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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通用21篇)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贵阳市20xx年森林火灾演练方案》,特制定贵阳市小河区森林火灾综合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快速、高效、稳妥地处置我区同时发生多起森林火灾,切实提高区应急办、区森防办统筹组织指挥、协同作战、信息化联动调度等应急响应能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将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演练主题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应急响应,科学处置”。

  三、演练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应急办和森防办的指挥下,区、有林社区服务中心、村三级联动。

  (二)以人为本,安置全处置。科学扑火,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先期扑救,分级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时,快速组织力量先期扑救,逐级响应,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区森防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所承担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应急反应。

  四、演练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3月27日下午15时至17时(13:30到位,15:00开始)。

  (二)地点:小河区小孟社区服务中心丰报云村3号路旁。

  五、组织机构

  (一)演练场扑救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现场扑救指挥部职责:负责对扑救现场进行统筹指挥、调度。

  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联络组

  组长:陈湘伟区政府副主任

  成员:区应急办1人

  职责:负责火灾演练现场的协调工作。

  (2)安全警戒、疏散组

  组长:张鲁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区公安分局2人

  职责:负责维护演练现场秩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火灾扑救现场周边道路畅通,劝导围观群众远离火灾演练现场。

  (3)灾民转移、安置组

  组长:夏筑生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区民政局2人。

  职责:做好涉及演练内容(灾民运输、安置和救济)等相关工作。

  (4)伤员救护组

  组长:孙常青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2人。

  职责:负责演练中可能出现扑救人员伤病等情况的救治工作,做好涉及演练内容(救治伤病员)等相关内容工作。

  (5)火灾案件调查组

  组长:向顺华三江派出所所长

  成员:三江派出所民警2人。

  职责:做好涉及演练内容(调查起火原因,依法查处火灾肇事者)等相关工作。

  (6)宣传报导组

  组长:李永生新闻中心主任

  成员:区委宣传部1人,区应急办1人,区森防办1人。

  职责: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火意识和了解安全避险知识。

  (7)通信保障组

  组长:曹彦军区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现场调度员1人(区应急办)、中国移动小河分公司1人、中国电信小河分公司1人。

  职责:负责与市级通信保障工作,确保信号通畅。

  (8)现场扑救组

  组长:宋昌运区林业绿化局纪检书记

  成员:明鑫消防大队

  刘俊国区人武部

  曾挺小孟社区服务中心

  田力区森防办

  职责:负责组织队伍按时到达集结地点,并开展扑救工作,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守余火工作。

  (9)现场解说组

  组长:曹彦军区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解说员1名

  职责:负责现场解说。

  六、现场通信联络

  (一)通信方式:采取视频对讲与呼叫对讲机相结合的.方式。

  (二)联络(呼叫)方式:

  小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赵代刚、指挥长):呼号为“小河区指挥部”(视频对讲方式)。

  七、参演单位

  区应急办、区森防办、区宣传部、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武装部、区森防办应急队伍、小孟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三江派出所、中国移动小河分公司、中国电信小河分公司。

  八、演练扑救力量编成及装备要求

  区森防办应急队20人、区武装部20人、消防大队10人、小孟社区服务中心10人组成,风力灭火机:5台,2号工具:80把,灭火弹:3件。

  演练集结地点:各单位在开发大道与三号路交叉口处集结。演练中接到出发信号后,按扑救程序有序开进到演练现场。

  九、车辆开进序列编队

  指挥部车辆一台,编号0号;

  现场指挥车辆一台,编号1号;

  区森防办应急队车两辆台,编号2号、3号;

  消防大队救火车辆一台,编号4号;

  区武装部车辆两台,编号5号、6号;

  小孟服务中心车辆两台,编号7号、8号;

  区卫生局救护车辆一台,编号9号;

  公安分局车辆一台,编号10号;

  三江派出所车辆一台,编号11号;

  洒水车一台,编号12号。

  十、演练流程

  护林员发现火情(报告,先期扑救)→小孟社区服务中心(报告、组织扑救)→区森防办(报告、组织扑救)→区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扑救较大森林火灾,启动县级火灾应急预案)→结束。

  演练场山火持续燃烧时间不低于40分钟。

  十一、演练结束

  17时,应急队在三号路集结,区演练扑救指挥部指挥长对演练进行讲评。

  十二、相关要求

  (一)各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规定时间到达演练场地。

  (二)消防人员统一着消防服,公安、武警着警服,民兵预役着迷彩服。

  (三)各参演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装备的用途,展示森林消防扑救的技战术水平。

  (四)指挥员按规定佩戴袖标,参演车辆要统一演练标识。

  (五)各单位要严密组织,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六)演练中,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七)现场使用普通话。

  (八)现场使用的发电机、音箱、功放、电视机由区应急办负责,摄像用三角架进行拍摄。

  (九)接到演练开始后,消防、公安、卫生拉响警报。

  (十)演练结束后各单位清理人数,不得发生伤亡事故。

  (十一)扑救时间不少于40分钟。

  十三、经费预算

  此次演练所需经费预算如下:

  1、参加人员培训演练费3万元。

  2、设备筹备费1万元。

  3、参演人员误餐费1万元。

  4、参演车辆燃油费1万元。

  以上共需费用6万元正。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落实国家森防指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二、宣传主题

  携手预防火灾,共守绿色家园。

  三、宣传重点

  (一)《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隆德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隆德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的通告》、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二)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作用。

  (三)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森林草原火灾的特点,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八)宣传、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

  (九)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码推广使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监管系统使用。

  (十)宣传倡导上坟不烧纸,进行文明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方式,禁止野外上坟烧纸。

  (十一)宣传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活动

  1.开展以森林草原法律法规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深入学习新修订《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不断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开展以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的宣传活动。将区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对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等情况进行宣传,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开展以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为主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积极协调县电视台,制作并插播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使广大群众看见火情能够及时报警、及时处置,增强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意识。

  4.开展以倡导文明祭祀为主的宣传活动。针对春分、清明等重要节点上坟烧纸集中增多的现象,向森林草原防火区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宣传禁火令等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高群众的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

  5.开展以火灾案件警示教育为主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及时总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经验,发现挖掘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反映森林草原防火人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草原防火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同时,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要通报批评,对山火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道,起到惩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强化重点时段、重大节点集中宣传

  1.强化重点时段。针对春分、清明、“五一”期间,为旅游踏青高峰期、野外用火多发期(春季烧稻茬、烧秸秆)、民俗用火高风险期(清明节上坟烧纸),通过设置宣传碑、制作防火彩旗、印制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2.强化重点部位。针对森林草原旅游景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退耕还林区等,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

  3.强化重点人群。联合教育部门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列为中小学校网络课堂内容,强化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教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三)持之以恒狠抓日常宣传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各地要把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上来,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新闻报道,播发标语字幕等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提供翔实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警报,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增设宣传碑,出动防火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防火彩旗等传统宣传形式,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充分发挥快手、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形式丰富、互动性强、覆盖率高等特点,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气象、移动、联通、电信等短信平台,大密度的编辑发送森林草原防火警示语,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制定方案。3月份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第一周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各乡镇、国有林场要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宣传方案,严密组织实施,采取走乡串村的方式进行大范围宣传,深入推进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开展宣传。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把握好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再明确职责,再细化措施,开展不得少于3次集中宣传。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周宣传月工作总结于4月1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3

  当前,春季农事活动陆续展开,生产用火逐步增加,清明节将至,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营造良好森林防火氛围,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林发明电9号)和《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春季暨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林区环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宣传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助力疫情防控。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0日起至4月10日。

  四、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宣传森林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五、活动方式

  以实施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以清明节为重要节点,大声势、高密度、全覆盖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1.实行网格化宣传,实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各林业站对辖区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宣传,把宣传工作落实落细。乡镇为一级网格,站长负宣传全责;行政村为二级网格,包村的站干部负宣传责任;自然村和农户为三级网格,护林员负宣传责任。各林业站要绘制网格图,把网格区内的宣传责任落到林业干部职工和护林员身上,各网格责任人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村入户活动,让村村都贴有森林防火标语,户户都有森林防火传单,人人都晓森林防火知识。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也要对社区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宣传。

  2.坚持每天宣传不停歇,形成森林防火宣传高密度。防火宣传宁可重复做,不可一日松,各林业站要充分利用车载小喇叭,针对农村野外用火主体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问题,用本地方言录制森林防火广播,每天进村开展巡回宣传。在重点区域、清明节期间及森林高火险时段,要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

  3.采用多种宣传手段,营造森林防火宣传大声势。

  (1)利用县内媒体宁化在线和宁化电视台受众面广的优势,在这两个媒体上开展宣传。

  (2)在清明节前夕,向县内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短信。

  (3)利用“村村通”广播,一遇晴天即开播,提醒村民不擅自野外用火。

  (4)有电子显示屏的林业站开通显示屏宣传,没有显示屏的要悬挂横幅宣传。

  (5)各林业站在乡村墟日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

  (6)印制一批森林防火宣传单,并把传单发到农户。

  (7)联合民政部门,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祭扫;联合文旅部门,在旅游景区挂设森林防火标语、横幅等。

  (8)国有林场、牙梳山保护区在林区显要位置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牌。

  (9)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10)各乡镇要在此基础上推进主题鲜明、覆盖面广、成效显著的宣传活动,比如安远镇的森林防火“三句半”就很有特色。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业局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防灾减灾股、办公室、各林业站、国有林场、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督促和落实宣传工作。

  2.及时反馈情况。各林业站、牙梳山保护区、国有林场在3月20日前把森林防火宣传网格责任图报至防灾减灾股,3月21日-4月10日每日上报宣传情况,宣传图文随时报送。

  3.活动后做好总结。各林业站、牙梳山保护区、国有林场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于4月17日前报县林业局防灾减灾股。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包干负责、从严查办、依法惩处”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棠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钟向能兼任办公室主任,符赛刚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收集和汇报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任成员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队长的防火扑火应急分队,村联防队人员为队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三、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区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二)区民政局:负责清理青田、文尖、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的杂草及易燃物,并在四处公墓放置水桶储存应急备用。

  (三)区文体局:负责清理古墓群的杂草及易燃物。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四个公墓停车场车辆停放等工作。

  (五)海棠区林区派出所:负责火情案件查处。

  (六)海棠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疏导文尖、青田、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及古墓群出入口车辆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警力,维护和处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的治安与纠纷。

  (七)海棠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应急待命工作,做好四个公益性公墓及古墓群发生火情及时处置。

  (八)神泉集团:负责清理南田农场存在火险区域杂草等易燃物,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及挂横幅,加强清明节期间巡查力度。

  (九)区农林局:负责清理全区散墓杂草等易燃物,做到隔离段带火源的发生,加强存在火险区域巡查,在重要路段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挂横幅。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为基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知识、常识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扫墓人员的'教育,禁止扫墓人员在山上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鞭炮、烧墓草、吸烟乱丢烟蒂的行为,要爱护树木、幼苗,不要随意攀拆毁坏,乱砍林木。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海棠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在认真实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的同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责任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火灾发生的要追究责任。

  (三)做好扑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不利因素,完善处置火灾的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消防装备,要从扑火机具、队伍、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做好扑救火灾的应急准备。节日期间,防火队伍要做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速战速决,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重大火情应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或区指挥中心(电话:)。要不断加强扑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落实经费和消防设备,做好防火保障工作。

  为确保消防安全,区农林局办公室统一购置风力灭火器6台,灭火扫把260把,砍刀20把(其中给各村(居)委会配备10把灭火把,南田居配备10把灭火把、风力灭火器4台、砍刀20把)。并安排各村(居)委会、南田居1.5万元、神泉集团1.5万元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加班及采购消防设备等经费。消防设备经费以及工作经费从区农林局护林防火经费中列支,设备由区农林局安排分发。

  (五)加强值班

  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情,值班人员立即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人员扑救,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26日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到区指挥中心和区农林局。联系人:陈育华。海棠区值班室电话:。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反思并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补齐短板漏洞,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按照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第3次会议要求,结合我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切实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在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粮油购销企业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2、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坚持防治结合。创新方式,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通过即查即改、边查边改,执纪问责、消除隐患,将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中。

  4、坚持创新导向。密切关注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发挥创新优势,解决问题短板,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格局。

  三、督查内容

  全面督查全州各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主要内容:

  1、查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督查各粮油购销企业、建设单位分片包干是否到位。主要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企业领导负责制和各部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实际工作中的相关责任人(包括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企业、建设单位火源管控分片包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查宣传教育是否深入,督查防火氛围是否浓厚。主要检查各粮油购销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施工单位情况,以及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森林防火承诺书》和“五个禁止”宣传是否“全覆盖”。

  3、查火源管控是否到位,督查违规用火是否管住。主要是检查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否到位,“五个禁止”规定是否落实,重点查看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是否管控到位,特殊用火审批是否规范,祭祀及其他一切非生产用火是否管住,高火险时段是否严格遵守禁火令,以及安全巡查巡护工作开展情况。

  4、查重点区域是否排查,督查火险隐患是否消除。主要是查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是查看工程施工涉及的森林草原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排查记录是否详尽,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5、查防灭火投入是否增加,督查防火设施是否加强。主要查看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投入情况,重点查看资金投入情况,以及涉及森林草原区域的在建重点工程的.防火设施是否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6、查防灭火预案是否完备,督查火灾处置是否高效。主要查看各企业编制和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查看是否组织开展了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的准备工作。

  7、查队伍建设是否达标,督查应急能力是否提升。主要查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情况,重点企业是否有应急力量、有装备,半专业队、应急队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是否到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员是否配备到位,职责是否明确,管理是否规范,经费是否保障。

  8、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督查火情政令是否畅通。主要是查看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火情热点是否按要求核查和反馈,火情报告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瞒报、迟报火情现象。

  9、查火警火灾案件是否查处,督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主要督查各类森林草原火警、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情况,重点检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和违规用火是否查处到位,火灾原因是否查清,相关责任人是否处理到位,教训是否认真汲取,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行动安排

  1、部署发动阶段(xx年x月xx日前)。各县(市)发改部门要督促各粮油购销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好森林草原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排查整改阶段(xx年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各县(市)发改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整改,要加强督促检查,限时整改完成。州发展改革委将择期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在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抓出成效。

  2、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将查找差距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工作,切实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救援队伍培训,确保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圆满胜利。

  3、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发改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通报,由此造成火灾事故的,进行严肃问责。

  4、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按程序及时上报。对不按规定上报或迟报、瞒报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夯实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盘州森防指发〔20xx〕1号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20xx年5月8日六盘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盘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以及六盘水市、盘州市相关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普田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盘州市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对重要时段、重点场所进行专项部署、责任落实、风险研判、完善工作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护林员履职、检查站和卡点设置及野外违规用火打击等工作。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组织机构

  成立普田回族乡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普田回族乡党委书记刘文涛同志、普田回族乡人民政府乡长李伦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在普田回族乡生态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评奖惩的具体实施;完成上级部门,及普田回族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孙泽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乡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普田乡雁子村、小毕舍村与兴义市接壤是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即20xx年5月8日起,是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

  四、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监督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乡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乡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工作组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

  (五)加强火情预警。各村委会在防火期间必须有村支两委人员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六)加大督查力度。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要做好对各村委会的督查检查,或因上级督查部门督查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督促整改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切实做好玉舍镇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玉舍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城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由政府行为向全社会共同行为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设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扑救“三个体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现森林防火责任全覆盖;整合、改造、提升、完善森林防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建立起覆盖全镇的森林防火信息体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救灾和管理机制,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实现森林火灾发生率清零的目标。

  三、落实责任

  (一)加强宣传,形成家喻户晓的防火氛围。要采取“集中动员+零星宣传”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在镇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各村(居):一要进行会议宣传,结合村支两委换届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召开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参加的森林防火动员部署会议和群众动员会,要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鸣;二要进行资料宣传,全面发放《禁火令》,及时张贴悬挂镇林业站下发的森林防火标语及宣传资料,在每个村民组用油漆刷写标语不少于10条,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和知识。教育部门:中心校要组织召开全镇教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早操、课间操等时机,大力向全体师生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各班级召开森林防火主题班会,深入宣传讲解森林防火知识,做到每周一讲,要求学生将森林防火有关知识和规定带回转达给家庭全体成员,从而形成小手牵大手的宣传模式和氛围。林业站:一要积极与县林业局做好对接,确保《禁火令》等宣传资料及时发到各村。二要指导、督促各村(居)、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护林员:对包保区域携带喇叭佩戴标识袖套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回宣传,要全面做好巡山记录,并按林业站的要求及时交到林业站接受检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杜绝小孩玩火和大人野外随意用火而导致火灾发生的现象。

  (二)加强管控,形成责任到人的防火措施。为能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将森林防火责任进行层级划分,按照“谁承包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林地权属和承包情况,林地所有者或承包人即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分区管护”的原则,根据镇林业站和村(居)委会对护林员的分区划定情况,负责管护林区的护林员为该林区防为火第二责任人;按照“分区包保”的原则,村支两委成员要对本村的林区进行分区包保,包保林区所在村民组的村(居)干部为该林区防火的第三责任人;按照“包村包安全”的原则,根据包村领导和工作队长的统一安排,镇包村工作队员为所包保村民组林区防火的第四责任人。所有责任人的责任区域,含林地和林地周边的荒山、荒滩、荒地。

  (三)加强巡查,形成不留死角的防火局面。森林防火防范大于扑救,为确保防火巡查不留死角,结合森林防火责任人的划分层级,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巡查分成四道巡查防线进行,第一道巡查防线为承包人或所有者,即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己承包或自己所有的林地进行全方位巡查,不留空档和死角,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第二道巡查防线为护林员即森林防火第二责任人,要对自己管护的林区进行往返巡查,既要巡查火灾隐患,又要督促检查第一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第三道巡查防线为村(居)干部即森林防火第三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 ;第四道巡查防线为包村(居)的镇干部即森林防火第四责任人,要对自己包保的村民组的林区进行巡查,巡查任务包括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第一、二、三责任人的巡查到位情况。

  (四)加强扑救,形成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发生火灾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全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各村也要及时组织护林员、民兵及群众积极参与扑救,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救的防火机制,确保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加强打击,形成从严惩处的防火力度。发生火灾,公安要及时介入调查,查明原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惩处,要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立,有责必究,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做好20xx年度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现结合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以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构建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为抓手,切实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提高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确保全乡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坚持“辖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谁经营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最大限度地遏制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减少森林火情、火灾次数和损失,在火情、火灾事故的扑救处置中要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形成“党政同责统揽全局、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干部职工踊跃担当、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抓好各自工作责任的分解落实,真正把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任务量化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相互沟通、通力配合的责任体系,使森林防火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防,项项有措施,全部有落实。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群防群控到位。严控野外用火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要因地制宜,因情设防,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和火源管控的“细、严、实、密、快”五字方针,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管理火源。一是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协同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林业站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防治和早期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加强对全乡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的建设工作,开展防火专项演练,全面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乡供电所要加强对穿越林区输电线路的日常检修维护,严防断线、短路、脱瓶等故障引发林火;公路和交通单位要加强林区公路的管理,严防因清扫焚烧落叶、蒿草引发林火;民政办要落实好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返工作,防止该类人员在外过夜点火取暖引发火情;兽医站要落实好牛羊牧工、林区范围内养殖户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学校要抓好“五个一”活动的开展,把“小手拉大手”活动落到实处,达到“提高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森林防火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保证防火物资储备充足、人员到位,确保体系健全、防控严密、响应及时。二是要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特别是加强对“七种人”和外出返乡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建立台账,明确监管人,监护人,确保监管对象清楚,监护措施到位。三是对重点地段实行重点防范。险情较重的地段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险情易发的村和林区主要路口,要长期设站设卡,逐一登记,坚决杜绝火种入山。四是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全力以赴做好责任区的护林防火巡查宣传工作。五是各村、塔沟林场及十里派出所要认真排查、严厉打击采用高压电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人员,严防伤人和引发森林火灾事故,要加大对野外用火的惩处力度,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营造防火高压态势。六是各包片、包村干部要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护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要经常对所包片村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切实履行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职责。七是塔沟林场要全力配合乡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优势,积极响应,全力配合完成扑火任务。八是涉林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防火教育,严禁带火种入山,在林区作业要设立醒目的防火警示牌,施工设备要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组建临时灭火队伍,配备必备的灭火器材,确保应急所需,有输电线路的必须加强日常检修维护,严防断线、短路、脱瓶等故障引发林火。

  (三)提高广度深度,确保宣传教育到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通过铺天盖地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发挥带头宣传作用。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护林员要佩戴森林防火红袖章;要经常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亲自向村内群众做宣传教育工作;要勇于同野外用火行为作斗争。让辖区群众时刻感受到“护林防火,全员在行动”的浓厚防火氛围。二是要发挥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的作用。一方面各村要在入山路口、各自然庄、重要交通沿线、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悬挂护林防火横幅,刷新刷写固定型、规范化防火标语,悬插防火旗,向农户发放宣传资料,与农户签订责任状、发放告知书,召开护林防火会议,利用村内大喇叭广播警示案例;林业站要充分利用防火宣传车辆加强巡查;护林员要充分发挥摩托车车载小喇叭作用,巡回宣传,充分发挥线下宣传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村民群等线上媒体,发挥线上媒体宣传便捷、高效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三是发挥节日宣传的作用。在加大平时宣传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清明节、十月初一、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利用农村集会、庙会等地方民俗节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地加大护林防火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护林防火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四是要发挥警示宣传的作用。对以往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过广播、张贴检查等形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对火灾肇事者,要进行曝光,以身说法,起到警示震慑作用。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野外用火的严重后果,提升防火意识,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野外用火。

  (四)突出重点领域,确保隐患清除到位。结合安全生产“三年攻坚”“三大行动”“三大战役”,重点抓好“五清”隐患治理、穿越林区输电线路隐患治理及打击“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三项行动。

  1.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各村要迅速摸排,建好“五清”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在秋收之后组织专业力量立即动手,集中清理农林交错区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及林区道路两旁的秸秆、根茬、蒿草、枯枝、落叶,消除林地边缘可燃物隐患,形成一条安全闭合的防火隔离带,“五清”行动要倒排任务工期,确保10月底全部铺开,11月底前完成80%,12月底基本完成“五清”任务。包村包片干部要加强督查指导,督促所包村(片)高质量完成“五清”任务,并对所包区域“五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林业站负责“五清”工作的全面指导、督查、验收工作。农科站负责秸秆还田、秸秆青储、秸秆回收再利用的技术推广、项目协调、机械调配等工作。

  2.开展穿越林区输电线路专项整治行动。各行业监管单位、供用电单位、各村要按照“三管三必管”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煤层气、风电、光电、供电所等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扎实开展穿越林区输电线路的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穿越林区输电线路故障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乡供电所应当制定长效安全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三清单一方案”(即: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对本单位管辖的供用电线路进行集中专项检修,逐杆逐线落实专业检修队伍,彻彻底底来一次隐患大排查、线路大检修专项行动。各村要加强辖区内自用电线路的日常巡检和维护,要建立常态化线路巡检制度,逐杆、逐线、逐瓶、逐台明确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检。各供用电单位、各村要逐杆逐线落实专业检修队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线路巡查检查;对车辆、人员难以到达的区域,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检查。切实按规定要求巡查检修,及时排查治理火险隐患,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3.严厉打击“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各村、林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使用“电猫”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严防伤人和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消除森林火险隐患,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林场应迅速组织各管护站人员和所有护林员开展地毯式的摸排调查,发现偷猎行为和私藏相关设施设备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派出所要快速出警,严肃查处,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五)加强联防联治,确保协作合力到位。开展联防,就是要遵循“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护林联防方针,稳定边界林区生产秩序,加强毗邻关系,坚决克服画地为牢,各自为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狭隘思想,在护林防火上真正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按照“防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尽快通知对方,并积极组织扑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职责要求,服从统一调度,全力为森林火灾扑救搞好服务。同时要加强与临近乡镇的沟通联系,通过见面会、联防会等方式互通信息,相互印证,畅通联防联治渠道,提高联防联治能力,确保我乡及周边临乡森林防火万无一失。

  (六)强化值班警戒,确保应急处置到位。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防火期要集中食宿,集中训练,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确保扑火机具、车辆运输、队伍数量、后勤保障等扑火措施有保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护林员、瞭望台人员要坚守岗位,全天候巡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的现象发生。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保持高度警觉,坚守岗位,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所辖区域防火情况。各包片、包村干部在特别重要时段一律驻村,全天候巡查,严禁脱岗、漏岗、作风漂浮、虚于应付等问题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并迅速亲临一线组织指挥扑救,严禁迟报漏报。同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指挥安全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七)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入森林防火期,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明工作纪律,深入下去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火灾要及时上报扑救,凡因失职、渎职、有令不行、推诿责任、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延误战机等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是政治之年,大事喜事多,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内部环境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做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

  (二)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三)宣传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及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性、危险性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肇事及处罚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的宣传教育,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七)重点做好重要林区、重要景区、敏感地区、重要时段及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三、宣传措施

  (一)创新手段渠道开展宣传。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的“七进”宣传活动,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覆盖。一是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海报,分发到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张贴于村(居委会)公示栏及主要路口。二是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作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常识小册子,发放到各中小学生手中,可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和提要求。三是利用本地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方式展开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于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五是在乡镇政府、重要村寨路口路段设置宣传栏或横幅,营造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六是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宣传一片、带动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二)加大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一是强化重要时段宣传。强化“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6”森林大火警示日、“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2月份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6月份为安全生产宣传月,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府微博、手机微信、短信等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安全生产理念,增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重点人群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强化涉林企业、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做好森林防灭火队伍宣传教育培训。突出抓好防灭火战法训练演练,加强科学扑救、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扑火队员技战术水平。三是强化对中小学生、进入林区草原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及农事活动人员宣传教育,加大对异地搬迁人员森林防火宣传,增加安置群众防火意识。四是强化倡导农村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特别是在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加大在农村倡导鲜花等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移风易俗、鲜花换香蜡纸烛活动,提升群众认同度和参与度。

  (四)强化重要区域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林区林场村组为宣传重点,特别是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等重点区域,火灾易发多发区、高速公路两侧等地段进行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重点宣传。二是在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适当增加防火宣传碑、宣传牌、宣传窗栏和防火检查站的数量,调配防火宣传车和宣传设备,做好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碑牌的修缮工作,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在宣传标识和碑牌上尽量设有本辖区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深刻认识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重点。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采取不同形式、方法和手段,把握宣传时机、环节和重点,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声势和氛围,结合工作实际,选取上述的部分或全部宣传形式,制定本级20xx年度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确定各项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预算工作经费,有计划组织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检查指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要加强检查指导,深入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活动组织不力、森林火灾多发的单位和个人要下发工作提示或通报批评。督促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要求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根治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脱贫攻坚领域“两拖欠”信访事项全部化解;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镇脱贫攻坚领域其他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4月1日前,完成全镇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镇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镇所有非政府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镇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彻底排查,建实三本台账

  1.建实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各村和相关站所配合,迅速对本村辖区、本行业内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地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报送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表格模板详见附件1),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要会同相关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牵头单位: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

  2.建实全行业欠薪台账。各村和各站所要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辖区、本行业内欠薪台账,于20xx年3月18日前报送镇人社中心(模板详见附件1),镇人社中心要会同各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涉及行业欠薪台账。(牵头单位:人社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扶贫站、园区办、移民站、安监站、创建办)

  3.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村和各站所要对照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3月15日前报送镇人社中心,由人社中心会同各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模板详见附件2)。针对排查出的拖欠工程款项目,要同步制定工程款偿还方案,20xx年3月18日前,各村、各站所完成所涉及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抓好跟踪落实,接续督办,限时销号。(牵头单位:人社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扶贫站、园区办、移民站、安监站、创建办、文化站、卫生院)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

  1.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村和各站所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人社中心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涉及村、站所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帮助属地政府解决问题。

  2.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针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村、站所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

  3.已清欠项目。针对移交清欠的项目,涉及村、站所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

  各村和各站所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等制度措施。配合上级部门,要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园区办、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防控

  各村和各站所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纳入本级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

  (五)加强统筹调度,完善印证资料

  各村和各站所要盯紧时间节点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根治欠薪工作精准推进,对已化解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收集完善资金拨付凭证、兑付农民工工资清册等印证材料,确保欠薪问题排查真实、化解真实、台账真实、印证真实,群众满意,实现可追溯,经得起检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确保全镇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政府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全镇根治欠薪工作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和各站所要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严禁瞒报漏报数据,确保排查数据真实有效,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督查,严格上报口径

  镇纪委持续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密度,推动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敬南镇要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考核的核心内容,实行“每周问效、半月调度、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半年巡查、全年考核”,推动形成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的强大合力。严格按照层层汇总、审核方式进行数据报送,排查中严格甄别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资款问题,重点对综治中心渠道反馈的欠薪线索、市农民工支付领导小组等渠道反馈的欠薪线索排查统计,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必须有欠薪人员花名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严格执行欠薪问题数据上报“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台账,必须统一村、镇两级上报口径,对擅自上报欠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引发其他负面炒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镇纪委对各村及各站所上报的排查情况开展督查、暗访,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通过信访反映、网络舆情等欠薪信息进行对比,倒查未将核实属实的欠薪问题线索纳入欠薪台账的瞒报漏报责任,并将相关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对首次发现数据瞒报、漏报的,将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要求重新排查上报;再次发现瞒报、漏报的,对所涉及村和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全镇通报;因瞒报、漏报导致发生重大问题或者因欠薪处置不力引发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或极端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必要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20xx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2.5。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二、适用范围本文物保护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本标段T2+820~T3+500处,长度为680m,宽度为道路用地征收范围,包含项目所有的清表、清基、进度回填过程。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一)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

  2.职责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b.向文物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a.负责对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b.及时向组长报告事态发展及文物保护情况,提出文物保护意见和建议,执行组长的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c.负责现场文物保护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调配;

  d.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3)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a.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落实设计对文物保护的工程措施和要求;

  b.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c.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4)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职责:

  a.组织各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文物保护工作的意义;

  b.负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和隔离工作,防止无管人员入内,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保护措施的演习,提高全员文物保护意识;

  c.按照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

  d.跟踪监督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四、重点部位

  清基开挖地段、卸土区等地段。

  1.我方土方回填卸土区段为铜官古大桥段至在建的铜官博物馆,卸土区实行全封闭,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一切与卸土无关的人员或车辆入内,卸土车司机在卸土区内严禁下车。卸土区堆满土后,就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满铺草皮形成绿化地段,且派专人负责看管。

  2.开挖现场实行全封闭,严禁一切与土方开挖无关的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开挖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监管单位现场监督。(具体开挖位置及方案见后附图三)

  五、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陶瓷、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化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工地。

  2.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等。

  3.请专职保安16名对工地现场进行文物保护至该项目竣工,配置相应的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器材等。

  4.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5.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6.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及时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7.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8.临时设计、施工用地不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六、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石渚坪广场项目部文物保护应急指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工程总负责人(罗##)

  副组长:工程协调负责人(周##)

  工程技术负责人(黄##)

  组员:工程技术部、资料部、保卫部、安全部、材料部(袁##、高##)

  2、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a.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文物发现现场,组织、指挥保护好文物发现现场;

  b.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c.迅速对文物发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发现文物地段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做到预先保护。

  d.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文物的初步调查;

  e.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和发掘现场的保护。

  f.配合文物调查组开展文物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一、工作目标

  洪广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是思想引领。20xx年继续牢牢把握这个主线,从加强“两个坚决维护”核心思想、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的高度,提升政治站位,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基层意识形态、党管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把牢方向导向。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设计,切实把宣讲宣传贯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教育引导广大干群坚定信念信仰,把广大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工作任务

  洪广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是宣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宣传宣讲各项方针政策、助推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基层党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平台。20xx年以“六传六习”为主要活动内容,注重“传”“习”结合,知行合一。具体开展以下活动:

  (一)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农民的“精气神”。

  1、传思想,习理论。以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阵地,精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走出去送、请进来学上阵地讲”等形式,以“主题党日”“微型党课”等载体,普及党的理论政策,广泛宣讲党史、地方史,唤起乡愁记忆。

  2、传文化,习礼仪。以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阵地,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时代先进文化为目标,充分挖掘优良家风家教、悠久民风民俗、优秀民间艺术中符合新时代新风尚新要求的内涵,围绕“经典诵读”等主题,每年开展送巡演、电影、戏曲等系列“送文化”活动,广泛举办乡土文化公益培训。围绕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实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3、传道德,习风尚。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等系列评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优秀党员、优秀返乡创业人士等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全面推进移风易俗“过筛子”行动,各村(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机构,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着力破除红白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不良风气。抓好“好家风好家训”评选宣传、“家庭助廉”活动。抓好村风民俗建设、家庭美德建设、平安村建设、农家书屋建设等,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家庭观、消费观,绿色生态殡葬观;营造敬老爱幼,邻里互助,团结和睦、崇尚向善的浓厚文明乡风。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系列文明实践行动。实施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文明单位结对共建、邻里守望、志愿服务等农村公益帮扶项目。实施家庭环境美化工程,集中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倡导农户“门前三包”,深化优美庭院创建。

  (二)广泛开展理论政策讲习活动,全面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把文明实践贯穿融入到农村生产生活之中,着力建设和拓展载体,组织开展好送理论、送科技、送论等活动,结合农村实际集中宣讲十九大精神和农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以期增强信心、凝聚共识。

  1、传科技,习技能。注意虚功实做,广泛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跟踪解决农民生产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文明实践的吸引力、凝聚力、向心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

  以促进群众致富增收为目标,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整合各类资源,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加强面向群众的生产生活培训指导,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健康、送法律、送保障、送农资、送信息等服务,着力提升群众致富增收技能。

  2、传政策,习富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惠农政策宣传力度,更好地指导群众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编印有关农业、扶贫、民政、社保、计生、卫生等方面惠农政策法规小册子,发放到村社群众,便于群众查阅和学习。组成宣讲工作小组,进村入户群众面对面讲解惠农政策,为群众解答涉农问题的政策规定,使群众更好地理解和利用惠民政策指导农事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3、传法规,习行为。紧密结合“七五”普法教育,深入推进农村普法工作,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农民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正当权益,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引导农民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要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共同思想基础,引领群众一起奋斗,推动乡村振兴,创造幸福生活。

  二要坚持精准务实。始终以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文化新需求、新期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供需精准、供给有效,真正为城乡群众提供高质量、常态化、受欢迎的文明传习志愿服务。

  三要保持常态长效。按照有阵地、有机构、有队伍、有平台、有制度、有菜单、有标识、有方案、有活动、有成效的“十有标准”,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形成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文明传习活动和传习队伍常态化,持续化,打造一支常驻群众身边的志愿服务队伍,围绕“讲、树、帮、乐、行”等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把传习阵地建到群众家门口,实现人人都是“文明传习者”。

  四要注重全面覆盖。采取“农村+小城镇”“集中+分散”、“线下+线上”“固定+流动”相结合原则,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政府门户网站、“魅力贺兰”“两微一端”等载体,广泛开展文明传习活动和服务,提高群众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养,助力乡村振兴,共建幸福家园。

  五要着力补齐短板。充分利用好体育场馆、农村健身广场、文化活动广场等设施,把各种优质资源和公共服务有序、有效、持久结合起来,全力打造农村群众的精神家园和“富足、健康、快乐、时尚”的品质生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够”建“精”建“好”实践所(站),坚持蹄疾步稳、探索创新,突出服务功能,务求实效,做到建一个成一个,努力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成为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主阵地。

  (二)全面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全镇各村(居)志愿服务队伍、社工组织和党员群众力量,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品质生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督促指导。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有实实在在的活动和效果。8月底前镇机关、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要至少组织一次活动。全年各实践所(站)的工作要有学习场所、有学习计划、有宣讲队伍、有档案资料。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等精神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52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全盟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与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能力。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普及精神卫生常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任务

  (一)到20xx年:

  1.盟、旗两级普遍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5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卫生计生、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使更多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诊断治疗和服务管理。

  3.初步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有所减轻,对其中特困人群通过多渠道、多层次救治救助政策保证其获得救治,使患者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

  4.健全盟、旗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精神科。

  5.盟本级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积极探索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二)到20xx年:

  1.进一步完善精神疾病治疗服务网络。各旗县市区至少在1所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增加精神科住院床位,增强精神卫生机构收治能力,全盟精神科床位增加至500张,改善患者就医条件,切实改变我盟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滞后现状。7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盟常住人口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得到初步缓解。通过定向培养、转岗培训等形式,全盟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3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4.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有效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各旗县市区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全盟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盟本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进一步健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健全盟本级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70%以上的旗县市区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旗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显著改善。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牧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

  8.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登记和救治救助。

  1.加强发现诊断和患者登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定期交换和共享,拓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渠道。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派出所报告,并在其本人或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协助其就医。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辖区内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2.做好患者服务管理。各地区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嘎查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级综治组织要主动协调同级相关部门,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

  3.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机制。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要协同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各级财政继续通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对各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予以支持。

  4.完善落实各项救治救助政策。各地区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于转诊转院的患者,按照现行医保政策执行。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完善符合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对于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旗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审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纳入低保;对于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旗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批,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其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5.完善康复服务。各地区要逐步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康复福利机构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示范性项目建设,促进社区康复机构增点拓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二)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高等院校要加强对其心理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者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及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各地区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加强蒙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蒙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各地区要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要依托12320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高等院校要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并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与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就诊“绿色通道”。

  (四)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旗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同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暂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地区,至少在当地1所符合条件的公立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上一级或邻近地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技术指导任务,并指定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业务管理。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全盟精神疾病强制医疗机构设在盟精神卫生中心,财政部门应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预防工作落实。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在医学教育中保证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的课时。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旗县级综合医院和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上岗培训。开展蒙中医类别医师精神障碍防治培训,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落实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五)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部门的要求,统筹建设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并使其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任务的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工作,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应当逐级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要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基本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适时开展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六)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要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切实加强本地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将精神卫生有关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运行保障等,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操作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履行职责分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综治部门要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协调推动精神卫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充分运用好表彰奖励、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综治考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综治领导责任制政策措施,督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

  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并会同综治、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制定管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依法进行现场处置。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采取临时性的保护措施。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所或地方政府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盟精神卫生中心的协调配合,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筛查、应急处置、治疗、随访管理。建立卫生行政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国家严重精神障碍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网络。根据《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各地区要及时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相关信息定期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要与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切实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要将精神卫生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与指导。

  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探索制订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健全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保和大病医保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康复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精神障碍患者就业。

  各级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精神残疾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摸底调查,推行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稳定期精神病人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配合做好精神病人康复训练、生活技能、社会交往等服务,协助民政等部门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救助。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订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所需经费保障。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统筹安排重大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群体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处置所需物资、经费,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开展调查研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精神卫生调研,对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相关专业机构要对本区域精神卫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为精神卫生政策和策略措施的制订提供依据。加强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引进、推广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

  六、督导与评估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盟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前向盟行署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盟行署将组织有关单位,分别于20xx年、20xx年,对各地区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为全面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基层班组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学习、安全、清洁、节约、和谐”的良好基层班组氛围,实现工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工厂决定开展“五型”班组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创建“五型”班组的指导思想

  以公司“五型”班组创建方案为指导,学习大庆铁人精神,弘扬吉化光荣传统,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创建,紧紧围绕工厂中心工作,结合班组实际,以提高班组全员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员工参与班组管理和实践活动为手段,以提高班组的执行力和创造力为重点,把班组建设成作风过硬、士气高涨、业绩突出的优秀团队,为完成工厂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五型”班组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

  2、坚持分型创建、逐项达标的原则;

  3、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原则;

  4、坚持形式与实效相统一的原则。

  三、创建“五型”班组的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五型”班组工作,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培养出一批“严以律己、率先垂范、技能全面、善于管理、亲和力强、作用突出”的优秀班组长;培养出一批“爱岗敬业、热爱集体、主动学习、技能娴熟、勇于创新、团结友爱”的一线员工群体;使大多数班组成为特点突出、充满活力、成效明显的“五型”班组,从而培育出适应新时期吉林石化发展要求的“职业道德好、基本技能精、执行能力强、叫得响、信得过”的一线员工队伍。

  四、创建“五型”班组的时间安排

  20xx年,为“五型”班组创建工作基础年。全面开展创建“五型”班组工作,进行班组长的重点培训和竞聘,完善班委会制度,逐步完善班组基础设施、配备,深入发掘和培养“五型”班组典型,召开“五型”班组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完善“五型”班组创建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规范工厂车间对“五型”班组考核、验收的程序和制度。选出首批“五型”班组,创成率达到25%。

  20xx年,为“五型”班组创建工作推进年。在对20xx年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五型”班组创建工作进行系统化推进,创建工作初见成效,力争“五型”班组创成率达到50%。

  20xx年,为“五型”班组创建工作提高年。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创建工作健康发展,综合效应明显。“五型”班组创成率达到90%以上。

  五、创建“五型”班组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五型”班组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创建工作顺利、有效、健康开展,工厂成立创建“五型”班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五型”班组创建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部门:

  工会负责考核汇总及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六、创建“五型”班组工作的责任和考核分工

  工厂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创建“五型”班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专业科室考核分工如下:

  创建“学习型”班组,由人力资源科牵头指导与考核,技术科、机动科、综合办公室配合;

  创建“安全型”班组,由安全科负责指导与考核;

  创建“清洁型”班组,由生产科牵头指导与考核,机动科、综合办公室配合;

  创建“节约型”班组,由机动科牵头指导与考核,生产科、技术科配合;

  创建“和谐型”班组,由综合办公室牵头指导与考核,人力资源科配合。

  七、创建“五型”班组工作的考核评定办法

  1、工厂的“五型”班组创建工作分型创建,分单项和综合两类推荐,每型考核分定性、定量考核,定量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2、在单项评选中,车间所有班组均可参加单项推荐,可根据每个班组特点,推荐一个类型,由专业科室对全厂所有申报班组进行考核排序。

  3、在综合型评选中,车间负责日常管理、季度推荐,厂工会牵头组织专业科室审核验收,验收标准是各型无否决项、推荐增型的类型考核分不低于98分,并报创建“五型”班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综合类与单项可兼得。

  4、单项考核中,对于考核分在工厂名列前茅、其它方面无否决项的班组,班组长季度嘉奖100元。

  5、综合考核中,实行季度嘉奖:

  对创成“二型”的班组,人均嘉奖100元,班组长嘉奖200元;对创成“三型”的班组,人均嘉奖150元,班组长嘉奖200元;对创成“四型”的班组,人均嘉奖200元,班组长嘉奖400元;对创成“五型”的班组,人均嘉奖300元,班组长嘉奖400元,并根据班组工作任务、人员情况,酌情给予班组成员带薪疗养的待遇。

  6、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如遇法定假日顺延),车间结合内部考核结果,推荐本季度创建名单报厂工会,厂工会经过梳理后组织各考核部门考核验收,各考核部门于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7日前将单项及综合考核结果报厂工会。7日召开“五型”班组工作季度例会。(如遇节假日顺延)

  7、每季度第一个月的9日前,厂工会将各考核部门对上季度“五型”班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拟定推荐名单上报工厂创建“五型”班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厂工会将通过工厂例会和局域网的形式对上季度“五型”班组评比工作进行通报和公示,并在当月兑现嘉奖。

  9、工厂将对各车间五型班组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车间要有五型班组管理方案、考核细则、考核记录。创建活动按季度实行动态管理、逐级升降。

  10、创建工作坚持季度例会制度,针对基层车间提出的增型申请,进行综合评定,对降型班组进行审议通过,同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考核实行专业科室月份考核、季度汇总,对于“四型”、“五型”的考核除正常考核外,实行联合检查。

  八、创建“五型”班组工作的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车间要结合工厂开展的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将“五型”班组创建工作作为基层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效推动基层班组的建设进程。

  2、要重在落实。充分发挥班长和班委会作用,切实把基层班组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围绕“学习、安全、清洁、节约、和谐”五个方面,增强员工民主管理意识,强化班组的基础管理能力,提高班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3、要严格考核。工厂各科室结合“五型”班组创建方案及考核细则,考核细则要分成定性考核和量化考核两部分,定期对车间“五型”班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指导,车间根据本车间的考核细则对班组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指导,考核结果要与奖金及年终的评先选优挂钩。

  4、突出重点。“五型”班组创建工作需要各科室密切配合,积极促进,要与本科室的主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加强融合,优化整合各类考核检查内容。

  5、要贴近实际。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力戒形式主义,避免急功近利,切实将创建工作融入到班组的各项管理和每一名员工岗位责任之中,贴近班组实际,贴近员工工作实际,贴近员工生活实际,积极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务求实效。

  6、要加强宣传。充分挖掘和依靠广大员工的智慧和力量,搞好班组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创成“五型”班组光荣的氛围,将宣传工作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20__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铁岭市20__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组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关于坚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普通高考与疫情防控关系,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招生考试机构、疾控中心和医院职责,明确部门人员分工,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准确把握普通高考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市、县(市)区成立疫情防控专家指导组。负责考区、考点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考点疫情防控组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只有一个考点的考区,专家组成员直接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各考区考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对和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出现的疾病和疫情突发状况,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点医院考试,卫健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组织并设立临时考场,考试全程要录像。

  2、将我市学校“1+4”疫情防控包保办法落实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卫健委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员和医生为考点疫情防控组成员,对发热考生的情况进行研判。另外两名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监食工作。疫情防控组协助考点主考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3、对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卫健委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除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上报工作。

  建议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铁岭,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记录,并每日上报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试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对考前考生为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并发热的;通过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专家组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是否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考办请示,为考生申请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或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主考和疫情防控组进行具体研判,确定其是否在本考场继续参加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要逐级上报,由市招考办报请省招考办批准,方可启用备用试卷。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分别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从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对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除必备的考试工作人员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作人员,以备临时代替因“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不能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备用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工作。

  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各县(市)区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风险地区每考场20名考生”的标准预留监考人员,并做好预留监考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考试期间预留监考人员能够随时可以上岗执行监考任务。

  5、对考点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的标准进行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至少需要配备3个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点设立疫情防控组,负责考生和执考人员的体温监测,并对体温异常考生进行复测、研判和处置;负责考点防疫工作的指导监督

  各考点要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由考点学校人员负责,体温检测点要设在宽敞的入口处或考点与楼门间指定区域。原则上我市各考点采用大通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例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或检测门)检测的办法,并准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做补充。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室,没有隔离室必须设置凉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各考点负责体温检测的老师要提前上岗,对进入考点的考生进入体温测量,务必保证在考生入考场铃响前,已到考点的考生全部体温检测结束,不影响考生正常入场时间。

  各考点要设立卫生防疫室并准备充足的防疫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要按照考场数准备充足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等。

  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要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设置。要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考试场所要及时通风和消杀。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同时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6、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疫情防控要求。

  要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领取试卷需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做好《铁岭市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致广大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2、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__月__日前各考点要组织一次有考生参加的入点测温实战演练。__月__日下午各考点主考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和突发状况演练。

  4、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时与他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五、以上内容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研判并调整。中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参照此方案执行。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陕政发〔20xx〕54号),确保《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宝政发〔20xx〕15号)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陕政发〔20xx〕1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质量严考、后果严惩”为手段,不断深化细化“6511”治霾模式,增强治霾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围绕“六类”工作任务(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增绿),全面实施18个专项行动,破解环境空气质量不优的难题,助力宝鸡追赶超越,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完成中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市区优良天数达到省上考核要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明显下降。(各县区、高新区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以散煤整治为核心,全面削减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市发改委负责)

  2.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市发改委负责)

  3.削减燃煤总量。出台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20xx年削减燃煤183万吨。(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4.治理散煤污染。将散煤治理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攻方向,以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为重点,摸清散煤使用状况,重点整治原煤散烧,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沿街商户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和规模以下工业窑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散煤污染,以及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推进电气化工程。加快制定《宝鸡市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出台农村地区“五改”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天然气管网和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燃气覆盖范围,扩大城乡气化区域,大幅提高气化率,确保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到20xx年,市区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镇街达到40%。开展改气、改电、改炕、改暖、改灶专项行动,逐步完成64个镇街786个村415588户改气任务;20xx年完成改气10.4万户、改电2.1万户、改炕10万户、改暖2万户、改灶20万户任务。(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宝鸡中燃公司、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配合)

  6.强化煤质管控。严格按照《宝鸡市煤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每季度对重点生产、销售和用煤单位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宝鸡日报》公示,确保煤质抽检率、达标率均达到100%。强化千阳草碧、麟游两亭和麟凤路煤炭运输卡口管理,对不符合我市煤质控制要求的车辆坚决劝返。(市质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7.推进清洁供暖。加快宝鸡第二发电公司向市区供热管网建设,力争20xx年采暖期对市区供热,并逐步关停市区现有热源点。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地热尾水砂岩回灌技术,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产品设备。出台地源热泵系统供热供冷专项行动方案,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代家湾70万平方米中水源供热、28.2万平方米供冷工程,完成石鼓山太阳市二期10万平方米土壤源热泵供热、供冷工程。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8.优化煤炭供应结构。推进煤炭开发利用向多元化、洁净化发展,不断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市发改委负责)

  9.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扩大供热计量面积。(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负责)

  10.推广清洁炉具。加大清洁炉具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偏远地区居民燃用洁净型煤;鼓励企业使用兰炭,选定有条件企业开展试点,并逐步向电厂锅炉、取暖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推广。(市工信局牵头,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以建设工地为重点,严控扬尘污染

  11.管控建设工地扬尘。出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建筑、市政、拆迁、水利、交通、绿化等工地扬尘综合治理。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加强城乡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扬尘管控及城乡道路的洒水保洁。市区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严格落实商砼站进出场道路硬化、物料棚化、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屋征收办、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园林环卫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整治城市道路扬尘。出台城市清洁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区和各县城、建制镇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到20xx年底,全市城镇环境薄弱地段(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脏乱差现象、卫生死角基本消除,市区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城达到100%,重点镇达到100%、建制镇达到60%。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加强洗洒车辆运行管理,强化GPS运行监管和定期考评,确保每辆洗扫车每天运行不少于20公里,洒水车不少于60公里。(市园林环卫局牵头,市城管办配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3.治理工业堆场扬尘。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它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堆放场,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xx)要求,采取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20xx年10月底前,完成16个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4.深化渣土车整治。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开展渣土车运行卡口检查,在重要位置设置检查点位,在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夜查和暗查,对违规行驶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实行责任追溯机制,对违法运输、沿路抛洒的渣土车辆实施联合执法,依法追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责任,坚决杜绝渣土车辆沿路抛洒现象。(市公安局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配合)

  15.推广控尘新技术。推广土壤稳固剂灰尘控制技术,20xx年,全市总应用面积达到10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50万平方米,平原县各8万平方米,其他县各4万平方米。(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市政抢险、抢修工程外,市区全部禁止土方、拆迁、倒土等作业。(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办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以对标治理为手段,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

  17.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出台工业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有色、水泥、陶瓷、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全面达标,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限产或停产整治,直至关停;对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岐山县岐星热力公司2台35蒸吨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治理等62个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取缔“散乱污”企业。出台“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对中小企业环境监管,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低端服务业等“散乱污”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9.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我省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巩固提升和深度治理。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市区建成区47户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喷漆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15个项目,并通过环保验收。(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分别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0.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运行;督促未实施二次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在20xx年4月底前完成改造,逾期未完成的,坚决责令停业。持续提高油气回收效率,20xx年5月底前完成4座储油库和市区中心城区46座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市商务局负责)

  21.促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化清洁生产监管,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四)以禁燃区建设为抓手,实现双清零目标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8

  今年是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考核验收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为了力争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顺利通过验收,现就20xx年*局“创文”工作计划如下: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市、县委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陕西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及《*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意见》、《*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表》为依据,找准差距,动员全局上下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努力改善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工作成效,认真扎实的做好各项工作,力争今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考核验收取得成功。

  二、 方法和步骤

  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安排阶段(4月24日至5月15日)

  (一)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意见》、《*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表》,根据我局所承担的创文任务和我局的实际情况,在对前一阶段工作回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措施、夯实责任。要加强对创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熟悉掌握、认真研究各项工作任务的标准、要求,按

  照部门职能特点,清理重点、排出难点、找准薄弱点,细化标准要求,制定出分阶段、有针对性的推进计划。

  (二)召开动员大会

  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完善工作办公室的创建,责成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并再动员、再部署,使全局员工和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参与到文明县城创建中来。

  (三)强化宣传教育。

  要把扎实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提升市民知晓率作为近期的一项主要工作,作为赢得群众理解支持的重要途径,精心策划宣传活动。一要加强专题宣传;二要加强公益性广告宣传;三要加强社区宣传;四要加强创建知识的宣传。(《*县居民文明公约》《*县居民文明行为准则》《因你而文明》)

  (四)进行自查初验。

  5月上旬,积极自查全面掌握我局的创建工作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漏补缺,以迎接创文办的检查。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5月15日至9月30日)

  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关于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专项工作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全面清查摸底,找出各项工作

  的实际差距,对整体创建任务做到心中有数。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加强居民文明素质教育

  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广大居民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县居民文明公约》、《*县居民文明行为准则》等文明礼仪知识,扎实开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全民文明意识和创建意识。

  1、 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宣传活动。要配合县委、县政府扎实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充分利用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主题文化活动,弘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

  2、 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和文明礼仪知识宣讲培训。

  3、 设置*县居民《文明公约》和《行为准则》长期宣传设施。

  4、 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学习宣传活动,市民对道德模范知晓率达80%,培养并推出市级以上道德模范。

  5、 在单位所在餐厅,配合公共事务管理局开展“文明餐”活动,杜绝餐桌浪费。

  6、 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县“十大不文明现象”评选活动。

  7、 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思想道德内涵,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争创文明单位。

  8、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打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

  9、 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并使之常态化。

  (二)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对我局所负责的市场巷,要抓住重点环节,分配好工作精力及时清理巷道内的小广告,并鼓励群众自觉打扫门前卫生,主动拒绝胡乱粘贴小广告的行为。

  (三) 收集整理档案资料

  认真领会县委县政府的实施方案,对照测评标准中对材料的要求和考核办法,按要求全面、规范地收集整理所承担的软件资料。

  第三阶段:迎接检查检和验收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依照《*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具体任务进行自查,自觉弥补不足和漏洞。

  (二) 认真做好面上和点上的'迎检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实地考察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抓好公共秩序、市容市貌、文明礼仪、环境卫生和氛围营造等工作,力争做到面上焕然一新,点上光彩照人。

  (三) 将各项创建资料收集齐全,分类归档,做到管理规

  范,有条不紊。要及时向县创文办报送相关资料档案,力争全面、规范,能充分说明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 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创建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理清思路、思考对策上来,把工作重心放在抓好落实上来,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要采取定专人、定时限、定标准、定奖罚的办法扎实推进。

  (二) 加强沟通,主动协调配合。与所负责项目的各成员部门要牢固树立“创文”“一盘棋”的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围绕目标,取长补短,合理干事,顾全大局。在具体创建工作中,严禁推诿扯皮,对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真正拧成一股绳、合成一股劲,齐心协力抓落实。

  (三) 加强督察,抓好工作落实。严格对照创建任务和职责分工,坚持边自查、边整治、边完善。严格创建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县*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19

  根据省精卫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加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随访服务的通知(鄂精卫办〔20xx〕1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随访、干预等管理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完成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5‰,规范管理率达到85%,治疗率(服药率)达到75%,规范治疗率(服药率)达到6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5%,精神分裂症规范治疗率达到65%,面访率达到85%。

  二、服务内容

  (一)登记管理。对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患者纳入管理。纳入管理对象必须由家属提供相关疾病诊断证明,并上门或门诊预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补充完整个人信息。

  (二)随访评估。疫情期间,社区精防人员和关爱帮扶小组不能中断社区随访工作,可采取网络视频、电话沟通等方式,询问患者和(或)家属相关情况,请家属配合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和情绪,如发现患者病情波动,立即通知社区精防人员,联系上级精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给予技术指导。对于出现明显精神症状,或情绪暴躁,或行为冲动等患者,尽快送至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治。对既往有暴力行为和风险、不规律服药、家庭弱监护的患者要进行重点评估和关注。每年至少对所管理患者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并进行危险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按照现场评估情况进行危险性分级(详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三)干预管理。根据危险性评估分级情况进行分类干预,在进行随访时,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其本人和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并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具体要求如下:危险性评估为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如可能造成社会危害者,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加强管理,2周内了解其转诊治疗情况;对于未进行转诊和住院治疗的患者,帮助联系精神病专科医师进行相应处置,并在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进行再次随访。危险性评估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根据现场评估情况,建议调整用药和对症治疗,2周内进行再次随访;若随访病情趋于稳定者,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内进行下一次随访;随访不稳定者,应请精神病专科医师进行技术指导,1个月内继续随访患者现状。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嘱其本人或者家属,要求继续服药治疗,3个月内进行下一次随访。

  (四)健康体检。每年对所管理的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并详细记录体检结果。

  三、档案管理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将健康档案、体检表、随访服务记录表、辅检单、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同意纳入管理知情同意书、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相关信息表单统一装入个人健康档案内。同时,按要求将各项档案详细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和“公卫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健康档案统一存放乡镇卫生院,专人保管,保密个人隐私,严禁随意泄露患者各项信息。

  四、考核评估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督导、考核评估。督导、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付依据。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20

  根据《贵州省渔业条例》规定,全省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每年2月1日12时至5月31日12时为禁渔期。为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渔业执法的整体功能,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渔业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结合我镇实际,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镇禁渔工作统一行动,方案如下:

  一、禁渔工作的目的

  (一)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的渔业法规及《贵州省渔业条例》,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渔民群众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增强渔业执法的整体功能,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渔业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全镇禁渔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和禁渔工作组。禁渔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

  1、禁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双(二里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豪(二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胡政国(二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政福(二里镇综合执法局长)

  成员:王蝶(党政办负责人)

  邓春向(财政所所长)

  张付兵(二里镇派出所所长)

  王成中(二里镇安监站负责人)

  黄政远(水务工作站二里负责人)

  邓金池(二里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2、禁渔工作小组:

  组长:李豪(二里镇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陆政福(二里镇综合执法局长)

  成员:张付兵(二里镇派出所所长)

  王成中(二里镇安监站负责人)

  黄政远(水务工作站二里负责人)

  邓金池(二里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君(玉溪村支部书记)

  张雄其(观摩村支部书记)

  三、工作安排

  二里镇杨家园库区每年2月1日12时至5月31日12时为禁渔期。

  本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一)、时间安排:2月3日至3月2日

  (二)在库区以标语、宣传单、通知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禁渔的目的和意义及与渔业、渔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并利用赶场天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宣传、发放渔业法规宣传资料50份。

  (三)、发放《禁渔通知回执书》给网箱养殖农户、渔业船舶驾驶员、餐馆等单位和个人手中。

  (四)、宣传工作真正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禁渔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

  (一)、时间安排:3月5日至5月30日

  (二)、禁渔期间的监督管理主要以玉溪、观摩两个村为主,政府积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方法,实施有效管理,维护良好的禁渔秩序。

  (三)、对管理措施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对违规作业者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规作业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检查形式联合检查与各自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岸上检查相结合;巡逻检查与蹲点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

  (五)、禁渔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地区、交界水域、管理力量薄弱或者情况复杂的区域进行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渔后期严厉打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取缔有害的渔具、渔法,确保禁渔成果。

  (六)、建立禁渔期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七)、处罚原则

  1、农业服务中心积极与政府、工商、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重点加强对市场、餐馆、饭店等水产品经销场所的检查,禁止非法经销禁捕的水产品,取缔非法渔获物的流通渠道。对通过教育而无改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贵州省渔业条例》进行处罚。

  2、从事电、炸、毒鱼和无证捕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未经许可,擅自捕捉、驯养、运输和经营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珍稀、濒危水生动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处罚。(对条件符合并愿意办理相关证件的单位或个人,及进行登记、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4、造成渔业污染环境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篇21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下发通知指出,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为“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旨在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教育,帮助儿童青少年掌握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协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帮助孩子正确认识、处理碰到的情绪问题;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加强合作,共同创造更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外部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通知精神,根据我校学生工作计划,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围绕“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日—10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

  三、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开展以“心理健康、激扬青春”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促进大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自我关注意识和自我调节能力,提升大学生心理素质,积极面对疫情,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民心理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四、活动内容

  (一)上好国庆第一课(已完成)

  1、讲授人:全体辅导员

  2、内容:疫情防控知识、安全与健康知识、爱国主义教育等

  (二)“心理健康、激扬青春”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

  1、时间:各班级自定(10月7日——10月15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要求: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或心理委员组织班会或团日活动,活动要求具有班级特色,形式不限。10月18日前以学院总结的`形式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学院特色主题活动

  1、时间:各学院自定(10月7日——10月22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要求:活动要求具有学院特色,形式不限。

  (四)系列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1、时间:10月5日、10月12日、10月19日、10月26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主讲人:张泰复、吕彬江、艾荻、第一专科医院医生。

  (五)心理健康知识有奖答题

  1、时间:10月18日——10月22日

  2、活动流程:学生搜索微信公众号“心苑心里话”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后,实名注册并答题,学生处在所有答题正确的学生中按照答题时长选取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参与奖若干名并发放奖品。

  (六)20xx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培训单位: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等

  (七)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

  1、工作安排:第一阶段全体学生心理测评(已完成)

  2、第二阶段排查重点关注学生(见10月4日群发文件)

  3、第三阶段分析数据、访谈学生(10月21日起,教研室组织)

  (八)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比赛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赛对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师

  4、要求:参赛对象及比赛要求已通知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的开展,活动内容要丰富,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形式要多样,增强活动本身的吸引力;参与要广泛,要把全体学生都引导到宣传教育活动中来。

  2、加强宣传,及时报道。活动中要注意相关影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突出宣传重点,创新报道形式。及时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和撰写活动总结,于11月1日前将活动计划及总结的纸质材料交到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电子版发送邮箱()。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进行总结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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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