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
范文 |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精选34篇)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一、加强专项整治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局长任组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安监科科长、大酒店安监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安监科,负责对企业用气场所进行专项检查、调度。 二、时间安排: (1)制定专项治理方案(4月19日前):企业要结合实际和职责,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于4月19日前报商务局。 (2)自查自纠阶段(从4月22日至5月15日):请企业按莱安字[20__]4号文件的有关标准要求,对大酒店及老餐饮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自查情况于5月15日报商务局。 (3)检查督查阶段(5月25日前):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于5月25日前对企业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等公司应成立专项治 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责任状,落实主体责任。 (2)加强宣传培训。利用超市、大酒店电子 屏等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3)严格责任追究。在工作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按标准规定、违反操作规范的餐饮经营场所予以坚决取缔。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稳定为主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以强化常规管理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为师生创建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任务 此次在我校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主要是排查整改我校在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制度不落实、不注重细节管理等问题,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和措施到位,更加注重细节管理,全面提升学校防范、遏制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效降低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和人数,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安全事故。 五、治理内容: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2.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特别要把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校园围墙、校园周边环境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全面消除学校危房。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法制教育,提周学生自救能力。 6.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大型师生集会等活动的,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9.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六、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X月30日到X月10日结束,按照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总结四个阶段来安排部署。 (一)安排部署阶段(X月26日至27日)o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具体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X月28日至29日)o各班结合学校的安排对照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上报。 (三)集中整治阶段(X月30日)。根据排查出来的隐患列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检查总结阶段(X月9日至10日)。根据排查出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认真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杜绝走过场和流于形式,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到人,落实到岗,绝不能留有死角,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际效果。 (二)认真排查、强化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对存在的隐患要紧盯不放,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直到彻底解决、严禁因隐患整治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注重结合,整体推进。根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我校把“安全生产”作为下半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把“安全生产”与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部署、整体推进,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措施,严肃纪律。校领导深入各班指导和督促扎实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开展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学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3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园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保证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工业园区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通过自查、整改,使学校所有建筑物达到重点设防类的抗震标准和灾害的防灾避险要求,确保校舍安全,让全体家长放心;形成完整、准确的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资料。 在工业园区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10月底,完成排查、鉴定工作,形成每栋楼的鉴定报告;12月底,根据鉴定情况确定整改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并按要求组织、落实整改。 二、工作机制 1、建立学校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确定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贯彻方案和工作目标,协调、督查各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2﹚协调、检查有关部门在校舍安全工程中的职责落实情况; ﹙3﹚研究处理工程实施和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三、设立日常管理部门 ﹙1﹚学校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负责处理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日常工作 ﹙2﹚建立例会制度。学校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研究、协调相关工作。 四、主要工作及要求 根据园区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工作要求,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10月15日制定学校贯彻方案; 2、10月16日完成校舍安全工程自查表的上报; 3、10月25日前,准备好每栋楼的基建档案,为相关部门的鉴定工作作好资料上的准备; 4、按上级统一部署时间,配合相关部门的`鉴定工作; 5、11月—12月份,根据鉴定情况和整改意见,制定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整改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并按上级部门审批意见及资金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工作;配合全国消防宣传月组织消防疏散演练,进行消防专题讲座,多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总结、公示、移交校舍安全工程档案。 五、相关部门职责 总务处 制定贯彻方案,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日常工作; 1、组织学校校舍安全排查,上报校舍安全自查表; 2、按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舍的鉴定工作; 3、根据鉴定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 4、按照审批情况和资金情况,按要求组织实施整改工作; 5、协调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及时处理工程中的相关问题; 6、组织消防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7、进行资产使用、保管的专项检查,联合办公室强化综合治理责任区域的责任落实 8、及时向学校校舍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并组织落实; 9、形成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并向办公室移交; 10、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办公室 1、提供校舍基建档案资料,保证鉴定资料齐全; 2、研究相关政策,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3、组织、强化综合治理责任区域责任的落实; 4、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财务室 1、整改资金申报、协调,保证整改资金到位; 2、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工程审计 德育处 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检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杜绝人为的安全隐患; 1、加强班级管理,提高班级资产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协助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活动; 3、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4为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城镇,规范宝昌镇建成区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__)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创建自治区文明城镇步伐,不断提高我旗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镇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和街巷私搭乱建为突破,进一步发挥日常巡查、物业管理及群众监督举报和集中强制拆除相结合的机制,全面推进住宅小区和街巷私搭乱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私搭乱建违法行为,实现遏制增量、递减存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时限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四、整治范围 太仆寺旗宝昌镇各社区、菜园村及工业园区内。 五、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动整治工作,特成立太仆寺旗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树宏同志兼任。为切实加大对乱搭乱建整治工作的力度,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管控,保证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在旗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五、整治内容 1.工业园区内所有未经批准不符合园区规划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建筑附属设施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清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2.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含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等)、公共绿地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其他草木,或对公共绿地进行硬化铺装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清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3.在建筑物顶楼、转换层平台或在一楼房屋主体外墙、车库门前的公共区域搭建钢架结构、砖混结构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4.在各街巷两侧主体建筑物外搭建钢架、彩钢、砖混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5.在房屋外或露台(阳台)上搭建阳光房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影响原建筑风格的,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没收,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没收的实物按《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排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对照清理整治内容,对宝昌镇范围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分类登记,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排查出来的私搭乱建行为建立台账,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广大群众对私搭乱建的投诉举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30日—8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按照摸排台账逐项问题进行事前告知、限期自行拆除,并逐一张贴或送达《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关于拆除违章建筑物的公告》,严格做好执法过程记录及公文送达程序。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集中清理整治一批。 (三)集中拆除阶段(20xx年9月1日—12月30日) 针对集中整治阶段期间,未主动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的.各类违法违规、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由公检法及相关单位组成清理整治组,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期间,切实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长效巩固一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宝昌镇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私搭乱建整治工作,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面、快速、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整治期间各责任单位要抽调专人参与,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宝昌镇及各相关单位要开展巡回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向群众宣传开展私搭乱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私搭乱建行为,对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曝光,逐步形成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的法律意识和人人监督、人人负责的良好法治社会氛围。 (三)严格监督,目标考核。将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宝昌镇及各社区(街道)年度绩效考核的范畴。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5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 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二、检查组织、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三、责任分工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6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实际,县局决定为期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锅炉、电梯、压力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锅炉、电梯、压力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打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提高防范事故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此次活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特设股,主任由特设股股长冀东光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春节期间为期两个月的`隐患排查整治。 四、整治对象 1.锅炉:全县范围内的蒸汽锅炉、供暖锅炉、工业锅炉等。 2.压力管道:重点突出长输管道、油气田站场管道和公用燃气管道排查摸底建档工作;同时加强工业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电站锅炉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和供热公用蒸汽管道以及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蒸汽管道、危化品生产企业工艺管道。 3.电梯:重点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超市、商场、宾馆、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和饭店等餐饮场所使用的杂物电梯,同时加强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五、整治方式 企业自查自改、各分队按各自辖区全面检查,做到迅速启动、全面参与、聚焦重点、集中攻坚,努力消除现存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六、整治内容 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规定,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一)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特种设备检验、登记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 (四)特种设备日常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五)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 (六)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整治。重点检查城镇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建立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设计、安装、改造等技术档案;是否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建立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台账;是否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并出具报告;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包括年度检查报告、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门站、调压站内压力管道是否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并出具报告,以及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配置的压力容器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安全附件及压力表等是否进行校验并出具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实落地,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二)压紧压实监管责任。要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岗,采取拉网式方法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留一个死角、不漏一台设备,严细实的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把说了当成做了、把做了当成做到位等现象,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有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查、整改、验收、销号责任链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挂牌督办,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黑名单”,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7为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护好长江母亲河,扎实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整治原则: (一)科学分类,明晰责任。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负总责,对照生态环境部移交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对入河排污口逐一分类,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确保每个入河排污口整治责有人负、事有人管。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针对入河排污口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提出整治措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进行拆除;对整改类、保留类的入河排污口依法开展规范化整治。 (三)一口一策,专项整治。结合排污口类型、监测结果、主要污染源类型等现状,逐个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方案,明确规范整治责任、路线图和时间表。 三、工作目标 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系统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20xx年年底前,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并编码,基本树立排污口标志牌。渝北区、两江新区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分别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的100%、90%;其它区县(自治县)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编制。 20xx—20xx年,基本完成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四、整治范围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长江干流、嘉陵江和乌江沿线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具体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原则上以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境内的4228个入河排污口(不含渝北区、两江新区)为准,新发现的入河排污口一并纳入整治。 五、整治任务 (一)分类并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20xx年10月底前,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应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xx〕718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的单位性质、规模和隶属关系等,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命名和编码,填报入河排污口信息表(附件1),建立台账,并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除渝北区、两江新区外的其余23个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在20xx年11月前,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应根据排口分类和“查、测、溯”排查情况,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逐一制定“一口一策”方案。 (三)设立入河排污口标志牌。20xx年12月底前,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对照《通知》中的《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要求,借鉴渝北区、两江新区试点经验,完成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树立。其中,工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港口码头生产废水排污口、大型灌区退水口应设置标志牌;其余排污口,各地可根据其排水状况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设置标志牌。标志牌标识内容按《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标志牌形式根据入河排污口所处位置决定,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四)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技术指南开展整治工作。 1.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拆除。 2.清理合并一批。按照国家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实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和工业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清理整合。要对城镇生活污水排口进行截污纳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将集中居民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污纳管;对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水产养殖散排口,推进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 3.规范整治一批。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有利于维护管理、有利于环境监督的原则,根据《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xx)相关要求,对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对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等问题的排污口,应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更新维护设施等措施进行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护好长江母亲河。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市生态环境局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对进展迟缓、推进不力等问题突出的区县进行通报。 (三)稳妥有序推进。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要把排污口整治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与黑臭水体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等正在开展的行动结合起来,与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等结合起来,与整治污水偷排偷放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能立行立改的,及时整改。对管网建设、河港治理、生态修复等整治时间较长的,要尊重客观规律,明确阶段性目标,由易入难,分步推进,力争三年内基本完成。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应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合理设置过渡期。 (四)建立销号制度。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要结合排污口清单、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整治期限等台账,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组织验收销号,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定期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见附件2)。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督促与指导,组织现场核实整治实效,定期跟踪通报“一口一策”整治推进情况,确保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8为切实加强我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泄露爆炸事故防范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决定从20xx年9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上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爆炸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负责组织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9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制定方案。 9月25日前制定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 1.自查自改(20xx年9月) 组织对辖区内的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认真进行自查自改。 2.督促整改(20xx年10月)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认真整理、完善专项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商贸服务场所(含餐饮业、住宿业)要提交对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危害性以及治理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密切配合。 (二)加强宣教,营造氛围。以落实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工作。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9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时间 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三、大检查的责任分工具体责任分工: 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20__年2月29日前排查及整治情况表(见附件)报送镇安办。届时福清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0XX年是我市实施校安工作关键的一年。依据校舍抗震鉴定结论,已经制定了校安工程加固改造三年规划。全市规划加固重建的学校595所,校舍项目为1831个, 面积1708755平方米。按照省校安办分解的目标任务,XX年加固改造任务总面积54.7527万平方米,其中加固面积为45.8079万平方米,重建面积为8.9448万平方米。任务相当艰巨,时间非常紧迫。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实施好今年校安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特制定XX年校安工程实施方案: 一、分解任务落实阶段 各县区要按照XX年加固重建分解任务的总量,并对照a、b、c类等不同类型,细化到每栋单体建筑,分解后的任务总和不得低于省政府下达的任务(见任务分解表)。此项工作于3月5日之前完成。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计划分两批完成,第一批为XX年的分解任务量,要求于3月20日之前完成,第二批为剩余任务量,要求于5月20日完成。对缺少疏散楼梯的教学楼、学生宿舍楼,要增设疏散楼梯。 三、工程施工阶段 根据各校现有校舍状况,争取校内调剂、租借民房、校际间调整、利用帐篷、调整教学时间等方法,要做到施工教学两不误。工程施工集中在6、7、8三个月进行,并要求今年的加固重建任务务必于12月20日之前完成。 四、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一)日常检查。在每一批工程施工阶段,都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常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 (二)验收检查。在今年校安工程所有项目基本完成时,将组织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检查。 (三)总结报告。在全面验收检查基础上,市校安办将校安工程实施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上报省教育厅。 五、几点要求 (一)校安工程作为今年新增的.民生工程,各县区和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校安工程的实施,真正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各县区和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好校舍加固改造实施方案。要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工作安排要周详,提出要求要具体。 (三)要妥善处理好施工与教学的关系,做到施工和教学两不误。施工时,单体楼房必须清空,妥善做好学生分流工作。 (四)一定要抓好安全工作。各校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必要时要搭设防护通道;设置警示标志和绕行标志,提示和引导师生避让危险;要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章,提高安全意识。施工阶段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五)一定要做好工程资料收集和保存工作。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后三个阶段必须保存好纸质、图片和视频资料。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1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__〕45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望远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统筹好安全和发展,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覆盖、无死角对全镇所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尤其是将经营性自建房作为此次排查整治的重点,对发现问题要建立责任清单,立即整改,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加强全镇房屋建筑、消防等安全管理,建立常态化动态监管监测机制,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要根据前期开展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市政设施调查以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基础,迅速对辖区范围内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城区周边农户自建房、农村农户自建房、经营性自建房、设施温棚看护房,以及此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之外的农民自建房等。查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违法改建加层或破坏主体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摸清各类经营性自建房底数,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专项排查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率,积极鼓励群众举报违法搭建、私自改建房屋违法行为,建立自建房档案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施策,限期整改,逐项销号,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摸排阶段(5月5日—5月16日)。 各村(社区)要围绕工作目标,全面完成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上报阶段(5月17日—5月20日)。 各村(社区)于5月19日前将排查台账、排查报告经各村(社区)书记签字审核后,整理上报望远镇自建房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20日前将全镇排查台账、报告上报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治阶段(5月21日—10月31日)。 根据永宁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严控时间节点,10月底完成整治,并按期上报整治报告。各村(社区)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在没有消除安全隐患前,要按照“一房一策”原则,设置危险房屋警示标志,设置简易监测点,落实巡查监测人员开展定时定量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对排查认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联合各部门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通过排危加固等适当技术措施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已无修缮价值需要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要采取措施迅速搬离住户并及时拆除;未拆除前,要设置危险房屋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严防无关人员靠近,坚决杜绝因危险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城镇危房,要切实进行隐患治理和安全监测,隐患加剧危及公共安全的,要及时拆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要主动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检查督查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迅速开展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工作落实,成立以王凯书记、杨钊镇长任双组长,分管副镇长周金川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望远镇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对辖区内城、农村房屋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等建筑进行排查,全面摸清自建房底数,建立自建档房案,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时限,及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补助,确保问题逐一销号清零。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自建房屋使用安全常识、装饰装修禁止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和自主治理意识,增强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做好房屋安全隐患预防和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形成全民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的合力。 (五)强化信息报送。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一工作时间进度、报送内容标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在5月20日前将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望远镇人民政府212办公室)。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2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加之我县长时间无降雨、降雪过程,气候干燥,消防安全压力增大。2月11日,西安市莲湖区丰禾村一出租仓库发生火灾事故,初次扑救后再次复燃,过火面积900平米,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引起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政府、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整治一批消防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强化火灾防控,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县“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重点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XX年3月31日,为期一个月。 重点场所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厂房、仓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高层建筑;粉尘涉爆场所等区域为重点。主要内容 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关消防安全审批;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是否存在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现象;电源、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是否违反规定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现场搭建的活动板房是否按规定使用阻燃材料;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三、检查方式企业、单位自查 全县各类企业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企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带队组织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治到位。 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全面排查 1、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牵头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抽调专人开展执法检查,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清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及时查处。具体分工如下: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全县重点消防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检查排查。 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客运场站、道路运输企业的检查排查。 县安监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检查排查。 县规住局牵头负责全县在建项目、保障房项目、老旧小区及城市燃气领域的检查排查。 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大型商场、市场、饭店等商贸流通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厂房及仓库的检查排查。 县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的检查排查。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敬老院的检查排查。 县卫计局牵头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排查。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排查。 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共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应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2、各镇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形成闭环。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于3月7日和3月24日前,分别将专项工作方案和消防隐患治理工作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并将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治信息及时录入西安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平台。 3、公安其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组织并参与执法检查行动,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督导检查 市安委会第三督查组于3月15至3月25日集中对我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于3月28日前将督导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浙江省天台县足浴店火灾事故和莲湖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规律和特点,不断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公安消防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要坚决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确保隐患整治不走过场。强化督导考核,落实整治责任。市安委办督导检查组将结合城市运行安全考核工作,对我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抽查我县企业及单位。对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未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及隐患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桥梁管理,确保在役交通桥梁度汛平安,根据市交通委、城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城阳区安监局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农村公路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坚持“平安第一、预防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全区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在役交通桥梁进行全面的平安隐患排查和治理,完成桥梁根本技术数据录入归档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和短期整改、长期整治〞的`工作原则,对全区农村公路在役交通桥梁进行彻底治理,坚决杜绝塌桥事件发生,确保全部桥梁平安度汛,道路畅通。 三、组织领导 区交通局成立农村公路桥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杰副局长任组长、镇村公路管理处吕松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村公路管理处人员和各街道公路站长组成。领导小组在镇村公路管理处下设办公室,由吕松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要求进行职责分工。 工作职责:镇村公路管理处具体负责区级道路桥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区级道路桥梁档案,并督查各街道村道桥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道公路养护中心负责区级道路桥梁平安隐患排查及本辖域内村道桥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桥梁档案工作。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4当前,气温降低,燃气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宣传活动的通知》(泰公用发[20xx]14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增强燃气安全保障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的安全氛围,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11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燃气安全集中检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动员所有力量集中对所有燃气设施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立即成立了燃气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全县燃气企业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并要求各燃气企业立即成立专门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本企业进行自查。 (一) 检查内容: 1、燃气场、站运行及管理。主要有:压缩机、加气机、防爆机、消防器材等机电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燃气场站内避雷设施、喷淋设施、报警切断装置以及安全放散装置等设施的使用及完好情况;液化气储配站罐体基础及储罐安全状况;加气站充装设备基础固定及设备运行情况;场区内人员、车辆出入等管理情况。 2、燃气输配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主要有:中高压燃气管线、各高压站、调压室、高压箱、阀门井、凝水井运行状况;穿(跨)越河流、公路和村镇的燃气管道维护情况;燃气管线与其他管线交叉部位的监控情况。 3、户内燃气设施。重点检查使用燃气的大型公共设施,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重要用户,以及用户家中燃气灶具、胶管、灶前阀、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等使用和安全运行情况。 4、燃气安全生产制度。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燃气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管线巡检制度落实情况。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与用户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5、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燃气抢修抢险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是否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组织了应急预案演练,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准备是否到位、充足。 (二)检查方式分三个层次进行 1、10月31日各燃气企业自查。各燃气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每一个岗位、每一处重要设施、每一个生产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 2、11月1日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组织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事业局检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对所管辖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11月2日下午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检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成检查组,根据提供的燃气企业名单,本县内抽查燃气企业2―3家。 二、 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一是协调利用各种媒体展开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协调宣传部门支持开展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逐家逐户的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活动。所有企业都要成立燃气用户宣传组,印制安全用气手册或者安全用气明白纸,在冬季来临前,深入居民和单位用户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必须100%的宣传到所有用气单位和居民用户。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灌装企业,要想法设法将安全用气宣传材料送至每一个用户;三是动员各种力量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牌匾。所有燃气企业都要结合自己实际,在城市广场、社区、住宅区、楼宇等明显位置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动员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单位参与燃气安全管理活动,及时发现破坏燃气设施等事故苗头,及时举报处置一些事故隐患。 三、 加强燃气安全隐患的治理。 一是集中开展液化气瓶组气化站并网、管道占压、灰口铸铁管改造等为重点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要下大力气做好液化气瓶组气化站的清理整顿和并网工作,争取用1年的时间,完成并网工作,彻底清除液化气瓶组气化站,暂时无法并网的,要依据国家和省、市里规范规定,完善落实监管制度,确保不出任何事故;要继续按照省里的规定,做好管道占压清除、灰口铸铁管改造,争取尽快完成任务,一时完不成任务的,要强化措施,加强运行监测和监管,确保不出问题。二是开展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治理活动。户内隐患已经成为影响燃气安全的重要因素。用户私拆乱改、违规安装使用燃气燃烧器具,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建设,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便、用后不关,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燃气软管老化过期、钢瓶超期服役等严重影响使用安全。各燃气企业要结合这次检查活动,不折不扣地要求逐家逐户排查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清除,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要实施燃气用户档案管理制度,利用这次排查,建立健全用户档案,将用户家庭成员、住房性质、器具胶管品牌及使用到期年限等级信息纳入档案管理,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困难用户进行跟踪服务,对户内的超期软管等小部件免费及时更换。 四、严格落实燃气安全检查活动责任制。 严格实行检查活动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各燃气企业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检查组领导、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负责同志都要签字备查,整理归档。要实行企业领导负责制,各燃气企业都要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的领导要亲力亲为,带头进行检查,分管业务的领导要按照分工,靠上对分管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的时间、内容和单位都要签字备查。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为抓好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并确保本次检查活动顺利开展,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安全科、公用事业科和有关技术成员为组员的燃气安全领导检查组,负责我县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和本次检查活动的实施。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落实主体责任和原则,对本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销售等所有燃气设施开展普查摸底工作。 (三)所有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都要与用户签订安全协议,协议内容要包括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对用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对用户有关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等内容。本次将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是否与用户签订和履行安全协议。 (四)本次检查组将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后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5今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6整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始终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根据《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莆城教安〔20xx〕15号),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一)校(园)教学、办公场所; (二)校(园)内的教师宿舍; (三)校(园)其它设施、设备以及租用的设施设备。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三)建筑物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设置情况; (五)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六)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督查全区学校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今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即日至9月5日为隐患排查阶段,9月5-10日为总结整改阶段。 各校(园)要全面贯彻实施根据《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莆城教安〔20xx〕15号),调整、充实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二)查清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情况。放暑假前,各校(园)要查明各类建筑物及其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和火灾危险源分布情况。 (三)深入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即日起,各校(园)要组织干部和消防安全工作人员认真排查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以及教学、办公、生活用房中装修、电气线路敷设、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凡校(园)消防设施数量不足或分布不合理的,要按规定标准整改达标;消防设施设备损毁或功能丧失以及电气线路、设备老化的,要及时维修、更新,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四)督促全区学校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9月5-10日,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复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强化监管,并向全区教育系统通报。 (五)认真总结,严格考评。9月10日前,各校(园)要对今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9月10日将书面总结报送区灵川中心小学安全科。安全科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安全工作考核评分。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7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场所为目标,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学校综合防灾能力,保障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年开始,到年,对全市中小学校所有校舍进行排查、检测、鉴定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七度(西外环以西为0.15G,以东为0.10G,下同)抗震设防烈度标准,并符合防御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防洪、防台风、防火、防雷击等安全要求。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对处于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实施迁移避险,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以后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原则上以建设楼房校舍为主,确保校舍安全。同时,建立全市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摸清全市中小学校舍现状,科学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改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与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相结合、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统筹安排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要精心设计,规范施工;要依据校园具体规划,按照先排查、鉴定,后设计、施工的要求,做到“安全、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美观”,确保工程既符合标准又保证质量;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都必须具备规定资质;要保证每栋校舍的加固和改造质量,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为“放心工程”。 (三)分级办学,分级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各镇、街道中小学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基础数据采集和录入。充分发挥省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完善全市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和信息处理系统。 (二)全面排查鉴定。由市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排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综合防灾要求,形成对每栋建筑的鉴定报告,并填报《校舍排查报告》、《抗震安全鉴定报告》,按要求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通过招投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和检测机构,查验所有校舍的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确定校舍抗震设防状况,提出加固初步方案并作出施工图设计。 (三)制定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地质灾害情况、校舍危险程度、使用用途、建成年代、结构形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校舍重建、加固改造等规划,到年对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学校实施迁移。 (四)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根据实施方案和年度维修加固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七度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排查出的D级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重建;对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优先加固改造无设防的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性较强的建筑;对地处洪涝灾害易发区、水库大坝下游可能受淹区以及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抵制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规划确定废弃的危险校舍不再进行改造,但必须确保不再使用;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城乡规划管理处、水利局、审计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督查项目。 (二)完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尽快将所有校舍的信息准确录入信息平台,将校舍和改造规划数据及时上报,进一步提高校舍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信息上报随意化、虚拟化。市、镇(街道)两级要对中小学校舍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监测、信息反馈、定期通报和专项督查,通过中小学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络管理,加强校舍信息监控,查清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危旧校舍改造任务,科学安排维修改造工作,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进行。 (三)建立校舍安全工程月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道每月要认真填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教体局,月报表作为校舍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同时,加强信息平台数据的录入和日常更新工作,为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提供有效的资料和依据。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以各镇、街道筹集为主,市政府将根据各镇、街道财力状况、工作任务和工作实效,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为市级以上财政补助60%,其他资金由各镇财政负责统筹。市直学校的资金由市财政全部承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资金的责任,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不能把工程建设债务留给学校,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学校校舍的改造资金由投资方和所属单位负责,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五)严格招投标,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工程监管作为工作指导的重中之重,狠抓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把校舍安全工程真正建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和阳光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校舍建设方案进行合理设计,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所有工程项目的检测、鉴定、设计、施工、监理要严格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要执行好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追究制度,特别要落实问责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监管规定,新建校舍和旧校舍改造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新建校舍的使用寿命不低于50年。严把工程验收关,确保学校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把每一所学校都建成精品工程。 (六)规范档案,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尽快建立档案室,参照《校舍安全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整理篇》,将所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项目建设和加固改造文件、排查鉴定文件、工程建设文件全部入档,要注意收存建设和加固改造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文件材料。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8一、消防火灾应急方案 1.1、加油车辆火灾的应急程序 1)如是车辆油箱口着火,加油员应立即停止加油作业,油枪复位,并脱下外套或用石棉被将油箱口堵严封住,同时向站内其他人员呼喊示警;使用灭火器扑救油箱和地面余火,合力将着火车辆推出站外,待一切恢复正常后由项目经理或现场安全员确认后方可继续加油营业。 2)如是车辆电气线路着火,加油员应立即停止加油作业,油枪复位,同时向站内其他人员呼喊示警,并使用灭火器扑救;其他人员投入灭火扑救,同时合力将着火车辆推出站外,待一切恢复正常后由项目经理或现场安全员确认后方可继续加油营业。 3)初起火警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投入灭火抢险,同时注意资金安全,防止次生事件发生。 4)如果火警异常,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1.2、油罐汽车火灾扑救程序 由于石油火灾初期燃烧不稳定,面积小,温度低,火焰不高,相对易于扑救控制,所以应以自救为主,尽可能在初期阶段把火灾控制住。因此规定计量员上罐车计量时必须带一块石棉被。 1)油罐车计量口处发生小火苗时,计量员应立即利用带上罐车的石棉被将火扑灭,待确认安全后方可松开石棉被。 2)如油罐车火势较大或计量不在罐车上时计量口出现火苗,卸油员立即关闭罐车卸油阀,停止卸油,断开卸油管快速接头,并关闭油罐卸油口,同时呼喊示警。 3)司机迅速将罐车驶离罐区,开到开阔安全区域进行灭火扑救。 4)加油站工作人员应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外援,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5)如果油罐车罐口着火,可使用石棉被或其它覆盖物(如湿棉衣等)将罐口盖上,堵严罐口窒息灭火。当火势较猛时,应使用推车式及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对准罐口进行扑救。 6)当专业消防人员尚未到达,且火势无法控制时,放弃扑救。项目经理立即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做好周边交通疏散和人群隔离工作。 1.3、人身上着火应急程序 当人身上着火时,切忌惊慌失措四处乱跑。这因为人身上粘上油火时,跑动会使着火的衣服得到充足的空气,火就会更猛烈地燃烧起来,加重伤势。另外,着火的人一跑,势必将火种带到经过的地方,有可能扩大火灾。因此,人身上着火应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应迅速脱下衣服,浸入水中,或用脚踩灭,或用灭火器、水扑灭。 2)如果衣服来不及脱,可就地打滚,把火扑灭。 3)其他人要镇定沉着,立即用石棉被、衣服、扫帚等朝着火人身上的火点覆盖、扑打或浇水,或帮他脱下衣服,但应注意,不能用灭火器向人身体上喷射,以免扩大伤势。 1.4、站内办公区域着火应急程序 当站内办公区域着火时,先应明确着火的物品和火势大小,防止出现着火物品因刚开始因缺乏氧气,当新鲜空气补充时发生“轰燃”现象: 1)当着火点周边无带电设备时,可以利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和水进行灭火。 2)当着火点发生现场时,先应清楚逃生路线,当火势不能控制时,应立即选择逃生。 3)当着火点在关闭的房间内时,在打开门的一瞬间,不能立即进入房间,应先查看火势大小和燃烧的物质,当燃烧的为产生浓烟物质时,必须保证自身正常呼吸。 1.5、站内大面积起火应急程序 1)发生大面积火警时,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一切作业。 2)项目经理(或前庭主管)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自救,由开票员或离电话近的加油员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 3)报警时应说明火灾类型、范围、加油站地点及联系电话,并报告项目经理。 4)指挥加油车辆迅速驶离加油站,疏散现场无关人员,清理加油站进出口及消防通道,并在交叉路口等待和引导消防车。 5)消防车一到,加油站员工立即协助消防队投入灭火战斗。 1.6、邻近单位或邻居发生火灾时应急程序 当邻近单位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停止营业,关闭油罐操作井,报告公司值班室。保持高度警惕,准备好所有灭火器材,随时观察火情和风向。如有必要,经公司应急小组同意,停止加油,用石棉被覆盖操作井、卸油口处,并关闭油罐通气管上阀门。 1.7、电气火灾应急程序 1)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戴好配电室内放置的绝缘手套切断电源,严禁不带手套去关闭电源,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 2)电器火灾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包括湿被等)进行灭火。 3)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将火扑灭后,施救人员应立即撤离至配电房门口,防止氧气浓度过低而窒息。 4)无法切断电源时,灭火者应身着绝缘的鞋靴、手套,防止触电。然后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对着火源喷射。 1.8、针对特殊部位失火的扑救方法 1)油罐口失火,应用石棉布捂盖,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力争尽快控制火势并将火险消灭在初起状态(切忌用水喷洒造成助燃)。 2)油泵失火,首先关泵停止加油,屋内人员听到报警及时拉断电源,视火情可用石棉被及灭火器扑救。 3)加油车辆失火,应用干粉进行扑救,同时组织力量尽快将失火车辆推出站外安全地点。火焰在油箱口呈火炬状燃烧时,可用湿衣服、湿棉纱等将油箱口完全捂住,使火焰窒息。 4)油罐车失火,现场监卸人员发现后应迅速合上油罐车罐盖,关闭卸油阀门,用干粉灭火器全力组织扑救。 5)冒油,发生油罐冒油,站内人员立即组织抢救,首先切断所有电源,熄灭站内明火,站内车辆熄火推出站外,同时组织人员在站内加强巡视,严禁外部人员在站内逗留,严禁携带明火靠近罐区,在回收油品时严禁使用铁制工具,以免发生撞击摩擦起火。待油迹清除后,确无火险隐患,方可开始营业。 6)电器失火,发现电器失火,应拉闸断电,并视其部位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进行扑救,禁忌用水以免触电。及时通知电工进行修理。 二、环境应急方案 2.1、加油跑油应急程序 1)加油员应立即关闭加油枪,停止加油。 2)用不能产生静电的棉纱、毛巾、拖把对现场已跑冒的油品进行回收。 3)地面上难以回收的油品应用砂土覆盖,待充分吸收残油后清除沙土。 4)不准立即起动车辆,应将车辆推离一定距离后方可启动。 5)如果跑冒油数量较多,应立即封锁现场,暂停所有加油活动,待地面油品处理干净后,恢复加油作业。 2.2、罐车卸油冒罐的应急程序 1)应及时关闭油罐车卸油阀,切断总电源,停止营业,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2)必要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便临时封堵附近的交通道路;项目经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疏散站内人员,推出站内车辆,检查并消除附近的一切火源。 3)在溢油处的上风向,布置消防器材。 4)收银员应立即将情况向项目经理汇报。 5)对现场已跑冒油品用沙土等围住,并进行必要的.回收,禁止用铁制品等易产生火花的器具作回收操作。回收后用沙土覆盖残留油品,待充分吸收残油后将沙土清除干净。 6)给被油品溅泼的人员提供援助;通知毗邻单位或居民,注意危险。 7)检查井内是否有残油,若有残油应及时清除干净,并检查其他可能产生危险的区域是否有隐患存在。 8)计量确定跑冒油损失,做好记录台账。 9)检查确认无其他隐患后,可继续营业。 2.3、油品流淌、滴撒的环境应急程序 1)当少量油品滴撒在地面,应首先防止车辆在附近启动,危险范围内的车辆推离出站,同时示意其他车辆避开危险区域。 2)用消防沙盖住地面油品,待油品充分被吸收后将消防沙清除干净。 3)当油品流淌到地下排水沟或雨天发生油品跑冒时,应首先关闭阀门,控制局势,同时防止油水流到站外或河流水沟,并立即采用吸油毡进行吸附。 4)如流淌数量较多时应拨打119消防部门电话和环境保护部门求助,同时立即报告公司值班室。 5)局势控制后检查是否有残油,若有残油应及时清除干净,并检查其他可能产生危险的区域是否有隐患存在。 6)由项目经理联系相关单位废油和污油的回收处理工作。 7)计量确定油品损失,做好记录台账。 8)检查确认无其他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后,可继续营业。 9)分析油品流淌原因,书面报告宁波分公司加管部和储运安全部。 2.4、加油站管线渗漏应急方案 1)加油站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2)由应急小组组织指挥加油站人员及维修人员实施输油管线泄漏抢应急方案。 3)同时站内计量员负责关闭相关阀门或潜油泵开关。 4)现场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安全保卫,防止油品扩散造成火灾事故。 5)抢险人员: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开展堵漏、回收余油实施抢险工作。 6)输油管线泄漏控制:按照分工和安全要求统一指挥,分别收空泄漏管线内的余油、利用木塞、闷板等堵漏、回收余油清理现场、修复管线、恢复生产。 2.5、加油站油罐渗漏应急方案 1)加油站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同时加油站根据应急程序要求停止加油。 2)汽油储罐发生渗漏,现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公司应急小组立即联系设备维修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和制定修补方案。 4)修补方案经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讨论后,经公司经理同意后实施维修。 5)视情况:罐底渗漏向油罐内垫水。 6)对渗漏油罐修补后加油站应做好定人定时进行监控并记录在案,向公司储运安全部定期汇报监控情况。 三、加油卸油过程应急方案 1)贮存罐卸油时发生混油,应立即关闭罐车卸油阀,停止卸油。 2)相应的加油机应立即停止加油,并向项目经理(前庭主管)汇报。 3)分析原因和责任,按事故处理规定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4)公司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视情况通知运输单位人员到达现场处理事故。 5)若柴油、汽油相混,则按《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处理罐内混合油。 6)清除管线和加油机内混合油,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启加油机加油。 四、110联网报警系统故障应急方案 1)110联网报警系统,应每月定期和当地保安公司先电话联系,双方协商后再对财务室红外报警器和紧急按钮进行试报警,并将测试情况登记到台帐中。 2)加油站应每日检查110联网报警系统按钮、主机、喇叭、红外探头等是否安装牢固,线路有无松动,设置是否正常等,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和保安公司联系,要求维修。 3)当110联网报警装置无法设防或与警方信号不畅通时,应立即联系保安公司,要求其尽快进行调试。 五、其他事件应急方案 5.1、车辆碰撞应急程序 1)当车辆碰撞到加油机、进出口灯箱、卸油操作牌等站内物品后,首先应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码。 2)示意该车停车(注意不能强行让其停车),同时检查受损物品的损坏情况,打122电话向交警报案,由交警负责处理赔偿和维修事项。 3)当车辆逃逸时,应首先打122电话报警,同时电话向公司值班室汇报情况。 4)交警勘察现场后,及时取得交警的现场勘察证明材料,并再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部门。 5)站内或公司联系维修人员对受损物品进行修复。 5.2、交通事故应急程序 1)如果在加油站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时,加油员应立即停止加油,项目经理及时疏散加油车辆及无关人员,准备灭火器进行警戒。对事故车辆司机进行调解,并联系汽车修理厂。如果调解无效,开票员应拨打122报警电话,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2)如果在加油站发生车辆碰撞加油机事故时,加油员应立即停止加油,兼职设备管理员迅速关闭总电源,项目经理及时疏散加油车辆及无关人员,拿起灭火器进行警戒。如果发生火灾,则启动消防方案进行扑救,如果未发生火灾,则应联系服保中心请求及时修理加油机,确保加油站安全营业;对发生的事故经过项目经理应马上上报公司值班室,进行妥善处理。 3)如果在加油站发生车辆撞伤人员(含加油站员工)事故时,项目经理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到医院进行救治,并安排人员做好顶岗工作,确保加油站营业,对发生的事故应马上上报公司值班室,进行妥善处理。并记住肇事车辆车牌号,以防逃逸。 5.3、周边发生聚众闹事事件应急程序 1)当得知站附近有聚众闹事事件时,前庭主管先通知项目经理,同时查看加油现场,等正在加油的车辆加完后,切断电源,由加油员工向其他顾客做好解释工作,用路障(小红帽)将进出口封闭。 2)加油员工立即将收银包中的现金投入保险箱中,并锁好财务室、办公室门窗。 3)加油员在做好上述工作,并带上安全帽、反光背心后,对人孔、卸油孔、加油机、营业厅办公电脑等重要财物用石棉被、扎带进行相应的保护。 4)员工就近取消防器材放置在附近,以备紧急情况时使用。 5)现场指挥人员在安排好以上工作时应提醒员工保护好自身安全,不要与任何人发生冲突。 6)各员工就位后等待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当组长赶到后,现场指挥权交给组长。当相关部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后,加油站在检查人员和物品无损失后恢复正常营业。 5.4、防恐保安全应急方案 1)加油站夜间值班不得少于2人,并至少有一名男员工。 2)特殊期间加油站严禁对机动车以外的容器加注(销售)汽油。如确因某种原因需要销售,必须在辖区公安机关开具证明,经确认后方可销售,同时还应做好相关记录:如时间、数量、批准单位和购买者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 3)对重点加油站及排队加油现象较为突出的加油站,要加强现场引导和控制力量。对进站加油的客车,要求车上乘客必须在站外下车方可进站加油。 4)加油项目经理要以现场工作为主,做好协调解释工作。同时要对加油站及周边区域出现的可疑人员,按有关规定,礼貌询问,妥善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人员特征和交通工具特点及牌号,根据情况可以自己或他人协助报警。 5)加油站要认真落实巡检制度,特别是夜间要时间到位、部位到位。各级管理者要加强检查巡检工作的落实情况,杜绝走过场现象。巡检中如发现加油站及周边区域有异常情况和不明留置物,要及时报警、报告、设立远离警戒线,不得接近,更不能随意触摸。 6)加油站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接卸油生产作业中的程序确认,加强要点区域的安全制度落实。确保加油站闭路监控系统、110联网报警系统、罐区报警系统等安防设备完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加油站油罐量油口、操作井盖、卸油口必须上锁。钥匙由项目经理保管,一旦发现油品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并上报。 8)加油站要加强对出入站人员的管理,任何陌生人不得在加油站及附近区域逗留、窥测,任何员工不得将亲友留宿于加油站。 9)有员工食堂的加油站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注意把好食品安全关,及时对厨房上锁。要特别注意发现细节变化,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10)员工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逗留,一旦发现有聚众闹事情况,要迅速远离避让,严禁参与。 11)各加油站要主动、及时与当地警消部门保持良好、畅通的联系,必要时,可请求警消部门在重点区域设防,增强加油站巡防保障力量。对于政府部门要求设防的加油站,各加油站协助做好各项工作,要通力配合当地政府部门防恐组织的驻扎和监控工作。 5.5、外线停电应急程序 1)当外线停电发生后,加油业务按照加油机乱码处理。如夜间停电,应立即启动紧急照明灯。 2)准备发电:当外线停电后,应及时断开配电柜中外电总闸和加油站内主要设备的电源开关(如加油机、照明、电脑、液位仪、监控系统、价格显示牌、零管系统等);检查确认发电机的燃油、水、机油是否充足。 3)发电供电:启动发电机,当发电机输出电压达到额定电压并稳定后,打开发电机送电开关;将配电柜中的开关切换至“发电”处,对站内供电;逐一开启设备开关;发电、供电过程必须有专人监护。 4)恢复外线供电:当外线来电时,应注意观察外电指示灯及电压表变化情况,确认电压稳定后,准备恢复供电;断开各主要设备及大负荷设备的电源开关;断开配电柜中发电机电源输出开关,合上外线电源总闸送电;关闭发电机,清理现场,并做好下次发电的准备工作;逐一开启加油站各设备开关。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9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为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辖区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学校校长及其他领导、班主任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对中小学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主任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学校少先队、班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作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家长,要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个成员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检查学校住宿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学生饮食卫生安全;门卫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书。 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 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并向校长汇报。 四是学校后勤处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是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六是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日志记录。七是强化家长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全部参保。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各成员、值周老师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学校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立即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建立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学校的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领导 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要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自防自救整体素质。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原则,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从当前全国发生的学生楼道拥挤伤亡、饮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游泳玩耍溺水、被暴雨洪水冲走、服毒自杀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安全隐患的处理与上报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 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学校联系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安全隐患的处理由校长全面负责,领导组织并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0以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全面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不断规范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一、背景依据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在有关部门的工作基础上,结合专项行动试点经验,推进我市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长江干流太仓段的排污口底数,建立项目化整改清单,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二、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3、《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4、《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xx〕44号); 5、《关于印发苏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xx〕89号)有关要求。 三、制定原则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太仓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环保、水务、农业农村、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有关部门和各区镇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信息报送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市环保局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完善工作保障。各区镇、相关部门在人员、资金、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及时将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区镇结合本方案和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组织分工、经费保障等,分解落实责任,统筹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统筹整合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由市环保局扎口,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设置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三)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第一级排查由苏州市统筹安排,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通过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第二级排查由市环保局负责指导,沿江各区镇组织人员现场排查,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潮间带、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排查,人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第三级排查由市环保局联合相关区镇及太仓港口委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监测方式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的.溯源分析。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入河排污溯源分析,查清污水来源。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1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X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各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健全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重点排查工作要求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要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全面排查工作要求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重点整治。各村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作用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方案。各村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4、建立台账。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明确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县新溪口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奕彬,副组长:曹玉臻、潘军、卢春华,成员:黄小丰、胡国华、凌智生、吴卫东、陈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潘威、高源、徐志泉。领导组深入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工作。各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村部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规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整治和农村建房审批,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有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体育场所安全管理;文物部门负责指导文物古建筑安全管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乡领导组要加强对村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除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要组织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联合实地督导,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乡党委政府。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2一、指导思想 以一位伟大的人的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平安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阔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落实文件精神,查隐患、防事故、保平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平安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切实落实学校的平安主体责任,消除平安隐患,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平安形势稳定,学校平安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平安的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平安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和工会人员〕:xx班主任 各班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进行学校平安隐患的排查。 四、排查治理重点 1、校舍平安:要逐间检查,对学校厕所、实验室、微机室等重点场所给予高度重视,查找是否存在平安隐患。 2、交通平安: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逐一登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三无〞车辆运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现象和酒后驾驶,确保学生出入平安。开车入校教师严控车速,文明驾驶。学校执勤教师做好学校门口人车分流工作。 3、食品卫生平安:学校配餐做好留样管控,就餐环境整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常饮用水卫生状况,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4、设施设备平安:对学校的电路、电器、实验药品陈放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整改。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等重要场所的平安情况。 5、防火平安: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集中进行了防火平安教育,校内教学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防盗平安:学校的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财务室、储藏室以及教师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平安防范措施是否到位,门卫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7、周边环境平安:要协助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检查有无社会闲杂人员在学校附近敲诈勒索伤害学生,有无违反规定在学校附近设置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现象。 8、学生心理平安:学校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否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有心理疾病和问题家庭的学生是否建档造册、跟踪监管。 9、上下楼梯平安:学校是否开展宣传上下楼梯教育活动,上下楼梯是否有醒目的提示标示牌。 10、平安教育:平安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平安教育的'情况,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各类传染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五、主要工作安排 1、4月14日学习文件,宣传发动。根据要求,联系实际,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2、对照方案,开展自查。坚持“谁检查、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治理平安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方案并及时上报,落实专人,加强监控。 3、对接交警、派出所做好群防群治。 4、认真开展“平安教育〞活动。 5、形成平安排查台账。 6、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对本次学校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平安隐患,要逐项逐条进行登记,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2、创新工作方法,充分依靠群众,重视监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阔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整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监督的力度。 3、突出治理重点,着眼开展大局,构建长效机制。要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学校平安工作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3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构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打造和谐校园。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分类分处”双线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各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由政教处负责;图书室、电化教学设施由教务处负责;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由少先队负责;卫生、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由总务处负责;各教室的安全隐患由各班主任负责;各办公室的安全隐患由年级组长负责;各处室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3、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 (1)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使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消防设施检查。 (2)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重点看护送教师和值日教师、值周领导到位情况。 (3)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厕所及楼梯等地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展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摸底工作,重点看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摊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5)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看行政楼、教师办公楼、教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力度。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开展了“安全知识讲座”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小学生安全教育》专题片,聘请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7)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 4、坚持排查治理方式的科学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督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重点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与物防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重点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分处管理、各负其责”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围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利用“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橱窗、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敏感时期和重点时段,加大对师生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彻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摸清隐患存量,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治措施;有则必改,改则必严;保证人员、经费、行动到位;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4、做好记录、主动上报 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变能力。规范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4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在我镇发生,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__〕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__〕13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__〕61号)和《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府办函〔20__〕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二、工作目标 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按照重点核查、分类处置、全面整改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县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筑,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第一阶段:20__年7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核查工作,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经核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评估鉴定工作。 第二阶段:20__年9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经核查、评估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整治工作,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同时全面开展全镇自建房核查以及查漏补缺排查工作。 第三阶段: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核查工作。 第四阶段:20__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经核查、评估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的整治工作。 三、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县政府统筹组织下,负责做好本镇行政区域内整治工作,并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资金保障等工作,组织村委(居委会)等基层力量,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拉网式、全覆盖的要求,做好核查整治各项工作。 (一)核查重点 1.重点核查地域:对本镇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核查,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核查城乡接合部、拆迁安置区,工业园区以及学校、医院、批发市场等周边区域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重点核查场所:(1)3层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2)用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型和饭店、旅馆、商超等经营性的房屋;(3)违规改为经营用途及改扩建的房屋;(4)疑似使用海砂建造的房屋;(5)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的房屋。 (二)查漏补缺 与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无缝对接,实现城乡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确保“不漏一房一户” (三)核查内容 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核查以下三个方面: 1.结构安全性。核查房屋是否存在加层、开挖地下空间、搭建格子房等改扩建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建设情况;有无专业设计及专业施工资料;是否处于危险状态;是否存在以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情况;是否存在建筑结构变形损伤等。 2.经营安全性。核查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将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或提供给公共活动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业经营许可有关场地、场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镇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特别是用于餐饮经营的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 3.建设合法合规性。核查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违法占地建设、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隐患分类:自建房建筑隐患分为“一般”“较大”“严重”安全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即涉及水电、燃气、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以及装饰装修存在缺陷但不影响使用安全,且可以立即整改到位的。 2.较大安全隐患,即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开挖地下室、搭建格子房的;擅自改变承重结构的;超设计增加荷载的;无专业设计、施工技术资料等存在隐性使用风险的。 3.重大安全隐患,即建构筑物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倾斜变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或迹象等房屋结构受损情况;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 (五)排查方式 1.组织核查。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切实扛起属地及本行业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的自建房进行全面现场核实。一是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自报。督促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履行第一责任和使用安全责任,全面自查房屋结构和改扩建等情况,及时报村居“两委”。二是村和社区“两委”审核。村和社区“两委”对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况进行100%核查,建立台账并上报属地镇。三是镇复核。镇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的成果,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针对村(社区)“两委”提交的台账逐一现场复核,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核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公示了我市第一批10家鉴定机构(详见附件3)供各地方参考,各村可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开展工作。 2.填报核查信息。镇政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委托的专业机构组织开展自建房实地核查,根据核查信息按要求填写《博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将核查数据录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参与核查的工作人员、村和社区“两委”审核人员、填报信息的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需对填报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建立台账。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填写《博罗县自建房安全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博罗县排查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改工作台账》(附件3),做到一房(户)一档、一房(户)一责任人、一患一方案,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六)质检抽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调查数据质检的基础上,及时组织专家力量加大自建房核查情况的监督抽查力度。以村(社区)为单元,按不低于经营性自建房总数5%、不低于非经营性自建房总数2.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总量中有10%房屋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必须重新开展核查。 (七)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经核查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原则上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亦可统一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同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根据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落实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相关整改措施。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动态跟踪监管,并视情况相应采取停工停业、撤离人员、围蔽警戒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1.对于“一般”隐患。限期落实整改,更换、增设相应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对于“较大”隐患。一是对违法建设的自建房,由镇政府会同有关执法部门组织依法查处。二是对可补办手续的自建房,经房屋安全结构鉴定后,满足或经整改后满足规范和安全使用要求的,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对经营性自建房,在完成整改满足规范和安全使用要求之前,要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经营安全需求的,应及时清退商户,对房屋依法予以处置。 3.对于“严重”隐患。对存在严重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自建房,应督促其立即停止使用、转移人员、做好警戒,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的,及时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4.对于地质灾害隐患。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九)销号管理。根据梳理汇总整治情况,按“一房(户)一档”的形式,对核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核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筑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督促其委托或由政府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并按照专业机构的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存在阻碍行为的,由镇政府会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整治后的房屋逐一进行现场复核,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标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二)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发挥规划建设、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依托数据城管、平安综治等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续开展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伪造检验检测证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实评估鉴定报告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投诉违法建设和重大建筑安全隐患问题,以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举报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完善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自建房规划报建管理、自建房作为经营准入审批管理、存量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等政策文件,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托全县城镇、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掌握房屋底数,归集房屋信息。 五、部门分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及“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自建房全部纳入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有关监管合力。 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规划建设组):负责指导自建房建设,牵头组织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社会专业技术力量提供全程技术支撑;指导各排查员运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成果及相关软件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核查工作;推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自建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建设组):负责配合、指导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侨政协组):负责指导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及纳入宗教部门管理的民间信仰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应急管理办(应急管理组):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本地区、分管行业领域内经营性自建房建筑安全监管;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公共服务办(教育指导组):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经济和建设办(经济发展组):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杨村派出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镇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组):负责指导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居民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人民调解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镇财政管理所(政府财务组):负责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核查、评估鉴定、整治等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将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费用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杨村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城乡居民自建房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整治(不含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指导查处违建自建房涉及的违法占地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相关规划审批许可信息;对可以补办手续的,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提供城乡已取得产权登记的自建房基本信息数据。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文广旅体组):负责指导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机室、高危体育项目等用作文化和旅游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卫计健康组):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杨村市场监督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提供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所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指导和会同各部门对移交涉及职责范围内违法建设的自建房依法进行查处。 镇专职消防队:负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各镇加强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镇政府成立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责任分工,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核查、整治工作经费,非经营性自建房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鉴定经费,以及相关动员、培训、宣传和督导检查工作经费,统筹落实必要的资金保障。一是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二是参照《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标准,结合实际,落实必要的评估鉴定经费及其他工作经费,原则上县级与镇(街道)按照5:5的比例分摊全镇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所需相关工作经费。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推动“房地一体”、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等数据开放共享,避免重复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公共场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核查整治工作。镇规划建设部门及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村居“两委”干部等一线工作人员开展自建房安全核查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按照“谁拥有(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引导金融、保险等服务机构支持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要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解危的﹐安排专项资金对低收入家庭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治理改造、应急处置等给予适当补助。要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督查检查工作机制,督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各镇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别要依法依规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不得简单粗暴“一刀切”,强化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主体责任(使用责任)意识。 (六)加强数据报送。自20__年6月起,各项工作数据实行每日和每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台账,于每日11时前报送有关报表和数据,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整治工作情况(排查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书面向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规划建设组)报告,规划建设组汇总数据并定期对排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同时报送县住建局。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5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的平安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平安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平安,确保平安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xx年度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实施范围 本次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集团建筑施工领域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对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单位、部门的平安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排查治理的内容 1、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部门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平安管理制度和岗位平安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平安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平安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平安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平安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平安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五、时间安排和步骤此次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至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各单位、部门的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8月21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平安督察部。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行政部、纪检督察室组成督导组,对全集团各单位、部门的平安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单位、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平安隐患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为“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稳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督察组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各单位、部门前期排查出的平安隐患进行复查,同时排查各单位、部门的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行动,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落实责任,加大追责力度。督察组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单位、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平安生产的突出隐患,建立平安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外,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牢固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6为进一步增强学校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创建平安校园,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镇联校决定对全镇各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为目的,以排查学校教学用房、宿舍、餐厅、食堂、厕所、浴室以及新建学校的工程质量等公共建筑设施和学校周边易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基础沉陷等安全隐患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的观念,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责任到人,确保全镇学校安全无事故。 二、主要目标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校建立“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台账”,做到底清数明,并立即采取措施彻底解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在新建、改扩建学校时,首先要考虑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新建学校的选址要科学、合理、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沟口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确保建设质量和师生安全。 三、领导组 组长:李家胜 副组长:牛本红、崔辛未 成员:郭继恒、吴学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联校,办公室主任由牛本红兼任。 四、方法步骤 这次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从6月14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排查。从6月14日至6月20日,联校组织责任心强,并有一定勘察经验的人员,逐校检查各项安全工作文本资料,排查全部学校(幼儿园)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公共建筑设施,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前建设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及校舍易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校。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校建立台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阶段:限期整改,从6月21日至6月26日。各校要对第一阶段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改,及时解决,不得拖延。 第三阶段:及时汇综,重点复查。从6月27日至6月30日。及时汇综掌握全镇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展情况,同时要进行复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学校要把开展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作为近期内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领导组,强化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逐校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以高度的忧患意识认真做好与此相关的`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强化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强化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要集中进行师生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教育和安全防范演练。同时要上好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切实避免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师生伤亡,确保师生安全。 3、规范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各学校在新建、改扩建学校时,首先要考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新建学校的选址要科学、合理,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沟口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学校建设项目必须规范申批程序,必须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所有新建、改扩建学校教学楼要符合《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xx),对已有教学楼要按照此标准进行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进行加固或重建。教学楼以外的其它用房,按当地抗震设防烈度进行设防和加固。对学校建设项目要实施全过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 4、各学校要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天气预报情况,对近期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做到心中有数,提醒师生注意防范。一旦发生灾害,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师生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5、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对这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进行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对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整改力度大的学校要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排查走过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7根据库尔勒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库教发?201x?272号),我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应急演练的原则,切实开展学校201x—201x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工作,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通过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先将本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从领导到教师都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首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逐项加以落实。其次,安全工作实时时讲。我校平时就十分重视能安全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安全,时刻提醒教师、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做到警钟长鸣。 二、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在放假前夕,我校各班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的常识和技能,努力保障假期内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暑假里,无家长、监护人在场不下水游泳,防溺水; 2、假期内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在公路边追逐、打闹、玩耍或骑车等。 3、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不干净的食物、饮料等; 4、假期里注意用水、用电、用火等安全; 5、开展防疾病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严防疾病感染; 6、教育师生珍爱生命、关爱他人、和睦相处,严防恶性纠纷事件的发生; 7、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假期里不和陌生人搭讪,不吃陌生人的食物,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乘坐陌生人的车或和其外出; 8、假期内的其他安全事项等。 三、 提前谋划,精细安排,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在20xx年7月5日下午,学生正式放假离校后,学校召开了全体教师大会,会上要求教师假期内要做到遵纪守法,不违规办班、补课,加强学习充电,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特别是安排好假期教师护校值班表,要求每位教师签字确认,以示对学校财产安全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家、校联合,齐抓共管,确保安全。 1、我们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在放假前一个星期就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信中向家长通报当前安全形势及其我校的具体做法,号召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特别是加强暑期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2、特别是20xx年7月3日上午10:30,我校针对今年暑期雨水大,各地学生溺水事故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及时召开各年级学生家长会,我们在会上通报了防溺水的严峻形势,提醒、教育家长回家后一定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严防溺水悲剧的发生。 五、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我校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演练制度、安全预案制度等。 六、创新安全教育方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1、我校利用班会、活动课、晨会、集中时间对学生上好学校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教育课,并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学安全知识。 2、我校通过演讲比赛、文艺活动、班团队活动、广播、黑板报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同时、我校认真透析安全事故的成因和安全工作的难点、焦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事警人”的宣传方式、达到吸引学生、教育学生的目的,使安全和知识真正为广大师生所掌握。 3、加强对学生游泳的安全教育,告诫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加强文明交通教育行动、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杜绝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 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们摸索出来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我们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 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我们根据办公环境、岗位变动、学校规划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了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 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和应急灯。 3、加强对财产保管室、电脑房和饭堂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在事故易发地,我们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 4、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我们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对学校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进行了保障。 总之,我校上级领导的精心布置和指导下,在我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及每位家长的积极配合下,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我校的安全工作必将做得更加完美。愿通过我们的努力,能给每一位同学的家庭带来幸福与安康!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8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全面溯源整治和规范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为依托,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制订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对部分立行立改问题进行整治。通过2至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到20xx年底之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溯源。在前期排查、监测及初步溯源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基础上,查清污水来源,确认排污口整治责任主体,制订整治方案,明确取缔、合并、规范等工作任务,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组织对排查确认的1842个长江武汉段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分类、命名、编码,设置排污口标志牌。 (二)分类整治。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稳妥有序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严格整治标准,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遗留问题的整治力度,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查漏补缺,防止问题反弹。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二)市生态环境局统筹负责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导各区制订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排污口整治标准,督导整治进度,会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治验收。 (三)市水务局统筹负责溪流、沟渠、河港、雨洪径流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导各区制订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排污口整治标准,督导整治进度,会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治验收。 (四)市交通运输局统筹负责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指导各区制订实施方案,制定港口码头排污口整治标准,督导整治进度,会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治验收。 (五)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应急处置信息共享工作,指导各区建立完善排污口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区提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配合开展溯源整治工作。 (七)市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涉及建筑工地资料的收集工作,指导各区完成相关建筑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含油废水等未规范处置问题的整治工作。 (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提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所需相关资料。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20xx年9月底之前)。按照“统招分签”方式,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项目统一招标(各区初步溯源合同内含有溯源整治内容的除外),各区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公司签订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合同并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溯源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通过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各种方法,采取无人机航拍、地面检查等多种形式,查清长江入河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认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有明确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相同的,由其作为责任主体;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按照“损害担责”的原则由使用权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所有权人应当配合第一责任主体进行整治。对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或者无法溯源的,由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做到有口必查,应查尽查,确保排污口排查无遗漏。 (二)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与标志牌设置工作(20xx年12月10日前)。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xx〕718号)的要求,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和标志牌设置工作。标志牌制作和安装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一进行招投标并组织实施。 (三)制订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xx年12月20日前)。各区在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组织制订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四)整治部分立行立改问题(20xx年12月底之前)。各区要不等不靠,对长江入河排污口责任单位明确、整治工作能够及时解决的,应当立行立改。整改工作任务完成后,各区要及时组织填报长江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统排污口整治信息,建立整治销号制度,持续推进分类整治。 (五)开展各类排污口整治工作(20xx年12月底之前)。各区组织整治本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对符合排污口管理要求、达标排放的,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治的,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组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整治工作经费保障,扎实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区、各部门和单位于20xx年7月底之前将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靳晓菲,联系电话:)。 (二)强化协调督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水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督导各区人民政府整合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按照要求报送。同时,不定期组织对各区整治重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分析”,强化考核评估,确保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增强公众参与。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加大对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举报排污口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落实信息公开。各区要在政府的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设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专栏,定期更新排污口整治进展情况。各排污单位应当通过标志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9为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各类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部署要求,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园区范围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平安扬州建设总体目标,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园区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数。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率、准确率达到100%。 (二)突出专项整治。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三)健全长效机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排查整治重点 在全面排查出租房屋底数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抓好整治 (一)、群租房排查整治重点 1、擅自分割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进行出租的。 2、将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储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提供出租的。 3、出租房厨房未单独设置,使用液化气钢瓶的。 4、私拉电线安装单户电表,电线混杂、暴露在外的。 (二)、出租房屋消防隐患整治重点 1、出租房屋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同一建筑物的。 2、出租房屋与其他场所合用,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生产、仓储、住宿合用场所之间没用使用实体墙进行防火(物理)隔离的。 3、出租房屋未按消防要求配备必要消防设备的。 4、出租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存放电动车充电等问题的。 (三)、违章建筑排查整治重点 1、擅自搭建用于出租的大棚、简易棚的。 2、其他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用于出租的,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其他排查整治重点 1、人均承租面积低于15平米或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 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至9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和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基本掌握全区出租房屋情况;结合排查情况,开展舆论宣传,积极营造集中整治声势,争取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引导当事人主动自查自纠、配合政府实施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区域逐个攻坚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等问题,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消除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处室要结合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加大集中整治工作宣传为度,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配合集中整治,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采集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借助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以各进园企业为基本单元,由各处室负责人牵头,进园企业负责人、社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等人员配合,深入进园企业单位,开展“逐栋、逐层、逐户”的地毯式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全部见底。调查摸底工作中要做到“五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底数清楚,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各种类型的出租房屋;二是居住人员情况清楚,逐人采集登记信息,对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对每个房间结构和居住人员逐一编号、标注、登记;四是违法租赁房屋底数清楚,对发现的违法租赁房屋分类建立台帐并明确整改措施;五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强力整治,消除隐患。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要责任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防止升级恶化,酿成重大案事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取缔。对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要限期整改。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督促落实企业和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发挥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等各方资源的作用,推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标准兼治,注重长效。要在排查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突出政策引导,加强源头防控,深入研究推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进园企业,逐个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落实人员实体化运作,并按照每500名流动人口、每200户出租房屋配备一名管理人员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管理队伍,专门负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日常管理和检查指导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务必于9月15日前建成运作。公安分局要制定出台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防控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房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相关协调工作,建立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部门共享机制,实现部门联动管理;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借鉴外地做法和经验,抓紧制定出台出租房屋管理规章,提高依法管理整体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成立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综治办,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综治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安监站防部门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房管部门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以及房屋性质界定,严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服务业发展处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并依法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城管中以负责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的查处、拆除,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奖惩。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影响案事件、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30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平安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平安管理,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平安生产。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首先成立平安隐患排查工作领导机构 1、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平安科长孙德金负责平安隐患排查的日常工作。 二、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排查时间: 定于每月的1日、20日、30日上午为平安隐患集中排查时间。上午8点半准时到达出租车停靠点。检查人员与被检查车辆确认检查相关问题,然后填写检查表格,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时解决。 2、排查重点:对车辆的'燃油燃气系统、电气设施、轮胎及转向刹车、消防设备等进行平安检查。 3、参加人员: 以平安科长为负责人,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参加。 4、当天上午检查问题,下午4点开会集中汇报;同时汇报上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5、检查问题要分类汇总,分重大隐患、一般隐患进行分类填写。 三、措施: 1、将隐患排查工作作为抓好平安工作的一种手段,要长期坚持下去,形成一种制度。 2、所有参检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有事向平安科长请假,对无故不参加者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处分。 3、对于重大隐患不能解决的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助解决。 4、平安科要对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并实行跟踪督改。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31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四)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新设立运输企业准入管理,依法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围绕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和严格客运车辆管理监督的职责,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为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退出和日常监管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并纳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信誉体系建设。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 (六)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禁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驾驶人。 (七)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落实运输企业车辆动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监管规定,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三、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八)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等内容,加强相关职业院校学生的大客车驾驶技能训练与实践,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严格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九)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宏观调控,严格执行驾驶人培训机构规划论证、许可听证制度,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广规范化教学。 (十)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对公安交管部门抄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以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督促企业解除聘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应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 四、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十一)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和实施,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途经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座椅全部配置安全带,鼓励其他客运车辆座椅配置安全带。 (十二)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管,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和资质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从严处理。 (十三)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日常监管和通行秩序管理。 (十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制度,完善校车行驶路线安全保障设施,按标准设立校车停靠站点。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擅自变更设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强化工程竣(交)工验收。新、改建工程竣(交)工验收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应有当地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 (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大对危桥、高危边坡等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大力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应同期设计、建设超限检测站,当地政府可在乡级、村级公路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加强校车途经路线安全监管,及时整治安全隐患。 (十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加强秸秆禁烧监督管理。 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八)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统筹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和延伸农村客运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农村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十九)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县区政府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乡镇政府责任。加大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二十)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和管理。 (二十一)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速推进高速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十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 八、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三)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十四)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内容,保证师资、教材、课时三落实。 (二十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 九、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六)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事故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至5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十七)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热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事故结案后,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32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巩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成效,根据省局《“五毛小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工作集中自查的通知》等系列要求,以及我市前期流通环节开展的学校周边各专项整治行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工作任务 (一)建立监管台帐 建立辖区内学校周边和重点食品供货商专项监管台账,台账包括:辖区学校周边食品店、重点食品供货商、“五毛小食品”食品、“一票证明”经营者等信息,并明确监管人员。 (二)规范自律制度 规范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落实,内容包括:供货商许可和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一票证明”凭证和食品退市证明凭据等资料。重点规范“五项标准”落实到位情况和“五毛小食品”经营情况。 (三)加大处罚力度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坚持从严监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执法处罚成为食品安全整治常态。 (四)开展专项抽检 市局将结合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和全年抽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1-2次“五毛小食品”专项抽检,重点抽检前期抽检发现的问题突出的食品品种和项目,市局具体抽检任务另行下达。 (五)推荐示范典型 各县市区选取2个学校作为规范经营的示范典型区域,于8月10日前自查规范完毕,经全市综合验收后,上报省局参加典型示范活动。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建档阶段(7月1日-8月10日) 对辖区“五毛小食品”供货商情况进行摸底,建立监管台帐。对前期抽检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处罚。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摸底建台帐情况及《”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8月10日前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 (二)整治处罚阶段(8月10日-10月15日) 以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学生食品供货商、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豆制品、饮料、糖果、膨化食品等廉价零食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对不履行进货查验、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曝光和抽检过的问题“五毛小食品”从严查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拒不履行自律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省局将于9月上旬开展全省集中检查。 (三)规范提升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 在前两个阶段整治基础上,通过查处曝光一批经销伪劣“五毛小食品”的典型案件,制定长效监管制度,采取问题食品回头看,整治情况再复查等措施,规范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自律水平,切实解决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局食品流通处。 三、工作要求 (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从严原则 在整治活动中,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坚持做到五个一律,问题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速查处;发现问题一律逐级追根溯源;抽检和案件处理信息一律按规定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二)注重整治实效,坚持长效原则 要注重整治实效,力争做到检查一户规范一户,处罚一户警示一圈,曝光一户震慑一片的效果,不走形式,追求实效。要注重监管痕迹,做到检查有记录,登记有台账,处罚有结果,完事有总结。要注重与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建立相关规范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共治原则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劣质“五毛小食品”危害性的宣传,强化业户守法经营意识,加强与辖区学校沟通,主动进校园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幕、餐厅厨窗等媒介向学生宣传问题食品隐患,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形成社会共治。 (四)定期发布信息,坚持公开原则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报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发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各单位要对前期抽检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违法案件加大处罚力度,前期抽检156个批次,不合格28个批次,检验报告已经下发各县(市)区局,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处罚结果并处罚决定书请及时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市局在汇总信息后,将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和不合格食品处理等专项整治信息,于20xx年8月20日、11月20日前分两次在市局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集中公布,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安全消费。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33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宜居与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在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旨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全镇私搭乱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旧州镇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整治工作,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征拆办,何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由相关股室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拆除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稿起草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务。 (一)窗体顶端 (一)工作宣传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按照动态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车载播放、悬挂条幅、召开院坝会等多种形式,有步骤、有重点、有层次地向辖区内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和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针对个别村(居)私搭乱建的多发形势,将派专人驻点进行宣传,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群众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时间要求:20xx年6月1-长期坚持 (二)摸底排查组 窗体底端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照清理整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现象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积极受理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对存在私搭乱建的农户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 时间要求:20xx年6月1-7月30日 窗体底端 (三)私搭乱建整治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根据第一阶段摸底排查的情况,制定详细的集中清理整治计划,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镇区及公路消防车辆通行、影响建筑物使用安全和存在疫情传播隐患的私搭乱建,作为前期清理整治重点,在每个村(居)选择3-5个私搭乱建严重的住宅作为突破口,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清理拆除,将整治工作全面推开。对已拆除的.私搭乱建,要及时进行销号。对拆除后的空地,要及时恢复耕地或进行绿化、硬化。 时间要求:20xx年7月30日-11月30日 (四)土地复垦整治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拆除建筑后,指导农户处理好建筑垃圾,并协调上级部门对恢复整治后的土地进行复垦验收。 时间要求:20xx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五)综合维稳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对拆除工作过程中不配合的农户,进行依法处置,并做好维稳解释工作。 (六)工作督查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对私搭乱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一是保障开展私搭乱建工作开展所需要的配套资金及物资。二是保障私搭乱建工作开展过程中人员调配。三是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的车辆。 (八)验收评估、总结组 窗体顶端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对照存量私搭乱建管理台账,对已整治农户进行验收检查,并将清理整治成果报镇党委,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在全镇公示,切实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长效巩固一片。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责,营造氛围 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整治活动的重要意意义,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以有效运转的管理模式,大力宣传有关违法建设行为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强化工作职责,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全面开展好整治活动。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镇的决策部署上来,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不断部门联动,不断树立大局观念,团结协作,努力配合,全镇一盘棋的开展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各股室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强烈推进整治的确深入开展。镇级督查小组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34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平安,维护正常的开学教学秩序,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育人环境,根据区教育局平安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全面排查整治我校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杜绝平安事件发生。现将此次排查方案拟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平安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我校各班级、相关管理人员的.平安监管责任,通过全面排查,摸清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我校平安隐患档案和整改机制,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生命平安和学校财产不受侵害。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根据上级部门平安工作重点及我校实际,对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平安、学校环境、用电平安、教学设施及消防、食品卫生健康平安、秋冬传染病防控等进行平安排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春季开学平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副校长〕 成员:、 四、具体事项及分工安排 本次平安隐患排查由周卫锋校长统一协调指挥,各检查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平安办汇总检查结果。第1小组:〔组长〕、〔记录〕、〔拍照〕、 第2小组:〔组长〕、〔记录〕、〔拍照〕、 第3小组:〔组长〕、〔记录〕、〔拍照〕 五、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xx年x月xx日,上午8:20—9:20 六、其他事项。 检查由各小组自行组织安排,做好检查记录,并拍照。检查记录表由各检查小组全体组员签名后,由负责记录人员交平安办xx老师。负责拍照人员将照片电子档打包〔以小组〕命名,于当天11:00前发给平安办罗婕丹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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