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
范文 |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精选30篇)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1甲方:芒章乡中心小学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乡芒章村村民小组。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为界限;南至:雷光荣旁边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旁为界;北至:水沟旁交界为界限。其面积为:1.5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1.5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芒章乡中心小学 乙方签字: 芒章乡村民小组 20xx年4月3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九天玄女文化生态旅游区的顺利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卧龙镇青山村娘娘洞周边山地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山地面积、座落地点及四周边界 1、甲方将卧龙镇青山村娘娘洞周边山地全部承包给乙方(含山地、林地、荒地、坡地等)。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附《1:100000承包山地红线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山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山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山地承包金每年__________元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 (2)甲乙同意将合同范围内的自留山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1)林木资产及自留山的转让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山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 甲方发包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楚,无纠纷,没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山地的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镇政府批准,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山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全面负责解决山地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告知村民上山标明所属的无明显标记的坟地,否则,乙方不负担在耕作中意外损毁坟地的责任。 9、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10、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山地交给乙方经营。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山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山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5、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7、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山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8、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9、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10、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间,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2、承包期间,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违约年限计算土地承包金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由镇政府存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5甲方:芒章乡中心小学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乡芒章村村民小组。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为界限;南至:雷光荣旁边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旁为界;北至:水沟旁交界为界限。其面积为:1.5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1.5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芒章乡中心小学 芒章乡村民小组 20xx年4月3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关政策,结合本族或本村实际,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地名称和四周界址如下: 1、 山地名称为 2、四周地界为东至; 西至北至 二、甲方必须确保所发包的山地属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发给乙方进行种植、养植[但不准种桉树],合同期内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投资生产经营由乙方负责,所有收益亦归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为伍拾年.从20_年5月10日至2065年5月9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租金为元每年,伍拾年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内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额的承包租金外,无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资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双方签字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头二年租金, 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 月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付清当年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转包该山地给他人或经济组织进行种植、养植[但不准种桉树]或与他人或经济组织合股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但乙方应事先声明通知并甲方备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残林或林木自签订之日始归乙方所有并处理,乙方无需对甲方进行补偿,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砍伐清山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如因乙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农田的,乙方应按地上的农作物的损失情况作适当的赔偿。由甲方自行恢复生产。但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损失村民解决。 八、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坟墓,需事先经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且每坟不得超过4平方面积。 九、山地如经国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积的补偿受益方归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属物、作物及财产补偿归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实际征用面减付应交甲方的租金,每亩每年按十五元计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车道路,甲方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让通行或收费,甲方必须无条件帮乙方协调好,否则费用从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围内已种植作物的地方,双方釆取商量解决,如双方如果达不成协议,乙方根据原村民所占用的实际面积,每年减付相应的租金,每亩每年十五元计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础设施由乙方处理,不能拆除的归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负责提供真实的山林证[有效证明],为确保双方长远的利益,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山地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双方代表有变更或变化,也不影响优先承包权。 十五、下列物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山地[林权证]复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绘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条件下,均可构成解除本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 2、乙方超过十二个月未付清当年承包金时。 3、因不可抗力造成该承包山地不能生产经营时[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 4、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 十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内擅自收回地使用权,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费用、生产资金、劳务费用、承包金、服务费用、山地中的资产价值(按当时市场价估算)等等,同时甲方应按违约年限的租金总额的50%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有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属于国家的生态林地.否则应赔偿乙方已投资的费用损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内单方解约,否则山地中所有资源、基础设施都归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在合同期内,双方代表如有变更或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自鉴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7甲 方: 乙 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组)的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限即从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五、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七、乙方将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八、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8根据《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 公开、 公平、 诚信、 平等、 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 以东、以西毗邻的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年 03 月 25 日起至**年 03 月 25 日终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 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保护其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农村耕地 700 亩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农村耕地 700 亩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 发包给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 农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 700 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 700 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 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 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 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 700 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 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 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 一份,经 五家渠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9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地块的概况及要求 1、承包地块位置: 甲方将地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队)有权处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为_________下称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将该地块营造成速生丰产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树等),具体林木品种由乙方自行决定。该地块航拍图的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地块的具体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图测定的范围确定。 2、承包地块的要求: (1)、甲方保证该地块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在本合同签订的之前甲方未对该地块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任何处理(包括无转让、无抵押、无租赁、无发包等)。 (3)、该地块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规划。 (4)、甲方将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必须办妥法律规定的一切手续(包括村委会发包决议书,村民代表同意发包签名确认书等)。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应当将该地的林权属证书或可证明该地块权属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给乙方审核,并将该证书或者文件等复印一份,构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因该地块权属争议而引起的纠纷,都由甲方妥善处理,在处理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因权属争议或者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据实赔偿,且对该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权拒付承包费,拒付承包费的期限直至权属争议解决,生产经营转上正常为止。 第二条承包面积 要根据政府林木主管部门的航拍红线图,甲方发包给乙方实际承包经营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并构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限及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办法 1、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方将该地块继续对外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经营优先权,但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合同的经营期限,或者重新订立承包经营合同。 3、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在承包期内营造的林木生长仍处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标限制,不能砍伐时,甲、乙双方同意延长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该林地林木砍伐期结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轮伐期(五年)。 4、承包经营期届后60天内,乙方应当将该地块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约定除处。移交时,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拆除并予以处理,乙方在期满后60天内未拆除或处理的,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四条承包地块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处理完该地块上的树木、竹林及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物,并将地块移交给乙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该承包地块上的附着物如逾期不处理的,则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请求乙方补偿。 第五条承包费及其支付方法 1、承包款:该地块的承包费为每亩每年壹拾元(¥10元),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2、承包款支付:签订本合同后两个月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给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为乙方炼山清山补偿,第三年开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费给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附件二)一次性交当年的承包费,共计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费后,应当在收款之日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承包费之外,甲方无权以任何名目请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林道、防火带及其他林业设施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该地块范围内外的现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该 地块时未处理的其他设施及道路。同时甲方必须提供从现有镇道路、村道路到该地块的道路给乙方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交通运输畅通。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开筑林道、防火带和构筑承包经营所需的其他基础设施,并拥有因此而产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承包经营权及投资收益权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拥有自主经营权、合作、合资经营权、收益权、和经营权的担保或抵押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或阻碍。未经乙方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该地块范围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矿、开荒垦地)。如发现某山场地下矿床有开采价值的,甲方应自行办理开采手续,如对乙方经营的林木(青苗)及设施物有影响的,开采人应按实作出补偿,对占用的林地应相应减免林地承包费。 如旅游业发展旅游单位须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块时,在征(占)用地的补偿费中,属土地补偿部份归甲方所有,属地面物补偿部份归乙方所有,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减免林地承包费事宜。但在乙方已缴交当年度的承包费的,应按实际使用期和使用面积折算林地承包费,并将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还给乙方。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投资经营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八条转包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自主决定将该地块转给他人承包,但必须将转包事项通知甲方。转包费由乙方收取,但甲、乙双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同时,乙方还有权以其承包经营权,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权作 价入股或作借款担保抵押,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征(占)用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外,其余属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块上的附首物等补偿均属乙方所有。 第十条合同提前解除时,作如下处理 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该林地的设施物和林木按市场价折价给甲方,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按本合同承包总款的20%赔偿给守约方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如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责任。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十三条其他 (一)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理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及村民的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聘用甲方及当地的劳动力,为增加当地就业提供帮助。 (二)为了便于乙方开展生产经营和生产资料及产品的运输,根据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开路,补偿参照当地土地的价格执行。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坟,应维持原有祖坟占用地。 (四)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将在该地块上按照计划安排分批种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种植的头两年内,严禁在种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遭受到人畜的破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侵害行为人进行罚款或补种等妥善处理。 (五)承包经营期间,当乙方种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时,甲言应当无偿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砍伐手续。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为复印件)包括:山林权属证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红线图(附件二);村民集体决议(附件三)。 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戏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他项权登记,将该地块之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前款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主动积极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币种。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存档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办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10发包方: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及数量: 甲方以山田及山地约___亩。(杨家庄深笼片)租给乙方开发,农、牧、林基地。 二、承包期限:(30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乙方向甲方缴交承包款为每年山地30元/亩,山田150元/亩。共款_元。(大写:___)。(注:地方面积由国土局、林业局提卫星投影面积计, 四、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在使用期内,承包或转让部分股权甲方无权干涉,应协助乙方供电照明(线路费用由乙方负责)开路、指明路线、路道通过农作物不能索赔。 五、租金计算: 按每亩(山地30元/亩,山田150元/亩)___人民币计。 从开始10年后,以10%提升,5年一提,如此类推。 付款方式:1年按金,1年上期(即一次付2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年1月份交付。 六、在乙方使用期内,国家如征收土地作其它使用,赔偿土地由甲方所有,土地上农作物、固定财产赔偿归乙方所有,不得争议。 七、合同期满后,土地动产,不动产,农场设施(不包括资金)以股份制共同合作,乙方占股份51%,甲方占股份49%股权,保持原状,共同发展、管理,再重新签合约。(注:双方不再合作的情况下,果树,建筑物归甲方所有。土地上的动产一切由乙方处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助交接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九、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20年月日)之日起生效。 立约人:___ 甲方名称:___ 乙方名称:___ 地址:___ 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经办人:___ 地址: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11甲方: 乙方: 为了推进家业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发(20_)6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甲方经村 组同意,报经 人民政府批准,将该村理的部分土地集中发包给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山地古堡一带。 二、承包期限:20_年09月22日至20_年09月23日止,共计 14 年。 三、承包金额核算: 水田:人民币/亩,人民币大写/亩。 山地:人民币/亩,人民币大写/亩。 四、付款方式:满一年即付清当年承包金。 五、合同签字后,甲方必须终止该宗土地上的种植,管理权交与乙方。乙方具有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种养业及经济与作物全理布局安排,包括家禽养殖。 六、甲方应认真做好干部群众工作,依法维护乙方的合法生产、经营、管理权利,村负责协调村民及外地人员在乙方租赁的地内葬坟、取土、开山取石、修房、堆放垃圾等非正常性干扰障碍,否则视为农户违约,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七、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当地农户一样享受水源、道路、电力、通讯、电话等自然资源和公益设施的权利,水力资源和电力资源由乙方自己和相关人员协调,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在承包的山地上修建用于生产、生活、经营及畜禽养殖的基础设施,甲方不得干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八、乙方在承包生产经营期间,享有完整的、独立的自主经营权和用工权,甲方应保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九、该宗地国家的补助政策(包括资金补贴)由乙方享受(必须由农户认可)。 十、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耕地若属国家总体规划建设需要,乙方必须服从,该承包合同随即终止。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地面,由用地所需方负责赔偿给乙方,其征地费由甲方享受。 十一、合同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若终止合同,乙方投资基础设施及产业根据物权法归乙方所有,自行处理。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累计投资150%的经济价值负责赔偿对方。 十三、乙方在承包期内,有权要求对该宗承包土地的剩余租期以同样的内容实行流转和传承。(必须经过甲方和农户认可同意)。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土地承包费支付结算,承包期内前20_年按每年每亩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计算。20_年内,根据国家发改委所定物价不管上涨或下降5%内照原价不变。如超过5%则按5%浮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12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山地资源,促进农林业生产发展,建设高效绿色产业。现决定在甲方所位于:开发农林业。甲、乙双方特订立山地承包合同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范围:甲方自愿协商将其所位于 的山地出包给乙方农林业开发,共 亩。 三、承包期限、承包费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如合同期满时,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毕,林地承包期限可顺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毕为止,延期时间不能超过5年,所延时间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标准支付。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无异议,可顺延至下一个承包周期。 承包费每年付款一次。以每亩每年 元人民币计算,共 元/年,于本合同书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类推,在每年该日一次付款当年承包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内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无法种植的,乙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无法种植的相应林地面积的承包金。 4、全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现有的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发生故意毁路、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否则,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修建的林区道路,途经非承包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协助解决。 6、必须协助乙方取得合法经营的相关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林权证、采伐证由乙方保管。 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在10天内自行清理发包山地范围内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则,乙方有权处理该承包山地范围内一切地上附着物。 9、乙方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 10、乙方自行决定造林树种及搭配种植经济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产品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乙方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11、在承包期内,可自行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12、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恶意损毁、破坏,经协商处理不能解决,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13、承包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承包方有权直接向已分配获得土地承包金的农户追讨。如该农户拒付,承包方有权起诉农户个人。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的续包权。 14、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乙双方共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15、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包括生产、生活设施)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毕。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乙方无关。 2、合同的附图及其他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与此林地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书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1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甲方将耕地发包给乙方经营,并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期限 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贰拾年。 自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二、 承包价格 所发包土地的承包费总计为壹拾捌万元。每亩每年300元,共30亩。 三、 承包费的缴纳 1、 交款时间:20xx年10月15日,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次交清。 2、 交款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3、 交款金额: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乙方逾期未交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未交付部分参照当地农村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3、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4、承包期内,涉及所承包土地的国家政策性补贴资金(粮补、综合补贴等)由乙方享受。 五、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14甲方:从化市鳌头镇政府 乙方:冯金田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政府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从20xx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15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山地资源,促进农林业生产发展,建设高效绿色产业。现决定在甲方所位于:开发农林业。甲、乙双方特订立山地承包合同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范围:甲方自愿协商将其所位于的山地出包给乙方农林业开发,共亩。 三、承包期限、承包费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合同期满时,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毕,林地承包期限可顺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毕为止,延期时间不能超过________年,所延时间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标准支付。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无异议,可顺延至下一个承包周期。 承包费每年付款一次。以每亩每年 元人民币计算,共 元年,于本合同书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类推,在每年该日一次付款当年承包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内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无法种植的,乙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无法种植的相应林地面积的承包金。 4、全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现有的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发生故意毁路、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否则,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修建的林区道路,途经非承包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协助解决。 6、必须协助乙方取得合法经营的相关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林权证、采伐证由乙方保管。 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在10天内自行清理发包山地范围内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则,乙方有权处理该承包山地范围内一切地上附着物。 1、乙方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 2、乙方自行决定造林树种及搭配种植经济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产品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乙方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在承包期内,可自行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恶意损毁、破坏,经协商处理不能解决,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5、承包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承包方有权直接向已分配获得土地承包金的农户追讨。如该农户拒付,承包方有权起诉农户个人。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的续包权。 6、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乙双方共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7、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包括生产、生活设施)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毕。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乙方无关。 2、合同的附图及其他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与此林地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书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16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____县和平乡吉坂村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东起王、王、杨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沟;西至王、王、王、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计3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果树(枇杷树)。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200元,每年共计6000元(面积为30亩),________年共计 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果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其余所有补助如退耕还林等属于甲方享受)。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随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将原铺设的水管的使用权一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时做好对水管维护管理和对水管的更换,费用乙方负担,如有纠纷由甲方协助解决。 十、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二、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________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三、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17合同编号: 发包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组 承包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地块的概况及要求 1、承包地块位置: 甲方将地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队)有权处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为_________下称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将该地块营造成速生丰产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树等),具体林木品种由乙方自行决定。该地块航拍图的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地块的具体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图测定的范围确定。 2、承包地块的要求: (1)、甲方保证该地块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在本合同签订的之前甲方未对该地块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任何处理(包括无转让、无抵押、无租赁、无发包等)。 (3)、该地块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规划。 (4)、甲方将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必须办妥法律规定的一切手续(包括村委会发包决议书,村民代表同意发包签名确认书等)。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应当将该地的林权属证书或可证明该地块权属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给乙方审核,并将该证书或者文件等复印一份,构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因该地块权属争议而引起的纠纷,都由甲方妥善处理,在处理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因权属争议或者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据实赔偿,且对该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权拒付承包费,拒付承包费的期限直至权属争议解决,生产经营转上正常为止。 第二条承包面积 要根据政府林木主管部门的航拍红线图,甲方发包给乙方实际承包经营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并构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限及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办法 1、 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方将该地块继续对外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经营优先权,但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合同的经营期限,或者重新订立承包经营合同。 3、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在承包期内营造的林木生长仍处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标限制,不能砍伐时,甲、乙双方同意延长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该林地林木砍伐期结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轮伐期(五年)。 4、承包经营期届后60天内,乙方应当将该地块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约定除处。移交时,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拆除并予以处理,乙方在期满后60天内未拆除或处理的,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四条 承包地块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处理完该地块上的树木、竹林及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物,并将地块移交给乙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该承包地块上的附着物如逾期不处理的,则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请求乙方补偿。 第五条承包费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该地块的承包费为每亩每年壹拾元(¥10元),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2、承包款支付:签订本合同后两个月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给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为乙方炼山清山补偿,第三年开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费给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附件二)一次性交当年的承包费,共计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费后,应当在收款之日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承包费之外,甲方无权以任何名目请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林道、防火带及其他林业设施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该地块范围内外的现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该 地块时未处理的其他设施及道路。同时甲方必须提供从现有镇道路、村道路到该地块的道路给乙方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交通运输畅通。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开筑林道、防火带和构筑承包经营所需的其他基础设施,并拥有因此而产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及投资收益权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拥有自主经营权、合作、合资经营权、收益权、和经营权的担保或抵押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或阻碍。未经乙方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该地块范围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矿、开荒垦地)。如发现某山场地下矿床有开采价值的,甲方应自行办理开采手续,如对乙方经营的林木(青苗)及设施物有影响的,开采人应按实作出补偿,对占用的林地应相应减免林地承包费。 如旅游业发展旅游单位须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块时,在征(占)用地的补偿费中,属土地补偿部份归甲方所有,属地面物补偿部份归乙方所有,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减免林地承包费事宜。但在乙方已缴交当年度的承包费的,应按实际使用期和使用面积折算林地承包费,并将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还给乙方。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投资经营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八条 转包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自主决定将该地块转给他人承包,但必须将转包事项通知甲方。转包费由乙方收取,但甲、乙双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同时,乙方还有权以其承包经营权,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权作 价入股或作借款担保抵押,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征(占)用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外,其余属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块上的附首物等补偿均属乙方所有。 第十条 合同提前解除时,作如下处理 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该林地的设施物和林木按市场价折价给甲方,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按本合同承包总款的20%赔偿给守约方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如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责任。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理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及村民的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聘用甲方及当地的劳动力,为增加当地就业提供帮助。 (二)为了便于乙方开展生产经营和生产资料及产品的运输,根据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开路,补偿参照当地土地的价格执行。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坟,应维持原有祖坟占用地。 (四)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将在该地块上按照计划安排分批种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种植的头两年内,严禁在种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遭受到人畜的破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侵害行为人进行罚款或补种等妥善处理。 (五)承包经营期间,当乙方种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时,甲言应当无偿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砍伐手续。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为复印件)包括:山林权属证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红线图(附件二);村民集体决议(附件三)。 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戏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他项权登记,将该地块之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前款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主动积极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币种。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存档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办理证件及林木他项权登记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18甲方: 乙方: (承包方)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兴果富民”的号召,本着以开发荒山,发展果业的宗旨,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甲方收取乙方山地承包费。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上,通过协商,签订合同。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利,并确保按时交纳山地承包费。 二、地点、界址及面积 1、地点: 2、界址: 东: 南: 西: 北: 3、面积: 三、承包经营费和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承包费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承包费的交纳方式为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交清当年承包费。 2、承包经营期限:承包经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年月日共计伍拾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山地承包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开发经营活动,如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经营山地范围内进行有碍乙方生产经营的行为。 4、甲方应将所承包给甲方经营的山地林权转给乙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自主独立经营,不爱他人干涉。 2、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生产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开发生产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按有关政策缴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有转包自主权。 5、乙方应按时足额将承包费交甲方。 6、承包经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包权。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格守合同的约定,自觉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对方经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赔偿。 六、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计 年。 七、其他 1、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协商解决,作出决定,所做的决定与本合同有同行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19山地承包合同范本(一)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加快龙泉村的经济发展,快速的建设新农村,经过村委会的努力,终于引来了深圳长江通达贸易公司投资建设农村休闲农业和龙泉油茶基地,由于要开发必须利用土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地块概况 此片地块位于龙泉村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一条:土地使用形式使用租赁,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交租金的形式为:_____年至_____年(10年),免收承包金;_____年至_____年,承包金按每亩2公斤茶油计算;_____年至_____年,承包金按每亩2.5公斤茶油计算;50年后,林地及附属固定资产全部无偿移交村民小组。实行公司+农户+基地的形式进行开发。 第三条每年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付款为现金或实物。(现金为油茶的当时的市场价格。动态计算)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出租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出租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承租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3、承租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4、承租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5、承租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6、承租人必须如数缴纳租金。 7.承租人要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尊重当地人民的合法权益,并且接受当地村民合理化建议。 8、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土地、水资源的的整洁,不能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当地人的生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9、出租方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10、出租方有权监督租赁土地、水资源不受损害。 11、出租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12、出租方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13、出租方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14、出租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当地水土流失严重影响本村村民生活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八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二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十三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各一份备案。 第十六条、附件 1、造林地四至界限图; 2、租赁土地面积确认书; 3、合同确认书; 4、村民会议决议; 5、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出租方代表:(盖章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盖章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范本(二) 根据《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以东、以西毗邻的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年03月25日起至**年03月25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农村耕地700亩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农村耕地700亩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农村耕地700亩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以南、发包给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农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f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农村耕地700亩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农村耕地700亩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五家渠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20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公开协商方式取得甲方一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的面积为 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西长 米、 南北长米。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过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并报 镇人民政府批准,并保证该宗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 二、承包期限:乙方承包使用期为五十年,即从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 日终止。 三、承包费:承包费为 元/年,共计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分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完毕,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承租土地用途:乙方拟将所包土地用于植树等经营之用,但不排除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另作他用。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建设符合承租目的的各种地上设施,甲方在权限范围内予以协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承包费。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土地,除非因政府征收、征用行为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但甲方应在该事实发生后三日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合同解除事宜。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获得地上附属物补偿,并有权要求甲方补偿乙方实际损失。 3、甲方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道路畅通、通水、通电等便利条件。 4、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供支持,帮助乙方办理相关经营建设手续。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包土地的治理成果及经营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添臵、建设各种地上设施,并享有所建设施的所有权。甲方对因建设设施所涉城建、规划、土地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予以保障,如乙方未获准建设或所建设施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而严重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的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3、乙方有权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方式对所承包土地进行流转。乙方在承包期内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其指定的人承受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上述事实发生后十日内,乙方或乙方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应将产权的变动情况通知甲方。 4、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但除交纳承包费和水电费外,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七、合同的期满和续签: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相同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乙方接到甲方发包启事后30日内决定是否承包,否则甲方有权将土地发包他人。合同期满后,双方不续签合同的,乙方自行处臵地上设施或经双方合理作价后归甲方所有,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21甲方:(地址) 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 姓名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地址) 姓名: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石头村小组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东起王义华、王义平、杨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沟;西至王云飞、王初明、王海正、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计38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 25 年,自 20_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36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400元,每年共计15200元(面积38亩),20_年共计 380000 元(大写:叁拾捌万圆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分四次付清: 第一次为2年,包费共计30400元,于20_年12月31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5000.00元)。 第二次为3年,包费共计45600元于20_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为5年,包费共计76000元,于20_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为20_年,包费共计228000元,于20_年12月31日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其余所有补助如退耕还林等属于甲方享受)。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随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将原铺设的水管的使用权一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时做好对水管维护管理和对水管的更换,费用乙方负担,如有纠纷由甲方协助解决。 十、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二、违约责任: 1、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0_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 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三、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五、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 甲方 (手印) 乙方 中证人: (手印) (手印) (手印) 年 月 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2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组。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并设定实物标示。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承包经营的`期限 1、承包期限: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经营的范围 1、油茶开发、种植 2、农作物开发、种植 3、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 四、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 山地租赁为:_______元/亩,共计:_______元。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________年租金共计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________年租金共计:_______元。 五、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五、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若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六、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若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留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林业部分出具的山地权属证明)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23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山地资源,促进农林业生产发展,建设高效绿色产业。现决定在甲方所位于: 开发农林业。甲、乙双方特订立山地承包合同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 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范围: 甲方自愿协商将其所位于 的山地出包给乙方农林业开发,共______亩。 三、承包期限、承包费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合同期满时,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毕,林地承包期限可顺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毕为止,延期时间不能超过________年,所延时间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标准支付。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无异议,可顺延至下一个承包周期。承包费每年付款一次。以每亩每年______元人民币计算,共______元年,于本合同书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类推,在每年该日一次付款当年承包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内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无法种植的,乙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无法种植的相应林地面积的承包金。 4、全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现有的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发生故意毁路、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否则,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修建的林区道路,途经非承包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协助解决。 6、必须协助乙方取得合法经营的相关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林权证、采伐证由乙方保管。 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在10天内自行清理发包山地范围内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则,乙方有权处理该承包山地范围内一切地上附着物。 1、乙方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 2、乙方自行决定造林树种及搭配种植经济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产品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乙方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在承包期内,可自行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恶意损毁、破坏,经协商处理不能解决,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5、承包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承包方有权直接向已分配获得土地承包金的农户追讨。如该农户拒付,承包方有权起诉农户个人。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的续包权。 6、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乙双方共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7、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包括生产、生活设施)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毕。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乙方无关。 2、合同的附图及其他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与此林地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书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2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土地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村小组荒山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贵溪市 的荒山林地面积约 亩,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 年,荒山林地自20_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 年租金共计 万元。(大写),租金每伍年交纳一次租金,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待甲方把山上的树木及村民种植物清理完毕后(不具经济价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个伍年租金 万元(大写元整),以后以次类推,收款后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 四、甲方责任: 1、签合同时甲方必须出具山权证,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会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规定,如数按合同约定界线内的荒山林地和相对应的林权证变更给乙方使用。 2、作为甲方因保证租赁山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权,不得在租赁期限进行抵押、另行出租等处分权属行为,保证山地租赁时不存在任何以属上的争议,若因山地权属不合法,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4、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村规民约处理。 5、乙方在租赁山地期间,如向上级申报项目需该村小组出具相关证明,甲方在不影响本村小组其它林地归属权的情况下给于支持配合。 6、甲方在租给乙方山地之前,山地上现有树木的砍伐涉及报批相关手续由甲方村民负责,如有任何纠纷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7、如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把山权证过户到乙方为法人的企业,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乙方责任 1、租赁的山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租赁的山地乙方只能(除业务用户占地外)用作生产农林作物,不得搞非法生产经营。 3、租赁林地必须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 4、在生产建设设施中,不能影响甲方农业生产和水利等设施; 5、乙方在施工或生产经营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影响村民的正常农业生产。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承包期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道路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必须将出租地面附作物清理完毕,附作物归甲方所有,如三个月未清理结束乙方可自行处理。 八、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九、此合同不因村委会的变更和该村小组干部换届而变化,甲方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造林基地被国家征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4、甲方内部纠纷及山权证不合法,致使乙方不能生产作业,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把山权证过户给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在租期内,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可以租给第三方经营。 十二、整体合同过户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必须重新订立合同,且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和年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乙方不继续承租,应负责将林权证过户到甲方名下。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十六、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字按手印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一份报备公证处,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理事会成员(甲方): 承租方(乙方) (按手印和签字) 身份证号: (按手印和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25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发展集体公益事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承包林地合同如下: 一、甲方通过村民户主代表大会(经济合作社),公开招标、投标方式将林地出租给乙方承包,该出租林地位于____,面积共____亩,乙方亦自愿承包发展种植经营经济林木。承包林地的边界至详见林权证及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站红线勾图。 二、承包期限:共三十年,即______________,期满乙方应把林地交回给甲方。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办法: 1、承包金额:每年每亩人民币肆拾伍元整(包括林地原有林木在内),三十年共____元整(¥:____)。 2、付款办法: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三十年承租金额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承包范围内的治安工作及防火安全措施,谁失火,谁负责。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林地(包括原有林木)权属必须明确,林地界线清楚无争议。如因承包林地及原有林木权属、林地界线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解决,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因上述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负责赔偿给乙方,并且不得中断乙方的各种经营活动; 3、甲方应告知该林地所在村村民不得在该承包地内毁坏林木、砍柴、开荒种植、取沙泥或新葬坟等,如村民需要在该林地内新葬坟的.,需要征得乙方同意; 4、甲方原有的运输道路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在甲方未出租的林地内开设新运输道路的,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理顺开路涉及农户的思想工作,但涉及农户林地的补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5、承包期内,如乙方需要砍伐林木或炼山清山造林工作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业部门申报有关手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林地有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生产成本、国家规费(工商、税收)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自主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3、乙方要保留该承包地内的原有山坟,必须离墓地周边3米外才能种植经济林木及其它经济作物。 4、乙方为了合理的生产、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建设各种生产、生活设施,但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承包期满,上面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五、承包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国家征用承包林地的,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的各项手续,以尽快取得补偿金,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青苗费和地上物等设施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乙方应得的补偿款。 六、承包期内,如在承包林地内发现有矿产资源的,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开采,确需开采的,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办理开采手续。 七、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赔偿给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如有过错的,则按双方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将该承包林地转租、转包、转让,如转包、转租的应告知甲方,如将承包林地转让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并到公证机关办理转让手续。 九、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种植的林木或经济作物还未能处理完毕的,甲方允许乙方延长 年时间处理,延长期的承包金与原租金不变。如在约定延长期满乙方仍未处理完毕的,则林地上的所有剩余物应无常见归甲方所有。 十、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要变更条款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公证机关备案后方可变更。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按指模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最高违约金赔偿给履约方。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各存执一份,以便法律监督。 本合同尚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26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山地资源,促进农林业生产发展,建设高效绿色产业。现决定在甲方所位于:开发农林业。甲、乙双方特订立山地承包合同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范围:甲方自愿协商将其所位于的山地出包给乙方农林业开发,共亩。 三、承包期限、承包费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如合同期满时,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毕,林地承包期限可顺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毕为止,延期时间不能超过5年,所延时间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标准支付。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无异议,可顺延至下一个承包周期。 承包费每年付款一次。以每亩每年_______元人民币计算,共_______元/年,于本合同书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类推,在每年该日一次付款当年承包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内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无法种植的,乙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无法种植的相应林地面积的承包金。 4、全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现有的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发生故意毁路、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否则,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修建的林区道路,途经非承包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协助解决。 6、必须协助乙方取得合法经营的相关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林权证、采伐证由乙方保管。 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在10天内自行清理发包山地范围内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则,乙方有权处理该承包山地范围内一切地上附着物。 1、乙方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 2、乙方自行决定造林树种及搭配种植经济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产品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乙方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在承包期内,可自行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恶意损毁、破坏,经协商处理不能解决,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5、承包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承包方有权直接向已分配获得土地承包金的农户追讨。如该农户拒付,承包方有权起诉农户个人。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的续包权。 6、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乙双方共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7、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包括生产、生活设施)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毕。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乙方无关。 2、合同的附图及其他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与此林地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书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27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甲方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发展集体公益事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承包林地合同如下: 一、甲方通过村民户主代表大会(经济合作社),公开招标、投标方式将林地出租给乙方承包,该出租林地位于____,面积共____亩,乙方亦自愿承包发展种植经营经济林木。承包林地的边界至详见林权证及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站红线勾图。 二、承包期限:共三十年,即______________,期满乙方应把林地交回给甲方。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办法: 1、承包金额:每年每亩人民币肆拾伍元整(包括林地原有林木在内),三十年共____元整(¥:____)。 2、付款办法: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三十年承租金额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承包范围内的治安工作及防火安全措施,谁失火,谁负责。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林地(包括原有林木)权属必须明确,林地界线清楚无争议。如因承包林地及原有林木权属、林地界线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解决,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因上述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负责赔偿给乙方,并且不得中断乙方的各种经营活动; 3、甲方应告知该林地所在村村民不得在该承包地内毁坏林木、砍柴、开荒种植、取沙泥或新葬坟等,如村民需要在该林地内新葬坟的,需要征得乙方同意; 4、甲方原有的运输道路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在甲方未出租的林地内开设新运输道路的,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理顺开路涉及农户的思想工作,但涉及农户林地的补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5、承包期内,如乙方需要砍伐林木或炼山清山造林工作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业部门申报有关手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林地有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生产成本、国家规费(工商、税收)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自主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3、乙方要保留该承包地内的原有山坟,必须离墓地周边3米外才能种植经济林木及其它经济作物。 4、乙方为了合理的生产、生活需要,可以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建设各种生产、生活设施,但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承包期满,上面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五、承包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国家征用承包林地的,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的.各项手续,以尽快取得补偿金,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青苗费和地上物等设施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乙方应得的补偿款。 六、承包期内,如在承包林地内发现有矿产资源的,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开采,确需开采的,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办理开采手续。 七、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赔偿给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如有过错的,则按双方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将该承包林地转租、转包、转让,如转包、转租的应告知甲方,如将承包林地转让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并到公证机关办理转让手续。 九、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种植的林木或经济作物还未能处理完毕的,甲方允许乙方延长 年时间处理,延长期的承包金与原租金不变。如在约定延长期满乙方仍未处理完毕的,则林地上的所有剩余物应无常见归甲方所有。 十、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要变更条款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公证机关备案后方可变更。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按指模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最高违约金赔偿给履约方。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各存执一份,以便法律监督。 本合同尚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28根据《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 公开、 公平、 诚信、 平等、 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 以东、以西毗邻的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变,即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 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保护其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农村耕地 700 亩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农村耕地 700 亩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 发包给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 农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 700 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 700 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 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 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 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 700 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 一、 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 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 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 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 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 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 一份,经 五家____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29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林农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片林地发包给乙方,地名 大班号 小班号 面积合计 仟 佰 拾 亩 分 厘,(详见附表) 二、该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承包方只能用于种果树,不能造林。承包期 年,即从20_年 月 日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林地使用费,林地使用费标准每亩每年 整,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费一次性缴清。 1、承包经营期间内,乙方不得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或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也不得违法将林地连续抛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采石、取土、筑坟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时,应该事先征求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在天内将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现抛荒2年以上时,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抛荒费,从连续抛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亩按元标准收取,若出现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给予处罚。 2、甲方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或不提供应尽的义务的服务时,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协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业站一份,县林权办执一份。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篇30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集体林地作用,使荒山得到更一步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山场稳定发展,做到青山常在,以山养山,以树养树,承续利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集体所有山地承包给乙方进行林业经营,甲乙双方达成下列条款。 一、甲方将集体阴、阳山地,山场承包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发展经营,承包时间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费:头三年不收任何租费,期满三年后乙方不愿意承包,合同作废,如果乙方继续承包按每年 元收取。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及有关政策事项。 四、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山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归乙方所有。山上原有零星树木由乙方处置。原学校无偿提供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七、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 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不得反悔,否则,按市场价两倍赔偿给乙方。 八、乙方如违反协议或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责任,甲方不负责责任。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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