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厂服管理规定 |
范文 | 厂服管理规定(精选27篇) 厂服管理规定 篇1一、厂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厂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厂牌。 三、厂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一周后由主管到行政部领取当季厂服。 2、厂服配发期间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厂服配发到期不能继续使用的,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人事部核实后换发。换发时交旧。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厂服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入职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100%费用; (2)入职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50%费用。 (3)入职一年以上离职者,免收厂服费用。 四、厂服穿着要求 (1)桔红夏服:在车间里上班的人员穿着。穿着时所有衣扣、衣袋扣、带扣扣上,保持整洁,不得污脏损坏。允许在天气较热时解开最上方一个衣扣。不得卷裤腿。 (2)黑色冬服:在车间或办公室里上班的人员穿着,要求穿着时拉链要拉上,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拉链必须拉至与NDC水平位置以上,下方扣子必须扣上。裤子穿着整齐,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保持整洁。 (3)浅红短袖:办公室人员穿着。穿着时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其它扣子扣上,上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裤子允许穿着暗色便裤。保持整洁,不得污脏。 (4)女空姐夏服:办公室女同事穿着。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不得着便裤、便裙。 (5)西装: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平时允许不扎领带,不扣上衣扣,但衣袋盖要盖上,保持上衣平整、裤线笔挺,衣裤不起皱,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 (6)鞋子:要求穿着劳保鞋或黑色或棕色皮鞋,鞋带系紧。 (7)客服人员工服:(未发放之前按以上要求执行) (8)办公室人员星期六允许着便装。但男士严禁穿短裤,女士严禁穿超短裙,高腰、低领衣服。 (9)5-10月份着夏服,10-5月份着冬服。季节交换时,如5月份、10月份允许自选夏服或冬服,但不得冬夏装混穿(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五、处罚措施 (1)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处罚10-20元/次。 1、上班时间着便衣的; 2、上班时间冬夏装混穿的(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3、上班时间厂服、便服混穿的(如上身着厂服,下身着便装); 4、擅自改变厂服的式样的; 5、随意丢弃厂服,影响公司形象的; 6、在厂服上乱写乱画或印染其它图案的。 7、其它严重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2)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处罚5-10元/次。 1、衣扣不按规定扣上的; 2、上班时间卷袖、裤腿的; 3、衣领不整或较脏的; 4、内衣不按规定扎入裤内外露于上衣下摆的; 5、厂服较脏或有异味的; 6、厂服有损不及时修补的。 7、将衣服放在肩上或披在身上的。 8、穿拖鞋、布鞋、凉鞋上班或参加早会的。 9、鞋带松了,未及时系上的。 10、其它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六、遵守注意事项 1、员工临时穿着厂服在公司外或进出公司门口更要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保持衣着整洁; 2、员工对配发的厂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厂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厂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厂服; 6、厂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行政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现1次予以扣款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班组长和主管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厂服的责任。 厂服管理规定 篇21. 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厂服及员工着装,特制定为本办法。 2. 范围:本公司除保安人员外所有的厂服管理及着装管理。 3. 内容: 3.1 厂服的制作与发放: 3.1.1厂服的制作由总务部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 ~ 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 3.1.2 厂服有两种(不发裤子): A. 办公室人员:冬装为浅灰色缩腰夹克衫,秋装为白色长袖T恤衫,夏装为白色短袖T恤衫。 B. 车间人员:冬装为灰色夹克衫,秋装为蓝色长袖T恤衫,夏装蓝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员: 3.1.3 新员工入厂发夏秋冬服各两套。 3.1.4 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三天后才可领取厂服。 3.1.5 制发服装时由总务课依据入厂手续登记表予以发放领。 3.1.6 厂服大小尺码有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 3.2 使用年限: 3.2.1 厂服穿着及保管以3个月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满三个月期限者公司则不予扣款。 3.2.2 厂服如未达使用期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重新领用需按原价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领用之年限计算。 3.3 员工着装规定: 3.3.1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以不穿。 3.3.2 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3.3.3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整洁、得体。 3.3.4 员工上班必须戴厂证,厂证应正面戴在左胸前规定位置上。 3.3.5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头发不过耳,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不得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3.3.6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通报批评。 3.3.7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厂服管理规定 篇3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 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 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 第五条 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审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领取新的厂服 4、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人事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总经理审批后,至人事部补领厂服 第六条 每年换发厂服发放时间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 超额领取的厂服的成本费用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 从领用日期算起,夏装领用满一年后可以领换一件新厂服,冬装满二年后可以换一件新厂服,换装后不再扣除厂服成本费。但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请,并填写厂服领用申请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不扣厂服费用:工作服发放之日满3个月后,员工离职,可带走工衣,离职时不扣厂服费用。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烂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十一条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首次发放厂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厂服管理规定 篇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后勤专责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班子成员,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后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后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厂服管理规定 篇5一、目的: 为规范集团配置移动电话的使用,明确费用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二、管理部门 集团配置的移动电话号码统一由集团行政部管理。 三、使用管理: 1、集团根据需求配置移动电话卡,公司负责提供电话卡和额定话费,不负责提供话机,配置移动电话号码的人员需保持24小时开机。 2、人员如发生变动,必须将所配置电话卡和所配置话机交接给本岗位接任者,暂无接任者,所配置电话卡及话机由集团行政部收回。 3、集团按照标准承担相应职位人员的话费,话费采取由集团行政部每月按标准集中预存,取整补齐方式(注:取整补齐是指如果每月200元话费标准,但上月有节余85元,本月单位只负责再予缴纳120元)。每月月末集中预存下月话费,未满月预存费用用完者,自行缴纳话费,以保持电话畅通。 4、对于部分原配置话机者,集团拥有所配置话机的所有权,配置话机人员享有使用权,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话机如无法正常使用,话机交集团行政部销帐,使用人自行购置手机,以保持电话畅通。 5、集团配置移动电话用于工作交流沟通使用,不得用于办理私事之用。 6、为统一管理,使用人不得擅自修改移动电话卡的服务密码,如确有必要修改时,需及时到集团行政部报备。 7、使用人不能随意变更电话卡的话费套餐,不允许使用电话卡内的话费消费购物,不允许绑定QQ会员等网络增值服务。 8、使用人员需作好手机充电等自我管理,无特殊情况月累计三次因移动电话无法接通被投诉的人员,将处以50元罚款。罚款在下月手机缴费金额内扣除。 9、手机发生故障(丢失、没电、欠费)期间,除尽快恢复电话畅通外,应及时向集团行政部或上级领导说明情况,并提供其他联络方式。 四、费用标准: 以(元/月)为单位,单位承担每月话费数额不超过标准限定,超过部分个人承担。 厂服管理规定 篇6第一条 本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 本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第三条 各部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或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第四条 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五条 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 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六条 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 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 (二)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三)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 (四)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 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文件的,三天内批复。 第八条 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九条 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送总裁办档案室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十条 收文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负责。总裁办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总裁办收回归档。 第十一条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发文,一定要由总裁办统一编号: (一)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二)公司党总支发文,用党字(年)号; (三)以工会、共青团、妇联名义发文,用政字(年)号; (四)公司监事会发文,用监字(年)号; (五)董事局发文,用董字(年)号; (六)董事局委员会发文,用董字(年号; (七)董事局委员会所属机构发文,用董字(年)号; (八)其他管理部门的发文,用字(年)号。 第十三条 董事会机构及经营管理部门除经对方同意,一般不对外发文。 第十四条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 厂服管理规定 篇7一、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是中南民族大学官方微信平台,由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将以资讯推送、信息查询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展示学校发展成就、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传播特色校园文化,努力构建符合师生发展需要,适应社会进步的校园文化建设新平台,使之成为师生沟通的新渠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优化学生服务的新载体,打造“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校园品牌新形象。 三、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发布信息,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文字、图片、音频等),报经党委宣传部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发布。 四、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泄漏。 五、校内各单位如需在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需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核。 六、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 七、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 八、校内各单位若申请开通微信公众平台,需向党委宣传部提交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报告,以便备案。各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九、本办法由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服管理规定 篇8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运策网全体员工 三、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1、按指纹前,应注意手指是否干净。 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手指放置中间位置。 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手不可有水。 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事行政负责人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同事可到人事行政处审核领取个人密码,每天实行密码考勤,直到指纹可用时终止。 8、常用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重新采集指纹。 四、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刷指纹时间 (执行每天两次指纹考勤):A.每日早上9:00上班前; B.下午下班6:00后 2、指纹机全天候固定位置长期待机,无论是否公私事迟到都必须刷指纹。 公事刷后,到人事行政处领取《补签条》并写明详细情况,经上级主管确认后,交人事行政处存挡;无《补签条》者视为无故缺勤。 3、迟早早退问题:上班9:00以后到岗视为迟到;下班前30分钟内未经批准离开视为早退。因公情况:迟到者需递交《补签条》,早退者须递交《早退条》来说明情况,可不作处罚。除此之外,均视为无故缺勤。 4、所有参与考勤的人员,若当日出现漏刷一次或者2次,必须递交请假条、补签条、早退条等文字证明,指纹机凡无当日考勤记录且没有文字证明的一律视为无故缺勤处理。 5、惩罚: 迟到:中午自行觅食(雨雪天气除外); 无故按指纹者,一周超过2次者,自剁; 无任何理由无故旷工者,祝你一路顺风~~ 累计每月超过1天以上的请假,需要COO批准; 累计每月一天以内的直属leader批准即可 。 6、奖励 全勤奖:每月全勤并准时到岗,奖励100元 ! 五、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2日起实施。 厂服管理规定 篇9一、对于一般性的公文处理和盖章手续,一般应事先由村报帐会计审核把关,报村委会主任签字批准到办事处签字登记后再盖公章(如村委会主任外出不能签字时,可委托其他两委主要成员代签);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涉及宅基地、计划生育等重大事项的审批,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后再盖公章。 三、凡涉及集体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定经济合同等村级重大事务需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并经村两委会同意,再经办事处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盖章。 四、村委会公章要有专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必须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准人、使用日期、经办人等内容的登记备案。 五、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村委会公章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对不经批准擅自盖章的,一旦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予以撤换和处理。 厂服管理规定 篇10为规范中心差旅费管理,贯彻务实、节俭的精神,根据胜利油田分公司有关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 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 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 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 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1、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70元; 2、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 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员可根据旅途的远近与工作需要选乘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飞机,对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计划财务科统一订票。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地点乘坐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职工出差一般不 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 (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通常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科统一进行结算。 2、工作人员参加组织部门委派的有学历教育,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往返途中住宿费,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非组织部门委派的培训为取得学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3、学习培训费报销应参照油田培训改革的要求执行,职工外出培训,必须先经中心人力资源科上报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批准。同一次外出开会或培训,不能同时开具会议费和培训费单据。 4、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及住宿费用,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五)调动工作 调动和新安置到油田工作的人员,报到时一律不得乘坐飞机,如乘坐飞机按同等火车硬卧标准只报销单程的车(船)费和住宿费,计发单程天数的伙食补助费,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据实报销。 (六)油田以外就医 中心职工经中心医院或胜利医院检查提出转诊意见,报主管卫生部门批准后住院就诊的,执行七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胜油工发[20xx]32号工伤伙食补助规定“按照油田伙食补助标准70%发给伙食补助费”(注处级、副高级职称及以上49元, 科级、中级职称42元,其它工作人员35元)。工伤外出就医需由单位委派陪护人员的,只报销一个人的陪护费用,陪护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30元,住宿标准100元。凡未经主管卫生部门批准,自行外出就医的,一切费用自理。 中心职工出差或驻外期间住院就诊,参照出差或驻外补助标准执行。 (七)现场监督补贴 1、牛庄、东辛、现河、胜采、莱州湾、永安、万全庄、草桥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70元。 2、沾化、利津、纯梁、滨南、河口、孤岛、孤东、桩西、垦东、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80元。 3、临盘、高青、惠民、昌邑、大王北、车镇、莱阳、阳信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90元。 4、海上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30元。 5、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20元,上井补助每人每天100元。 6、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巡井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计发补助。 7、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未上井时间按照相应差旅费标准计发补助,胜利油区内不再计发差旅费补助。 (八)其它费用 1、过路过桥费等交通费经用车单位统一汇总,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出差过路过桥费应随差旅费报销,单纯发生过路过桥费的由单位汇总报销)。 2、在没有接送站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可报销从出发地至机场机场至目的地的交通费用。 3、乘坐飞机购买的人身保险一律不予报销;订票费用不予报销。 第四条 审批权限 1、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需乘坐飞机的还要填写《飞机乘坐申请表》,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科室负责人出差,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 2、工作人员报销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同时参加会议的附会议通知单(文件),外出就医的附外出就医证明,回家探亲的附探亲证明,外出学习、培训和进修的附外出学习证明。 第五条 报销规定 1、工作人员出差、学习所需费用由自己垫付,计划财务科不办理借款手续;工作人员出差回来10日内,最迟不超过30日,到计划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2、工作人员自带交通工具的,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非司机工作人员不能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费用。 3、出差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票据上各项目应填写清楚、完整;住宿发票必须清楚地反映出差人的单位、姓名、人数和天数,否则不予报销;对取得的票据不能与出差时间、地点、内容相符的票据不予报销;出差人员严格执行住宿标准,超标部分由出差人员个人负担;每次出差单据应分别粘贴,做到单据与实际相符,不相关单据不予报销。 4、不同级别人员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入住同一宾馆,随行人员(不分职级)可入住超过本人级别标准房间,但不能超过随同领导的入住级别。随行人员报销时,超标住宿发生的住宿票据须经当事领导签字,否则,超过规定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5、对本规定中限乘飞机、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的,如乘坐飞机则按照乘坐火车硬卧的相应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第六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本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计划财务科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 本规定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厂服管理规定 篇11为规范办公区的工作秩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自觉遵守公司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二. 外出办事,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三. 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禁止网络聊天、玩游戏,禁止浏览黄、赌、毒网页。 四. 仪表仪容整洁,保持精神饱满。 1.工作时间统一穿工作服,打领带,佩戴工作牌。 2.不得穿拖鞋上班。 五. 保持办公区、文件柜和办公桌面整齐干净 1.办公区除了定置摆放的文件柜、桌椅等外,不能随意摆放其他文件柜或物品。 2.文件柜内物品须摆放整齐有序,文件(夹)要标识清楚,柜顶、旁不堆放其他杂物。 3.办公桌面要保持整齐干净,除了摆放显示器、电话机、文件盘、笔筒等常用的办公用具外,其他非办公物品及文件一律放在抽屉里。 4.每天下班后,须将桌面收拾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关闭电源。 六. 保持办公区安静 1.办公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 2.使用办公电话注意言轻意赅,拨打长途时要使用IP电话,禁止用传真机拨打长途电话。 3.电话铃响二声须及时接听,桌面电话铃声音量须调至中低档,个人通讯工具调至震动状态,避免电话铃声干扰他人工作。 七.礼貌接待来访、来电 1.接待来访、来电态度和蔼友善,文明用语;语言简洁明确,音量适度,多讲普通话。 2.外来人员到访,必须经客服中心先与各部门或公司领导联系,经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接见。 八. 维保环境卫生 1.办公时间办公区禁止吃零食、就餐。 2.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3.文明使用洗手间,不得乱写乱画。 九. 注意节约 1.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2.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办公区或下班时务必关电脑,关闭桌面电源、办公区照明灯和冷气开关。 3.传真机、打印机集中管理,推行无纸化办公,一般情况不出文件,如需出文要双面打印。 十.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1.保管好企业文件,个人现金、证件等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一律不要存放办公区。 2.最后离开办公区的员工需注意关灯、关空调、关风机、关窗、关门,并及时锁门。 3.与公司业务无关人员不得在办公区逗留。 4.节假、公休日需到公司处理业务的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同意后,方可开门(做好记录);到公司处理业务的员工要负责办公区的文件、财物安全。 5.严禁泄漏公司商业机密,重要文件或资料要专人保管,涉及到机密的文稿要及时销毁。 厂服管理规定 篇12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合理和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交通费凭原始单据报销;伙食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合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1、(1)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按实际住宿的天数凭据(发票)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出差人员到本人家庭所在地出差住在家里或客户、关系单位等提供住宿时,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凡在车上、船上过夜,不再报销住宿费) (3)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如有经理和同性员工一同出差,按经理级别的一个房间标准报销。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回公司后凭票据填写“报销单”,经总经理核准签字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1)交通工具为火车、长途汽车或轮船;乘坐火车,白天为硬座;从晚上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硬卧铺票报销; (2)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高铁、火车软席、软卧的,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回公司后凭票据填写“报销单”,经总经理核准签字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未经批准乘坐飞机、高铁、火车软席软卧或超越交通工具标准而发生的交通费,均折算为可乘坐的交通工具相应费用报销。 (3)所有市内(出差城市)交通费(包括公交车费、出租车费、三轮车费等交通费)根据实际实报实销;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a)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b)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c)时间紧迫的、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d)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通讯费补助办法 出差人员因业务需要产生的长途漫游通讯费,凭单据实报实销。 二、差旅费的具体报销办法 1、出差前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借款,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因公出差借支,在“出差申请单上”写清借支金额,然后填写“借支单”,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借款。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填写“费用报销单”, 后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报销凭证,经总经理审核方可报销。 三、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原规定执行,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附件:《出差申请单》 厂服管理规定 篇13(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此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定为星期二、三、五,三天办理领料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各部门下月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月终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报总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总务部。 (八)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九)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仓管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一)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十二)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三)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填好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明显位置。 (十四)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十五)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厂服管理规定 篇14一、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保证公司通信渠道的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特制定员工电话使用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电话(办公固定电话) (一)、拨打电话 1.打电话的时间应尽量避开上午8点前、晚上6点以后的时间,还应避开晚饭时间、午休时间。电话交谈持续时间不宜过长,事情说清楚就可以了,一般以3-5分钟为宜。 2.通话之前应核对对方公司或单位的电话号码、公司或单位的名称及接话人姓名。写出通话要点及询问要点,准备好在应答中使用的备忘纸和笔,以及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3.拨打电话先说明自己是谁,公务电话要同时报出你的公司及部门名称,然后再提一下对方的名称;应说明拨打电话的内容,且用语应礼貌、规范、简洁、扼要。 4. 使用电话时严禁在电话上闲谈;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接听电话 1.标准用语 (1)公司前台服务人员的统一用语:“您好!香港俏妈妈,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2)直接面对外部客户的部门的统一用语:“您好!香港俏妈妈**部门,我是。” (3)面对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统一用语:“您好!**部门,我是。” (4)接听电话时,不允许说一些低级的词语或一些不礼貌的语句;不准用粗鲁的语气叫人,应先说出职位(总经理、经理、主任、师傅、主管、小姐、先生)。 (5)接听时。一般由专门人员接听,新员工对企业情况知之不多,不要抢接电话,以免一问三不知,给客户留下不良印象。 2.接听电话的规范 (1)在电话响三声接听电话,超过三声接通应致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2)接听电话时应保持端正的姿态,不得吃东西、喝水、嚼口香糖等,不得出现一些影响正常交谈的动作。 (3)在接听电话过程中,要仔细聆听对方的讲话,并及时应答,给对方以积极的反馈;通话不清楚或听不明白时,要马上告诉对方。 (4)声小时。对方说话声小,不能大声叫嚷,而要有礼貌地告诉对方,“对不起,声音有点小。” (5)中断时。通话中突然中断,应该立即挂上电话,再次接通后要表 示歉意,并说明原因。 (6)接听到客户的电话避免客户在电话中等候的处理原则: ①告知客户预估时间(1分钟之内的),让客户选择等待或稍后回复; ②如预估时间可能超过1分钟,让客户留下电话,稍后给回复;最好不要让客户在电话中等待的时间超过1分钟。 (三)、代接和转接电话 1.原则上接到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业务电话,最好不要擅自做主回答问题,让对方选择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转给处理该项业务的同事,请他给客户回电话,解决问题。 2.如果对方请你代转电话,应弄明白对方是谁,要找什么人,以便与接电话人联系。此时,请告知对方“稍等片刻”,并迅速找人。 3.通话时。通话时如果有其他客户进来,不得置之不理,应该点头致意。如果不放下话筒喊距离较近的人,可用手轻捂话筒或按保留按钮,然后再呼喊接话人。 4.转接电话的规范: (1)不要让顾客等太久; (2)假如要让顾客等待,一定要先致歉,告诉对方要等多久,提供选择; (3)假如处理需要时间,可以建议选择“再回电”或其他; (4)在转接之前先记录下来电者的电话; (5)假如等候的时间过长,每20秒再问是否还要继续等; (6)转接过去时:“谢谢您的等待”。 5.如果要接电话的人不在,应为其做好电话记录,记录完毕,最好向对方复述一遍,以免遗漏或记错。 (四)、接听投诉电话 在处理顾客投诉时,以倾听顾客抱怨的方式来稳定顾客情绪;并尽快将电话转接到有经验的主管或经理来处理。 (五)结束语 谈话结束,表示谢意(“感谢您的致电,再见。”、“谢谢,再见。”,等待对方先挂电话。 四、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电话登记表 厂服管理规定 篇1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考勤与请假制度,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学校所有职工,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请假类别涵盖休假,包括事假、病假、产育假、哺乳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因公出国(境)应按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办理报批手续。出国(境)时间在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者,还需与学校签定相关协议,并明确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办法。因公国内出差应向本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在批准时间内视作工作时间。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领导负责,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时做好职工考勤统计、登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津贴分配及学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 关于旷工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无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部门的; 5.经教育仍不服从部门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或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 6.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与部门签订留职停薪等各种协议而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一个月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 (三)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请假程序 第五条 请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工作交接事项,经部门领导审批,于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存档。 第五章 请假类别及规定 第六条 事假相关规定 (一)正处职干部(含正处职)请假,须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副处职干部请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七天以上者,需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处职以下各类人员请事假的批准权限: 1.请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因私出国(境)请事假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及主管校长审批。因私出国(境)期间,其本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 3.若因配偶、直系亲属病重、病危住院,确需本人陪住的,经批准,在七天以内(含七天)可不计为连续事假和累积事假,但要计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2)24号文、沪人(1994)46号文处理。 2.当月事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 第七条 关于病假 (一)请病假须向所在部门提交就诊医院开出的病假诊断书,在得到认可后方可休假。病假第七个月起为长病假,凡休长病假的经所在部门认可后,还应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对长期病休后要求恢复工作者,须提供就诊医院签发的复工证明书,经本部门认可,报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复工。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4)46号文、国发(1981)52号文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者,连续病假满两个月,从第三个月开始发给本人工资的90%;连续病假满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者,连续病假满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80%。 3.因工负伤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伤者,在休养期间停发工资。被伤人的工资、医疗费经公安、保卫部门裁定后按裁定意见处理。 4.当月病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十天以内(含十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50%;当月病假累计十天以上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同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 第八条 关于产育假 (一)请产育假,须向本部门提交就诊医院开出的产育证明书,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 (二)女职工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哺乳假等假期均按上海市政府1990年36号令、1996年第34号令、沪府发(1981) 64号文、沪计生委办(92)字第21号文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女职工产假:顺产假三个月,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若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产假分别顺延。 2.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假三十天;男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可休假二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可休假一个月;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4.人工流产术后放节育环的可休假二十五天;因各种原因取节育环的女教职工,术后可休假五天。 5.晚育妇女,从确诊怀孕之日起,怀孕期间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门诊 定期检查,检查时间视作工作时间。 6.对抚育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哺乳时间为三十分钟;多胎生育者,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也可合并使用。 7.未婚人工流产,非婚或计划外生育期间均不得享受生育假待遇。 8.符合计划生育的妇女分娩后,配偶可享受三天护理假。 (三)产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同人(20xx)203号文处理;放、取节育环、班内哺乳及配偶护理休假期间按公假处理,工资照发。 第九条 哺乳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哺乳假为六个半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三个月。确因有特殊困难,要求继续请长产假的,如条件允许,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二)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正常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长产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长产假期间视作事假处理,不作为考核期。 第十条 婚丧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教职工请婚丧假,须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由本部门领导审批。婚丧假期按(1980)劳总薪29号文、沪府办发(1987)17号文、沪劳资发(1987)130号文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婚假:给假三天。晚婚者(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连续使用)。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办理丧事可请假三天。外埠路程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加算。 (二)婚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丧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间,视作工作时间,途中车船费自理。 第十一条 探亲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教职工需请国内探亲假的,须报校人事处劳动工资科备案。根据沪府发(1981)30号文、沪府发(1981)32号文、沪人(1994)31号文规定,学校教职工应利用学校寒暑假期间探亲。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 (二)教职工出国(境)探亲访友 1.凡系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港澳同胞眷属的教职工,其探亲会亲待遇均按劳人险(1993)16号、侨政字(1983)第066号、劳人险(1984)13号、(1982)侨政会字第011号、(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文规定执行。 2.公派出国(境)留学的教职工在国外留学(攻读学位)期限满一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国探亲,探亲假一般为三个月(含寒暑假)。期间待遇按国发(1986)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3.公派出国(境)留学的教职工字国外留学期限未满一年者以及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其配偶出国探亲不享受探亲假待遇。需出国(境)探亲须以事假处理,假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假一次,续假时间不超过原请假时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学校其他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厂服管理规定 篇16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小区,小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入住小区后,凡饲养犬或其他需办证饲养的宠物的住户须办理与住所地址一致的登记证明、防疫证明、年检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并到物业管理处登记备案。 二、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饲养的宠物(包括犬和猫),应按市兽医防疫部门的规定定期到市兽医防疫部门或授权的下属市兽医防疫机构为宠物注射疫苗。 三、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四、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携带犬只、猫等宠物到户外活动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2、携犬或其他易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宠物乘坐电梯应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他乘梯人的人身安全。 3、宠物不可随处大、小便,宠物饲养人应文明遛宠物并携带宠物粪便袋或垃圾袋,及时清除宠物所排泄的粪便。 五、小区内居民养犬、养猫及鸟类等宠物不得妨害他人,犬吠、猫叫、鸟鸣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六、宠物咬伤或抓伤他人时,饲养人应当立即带伤者到附近的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进行治疗和注射狂犬病疫苗,并承担相关责任。 七、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公司将不定期进行灭鼠药投放、虫害喷药等工作,请各宠物饲养人留意您的宠物安全,以免发生意外事件。 八、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厂服管理规定 篇17为实现公司考勤系统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加强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决定在公司各院及抄表班全面部署汉王“人脸通”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制定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时间安排 1、有效识别时间:上班:6:00-8:30 下班:17:30-19:00 农电工:上班:6:00-8:30 下班不需要签到 2、迟到:考勤机自动处理数据,晚于上班有效识别时间签到视为迟到。 3、早退:考勤机自动处理数据,早于下班有效识别时间签到视为早退。 4、旷工:迟到、早退、未签到,计算工时累计高于1小时,为旷工半天。 迟到、早退、未签到,计算工时累计高于3小时,为旷工全天。 二、相关规定 1、考勤次数安排: 北院:各部室人员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汽车队、物业公司每天早上考勤一次;值班员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 南院:中心管理人员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其他人员及生产班组一线人员每天早晨考勤一次;餐饮中心人员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 客户中心大楼:营销部人员前台人员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城区抄表班人员每天早晨考勤一次。人员每天按时倒班,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餐饮中心人员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 2、只有在“有效识别时间”段内签到者为有效考勤,其他时间段签到无效。 3、对于外出工作而不能正常时间签到者,应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说明原因的材料报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有事提前请假,请假人员须提前一天将请假条送人力资源部,特殊情况,按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补办请假手续送人力资源部。 5、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勤时间的单位,可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报人资部备案。 三、使用注意事项 1、请在较黑暗处使用考勤机,不要进入过多阳光。 2、由于考勤机机械签到速度有限,请大家上班提前15分钟到单位签到,如有签到困难者可以点“←”键输入工号再录入,为定向签到信息模式;如依然签到困难,可以在考勤机中重新录入信息。 厂服管理规定 篇18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原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对报账流程及现金管理做一补充规定: 一、 凡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万元以上)均需以下步骤: 科室申报—院委会审核——院长核准——正规厂家购买—签订购买合同—正规发票(需附购置清单)——验收入库(入库单需科主任及库管签字)——财务科审核票据(左下角)签字、主管领导(右下角)签字——院长(右上角)签字——财务科做凭证——领款人(发票背面)签字——出纳付款。 二、 凡购置其他物资、低值易耗品等(万元以下)需以下步 骤: 科室申报——院长核准——正规厂家购买—正规发票(需附购置清单)——验收入库(验收员及库管签字)——财务科审核票据(左下角)签字、主管领导(右下角)签字——院长(右上角)签字——财务科做凭证——领款人(发票背面)签字——出纳付款。 三、 各科室电子产品耗材报账审批 各科室耗材均需在本单位定点门市购置,均需以下步骤 科主任申报—办公室审核—院长批准—按季度报账。 报账时提供——批准单——正规票据(需附购置清单,清单上要有科主任签字)——财务科审核票据(左下角)签 字、主管领导(右下角)签字——院长(右上角)签字——财务科做凭证——领款人(发票背面)签字——出纳付款。 四、 货币资金管理 1、 库存现金:出纳处每日不超过3万元,超出部分及时 存入银行。 2、 银行存款:出纳和财务科定期(每月底)核对。 3、 其他应收款(包括个人借款),院长在批准的同时签署归还日期。财务科负责按时追回。 五、 固定资产的管理 每半年由财务科负责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各科室负责人在登记册签字确认,需变更固定资产的科室报请主管院长同意后,上报财务科进行变更登记。擅自变更者,按照丢失论处。 六、 药品试剂采购及流程 药剂科、化验室报送所需名称、数量——药品会计审核单价(考察三家以上供货商)——报主管院长签字——药品会计通知供货商供货(提供销售清单需主管院长签字)——药品会计验收入库(药剂科、化验室科主任严把质量关),每月底药品会计通知供货商将所购金额开具正规发票交财务科签字——主管院长签字——院长签字——财务科挂账(附清单、入库单)。 以上规定从四月一日起执行 靖边县妇幼保健院 厂服管理规定 篇1930——7:45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2、 非就餐时间员工不得随意进入食堂。 3、 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 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5、 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浪费饭菜罚款处理一次10元。 6、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7、 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8、 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 公司实行双休日工作制,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就餐人员每人每天就餐费定为10元,每人每月220元。并于每月11日前将当月伙食费交公司财务室。 2、 公司就餐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尽量在食堂就餐,每月缴纳伙食费后,只要在食堂就餐达到5日,非工作调动,一律不予退伙。 3、 外来人员就餐除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外,员工一律不得随意带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员,由财务室按每人每餐10元收取就餐费用。并自觉遵守就餐相关管理规定。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 2、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办公室验收记账,财务室对账结算。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根据当天的食谱计划采购,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4、 严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确保各类餐具用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就餐人员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5、 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6、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相关知识和常识的学习应用,自觉养成用后随手关闭液化气总阀门和及时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人员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厂服管理规定 篇20一、交接班的一般规定: 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公司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负责人才能带领全值人员离开岗位。 2、接班人员应提前10-15分钟到达,看阅交接班记录表,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3、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4、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交接: 1、 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尚未就绪时; 2、 发生事故待处理、未经领导同意下班的,或事故正在处理中需当班人在场时; 3、接班人员有酗酒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的; 4、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与异常,应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班长指挥下协助处理工作。 三、凡交接班手续不全或疏忽大意,在本岗位范围内发生异常情况,又无法分清责任的由发现时的当班人员负责,并承担相当责任。 四、交接班注意事项: 1、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四交接”: “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四交接”即:岗位交接、记录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岗位交接:交接班双方均应在同一岗位,面对面进行交接。 记录交接:指交班人与接班人,将所有值班情况面对面交接。 现场交接:指现场将所有公司及办公设备,在现场交接清楚。 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文件通知、工具用具、办公等物件。 2、接班人员听取交班人汇报结束后,对汇报不够清楚之处发问。经说明无误后进行对口检查。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按照规定分工到现场进行交接巡视,对变动设备情况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严重缺陷到现场交待清楚。 3、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4、在交接班过程中,需要进行的重要操作,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工作,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班。 厂服管理规定 篇21为了进一步强化生产处设备管理,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生产运行中出现的设备故障和缺陷,努力促进向计划性和预防性检修转变,尽量减少设备故障率和经济损失,切实保障生产平稳、安全运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处设备检修管理。 二、管理职责 (一)生产处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控、指导和考核日常运行情况; (二)运行班组负责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一般故障的排出,重大故障及时报修; (三)维修班负责生产处设备管理,定期点检和巡检,及时修复故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设备点检目的:通过点检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预防故障发生,减少设备故障率。 1、岗位点检 (1)设备运行中的异响、振动、异味; (2)设备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质、油压、油位、冷却等); (3)目测设备零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4)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5)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6)设备负荷大小; (7)设备运转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电流等; (8)设备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 2、维修点检 (1)监督、指导岗位的日常点检,复核各岗位的日常巡回点检记录; (2)检查生产处在线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及时发现异常和隐患。在做好记录的同时,确定设备应修理的部位及更换零件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检查生产处设备卫生状况。 3、生产处点检 (1)监督、检查生产处设备巡回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各岗位日常点检质量、巡回点检记录; (3)检查主体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对有异常的设备进行精密点检和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二)设备巡检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内容。 (1)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2)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液位等); (3)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5)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6)生产现场和设备、系统的卫生状况; (7)有关防暑度夏、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8)常用工器具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9)有关记录、指示的情况及变化趋势。 (10)原则上重要运行设备和系统每1个小时检查一次;辅助设备和系统每2个小时检查一次;运行设备和系统有缺陷时在原规定检查时间上可缩短一半时间。 (三)设备维护保养 1、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2、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巡检,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4)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和“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过滤,岗位储油桶到油壶过滤,油壶到加油点过滤)。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3、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维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5、生产处所有设备、管线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6、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并及时汇报; 7、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随意乱动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状态(紧急特殊情况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停车后及时汇报); 8、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持灭火器实施抢救。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联系拉闸停电再行处置。 (四)设备维修 1、设备出现故障必须严格履行报修制度,应由岗位操作人员向当班维修人员申报故障,并填写好《设备故障报修单》; 2、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报修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检查,分析故障原因,提出切实的解决措施来修复设备; 3、设备修复完成,维修人员应监督不少于半小时,确定真正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后,方可在《设备故障报修单》上签字认可; 4、设备维修时,应悬挂醒目状态标识,以防止误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 5、严禁对设备故障隐瞒不报和无故推诿、拖延维修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生产处相关制度从严处置; 6、设备修复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详细说明故障原因、处置结果,当班运行班应对维修质量进行确认,当班班长应在《设备故障检修记录》上签字认可。 厂服管理规定 篇22第一条 、保安执勤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保安职责。 第二条 、保安人员要举止端庄、着装整齐、指挥规范、礼貌待人、文明值勤、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 、保安人员工作时间严禁喝酒、聊天、嬉笑打闹或搞娱乐活动,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 、认真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挂号信件,快递要及时登记、通知及交送有关部门。 第五条 、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会客登记,携物出门验证及夜间机动车辆出厂门检查等制度。 第六条 、员工下班时段值班保安要站立到保安室门口和通道口,负责和监督厂门口的秩序和安全,要搞好保安室周围区域的环境卫生,保安室附近严禁停放机动车辆,不准摆摊设点。 第七条 、保安人员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第八条 、工厂上班时间必须有2名保安在岗,下班休息时间须有一名保安在岗值班(包括晚上),上班时间每两小时巡逻全公司一次,巡查内容为:<1>消防设施,<2>非本厂人员进入车间,<3>员工违规情况,<4>车辆规范停放,<5>厂区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九条 、严格执行厂门出入制度: 1、上班时间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确有急事外出的,应如实填写员工请假卡得主管批准;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准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主管批准,但只能在保安室内会客。 2、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的,经被访人同意后,凭有效证件正确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方能离开公司;如一时没联系上被访人的可叫办公室人员代签名;严禁小商小贩及社会闲杂人进入公司。 3、物资出入管理规定,任何车辆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登记手续,出厂的物资必须凭出门证放行。 第十条、 在餐厅用餐时间,保安要协助餐厅管理人员维护秩序和安全。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又不服从保安管理的,保安人员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厂服管理规定 篇23为了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部20xx年9月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 72小时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 ,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检法部门。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如为患者本人的,必须提供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2、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签名。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4、申请人如是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证明、近亲属的身份证、能证明与死者近亲属关系的 法定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死者近亲属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身份证、死者近亲属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 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室进行查阅或复印。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复印病历、封存病历的权力、内容以及复印病历收费等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1.患者本人亲自来院复印病历的,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 2.患者亲属代理(被委托)复印客观病历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携带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等有效身份证件。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历中的客观病历资料须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复印室去复印。 4.纠纷病历由科室领导、负责人或当班工作人员直接与医务科联系,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5.按《条例》中规定可以复印的客观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及出院总结。 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7.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备注:申请人需提供复诊号(门诊号)或住院号等相关信息,以便调取病历。 厂服管理规定 篇24为加强对空调的使用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空调使用实行“部门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空调使用的条件 1、使用空调时应根据室外实际温度进行开启,即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冬季室外气温低于5℃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0℃。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区无人预计一个小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4、下班要提前30分钟关闭空调。 三、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 1、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2、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不得覆盖出风口,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3、注意用电安全,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向办公室报修,不得强行使用。 4、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同时做好室内和室外机的保洁工作。 5、定期清洗消毒过滤网,保持空调卫生干净 四、空调室内严格禁止以下不文明行为 五、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次。 3、凡有上述任一不文明行为的处以罚款30元/次。 4、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厂服管理规定 篇251:预约客人需会籍顾问自行登记并引领参观; 2:体验券客人每天前台预约不超30人,需提前一天预约并会籍主管签字,如发生没有预约或超过30人需请示主管前台落实后方可进场(电话由值班会籍拨打前台员工落实); 3:前台卫生每天需打扫2-3遍,前台不允许留有水杯,零食,报刊等于工作无关的物品; 4:洽谈区卫生由会籍打扫; 5:领导报刊信件及时发放,其他员工信件放指定位置,重要信件及时通知,前台遗留信件保存15日后销毁; 6:前台不允许看书报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包括会籍); 7:参观客人由会籍接待,对于有卡及意向不大等客人也需有会籍带领参观,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不带; 8:所待客人需带进场地并带出场地,如发生问题由带领参观者负责; 9:前台物品,停车章,保险柜,收银箱,备用钥匙由前台管理,会籍不允许私自动用; 10:前台主管有权检查前台,会籍等的纪律,服装,礼貌礼仪等规定的规章制度; 11:前台不允许玩电脑,手机。 12:会籍个人物品,资料不得留放前台,并保持前台工作台卫生; 13:前台无销售人员值班2分钟视为空岗,一班带访客用餐时间出现空岗将处罚二班。 14:值班人员需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不得打闹说笑。 15:值班人员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严格遵守公司制度。 16:前台人员领用物品要及时,不得出现缺少或没有的情况出现。 厂服管理规定 篇26一、基本原则 (一)工作必需原则 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 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局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 (一)加班范围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 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 1、法定加班时间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 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 局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 (2) 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3) 法定节假日工作期间,发生一起用户有理由申告、投诉的,扣除直接责任人所有加班费;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三、加班审批与加班费核发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申请表”,呈报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班费由局指定专人按上报人数到局领取局加班费总额,然后根据局具体加班人员按照加班费计发标准分别核发(加班考核情况由当日值班人员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门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完成的工作随意拖延到节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现在正常上班时间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误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误论处。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避免漏报;加班若出现虚报、漏报情况由上报人员负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属于办公室。 厂服管理规定 篇27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 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 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 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 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 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 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 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 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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