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
范文 |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通用17篇)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代理权限(可多选)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_个月。 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______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____________,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________)。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出租代理期限届满 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 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 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 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 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______银行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 兹经双方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条:房屋位置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 合计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代理期 1、代理期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为_________,代理期满乙方可再续租_________月。 2、代理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签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代理房屋租金 1、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一年共计_________。 2、代理房屋租金按_________缴纳。 3、甲方收取租金,可选择 第四条:其它费用 1、在租赁期内,如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共设施改造如:小区建设,电力增容,宽带入户等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房屋内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收视及电话费由乙方客户承担,物业及供暖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委托方和代理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甲方提供:①产权证明②户口本③业主身份证④其它必备相关证明;乙方出示:①经纪机构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 3、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客户无法正常居住,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时,有义务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保证电器正常使用,乙方积极配合。 5、在代理期间,乙方应及时安排客户看房,保证客户合法守法。 6、在代理期间,房屋租户如有更换,乙方负责房内各项费用结算及清点检查修缮屋内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免费为甲方寻找下拨客户。 7、代理期间,房屋因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 8、代理期满,乙方交房时,结清房内各项费用及清点家具电器等设施。 9、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应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赔偿。 第六条:其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预想之因素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附房屋设备清单。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3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大连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4出租方: 代理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租金标准为▁▁▁▁▁▁▁元/,租金总计:▁▁▁▁▁▁▁▁▁▁▁▁▁▁元。 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租金收取方式:。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年月日起开始按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佣金出租代理期内其中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 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 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甲方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银行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代理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证件号码: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5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xx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xx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保证销售环境的整洁;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方签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执行; 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 代理进度、代理过程的约定 (一)代理进度 1.销售进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样板展示区、样板房等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竣工为准。 2.代理进度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批准的销售计划为准),调整进度经协商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合法有效。 (二)代理过程 甲乙双方在房屋销售过程需要按照以下条款约定执行: 1.甲方应在开盘前确定《房屋定购书》、《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乙方提供参考意见,销售过程中与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分别任命一名负责人(乙方为 ,甲方为 ),负责销售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处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进行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购房付款以及进款的约定 (1)客户定购房屋需签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购书》,并于《房屋定购书》签定后七日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须于签定合同日交齐房款的60%,余款应于房屋交付之前缴清。 (3)办理按揭手续的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交齐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60%)并于7日内办理完剩余房款的贷款手续,贷款款项进款时限根据银行规定。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销售总额的 %;(2)超出销售底价表的溢价部分的30%作为奖励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买方正式签定《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对于乙方已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期款项的房屋,乙方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细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细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3.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收款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xx项目xx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青岛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沙盘、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xx项目xx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并现场公示;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10.销售过程中,项目如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应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1.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2.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内容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产”。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在甲方的协助下,带领客户参观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6)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之定购书及其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xx项目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在项目正常销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销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 名(案场经理1名、秘书 名,置业顾问 名),如因销售人员辞职情况,乙方须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完毕,保证项目销售小组人员数量稳定。 7.乙方应避免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频繁更换。 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该项目下列销售工具制作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符合要求:项目模型效果、视频、广告公司的选定、展销板、楼书、户外广告等的制作、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销售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拍摄。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营销推广和宣传执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须按照《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定买卖合同。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13.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14.乙方在销售推广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一周来人来电分析和市场信息反馈。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销售月分析报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以及项目的整体销售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度完成销售任务,或出现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包括不按规范签署销售合同、不按照约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权逾权代理、私收客户钱财等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欺骗、违法现象,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约定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溢价结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止。 3.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员工因故离职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及期后6个月内,不得与该员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则视为对合同他方的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赔偿对方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20xx年xx月 xx日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6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_,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确定该房产委托乙方代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至委托截止日期,乙方已为甲方找到该房产的购买客户,并已将第一笔购房定金转交给甲方,后与乙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本委托期限翕动延长至该房产的交易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确认,委托乙方为其代理出售该房产的条件为,该房产的委托出售净得价不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签定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权益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3、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放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__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五条:乙方义务 1、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备、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方人有关的商业秘、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定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定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五倍返还乙方定金; 2、如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五、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支付对方该房约定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补充条款: (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7出 租 方: 代 理 方: 一、本合同为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出租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签约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出租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身份证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四)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员及外资机构的,还应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三)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四)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有关凭证。 四、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出租方可通过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信息网( )”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代理保证金情况。 出租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8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际商会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 电话:027-854x06-9 传真:027-8548xx10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所有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 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 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 的 个月;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 A. 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 B. 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 C. 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 D. 至少一部电梯到位; E. 宣传物料到位; F. 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 G. 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 %。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 %。 2、销售代理进度 A. 第一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 %,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 B. 第二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 %,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 C. 第三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 %,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 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条 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 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 元(¥ ); (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计人民币 元(¥ );余款 元(¥ )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 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率: 备注: ① 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② 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③ 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 (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当期代理费率; (3)双方商定每月 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 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设备、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 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 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 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同时制定销售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方案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 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若有特殊原因,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决定。 11、注重职业道德、树立企业和个人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时,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向新产权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给债权、债务事宜签订新的协议。如新产权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销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为合同另有规定,按该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 )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9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在本委托人对房产所拥有的权利范围内,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委托人行使以下权限: 一、全权办理房屋交接的.全部事宜。 二、办理和领取产权证书。 三、有权管理、出租并收取租金等与之相关事项。 四、代为还清银行按揭贷款,解除抵押登记等事宜。 五、有权以上述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物为本委托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第三方向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办理借款提供担保,有权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法律文件,代为办理与抵押贷款相关的房屋评估、保险事宜,代为前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代缴相关税费。受托人有权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以及其他与房屋抵押贷款相关的事宜。代为开立银行及银行卡,并领取该款项。有权代查委托人在银行个人资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及报告等。 六、代为清偿银行的贷款,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办理抵押登记注销及退保手续,代为办理、领取并保管产权证。 七、有权出售该房屋,包括: 1、代为与买方商定房产交易价格、签订相关买卖合同及协议; 2、,有权协助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办理相应手续并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有权收取售房款; 3、代为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缴交相应税费; 4、办理交房,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手续; 5、其他与售房相关的一切事项。 八、如上述房屋的相关事项与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特别授权代理:作为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各阶段的代理人,有权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申请再审、申请强制执行,领取诉讼标的等一切与诉讼相关的事宜。并有权代为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九、有权与第三人签订与上述房产相关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并办理相关公证等事宜。 十、其他可代理的与上述房产相关的一切事项。 本委托书为全权委托,其委托代理事项应涵盖与上述房产相关的一切事项。本委托书未能穷尽且为办理委托事项所必需之其他代理权限,应本着促成委托事项之目的,视为已得到委托人的充分授权。 受托人在行使抵押、出售的权利时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明同时使用方为有效。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所为的一切行为,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支付的相应税费,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本委托书自本委托人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0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代理租赁合同。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元/(□月/□季),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查询),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第________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合同范本《房屋代理租赁合同》。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_____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佣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 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1认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机/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经过对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其中附属面积______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元/总价(小写)______元(大写)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______%,即:¥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买方全包 、卖方全包 、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第四条付款方式选择:、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总房款的______%,即______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_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______成______年即人民币______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订立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2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在乙方成立销售公司前,甲方委托乙方为“万泰阳光城”(暂定名)项目开发顾问并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市场研究及营销推广,并代理销售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任务止,双方约定销售周期为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至所售房屋办理完入住。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万泰阳光城”第一期开发房屋面积约平方米(含商业面积),其中乙方承销平方米。 第四条:销售价格 根据双方市场调研协商楼房销售价格,根据每栋楼、各楼层位置、每套房独立定价,分别细化销售底价及优惠方案,并最终以甲方公布的销售价格为准(详见销售价格明细表)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逐步提供关于该项目尽可能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房源情况:面积、位置、户型等资料。 2、甲方承担沙盘、工地围墙、户外广告、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费用 3、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4、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负责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6、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 7、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费用等。 8、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9、甲方有权随时调阅销售情况的相关信息,有权对乙方销售人员的配备及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 10、甲方负责管理销控表,做销售登记工作,并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核心专业人员组成专案销售执行小组,营销人员不多于10人,专业人员的个人简历需经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负责提供各阶段的销售思路、销售方案,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参考。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双方商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合理组织和实施销售工作。 4、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签订购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贷款手续,催收购房款。 5、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如有上述情况发生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劳务或其他因素而与销售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并负责 8、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协助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一)市场调查 1、本城市整体房地产状况调研。 2、本城市及周边城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调研。 3、目标客户群体的调研与划分。 4、本区域竞争楼盘调研(价格、目标客群、产品)。 (二)销售组织 1、客户接待及销售执行。 2、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填写。 3、催收房款。 4、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贷款。 5、销售控制。 6、促销活动执行。 7、价格控制。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3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座落于的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售,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权人房型 朝向 楼层 总层数 结构 单双气 房龄约 总面积(建筑/计租): 各部分面积: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叁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7日 内,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动延期叁个月, 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条:销售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 此价格下,该房屋办理产权或租赁权及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 屋包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有: 。 第四条:支付中介服务费 该房屋售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价格的1%作为 中介服务费,如中介服务费低于400元,按照400元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 该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其它权属证明)原件及其相关证件。 (2) 产权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 2、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全履行,视同违 约,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租赁合同) 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3)“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没有纠纷。 (4)“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5)“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6) 甲方应积极办理过户手续。 (7)“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 3、房屋委托代理销售期间,如出现买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 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 视同违约。 4、甲方向乙方承诺在该房屋售出后售出日期以签订《房 屋买卖合同》之日为准。《房屋买卖合同》对腾房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如实将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免费网上发布(如因网络技术故障,造成信息有 误、丢失,乙方应尽快修复故障),并积极向客户推荐。 2、该房屋售出后,待过户手续完毕,且买卖双方确认该房屋相关事宜全部交接清楚 三日后,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到期,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 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 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2、 如合同期内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甲方需持本协议到乙方处更改发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须支付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如违 约金低于800元,按照800元支付。 2、甲方如果私自与乙方客户交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总额3%的违约金。 第九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十条: 1、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在履约过程 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惠农区祥豪房屋中介信息服务中心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民生街北段1号(静安市 场营业房)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1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1.2该房屋位于_____市; 1.3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上述相关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结婚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三条购房人登记 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的____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______年。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_____个月。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佣金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______(小写)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 乙方将收取买卖之间的差价作为乙方应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义务 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及/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私自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1、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______日内,甲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按实际成交价之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交纳首付款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部佣金______%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3、为确定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拒绝出示房屋买卖合同的,乙方有权按本次交易的评估价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违约金。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5出 租 方(甲方): 代 理 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市 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或平房 间,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装修状况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 代理权限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1、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2、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3、 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4、依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共计 年零 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第六条 租金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当年预留出 天不计算租金,作为给乙方接洽承租的工作期。预留工作期满,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即委托之日起,乙方给甲方 个月零 天的房租。 (二)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房租按 缴付。具体付款日期: 第一次 年 月 日(¥ 元整); 第二次 年 月 日(¥ 元整); 第三次 年 月 日(¥ 元整); 第四次 年 月 日(¥ 元整); (三)租金收取方式:乙方代为收取。 甲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双方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在委托期内为了便于房屋出租或应承租者要求,乙方出资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或添置设备,甲方应允许乙方适当浮动出租价格,多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该房屋发生的以下费用: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供暖费、卫生费等。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 代理期限内,甲方只承担物业费。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 (一)乙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设施完好,不影响承租人使用。若设施自然损坏,乙方要在承租人通知7日内修复。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除在该房屋客厅内打三个隔断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应保持屋内墙面、地面及附属设施与出租前一样。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委托期内甲方应承担的事项和费用 1、因水、电、燃气等管道或线路及房屋防水层、房屋主体、屋内装修老化,非人为损坏,影响使用的,其修理或施工改造所发生的费用。 2、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3、委托期前所发生的费用。 4、房屋的水、气管道因质量问题渗漏、爆裂、殃及第三方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因承租人更换或使用不当造成以上后果的,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 5、因代理需要甲方联系相关部门的,甲方应积极配合。 (二)委托期内乙方及承租人应承担的事项和费用 1、房内的门窗玻璃、灯具、电源开关、水龙头等因使用不当发生的费用。 2、合同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电话、卫生等费用。 3、水管道堵塞而产生的疏通费用。 4、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四)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告知甲方。 (五)委托期内及委托终止后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户自行交易,否则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贰倍为违约赔偿。 (六)委托期内,甲方不得私自进入该房屋,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联系承租人共同进入,以保证承租人的安全。 (七)乙方在代理期间,有义务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间内设施,造成设施人为损坏的,监督其修复或要求其赔偿。 (八)乙方代甲方收取承租人发生的电视费、水费、燃气费,不得拖欠各项应承担的费用。合同到期后一并退还甲方。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 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三日以上的(因甲方原因超期除外);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乙方及承租人扰民超过三次,邻居投诉、高跟鞋走路等扰民现象超过三次以上的; 4、乙方及承租人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违法活动,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期内,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应赔偿给甲方一个月的合同约定租金为违约金。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委托期内,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应赔偿给乙方一个月的合同约定租金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 5000元(大写: 伍仟元整)。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下,在该房屋的客厅内打三个隔断,隔断在安装或拆除时,必须尽可能将对墙面、地面的损坏减到最小,在此基础上打隔断造成的痕迹不在赔偿范围内,除此之外,墙面、地面等有所损坏及墙面涂鸦,乙方及承租人负责赔偿。出租代理期限届满后,乙方负责把房屋恢复原样。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三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君安物业留 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证件号码: 电话: 乙方签章: 乙方资质证书编号: 经纪持证人员: 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6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概况:地址_______________小区,房型_____室_____厅,屋内设施: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 第三条:租金缴付: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先付_____个月的房租和押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以后按个月一次性支付,押金退房时退还。 第四条:租期内: 1、甲方出租该房屋所产生按规定需缴纳的费用和税收及物业管理费等由甲方自承担。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乙租金。 第五条:租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转租、转让;由于包租性质,乙方可视该房屋情况装修及添加设施, 乙方可随意转租、转让,其转租、转让价格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租期内,甲方须保证该房屋租赁无任何争议,如:共有人有异议、债务担保、司法查封等,如因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以及产生其它后果的由出租人承担。 2.租期内,房屋以及其内的设施、物品如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更换,如果由乙方过失造成损失由乙方维修、赔偿; 3.租期内甲方如因出售、拆迁等原因确须收回房屋,须得征求乙方同意,若乙不同意,则甲方不得收回房屋,若甲方强制收回房屋,须退还乙方余下租金及赔偿违约金按月租金的六倍支付给乙方,另外若乙方将该房屋装修,甲方须赔偿乙方的装修费用及添加设施费用等。 4、如甲方违约和甲方违约后少付或拒付违约金、赔偿金,造成乙方损失以及乙方因此要通过司法方式解决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也必须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及承租人应按期交租付费,如拖欠拒付,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且乙方及承租人不得以押金充抵房租继续居住。 2.乙方及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3.乙方及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第八条:双方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交接房屋时,屋内水表数字为电表数字为媒气表数字为。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需要再租,需办理签定合同等续租手续。 第十条:补充约定:_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说明: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说明: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篇17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律师事务所接受徐州*职业学校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原告的一审诉讼代理人,通过法庭调查及庭审质证,现根据事实及法律、法规发表代理词。 一、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应该依法赔偿。 被告的行为阻碍了原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根据《物权法》第34条、37条之规定,被告应该返还非法占有的'综合楼地下室,并赔偿原告自20xx年7月17日至今的经济损失(以承包期限内总承包金额为计算依据)130166.6元及利息29819元,共计159985.6元。 二、原被告签订的超市承包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20xx年7月,原告对校内综合楼地下室进行了超市招标,被告进行了投标。被告在标书中承诺,严格执行学校的管理制度,无条件接受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并在经营期满时,积极配合学校进行评估验收。20xx年7月16日,原被告签订了《超市承包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承包经营期限为一年,具体期限为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7月15日。另外,协议约定被告应服从原告对被告承包经营区域进行的整体规划。上述招投标及原被告签订的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被告双方应该共同遵守该协议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三、被告在协议到期后拒不搬出,侵犯了原告对综合楼地下室的所有权。 原告作为国家级重点学校,为了更好地实现跨越式发展,改善教育教学硬件设施,向主管单位申请了教学楼、室内体育馆项目建设,并于20xx年12月、20xx年5月得到了批复。根据主管部门的批复和承包协议第七条(协议期满,甲方如认为合作良好,可继续签订协议;如重新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之约定,原告通过办公会进行了研究,并作出对综合楼地下室进行重新规划,在协议到期后将超市搬出地下室的决定。为使被告做好充分的搬出准备,原告在20xx年6月22日就对被告下达了协议到期后搬出的通知。后来原告又于20xx年7月15日向被告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搬出。此后,原告采用律师函、口头通知等多种形式催促原告将超市内物品搬出地下室,但是被告一直没有履行退还租赁物的法定义务和配合学校工作的书面承诺。根据《物权法》第39条之规定,被告拒不将超市内物品搬出地下室的行为,属于无权占有,严重侵害了原告对综合楼地下室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参考采纳。 江苏###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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