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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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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通用20篇)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3#6#7#110#12#教学楼、行政楼、实训厂房等屋面防水施工工程及残疾人坡道不锈钢扶手栏杆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1.工程名称:2#3#6#7#110#12#教学楼、行政楼、实训厂房等屋面防水施工工程及残疾人坡道不锈钢扶手栏杆工程

  2.工程地点:银川能源学院院内

  3.工程承包内容:屋面防水施工工程屋面防水采用改性沥清聚酯胎SBS防水材料(一层、-20℃4mm厚),面积约800㎡。及残疾人坡道不锈钢扶手栏杆60型,长37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工,10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所承包的屋面防水施工工程。如不能按时开工或延误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损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施工进度影响甲方营业每天罚款1000元。

  第三条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承包方式。

  为满足施工所需的所有施工机械工具均由乙方自带、自备费用乙方自理。

  第四条合同价款

  屋面SBS防水平米含税价单价:(小写)¥53元;栏杆扶手单价:(小写)¥160元;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叁佰贰拾元整,(小写)¥48320元。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乙方已熟知施工现场的一切有利与不利因素,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调整平米含税单价。平米含税单价已考虑施工损耗,实际结算时结合定额计算规则按现场实际铺贴面积结算。

  第五条材料规格及质量标准

  5.1材料规格:(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屋面防水采用4mm厚SBS防水卷材,聚酯胎一层自带保护层。

  5.2材料质量标准:所用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后,应抽样复验,并提出复验报告,进场材料如何,是否合格,标准低于样品材料一律不准进场。

  5.3施工质量标准:防水施工必须具有二级以上防水施工的资质,作业人员应当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5.3.1基层必须干燥,含水率要求在8%以内。

  5.3.2基层表面要干净,要求用吹风机清除灰尘、杂物,然后刷冷底子油一道,要求涂刷均匀干燥8小时以上方可铺沾卷材。

  5.3.3复杂部位处理,阴阳角部位应做成八字形,女儿墙,管根、烟筒、排气孔、落水口及伸缩缝等转角部位均应做附加层,一般宽为30cm,搭接为8—10cm。

  5.3.4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的搭接缝应错开。

  5.3.5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5.3.6卷材遇墙、壁、管、设备基础等需要上翻时,上翻高度不小于土建完成面以上25cm。

  5.3.7防水施工完成,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小于48小时。

  5.3.8乙方应确保各项防水工程施工达到优良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GB50345-20xx)、设计图纸和信阳市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1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指导,无条件配合建设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验收。按要求配备和安装安全设施、服装和用品。严格依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生产,对违反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2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实施,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所有劳保用品、服装均由乙方自购、自用,并无条件满足需要,达到甲方和监理单位的验收。积极落实甲方和监理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对不认真履行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罚款、直至清退出场。乙方人员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得在甲方工地、办公场所、市政府各级部门及社会聚众闹事,违反一次甲方可罚乙方人民币5000—10000元。

  6.3甲方提供简易住房作为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区,生活区内所需的水、电线路均由乙方购买、安装。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的生活费、交通费均由乙方自理,生活区卫生乙方应派专人打扫,确保生活区内整洁干净。

  第七条工程验收

  进场材料需甲方及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完成验收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合同规定验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2如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工期或甲方批准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应按1000元/天赔付甲方,赔付起始日期按照甲方核准的完工日期开始计算。

  4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以及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无条件返工直至质量合格,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标的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同时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

  5禁止乙方转包或再分包,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的,转包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30%。

  6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则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扣除相应的费用。

  7乙方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甲方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甲方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每出现一次罚款5万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甲方索赔违约金不受合同约定的上限约束。

  8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如发生乙方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乙方还应对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9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的,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如未尽到警示和提醒义务,给第三人带来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结算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5年,质保期从甲乙双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到期后,经甲乙双方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质保期到期后7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质保金,乙方申请工程款时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工程发票,如果乙方未提交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第十条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4份,乙方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增加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1、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2、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3、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4、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4、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 图纸

  3、 工程量清单

  4、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 发包人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款项。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方(公章):地 址: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

  承包方(章):地 址: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4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钢结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房为_______跨钢结构厂房,规格:长_______米;宽_______米;檐高_______米,按图纸施工。

  (4)建筑外包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工程合同造价及结算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或本项目中面积有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付预付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及备料款,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彩钢板进场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如甲方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甲方的义务责任

  (1)办理好各种施工手续,并在乙方进场前提供给乙方;

  (2)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好各种关系;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

  六、乙方的义务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设计图纸要求购置材料并提供材质证明,并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或相应经济赔偿;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七、安全责任

  乙方进场后,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施工,如施工中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的提供

  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九、工程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施工中因施工责任造成不合质量要求,甲方必须及时提出,乙方应保证质量,负责返工修补并承担一切费用,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一年(本工程由甲方单位人员验收或由甲方报质监站组织为准)。

  (2)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提出交工通知书,甲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五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检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十、维修期限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十一、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十二、争议解决

  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5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钢结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房为_______跨钢结构厂房,规格:长_______米;宽_______米;檐高_______米,按图纸施工。

  (4)建筑外包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工程合同造价及结算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或本项目中面积有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付预付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及备料款,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 %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彩钢板进场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如甲方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甲方的义务责任

  (1)办理好各种施工手续,并在乙方进场前提供给乙方;

  (2)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好各种关系;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

  六、乙方的义务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设计图纸要求购置材料并提供材质证明,并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或相应经济赔偿;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七、安全责任乙方进场后,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施工,如施工中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八、材料的提供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九、工程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施工中因施工责任造成不合质量要求,甲方必须及时提出,乙方应保证质量,负责返工修补并承担一切费用,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________年(本工程由甲方单位人员验收或由甲方报质监站组织为准)。

  (2)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提出交工通知书,甲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____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检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十、维修期限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十

  一、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十

  二、争议解决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

  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发包人:(公X)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编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人:(公X)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编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6

  钢结构厂房项目工程

  日期: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

  钢架结构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就钢结构__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期:工程总工期天。

  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定为准。

  五、工程造价:金额(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元整。

  六、承包及结算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结算方式: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7%,3个月后七天内付清总工程款。

  1、固定总造价合同,现金结算,不含税收管理费用,如需开票,税金另计。

  2、结算总价=固定总价+变更部分签证。

  3

  七、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提供工程建设材料,安排组织本工程的施工作业。

  2、质量验收等级:合格。

  3、质量问题整改率:100%。

  4、乙方应保证所有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

  八、付款方式: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元,作为材料备料款。

  2、第二期付款:主体钢架进场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元。

  3、第三期付款:主钢架安装完毕后,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元。

  4、第四期付款:3个月后付清总工程款

  __、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审批手续,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

  2、提供现场施工场地。

  3、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4、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的用电用水,提供现场的三通一平。

  5、甲方负责与其他工程队协调。

  6、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十、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__作、安装。

  2、如现场条件与原定方案不符合,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改。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循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结构部分进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十一、甲方认可的图纸及乙方工程项目报价清单,均作为本合同主要组成部分。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暴雨、暴雪、七级以上大风等)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可相应顺延外,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按时__作、安装,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照以下方式解决: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____。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号码:______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7

  发 包 人:(全称)

  承 包 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程技术参数及材料规格要求见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不包括

  6、合同工期:①开工日期:大约确定为 年 月 日。正式开工日期应在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经双方书面确认之日为准。

  ②竣工日期:经双方确认的开工日期的第三天开始总日历天数 天内完成。 ③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现场驻工地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a、发包人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不能向承包人交付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人进场施工者。

  b、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c、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无故拖延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e、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f、因雨天、下雪天、冬季无法施工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g、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者。

  h、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如土建方等)或因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合同价款:本工程总造价计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该工程总造价中由承包人生产钢结构系统造价为(大写) ¥: 元;提供钢结构工程安装劳务费造价为(大写) ¥: 元。该造价根据图纸和预算,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一次性终定价。但如果发包人设计发生变更和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总价作相应调整。

  8、发票开具:依据国税发[20xx]117号文件规定,由承包人生产钢结构系统造价开具增值税税务发票;提供钢结构工程安装劳务费总价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变更、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工程变更: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和发包人工程量增加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

  2、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在承包人没有加工制作的前提下,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5、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6、发包人代表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定。

  7、发包人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价款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二、工程款支付: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

  2、钢结构进场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

  3、钢结构吊装完毕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合同总额的 %。

  4、竣工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占合同总额的。 5、6、工程保修保证金万元,占合同总额的%,在保修期满后3天内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保修期计算方:从钢结构工程完工之日起1年。

  7、发包人根据上述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如逾期,在5天内未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书,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书后仍不能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之日起3天内停止施工,甚至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发包人承担从逾期日第6天起按日支付该笔逾期款项0.1%的滞纳金,及其他由于停工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所有工程款均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汇至承包人指定在中国工商银行黄冈黄州支行东门分理处所开之帐户,帐号为: ,帐户名称为:湖北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所有付款日期均以发包人出具的银行汇票或银行盖章的电汇凭证日期为准。

  2、发包人用其他方式支付给承包人工程款(如现金等),发包人必须凭承包人财务部门开具收款收据支付,否则承包人不予承认。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委派同志为驻工地项目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利和义务。 ①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

  ②有权对承包人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

  ③有权代表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④有权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⑤发包人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包人承担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人如需要更换驻工地代表,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除驻工地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圴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4、发包人应先办妥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一切手续,保证承包人的进场施工能顺利进行,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外的“三通”和红线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不大于5米的水、电(大于 千瓦)源联系结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10%的施工用地,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如发包人未能履行应做的各面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套。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该图纸经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人结算和施工的依据。

  6、协调土建施工单位及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同钢结构施工单位各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所带来的矛盾。

  7、负责办理质量监督站的报监、验收工作,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及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提供预埋地脚螺栓的测量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二、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项目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利和义务。

  ①承包人的要求、请求和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后送交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②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2、承包人根据图纸合同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其他规定的验收资料,承担因施工不当或材料保管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4、承包人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

  5、在发包人协助下办理施工手续。

  6、负责及时与设计部门的联系,解决安装中的问题,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质量、进度把关。

  第四条 质量、验收与结算

  一、工程质量:

  1、该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的监督检查。

  3、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同意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安装的每一道工序质量由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认可后进入下一道安装工序。

  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法定或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承包人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但不包括因发包人处置不当引致的产品损害问题,原材料之间接损失或随之发生的损害。对于此类情况,承包人也提供以收取材料成本费形式的维修服务。

  二、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

  1、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验收资料及验收报告,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完工验收不受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如土建等)未完工的影响。

  2、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对验收结果在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执行,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4、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己被认可。

  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实际完工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7、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视同交验,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

  三、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和工程变更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承包人的结算报告内容。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3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从

  第6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 违约和争议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②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③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④由发包人原因造成工人误工、机械停滞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者;双方约定发包人赔偿给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误工费计人民币: 元/人,每天机械停滞台班费: 元/天。

  ⑤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①承包人原因不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②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③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延误工期从约定完工之日第三天起,承担 元/天逾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二、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友好协商调解。协商不成可向承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 不可抗力、保险

  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灾害性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自然损害的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通报。如受害情况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3、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所需清理修复的工作,双方另签协议。

  二、保险

  1、由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安装过程中的承包人所派的安装人员的人身保险。但承包人不负责安装现场第三方人身保险;

  3、由发包人负责本工程的工程险。

  第七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支付承包人有关损失和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工程款。

  第八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条款;

  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能一致,按第五条争议规定解决。

  第九条 其它

  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补充条款:

  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生效,在竣工结算、发包人工程款除保险金外支付完毕,承包人将工程交付发包人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终止。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 银行: 开户 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 编码: 邮政 编码:

  年月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施工过程中的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0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上海华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2工程内容:拆除施工现场原有建筑物、搭建钢结构天棚、地面原绿化位置土方外运、下水道窨井下埋、窨井盖调换成钢纤维窨井盖、自来水管下埋、地坪位置铺设三合土、浇筑地面砼、拆除原排水沟、重新排设排水沟、施工现场清理等零星工程

  1.3工程地点:华中园区9#厂房与11#厂房之间

  2.0施工要求:

  按图施工。

  3.0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505114元(人民币)

  4.0工程期限及制约

  4.1合同工期为 30 天,开始时间按甲方通知日开始起算。完成时间按现场施工完毕结束为准,由甲方与乙方按实际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最短的完成工期计划,并经乙方签字确认的工期为最后完成

  4.2 当乙方的承诺无法达到且又不主动增派人员抢进度节点的,甲方有权外调施工队进行赶工,所发生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应配合甲方主动做好工程竣工收尾工作,对出现收尾不及时或在接到甲方通知 天内不派人员进行收尾施工的,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人员进行收尾,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4施工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协议内容全部完成经工程验收合格之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引起的返修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5.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劳动保护

  5.1乙方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和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5.2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的现行安全生产规范及规定施工。

  5.3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5.4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并达到上述国家、地方及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对乙方处以协议结算造价的1%~3%罚款。

  6.0廉政工作

  6.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安排、工程施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等管理要求。

  6.2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7.0综合管理

  7.1乙方承诺做好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工作,违章愿按甲方要求接受处罚。

  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0合同生效与失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施工验收合格、保质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 乙 方: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9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

  三、安全施工措施:

  1.乙方是安全施工的具体领导者,负责现场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施工实施。

  2.乙方应派一名现场安全施工的专职人员,负责安全施工的教育监督检查。

  3.明确安全施工责任,责任到到人,层层负责,切实地将安全施工落实到实处。

  4.进入施工现场需正确佩戴安全帽。

  5.施工机械机具每天使用前例行检查,特别是钢丝绳安全带每天在上班之前,进行一次性检查确保完好。

  6.安装和搬运构件板材时须戴好手套。

  7.在吊装时钢丝绳出现断钢丝和缠结时要立即更换。

  8.一天工作结束时,要将安装的建筑物得真确支撑,以免发生意外。

  9.在安装墙板时,使用的脚手架的每层操作平台要固定牢固,并做好防滑措施,拉好安全绳,系好安全带。

  10.脚手架与墙板有两个以上的拉接点,并在外侧设两道支撑。支撑要固定在坚实有承载力的地面上。

  四、防止高空坠落

  1.现场施工人员均应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正确安全带,并要高挂抵用,并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2.在安全行走之前,屋面板必须完全连接在檩条上,且每侧均与其它屋面板连接。绝不能在部分连接或未连接的屋面板上行走,不得踩在屋面板的波峰上。

  3.一旦发现屋面板留有油性的'物质,立即抹去以防滑到或翻落。

  五、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1.构件绑扎必须牢固,起吊点应在构件的重心位置。吊装时应平稳,避免震动或摆动。

  2.在吊装时对构件需绑好,留绳控制方向。

  3.构件安装后,应检验各构件的连接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方可松构卸索。

  4.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物料。

  六、防止触电事故

  1.现场用电需有专业人员负责安装维护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2.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对于现场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器,其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3.各种电线要经常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

  七、保险合同

  1. 所有现场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购买人身保险合同(本工程短期保险合同亦可。)

  2. 工程部随时抽查,如现场高空作业人员无保险,按每人500元罚施工队长。

  3.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该工程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保险合同原件交工程部检验,无保险人员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以上条例如有违犯,视情严重处于20xx元以上的罚款,并且出现人身事故现象均有乙方承担,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10

  施工合同书工程名称:

  __年__月__日

  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合同工期加工__作日期:从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全额预付款次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程安装日期:从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且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总日历天数_日历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执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要求。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工程量增加:

  1、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追加工程量,在施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发生原因、追加金额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追加的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材料预付款;

  2、材料进场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竣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至工程总造价(含工程量增加)的95%

  4、留5%作工程质保金,保修期(工程竣工之日起壹年)满十四日内付清。

  第六条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办理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将施工所用水、电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现场半径30米内,并承担承包人施工发生的全部水电费;

  (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__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其他申请批准手续;

  (4)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向承包人拨付足额工程款。

  第七条承包人工作

  (1)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2)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遵守____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按实顺延。

  1、发包人未能协调准备好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电或累计超过8小时;

  5、不可抗力因素。

  第九条安全责任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后,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4、若发生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协商解决;

  5、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____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发包人办公室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有效。

  发包人:(签字、盖章):承包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1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建设银行     建筑管理部门       鉴(公)证机关

  (盖章)       (盖章)         (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12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300万吨聚氯乙烯生产线(二期)

  2、工程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锦界神府经济开发区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二期生产线新增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陆佰肆拾柒万柒仟元(人民币)¥:6,477,000 元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

  (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承包人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七、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八、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

  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九、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十一、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

  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3)、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5)、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80%。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十四、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的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

  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六、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一年。

  2、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双方约定 10日后生效。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13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钢结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房为_______跨钢结构厂房,规格:长_______米;宽_______米;檐高_______米,按图纸施工。

  (4)建筑外包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工程合同造价及结算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或本项目中面积有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付预付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及备料款,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 %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彩钢板进场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如甲方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甲方的义务责任

  (1)办理好各种施工手续,并在乙方进场前提供给乙方;

  (2)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好各种关系;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

  六、乙方的义务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设计图纸要求购置材料并提供材质证明,并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或相应经济赔偿;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七、安全责任

  乙方进场后,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施工,如施工中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的提供

  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九、工程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施工中因施工责任造成不合质量要求,甲方必须及时提出,乙方应保证质量,负责返工修补并承担一切费用,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一年(本工程由甲方单位人员验收或由甲方报质监站组织为准)。

  (2)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提出交工通知书,甲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五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检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十、维修期限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十一、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十二、争议解决

  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1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15

  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钢构面积等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 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程材料确认: 图纸上标示的有些材料规格市场上没有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00*250方通更换成100*200方通 。因市场上木型材的特殊性,

  四、工程日期: 10天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同行业验评之合格标准。

  七、工程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指本项目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图纸和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在竣工10日内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报告,办理结算。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若甲方借故推迟验收或擅自使用即视为工程全面合格。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 合同鉴定日甲方 付给乙方 预付款10000元。甲

  九、保修内容和期限 一年 。

  十、双方的其它义务: 所以廊架上的80*200防腐木 ,足只有80*185。 六、工程造价: 合计18710 元。(壹万捌仟柒百壹拾元)

  甲方义务:

  1、用地和施工许可证:

  2、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保证路通、电通、水通等施工进场条件。

  3、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乙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持与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沟通,搞好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在乙方提出书面报验后,及时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程驻工地代表为 高经理 。

  4、若因甲方的资金不到位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等,除工期顺延外,另应补偿乙方人员的工资、机械停置费(人员工资每天 元,机械按每台班 元计算。)

  乙方的义务:

  1、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各种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一、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愿订立,签字生效,若一方违反,应按合同总价款 5%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时间: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16

  施工合同书工程名称:

  __年__月__日

  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合同工期加工__作日期:从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全额预付款次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程安装日期:从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且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总日历天数_日历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执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要求。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工程量增加:

  1、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追加工程量,在施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发生原因、追加金额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追加的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材料预付款;

  2、材料进场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竣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至工程总造价(含工程量增加)的95%

  4、留5%作工程质保金,保修期(工程竣工之日起壹年)满十四日内付清。

  第六条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办理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将施工所用水、电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现场半径30米内,并承担承包人施工发生的全部水电费;

  (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__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其他申请批准手续;

  (4)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向承包人拨付足额工程款。

  第七条承包人工作

  (1)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2)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遵守____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按实顺延。

  1、发包人未能协调准备好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电或累计超过8小时;

  5、不可抗力因素。

  第九条安全责任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后,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4、若发生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协商解决;

  5、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____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发包人办公室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有效。

  发包人:(签字、盖章):承包人:(签字、盖章)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17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规定,同意订立合同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一)、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二)、承包内容:乙方包钢结构、屋面、围护的材料、制作、生产运输、安装。但不含土建配合费和防火。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元,含总包费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发票,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加5.72%作为税金。

  第三条:工期:

  工期初定为天,从到。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二)、钢结构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三)、屋面材料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四)、工程进度达到80%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整(¥元)

  (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的5%的余款,即人民币:整(¥元)

  第五条、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7-88)进行设计选材、制造和安装。

  (二)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和安装。

  (三)乙方应严格保证材料质量,加工产品严格检验,检验记录留厂内备查,出厂产品附备查验文件。

  (四)乙方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交甲方确认后方能制造安装。

  (五)所有钢结构表面必须作防腐处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乙方对钢结构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负责。

  第七条、验收和资料:

  (一)验收

  (1)工程竣工,乙方自检通过后报甲方组织验收,并以竣工验收为准。

  (2)验收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及本合同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二)资料

  (1)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关的产品合格文件及有关质检评定资料一式三份,作为整体工程资料备案,资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来往文件、通知、请示等资料均需有对方工地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如有发生争执当以有效文件为依据。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及时组织审核乙方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图纸和工程竣工验收。

  (3)组织钢结构安装用工作面的验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安装并顺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础平面等)不属于乙方承包内容,甲方必须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责任。

  (4)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土建等方面的关系。

  (5)组织有关单位检查和处理四边建筑物情况,做好防护和善后工作,因此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6)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各方面的关系。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提供本工程水电接驳以及生产临时场地,提供安装人员住宿。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材料,生产和安装。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

  (2)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

  (5)指派专门工地代表或负责人,以便联系工作。

  (6)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第九条、其它

  (1)本工程为专业较强的工程,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者。

  (2)本工程以总价包干,竣工后按合同不变总价结算。

  (3)甲方由于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应顺延。

  (4)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可根据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后顺延。

  第十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执,经协商不能调解时,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满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禁止单方改动,如需改动,双方代表人同时签字,并盖双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条款。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1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

  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30%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8%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年月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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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建设银行 建筑管理部门 鉴(公)证机关

  (盖章) (盖章)(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钢结构施工合同集锦 篇2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

  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30%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8%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

  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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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