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养护合同 |
范文 | 养护合同(精选24篇) 养护合同 篇1发包方: __________ 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 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小品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10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24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65320x0.00 _元,即人民币 陆_仟_伍_佰_叁_拾_贰_万_零_仟_零_佰_零_拾_零_元整。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10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10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3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5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30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50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50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80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95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 5%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10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20x年《重庆市建筑、市政、安装、装饰、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x年《重庆市建筑、市政、安装、装饰、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20x年《重庆市建筑、市政、安装、装饰、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 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壹万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重庆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2份,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护合同 篇2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 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 天:指日历天。 1.13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 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 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 中标通知书 2.3 招标文件 2.4 专用合同条款。 2.5 通用合同条款。 2.6 技术条款。 2.7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 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 联络 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 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 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养护合同 篇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设计,并支付设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设计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设计内容: 2.设计要求: 3.提交方式: 提交施工蓝图 。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设计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设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2.其他: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两次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设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设计工作成果的形式: CAD图纸及工程蓝图 2.设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第七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设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护合同 篇4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养护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标准: 1、地址:澄碧湖北区 2、养护总面积:220xx平方米。 第二条:绿化养护期限和养护标准: 1、本绿化养护项目自20xx年5月20日开始到20xx年5月19日止共两年。 2、养护标准:苗木成活率100%,其他各项养护指标达到《江西省城市绿地养护定额》规定的一级养护标准。 第三条:绿化养护费用: 1、两年绿化管护费为工程苗木费(苗木费以审计部门审核苗木种植工程造价中的苗木价款为准)的 % 。(其中第一年 %、第二年 %)。 2、付款方式:甲方每年(5月20日前)对乙方的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评定,经评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甲方应在评定合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 2、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 3、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4、甲方在养护区内给乙方提供适当面积的保管室,供乙方存放绿化养护设备和材料。 第五条:双方责任: 1、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 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在适合种植树木的季节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 2、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3、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4、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按设计要求在花坛中摆放的应季时花在过季凋谢后,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数量等)重新更换花坛时花,更换花卉的费用由甲方另行结算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提供适当场地,供乙方人员工间休息。 第七条: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养护合同 篇5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_______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导体有限______________司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绿地 2.养护内容:_______________ 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检查、 浇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花草整形(形状整齐划一)、地被覆盖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绿化垃圾清运等服务工作。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要求。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 甲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估,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养护时,甲方将以邮件方式或微信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需指定联络人),乙方需以一周内完成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月养护费中扣除10%养护费作为违约金,合同期内出现3次违约情况,甲方有权随时有权向乙方提出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人力资源部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或签字,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一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一天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 (3)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工具存放间,若没有由乙方自行解决。 (5)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损失由甲方承担。 (6)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三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绿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服从甲方工作代表安排,依时优质的完成绿化养护;遇司重大活动需要在短期内完成绿化养护时,乙方需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完成。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乙方必须为养护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须承担养护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进行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或实际情况进行施X、沤肥、喷药。施肥、沤肥、喷药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4.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为养护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护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任何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每个月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 a.合同订立后,乙方每月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60天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每个月养护项目管理费 元。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自然灾害的,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损失,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损失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附件 1.制定《园林绿化养护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需要参考相关标准实施养护。 2. 甲方提供的《EICC》(电子行业行为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需参考执行。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 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 养护合同 篇6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一、承包金额: 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每年承包金额为 3500 元,承包费的付款方式为每年经考核合格,全年承包费一次性支付。 二、承包年限:养护时间从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合同期限为1年。 三、养护范围: 1、学校校园内现有的所有绿化场地上的绿化苗木(不包括草皮地拔草和修剪,但包括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包括学生公寓周围将要进行绿化种植的所有绿化树木。 2、每月须有200盆以上的季节性盆花供应校园摆设。 3、主教学楼前八个大花钵种植的草本花,应及时更换季节花,保持常年开放。 4、完成学校迎宾、迎检、迎新的突击性任务,如突击性搬运盆花、摆放盆花等,乙方应无条件、无报酬地为学校搬运盆花、摆放盆花。 5、台风刮倒的树或断裂的树枝,乙方应无条件、无报酬地为学校及时处理,并清运出绿化场地。 四、承包范围内的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特别是盆花、地栽草本花睛天要每天浇水,雨天要及时排涝。 (7)草本花卉根据季节适时播种,缩根的草本花要及时分株和扦插,小苗要及时上盆。盆栽花每天最少要浇水一次,每周施肥一次。 (8)草坪中的乔灌木,每年必须松土一次,并清理树头上面的草皮,树势弱的结合施肥一次。 (9)每年应根据学校需要,在西区花圃内扦插一定量的小苗(土地面积约为 1.2亩地),扦插的苗木品种由总务处指定。第一次扦插完要浇透水,以后由由甲方指定人员管理。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用的材料设备如:劳动工具、肥料、农药等费用由甲方供应。乙方平时要注意保护劳动工具,若出现自然损坏,按以旧换新原则进行更换。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因管理不善造成树木枯死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五、养护应达到甲方所提出的要求和结果。 1.乙方养护需做到:树木生长良好,适时修剪,疏密得当,有较好的观赏效果。尤其是对东方明珠、垂叶榕和有层次感的树木要及时修剪,乔木上的枯枝和下垂枝也要及时修剪。 2.及时病虫害防治,确保花草、树木健康生长。 3.及时中耕施肥,改良土地条件,调节植物生长。 4.学校如遇突击栽树、移树,乙方应无条件地为学校栽树,报酬酌情而定。 5、乙方养护不到位的,甲方通知乙方整改,乙方应无条件地立即整改。 六、养护期限内每周起码保持2人以上在校区内作养护工作,中标人必须每天在岗,并且能随时联系到中标人员。 七、乙方应提供工作人员的作息制度。 八、乙方在校区绿化养护期间应确保学校设备、设施和师生人员安全。 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如有人员变动,及时向甲方告知。 十、乙方要给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双方均严格履行本协议,若违反本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服务未达到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视情扣除乙方的承包金。 十二、其他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总务处、乙方代表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养护合同 篇7承租人:_________ 出租单位:_________ 一、绿化布置地址、范围 1.甲方所需绿化布置的地址及范围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2.乙方按上述地址提供全程式绿化租赁布置服务,包括设计,运输,搬运,摆放,更换,日常养护等。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付款方式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绿化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元鲜花费用按照实际插花盆数计算,每盆为_________元。 3.甲方按□月度□季度付款,以支票或现金的付款方式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 4.甲方付押金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日至乙方植物进场之日前支付,乙方在合同期满归还给甲方。 三、工作要求与承诺 1.乙方所提供的各类花卉植物,插花均应保质保量,具体品种,数量详见附表<绿化租赁摆放清单>。 2.乙方必须委派专职人员定期负责植物养护,包括浇水,修剪,清洁,更换等工作。 3.乙方应根据不同季节及植物生长情况及时进行更换,在原基础上,向更高档的品种,更适合的规格,更优质的服务努力。 四、双方责任 1.合同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2.甲方增加任务,请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特殊规格要求提前一月通知。如超出租金,价格另再协商。 3.甲方对所有植物应珍惜爱护,如有短缺或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人员进出,车辆停放,用水,电梯等方便,配合乙方及时顺利工作。 5.乙方养护人员应认真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如对乙方养护人员的工作不满,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五、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双方如愿延长租期,需另签合同。 2.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护合同 篇8维修养护工程名称:发包人:承包人: 合同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一、本合同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2专用合同条款;3通用合同条款;4技术条款 5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个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 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副本份,其中:发包人份,承包人份。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 养护合同 篇9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堰湖山庄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玉兰大道与明珠路交口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结构、铺装及零星工程 4. 承包方式:由乙方承包人工费。 第二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价为人民币483902.17 元,即人民币肆拾捌万叁仟玖佰零贰元整,附﹕工程量报价清单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一个星期后支付乙方生活费按每人每天50元计算。 2. 工程款甲方按每月工程量80%支付乙方。 3.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90%工程款; 4.工程验收后尾款10%甲方七日一次付清。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原因造成乙方返工应按实结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五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甲方提供乙方住宿﹔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 提供挖机、铲车、翻斗车及施工用电﹔ 2.乙方 (1)施工工具; (2)施工计划 (3)确保工程质量 ; (4)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 ;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 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养护合同 篇10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按照市政府[20__]29号文件精神,本工程为通过市场招投标的养护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一、养护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暂定为一年(20__年6月1日--20__年5月31日),若本年度养护达到标准,明年可持续养护。 二、养护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三、养护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四、管护工程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日常的修剪、浇水、施肥、去杂草、卫生保洁、防火工作等; 2、凡是枯死的苗木,及时更换同品种及等规格的苗木; 3、广场铺装、园路的修补,果皮箱、座椅、护栏、景观灯的维修,保养及更换; 4、养护不只是保活工作,应使苗木生长健壮,保持优美的景观效果。 六、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 绿地管护中标单价为/㎡/年,行道树管护中标单位为元/㎡/年。 管护费用:_________________万元/年 金额: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在管护期限内,一切管护人工费用、水费、化肥费用、药品费用、绿化设施的维护及更换费用、卫生保洁费、苗木补植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根据绿地规模投入相应的资金,改善养护硬件设备(如洒水车、打药车、高架修剪车、灭火器等)。 3、乙方在进场前必须将合同金额的10%存入市园林局服务管理中心账户,作为绿地养护质量保证金。 4、乙方须在签订合同7日内向甲方报工程养护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作为日常养护工作的依据,甲方将根据养护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5、乙方严格按照《大同市城市绿化养护标准》、《大同市恒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养护管理方案》进行养护,必须保证养护中所需水、化肥、农药、人工等的数量,如在检查考核中发现乙方不能保质保量养护,甲方将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6、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移树,不得在绿地内构建任何构筑物,如需对绿地进行改造,乙方需做改造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7、甲方严格按照《养护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打分并按期支付养护费。 8、甲方有义务配合协调外围工作,有义务协调制止破坏绿带的行为。 9、乙方负责养护期间的安全完全责任。 10、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八、费用支付: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养护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及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有关条款或签署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养护合同 篇11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绿化养护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 1、项目地址: 2、养护总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绿化养护费用: 全年费用:x元人民币/年(x)。¥x元/月。(单价:x元/m2/年) 第三条:绿化养护期限: 本绿化养护项目自x年X月x日开始x 年X月x日止。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 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x。 2、 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3、 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x。 4、 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植物品种、数量的核实。(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第五条:双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北京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2、 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因甲方绿化苗木死亡率过高,乙方可新补种苗木,并且担保其成活,费用另行结算)。 3、 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保证绿化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5、 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须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夏季保持花坛花卉鲜艳,树木保持绿色(特殊树木除外)。 6、 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 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但在冬季必须先行采取用支架对树木进行必要的防护,材料可以用木头或钢管,具体材料费用由甲方认同后另行支付)。 7、 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8、 关于国定节假日(小区重要活动),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方位、数量等)布置花坛花卉,以增强节假日的气氛(花卉费用另行结算)。 9、 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小区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0、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为认可。 第六条:全年四季绿化养护工程规程: 甲乙双方及时关注新的养护技术,互相学习,保持绿化养护工作科学有序的按照计划开展。 一、 第一个季度(1月~3月) 1、 早春气候干燥少雨,本季度内应进行二~三次草坪春灌养护工作,并对土层粘薄的草坪,加施一次砂,增加草坪透气性及平整度。 2、 对各种落叶及常绿树种进行冬季修剪、抹芽。配制营养土,并普遍对各种树木进行冬季施肥。 3、 及时清除草坪冬季杂草,保证草坪的干净、整洁。 4、 3月份天气渐暖,许多病虫害即将发生,要经常检查,预防为主,及时防治。 二、 第二个季度(4月~6月) 1、 4月份气温逐渐回暖,草坪开始萌发,需对其进行第一次割草,首次割草高度要求控制在5CM左右。还要对生长衰老或空颓较多的草坪进行一次“添播草籽”。 2、 各种树木进入速生时期,除了抓紧大量补施复合肥外,还要结合树姿修剪。 3、 对春季开花的树种,花谢后,及时浇一次透水,并对其进行轻度修剪。 4、 春季是病虫害的高发季节,要抓住时机,早预防,早发现,对不同的病虫害针对性下药治疗。 5、 5-6月,每月对草坪进行一次修剪,并结合修剪及时清除草坪杂草。 三、 第三个季度(7月~9月) 1、7月份进入高温季节,草坪植物生长较快,割草次数不少于每月二次.9月最后一次修剪因控制在9月20日左右。 2、在连续高温炎热天气、必须在夜间或清晨组织灌溉抗旱。如遇阵雨暴雨较多,还要注意排水、防涝,特别要充分做好抗台防汛工作,加强值班巡视,发现吹斜吹倒的树木要及时采取扶正措施。 3、 夏季是草坪病虫害高发期,特别注意如草坪地下害虫、草坪褐斑病、斑枯病、锈病、枯萎病、病的发生,要及时喷洒地虫杀星、多菌灵等药剂及时防治。 四、 第四季度(10月~12月) 1、 下半季度气温开始下降,草坪植物生长逐渐缓慢,可每月修剪1-2次草坪,最后次修剪因控制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之间。 2、 10月份是许多害虫成虫产卵时期,要扑灭多种成虫和虫卵,防治越冬害虫,并因地制宜安排除草工作。 3、 本季度中要开始冬季树木修剪工作,为了促使草木生长,树木强健,姿态良好,减少病害滋生,应剪去病枝、枯枝、有虫枝、下部侧枝和树冠竞争枝、过密枝等。 4、 12月份要做好用熟石灰浆涂抹树干的防寒工作。并做好甲方所指定的名贵树和景观树的保护工作。 对于病虫害的防治,首先采取园艺的方法,在此方法不奏效的情况下,可以用物理和化学的方法进行防治,对于化学方法必须采用环保农药(禁用:敌敌畏(DDT),乐果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种类。 第七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统一着装、佩带胸卡,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认为不合格的人员。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安排工作人员的人数为3月~10月份2人以上,11月~2月1~2人。夏季可将工作时间调整在早晨与晚上进行。 4、甲方提供休息场地,供乙方人员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乙方5天内未于整改的,甲方可扣除当月的养护费用。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把预先多收的养护费用全额退回。 第九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次月付清上月度养护经费。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养护合同 篇12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园林景观设计。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并结合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的实际情况,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 园林景观工程 2、项目地址: 二、设计工作内容 甲方提供的 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环境景观设计(内容为整体规划及景观设计,不包括展览馆建筑设计及配套智能化设计); 三、设计阶段、设计深度、设计周期 1、整体规划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用地红线范围及1:200测量图纸; b.展览馆建筑平面及效果图; c.组织乙方现场踏勘; d.向乙方提供正式工作任务书(包括具体工作任务和甲方要求)。 (2)乙方完成内容及标准 a.提供景观总体规划图; b.局部效果图及意向图 ; c.方案设计汇报PPT;包括: ①选址; ②规划理念; ③总体规划平面图; ④功能分区图; ⑤展示内容介绍(室外景观部分和展览馆平面布置,其中展览馆相关图纸由甲方提供) ⑥智能化意向(包括太阳能、污水处理系统、新风系统、地暖系统、声控系统、感应系统、智能监控系统及其他生态环保、人性化系统各一张) d.设计师负责向甲方解说一次。 (3)设计周期:10个工作日(从收到甲方支付预付款起算) 2、施工图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确认方案阶段设计之内容,并给乙方正式工作任务书; b.建议植物选配及物料采用; c.提供建筑相关图纸及室外管线布置图。 (2)乙方完成内容及标准 a.总平面分布图(1:100) b.放线定位图(1:100) c.各细部标高图(1:100) d.各区域灌溉及给排水图(1:100) e.园林灯具照明及电路系统图(1:100) f.各区域物料图及样板材质和色彩 g.乔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按乔木规格定位) h.灌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 i.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图 j.总体植物目录表(具备乔灌木的品种、胸径、冠幅、高度及数量) k.各区域铺地、台阶、建小品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1:20) l.道牙、花槽(台)、休闲座椅的建筑、结施施工详图(1:20) m.水景给排水施工详图(1:20) n.花架、亭子的建筑、结构施工图(1:20) o.照明灯具的规格、尺寸、灯具颜色和灯光色彩详图以及样灯和有关资料 p.施工图预算 以上所列图纸(2号图)向甲方提供捌套施工蓝图和光盘壹套,同时各专业设计师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3)设计周期: 个工作日(从收到甲方第二次付款起算) 四、设计费用计算及支付 1、设计费用计算: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 ㎡,其中绿化用地 ㎡,按实际绿化用地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计算设计费,本合同共计设计费人民 ¥ 万元(大写: 元正) 2、设计费支付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预付款¥ 万元(大写: 元正)。 (2)第二次付款:乙方提供整体规划阶段PPT并汇报一次,并经过甲方确认后五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 万元(大写: 元正)。 (3)第三次付款:乙方施工图设计阶段任务完成,并经过甲方确认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 万元(大写: 元正)。 (4)施工图经甲方确认后,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重大设计修改,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该修改部分的设计成本。 (5)所有费用均由现金支付,如需由乙方开具发票,所需税费由甲方额外支付。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甲方无权请求返回所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退还甲方所付设计费。 2、乙方设计文件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设计标准及要求,甲方处乙方本合同总价款的2%的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时确认乙方设计图说,乙方按拖延的时间顺延设计工期。 4、乙方设计图说满足设计标准及要求时,甲方如不按时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价款的2%的违约金。 六、其它 1、甲方维护乙方设计成果的所有权,不得将乙方设计图说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也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重复利用乙方设计图说。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结清设计费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护合同 篇13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养护合同 篇1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 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 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 天:指日历天。 1.13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 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 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 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 中标通知书 2.3 招标文件 2.4 专用合同条款。 2.5 通用合同条款。 2.6 技术条款。 2.7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 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 联络 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 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 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 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 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 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 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 实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 延误开工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 暂停工作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 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 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 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 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 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 提前的时间。 13.2 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 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 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 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 质量要求 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 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 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 变更 21.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 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 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 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 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 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 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 违约 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索赔 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 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 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 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30条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 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1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1.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天。 第2条 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 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5.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 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 质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 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条 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 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变更 第22条 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 第23条 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 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条 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条 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 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 说明 1.1 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 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 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 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 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 质量管理 4.1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 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 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 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 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 环境保护 6.1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 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 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 技术标准和规范 7.1 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 堤防工程 8.1 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 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 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 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 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 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 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 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 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 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 水闸工程 10.1 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 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 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 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 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 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 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 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 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 生物防护工程 12.1 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 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 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 管理设施 13.1 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 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 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 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 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 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 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 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 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 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养护合同 篇15委托方(下称甲方): 被委托方(下称乙方): 为使甲方有个良好、清新、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绿化环境,甲方范围的绿化委托乙方护养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护管范围 1、甲方同意将厂区内所有绿化及室内的绿化植物(含草地、树木、花等)的护养工作委托给乙方。 二、护管费用 1、每月绿化护养费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圆整)。 2、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据后的25日内支付上月绿化护管费用。 三、合同期限 自20xx年10月13日起至20xx年10月12日止,为期壹年,合同期满后双方需要续约或解除合同则另行协商。合同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因自身原因,需要修改或解除本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需赔偿对方人民币1000.00元。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免费提供水源给乙方使用,但乙方必须珍惜。 2)甲方负责厂区内绿化带的治安问题,禁止甲方员工或外来人员随意破坏厂区内的绿化树和草皮。 3)非乙方原因导致草皮、花、树木等被破坏,造成绿化植物死亡的补苗费用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权力向乙方提供合理的工作建议。 2、乙方责任: 1)乙方需每周保证至少3次派遣一名或多名绿化护养员上门进行日常的护养、管理。 2)绿化护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工具、化肥、农药等)由乙方负责。 3)绿化护养人员负责厂区绿化带的所有维护工作,包括: ①视天气情况浇水; ②定期适量施肥; ③打药预防害虫; ④清除杂草、杂物; ⑤对有造型的花木进行艺术性修剪; ⑥适草地生长情况修剪草地,保持统一高度,整齐美观等。 4)乙方需对试用的化肥、农药的装置容器自行收回,按规范操作程序使用剪草设备,控制噪音,保持厂区的清洁、宁静。 5)除正常维护外,甲方通知乙方需要作临时修剪养护时,乙方须在当日或次日派人修剪。因乙方人员未按时到位,将扣除当月护管费用的20%作为补偿金。 6)乙方方须保证厂区绿化植物健康生长,若使植物病、害虫等导致植物枯死,乙方负责承担更换或补种树种的一切费用。 7)乙方保证派遣的工人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讲文明、礼貌,不得损害甲方的一切财物,否则双倍赔偿,并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当月的护管费用中扣除。 8)乙方护养人员在厂内施工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 9)乙方每次入厂工作时应到保安室做好登记,明确工作内容与用药名称。 10)乙方不得使用我国禁用的农药(如:A、敌枯双;B、二溴氯丙烷(DBCP);C.普特丹;D.培福朗;E.18\%蝇毒磷乳粉;F. 六六六和滴滴涕 G. 二溴乙烷(EDB));H.杀虫脒 I.氟乙酰胺;J.艾氏剂和狄氏剂;K.汞制剂;L.毒鼠强;M甘氟 等农药),如发现有违反现象,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护合同 篇16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绿化的养护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养护,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绿化共36000m²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15天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B、对乙方在养护工程中未按照约定的养护工作要求实施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C、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养护工作不到位之处,应及时进行整改。 C、在养护工作工程中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元/ m²·年计算,绿化面积共36000m²,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2、付款方式 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支付(27000元),即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结算一次。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养护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壹份报相关部门存档。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养护合同 篇17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考察及价格比选,甲方将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总造价: 元 四、工期:工期定为 日历天,由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计时。 五、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 六、施工中,如甲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苗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栽植,增加或调整部份按实际栽植数量结算。 七、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余款10%在12个月质保期到后支付。 八、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按照施工图及苗木清单(见附表)的植物品种,规格、数量严格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如因质量问题反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九、养护管理及要求: 1、栽植后及时浇透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2、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12个月,期间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护合同 篇18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养护单位): 北京天开胜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第一条: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 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同方写字楼外围绿化养护区域 2、养护总面积 5000 平方米。 第二条:绿化养护费用: 1、全年费用: 元人民币/年。/月。(单价: 元/m2/年) 2、付款方式: 季度 第三条:绿化养护期限: 本绿化养护项目自 20xx年 11月 13 日开始 20xx 年11 月 12 日止。 第四条:绿化养护准备: 1、甲方负责绿化养护的联系人: 。 2、按甲方指定的绿化养护范围进行养护。 3、乙方负责绿化养护的代表人: 张经理 。 4、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植物品种、数量的核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北京市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相关技术规定)。 2、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 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 3、乙方保证绿化养护面积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4、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须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夏季保持花坛花卉鲜艳,树木保持绿色(特殊树木除外)。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但在多风季节必须先行采取用支架对树木进行必要的防护,材料可以用木头或钢管,具体材料费用由甲方认同后另行支付)。 5、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 责范围。关于国定节假日(甲方重要活动),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如品种、方位、数量等)布置花坛花卉,以增强节假日的气氛(花卉费用另行结算)。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为认可。 第六条:工作人员: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并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认为不合格的人员。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提供休息场地,供乙方人员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乙方10天内未于整改的,甲方可扣除当月养护费用百分之十作为处罚金。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费用作为处罚金。 第八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按季度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次月付清上季度养护经费。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甲方代表:地 址:电 话: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养护合同 篇19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承包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 6.变更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 7.验收第23条验收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水闸工程 10.1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生物防护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管理设施 13.1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养护合同 篇20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和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摆放于办公场所内所有花卉、盆栽植物由乙方养护。 二、养护费用:经双方协商,甲方所需乙方养护的花卉数量为____盆,乙方提供的花卉养护服务按每盆 元收取,合计________元;养护用品由乙方自备,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服务内容:乙方负责甲方所有花卉的一次性养护,乙方保证养护期间做好日常清洁、水肥养护及修剪,确保植物的长势健康,保持较好的观赏效果。乙方应保证植物不丢失,不损坏,如因乙方疏于打理,不经心照料造成甲方花卉植物的死亡,由乙方赔偿。 四、养护标准: 1,植物的浇水、施肥、病虫防治、剪枝修整; 2, 确保植物不旱不涝不冻、不倒伏,正常生长; 3,花卉按季节花期正常开花; 4,花盆清洁,周边无水渍,盆内无杂物; 五、付款方式及日期:乙方的养护工作完成并达到本协议第三条服务内容及第四条养护标准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养护费。 六、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双方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养护合同 篇2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委托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环境景观设计 项目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 二、委托范围及面积: 整个项目的景观设计。项目总体景观设计面积为约1.6万平方米。 三、委托服务范围: 3.1 设计方案 3.1.1 总体景观设计概念方案(已提供) 3.2 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 3.2.1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方案图(已提供) 3.3.2 总体景观设计景点意向图(已提供) 3.3 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 (蓝图2套,光盘一份) 3.3.1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3.3.2 总体景观设计总放线图 3.3.3 总体景观设计高程图 3.3.4 总体景观设计坐标定位图 3.3.5 总体景观设计植物种植图 3.3.6 总体景观设计给排水图 3.3.7 总体景观设计电路图 3.3.8 分项景观设计图 3.3.9委托设计所需出具的其他设计材料 乙方应保证所出具设计及施工图纸能保证甲方能够依照图纸正常施工,设计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委托服务收费: 总价:26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五、委托设计时间: 5.1 乙方于20x年 3月7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1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5.2 乙方于20x 年3月7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2项,即环境景观设计初步 5.3乙方于20x年3月20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3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施工图。 六、设计成果提交: 6.1 乙方完成3.1既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图展板一套(设计文本电子版全套)。 6.2 乙方完成3.2既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甲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内容,电子版CAD格式最终定稿方案图, 七、付款方式: 7.1签定合同后7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10万(大写:拾万元整)。 7.2 乙方提交完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并提供全部发票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13万(大写:拾叁万元整) 7.3 工程施工完成2/3,设计效果甲方满意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部分设计费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八、甲方责任: 8.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时支付设计费。 8.2甲方在景观施工过程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执行。 8.3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印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九、乙方责任: 9.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9.2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图纸等技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9.3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并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9.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份数提交设计文件给甲方。 9.5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发现有设计缺陷或错误,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应通过传真或邮件或现场解决等方式及时进行更改与补充完善。 9.6 非乙方原因延误提交时间时,乙方须有甲方顺延时间书面证明。 9.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等服务内容,必须经甲方认可。 9.8乙方提交图纸后在甲方施工的过程中应派人参与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工程工程验收。 十、违约责任: 10.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 乙方如果未经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已经支付的设计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10.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损失,除返还设计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它; 11.1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 贰份 乙方 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护合同 篇22甲方: 乙方: 为创造优美环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公路段环境绿化(户外养护) 二、工程地点:三、工程范围: 公路段及周围绿地 四、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双方满意可续签合同。 五、造价:单位造价为9.00元/㎡/年,总造价:(人民币) 元/年, (大写: ) 六、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解决用水及相关协调工作。 2、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 (二)乙方责任 1、按要求摆放各种花卉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2、委派专业人员对花卉进行日常养护。 3、及时对残死苗木进行更换。 七、付款:经协商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合同签订时支付,具体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0%计币 元,大写: );第二次支付于当年 月 日前支付,具体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0%计币 元(大写: )。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账清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日月 养护合同 篇23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工程内容:照明等所有图纸包含及甲方指定内容。 4 第二条 工程进度与验收 1、根据双方约定,乙方先进行样板房的绿化工程。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施工,乙方进度依据甲方场地情况尽快实施,竣工日期定为 年 月 日,并提供绿化验收证明,乙方在施工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 2、本工程质量验收与等级统一按市园林局二级绿地有关标准设计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道路工程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标准验收。 第三条 工程结算与付款方法 1、本工程合同造价结算,绿化按93园林定额,道路基层、园林小品、地面铺装按93土建定额,水、电按93安装定额,四类取费,黑色马路按市政定额,其余地材按上海市定额站20xx年10、11月造价信息的平均价,主要材料、苗木价格按合同附件所列单价,苗木数量以图纸所示、设计变更及现场清点为准,乙方不得随意施工。土方按合同附件中乙方所报价格,不再计取其他费率,进出土方总量以现场甲方核定为准,以签证形式发生,税金另取。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提出竣工结算,甲方在接到结算书后及竣工资料及时报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期贰个月。甲、乙双方按相关规定承担各自的审计费用。 3、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乙方进场后支付暂定总价的20%,乙方完成绿化、铺地、景观照明等所有工程量后,甲方支付乙方暂定造价的40%,审计结束后一周内支付乙方至结算总价的80%,剩余20%工程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结清。 4、付款形式为支票。 第四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六套,同时向乙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甲方应在乙方施工前,根据乙方要求迁移和拆除施工范围内重大障碍物,并协调好现场各施工队之间的配合。 3、根据乙方要求,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由乙方接表以便计量。 4、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展及时提供甲供材料。 5、甲方如需变更或修改设计方案,须出变更通知书,双方及时办妥图纸、手续,由于变更产生的工程费增加部分,按定额由甲方签证后结算。 乙方职责: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须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施工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如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保证苗木成活率100%,并符合苗木清单中所示的规格,竣工验收后养护壹年,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4、园林土建工程中的隐蔽工程,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通知,经甲、乙双方到现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乙方不经甲方检查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提出拆除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此处所指“甲方”亦可是甲方委托的监理) 5、凡因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返工,以及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内发生的确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并承担其费用。 6、绿化苗木进场后,须经甲方检验确认后方可种植,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期内,食宿自理,甲方如有条件可提供方便。 8、乙方负责办理该工程前期及后期的有关手续,费用自理,甲方予以配合。乙方负责所涉及的道路环境卫生和道路修复。 9、乙方应就本工程建立项目部,项目经理须常驻施工现场处理协调有关事务,并且安排专职技术人员协调设计与施工的关系,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10、乙方在正式施工前(不含土方工程)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预算及施工组织设计。乙方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并在工程竣工后审计以前提交给甲方。 11、乙方进入现场的苗木、材料的规格、数量,先前必须核实清楚,不得多进,多进的以及不合规格的苗木、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运出现场。 12、做好竣工资料的编制,在审计前的竣工资料(1份原件,1份复印件)及竣工图(3套原件)提交甲方,并需得到甲方验收通过(以书面意见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工程款内相应的竣工图编制费用,并不承担由此造成审计工作拖延的后果。 13、乙方在施工中应充分注意所有的地下管线、各类检修,如有损坏,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14、乙方对所有道路井盖标高负责,并不计调整费用。 15、施工用电和用水应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向供电所及水厂缴纳。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养护合同 篇24甲 方: 乙 方: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美丽乡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美丽乡村片区杨庄—虎窝—上磨石—辛寺—小彦—大律—孔沟--西柳峪。 2、工 期:乙方确保在20xx年11月10日开工,于20xx年11月30日完工。 3、工程内容:包含柿子树采购、挖树坑、苗木栽植、浇水、打土盆、从栽开始两年之内的日常管理。共栽植柿树3000棵,单价每棵129元,柿树品种要求:牛心柿、磨盘柿(非日本甜柿)。苗木规格:苗木主干高不低于2米、主干直径为4厘米、根部有土球、球直径不低于30厘米等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一年后经复验合格付合同价的20%,二年后经复验合格付清余款。 5、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镇产权交易中心一份。 甲 方:(盖章) 签 字: 乙 方: (盖章) 签 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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