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
范文 |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通用17篇)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2为住校教师提供安全温馨的环境,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教师入住条件 1、遵纪守法; 2、入住需园长批准; 3、服从园长管理; 4、设置舍长,舍长管理一切事务; 5、宿舍人员相互友好,尊重他人风俗习惯; 6、宿舍人员无打架、打骂、相互侮辱行为。 二、职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从事犯罪活动; 2、严禁留宿他人(异性); 3、严禁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 4、严禁点燃蜡烛、焚烧纸张、使用明火等; 5、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观看色情、反动音像制品及书刊; 7、严禁从事一切不安全的行为; 8、防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防抢劫等。 三、职工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1、每天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清洁;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在宿舍内搁置大量现金; 3、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5、离开宿舍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关闭一切电器,随手锁门,保管妤钥匙。 四、职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1、不乱拉电线,确需使用插排,其功率应高于电器总功率; 2、禁止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器; 3、使用电器需经园长许可,电器应符合国家标准; 4、宿舍人员应当保证用电安全; 5、违反规定用电,使用人承担责任。 五、职工宿舍其他管理规定 1、宿舍人员应当遵守但不限于以上规定,未尽事宜口头传达; 2、一切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行为,由责任人承担。 3、宿舍人员外出及归宿安全,一切事宜由个人承担。 4、幼儿园仅管理工作时间内工作区域内事务,除外非幼儿园责任。 5、违反以上规定需作出书面检查直至不准住宿,严重者予以辞退; 6、未尽事宜根据情况补充。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3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 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本制度自20xx年9月开始执行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4为使教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管理合理化,为了宿舍安全与卫生,保障教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规定下列各项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如属违纪、违法而被学校辞退的教职工,必须在接到辞退通知当天迁出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施设备非正确使用而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7、每间宿舍的水电费自理,(由学校代收每月在工资代扣)按该房住宿人员平均分摊。水费每月5元。 8、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施设备。 9、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特别是热水器),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10、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并注意熄灭火种。不要在宿舍内乱接或改动线路,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再改装费用。 11、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有垃圾及时拿下楼放在统一指定处,宿舍过道、门口、楼梯不得存放垃圾,如有垃圾记录在册。 12、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13、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 15、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内一律禁止向后面窗户丢垃圾,洗刷厨具时不得将剩余饭菜倒入厕所或通过下水道流入宿舍后沟,女老师宿舍特别注意厕所清洁,如有造成堵塞,疏通费用由该宿舍负责。 17、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总务处同意,入住的教职工家属必须是直系亲属。 18、上班时间尽量不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锁好门窗,关好电源。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5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安排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 2、严格遵守学校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若亲友来访,要按规定在门卫室作好登记。 3、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的环境清洁和做好保洁工作,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地面无积水,无赃物,房内无异味。 4、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破损或故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有关规定赔偿。 5、注意用火、用电和财物的安全;保持走廊、楼梯、梯间的清洁和畅通,不能在上述地方堆放家私、杂物。 6、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以便进行房租、水电的结算及统筹安排;宿舍锁匙要亲自交给学校办公室主任,不得擅自给他人,更不能擅自将住房子转给自己亲属或其他人居住。 福州金桥学校办公室 20xx-2-17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6(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3、要求宿舍长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员,宿舍熄灯后,不得发出较大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进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学习状态;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5、与宿舍长沟通,要求宿舍长对其宿舍成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的良性友好关系,避免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说脏话;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通知各宿舍长要求每个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7一、内务 1.保持寝室、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干净整洁。 2.不得在寝室内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3.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轮流值日。 4.寝室内应经常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清新。 二、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外出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上下床,以免发生意外。 3.休息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免遭窃。 4.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5.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三、纪律 1.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3.每位成员晚上11之前必须归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宿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4.中午寝室人员应保证午休。 5.不允许抽烟喝酒。 四、学风 1.全寝室人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保班级的到课率。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宿舍文化活动。 3.寝室内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在学评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4.诚实守信,认真应考,不无故缺席,考试作弊。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8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后勤生活服务科学生宿舍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学生宿舍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由各系从党员责任岗的学生负责人中推举产生。寝室设室长一人。管委会受学生会和宿管中心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新生入校后必须持报到注册缴费清单到学生宿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能按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生宿管中心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凭校徽和学生证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或班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不准推销物品。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处以5—30元的罚款,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水煮器、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话线、网线,违者将视情节按供电部门的规定处以20~35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棕垫、竹胶板、锁、门窗、玻璃、灯具、开关、插座、电话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都必须由该室的学生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上课前将垃圾清扫出寝室(其它时间一律不准往过道上堆放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和居民房上乱倒剩菜剩饭,乱泼污水,乱砸酒瓶,乱丢鞋袜、馒头、纸屑等一切杂物。 10、不准偷电,违者罚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按时按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者予以罚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2、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留校学生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住宿费用。 13、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所在系或学生处。 1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由学生宿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生处。 宿舍开关门时间 开门时间:早上6∶30 关门时间:晚上11∶00(星期五、六为12∶00)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洗衣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洗涤三次卧具(蚊帐每学期洗一次)的制度。并做到认真负责,不污染、不损坏、不丢失。(洗衣房每天公布洗涤班级,由各班生活委员统一送取)。 4、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5、各系生活部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专项奖励。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党员责任岗”在各系的指导下起好示范作用,协助学生宿舍开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营造文明、清洁、有序的寝室环境,为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从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后勤服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9为了加强对倒班管理,给住宿人员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卫生、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人员得到充分休息,特制订本规定 。 一、入住制度 (1) 员工倒班宿舍提供给各部门因倒班而需要住宿的员工休息所用。 (2)各部门员工入住倒班宿舍需要提前两小时至B座总台电话预定,确认床位住宿。 (3)员工凭部门经理签字的“倒班宿舍入住通知单”到B座总台登记,由后安全梯道进入倒班宿舍(不得乘坐客梯),按指定床位入住。 二、管理制度 (1)员工住宿根据当日倒班单所填写住宿时间在一小时内入住,次日早晨八点前离开; (2)登记后进入宿舍要做好“三轻”,不得打扰客人;入住后应尽快休息,不得影响其他 同事休息,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牌、吵闹、打架、赌博、酗酒; (3)爱护公共财产,不得在家具、墙壁上乱写乱画,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 视情节加倍赔偿; (4)注意保持房间,公共区域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5)严禁携带外人进入宿舍,男女员工不得到对方宿舍逗留; (6)进出宿舍随手关好门窗,不得携带任何贵重物品入内,现金、证件、票据等妥善保管, 如有丢失,员工自理;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大容量电器,以防火灾发生; (8)如发现火警或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酒店安全部,详细说明情况。 (9)节约用电用水,随手关灯关水。 (10)住宿员工有义务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倒班宿舍的管理,发现有员工违反规定必需报告人力资源部,经检查发现或被员工反馈至人力资源部查实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通报所在部门,处以50元以上罚款及相应纪律处分,视情节考虑取消以后入住倒班宿舍资格。 新纪元人力资源部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0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公司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证件,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证件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1为了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特制订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宁波市政府颁发的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大力提倡“五讲”“四美”,努力搞好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到勤洗、勤换、勤扫、勤理。 3、凡不讲究社会公德,不讲究集体和个人卫生、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废物、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严重者罚搞宿舍卫生一星期。 4、凡不讲究卫生值日安排表进行打扫,发现一次罚20元。 5、宿舍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无脏物、异物或积水、床铺要整洁,东西摆放要整齐,检查不合格者扣10元。 6、宿舍不准随意接待亲朋好友,如需接待和留宿者,必须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留宿,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天,若检查发现无手续一次罚200元,宿舍人员若失掉财物均由其负责赔偿。 7、宿舍不准聚众酗酒,高声喧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若发现一次罚款20-200元。 8、员工需住宿,应首先提出申请服从管理部门安排,若私自搬进,调换房间,变动床位,经发现罚款100元,并勒令搬回及搬走。 9、集体宿舍严禁男女员工非法混居和裹铺合睡,若检查发现或举报事实,立即开除,并罚款500元。 10、爱护宿舍财物,不得任意损坏,凡故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并按员工守则有关条例处罚。 11、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中毒)坚决禁止生人出入,不准私接电源,洗澡后应及时关煤气阀,出户应关窗锁门。凡违反上述之事项,发现一次罚款10元,出室不锁门,丢失室内财产均由未锁门者负责赔偿。 12、若用热水器洗澡时,不准边洗澡边洗衣服,影响其他员工洗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3、员工应节约能源、水、电、气费用要严格控制,杜绝恶意浪费,违者罚款20元,凡自行使用电器者,将没收电器并进行10-15元罚款。 14、凡被公司解聘,辞退及自动离职者,必须自觉将宿舍的锁匙及有关公司财物及时移交公司仓库。保安将监督其离室,保安有权进行行李物品检查,不配合者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15、严禁员工将爆炸品、危险品、易燃品、毒品等危险生命财务物品带入宿舍违者罚款500元,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宿舍可以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其时间不能超过凌晨1点,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7、严禁在宿舍内嫖娼卖淫,吸毒贩毒,违者立即开除,当月工资扣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罚。 18、晚班员工下班后进宿舍必须轻手轻脚,不准大声说话,若影响其他员工休息,遭到投诉者,罚款50元/次。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2为加强宿舍制度化管理,确保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入住员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公司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2)公司员工不准将宿舍钥匙提供给非公司人员,不准留宿外来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抛出窗外,禁止向窗外、阳台外倾倒生活污水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每周六进行卫生大扫除,室内物品整洁,衣入橱、鞋、盆上架;楼梯、走廊2天清扫一次,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一处不合格者罚款5元。 (5)楼梯、走廊内禁止存放任何东西,违者罚款20元。 (6)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准回宿舍休息,禁止在宿舍就餐、酗酒、打架,禁止在床铺上吸烟,违者每次处罚20—50元。 (7)自觉爱护宿舍设施,爱护集体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员工应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9)禁止在楼道大声喧哗或搞其它娱乐活动。晚10:00宿舍必须熄灯,宿舍严禁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违者除没收赌具外,每人罚款50—100元。 (10)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及个人修养,严禁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发现有偷盗他人财物行为的,公司将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油桶、维修工具等与生活无关的东西,发现后予以没收并每件罚款20—100元。 (12)员工应具备基本的防火意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13)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卫生,违规将限期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为方便宿舍管理制度的执行,所有住宿人员交付500元押金,不住时押金全额退还。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5月5日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3为加强x局路家属院机关宿舍的管理,保证入住人员的安全,结合我局机关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由x局招录、遴选及挂职、军转干部等家在外地,且在x市暂无住房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处进行审核后,方可入住。宿舍人员一般不得超过xx人。 二、已婚人员暂住时限为一年,未婚人员至结婚。 三、机关宿舍只限本单位人员入住,其他人员不得入住。 四、机关宿舍的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天然气费等,由入住宿舍人员共同负担。 五、宿舍人员要对统一配备的物品设备,按要求使用保管,不得损坏、丢失。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六、宿舍人员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大声喧哗等;严防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 七、宿舍入住人员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搞好宿舍卫生和日常管理。 八、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宿舍的管理和设施的正常维修。 九、本规定为x局内部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4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1、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5一、目的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员工有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三、管理目标 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四、管理人员 寝室长(由各店管理人员、班长、组长兼任)。 五、管理范围 正道所有住宿员工。 (一)职责与要求 1、每个店确定后勤负责人,每个宿舍确定寝室长为责任人;宿舍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后勤负责人管理和寝室长监督。 2、每套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后勤负责人把制度和责任人贴于各寝室。 3、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一个值日生,每周六10:00安排本寝室大扫除,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的卫生工作。 4、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制定每天的寝室签到表(员工最后回到寝室的签到表)。 5、寝室长有义务向店长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 6、所有的宿舍必须装上门栓,最后一个进入宿舍的必须把门栓好;否则一切后果由最后时入者负责赔偿。 7、纪律和卫生的分阶段别纳入当月“文明寝室达标评比”中。 (二)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0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则当晚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2、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0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三)水、电、煤气、宿舍安全 1、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店长。 2、宿舍规定的水、电、煤气、不得私自安装,位置要靠窗户,要保持通风。 3、由于当事人私接电源、插座等行为而引起的火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5、人离熄灯,断电源,用完煤气要随手关掉煤气总阀,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好,遗失由各自负责。 6、不得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7、不准往洗手间排污孔道倒杂物,凡因人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事主负责,无人承认则由该房共同使用者负责。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各店根据各宿舍入住人数制定水、电、煤气费用标准,用量超额部分由寝室所有成员分摊。 (四)物品摆放规定及卫生要求: 1、床位用固定物相互固定,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边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整齐;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3、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规定区域,并置面盆于桶上。 5、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6、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7、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并要求倒入附近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8、地面、洗脸池整体、玻璃架、窗户台、窗户都必须保持干净,经常清理门内、门外的蜘蛛网;垃圾及时倒掉;床底干净无杂物。 (五)住宿人员行为规范: 1、寝室长行为规范: (1)寝室长必须合理安排每日卫生表、每周大扫除安排表,如未巡排,罚款10元/次;如有安排卫生表却未进行跟进,罚款10元/次。 (2)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罚款10元/次。 (3)发现住宿员工违反宿舍制度未加以制止、劝阴并没有及时上报和处理,罚款10元/次。 (4)每周六11:00负责至各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及时安排期限他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否则罚款10元/次。 (5)寝室长安全意识不强,没有及时提醒宿舍人员,对公用设施管理不善,一经发现没有及时报告,罚款50元/次。 2、宿舍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类: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凡有下列情况者,初犯时给予口头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元,由稆宿舍寝室长执行: (1)入住人员未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或未按卫生要求打扫寝室卫生,没倒垃圾。 (2)其它寝室成员未按要求摆放物品的。 (3)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给予罚款;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给予处罚。 (4)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所有成员将受到过失处罚。 (5)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帮迟到、缺席,否则处以罚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店长,由店长安排他人参加检查。 (6)未遵守宿舍作休时间者。 (7)乱堆乱放、乱扔,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除恢复原状外。 第二类:凡有下列情况者,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元,由店长执行: (1)入住宿舍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的床位由后勤负责人统一安排,对号入床,未经后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不得擅自移动床位,不得将空置床位作其它用途。床位未满,管理人员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2)不服从寝室长的监督、安排者。 (3)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电器、点蜡烛、烧水、烧任何东西,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类。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的电器,一律没收。 (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煤气、冬天煤气罐位置要通风。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经店找批准后,方可留宿;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外。 (6)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该员工每天50元/天的住宿费。 (7)大声吵闹,影响他人休息者,不注意别人感受。 (8)进入宿舍内,没有随手把门关上者。 第三类:凡有下列情况者,给予严重警告,并且罚款200元,公司有权解雇;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扣除违约金或送公安部门处理: (1)各宿舍的钥匙由各寝室长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转借他人,不可私自配制宿舍钥匙。 (2)未把垃圾倒入附近垃圾站者。 (3)贪小便宜,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物品。 (4)员工在宿舍内聚餐、打麻将或其他不良行为。 (5)经常扰乱宿舍安宁,经常夜不归寝者,屡戒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 (6)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罚款200元/次,严重开除。 (7)最后归寝未将门栓反锁者处以罚款,另承担赔偿责任。 (8)小偷小摸行为,直接开除,不予结算任何费用,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星级宿舍评比条件: 每月评远出“文明宿舍”一个,并给予一定奖励。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6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7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 3、墙壁:墙壁整洁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 5、桌子: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新。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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