提高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随时总结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调度,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敢于较真碰硬。要坚持问题导向,设定整改标准和期限,不断夯实本辖区根治欠薪工作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取得工作实效,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银川市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杨银山担任,副组长由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局长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规则及职责分工附后(见附件1)。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把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人民立场,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具体方法步骤、重点区域,落实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工作专班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和欠薪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项目实地督导;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案件,启动并落实约谈、问责机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惩戒力度。要始终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查实存在欠薪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从严处罚。欠薪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涉及人数30人以上的,或存在重大欠薪隐患的企业,要列入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制定清欠方案、限时清偿。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对欠薪裁决判决“执行难”问题,市县两级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决判决执行到位。要进一步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欠薪案件及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向社会公布。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要做到应列尽列,按规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政府部门要将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落实应急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辖区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监控机制,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欠薪问题并引发重大事件的,及时进行监测预警,督促企业及时解决欠薪。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或极端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统筹解决,清偿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间的沟通,对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澄清相关事实,掌握舆论主动权,坚决防止负面舆情蔓延。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8

  20xx年元旦、春节临近,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本镇将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内容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递物流等行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行动目标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组织机构

  镇成立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 瑜镇长

  常务副组长:潘雪明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衡晓勇、吴晶峰、周怡

  镇规建办、社发办、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西虹桥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各村居、镇属公司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四、专项检查安排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对各自行业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镇经发办对快递物流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对独立运营的小微快递企业要重点关注,对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及时汇总。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上报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负责对各自行业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各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指导督查,履行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职责、畅通维权渠道、细化排查任务、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排查化解工作的衔接,落实矛盾纠纷逐级化解,统筹推进欠薪工作的监管责任。

  (三)树立防范意识,提高维稳能力

  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介入,查明情况,督促企业或建设工程项目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上报适时动用欠薪保证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基本工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工作台账,落实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台账和报表,对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快处置、案件不积压,防范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按照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石治欠办发〔20xx〕58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掌握底数。一是全面核查全县各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施工建设项目(含截至20xx年7月15日已竣工完工项目)的工程款划拨和人工费支付情况,以及存在的各类欠薪风险隐患;二是全面核查全县各类社会投资在建建设项目、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经营单位、专业合作社等存在的欠薪风险隐患;三是全面核查网约车、物流快递、网络平台外卖等新就业形态领域存在的欠薪风险隐患;四是当前一段时间处于暑期用工高峰期,全面核查未成年人暑期务工安全管理、拖欠工资等风险隐患。

  (二)对核查发现的工程款划拨、人工费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和工资支付等问题风险,实施专班化解、限时整改、足额兑现,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全部支付兑现,保障农民工、未成年人劳动权益。

  二、领导机构

  我街道按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体要求及夏季专项行动要求,根据“属地管辖、行业负责、条块结合”原则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欠薪)要求成立下路街道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下路街道办事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由吴高举任办公室主任,谭娅负责协调和督办具体工作;赵菊梅、余彦堃、敖礼、张泽燕、阎莉等具体负责所涉行业科室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有关工作;各村(社区)、机关内设按照“属地管辖、行业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行动时间与范围

  (一)行动时间:20xx年7月20日至9月10日。

  (二)行动范围:各类政府投资、国企投资和国企施工的在建建设项目和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全县各类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已竣工(完工)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

  四、行动内容

  (一)对标行动目标,全面实施清理核查。一是对辖区(领域)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国企投资项目、国企施工项目工程资金筹集、工程款划拨、人工费支付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对辖区(领域)内的社会投资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三是各乡镇(街道)牵头对辖区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和劳动务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

  (二)落实保障机制,提升监管预警能力。一是召集辖区相关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根治欠薪开展集中宣讲、约谈;二是对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银行专用账户制制度、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制度政策要求,对行动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经营单位开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三是对建设项目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制度,以及日常宣传、日常排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开展督查巡查,确保问题整改清零。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投资项目、国企施工项目工程款支付问题和欠薪隐患问题在20xx年8月20日前全部兑现清零;二是社会投资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欠薪隐患问题在20xx年8月31日前全部整改清零。

  五、行动安排

  (一)宣讲约谈阶段(20xx年7月20至7月25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企业、种植养殖场及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单位,实施集中宣讲和约谈;各村(社区)通过LED、宣传横幅、高清大屏等悬挂宣传标语。

  (二)清理核查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8月10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按照行动内容,牵头组建清查核查专班(核查专班由机关内设规建办、乡村振兴办、农服中心、公路办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行业负责原则,“分条分块”开展全面清查核查,认真填写核查记录表(见附件1),汇总形成核查清查台账,及时报告核查清查发现的问题。

  (三)整改清零阶段(20xx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由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牵头负责,对清查核查阶段发现的核心制度未落实的问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规定,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对清查核查阶段发现的欠薪隐患,组建处置专班(核查专班由机关内设规建办、乡村振兴办、农服中心、公路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开展专题化解处置。

  (四)总结约谈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0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9月5日前形成夏季行动书面报告,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牵头领导统筹负责、行业分管领导、行业科室具体负责的“多岗同责”治理机制,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法制权威尊严,让农民工更有尊严的获得劳动报酬。在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结束后,通过召开专题会的形式,研判夏季专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谋划好20xx年下半年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0

  根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1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遵章守纪,依法诚信纳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有少数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风险意识不强,动辄以“招商引资”企业自居,频频以“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环境”、“破坏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借口,阻挠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执法,不按规定申报纳税,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打击涉税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调节经济运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 年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

  (一)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会计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和按税收规定依法申报纳税;是否采取收入不入账、挂往来账、设置账外账、直接冲减成本等方式隐瞒转移收入;是否通过虚开发票、多列支出等手段虚增成本,逃避纳税义务。

  (二)税收征管情况。是否依法征税,有无不征、少征税款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无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问题;对欠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催缴、追征;是否违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缓税;是否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有无违规发售发票的问题。

  (三)税务稽查情况。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是否及时立案查处;是否存在应罚不罚、重责轻罚、以补代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查处案件执行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存在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造成房地产税收征管不力;是否存在因以权谋私、索贿受贿,造成房地产税收流失;相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

  三、工作措施

  (一)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内容与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相抵触或制定依据被废止失效的,应当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的,应当予以修订。对已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对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级税务机关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处置。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围绕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效能等关键环节,重点抽取10户房地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健全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与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县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乡建委、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二是健全内控机制。督促税务机关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监督制衡的房地产税收征管机制。三是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信用档案,公开涉税违法案件及欠税大户。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

  (四)严肃查办案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完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办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案件;重点查办公务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税收流失的案件;重点查办在税收征管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的案件。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年5—6月)。全县各级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税务机关要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既要对本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开展自查,又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清理自查出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县地税局、国税局于年6月25日前分别形成自查自纠总结分析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年7—10月)。专项督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项目、审账务等方式,对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的,责令“补课”。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专项督查组于年10月2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落实(年11—12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税务机关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及时将税款征收入库,做到整改率达100%。要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形成诚信纳税和依法征收的良好局面。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

  五、任务分解

  (一)县监察局:牵头抓总全县房地产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协调组织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县地税局、国税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自查的组织、辅导、服务,督导企业自查自纠,及时解缴税款;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追缴税款入库,依法移送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汇报,分类处置;对税收征管情况、税务稽查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失职渎职对国家税款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公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健全内控机制和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三)县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制约、促进作用,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情况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以及相关部门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县国土房管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供应(包括出让、转让方式和接受方信息、坐落地点、土地面积、出转让金额)项目开发、售房许可、房屋销(预)售、产权登记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健全机制,强化执法,促进“先税后批”、“先税后证”税收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五)县检察院:监督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检察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及时移送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查处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案件。

  (六)县公安局: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和移送的涉嫌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领域税收秩序。

  (七)县财政局:监督企业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企业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提供专项检查工作经费保障。

  (八)县城乡建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房地产开工许可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九)县规划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府函〔〕112号)。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落实工作责任。税务部门是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牵头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工作。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一名具体经办人员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效能低下的,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按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1

  各村(居)、场,乡直各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全乡水稻生产机械化,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全乡水稻生产机械化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拉动相结合,突出重点和全面推动相结合,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相结合,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基础设施条件,完善示范推广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水稻栽植重点环节的机械化,全面提高水稻生产的全程机械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乡水稻机插秧面积2万亩,新增水稻插秧机25台,其中高速插秧机5台;实现整乡推进。80%以上的村(居)实现整村推进,全乡水稻栽插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水稻是我乡的主要粮食作物,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改进水稻生产方式,是降低农民劳动强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农业生产幸福指数的有效举措,进一步解放农村劳动力,对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和加快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是我乡20xx年农村工作的必成目标。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政治性,带着感情,拿出措施,负起责任,认真做好该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农技、水务、农经等为成员的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将水稻生产机械化纳入全乡年度农业农村的重点工作,加强对各村(居)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三)明确任务。20xx年,全乡水稻机插秧面积达到2万亩占总面积的75%,村(居)整体推进完成率85%以上。同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度发展”的原则,重点实施古季线机插秧万亩丰产片和白关线机插秧万亩丰产片,全面推动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

  (四)明确奖惩措施。

  1、奖励:

  (1)机插秧每亩补贴20元(具体见考核细则);

  (2)对20xx年新购置的高速插秧机每台补助3000元;步进式插秧机每台补助1000元;

  (3)连片育秧1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

  (4)不能完成机插秧任务的每亩罚款5元。

  (五)创新服务模式。各级组织要大力扶持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大户、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公司和专业协会等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鼓励机械、技术、资本和服务组织的联合,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手段,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对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培植与推广,鼓励农机合作社实行订单服务和参与土地流转经营。村组干部要带头落实机插秧工作:书记不低于800亩、主任不低于500亩、会计不低于300亩;其他村组干部不低于100亩。另外,乡农技站全体人员均全程参与水稻机插秧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并积极参与各村(居)流转土地,推广实施机插秧。为实现我乡水稻生产机械化发挥重要作用。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2

  随着我校生源结构的多元化,以及家庭对小孩教育的日益重视,家长陪读逐渐增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陪读生群体的常规教育和管理,促进陪读生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陪读生管理方案。

  一、对学生要求:(原则上视同住校生,特别是出勤方面)

  1、要遵纪守法,注意交通安全;

  2、按照住校生要求作息(包括周末),不迟到早退,不旷课,按时起身就寝;

  3、中午如果在校自修,就必须到食堂就餐,不得让家长或其他人递饭,如果在家自修,应及时完成中午小题训练;

  4、晚回家认真复习功课,不外出玩耍;

  5、禁止出入网吧、游戏室等不良娱乐场所,禁止将其他同学带回家居住;

  二、对家长要求:

  1、必须有一位家长(应该是父母之一)正常在租房处照顾子女,绝不能让子女一人在出租屋里单独生活;

  2、必须明确子女到校和到家的时间,如异常要及时向班主任老师了解原因;

  3、中午、晚自修、双休日、假期一定要加强对子女管理,督促他们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不能让他们单独外出;

  4、经常与班主任联系,了解学生在校真实的学习和守纪情况,发现子女在家有异常表现要及时与班主任沟通;

  5、不要给子女买mP3、mP4之类影响孩子学习的物品,更不能给孩子买手机;

  6、督促子女按学校要求,统一校服,佩戴标志牌,不穿奇装异服;

  7、若自愿在校参加自修,家长必须负责接送,确保准时和安全,在校外发生的一切问题包括校外人身安全等均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8、不得留宿他学生,不得代替其他家长陪读。

  三、对班主任要求:

  1、严把陪读关(详见《江苏省安淮中学陪读生资格审查及管理要求》);

  2、要建立好陪读生信息(主要包括陪读地点、联系电话、陪读人等等);。

  3、要建立陪读生在家学习记录,班主任老师要让陪读生不定期汇报在家情况;

  4、不定期找部分陪读生家长(特别是有异常的`)来校交流,及时了解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5、定期召开所有陪读生家长会,特别是阶段性测试后,要做好每一位陪读生情况分析(常规管理、学习认真程度、学习成绩进退步等等);

  6、不定期进行家访,及时了解特殊学生情况。

  四、对级部干部要求:

  1、严格控制本级部陪读生人数;

  2、建立好本级部所有陪读生信息;

  3、不定期组织本级部班主任对部分陪读生进行家访;

  4、定期召开本级部所有陪读生家长会或要求各班主任召开班级陪读生家长会。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3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为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音乐素养,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增加办学特色,培养多元化人才。

  工作方针是:“以检促建,以检促改,以检促管,检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工作目标

  我校迎评的目标是:专家组评定等级为优秀。

  三、主要工作

  1.会议学习

  3月初,召开和参加相关特色项目会议,了解今年检查动态和我校准备工作,分析总结我校情况,学习其他学校长处。

  2.资料准备

  ①确定资料整理责任人,按检查要求析资料框架整理资料。包括特色项目的总规划,指导性文件或资料,相关通知、会议资料,成果资料(证书、节目照片影像)等;

  ②专任教师、外聘教师,根据要求整理"授课计划记录和考试记录"校本课程和提高班相关教学资料。包括一二年级校本课程教学计划、教案和总结,提高1班、提高2班、提高3班的教学计划、教案和总结,学生名册考勤、考核,相关活动方案与总结等;

  ③宣传材料的准备

  A.宣传片和宣传画册的制作,介绍学校取得的'成就,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理。

  B.介绍学校概况及自评报告多媒体的制作。

  C.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运用黑板报、广播电视和其他载体,引导学生积极开展手风琴第二课堂活动。形成了课堂内外结合,教育、教学、管理、文化活动互相融合的文化氛围。在迎评活动中,学生的精神风貌和文化素养得到充分展现。

  3.成果展示

  学生综合文艺会演的排练,充分反映素质教育成果的汇报演出。

  ①3月上旬起,我校全体音乐老师及外聘老师进行迎检节目准备,4月下旬成型并彩排;

  ②节目类型确定如下:

  《爱我中华》手风琴齐奏二年级为主

  《小白船》集体舞(手风琴伴奏)二年级为主

  《雪绒花》童声合唱(手风琴伴奏)二年级为主

  《铃儿响叮当》《小小世界》手风琴儿歌串烧一年级为主

  《红翼鸟》手风琴律动齐奏三四年级

  《欢乐》手风琴三重奏五年级

  4.自评报告的撰写

  自评报告撰写,包括项目分析(独特性、普及性、稳定性、示范性)、管理规划(整体发展规划、项目制度建设、教师培训交流教研活动)、特色项目活动(教育活动、教学活动计划教案和总结、大型活动和比赛)、项目成果(学生实践、教师获奖、宣传等)。4月份中旬前完成初稿,4月下旬定稿。

  5.专家现场检查工作的准备

  ①文化建设:根据专家组实地考查的常规,进一步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秩序、教风、学风、校风、教师教研和学生课内外学习的氛围。

  ②专题座谈会:针对学校特色项目或有关问题,相关老师将召开专题座谈会。加强老师教育理念、师德师风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③特色项目汇演:学生综合文艺汇演的排练,充分反映特色项目成果的汇报演出。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4

  一、担保机构

  由县农办牵头,财政局、人民银行和各乡镇配合,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贷款担保中心。担保中心按乡(镇)区划进行设置,为本乡(镇)贷款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担保中心设立担保基金,县财政为每个担保中心提供不少于万元的担保基金启动资金,各担保中心依法采取适当方式,面向本乡(镇)积极筹措担保资金,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增强担保实力。县财政根据乡(镇)担保中心运行情况和本县财力状况,每年给予担保中心一定额度的担保基金增补。

  二、担保服务对象

  担保中心为所在乡(镇)农户(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对象必须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信用状况良好、具备信贷政策所要求的发放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

  三、担保中心运行模式

  担保中心担保工作根据“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开展。由县财政局、县农办选择一个乡(镇)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再行推广。担保基金按照“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定期公布、接受监督”原则管理。担保贷款额度按担保基金规模放大3倍执行。担保中心按贷款额度的3%-5%的比例收取担保手续费。担保中心所在乡(镇)村民(企业)均可向担保中心提出担保申请,经提保中心调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担保中心为其提供担保,并推荐到经办行申请贷款,经办行依据信贷原则调查核实后发放贷款。单笔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行与担保中心根据经营项目和个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情况确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期确需延长的经担保中心同意,申请人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获经批准后,可以展期1年。

  四、贷后管理工作

  要加强贷后管理服务,积极协助经办行加大对到期贷款的清收力度,确保到期贷款按期归还。对出现逾期的贷款,担保中心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经办行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措施进行追偿。逾期3个月仍不能清偿的贷款,担保中心在做好贷款推荐发放及担保工作的同时。经办行可直接从担保基金中扣收应收贷款本息,担保中心对借款人享有追索权。经办行办理的农村担保贷款逾期虽不满3个月,但不良率达20%时,应立即停止发放新的贷款,不良贷款由所在地担保中心负责代位清偿。对恶意。

  五、相关激励机制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年终对担保中心业绩进行考核,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5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和谐平安示范乡”建设目标,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有效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的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治安防控网络,切实推进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抓好群防群治长效工作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各类治安案件和各种灾害事故明显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各类社会面防控机制落实在基层;各村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基层综治维稳力度明显增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要求

  以建设平安乡、村为目标;以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制为抓手;以推进社会服务网格化管理为重点,切实抓好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工作。

  (一)各村对辖区内定期督促、检查、考核各区域义务巡防、看门守栋和平安志愿者活动情况,并落实奖惩措施。

  (二)各村对辖区内依托社区警务室组织10至15名志愿者开展义务巡逻、看门守栋工作。

  (三)各村对辖区内每个村民小组明确1-2名治安联防队员开展治安联防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局出发,将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将群防群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二)各村要立足于抓好群防群治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从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层层落实责任制入手,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职责任务,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人员选管、教育培训、信息研制、保障救助、考核奖励等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提升平安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志愿者的工作热情。

  (三)各村会同公安派出所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模式,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细化治安责任片,合理配置综治、公安、司法(人民调解员)专职巡防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平安志愿者(义务巡逻队员、治安员)等治安力量,以网格为基础,落实治安防范、矛盾化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交通、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推进社会管理网格化长效管理。

  (四)由各村治保会牵头,动员各村小组推荐一批政治思想好、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的退休退职、下岗待业和在家务农人员参加平安志愿者组织。经组织教育培训后,统一配发红袖章,按指定责任区域,开展义务巡逻、看门守栋、邻里守望等治安防控工作。由乡综治办会同公安派出所、各村治保负责人按月组织考核并兑现奖惩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在乡综治委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协调公安、财政、宣传、司法、消防等部门,具体负责督导、协调、指导全区群防群治工作。

  (二)在全乡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和群防群治专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真正形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将群防群治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各村实际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按月拨付给平安志愿者开展义务巡逻、看门守栋、法制宣传等活动的补助、奖励和工作经费。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6

  为进一步加强古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我街道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古塘街道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力求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努力杜绝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五是努力提升建设工地内外环境,按要求做好围挡、宣传标语建设以及文明施工。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由街道城建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明确排查治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确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重点,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报告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分析、排查和治理。同时对排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其它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二)健全隐患排查监督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要有专人负责,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过程中,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监管失责失察、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重视、举报不查处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三)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为提高一线工人和技术、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及能力。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构建社会化协同机制。要推进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创新,不断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

  (四)建立日常举报制度。在日常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对群众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未经批准的建筑工地违法非法施工行为接受群众举报,街道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举报地点设在街道城建办,举报电话:。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强化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隐患排查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大力度,强化监管。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

  (三)注重实效,完善机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督促施工企业完善隐患排查自查机制。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重点,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报告等工作制度。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7

  生活”活动的通知各级部、班级:暑期即将来临,为加强对学生的暑期教育,丰富学生的暑假生活,使他们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度过一个愉快、文明、安全的假期,结合教育局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开展“平安暑假,精彩生活”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形式时间:暑期。形式:以社区少先队和学生安全自护小组为主要组织形式,在社区少先队辅导员及家长的组织下在社区内参加活动。

  二、参加对象一至六年级,一、二年级主要在家长的指导下参加。

  三、活动内容暑假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有利时机,利用暑假学生接触社会较多的实际情况,重点开展暑期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及“书香家庭”建设活动。

  (一)加强暑期学生思想道德及安全教育工作

  1.上好一节假前道德与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假前班队会时间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让广大学生用其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的影视作品、书刊,拒绝盗版,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活动,不进社会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唱灰色童谣,自觉抵制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引导学生崇尚健康、科学的休闲娱乐方式,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从事和参与有悖学生身份的活动,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各班要广泛、深入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纪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学生要掌握交通、旅游、饮食、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常识,特别是随着汛期的到来,要加强学校汛期安全教育工作,预防洪水和泥石流灾害,要强调学生不得私自到河流、堰塘以及无证的游泳池游泳,提高学生在各种灾害性事故发生时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2.通过家长的一封信、网络、信息等手段,做好与家长的教育“接力”,使每一位学生在家长监督下自觉履行《实验小学暑假安全责任书》中各项条款;充分利用各种机会,教会孩子自护自救知识,保证学生假期安全。

  3.引导家长充分利用暑假的有力时机,发挥家庭教育的优势对学生进行亲情沟通和道德教育,教育学生孝敬父母,尊敬长辈,认真践行家庭美德,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增强热爱劳动的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做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好学生、好孩子、好公民。

  4.发挥学校志愿者小组和安全自护小组的作用,利用暑假积极宣传安全知识,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排查安全隐患,带动广大同学及家长提高安全意识,进行社区、家庭安全自查。

  5.开展以“安全假期幸福生活”为主题的“读读写写画画”活动,一二三年级可采用绘画及手抄报的形式体现平安丰富的暑假生活,四五六年级采用作文的方式,写出对平安假期生活的认识及体会,开学后,各班精选10份优秀作品上交政教处。

  (二)暑期实践教育活动。

  1.放假前班主任认真组织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假期学习生活计划,要求统一纸张,放假后张贴在家中,由家长监督孩子按照假期计划,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学习、休息、娱乐相结合。

  2.开展“我的金点子”、“小发明小创造”活动。引导学生观察生活中不方便、不环保、不节能的问题,想方设法解决提出“金点子”或者提供生活中“低碳节能”方面的小建议,并发挥想象力创造力,每人制作一件科技发明作品。开学后每类作品每班至少评选出5件上交。学校将对优秀作品进行评选、表彰。

  3.开展“四小”系列活动。由社区少先队自觉组成“护绿小卫士”、“保洁小卫士”、“爱心小天使”、“文明小使者”四个活动小组,可在家长委员会的协助下,走进社区,参加义工服务,体验生活,做力所能及的事。创造性地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中队长、志愿者的带头作用,以社区少先队为主要活动群体,开展基于兴趣爱好和与学科课程相联系的教育活动和自然观察、科学探究、参观学习等社会实践活动,如“夜市小主人”“城市美容师”“大眼睛小队”等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照片等)。一二年级的同学可让父母帮助记录,三四五年级同学写出活动体会。要求每个同学至少各参加一个活动,活动结束后,每个学生认真填写好《五莲县小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表》和《五莲县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开学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校将对优秀活动记录进行评选、表彰。

  4.继续开展“红领巾心向党”主题系列活动。今年是庆祝建党90周年,各班级根据学校已经下发的《关于开展“红领巾心向党”——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及“书香家庭”实施方案,重点开展“红色经典伴我成长”——少年儿童读书、和“书香家庭”建设活动。实现亲子共读,以家长的读书热情去激发、培养孩子的读书兴趣。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8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xq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研究生支教团各高校项目办:

  为进一步做好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确保近一阶段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志愿者健康平安工作,各地要在做好西部计划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安全教育管理和关心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志愿者安全自护意识,保障广大志愿者度过一个充实、愉快、安全的假期。现就做好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开展走访,加强组织关怀。各级项目办要深入志愿者所在服务单位和宿舍,开展慰问走访活动。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掌握志愿者思想动态,倾听各方意见建议,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安排节假日期间留在服务地的志愿者的相关生活,并适当组织一些联谊交流活动。县级项目办的走访工作要实现全员覆盖,访单位、进宿舍、听意见,全面掌握每一名志愿者的身体、心理、生活、工作等情况,形成详细的走访记录。

  2做好排查,严查安全隐患。各县级项目办要结合走访工作,在近期对志愿者工作生活场所的社会环境安全、房屋安全、水电安全、餐饮安全、取暖安全、相关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加强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当前部分地区正值采暖季,各级项目办尤其是县级项目办务必要提醒志愿者做到安全取暖,严防火炉取暖中出现一氧化碳中毒或电热毯取暖中出现漏电、短路等情况。

  开展教育,提高自护意识。各县级项目办要集中开展志愿者安全健康自护教育,并借助群发短信、网络宣传等途径做好广大志愿者的安全提醒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严禁志愿者外出探险、到无安全措施的危险水域滑冰、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野外登等;提醒志愿者注意出行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或乘坐“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员、超限等违规运营车辆,严禁乘坐农用车和货车,严禁购买、骑乘无照摩托车、电动车及刹车不良的自行车,严禁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严禁志愿者使用没有烟囱(排烟不畅)的煤气炉、不达标的电磁炉做饭;严禁酗酒;提醒志愿者在出行、返程、离岗等途中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谨慎与陌生人交往,谨慎接受约请、赠与,防止上当受骗;提醒志愿者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若遇突发事,要冷静应对,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县项目办报告。

  4加强管理,严格请假制度。各级项目办要严格志愿者请销假制度。各服务单位要详细统计双节期间外出志愿者名单、外出地点、往返日程和联系方式等,报县级项目办备案。各级项目办要向志愿者公布节日期间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项目办及服务单位应建立双节期间突发事应急预案,事先与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卫生防疫等单位联系,建立通畅的工作网络。

  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措施。有关保障工作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项目办,要切实按照《20xx-20__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尽快落实到位。省级项目办作为牵头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协商,推动落实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将志愿者生活补贴、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商业保险(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等险种)等保障经费严格落实到位,全方位为志愿者提供保障。

  各级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高度负责、对西部计划工作高度重视的态度,将志愿者人身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以上各项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各项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各省级项目办要对以上工作进行部署、督导和核查。各县级项目办要将近期开展走访、排查、安全教育等工作情况及时报省级项目办汇总。对因管理疏漏而导致发生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全国项目办将依照管理责任规定和三方协议,严肃处理。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9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场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以“保平安、保畅通”为目标,在市春运办的统一指挥下,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确保安全、有序、畅通、优质地完成今年的春运任务。

  二、今年春运工作的形势分析

  今年的春运工作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历时40天,我场春运的主要方式是水上客运,有以下特点:

  1、低温天气对春运的影响较大。

  今年的春运工作,因温差较大,出现恶劣天气的可能性较大,不确定的因素较多,给今年的春运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水上客运形式多样,难以掌控。

  我场沿线有市区的客运船和共华至市区的快艇停靠,加上三个横渡,一个轮渡,码头之多,线路之长,难以掌控。

  3、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随着道路条件的不断改善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和摩托车不断增加,加上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的现象依然存在;但由于我场的交通相对比较闭塞,进进出出的客运船只班数不多,在定量的航班下,超量的旅客可能导致航班出现超载现象。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场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场长同志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场安监站。春运期间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1月26日)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市里的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场春运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二是建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制定春运预案,落实各项措施;四是对投入春运的车、船和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特种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好春运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1月27日-2月27日)

  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搞好宣传,从时间上作宣传,让旅客避免客流高峰;二是协调解决春运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是督查春运安全情况,组织开展春运检查;四是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报表和分析资料;五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六是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3、总结阶段(2月28日-3月6日)

  认真总结春运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做好考核工作,对春运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主要措施

  1、制定春运预案,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根据我场的实际情况和今年春运的主要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春运方案和春节运输工作应急预案,为圆满完成春运任务打下基础。

  2、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春节运输安全。

  (1)、加强监督检查。派出所和安监站在春运前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码头、轮渡、横渡、浮桥的安全设施是否到位;

  规章制度是否落实;运输条件是否有保障;运输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加强值班督查,通过强化源头管理、全面监控,全力维护良好的水上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水上交通安全。

  (2)、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适应职业要求,严禁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驾驶和酒后驾驶。

  (3)、搞好各渡口的值守工作。合理安排好春运期间渡口值守干部,机关干部轮流值守,严禁请人代班,换班须报请书记同意,值守干部按平常值守要求和纪律进行值守,确保各渡口春运秩序。

  (4)、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冻、防滑等安全预防工作。各轮渡,横渡备好草袋等防滑物资,船舶配备救生器材。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并采取措施杜绝“三品”上船。

  (5)、做好浮桥的维修养护工作。场街道建设站对浮桥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锈蚀、裂缝等不牢固的地方进行修理加固,确保我场浮桥安全畅通。

  3、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旅客出行需要。

  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优质文明服务竞赛活动,以更好的体现交通、运输行业“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提高整个行业的文明服务水平。维护春运秩序,创造良好的春运环境。对参加春运的营运工具加大监督力度,严禁无证载客、对抢客、宰客、粗暴待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以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春运期间实行24小时举报投诉。投诉电话:。

  由于春运工作政治性、时间性较强,关系到政府的声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在场部的领导下,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尽职尽力,圆满完成春运任务。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30

  一、指导思想

  按照“行政部门保密度,职能技术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化常年强制免疫与综合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全面落实畜禽集中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病普查、防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等措施,确保畜禽应免尽免和防疫质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家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仔猪副伤寒等常规疫苗免疫率达到95%以上。

  (二)免疫牲畜标识佩戴率、免疫畜禽建档率达到100%。

  (三)开展畜禽疫病普查,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20xx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时间安排为:

  3月1日—10日为宣传发动及防疫物资准备阶段;

  3月11日—3月15日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疫苗的免疫接种;

  3月16日—4月5日完成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

  4月6日—4月20日完成狂犬病、猪链球菌、猪副伤寒、猪丹肺、禽出败、布病、炭疽病和鸭瘟等常规疫苗的接种任务;

  4月21日—4月30日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化免疫(二次免疫);同时完成自查补免迎接市局检查。

  四、工作内容

  以强制免疫为重点,加强综合防控,全面落实以下方面工作措施:

  (一)狠抓季节性强制免疫,规范免疫操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的所有应免畜禽实施拉网式集中免疫,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确保辖区各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二)狠抓免疫标识和防疫档案的管理:要求各行政村防疫员必须认真做好免疫登记,并配挂牲畜二维码耳标,经宣传解释仍拒绝免疫和坚持自行免疫的场户,一律签订责任卡,实行风险责任自负,并请村组干部现场签字鉴证。加强防疫档案管理,确保标识,档案管理信息对应,对散养户和规模场防疫档案分类指导,分别统一制定使用规模场和散养户防疫档案,做到散养户一村一档,由动物防疫站统一保存管理。规模场一场一档,由扶术负责人指导规模场规范填写,妥善保管。镇动物防疫站统一进行信息统计和备案管理。

  (三)狠抓消毒灭源和疫情普查。要求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进行统一有效消毒,防疫人员进出养殖场(户)免疫操作各环节相关器械,要严格彻底消毒,防止带菌(毒)操作,定期消毒减少面源污染。

  各单位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在实行预防为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控制和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将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尽早安排,精心部署,确保实效。

  (二)落实责任。对各行政村防疫员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将春季综合防控和常年免疫等防疫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到岗,将防疫人员待遇与防疫密度、防疫质量挂钩。

  (三)强化督查。镇动物防疫站要进一步完善养殖环节防疫监督机制,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并建立健全监管记录。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村、社区、农户、养殖规模场督查综合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和免疫质量,及时查漏补缺。春防结束后镇动物防疫站将组织全镇防疫员对本次防疫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进行工作评比,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查找原因,及时纠正,确保免疫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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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0: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