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运输应急预案 |
范文 | 2024运输应急预案(精选31篇)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1一、基本原则: 为进一步强化我公司春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春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的宗旨,强化红线意识,提高赣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的有效性,使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更加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控制事态的.发展,缩小影响减少损失,充分保障公司各项生产工作秩序稳定有序。依据有限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春运安全生产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机构: 1、为加强春运预案的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在发生春运安全生产事故时,各项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快速、及时、有序的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公司成立春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于军昌 副组长: 成 员: 2、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处”,负责全面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应急措施和方案,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安保科。 3、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具体组织实施。 ②协调内外部关系,制定应急方案,向有限公司安保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 ③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抢救和应急处置工作。 ④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损失。 ⑤根据事故性质,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⑥指导安保科制定防范措施。 三、信息报告: 1、各个科室应严格执行公司的信息报告制度,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现场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应利用一切条件,迅速拨打当地的救援电话请求帮助,同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案情。 2、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迅速查明案情,并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有限公司安保处和保险公司报告事故的情况,涉及旅客意外伤害和商务事故应同时向有限公司客运处报告。 四、事故报告的时限规定及后果预测: 1、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安保科按事故等级时间规定上报安全处。 2、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报案后,应立即向有限公司安保处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 3、发生特大事故,事故发生方的驾驶员或承包业主应在最短时间内报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报后应立即向总公司安保处报告,事故报告时间最长不超过1小时,公司领导带领有关科室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理工作,并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变化情况。 4、各科室管理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在预案启动后及时向公司报告各类有效信息。报告方式采用电话、传真或专人报告 5、安保科在查明案情后,应根据事故中的人员伤亡情况,财产的破坏程度和事故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品种和资金的需求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事故的后果预测,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有限公司安保处。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与响应: 当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应有日值班领导下达,安保科为预案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部门,启动与响应程序为: 1、道路交通事故、旅客意外伤害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①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报告。 ②安保科接到报告后,应通过安全网络立即与公安部门和安全协作单位联系,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并按规定的内容向总公司报告。 ③公司和安保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会同公安、医疗机构组织抢救伤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并对当事人再次进行询问。 ④事故处理人员必须做好伤亡人员亲属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缩小事故影响。 ⑤制作图片和事故现场图,采集行车记录仪的数据,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初步分析。 ⑥对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家庭成员及年龄、伤势程度等。 ⑦对车辆损失进行勘察,并会同保险公司和物价定损部门,对财产损失进行定损,确定车辆维修地点。 ⑧对事故所需的费用进行估算,督促当事人或承包人尽快筹集资金。 2、其它事故现场处置程序: ①事故处理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组织人员配合救援部门立即救护伤员,抢救财产。 ②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 ③对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的内容包括,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家庭成员及年龄、伤势程度等。 ④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确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⑤制定善后处理方案,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六、事故的善后处理: 1、事故处理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维护企业和承包人合法利益不受损失。耐心的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在国家规定的赔偿范围内进行赔偿。对超出的部分,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或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2、对案卷资料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案卷资料齐全有效。对交通事故中对方无赔偿能力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财产保全。对在其它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处理人员应及时对案卷资料统一进行整理登记。凡涉及保险索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凡在公司内统一保险的车辆由安保科审核登记,报送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在总公司安保处保险的车辆报有限公司安保处审核登记,由安保处统一报送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其它案件按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2一、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加强铁水运输的操作管理,特建立铁水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铁水运输作业、预防爆炸事故和漏包事故的管理和救援。 三、铁水运输作业规定 1、要在车辆停止状态下预热发动机,避免频繁和剧烈加速,适时换档,每档发动机转速不超过该档最高转速的三分之二。 2、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进行“车辆日常检查”,有关检查内容见车辆操作手册,押运员应进行“铁罐日常检查”。 3、必须在关好车门后,才能开始行驶,在离开车辆时必须从点火开关上取下钥匙,起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座椅与安全气囊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只允许在车辆停止而且载有危险货物时,才允许接通“安全停车”歼关,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操作此开关。 5、不得在车辆移动过程中锁死方向盘,倾翻驾驶室前应首先关闭冷气和附加冷气。 6、只能在停车时使用睡铺,行车前必须将睡铺掀起,并且固定好。 7、只能在停车时才能使用驾驶员工作站,不得在储物箱内放置重物。 8、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速,并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车辆行驶时,必须接通防抱死制动系统(ABS),铁水运输的车辆在厂区外公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厂区内行使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通行时有交通管制限制的遵照执行。 9、牵引车倒车前与挂车挂接时,牵引车与挂车之间严禁站人,挂车时不允许使挂车向牵引车移动。 10、蓄电池充电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搭接和修理保险丝,必须在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换保险丝。 11、因故不能及时装卸时,在待装卸期间行车和随车人员应负责看管车辆和所装货物,随时保持与装卸铁水所在部门的沟通,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向公司汇报,情况严重时应报请当地公安及运管部门。 12、车辆运行必须配备专职押运人员,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和无关货物,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运行中的车辆驾驶员禁止接听电话。 13、货物的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擦碰、撞击、重压、倒置。 14、驾驶员在装卸铁水作业进入生产现场时,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将劳保用品穿戴整齐,服从装卸所在地点生产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行车和泊车。 15、铁水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公司转运铁水管理制度和转运班车辆管理制度。 16、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四、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当铁水运输车辆因故在厂区内产生重大事故时,事故部门立即上报车间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各级负责人收到信息都应快迅到达事故现场,不得借故不到; (2)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3)根据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切断相邻危险源,展开相关救援工作。 (4)若事故造成相邻建筑物着火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程序和方法详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中第1节火灾扑救。 (5)有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启动公司应急救援程序或报警,各应急救援组立好进入工作状态。在有关部门领导下,正确、合理地抢救伤员、财物,扑灭周围着火点。 (6)当有人员外伤、烧烫伤等,应送往公司医务室实施紧急救护。 (7)报警:程序第一章。 (8)各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事故救援组、警戒与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物资抢救组、设备抢险组)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工作。 (9)在转运过程中,铁水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未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烧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并向公司报告,情况危急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以防事故扩大。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3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即会引起更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为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提高紧急处理情况的应变能力,沉着灵活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事故(灾害),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为目标,根据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况,和跨区域运输陪送特点,特制定以下事故(灾害)抢险应急预警方案。 一、公司事故(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工作小组事故(灾害)抢救应急指挥部指挥 组长:周平 小组成员:李送添、陈全振、黄一平 后勤保障组长:黄一平 小组成员:刘锦泉、王鹏、缪潋锋、陈远康、杨文明? 二、预警级别 一级警别: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车辆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车毁人亡,致使财产损失5万以上,人员伤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级警别:指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或因漏气造成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 三级警别:指一般交通事故(灾害),或漏气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致使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 三、预警控制范围及应急防范措施: (1)预警控制范围包括:气罐车进出气站作业区、各加气站接卸作业现场、停车场、行驶途中等。 (2)应急防范措施 1、气罐车进出气站作业区、充气前,押运员检查车辆及罐体各气阀有无泄漏异常,排气管防火帽是否关闭完整,罐体静电线接地是否安全可靠,同时检查随车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遵守并按规定交出车上和个人携带的着火器。驾驶员和押运员因对作业现场保持警视状态,一旦事故(灾害)发生,应立即进行自救和报警求救,详细说明事故(灾害)地点、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灾害)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断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参考。 2、公司安全应急机构接到事故(灾害)报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按原先制定的应预案和应急措施,立即召集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组成员,以最快的时间赶到事故(灾害)现场,同时各种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时跟上。负责措施到位有效。 四、根据不同的事故(灾害)现场,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灾害)应急措施: 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报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护警和运管部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监视气罐车各装、卸气阀的密封安全情况,告诫围观的群众严禁烟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在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和交警协调,把装载的天然气卸掉后再进行事故处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发生。 2、运行中天然气泄漏,燃烧爆炸处理措施: 天然气罐车在运行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灾害导致罐体破裂,闸阀失控,驾驶员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造成更大的灾害,在时间和环境允许的条件下车辆应驶出人群、建筑物、电网密集区,停放在较为空空的地带并立即报警,利用车上自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设置安全警戒线,劝阻无关群众远离现场。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伤者立即移动到安全地带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应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的抢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扩大,把事故中的受伤害人员减少到最低程度。 3、天然气充装中漏气,燃烧事故处理措施: ①、车辆在充装天然气时发生漏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立即关紧车上各口阀门,通知停止充气,协助气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处置,服从气站现场指挥,交接手续完成后才能将气罐车驶离出气站。 ②、车辆电路着火,迅速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③、充气站发生火情,应迅速将罐车驶离现场,通知有关人员配合施救。 ④、气罐车在作业区一旦发生火灾而一时无法扑救时,驾驶人员应按照一级警报拨打119报警电话,配合气站消防人员做好施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向运管等相关部门报告。 4、油罐车在卸气作业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车辆进站熄火后,应做好车轮压护防滑措施。卸油前,应连接好车辆静电接地线,检查各种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现场灭火器好作临战状态,驾驶员和押运员有义务提示站长或安全员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工作。卸气作业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迅速关闭卸气阀门,卸下卸气软管,并立即将气罐车驶出气站后进行报警施救。 5、行驶途中,气罐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检查车辆自备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随车,车辆行驶性能是否发生异常,严禁驾乘人员在气罐车行驶途中,吸烟等违章行为,一旦发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报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分公司应急指挥组,拦截过往车辆抢救伤员。 ②、途中天然气外漏,立即将气罐驶进紧急停车或远离人群地带,通知公司应急指挥组,保护现场,设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区防止明火进入防护区。 ③、途中起火,立即将气罐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远离人群地带后,迅速使用随车灭火器扑救,并迅速拨打119报警,转移随车重要物品,并向公司应急指挥组报告,疏散周围群众,封闭现场。 6、气罐车在停车场停放应整齐有序,以备疏散。停车场应备有足够有效的灭火器,严禁所有气罐车辆重载在停车场过夜停放。停车场严禁明火作业。严禁重载车进修理厂维护保养。值班室严禁使用电炉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员应加强夜间巡视,以防偷盗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7、驾驶员应保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车辆的操纵、传动、制动和线路各总成性能安全可靠,罐体及附件、静电接地带、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经发现故障及隐患及时报修,整改到位。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气站的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使用灭火器材。 8、防台风、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①、公司应建立健全各类天气、地质预报的收集工作,加强值班,一旦接到台风或汛情预报,应立即通知下属各车从业人员,做好预防工作。 ②、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台风、汛情的量能,即时流向和及时通知各部车辆驾驶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争取在灾情到来之前将天然气送达各卸气站,来不及配送的,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回停车场,防止冒然前往灾害发生地。驾驶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公司应急指挥部联系。 ③、灾情到达之前,应急小组人员应深入现场指挥,对灾情的发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通知所有在途车辆立即在就安全地带停靠、避险,待灾情接触后方可上路行驶。 ④、遇到强台风时,所有车辆都不许冒险上路行驶,应避其风头选择有背风的地带行车避险。 ⑤、遇到汛情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安全地带停车,不许在有下水道、河道边的低洼地停车。如是在傍山路,应避开桥梁、悬崖边有可能滑坡的地带停车。 五、职责分工 1、指挥(副指挥),负责组织对人、财、物抢险过程的指挥协调工作。 2、现场指挥组:主要负责泄漏天然气的车辆进行应急措施。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3、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抢险期间的现场清点,做好现场记录,抢救物品调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抢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4、预警防范期间,所有从业人员对预警范围内任何重大异常情况,有权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指挥(副指挥)或工作小组成员及上级机关报告。 六、设备器材保障 预备干粉灭火器10个,防冻手套,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消防铁锹、消防服装等。 七、工作程序 各组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并保持临危不乱的状态,迅速投入抢险。 现场指挥组:迅速转移伤亡人员,做好防止事故扩大的抢险救灾工作。 后勤保障组:做好警戒,事故记录,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灾害)报告 发生一级和二级预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的,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在得到消息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不得延误。发生三级预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在得到信息立即内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 九、善后处理 事故(灾害)抢险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应对现场周围进行认真清查,消除遗留隐患,做好现场记录,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4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安全实际,制定《镇巴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镇巴”理念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体系,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运输安全与保护环境。 (二)基本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 二、事故定义及事故类型 (一)事故定义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是指危险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危险品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类型 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两种情况。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运载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险性气体或液体化学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车辆的容器气体或液体发生大量释放、泄漏,往往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灾可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由于装载危险品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将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品在燃烧、爆炸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灼伤。此外,危险品发生火灾事故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爆炸。 三、应急预案体系 (一)指挥组织 成立镇巴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樊永平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县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有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涉及危险品运输的企业制定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县道路危险品运输突发事故应对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对道路危险品运输突发事故的业务基础管理工作、台帐的建立、监督检查,不安全因素信息的汇总、分析协调、事故处置和救援预案实施。 四、等级设定 为有效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10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20辆车以上毁坏;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二)重大事故(Ⅱ级)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30人;或造成50—10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10辆车以上毁坏;或需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三)较大事故(Ⅲ级)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10—50人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5辆车以上毁坏;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四)一般事故(Ⅳ级)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的事故。或无危险品泄漏但车辆受损严重。 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当事故符合Ⅳ—Ⅰ级时,由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启动应急预案。 六、事故应急响应 (一)驾驶员、乘务人员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现场处置方法: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与县医疗急救中心联系施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如危险品泄漏有爆炸、火灾、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县公安、交通主管部门报案。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启动 1、涉及危险品运输企业发生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组织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县运管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县交警大队做好交通管制,严防事态扩散。 县运管所接到事故报告后,确定危险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的应立即向上一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说明事故单位、事故地点、现场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事故现状等情况。 (三)现场指挥与控制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协同县公安、交警、消防大队、当地政府组织现场救援。 2、服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按照现场工作区域划分的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开展救援工作。 3、及时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上级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七、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 (一)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积极参与救援组织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协助恢复道路畅通。 (二)事故调查处理 参与由各有关单位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的要在工作上予以积极配合。 八、应急救援保障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完善物资、装备、技术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的资源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资等资源的合理储备工作。 发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应急救助时,有权指挥、调度本县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车辆。 (三)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 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涉及道路危险品运输的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加强通讯和信息报告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预案演练 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5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或减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进行控制和处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公司设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 我公司一旦发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负责指挥、协调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协调落实救援车辆、器材和设备,并率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发生地,配合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赶赴事故发生地,参与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保持与各单位部门信息联系,负责制订、修正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人员演练,定期检查救灾灭火器和设备。发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立即向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统筹安排救援力量,调配救援车辆、器材、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负责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 (三)、公司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牢记各部门应急救援电话,随车必须携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 公司主要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公司危险货物道运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指导直接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密切配合公司及上级各部门调查处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程序: (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生事故后,值班员或安全员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伤亡情况、简要经过、事故报告单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根据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确定的事故类型(如火灾型、爆炸型、泄漏型)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委。并采取以上的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和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三)、公司在接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成员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配合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进一步了解情况,随时向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后续情况。 四、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领导小组成员要落实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1、值班电话: 2、领导小组组长电话: 3、领导小组副组长电话: 4、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5、其他有关部门急救电话: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交警122、 五、各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事故的救援措施 (一)危险货物运输硫酸车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硫酸外观形状是无色透明液体,其特性有遇水暴溅、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燃烧、遇氧化物会产生剧毒气体、有较强的腐蚀性、其蒸气有毒、有吸湿性和强氧化性。 1、 硫酸车辆一旦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的处置方法; (1)、发生硫酸泄漏或硫酸倒出,事故现场的'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同时迅速采用自身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如:就地利用水对泄漏的硫酸进行冲洗,沙土掩盖撒出的硫酸,用泥土堵截继续流出的硫酸,严禁直接人员去堵截和关闭阀门及管道,然后迅速疏散周围群从,设立禁戒线,等待有管部门和救援组的到来。 (2)、有人员烧伤、蚀伤,立即向最近的医疗救护“120”求救并将伤员抬离现场,如皮肤烧伤用大量水或小苏打水冲洗,重者等待救护车送医院。 (3)、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到信息后,火速赶到现场指挥施救,并通知安监、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抢险技术人员参加救援。 (4)、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积极向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取得联系,迅速运石灰把硫酸所流到之处撒上,疏散围观人群至200米外。 (5)、灾情控制后,迅速与当地政府基层组织联系发布信息杜绝人畜饮水。如硫酸流到田、塘、湖、河、江。 (6)、现场清理,由环监部门对水进行抽检,随时掌握水情报告,事故现场的酸碱中和物清除干净后用大量水冲洗。 (7)、环监部门的报告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现场的封锁并撤离现场。 (二)危险货物运输油罐车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产生静电等特性,在装卸、运输作业过程中,安全不稳定因素较大,为加强成品油的运输安全,有效防止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2、油罐车一旦发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处置方法: (1)、事故现场的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向最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同时要迅速采用自身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设备实施抢救,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事故有人员伤亡,应立即向最近的医疗机构拨打“120”求救,并将伤员做一些简单的处置后,抬至离开现场安全处,等待救护车。 (3)、事故发生后如果有火灾,当时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利用车载干粉灭火器对准火苗的根部灭火,控制火情,疏散围观人群至安全地带。防止罐体发生爆炸。 (4)、发生事故的车辆如果严重受损,应立即调用其它罐车转移所运的危险货物,并要指派专用的装卸及管理人员进行实施,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5)、事故现场的清理,对撒、漏在地面的成品油要进行冲洗和清理。 (三)、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车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爆炸品遇明火、电火花、震动、撞击有引起爆炸的危险,爆炸品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会给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环境造成极大伤害,为加强爆炸品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社会环境,特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3、爆炸品车辆在运输途中一旦发生事故。 (1)、事故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同时迅速疏散周围群众,设立禁戒线。 (2)、爆炸品车辆途中发生事故,应尽可能将车上货物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落实指派专人负责守护,对撒落在地上不能转移的,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设立禁戒线。 (3)、如果事故发生了火灾,首先要充分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苗的扩大。 事故发生后,公司救援组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出事故原因,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和查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我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置,是公司各科室、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救援组全体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公司一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救援组的指挥,无条件的立即行动起来,如有见死不救、行动迟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6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编制修订宣州区交通运输局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为了做好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抗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城市公路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汛期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坚持尽快恢复交通的原则。分秒必争,快速抢通公路、水路,尽快恢复通车、通航和运输秩序。 (3)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管理原则和各自职责、分工、权限,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汛期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树立“常抓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汛期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完善防汛救灾应急交通运输运力的保障体系。 1.4 总体要求 (1)及时有效处置汛期交通突发事件,尽快恢复交通运输正常秩序。 (2)储备一定数量公路、水路运输运力,能及时、迅速组织提供汛期突发事件所需的运力保障,确保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我局应落实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局成立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作为负责领导我局防台风、暴雨、洪涝等水旱灾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防台风、暴雨、洪涝减灾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汛办),局防汛办是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日常机构,地点在局办公室,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运输企业应分别成立相应的防汛工作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 2.1.1 局领导小组与职责 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局主要领导。 副组长:局各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公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 局领导小组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防汛抗洪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2)部署和组织交通系统防汛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公路桥涵水毁等的修复,处理影响安全畅通的有关问题; (3)制定和组织实施防御洪水的方案,并及时上报指挥决策机构,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 (4)负责本单位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调度,以及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配; (5)开展防汛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6)研究解决有关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2.1.2局防汛办成员与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防汛工作领导兼任。 成员:局各股(室)、部门负责人。 局防汛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并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局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器材的筹措、储备、调剂和管理。 (3)及时传达局领导小组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及时向局领导小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防汛抗洪工作情况。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1)局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防台风、暴雨、洪涝等防灾抗灾动态情况,按局领导小组指令负责通知相关部门防台风、暴雨、洪涝等工作;必要时,除防汛等应急值班人员外,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防抗工作和并按照局主要领导要求,负责通知局相关领导分赴各灾害点检查指导防汛抗灾工作,督促各项防御措施落实;监督防台风、暴雨、洪涝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防台风、暴雨、洪涝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并追究责任。 (2)局规建科、局质监站: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区公路(桥梁)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指导、检查在建公路(桥梁)安全度汛工作,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负责局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筹措、储备、调剂和管理。 (3)运管所、安办:负责对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宣传工作,要求运输企业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对不能畅通的路段不得安排客运班线,做好滞留旅客的食宿安置和疾病控制,并组织运力输送。负责组织运力转移危险地带群众、运输防台风防洪物资和组织做好危险品的运输工作。负责对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部门车辆的信息登记管理,在紧急情况下,可立即通知停载停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内河渡口交通管制和船舶管理、指导水运交通设施防台风、暴雨、洪涝等工作。 (5)执法大队:根据我区灾害,对辖区内的公路进行全面巡查,准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及时疏导公路交通,适时组织实施灾害路段交通管制,保证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参与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协助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防台防汛准备工作 3.1.1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防台防汛工作重要性,把握汛情灾害发生的规律性,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减少灾害损失。通过周密安排部署,完善组织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开展防汛宣传,组建应急队伍,储备防汛物资,完善防汛预案,组织汛前检查、度汛工程建设等,落实思想、组织、工程、物资、通信和防御方案等方面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为战胜台风、暴雨、洪涝等灾打下坚实基础。 3.1.2群养线路、桥梁、在建工程应加强监测预警。在紧急情况下,通知相关人员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1.3运管所应加强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对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部门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通知停载停运。 3.1.4局领导小组有关部门要加强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灾害信息。 3.2 预案准备 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应修订完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防汛防台预案是指对台风、暴雨和洪水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各单位应根据局防台防汛预案分别制定各自的防台防汛预案,并指导和检查相关企业根据各自实际制定预案并落实好对应措施。 3.3 预防准备 3.3.1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汛前负责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重要路段、桥梁、在建工程等重要工程的防汛责任人。落实抢险队伍,开展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生演练,加强防汛宣传工作。各单位防汛指挥部门要提早发出通知,对各单位部门汛前大检查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自下而上组织汛前大检查,发现影响防汛安全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得贻误防汛工作。防汛检查要按照“六不放过”(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的不放过)的要求,有针对性、不间断地进行。督促各种防汛措施的落实,把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3.2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天气动态和汛情变化,必要时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在岗带班。 3.4 响应级别 区政府、区防指按台风、暴雨、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 应急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局防汛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汛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启动相应响应等级。 4.1.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防台风响应 4.2.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 (2)局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2.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坐镇指挥。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措施和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防抗指令,部署防御台风工作。 (2)局防汛办加强值班工作,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县乡公路管理所、工程质监站加强各在建工程、特别是危桥及易发生塌方、滑坡等危险路段的巡查与监测,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4)局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情况。有关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责,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要提早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做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5)局相关部门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洪排涝工作。 4.2.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部署全区交通系统防台风工作。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防抗指令,局领导小组发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点、要求。 (2)抢险队伍做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各单位部门防汛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相关单位部门应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抗台风、暴雨、洪涝工作。 4.2.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部署全县交通系统防台风工作。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2)县乡公路管理所、工程质监站对易发生崩塌、滑坡路段和主要危险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3)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各在建工程等适时停工。 ②各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车辆适时停载停运。 ③各危险路段、危桥及渡口等适时实行交通管制或封闭。 (4)干部职工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4.2.5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局领导小组根据区防指指令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局领导小组根据区防指指令宣布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暴雨、防洪涝应急响应。 4.2.6 灾后处置 (1)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或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根据受灾情况,局领导小组向市、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市、区有关部门的支持。 (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抢修塌方、滑坡路段,修复水毁工程,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县防指。 4.3 防暴雨、防洪涝响应 4.3.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 (2)局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3.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坐镇指挥。 (2)根据暴雨洪涝发展趋势,局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召开防御暴雨洪涝紧急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部署危桥、易发生塌方、滑坡等危险路段的防范工作。 4.3.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分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防抗指令,部署抗洪救灾工作。 (2)抢险队伍按照局领导小组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3)必要时,向区政府、区防指请求人员、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4)必要时,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各在建工程等适时停工。 ②各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车辆适时停载停运。 ③各危险路段、危桥及渡口等适时实行交通管制或封闭。 4.3.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到岗在位。 (2)必要时,向区政府、区防指请求人员、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3)局领导小组对重大防洪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反馈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涝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 (4)局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3.5 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局领导小组应根据区防指指令调整防暴雨、防洪涝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局领导小组应根据区防指指令宣布终止防暴雨、防洪涝响应。 4.3.6灾后处置 (1)局领导小组部署、协调有关救灾抢修工作。 (2)局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3)根据区政府指示,局领导小组向省、市政府和省、市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省、市里的支持。 (4)局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部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抢修塌方、滑坡路段,修复水毁工程,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指。 5 灾情、险情统计、报告及发布 5.1 灾情、险情统计 5.1.1做好灾情以及因台风、暴雨、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全面灾情、险情信息。 5.1.2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全面的台风、暴雨、洪涝灾情以及因台风、暴雨、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的核实、统计汇总工作。 5.2 灾情、险情报告 5.2.1在第一时间将本部门、本行业洪涝灾情首次统计上报到区防指(区防汛办),随后按规定时间统计上报灾情变化情况。最后灾情应在灾害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核实上报。 5.2.2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相关单位部门、行业应立即按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将所掌握的有关情况报告区防指和区政府。 (1)确认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超过2小时; (2)确认因台风、暴雨、洪水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险情、灾情等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超过1小时。 5.2.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重大灾情、险情等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及处置情况进行续报,每间隔2小时应不少于1次的续报,遇紧急特殊情况时,应随时上报具体情况,直至灾情、险情排除或结束。 5.2.4重大险情、灾情报告内容: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报告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死亡或失踪人口的基本情况等;重大险情报告内容应包括险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险情态势及抢险情况等;重大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联络保障 6.1.1建立防汛抗灾责任人“AB岗”制度。 6.1.2相关单位部门落实防汛抗灾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电话必须在响三声内有人接听。 6.1.3做好值班情况记录、上传下达、并做好灾情统计、收集和信息上报,坚持每天呈报2次。 6.1.4局防汛办要编制完善局防汛通讯录。 6.2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车辆调配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运输。 6.2.2队伍保障 汛前及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6.2.3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 (1)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2)负责公路、桥涵水毁预防及抢修工作。负责抢修,开设便道,恢复通车,承办局防汛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3)配备机械、物资和抢修人员。及时提供水毁抢修所需的机械工具。 (4)维护水毁路段的安全秩序,车辆安全通行,负责并保护抢险人员的安全。 7 培训和演习 7.1 培训 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防台风、防洪涝和抢险救灾知识培训,并协助当地驻军做好防汛减灾知识培训。 7.2 演练 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应积极参加不同类型的防台风防洪涝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实战水平,及时完善预案。 8 附则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局防汛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没有做出规定的其他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执行;如预案中有人事岗位上的'变动个,新修订预案未出前,均由部位上岗这担任执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7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所辖管理所、机关各科室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及时、高效、有序的组织实施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所管辖路段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管理所、机关各科室的'应急管理、救援职责,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进行。事件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以人员疏散为先,人员抢救为主,其次减少设备、财物损失,再次考虑障碍排除,维持交通秩序、车辆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况。 四、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应急处置以所辖路段主管单位响应为主,依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路段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属各单位的负责人是事故路段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二)所辖各管理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报警,详细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时间、事故地点、车辆类型、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并认真做好接警记录,对接警后的处置情况也应认真做好记录。 (三)值班监控员在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及性质后,及时通知值班领导、驻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 如火灾事故严重,人员伤亡较多时,救援应急小组在报请上级单位同意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局报告,请求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必要情况下,及时通知医疗、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机关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区域分流的,应及时与相邻高速管理单位联络。 六、现场处置 (一)先期到达的值班领导与路政巡查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放置救援车辆,划定警戒区,及时查明现场情况(包括死伤人数、危险品种类及损失情况)及时上报,在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对于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情况,不得盲目操作,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按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及损失。 (二)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方案、组织救援: 1.现场保卫和交通疏导组以路政和交警为主,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同时,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来车方向警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引导指挥、消防、急救、勘查、抢险、环保等部门的车辆驶入现场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车辆应当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指挥其他车辆迅速驶离现场。 (3)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劝说围观人员退离现场划定范围,防止发生意外。 2.危险品处置原则上以当地政府、安监、消防部门为主: (1)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货物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尽可能查清泄漏货物的种类、属性和泄漏源,不要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沾在手上和皮肤上。 (2)对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随意践踏,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用泥土筑围拦截; 现场如有容易被腐蚀、污染的物品,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采取转移、遮盖等保护措施。 (3)会同安监、消防、医疗、交通路政等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危险区域,疏散无关人员,进行现场施救,处理、清理危险化学品。 (4)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其他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5)除发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员需要救护的紧急情况外,路政人员一般不得靠近载物车; 原则上营救工作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路政人员予以协助。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81.总则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新闻办、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3.1.2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3.1.3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3.2预警行动 3.2.1接警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2.2处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4.2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 4.3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公安部。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4.4.3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2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指定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救援需要,依法调集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6治安维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6.7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应及时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6.9公共设施 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7.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强化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和机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组织各级领导、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特别是进行现场处置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7.2预案演练 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省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9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结合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际,制定《平罗县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运输安全与保护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处置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4、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5、依法行政,合法处置。在实施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6、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各相关企业和个人应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二、事故定义及事故类型 (一)事故定义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装载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类型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两种情况。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运载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险性气体或液体化学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车辆的容器气体或液体发生大量释放、泄漏,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灾可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由于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将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灼伤。此外,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事故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爆炸。 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三、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 一500m 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 一1000m 的区域:该区域空气由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四、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职责 (一)组织领导机构 按照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特性,成立平罗县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冯斌 副组长:徐敬、王新林、陈江 成员:万随山、张兴和、朱建忠、任志平、王民武、靳明、朱志军、郭永峰、谈学军、马跃明、段吉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委办,由陈江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和对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现场处理情况。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接受区、市、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及时掌握事故现场动态,启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征集车辆和人员,积极开展现场伤残人员和物资的抢救疏运工作。一是负责承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及时了解事故发生地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通知相关单位做好抢运工作准备。二是负责抢险物资、人员和事故现场伤残人员、物资的疏运工作。根据区、市、县指令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情况的通报,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迅速开展车辆和人员的征集工作,对征集车辆技术状况和人员的从业资质要按照运输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快速赶赴事故发生地,接受现场事故指挥部的统一调遣。及时开展事故伤残人员和物资的抢运工作。三是负责做好事故抢险车辆、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抢险队员、车辆的监管,严格审核抢险人员和所驾车辆相应从业资质和车辆技术等级,对不符合从业资质人员和技术等级的车辆,及时更换。对承运有放射、剧毒、爆炸等危害的危险化学品,认真做好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凡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征集资质和技术条件不符合运输管理规定的企业的车辆、人员,必须报请区、市、县现场救援指挥部同意。 2、负责组织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辖区危货运输企业的应急演练。 五、等级设定 为有效处置突发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事件,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需5000人以上疏散或转移:或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二)重大事件(Ⅱ级)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10-30人;或造成3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需3000人以上疏散或转移;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三)较大事件(Ⅲ级) 是指一次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转移;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四)一般事件(Ⅳ级)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六、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当事件符合Ⅰ、Ⅱ级,由上级主管机关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当事件符合Ⅲ、Ⅳ级时,由局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预案。我县辖区应急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或无法满足应急需要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的,或事件影响范围跨市、县的,可提请上级主管机关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七、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车辆所属单位或经营业户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化学危险品属性、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事故发生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报告我局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领导小组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抢险、施救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向外扩散,保护周围环境。 八、危货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事故应急救援 1、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时到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2、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随时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3、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危货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4、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按照危险化学品货物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推诿、不拖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化学危险品蔓延、扩散,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二是迅速控制危害源,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三是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四是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九、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调查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局将积极协助、配合各级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做好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三是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四是防患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十、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的奖励和处罚 辖区危货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尽职尽责,认真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我局将以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擅离事故现场或无故施延救援行为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扩大的,追究有关运输企业负责人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10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防止化学危险品的扩散,妥善处理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各类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学危险品的蔓延和扩散,减少事故损失,促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适用范围 凡在本辖区从事爆炸晶、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运输企业和在本辖区道路运输地段从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发生交通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事故等级、标准 按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将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机构和职责 在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机构的基础上,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统一组织和协调对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救援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听从事故现场总指挥的指挥开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向外蔓延扩散和事故损失扩大。若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发生地不属于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处理范围,应立即通报有管辖权的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同时,报上一级交通事故管理机构。 四、组织领导和机构 我所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领导小组,其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将乐县运输管理所,由翁小斌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和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现场处理情况。 五、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车辆所属单位或经营业户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化学危险品属性、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事故发生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报告我所安监股、分管领导、(安监股电话:),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县安监局,同时通知相关单位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化学危险品的属性,开展现场抢险、施救I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外扩散,保护周围环境。 六、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事故应急救援 (一)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时到负责化学危险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二)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随时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部门。 (四)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诿,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化学危险品蔓延、扩散。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4、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七、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调查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所将积极协助、配合各级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做好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三是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四是防患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八、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的奖励和处罚 危货运输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尽职尽责,认真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我局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擅离事故现场或无故拖延救援行为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扩大的,追究有关运输企业领导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九、本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11为了提高我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乡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大队、乡人民政府、事故发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属乡卫生院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榆村乡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乡综治办。 总指挥:王继周 副总指挥:叶俊 成员: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任务:总指挥全权负责榆村乡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主任:叶俊 成员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财政所。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徐绍红 副组长:罗静安 成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程立泰 成员:司法所、民政、财政所、信访、社保、保险等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组长:查正莉 成员单位:党政办、文广站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行政村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乡应急办视情况报告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乡长、分管副乡长,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12为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确保现场处置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通知》(粤府办〔20xx〕14号)、《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府办〔20xx〕1号)和《江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现场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加强协作;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依靠科学、安全处置。 二、预案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险的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3个级别: (一)Ⅰ级事故:是指事态非常严重,事故造成危险、剧毒化学品严重泄漏、水体等环境污染,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现场周边居民,需实施跨区域交通组织分流。 (二)Ⅱ级事故:是指事态严重,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处置时极可能造成泄漏,或导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或者剧毒品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等,双向交通中断需要分流和事故周边群众需要疏散。 (三)Ⅲ级事故:是指事态一般,事故没有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但处置困难,有可能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对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应急指挥体系 (一)地市级指挥部:市政府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任副总指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相关的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领导参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置Ⅰ级事故相关事宜。 (二)市、区(县级)级指挥部:各地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当地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任副总指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领导参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置Ⅱ级事故相关事宜。 (三)现场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的交警大队或其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或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官,安全监管部门领导担任副指挥官,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交通运输、城管(燃气办)等部门领导参与处置工作。 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现场指挥官由高速交警大队或其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担任,如达到Ⅱ、Ⅲ级事故,需报所属地段的辖区政府;如达到Ⅰ级事故,则需报江门市政府。 五、部门分组及主要职责 为使现场应急处置有序、安全开展,根据粤府办〔20xx〕14号的要求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各级指挥部设置以下相应工作组: (一)现场交通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门组成,公安交管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现场安全防护、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控制肇事司机等;组织疏导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管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和减少交通拥堵。 (二)抢救治疗组:由卫生计生、消防、医疗、职防等部门单位组成,卫生计生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和落实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救治工作;在事故达到Ⅰ级、Ⅱ级时,根据需要对受污区域做好卫生防护工作。 (三)安全评估组:由安全监管、消防、交通运输、质监、城管(燃气办)、治安等部门组成,安全监管部门(涉液化石油气和天燃气则为燃气办)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承压盛装容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安全距离(区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挥人员组织、协调、实施。 (四)交通拯救组:由交通运输、质监、城管(燃气办)、公路管理等部门组成,交通运输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和落实拯救、起重的车辆或相应的运输车辆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统筹并落实对事故现场的危险化学品的驳载、卸载、转移等工作;评估拯救作业量、难度、危险性和应急拯救费用处理。 (五)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卫生计生、水务、城管、农业等部门组成,环保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对事故现场被污染的土壤、水体、大气等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环境污染物监测结果,为正确救援和防止扩散提供依据。 (六)现场保障组:由属地的市、区(县级)政府及经济和信息化、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组成,由属地的市、区(县级)政府领导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电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现场相关电力线路(设备)安全隐患;根据安全评估的情况,当地镇、街负责疏散现场周边群众,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事宜。 六、应急响应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达到的三个级别,对应实施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的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发生Ⅰ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开展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公安局,由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公安局报告江门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门市级应急处置指挥部;视情况及时通知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环境监测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并可通知现场保障组到现场协助。现场指挥官应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简明报告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并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意见继续履行指挥职责。 (二)Ⅱ级响应:发生Ⅱ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启动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开展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和公安局,并请求成立市、区(县级)级应急处置指挥部;视情况及时通知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环境监测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现场指挥官应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简明报告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并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意见继续履行指挥职责。 (三)Ⅲ级响应:发生Ⅲ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和公安局,并视情况及时通知相关的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 七、现场处置工作安排 (一)现场警戒。先期到达现场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员要立即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秩序,协助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二)交通组织。公安交管、路政部门要指挥应急工作车辆和执行抢险救援任务各种车辆通行;要根据实际交通情况,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导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现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三)安全评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对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安全距离(区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挥人员组织、协调、指挥和实施。 (四)环境监测。当事故达到Ⅰ级或Ⅱ级事故时,需及时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的`土壤、水体、大气等进行监测,提出意见供指挥人员协调、处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挥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方案,现场指挥相关职能部门抢救伤员、排除危险和施救拯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协助指导拯救。 (六)群众疏散。当事故达到Ⅰ级或Ⅱ级事故时,根据安全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或方案,对一定区域内的群众组织疏散,保证现场周边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 (七)现场清理。公安交管部门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如属爆炸、燃烧现场,应知会公安部门其他警种参与勘查;拯救作业完毕后,路政、公路养护等部门清理现场,必要时放置相应的安全提示设施,公安交管部门检查后视路况安全程度再恢复交通。 八、落实预案的相关要求 (一)要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预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制定自身的应急处置预案或方案,明确和细化落实的人员、做法和责任,并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要切实保障联络体系。应急处置的联系方式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的分管领导报备的联系方式为准,因分管领导调动或调整没有报备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交管部门)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联系而影响应急反应的,由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要提高指挥处置效能。对现场指挥官发布的通知、指令,相关部门必须迅速响应及行动,落实应对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门领导或专家等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第一时间向现场指挥官报到。每次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就处置期间的各部门的联系报告、反应时间、反应措施、工作成效和改进方面进行总结,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 (四)要建立技术专家信息。江门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信息库,由安全监管部门和燃气办实行分类管理,保证能够调度相关专家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五)要落实救援装备储备。各级安全监管、质监、城管(燃气办)部门要掌握本市辖区和周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盛装容器、储存产品的种类、运输车辆状况的应急救援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器材等装备,保证能及时调度和赶赴事故现场。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13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运输”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运输安全与保护环境。 二基本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 二、事故定义及事故类型 一事故定义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装载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类型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两种情况。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运载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险性气体或液体化学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车辆的容器气体或液体发生大量释放、泄漏,往往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灾可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由于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将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灼伤。此外,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事故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爆炸。 三、应急预案体系 县运输管理所在县交通局应急救援体系统一指挥下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织。 一指挥组织 建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有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参加重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县交通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四、等级设定 为有效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10辆车以上毁环;或需10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二)重大事故(Ⅱ级) 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或造成1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5辆车以上毁环;或需200人以上疏散;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三)较大事故(Ⅲ级)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3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造成2辆车以上毁环;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四)一般事故(Ⅳ级) 是指一次事故无死亡、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2人以下的事故。或无危险品泄漏但车辆受损严重。 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当事故符合Ⅲ、Ⅳ级时,由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事故现场所在市、县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的,或事故影响范围跨市、县的,可提请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六、事故应急响应 (一)驾驶员、乘务人员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现场处置方法: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如危险化学品泄漏有爆炸、火灾、中毒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企业或有关部门报告。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启动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与前方取得联系,并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2、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当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立即向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请求上级增援。 (三)现场指挥与控制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员,协同当地政府组织现场救援。 2、服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按照现场工作区域划分的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可能影响区域,开展救援工作。 3、及时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上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七、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 (一)现场恢复 事故得到控制后,积极参与救援组织进行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协助恢复道路。 (二)事故调查处理 参与由各有关单位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应急救援保障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组织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 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列入年初财务预算。 (三)加强通讯和信息报告 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四)治安维护 突发事应急救援组织要及时联络公安、交警、武警按照有关规定,争取他们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 九、预案演练 各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应急救援联络 运政96520 公安110、122 消防119 医院120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14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任务 1、协助抢救受灾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 2、协助转移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保障。 3、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我县境内发生的需要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运输事故和道路运输事故险情。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洽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在实施道路运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各相关乡镇和单位应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交通运输局分管运政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党委班子成员、运管所所长、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安监所所长、办公室主任、财务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道路运输管理所,由运管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其他成员带领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救援指挥部。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灾情现场应急行动的具体部署和执行,应急队员的任务分配,应急物资的调用。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包括以下成员:总指挥一名、副总指挥一名、联络员一名、后勤调度员一名。 (四)现场救援指挥部职责 1、负责现场评估、报告,组织实施救援;建立与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络,贯彻执行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如有需求,提供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求的.信息。 2、协调和控制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结束后,进行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总结并向上级部门递交书面报告。 四、事故分级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 特别重大道路运输事故(I级) 重大道路运输事故(Ⅱ级) 较大道路运输事故(Ⅲ级) 一般道路运输事故(Ⅳ级) 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一)特别重大道路运输事故(I级) 1、I级甲类: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 2、I级乙类: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伤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二)重大道路运输事故(Ⅱ级) 1、Ⅱ级甲类: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死伤2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Ⅱ级乙类: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伤2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以下。 (三)较大道路运输事故(Ⅲ级) 指一次死亡2人,及死伤1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虽未达到I级、Ⅱ级及前述内容,但已使客车遇险,造成较大影响的各类险情。 (四)一般道路运输事故(Ⅳ级)四级 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死伤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所有人及经营人、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1520xx年3月29日晚,发生在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淮安段的一辆35吨液氯槽罐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导致槽罐车液氯大面积泄漏,造成公路旁3个乡镇大量村民中毒,京沪高速公路宿迁至宝应段关闭20个小时。事故中造成28人中毒死亡,360人被送往医院救治,疏散村民上万人。这起危险品运输事故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的原因之一就是肇事的槽罐车驾驶员逃逸,延误了最佳抢险救援时机。事故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救援预案存在的问题。 交通运输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管理因其所属行业的高风险性和危险化学品品种的多样性、理化性质的复杂性、潜在的高危险性、事故高危害性而日益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如何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使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尽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将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笔者认为,编制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救援预案应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要我编制和我要编制的关系 现在还有不少运输企业对编制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把它作为应付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检查、年审把关、责任追究的挡箭牌。不少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自身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危害类型、造成事故的原因等缺少认真的疏理和分析,存在较严重的侥幸心理和无所谓心理,总觉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高、监管严,出事故的机率低,如果真的发生事故,也只能听天由命,编制预案作用也不大。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大多缺少化工方面专业人员或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完成法律法规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编制应急救援预案这一“规定动作”,而去拼拼凑凑,蒙混过关。近年来,随着重、特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频繁发生,行业监管力度加大,要求提高,大多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预案编制工作都委托安全中介评估机构进行。由于现有的安全中介评估机构少且几乎都是从事化工行业工作的,缺少交通运输生产和管理经验,编制出的应急预案缺少交通行业特点,针对性不强。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没有认真组织单位从业人员系统地进行学习、消化,因而一旦发生事故自然束手无策,不知所措,逃之夭夭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 编制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救援预案既是法律法规对运输企业的要求,也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和减轻重、特大运输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援预案”职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作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一定要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高度,认识编制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实现从要我编制和我要编制的转变,这是搞好编制的前提。 二、场所固定性与移动性的关系 危险化学品运输是一种动态危险源,发生事故涉及面广,危害性重,对社会公共安全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既不同于单纯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储存企业场所相对固定,也不同于普通的货运企业,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一般不会造成严重的危险和危害。事实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发生事故的不确定性要复杂得多。既包括企业管理方面的因素、人的违章行为和失误因素、车辆技术状况及设施设备的缺陷、道路状况、地形、人群、天气的因素,还包括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和救援不当导致的事故扩大等等。且运输距离越长,不确定性越多;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品种越多,不确定性越多;车辆变换运输的品种越频繁,不确定性越多。据统计,有50%以上的'危险品运输事故是由交通事故引发的。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的技术状况是引起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技术状况不好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导致事故发生。对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原因的全面分析,是确定危险源点,增强预案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和前提。同时,场所相对固定的地方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需要社会救助时,对预案的要求也不同。前者一般只要有当地的消防、环保、安监、医院、行业主管部门的电话号码就足够了,而后者尤其是位置跨地区变化的车辆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需要社会救助时,就显得束手无策,特别是运输剧毒气体时,最好要有沿途县乡政府的电话号码,以便能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里,通知当地组织有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现在,不少运输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时,没有对运输车辆的位置移动和移动过程中的复杂性给予充分的重视,对沿途危险路段调查不够,对不在运输企业所在地沿途需要经过的县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环保等的联系的方式、方法未作交待,如果一旦在外地发生事故,运输企业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鞭长莫及,不利于及时抢险、救援和采取控制措施,常常会扩大事故后果。 三、应急自救与社会救助的关系 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多次搬运装卸,环境温度或压力的变化,操作不当,包装容器的反复回收使用,桶盖垫圈的失落,安全阀的变形断裂等等,都可能造成气体泄漏扩散,液体滴漏渗逸,固体破漏散落等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时正确的最初应急行动可以在事故升级前极大地降低事故的后果。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爆、易燃或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特别是在运输中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等化学危险品事故,如甲苯,实际上它同时具有易燃品和毒害品的性质,所以尽可能详细叙述针对承运的不同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事故及这些事故发生后的基本情况、危险因素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特别需要注意事项和回避事项及不同于其他事故应急的特殊步骤等对提高自救效率和成功率十分重要。相当一部分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承运的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的处理办法,重视不够,分析不够,交待不细。加之个别挂靠经营或承包经营的车辆安全管理不到位、投入不到位,没有按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往往只能是依赖社会救助,造成事故得不到及时控制。 四、应急预案与运输卡的关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为指导规范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专门出台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并在导则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安全运输卡制度。安全运输卡制度包括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性质、危害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及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应急联系电话等内容。要求每种危险化学品一张卡片;每次运输前,运输单位向驾驶员、押运员告知安全运输卡上有关内容,并将安全卡交驾驶员、押运员各一份。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有的驾驶员、押运员长期在外“打游击”,安全运输卡制度还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和落实,不少地方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也没有强力推进这一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总体上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面面俱到,关键环节、重点问题不够突出,特别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危险因素的确定、内部保障等介绍偏多、每一种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泄漏进的处理办法介绍不足;二是预案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对场所相对固定搬运装卸、储存企业比较适用,对跨地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这一动态危险源应急救援关系不够密切;三是篇幅过长,不便使用。现在大多数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化工专业知识缺乏。对28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编制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表明,80%的预案在1.5-2.2万字之间,一旦发生事故,也不便于查找有关内容。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适用性的研究,尽快出台适合运输行业的具体规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示范文本。目前一方面要进一步做好预案的完善,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行安全运输卡制度,对其进行的必要补充,充分发挥安全运输卡的作用。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16一、装卸 1、搬运、装卸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摔、碰、拖拉、翻滚、野蛮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装卸工具等,会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事故。 2、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没有划定禁火区,作业人员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二、运输 1、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中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翻车、撞车,会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事故。 2、危险化学品包装不合格或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在行驶途中发生泄漏,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混装混运互为禁忌物料,运输中由于货物相互挤压致包装破漏,二种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料混合,会引发着火,爆炸事故。 三、扑救不当发生火灾时 因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灭火方法,使用不适当的灭火器材,致使火灾扩大,造成更大危险。 四、储存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控制不严,各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汽车排气管火星、烟囱飞火等外来火种;内部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等,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雷击。危险品仓库或露天的储罐遭受雷击,发生火灾事故。 3、产品变质。有些危险化学品长期不用,仍废置在仓库中,又不及时处理,往往因变质而引起事故。 4、养护管理不善。仓库建筑条件差不适应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热措施,使物品受热;因保管不善,仓库漏雨进水使物品受潮;盛装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触空气或易燃物品蒸气扩散和积聚等均会引起着火或爆炸。 5、违反操作规程。搬运危险化学品没有轻装轻卸;或者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或在库内改装打包,风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6、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险品库房建筑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库内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使物品达不到安全储存的要求而发生火灾。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17一、指导思想 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指挥体系,确保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时,我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减轻环境污染。 二、基本原则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协同应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措施科学、信息共享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四、预案启动条件 1.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库、湖泊等地表水体大面积污染或县城水源地取水中断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泄漏,受污染区域内存在人员伤亡、污染损失严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发生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的。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指挥组织 县政府成立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消防队、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养护段、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气象局、县市场监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应急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2.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调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救援预案实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统一发布。 危险化学品泄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参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建的环境应急现场指挥组。 3.有关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按照事故现场救援指挥组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卫生、消防等部门营救受伤人员,组织疏导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无关人员;根据相关指令,结合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管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预防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关嫌疑人;负责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积极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2)消防部门: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救灾,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事故伤者转移到危险区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车辆所载的危险物品性质特征未明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灾害的蔓延,会同安监、环保部门对危险物品的'性质特征进行分析,采取正确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灾情。 (3)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道路运输证管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途经水库、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标志、减速带、标线及防撞护栏、护墩、护坪、护墙、避险车道,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程;协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为应急救援物资、疏散人员提供道路运输保障;协同安监部门对事故车辆装载危险化学品驳载、转移,妥善处置事故车辆;参与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4)卫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防护指导,组织实施受污区域卫生防疫工作。 (5)安监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提出相关处置措施,解决救援过程中的专业技术性问题;负责指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事故车辆的临时停放场所,对妥善处置事故车辆提供专业指导。 (6)环保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气等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确切的环境破坏程度指数,为正确救援和防止扩散提供详实依据和方案;组织对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务部门:配合交通部门对城乡水源地、水库、河流等水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公路设立警示标志;负责水库、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协助进行污染治理,及时提供有关水文资料,参与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和评价,并做好环境污染事件地区群众生活用水工作。 (8)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包装容器的质量监督;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罐体实物及安全阀质量、大罐小标、危险化学品的“混装”等违规行为引发的各类突发事故,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 (9)气象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发生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情报资料。 (10)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11)民政部门:做好救济物资发放、危险区域内人民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讯管理部门:负责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3)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报道口径,组织新闻单位,积极主动地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舆论引导并对信息发布审核把关。 (14)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辖区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组织指挥。 六、预警与响应 1.预警 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引发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工作。预警工作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突发环境事件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预警或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组织实施相应的预警行动。 (1)县政府应急办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席会议制度和通报制度。组织安监、公安、消防、交通、质监、环保、卫生等有关监管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情况。同时,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报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转移联单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门核准后,将道路运输转移联单连同详细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移送安监、交通运管、环保部门等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防范应对措施。 (2)加强职责部门的监管职责,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新车上户关和车辆年检审验关,严禁不合格车辆非法上路;二是质量监督部门要严把槽罐容器检验关。对于槽罐车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坚决杜绝“大罐小标”私自改装行为;三是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加强对挂靠经营行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在重要的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区的公路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警示标志,通过的涉危车辆应由交警部门对通过时间、路线、承运的危险货物、重量等进行审批,并由交警部门通报沿线安监、公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4)县政府应急办为处置危化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单位发放应急通行证,有关的公安、交通运管部门等部门开设事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部门及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 2.应急响应 (1)应急程序启动 ①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组织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②县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立即启动预案。接到应急报告或指令后,各有关成员单位于15分钟内派员出发,赶赴现场指导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协助地方政府进行应急救援。 (2)现场指挥与控制 环境应急现场指挥组指挥污染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发展趋势、影响范围,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信息通报与发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导协助县环保部门开展应急监测,调查污染情况;三是向应急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等。 ①掌握引发事件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特性,受污染区域及可能涉及范围等,控制污染事故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 ②对已发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应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扩散、蔓延; ③指令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④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⑤统一协调相关部门的联动应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信息发布 环境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通报当地政府。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有关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七、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 污染事故的环境应急终止由应急现场指挥组根据监测数据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并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应急处置有关部门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2.现场恢复 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终止后,配合当地政府组织现场清洁、净化等工作。 八、信息报告 1.信息受理 县人民政府及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报,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时限,逐级上报,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 2.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报告;事件责任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报告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九、后期处置 1.总结与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一周内,参与处置的成员单位应将事件处置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适时组成事故处置调查评估小组,开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评估。 2.结案归档 全程详细记录污染事故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内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归纳、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档备案。 十、安全防护 1.环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2.事件发生地周边居民的安全防护 (1)根据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所涉及到的范围设立警戒区,在警戒区域的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警戒,除应急救援人员外,禁止他人进入警戒区。在通往事件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根据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影响范围及程度,事发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事发地周边居民疏散范围及方式,迅速安排专人对周边居民实施紧急疏散,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员在低洼处滞留;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属地政府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对受灾居民实施安置,并配备必要物资及应急装备; (4)选择地形有利的位置设置急救点,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并配备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在更大范围内向事发地周边居民告知应急防护措施,减小事件的影响。 十一、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并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处置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 2.技术保障 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专家库,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 3.经费保障 设立环境应急专项经费,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4.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现场应急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普及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18为妥善处置20xx年春运突发事件,确保我市春运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安全、畅通、有序、优质”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春运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针对春运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特制定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春运可能出现的停运、突发客流高峰严重滞客、车辆事故、路阻及自然灾害侵袭,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消除春运突发事件或车辆事故的影响,让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确保我市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及时处置春运突发事件,局成立春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刘德英局长任组长,俞之伟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工程科、行业科,市运管所、公路段、港航处,市交通投资公司、隧道管理中心及有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由董亚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突发情况组织、协调、处置等工作。 春运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组织指挥、协调处置。 三、突发事件预测 我市辖区内春运客流多为短途客运,根据往年春运工作情况和今年春运工作特点,可能会出现以下突发事件:一是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沿途旅客乘车难,出现滞留现象。二是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无法通车或公路受阻情况。三是个别春运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滞留旅客需应急疏送。四是个别线路或出租车因各种原因,出现停运、停运现象。五是春节前后,正值各级“x”召开之际,客运场站、公交车辆是坏人袭击的`目标,有可能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六是出现燃料短缺,影响营运车辆运行。七是春运正值人员流动高峰,可能发生疾病传染等情况。 四、应急车辆及物资准备 公路抢险应急车辆及物资由市公路段负责落实(附件1);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由市运管所协调有关运输企业落实解决,其中,应急客车20辆(附件2),应急货车10辆(附件3)。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一旦发生旅客滞留现象,市运管所立即协调有关客运和公交企业,调度相应客运车辆,疏运滞留旅客。滞留旅客数量较多时,立即启用应急机动运力,确保旅客运输零滞留。山区道路根据需要增加公交班次,以作沿途旅客往返之用,并根据需求做好公交车辆接驳工作。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 2.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无法通行。如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各单位严格按照《xx市交通运输行业雨雪冰冻应急保障预案》规定予以执行。山区道路确实无法通车,为确保安全,应及时封道,停开客运车辆。市公路段道路应急抢修中心及时组织清理冰雪,疏通道路;市运管所通知相关运输企业停开班车,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条件允许,要立即恢复通车,力争短时间内疏运滞留旅客。如出现道路、桥梁、隧道积雪结冰、严重损坏等情况,由市公路段、隧道管理中心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置,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受高速公路春节假期小车免费通行政策影响,如在高速公路进出口出现车辆拥阻情况,由市公路段协调交警部门疏通道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如在风景区周边出现游客、车辆受阻情况,由市运管所协助交警部门疏通道路,安排运力疏运游客。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市公路段、市隧道管理中心、各客运企业 3.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造成旅客滞留。由市运管所负责安排运力,在短时间内赶赴事发地疏运、分流旅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并协助运输企业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故障车或肇事车辆应立即拖离至春运应急修理点,快速修复,尽快投入春运。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 4.个别线路或出租车出现停运等现象。由市运管所组织运输企业和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情况,做好车主、司乘人员思想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稳定。根据需求向有关运输企业调用客车,必要时安排应急客车,应急疏运沿线旅客。各有关运输企业做好相应的配合疏运工作。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相关运输企业 5.客运场站、车辆发生恐怖暴力事件。春运期间,一旦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的道路运输行业恐怖袭击事件时,立即上报市x办,并启动《xx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挥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各部门及各运输企业密切配合,及时妥善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局行业科、各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运输企业 6.出现燃料短缺影响营运车辆运行。由局行业科负责与市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燃料供应单位做好工作,保证春运期间营运车辆的燃油供应。 责任单位:局行业科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或车辆肇事,要时刻关注事态走势,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畅通,真正做到反应灵敏、反馈及时、措施得当、处置有力,尽快平息突发事件或车辆肇事,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畅通。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19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蚌埠市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强化预防、预警、预测机制,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危害及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略) 1.3适用范围 水上危险品事故是指载运危险品的船舶在水上航行、靠泊和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事故。本预案适用于在蚌埠市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处置。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反应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根据发生区域、性质、程度、影响范围以及所需动用的资源,在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快速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水上危险品事故的可能。水上危险品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助,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防应并重,确保救助。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建立高效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的反应效能和水平。 2.风险分析 蚌埠市行政辖区内有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从事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及过境的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船只。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其中主要有硫酸、液碱、柴油等。硫酸与水混合时,会放出大量热能,与金属发生反应后会释放出易燃的氢气,可能引发爆炸,而作为强氧化剂的浓硫酸与金属进行氧化还原反应时会释出有毒的二氧化硫,威胁工作人员的健康。液碱有极强腐蚀性,皮肤触及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溅入眼内时应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柴油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这些危险化学品自身所具有的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特性,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较大危害。一旦发生事故,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造成环境污染。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结合辖区水域特征和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指导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企业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如实申报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信息,严格落实水上危险货物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 3.应急指挥体系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相关单位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和各县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组成。 3.1应急指挥部组成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各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等负责人组成。 3.1.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协调、调动交通运输系统的应急资源和设施,确保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公安、医疗、环保、水利等)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的保障工作; (3)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4)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下达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应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命令; (5)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咨询组评估事故等级,采取相应对策; (6)提供水上危险品事故的信息发布内容; (7)当事故对周边地区构成威胁时,及时通报周边的市(区)政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水上危险品事故进行应急响应。 ①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做好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船方自救,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救援; (2)提供水上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控制、清除水上危险物及污染物,打捞清障; (4)负责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 (5)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应迅速向环保、水利部门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停止取水,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监测,采取防控措施; (6)在险情船舶得到初步控制后,尽可能将船舶拖离城镇等人口、财产、物资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造成更大危害;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发布航行警告,提醒过往船只注意,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 (1)保障基地救援装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能履行救援职责; (2)接局应急指挥部命令,派出人员、海巡艇等执行救援任务; (3)承担救援行动,将受伤、落水人员和物资等运送到安全地带,配合医疗救护部门和专业人员及时转移救治受伤、落水人员; (4)执行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防止无关船只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水域; (5)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1)及时调配车辆,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协调组织运输企业调运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做好危险化学品转运保障; (3)指导县运输管理所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承办局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⑤局属运输企业: (1)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适宜车辆和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指挥部各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 3.2.1日常工作机构 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 局应急办公室的职责是: (1)负责水上危险品事故24小时接警值班,接收、处理上级和公安、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做好水上危险品事故的预警工作; (2)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水上危险品事故的有关信息; (3)组织、协调安监、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环保、气象、抢险打捞、救生、破拆清障等各方面力量处置水上危险品事故; (4)组织成员单位和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演练; (5)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 (6)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在局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局属运输企业等相关负责人组成。在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局应急办公室拟定,局应急指挥部审定,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组长因故缺席时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①综合协调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1)与医疗单位、消防部门联系,确保发生水上危险品事故时及时求助,保障生命安全; (2)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局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3)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运输保障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任组长,专家咨询组、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3)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4)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后勤保障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属相关科室人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蚌埠淮河水上搜救基地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实施现场警戒和监测,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3)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4)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5)保障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向下级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达和告知工作; (6)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 (7)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总结评估小组 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 (1)对水上危险品事故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现场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运输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水上危险品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局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3.2.3现场工作组 事故发生后,局应急指挥部派出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组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主要职责: (1)具体组织实施水上危险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根据事故特点组成临时应急救援行动组; (3)协调、组织各应急救援行动组的救援行动; (4)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各种保障; (5)评估应急救援效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并提出建议; (6)协调、组织事故船舶或船东的应急救援行动; (7)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记录; (8)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4专家咨询组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及化工、环境、气象、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需要时及时抽调。主要职责是: (1)参与市交通运输局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2)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3)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4.预警、预防机制 4.1预警原则 本着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预防工作。 4.2.预警信息来源 (1)当事船舶、设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报告; (2)过往船舶、港航单位、目击者的报告; (3)公安110报警台、有关部门转报; (4)气象部门的通报; (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6)其他信息来源。 4.3预警监测 4.3.1监测值班 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处理水上报警信息。值班电话如下: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4.3.2通航水域巡航 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水上巡航工作,及早获得水上报警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积极收集其他水上执法机构转来的水上报警信息。 4.4信息核实与处理 ①局应急办公室立即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实,判断报警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根据核实的信息评估险情相应的等级。核实的途径包括: (1)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或承运人; (2)港航单位、码头、渡口等; (3)派出船舶进行搜寻核实; (4)其他直接或间接的途径。 ②搜集有关气象、水文资料进行分析。 ③与报警人、当事船舶、船东、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联系,进一步跟踪、收集有关信息,了解最新情况。 4.5险情评估 ①局应急办公室组织风险评估,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对事故或险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初步评估。 ②险情评估考虑以下因素: (1)遇险人数和危险程度; (2)对通航环境、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 (3)造成内河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对救援船舶、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险情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③根据初步评估,拟定应急等级和相应应急措施,提出所需应急救助力量及设施的规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员保障需求、法律支援需求、专家支援需求等,并报局应急指挥部。 4.6预警措施 (1)通过发布航行通告或航行警告以及广播、通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对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3)下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在确定和发布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预警信息的同时,还应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要求立即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下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预警信息报告,确定和发布预警级别。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和船舶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积极开展救助和处置工作,并及时拨打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水上遇险求救电话报警求救,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2、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接报后,立即对信息进行分析,提出救援行动方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信息分析主要包括: (1)事件的类型、原因、现状,已经造成的损害和可能的事故等级; (2)发生事故船舶的详细资料,所载货物的详细资料; (3)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正在实施的救援行动及其效果; (4)事故区域气象、水情现状及趋势; (5)事故的危险性分析,包括影响范围与危险程度及其发展变化的预测; (6)事故可能引发的灾害性后果,可能对公共安全、环境造成的最大危害程度; (7)应优先保护的目标和优先采取的措施; (8)应急救援所需要的救援资源等。 5.2事故分级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按照危险品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上危险品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水上危险品事故(I级),重大水上危险品事故(Ⅱ级),较大水上危险品事故(Ⅲ级),一般水上危险品事故(Ⅳ级)。见表5-1(略)。 5.3事故上报 发生任何级别的险情,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Ⅰ、Ⅱ级险情实行各级同时报送制,见表5-2(略)。 5.4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Ⅳ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地县级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报局应急指挥部; (2)发生较大(Ⅲ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时,由局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并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 (3)发生重大(Ⅱ级)、 特别重大(Ⅰ级)水上危险品事故或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由局应急指挥部上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部,请求给予支持,在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下开展工作。 5.4.1Ⅳ级响应 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Ⅳ级响应指令。 (1)通报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随时应对事故升级后的响应行动; (2)指导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政府做好事故应急和救援行动; (3)根据现场事故状况,调派人员和物资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支持和协助; (4)事故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市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4.2Ⅲ级响应 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Ⅲ级响应指令。 (1)通报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本单位预案,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2)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领应急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其他各应急组根据局应急指挥部要求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及时向蚌埠市应急办公室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4.3Ⅰ、Ⅱ级响应 接到上级指挥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指令后,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Ⅰ级或Ⅱ级响应指令。 (1)立即召集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办公,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2)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各应急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3)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领应急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配合当地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4)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上级部门指令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6.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的应急人员需经现场指挥机构批准; (2)现场指挥机构应查明事故危险化学品种类和特性,拟定相关处置方法和安全防护事项; (3)应急抢救人员在接近、进入受灾区域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防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须对毒性作最坏的假定; (4)从危险区离开的所有人员需进行检查和清污,现场应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必要时需进行医学检测和观察; (5)掌握作业时间,随时监控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撤出救援人员。 7.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2)信息发布必须经蚌埠市人民政府的授权。 8.应急解除与后期处置 8.1应急解除 接到局指挥部下达的响应终止指令后,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组织下各应急救援力量清理事故现场后有序撤离。 8.2.调查分析、总结与评估 局应急指挥部配合政府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调查、鉴定与评估,对水上危险品事故的经过、产生原因、损失情况、责任、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 (1)应急行动结束,所有参与行动的单位都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向局应急办公室提交应急行动报告; (2)总结评估组应对现场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局应急办公室提交报告; (3)局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总有关材料,对整个应急行动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经指挥长审核后,提交上级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水上突发事件,应及时将处置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市应急管理局,并视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4)总结评估报告应及时下发有关单位,各有关方面共同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5)所有反映应急行动的资料都作为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的重要资料存档,妥善保管。归档资料包括值班记录、值班电话录音、现场工作记录、应急行动情况报告、总结评估报告等。 9.应急保障 9.1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 局应急办公室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可以参与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行动人员的数量、专长、通信联络方式和分布情况以及应急设备、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设备、装备信息库。(附件3和附件4)并根据需要增添和更新必要的应急设备、装备、器材,提高应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各成员单位及运输企业根据自身应急需要,做好应急物资和人员储备。 9.2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水、陆运输部门建立水上应急运输保障机制、交通工具应急征用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及危险品的转移、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9.3资金保障 应急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年度财政预算中。 10.应急管理 10.1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危险品特性及应急处置知识、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积极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对水上危险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水上危险品事故的发生。 组织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优化、强化以海事专业队伍为主体,港口、航道、运管等队伍为辅助的应急反应队伍体系。 10.2培训与演练 有组织、有计划地定期开展相关单位危险品专业知识、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单位和个人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危险品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至少每3年组织相关联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水上及船岸界面危险品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各联动单位和生产经营(运输)单位的实战应对能力。做好实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水上危险品事故,能迅速投入应急救援中。 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指导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修订1次。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报蚌埠市人民政府备案; (2)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单位水上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20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防止化学危险品的扩散,妥善处理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各类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学危险品的蔓延和扩散,减少事故损失,促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适用范围 凡在本辖区从事爆炸晶、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运输企业和在本辖区道路运输地段从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发生交通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事故等级、标准 按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将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机构和职责 在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机构的基础上,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统一组织和协调对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救援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听从事故现场总指挥的指挥开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向外蔓延扩散和事故损失扩大。若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发生地不属于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处理范围,应立即通报有管辖权的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同时,报上一级交通事故管理机构。 四、组织领导和机构 我所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领导小组,其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将乐县运输管理所,由翁小斌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和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现场处理情况。 五、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车辆所属单位或经营业户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化学危险品属性、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事故发生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报告我所安监股、分管领导、(安监股电话:),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县安监局,同时通知相关单位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化学危险品的属性,开展现场抢险、施救I作,防止化学危险品外扩散,保护周围环境。 六、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事故应急救援 (一)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时到负责化学危险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二)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随时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部门。 (四)发生危险化学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按照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诿,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化学危险品蔓延、扩散。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4、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七、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调查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所将积极协助、配合各级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做好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一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二是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三是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是防患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八、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的奖励和处罚 危货运输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尽职尽责,认真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我局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擅离事故现场或无故拖延救援行为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扩大的,追究有关运输企业领导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211、煤气泄漏的应急预案在工作中使用煤气,如发生泄漏或发生火灾、爆炸事件,由现场职务最高者负责指挥: (1)封闭供气阀门,切断电源。 (2)假如发生火灾或爆炸应就近使用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3)依照火灾处理程序进行:部分某岗位无能力扑火,必须马上利用最近的电话机,打电话到前台或保安部报警。报警的内容包括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程度、假如有职员受伤需告之、报警人的姓名、部分及所在位置。预订部打印就餐客人明细单。 (4)如火情紧急,应立即打坏最近的报警装置进行报警,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所有的固体材料例如纸、纺织品等可用水进行扑灭,电器装备和易燃液体不能用水灭火,可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 (5)假如触及到本身的安全,请尽快离开现场,并封闭身后的门窗; (6)假如火情没法控制,封闭门窗直至救济职员到来; (7)在火灾现场打开门窗必须先检查,发烫的门表示火势正在蔓延,记住千万别打开门; (8)在火灾现场,千万不要乘电梯,要使用楼梯; (9)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要有保护生命最重要的意识,使现场的惶恐下降到最低程度 (10)当区域烟雾笼罩时,尽可能弯低身子,由于烟雾比火更致命,而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能找到新鲜的空气。 2、行动 (1)、接到报警呼唤,立即移除走道上的障碍物,将其放到工作间或空房里;确信所有的房门已被封闭; (2)、假如火灾发生在你所在的楼层,服从紧急小组领导的命令展开灭火或撤退; (3)、始终保持对区域的警觉,一有任何火灾或烟雾的紧急情况,立即报告指挥岗或前台; (4)、一旦开始执行撤退指令,区域负责人立即到走道上顺时针或逆时针通知就餐客人,要保持急而稳定,保持冷静“现在向您通知紧急情况,酒店出现火情,请您不要忙乱,由我同一指挥。”协助客人从最近的消防逃生通道撤退; (5)、在协助大部份客人撤退后,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开始检查所有房间。用事前预备的粗笔在房门上画“叉”字,在所有房间检查终了后,通知前台或指挥岗; (6)、假如在检查撤退房间进程中,你发现自己遭到火灾或烟雾的影响,请立即停止并尽快撤离此地,记下没有检查的房号/楼层,并立即通知前台或指挥岗。以便告知消防职员; (7)、撤到集合点,盘点客人数目,避免遗漏。等待来自你上级的进一步唆使。 (8)、在火灾发生时,所有对讲机都应处于工作状态,以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9)、如发生煤气中毒现象,需将伤员抬至安全透风处等待医务职员救治。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22为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的领导和组织指挥,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使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尽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将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现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宁国交运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思想,对辖区发生的危险品运输事故能够尽快有序的实施处置和救援,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处置原则: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自救为主,局部服从大局,下级服从上级。 二、组织领导 1.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运局专门成立了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迅速进行现场救援工作 第一小分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第二小分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基本内容 1.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分布 种类:爆炸物品,助燃气体,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气体,腐蚀品 分布:江南、政捷危化品公司及外地通过我市区域危化品运输 2.事故的主要类别:爆炸、泄漏、着火。 3.事故应急和救援的主要措施:堵漏、灭火、抑爆、疏散、冷却、隔离、中和、回收。 四、各种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 1.铵油炸药 消防方法:燃烧或爆炸后着火可用水扑救。 急救:对外伤,要及时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护送工作;危重烧伤病人,要保持呼吸道畅通,防止出现烧伤性休克。 2.爆破用非电管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扑救,但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充分利用掩蔽物,严禁击打压盖。 急救:对外伤,要及时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护送工作;危重烧伤病人,要保持呼吸道畅通,防止出现烧伤性休克。 3.导火索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扑救,但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充分利用掩蔽物,严禁击打压盖。 急救:对外伤,要及时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护送工作;危重烧伤病人,要保持呼吸道畅通,防止出现烧伤性休克。 4.石油气、液化气 泄露处理:首先切断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勿使其燃烧,同时关闭阀门等措施,制止渗漏,并用雾状水保护关闭阀门的人员,对残余废气或钢瓶泄露出来的气体用排风机排送至空旷地方。 应急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急救: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5.汽油 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可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灭火方法:用水、砂土扑救,但须防止物品遇水产生飞溅,造成灼伤。 急 救: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洗至少15分钟。就医。食入:用水漱口,就医。 6.氧气 应急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用水保持容器冷却,以防受热爆炸,急剧助长火势。迅速切断气源,用水喷淋保护切断气源的人员,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急救: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7.氯气 应急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是隔离150m,大泄漏是隔离450m,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将泄漏物导至还原剂溶液。也可以将漏气钢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火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 应急: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8.氢氧化钠(液体碱) 泄漏处置: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可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杨晨,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灭火方法:用水、沙土扑救,但须防止物品遇水产生飞溅,造成灼伤。 急救: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洗至少15分钟,就医。食入,用水漱口,就医。 五、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向市交运局报告,联系电话:,联系人:,然后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2、做好事故的有关续报工作。 3、书面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的进展情况和措施;报告单位和时间。 六、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织现场人员采取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交运局接到报告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分队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现场制定具体措施。 (2)统一安排部署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3)根据事故情况变化及时修改、调整和补充应急预案。 (4)负责紧急调集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5)负责事故地点的人员、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2、根据行业特点、单位性质,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 3、加强宣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交通行业预防意识。 4、局属各单位要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市交运局办公室备案。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23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群众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或者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事故应对工作: (1)较大级别危险化学品事故; (2)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跨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4)县政府指定的其他相关事故。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2.1.1 应急指挥部 建立永新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工作。 2.1.2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县长 第一副总指挥: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卫计委、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市场质量监督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委、县农业局、县海事处、县委宣传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2.2 机构职责 2.2.1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5)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2.2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协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现场警戒、现场勘查与交通管制,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关容器的冷却,灾情控制后实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参与事故调查; (3)县安监局:指导和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协调专家到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4)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大气、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事故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支持,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事态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污染; (5)县卫计委: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器材、药品调配及伤员转移和伤亡人员情况统计工作,参与事故污染特定区域的调查和污染程度测定;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运输救援物资;协助调用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和相关救援设备(吊车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危化品车辆和司机的安全监管; (7)县公路局: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应急车辆通行;协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废弃物; (8)县水利局:负责所管辖水库等区域的污染清除。协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水资源调度及相关案件调处; (9)县市场质量监督局:负责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0)县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气象监测,提供事故现场中心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风向、风速、雨量等气象监测资料,制作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1至3小时专题预报,为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技术支持; (11)县民政局: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调拨、配送,组织协调电力和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县农业局:负责事故对农田污染的监测和受损失农作物的评估,并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4)县海事处:负责事故对渔业水域污染现状监测及渔业资源损失评估; (15)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境内外媒体做好事故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发地乡镇政府:协助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事故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3 办事机构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履行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承担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编制和修订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2)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事故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4)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落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综合专家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学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判断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时,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7)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可视现场情况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专家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3.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的依据。 3.1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3.2 重大事故(Ⅱ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等。 3.3 较大事故(Ⅲ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3.4 一般事故(Ⅳ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4. 预防预警 4.1 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4.2 预测预警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对报警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5. 信息报告 5.1 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或险情报告后,30分钟内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公安局)和县应急办(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县应急办(县政府总值班室)接报后根据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知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5.2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6.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要求,根据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发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较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按县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如果事发地跨县(市、区)行政区,或事故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可报请市政府或市危运应急指挥部牵头处置。 Ⅲ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发生以后即停止,但还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组织先期处置,然后报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组织实施。 Ⅰ、Ⅱ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随事故发生而结束,有蔓延扩大危险,超出我县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报请省政府、市政府牵头处置,县政府先做好先期处置。 6.1 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和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调度当地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灾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 如事态比较严重,符合下列条件的,迅速向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要求启动更高级别响应: (1)已达到较大事故(Ⅲ级)以上级别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2)超出本行业应急处置事故灾难能力的; (3)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发生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县政府认为须启动更高级别响应,可向市政府或市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 6.2 预案启动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县应急办收到报告后,相互沟通确认信息,第一时间进行研判,认为事态已达到启动预案条件,然后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预案启动的决定:预案启动建议按上述方式提出后,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时作出是否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示。 6.3 指挥调度 经批准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下达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令。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如没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发地3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5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1小时15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2小时1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超过100公里范围的,应当在2小时4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同时,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调集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和相关救援设备赶赴事发现场,会同当地政府一起进行应急处置。 6.4 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现场指挥长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和若干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包括事发地乡镇有关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长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环境监测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切实的紧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1)事故抢险救援。公安消防及现场处置的各职能部门在组织抢险时,应按应急救援的原则实施抢险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实措施控制灾情,在摸清险情,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实施救人,然后救灾。在人员得到救援后,再设法用最短的时间弄清事故车辆装载物质的化学成份品种、数量和事故现场状况。现场的应急专家针对车辆装载的物质特性和现场事故状况,迅速提出一个或多个应急处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现场处置部门在指挥长的指挥下,针对火灾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应急专家的现场指导下,根据《危化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详见附件2),采取相应的科学的应对方案实施处置;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进行倒罐过驳作业的,罐车及相关设备由事故车辆业主单位调派,事故车辆业主单位无法调派的,由交通、安监、公安部门负责向应急救援相关单位调用。危险化学品堵漏和倒罐过驳作业等现场处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事故车辆业主单位和其他应急处置单位实施。若需要调用特种设备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门或质监部门负责落实。危险化学品倒罐过驳作业,必须在公安消防部门现场监护、承压槽车专业人员指导下,由倒罐作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具后进行。消防部门在配备相关倒罐专用车后,遇特殊紧急情况,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可实施倒罐过驳作业。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围堤堵截的,由现场指挥长根据环保部门、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合理、有效、科学的措施加以实施。 抢险救援现场牵涉槽罐车翻侧的,由公安消防或公安交警通知交通部门调派吊车前来救援。 (2)现场警戒、现场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火焰辐射、爆炸涉及的范围划定警戒区。公安交警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警戒,除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应急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类的,警戒区内严禁各类火种。同时公安交警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及时收集现场相关证据; (3)伤员医疗救护。医疗卫生部门选择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重伤员护送至指定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4)人员紧急疏散。公安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组织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有序转移到安全区域,人员撤离应选择安全的路线,尽可能从上风侧离开,并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视情关闭门窗和通风、加热、冷却系统,直至危险过去。对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 (5)后勤保障。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县民政、工信委、交通、公路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⑹环境污染处置。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卫生、农业、水利等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进行应急监测,测定危险物质的成分、浓度和污染区域范围及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环境污染处置方案并指导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6.5 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次生、衍生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部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县政府,由县政府视情况启动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县(市)安全时,县政府立即通报邻近相关县(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县政府视情及时报告省政府、市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6.6 安全防护 6.6.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靠近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6.6.2 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特性,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6.7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故发生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8 信息发布 按照统一、准确、及时的原则,由县政府新闻办会同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事故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6.9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终止应急响应。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信息保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能够与有关人员随时取得联系。 县交通运管部门组织开发和建立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重大危险源和应急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并组织管理和维护;同时建立、维护和更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 县工信委牵头电信运营单位制定通信与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相关机构的通讯畅通,确保音频、视频、数据等信息实现双向传递。 7.2 技术装备保障 相关单位应装备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满足应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现有资源,合理补充完善应急救援特种装备;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 7.3 应急队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充分发挥当地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适应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7.4 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局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为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应急需要。县交通局组织和调集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7.5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计委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落实专门救治医院,配备相应药品和器材。 7.6 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做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7.7 资金物资保障 事故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8 人员安全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 8. 后期处置 8.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经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 8.2 赔付补偿 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设备损耗和劳务支出等费用,经调用部门审核后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必要时,县政府和事发地乡镇政府视情况可先按照管理责任垫付相关应急处置经费,然后向事故责任单位追讨;事故责任单位不支付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保险机构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及时进行理赔。 8.3 调查评估 县政府成立由县公安、安监、监察、环保、质监、消防、交通、工会等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提交县政府。 9. 宣传、培训和演练 9.1 宣传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向公众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卫生和应急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规定向员工说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了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程序,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 9.2 培训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培训相关事宜。每年须至少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应急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9.3 演练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演习(可采用实战演习或桌面推演),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 附则 10.1 监督检查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10.2 奖励与责任追究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县政府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每两年或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有关部门备案。负责管理与实施,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保障计划。 10.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县政府有关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处,以本预案为准。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24为之后20xx年过后交通之后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之后,走得过后,走得之后,保证国庆节假日期间之后秩序和道路安全生产之后生活过后正常运输,特之后本预案: 一、组织之后,确立领导小组 为之后我县20xx年之后国庆节假日期间过后运输之后,保障组织过后,我所之后道路运输领导小组: 二、运力保障 之后运输期间,根据州处的之后部署和我县实际情况,为确保运力的之后,结合客运站过后运行之后,安排3辆客运之后作为应急车辆,同时安排5辆5吨以上的之后作为我县客货之后的过后运力,货车安排之后具体如下:,以备之后时过后调度指挥。 三、加强之后管理 (一)之后开展隐患排查。班线之后、旅游客运、维修之后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之后,认真做好过后安全之后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之后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参营之后技术状况、车载安全之后设施过后、驾驶员之后和培训情况、卫星之后监控设备情况等关键环节,对之后出的过后要强化之后、落实到人、限期整改之后,并过后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对未之后培训教育的过后员和之后安全应急设施过后配备不齐全、安全之后状况不合格的过后一律不得之后营运。 (二)之后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道路之后企业在过后务必对之后驾驶员开展一次有之后性的过后生产培训之后,要结合道路运输之后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之后灾害或突发情况的之后处置操作过后,加强对之后人员的过后培训,进一步提升之后人员的过后操作技能和之后处置能力。 (三)之后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盯紧超长客运、旅游之后等重要领域,进一步强化之后安全监管措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之后管控措施,如遇之后恶劣天气、道路断道或之后等预警情况时,运输之后要果断采取调整发班之后、绕道运行、停班等之后措施,避免冒险通进;对不具备之后通行条件的过后,坚决不得之后客运车辆发班通行;如已在之后途中的,要及时向之后员发送预警信息,通知之后员将车辆停放到之后地带等待,或在之后交警指挥下按照规定的之后线路运行。 (四)之后源头车辆动态监控。各之后企业要认真落实监控管理之后,对重点线路要实行之后候、全过程过后监控,及时发现和之后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屏蔽之后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违章行为,将之后隐患及过后苗头消灭在之后状态。超长线客运之后要认真落实凌晨2点至5点之后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客运之后夜间22时至次日之后6时过后三级以下(含)之后公路。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25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结合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际,制定《平罗县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运输安全与保护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处置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4、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5、依法行政,合法处置。在实施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6、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各相关企业和个人应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二、事故定义及事故类型 (一)事故定义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装载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类型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两种情况。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运载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险性气体或液体化学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车辆的容器气体或液体发生大量释放、泄漏,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灾可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由于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将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灼伤。此外,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事故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爆炸。 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三、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 一500m 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 一1000m 的区域:该区域空气由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四、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职责 (一)组织领导机构 按照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特性,成立平罗县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冯斌 副组长:徐敬、王新林、陈江 成员:万随山、张兴和、朱建忠、任志平、王民武、靳明、朱志军、郭永峰、谈学军、马跃明、段吉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委办,由陈江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和对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现场处理情况。联系电话: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接受区、市、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及时掌握事故现场动态,启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征集车辆和人员,积极开展现场伤残人员和物资的抢救疏运工作。一是负责承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及时了解事故发生地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通知相关单位做好抢运工作准备。二是负责抢险物资、人员和事故现场伤残人员、物资的疏运工作。根据区、市、县指令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情况的通报,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迅速开展车辆和人员的征集工作,对征集车辆技术状况和人员的从业资质要按照运输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快速赶赴事故发生地,接受现场事故指挥部的统一调遣。及时开展事故伤残人员和物资的抢运工作。三是负责做好事故抢险车辆、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抢险队员、车辆的监管,严格审核抢险人员和所驾车辆相应从业资质和车辆技术等级,对不符合从业资质人员和技术等级的车辆,及时更换。对承运有放射、剧毒、爆炸等危害的危险化学品,认真做好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凡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征集资质和技术条件不符合运输管理规定的企业的车辆、人员,必须报请区、市、县现场救援指挥部同意。 2、负责组织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辖区危货运输企业的应急演练。 五、等级设定 为有效处置突发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事件,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需5000人以上疏散或转移:或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二)重大事件(Ⅱ级)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10-30人;或造成3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需3000人以上疏散或转移;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三)较大事件(Ⅲ级) 是指一次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转移;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四)一般事件(Ⅳ级)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六、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当事件符合Ⅰ、Ⅱ级,由上级主管机关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当事件符合Ⅲ、Ⅳ级时,由局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预案。我县辖区应急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或无法满足应急需要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的,或事件影响范围跨市、县的,可提请上级主管机关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七、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车辆所属单位或经营业户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化学危险品属性、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事故发生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报告我局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领导小组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抢险、施救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向外扩散,保护周围环境。 八、危货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事故应急救援 1、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时到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2、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随时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3、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危货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4、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按照危险化学品货物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推诿、不拖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化学危险品蔓延、扩散,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二是迅速控制危害源,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三是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四是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九、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调查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局将积极协助、配合各级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做好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三是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四是防患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十、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的奖励和处罚 辖区危货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尽职尽责,认真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我局将以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擅离事故现场或无故施延救援行为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扩大的,追究有关运输企业负责人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十一、本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261.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是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使运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保证厂内交通安全而设置的。 2.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厂内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必须切实抓好运输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其中包括干部、工人、特种作业、复工和四新教育等。 3.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为了发现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防止厂内运输事故的有效方法。 4.隐患整改制度 厂内运输生产的隐患整改是为了消除运输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这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采用“TQC”方法,坚持PPCA循环为最好。 5.安全监护制度 厂内运输情况复杂,有时又是多台设备联合作业,有时又运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所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厂内运输的安全监护制度。 6.运输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厂内运输事故复杂、必须明确规定分析报告程序。 7.厂内运输系统安全控制点管理制度 这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实施重点控制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特殊生产作业形式,危害能量大,易发生各类交通运输灾害性事故的道路区域和运输生产场所。 8.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安全管理制度 运用现代科学安全管理方法很多,如安全系统工程、行为科学,“FTA”分析、人体生物节律的运用等等,为了深入扎实进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 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环保方针、必须制定一定的规章,以加强厂内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纳入单位正常管理轨道。 1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体现了党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为使劳动保护用品真正起到劳动保护作用,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 11.防火制度 厂内的运输单位是防火的重点,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定详细周密的安全防火规章,以防止火灾发生。 12.厂内交通安全标志管理规定制 厂内交通安全标志是反映厂内交通情况的一种形式,是交通管理的辅助设施。为了实现厂内交通畅通,保证静态交通控制的完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13.机动车安全检验规定 该规定中明确了三检内容,规定了检查项目以及奖惩办法,促进设备完好。 14.冬季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冬季雪大路滑,易发生运输事故。为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制定相应措施。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27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新疆经济的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保障自治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提供服务,规范大件货物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与交通运输部《关于限制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运输车辆上路过桥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大件货物是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1-4级大型物件。 第三条在新疆境内公路上进行大件货物运输的单位(以下简称“承运人”)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大件货物运输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大件货物运输承运人申请运输应具备以下四项要求:一是具备合法的大件运输企业资质;二是拥有合法的大件运输车辆;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大件运输方案;四是大件运输从业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大件货物运输车辆上公路行驶前,承运人应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承运人初次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大件货物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除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一)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二)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三)大件货物运输企业资质,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 (四)运输企业制定的大件车辆运输方案,包括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五)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行驶证、照片; (六)委托办理时,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承运人应如实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供第七条中所要求的资料。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情况对承运人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在接到承运人的书面申请后,应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及办理许可手续,并在15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意见。 第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大件运输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具备一定资质的机构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对需经路线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论证后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从事上述活动所需时间不计入许可批准期限内,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制定的通行与加固方案以及签订的有关协议,对运输路线的桥涵等进行加固和改建,保障大件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必要时应当对车辆进行护送。由此产生的运输路线、桥涵的勘测、方案论证、加固、改造(修建便道)、清障、护送、装卸等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第十二条上述条件符合后,由公路管理机构发放《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凡经批准获取《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沿途不再进行超限检测。 第三章通行管理 第十三条大件货物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对大件运输车辆未经批准擅自行驶的路段,应由公路管理机构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勘测,确定损坏的公路、桥梁的`项目、数量和程度,制定修复方案,计算修复费用,赔偿及修复费用由承运人承担,公路管理机构还应根据情况对承运人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经批准进行大件货物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第十五条承运人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第十六条 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必须与签发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大件货物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且匀速居中行驶,严禁在桥上制动或变速。 第十八条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得进行大件货物运输。 第十九条为保障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及公路桥梁安全,路政管理部门在护送过程中,应在大件车辆通过桥梁时提前在100米外对来往车辆进行双向管制,待大件车辆驶离桥梁100米后,方可放行其它车辆。 第二十条在公路上进行大件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应当自觉接受公路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在遵照本规定的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15日起实施。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28一、领导机构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密生担任组长,副局长高志平、李永军、苏丽霞担任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担任,办公室、普教科、体卫科各科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负责编制应急预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及时接受预警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体卫科负责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重污染天气的有关知识以及对身体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学生、幼儿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普教科负责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级预警状态下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和停课工作,及时通知中小学、幼儿园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易发生空气污染时期,每天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的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教育广大师生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伴我行”专项活动,为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机构。 四、应急措施 (一)空气质量IV级(蓝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通过广播提示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学生减少户外活动,采取防护措施。 2、教育学生做好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空气质量Ⅲ级(黄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由原来的每周2节减少到每周一节,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有餐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全部在餐厅就餐;没有餐厅的要组织学生在宿舍或教室就餐,决不能露天就餐。 3.做好空气污染应急防护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空气质量Ⅱ(橙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停止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以及任何形式的户外文体娱乐活动和比赛。 2.各中小学自主调整课程,将体育课安排在室内进行,天气好转以后补上体育课。 3.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采取提前放学时间、推迟上学时间等措施调整上下学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保证上下学时间足够充分。 4.严禁走读生到学校上早自习和晚自习。 (四)空气质量Ⅰ(红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Ⅰ级污染天气连续3天以上、大雾阴霾能见度不足10米的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20%以上的学生、幼儿出现感冒或呼吸道感染病症,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各中小学临时停课要及时通知走读生不要到校,并留好作业,教育和提醒走读生不要外出。 4.各中小学临时停课期间,在校住宿生由课任教师或班主任统一管理,不能随意外出和回家。 5.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放假要提前报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29为提高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全站职工、乘客生命与公共财产安全,使春运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现根据春运期间的客流特点,制定《20xx年汽车客运站春运应急预案》,以确保我站扎实、细致地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高峰期的突发事件。 一、应急求援 1、应急救援机构的设置 本站指挥中心设在总经理办公室,为适应应急救援的需要,特成立本站“应急求援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骨干组成。 2、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指挥、联络协调办公室、班车紧急调配组、疏散指挥组、电脑系统维护组、消防扑救组、数据信息上报组、医疗救护组、设施抢修组、后勤供应组和小车组组成。 3、应急救援指挥部小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职责及时处理各种站内的突发事件,指挥部各组必须尽早准备相关应急事宜,确立救援程序、救援责任,以保证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处理、及时消除。 (2)、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全局性工作,对重大事情迅速、果断地决策,并及时发布相关命令,保证全局性救援顺利开展进行,若总指挥不在站内,由副组长负责统筹。 (3)、联络协调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时受理各种紧急报告,并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突发事件情况,全面向外联络救援力量、对内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各小组的现场救援工作,保障救援工作各个环节紧凑、及时、有效。 (4)、班车紧急调配组:当大量旅客滞留或大量客运班车误班不能及时输送旅客时,负责联系就近运输企业,请求紧急运力支援,尽快疏散旅客,解决旅客滞留问题。 (5)、疏散指挥组:事故发生时,迅速指挥稽查、场管工作人员疏散导场内车辆,保障车辆向安全地方撤离。指挥在场各岗位工作人员疏导人流,指引逃生路线,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地撤离现场。 (6)、电脑系统维护组:负责电脑系统运行正常,确保客流高峰电脑系统的稳定,最大限度避免前台电脑出现死机现象。 (7)、消防扑救组:协调指挥做好救灾抢险工作,指挥义务消防员,调配消防器材、救援物资,实施抢救,力争在最短时间、最大限度地扑救灾情,减少损失。 (8)、数据信息上报组:负责向上级单位报告应急现场的发班情况。 (9)、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简易的医疗救护重伤员的转院工作,以及对传染性疾病的防护、检测和药品供应。 (10)、设施抢修组:负责站场设备的抢修,保证站内设施、电力、供水正常运作,避免各种原因导致的运转停顿。 (11)、后勤供应组:负责站内工作所需要的办公用品采购,保证补给用品充足,保障一线工作不受影响。 (12)、小车组:负责紧急情况下,有关工作人员的接送或救援物资的运送,司机直接受总指挥调配。 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旅客大量滞留应急措施: (1)、业务科将滞留人数、滞留工作人员搭乘的省份、滞留原因、已滞留时间、目前旅客情绪等情况调查清楚,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2)、总指挥协同各应急救援指挥组,根据实际情况的紧急度和本站运力情况,决定是否向外单位借调运力。 (3)、需外借运力的,由班车紧急调配组统筹,调度员协助,联系本区或本市范围内可借用运力,就近解决增援车辆。 (4)、业务、调度员延长办工时间,联系运力,调度车辆,或组织服务员为需退票的旅客办手续、安排旅客改乘同方向车辆,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人员滞留。 (5)、开通广播,耐心解说旅客滞留原因和应急调配运力疏导旅客的措施等等情况,稳定旅客情绪。 (6)、调拨一笔款项,预备大批量退票时为有需要退票的旅客办理退款手续。 (7)、开放站内的临时候车室、办公场所、餐厅等室内场地供旅客候车,避免滞留旅客夜晚露宿遇到寒风和天雨的袭击。 (8)、将旅客安排到用于应急的广场、临时候车室或工作人员宿舍暂避。购买大量干粮,以及与饭堂或附近的餐馆联系,向场内旅客派发食物、食水。总之一切从旅客需要入手,确保滞留旅客不受寒、不受雨、不受饿。 当本站运力不能在预定时间内运走旅客,难以维持本站秩序情况下,采取以下措施: (9)、由联络协调小组向春运办报告,将站内旅客滞留情况如实反映,请求春运办向有关部门申请增派运力,请求公安、交警维护客运总站治安及维持附近主要出入道路的交通秩序。 (10)、当以上援助力量进站后,客运站一切工作人员、设施均无条件接受调配。积极配合市运管处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疏运旅客,主动协助市公安、武警工作人员了解车站地形、维护客运秩序。 (11)、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根据滞留时间的长短和滞留工作人员的多少,启用后备的安置场所,减缓车站的压力。 (12)、速请电信部门进场增加临时的公用电话或通讯设备,方便滞留或误点的旅客把平安的信息传递回家。 2、设备故障应急措施 (1)、如果UPS不能正常供电,电脑系统维护组应立即通知电工班配合,启动后备发电机,恢复售票、检票系统的正常供电。 (2)、服务器瘫痪的可能较小,但也必须做足应对措施。首先准备好后备服务器; 其次,若发生故障,应将最新的备份的数据库拷贝到次服务器上,更改相应设置,逐步恢复售票、检票等工作。有必要电脑公司协助的,由电脑系统维护组联系。 (3)、若某一区域的网络不通,可即时启用备用干线恢复该区域的网络连接; 若某处的网络不通,就近嫁接集线器,临时拉线进行连接。 (4)、若一线的`电脑损坏,可从非主要岗位暂时调换使用,避免这一线工作的脱节,造成部分售票或检票工作的阻塞。 3、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在灾情附近岗位的工作人员,确定灾情发生后,马上利用通讯设备报告联络协调办公室,报告完毕后必须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赶往灾情现场。 (2)、联络协调办公室立刻通知消防扑救组奔赴现场。 (3)、消防扑救组到达现场后,火速调查火灾的起因:是线路引起还是火源引起的。如果断定是线路引起的,必须通知设施抢修组派出电工把电源切断,保证抢险工作人员的安全。 (4)、义务消防队队长迅速判断灾情轻重、受灾面积大小、受影响工作人员众寡。过程必须实时向总指挥报告。 (5)、如果火势较轻,没有波及旅客安全,财物无大损失,待义务消防工作人员扑灭火源后,总指挥可考虑辙离现场的救援小组,随后必须要总结此次经验教训。 (6)、如果火势猛烈难以控制,受灾面积较大,站内工作人员受到波及,旅客出现恐慌情绪时,总指挥指示各应急救援小组各就各位,全力投入到现场救助中。 (7)、联络协调小组拨打火警119、120、市内各大主要医院及通知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请求救援,确认联系后,应急指挥部安排专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救护车。 (8)、消防扑救组继续尽全力扑救,并安排人手封锁灾场,阻止旅客误闯造成工作人员伤亡。在消防工作人员到来之前,尽可能得用站内消防设施控制火势,阻止灾情的漫延。 (9)、工作人员疏散指挥组随即在业务室拉响警报,并利用广播提醒旅客远离受灾点,不要互相推挤; 要求场内工作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协助清场,指挥旅客有序地向空旷的广场逃离,避免工作人员伤亡。 (10)、车辆疏散指挥组调动当班场管员把守各条通道、各个出口,手执红旗,指挥车辆离场。 (11)、医疗救护组对受伤的工作人员及时救治,对重伤者重点照顾,按救护程序正确处理,等待转送医院的救治,当救护车未能在短时间内赶到接收重伤员时,应急支援指挥部可迅速安排紧急小车组,送重伤工作人员往附近大医院就医。 (12)、若站内用于救护的药品不足,由后勤组根据医生嘱咐到指定地点购买。小车组配合运送物资。 (13)、设施抢修组必须想方设法保证供水的正常,并及早通供水部门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14)、当消防车辆和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灭火以及医疗部门实施现场救护后,总站所有应急小组及工作人员均接受以上部门调配。 (15)、火灾扑救完毕后,消防灭火组负责现场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及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灾情过程的记录和存档。道路货物运输春运应急预案2 20xx年春运工作于2月4日开始,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为实现为其40天的春运“确保安全、平稳有序、便民利民”目标,有效确保电煤、成品油等重点物资的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特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春运办公室设在航行监督科,任办公室主任。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下列车辆、海巡艇及各站点的快艇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能随时被调用。 1、苏D837C7、苏DLG060、苏DLA812 2、苏海巡0401、苏海巡0403、苏海巡0404、苏海巡0405、苏海巡401、苏海巡405、苏海巡408、苏海巡410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小分队的全体成员手机、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对讲机电池必须充足电量并处于开启状态,以方便通讯联络,遇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1、春运期间,12395水上搜救电话及各签证报港服务点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值守监听,各签证报港服务点值班人员必须随时听从处春运办公室的调遣,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对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航道疏档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并做好台帐记录。 2、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外出(出范围),必需向潘红兵组长请假;应急小分队所有成员如外出,必须向吴志明队长请假。 元月30日前组织对辖区内的旅游船、危险化学品码头、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供油船舶(站点)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船员和加油站点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船舶的适航情况,查相关单位落实冬季“五防”措施的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送达整改通知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加强对重点航段的巡航检查力度,严防造成大面积的航道堵塞情况。 1、各签证服务点接到水上交通重大险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处春运办公室报告,消除险情后,由海事处将发生的险情及处置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通报有关单位,防止信息倒流。 2、遇到发生重大事故,海事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搜救和调查处理工作。遇有死亡事故,及时通报水警大队,并与水警大队联合处置。遇有沉船事故,及时在沉船现场设置安全标志,维护好现场的通航秩序,同时通知航道部门立即组织打捞及时清障,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航道通航。 3、遇有航道堵塞事件,按“x市地方海事处防堵保畅应急预案”执行。 4、加强对城中河进行巡航,加强对船舶停靠秩序的管理,防止船舶停靠秩序混乱而造成航道堵塞。 5、针对冬季雨雪、冰冻、低温等恶劣天气较多的特点,各签证服务点必须及时收听和公布水文、气象信息。 6、坚持与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制度。春运期间,用电话联系来掌握风景区的游客动态。 7、以远程监控和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来加强码头秩序管理,加强船员持证管理,坚决制止旅游船超载航行。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30一、前言 危险化学品在运输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或泄漏事故,会引起燃烧、爆炸、腐蚀等严重的灾害,为提高本公司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的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安生产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编制本公司危货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突发性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__年6月3日颁布);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食第373号); (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监局人告20__第1号); (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0); (1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运输危化品车辆可能发生的翻车、危险品泄漏、火灾爆炸、撞车、坠河等事故。 4、 意义: 遵循“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追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把事故控制造成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二、公司概况 有限公司位于。企业负责人。现有危化品运输车辆5辆,日运输能力200吨,现有危货运输从业人员25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主要从事易然、易爆气体、液体、腐蚀品等道路运输业务。 三、术语 1、危化品 是指有危险的化学品。 2、危化品事故 是指危化品其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其意外泄漏造成燃烧、爆炸或环境污染事故。 3、应急救援 是指以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4、预案 是指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使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危险目标 指危化品 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场所和车载货物。 6、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到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7、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的其他损失的价值。 四、危险目标 1、危害种类。本公司确定运输的危险货物种类有: (1)环氧树脂、对氨基苯甲醚、对硝; (2)氧气、溶解乙炔、氢气、二氧化碳; (3)汽油、柴油、油漆; (4)、碳化钙(电石)、硫磺; (5)氢氧化钠(液态)、硫磺、盐酸共五大类。 2、 危险目标的危险特性及周边的影响 (1)、a、环氧树脂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危规号:32197;UN编号: 1866;包装分类:II;包装标识:7。 危险特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粉末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对周边的影响: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b、对氨基苯甲醚 爆炸危险: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1)、c、对硝 危险性类别:第6类有毒品;危规号:61713;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有毒。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烟气。 对周边的影响: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 (2)、a、氧气 危险性类别:第2.2类不燃气体;危规号:22001;UN编号:1072;包装分类:(Ⅲ)Ⅰ;包装标志:5和Ⅱ。 危险特性:无色;无臭气体;气体比重1.1,微溶于水,强烈助燃,接触油脂即剧烈氧化燃烧,与可燃气体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b、溶解乙炔 危险性类别:第2.1类易燃气体;危规号:21024;UN编号:1001;包装分类; Ⅱ;包装标志:4。 危险特性:易燃、易爆,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气体,遇高热、 明火能引起燃烧、爆炸。爆炸界限:空气中2.5%~80.7%(100%)(vd),氧气中2.8%-93%(100%)(vd)。与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与氟、氯等接触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与铜、银、汞等纯金属接触生成化合物产生爆炸物。乙炔具有窒息性,吸入20%浓度时头晕;40%浓度时人会失神,但无局部症状。 对周边的影响:乙炔泄漏后,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很大的危害。 (2)、c、 氢气(瓶装) 危险性类别:第2.1类易燃、易爆气体;危规号:20__;UN编号:1049;包装分类:Ⅱ;包装标志:4。 危险特性:极易燃、易爆极限4.1%~74.1%,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即会发生爆炸,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明火会引起爆炸。与氟、氯、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 对周边的影响:氢气泄漏,遇火既炸,遇卤素等发生激烈的反应,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极大的危害。在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杜绝漏气现象。运输氢气瓶的车辆不能在室内停车。 (2)、d、二氧化碳(瓶装) 危险性类别:第2.2类不然气体;危规号;22019;UN编号:1013;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5。 危险特性:不然、无毒,若遇高热,钢瓶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碳会窒息,出现呼吸停止甚至死亡。 对周边的影响:二氧化碳泄露,泄漏区人员迅速撤离至上风处,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发生火灾可用武装水冷却货场中的二氧化碳容器,禁用沙石压盖。 (3)、a、汽油 危险性类别:第3.1类闪点易燃液体;危规号:31001;UN编号:1203;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7。 危险特性:易燃、易爆,爆炸极限1.3%-6.0%。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汽油在受到震动、碰撞、冲击、摩擦等情况和流动时,会产生静电。汽油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痹作用,轻度中毒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等症状,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 对周边的影响:易挥发性液体。一旦遇火源,引发燃烧、爆炸,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很大危害,会把灾害传到很远的地方,同时坏会污染地面及水体。 (3)、b、柴油 危险性类别:第3.3类高闪点液体(二级易燃液体);危规号:T33502;UN编号: ;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7。 危险特性:褐色稍粘稠油状液体,有一定气味,不溶于水,比重小于1。 对周边的影响:一旦泄露会污染地面及水体。 (3)、c、油漆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液体);危规号:32198;UN编号:1139、1263、1293;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7。 危险特性:各种颜色的粘稠液体或透明气体,有芳香或特殊气味,易挥发和燃烧。燃烧时放出有毒的氧化氮气体。 对周边的影响:油气泄漏后,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对周围人群有很大危害。 (4)、 a、碳化钙(电石) 危险性类别:第4.3类遇湿易燃物品(一级遇湿易燃物品);危规号:43025;UN编号:1402;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10和14。 危险特性:无色或黑色固体,比重2.22,遇水放出易燃、易爆的乙炔,受撞击、震动或遇明火易爆炸。遇酸反应剧烈,含有硫磷等杂质时与水作用,易引起自燃爆炸。 对周边的影响:电石遇水燃烧后,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一遇火源,引发爆炸,对周围人群、建筑物有很大危害。 (4)、b、硫磺 危险性类别:第4.1类二级易燃固体;危规号:41501;UN编号:1350、2448;包装分类:III;包装标志:8。 危险特性:黄色粉末或硬块,粉状比重1.96,块状比重2.05,燃点232℃,不溶于水。易燃、燃烧时放出有毒和刺激性气体,粉末漂浮在空气中能产生粉末爆炸。与氧化剂能组成敏感度高的爆炸性混合物。 对周边的影响:远离有火源的地方。 (5)、a、氢氧化钠(液态) 危险性类别:第8.2类一级碱性腐蚀品;危规号:82001B;UN编号:1824;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20。 危险特性:遇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出热。与潮湿对铝、锌和锡金属有腐蚀性,并放出易燃易爆的氢气。烧碱不燃烧,遇水会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皮肤直接接触会引起灼伤。 对周边的影响:液碱泄漏对生物灼伤不可逆。 (5)、b、硫酸 危险性类别:第8.1类一级酸性腐蚀品;危规号:81007;UN编号:1830;包装分类:I;包装标志:20。 危险特性:硫酸不燃,有强烈的化学腐蚀性,遇水大量放热,兵发生沸溅,遇苯、糖和纤维素等碳氢化合物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遇电石、高氯酸钾、硝酸盐、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甚至会引起燃烧和爆炸。对皮肤、粘膜等人体组织有强烈的腐蚀作用。蒸汽或雾可致眼睛灼伤,进入眼中有失明的危险。 对周边的影响:硫酸泄漏后,对地面产生强烈的污染。 (5)、c、盐酸(氢氯酸) 危险性类别:第8.1类一级酸性腐蚀品;危规号:81013;UN编号:1789;包装分类:II;包装标志:20。 危险特性: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比重 1.12-1.19,凝固点-62-17℃,有腐蚀性,蒸汽刺激粘膜,有毒。 对周边的影响:盐酸泄漏后,对周围环境产生强烈的污染,有毒。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 公司成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驾驶员积极配合用车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公司危货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应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联系电话: 2、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a、负责公司危货运输事故应急处理总体工作,是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 b、平时负责、检查各车辆应急处理机构及预案的制定、完善、演练及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c、负责危货运输事故发生后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及向上一级部门汇报事宜; d、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统一调度相关人员、设备,指挥应急处理 工作; e、负责应急事故处理中贡献突出人员或违纪人员的奖励; (2)、办公室职责 a、掌握从事危货运输作业的种类、人数、地点; b、危货运输事故发生后,迅速了解、汇总事故情况和应急工作的现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c、传达指令,协调应急处理的相关事宜。 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配置抢救器材表 六、预案的启动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在第一时间准确的向当地消防、运管、安监及公司领导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人员伤亡等情况,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事故应急救援运营方(预)案”总指挥通知所有应急小组起动预案。 1、事故发生后驾、押运员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1)、驾驶员立即拉紧手制动器,固定车轮,熄灭发动机关报警。押运员根据所载货物的性质,釆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指挥周围车辆及无关人员迅速离幵,现場隔离50米范围 禁止明火,防止事态扩大; (3)、疏散事故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4)、立即到路口设置警戒标志,并迎接救援车的到来。 2、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驾驶员和押运员在紧急救援时,要按危险品性质和事故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对周边人员紧急撤离以及撤离方式;在当地救援部门到来后,人员的疏散与撤离决定权移交给政府部门履行。 3、危险区的隔离 事故发生后,驾押人员应对事故现场周围实行警戒,对无关人员及车辆进行紧急疏散,驾驶员要在危险区域放置“前方危险,车辆绕行”警示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4、检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1)、 驾、押人员应落实危化品污染事故监测工作。 (2)、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a、运输易燃、易爆气瓶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 关闭钢瓶阀门,如果无法拧紧阀门,迅速将车辆开至空旷无人区域任其泄露尽。车辆无法开动时应向气瓶大时浇水,使其冷却并移出危险区域。安全转移气瓶,逐个卸车,严禁踢、倾、摔、碰、溜放卸车,注意防止气瓶安全帽脱落,气瓶竖放时必须稳妥。 b、运输易燃液体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 轻装容器,有渗漏现象时,应及时将渗透部位朝上,并移至安全通风处,进行粘补和更换包装,已经泄露的物品用纱布覆盖后扫净, 发现中毒,应立即将中毒人员移至空气流通处。 c、运输易燃液体、自燃物品、遇温易燃物品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妥善收集、更换或处理包装。 d、运输腐蚀品发生事故的处理方式 腐蚀品货物发生泄露时用砂土覆盖吸收,对遇水发生剧烈反应的,不得用水直接喷射扑救,以防腐蚀物品飞溅。扑救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对散发腐蚀性蒸汽的危化品,必须使用防毒面具。扑救人员应站在上风处。人体被腐蚀品灼伤处,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就诊。 事故预案 (3)、 翻车的应对措施 a、发生 翻车事故,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自救,离开驾驶室。 b、根据车辆翻车点的地形和车辆重心,就地取材稳定车辆重心,防止车辆继续滚滑,扩大险情。 c、发生泄漏立即向消防119、救护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报警求援,向公司领导报告。在消防人员未到达前,做好保护现场看护工作,警告闲杂人员离开,现场隔离50米范围禁止明火; d、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听从指挥,协调调查处理,若有伤员立即设法抢救。 (4)、泄漏的应对措施 a、尽快驶离(拖主)人群密集地,到空旷区域。将发生动机熄火,并切断车辆电源总电源。尽快堵塞、倒桶或卸料作业,并向公司 领导报告泄漏原因、泄漏数量。 b、泄漏量较大时,立即向消防119、救护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报警求援;现场隔离,要在泄漏点50米范围内设置禁火区域,禁止车辆驶入,明火进入或其它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119、110、122到现场后,服从指挥,配合抢险; c、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泄漏,待交警到场后,要主动接受事故据调查。 (5)、火灾、爆炸事故的应对措施 a、当火势可以控制的情况下,应迅速将车辆驶离(拖离)至空旷区域,以中断灾情的进一步扩大; b、火灾初始,押运员和驾驭员立即用随身携带的灭火器对准火焰根部灭火,或用其他方法中断燃烧。当火势猛烈灭火无效时,应立即撤离人员中断交通,并立即向消防119、交通122、治安110报警,同时向公司领导泄报; c、发生爆炸和爆炸后燃烧,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如有人员伤亡应通知120急救中心; d、事故救援人员到场后,做好配合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6)、 撞车的应对措施 a、发生撞车事故后,应迅速拨交通事故122,协助调查; b、当事故发生后双方有生命危险或货物剧烈反应的(污染环境、火灾爆炸等),驾驶员还应立即向消防119、120、110报警请求救援,同时保护现场,请求过路群众或车辆紧急抢救、抢险,已造成危化泄 漏的按“泄漏预案”执行;造成火灾爆炸的按“火灾、爆炸预案”执行; c、告诫围观和过路人群迅速撤离; d、救援人员到来后,报从指挥,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科调查取证工作。 (7)、车辆坠落的应对措施 a、当发生车辆坠落公路(坠河)时,驾驶员、押运员要迅速逃生。 b、逃生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急救。 5、 现场实时监测 事故发生造成的污染,要通知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决定采取应急对策。 6、受作人员救治 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视情况施以急救措施,同时向120急救中心救援,电话中要说清楚,事故发生地及产生伤害的原因,并作了什么应急处理。在救援车没有到达时,可拦截汽车将伤员送往医院,用手机与120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并听从救援指令。 7、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1)、现场保护 在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押运员应设立警报,划定安全区。疏散周围人群,保护好现场。 (2)、现场洗消 洗消是消除化学污染的有效方法。要针对泄漏危化品的特性,及时搞好好现场洗消,车辆和设备的洗消,填写事故现场记录。 七、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待事故解除后,终止救援。 (1)、驾、押员工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单位主管人员根据事故等级的大小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组织力量迅速恢复生产。 (3)、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八、具体要求 1、办公室要对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应急技能、紧急逃生技能、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训; 2、公司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知识的培训; 3、公司每年要组织两次应急演练,在短时间内要覆盖应急预案中的几种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内容; 4、公司要根据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和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和分析。 2024运输应急预案 篇31为了认真落实县政府6月9日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的要求,对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需要,特制定安全生产紧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安全生产、运输组织、优质服务、市场秩序四个重点,坚持早、严、细、实的工作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早动手,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努力实现一升两降四不的目标,即:提升服务质量,降低事故发生率、降低服务对象投诉率,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不发生严重压站现象,不发生公路严重堵塞责任事件和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旅客投诉案件。 安全生产大排查时间:6月9日至11日,实行工作一边倒。 二、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保障人身安全为重点,实行定岗定员制度。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杨朝辉局长任组长,李斌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李慧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运输企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排查本单位的薄弱环节,必要时派驻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督导基层、企业的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把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常鸣,制度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持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把各个关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1、抓好以客运为重点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条例》,巩固去年以来的客运专项整治成果,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汽车客运站长运公司的安全监督。严格审查企业资质,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业户、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客运车辆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员从事运输。严格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制度,保障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营运客车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换。加强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及无证无牌车辆行驶等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汽车客运站、长运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保安制度,配备必要的安检设备,充实保安人员,加强防破坏,消防等工作;落实好三品的查堵措施,及时检修、更换消防设备,严把车门、站门,严禁三品上车和超员车辆出站。重点加强长途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的安全管理。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员。要强化措施,严防途中客车超员和三品上车。规范包车程序,客运包车只限三级及以上客运资质企业经营,并一次一办理包车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运输企业、运输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领取包车牌,方可营运,坚决杜绝违规包车。(责任单位:运管所) 2、抓好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抓好干线公路、重要桥梁及渡改桥、急弯陡坡路段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当前的`防汛工作,按照防汛工作的职责分工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全县道路桥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同时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完善公路设施特别是急弯陡坡路段、交叉路口的标志标线。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管理,保障职工生产安全和公路畅通。(责任单位:公路站) 3、突出做好交通重点工程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交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公路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重点防范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严防因赶工期造成生产安全事故。高挖高填路段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到位,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桥梁施工围堰是否牢固,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立,交通疏导员是否配备等。(会杉线工程责任领导:张建平,责任人:唐晓林、张素娟;站洞线工程责任领导:赖建荣,责任人:谢晓辉、欧阳莲;筠请线工程责任领导:朱佩清,责任人:周斌;济广高速出口至林岗大桥以南整治改造工程责任领导:朱小华,责任人:许德城) 4、严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对全县水上客货运输、码头、采砂场、渡运等水上交通情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没办全证照的旅游船,进行停航及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无证砂石货运船进行停业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渡船下发停航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更新或维修渡船等的处理。对检查结果造册登记,建立台帐,及时汇总以便跟踪督查。坚决遏制了各类水上交通运输生产事故发生。目前我县仅存打石岗一处渡口,该渡口主要问题是铁质渡船救生衣时间较长,自然老化,需要补充14件救生衣,救生圈2只;木质渡船需要补充6只救生圈,现正在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拨付。(责任领导:李斌、陈晓春,责任人:曹金圣、许德城,打石岗渡口渡工:许会生) 四、加大执法力度,搞好市场监管 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拉客、倒客、宰客、甩客、不规范使用客运标识和出租汽车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以及倒卖车票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违章经营行为;加强客运价格监督,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乱涨价、乱收费;严厉打击超员、超限等违法行为,凡发现超员、超限运行的车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严禁只罚款、不分流。要派专人到汽车站、长运公司现场办公,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强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端午节前组织力量,集中开展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针对排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抓好事故隐患整改,防范于未然。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和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六、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要坚持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特别是节日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值守。主要领导干部不得空岗。要畅通安全生产信息传递渠道,确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信息能及时准确上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救援装备的投入,保证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得到迅速的控制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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