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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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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精选28篇)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货物名称、规格、用料、单价、金额和供货时间: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材料构成单价(元)购销金额

  1.1每批产品的品种、商标、数量、交货时间如因市场变化有变动,以双方确认为准。

  1.2本合同或者双方约定的产品单价已含13%的增值税。

  1.3乙方供货的每批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按本合同约定,最终以甲方验收结果为依据,并以乙方开具的经甲方签收的销售发货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

  1.4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价格或合同价款均已包含产品交付甲方过程中所产生的保管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及税费。

  1.5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产品的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所需一切手续、费用、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要求:

  2.1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环保要求。乙方产品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通行标准。甲方有权检查产品所用材料是否合乎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2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材料供应商及工艺配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产品质量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或影响产品质量以及乙方使用、销售效果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3乙方所供应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乙方所供应的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全责。

  3.实际交付数量和计算方法

  乙方实际交付给甲方的产品数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的要求。甲方在约定交付地点按照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收货,不计算损耗。产品在甲方正式收货前的任何损耗、污染、破损、丢失等概由乙方承担。

  4.包装标准

  用纸箱包装,按通行验收标准规定。甲方对包装另有要求的需要书面说明。包装物不回收。

  5.服务与承诺

  5.1甲乙双方应对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附件、双方往来的函件;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所有资料及告知的企业信息、报价等)保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对方损失。

  5.2乙方清楚:除本合同的签订外,乙方签约代表或职员非经正式授权无权代表公司,包括不得以乙方名义向甲方或其代表借款、提供担保、就本合同的履行作出要约、承诺、变更或确认等,除甲方追认外,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价格调整:如遇市场原料价格上下浮动,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新价格执行,双方对产品交货期限或批量的价格有特殊约定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7. 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结清货款。

  8.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视违约情况依据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具体约定的,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关于合同附件

  双方确认的订单、补充协议及相关补充资料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合同效力

  11.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合同履行地为甲方公司所在地。

  11.2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至履行完毕止。

  11.3 本合同有效期结束前双方可协商续约,相关条款自动延期至履行完毕止。

  双方特此签署并确认以上合同条款和条件。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2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

  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

  二、 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 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甲方的。

  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

  四、 交货时间:XX年   月   日

  五、 交货地点:                            。

  六、 合同总额(见订单明细):               (¥    )。

  七、 货物明细:(附表一:订货单)。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总合同款的  %

  作为定金,并于货到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付清;

  ②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的同时,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

  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   元,该协议有效期为   年,协议期满

  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

  九、 包装与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十一、 乙方责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或与封样、图纸标示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③ 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责任保证金。

  十二、 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 合同附页、订货单、收货验收单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对本合同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 诉讼权力。

  甲方:天津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代表:

  印章:

  1. 合同介绍

  1.1 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2 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3

  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合同书

  年月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过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现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内容:

  一、产品类别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详细配置和技术参数见附表。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元)大写: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到使用地运输费用。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提出超出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配套消耗品要求

  甲方所购体育用品,乙方应保证质量,并确保甲方对因型号不适及质量问题在国家规定期限范围内进行调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2、负责对产品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产品。具体服务: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提供全免费维修。

  四、验收及验收标准

  1、产品验收: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2、项目验收:乙方负责产品配送。产品送达交货地后,甲方测试是否合格;

  1

  五、合同价款结算

  乙方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完成验收,需求单位根据甲方验收合格书、采购合同书、以及发票按合同总价100%,15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六、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产品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乙方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产品和所交产品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载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2、经双方签字的书面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其他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附表(明细清单):

  序号名称品牌参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甲方(需求方):名称:地址:邮编: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品名

  单价

  规格(品质)

  数量

  总价

  合计金额(人民币)

  二.产品要求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交货期限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即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5

  买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为便于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产品”、“货物”、“货”均指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合同标的物。

  第二条 合同标的质量

  2.1 交付货物的质量应符合产品制造厂商有关技术手册、产品说明书的标准,并且不低于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2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产品原生产厂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工作需求。

  2.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因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操作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购销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和损坏的产品硬件或软件,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由此发生的退货、换货、运输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 98%。

  2.5 乙方提供货物采用厂商出厂包装,并且符合该货物的包装运输要求,能防潮、防震,确保运输安全,在甲方验收前不得拆封,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甲乙双方变更供货品种、规格及数量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可作为双方结算合同总价款的依据。

  第四条 送货时间、方式、地点

  4.1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运货时间:

  第一种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附件一约定的全部产品。

  第二种 本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产品。

  4.2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运货方式:

  □第一种 甲方在乙方处自提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种 乙方代办运输,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种 乙方送货上门并承担全部运输费。

  4.3 送货地址: ;交货联系人: ,电话: 。若甲方改变送货地、联系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4.4 乙方在送货时应同时提供货物所有随附单证和资料。

  第五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5.1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第一种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若甲方增加产品需求量,则在乙方确认后,支付增加货物的价款。

  □第二种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 );货物余款在乙方全部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清。

  5.2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第一种 现金支付。

  第二种 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支付的首笔货款后,向甲方出具合同价款全额增值税票据;并于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出具该次收取款项的财务收据。对未付款项,则双方挂账记录予以确认。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6.1 乙方将附件列明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按质按量交付到约定地点。

  6.2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加盖甲方或者其项目部印章及验收人员签字的收货凭证;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6.3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产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12个月内提出。

  6.4甲方对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2日内给与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6.5 数量和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方为验收合格。全部货物经验收合格后,货物的风险转移到甲方,此前货物灭失、损坏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6.6如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甲方应妥善保管并立即通知乙方,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验收不符合要求时,视为乙方未交货,乙方如约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之日确定为乙方实际交货日。因乙方换货退货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逾期交货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7.2 验收不合格:如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后 3日内解决,同时按照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解决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提供产品存在的缺陷不因甲方验收合格而免除责任。

  7.3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包括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事件,则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售后服务

  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____个月的质保期(若产品说明书的质保期长于本合同约定时,则以本合同的约定期限为准),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本合同产品原厂家标准的售后服务。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年内,若事先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得到的对方的各种信息。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协议”、单方“承诺”等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特快专递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3.3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3.5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13.6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6

  供方:

  需供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见销售票。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余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罚金。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⑤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七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五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需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年月日

  经办人:年月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7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志灯由甲方向乙方购买。

  2、本合同标的物描述及价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规定的标准(既消防验收标准)

  (2)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无任何次劣产品。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国家规定有相应生产资质企业所生产。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以便甲方备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0__年9月28日至20__年9月28日

  三、供货及验收

  1、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由乙方送货至__x,送货方式为__x

  2、甲方需乙方送货应于送货前间准备货物,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3、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4、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检验后收货,具体步骤如下: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甲方(项目部)指定管理员在当天时间内组织检验。检验人员负责检验货物数量、质量、损耗等方面。

  (2)甲方(项目部)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

  (3)检验合格后甲方(项目部)正式收货物,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及甲方支付凭证,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4)货物验收不合格(包括货物质量不合约定、型号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场人员说明情况后,不予确认,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货物、退货,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货款支付货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认,乙方以此为凭证,报请甲方领导签字后,甲方付货款的60%;余额待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95%,其他5%待一年合同期满后付清。

  2、贷款的支付采取支票、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进行。

  3、乙方在收款时应采取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五、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损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或要求乙方退货、补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5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应在约定交货时间提前方。甲方可根据乙方状况进行评估,如果甲方根据评估认定乙方不能继续履约,可解除本合同,并与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根据甲方(项目部)认定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的,应承担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总数量短缺或其他应当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6、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未付款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伪造数据、改变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等,而制作付款申请书请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权决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保修期限及责任

  产品由甲方负责成套设备的安装。乙方负责调试、纠正及验收手续的办理。产品送检合格其费用由甲方提供;如送检不合格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维修、调试,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无法使用的,应有乙方及时无偿更换。产品最终质量以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复试报告为准。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条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交给对方相应资料备案:

  (1)乙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

  (4)乙方提交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签订,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者盖章认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债权债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同时使用,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矛盾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账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签约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费科目:

  乙方在(     )的湖南大学(   )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中(招标编号为:),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单位:人民币)

  序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原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

  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

  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湖南大学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天内交货。

  [第六条]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七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

  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九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合同附件:

  甲方:湖南大学

  乙方:

  项目单位(院、系)领导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地:湖南省长沙市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9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质保期:

  6、合同价款

  金额:(币种,金额,单位)(小写)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报价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9、承包人向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0、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订立地点:;

  11.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10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_________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_________负责验收和检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二条 通知

  1.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1)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2)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3)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附则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11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助、互利的原则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定点向乙方购买学校幼儿所需的食品。

  二、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具有相关部门的质检报告,货品包装完整,标识清楚,不得掺假。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当日的登记报告。乙方向甲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若出现因乙方供应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所有后果(受害者的经济赔偿、相关部门罚款和法律责任)全部又乙方负责承担,并且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甲方的损失补偿。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每次所购食品的安全卫生、保质保量,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和未经检验、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幼儿园。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期为一年,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合同一经签字,既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针对双方连续性药品购销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双方认真参照《__________年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竞价限价采购公告》文件内容及执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二证一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委托销售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到当地药监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乙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和被药监部门罚款,乙方必须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药品进购计划供货。非基本药物保证在收到甲方药品进购计划后的7天内供货,如不能供货品种需提前通知甲方;基本药物必须在所需时限内供货,如有不能供货品种,乙方将受到此批供货金额的_____%的处罚。

  3、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__________元以上的和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_____以下,1个月中同一品种数量在5以上的,所折合金额在付款中扣出。

  4、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前3-6个月前通知供货方,没有给予换货冲单的品种,在该药品有效期前10天,甲方自行做冲单处理,金额从付款中扣除。

  5、乙方须适时向甲方提供质量、价格等药品来源的合法性等信息。以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的安全。

  6、甲方在验收药品时,与实物不符的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后,多的退回乙方,少的甲方直接按收到实物入库。

  二、甲方责任

  1、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在进购药品时尽可能的进购中标药品。

  2、甲方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向乙方提供药品计划,明确品名、规格、数量、厂家等。

  三、交货方式

  由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所在地或托运到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价格

  基本药物品种和非基本药物品种均按20__年省标执行价格。非中标药品以现行药品流通给医院供货。

  五、供货范围

  六、结算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按季度根据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从打入货款中扣减。

  七、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为叁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疑议,此合同期限顺延。如有政策性采购变动则终止合同。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主管局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13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1、采购内容

  1.1货物名称:

  1.2数量:

  1.3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

  1.4技术参数:

  2、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交货要求

  3.1交货日期:

  3.2交货地点:

  3.3交货方式:

  3.4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问题通知后应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4.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井承担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4.5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4.6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合同款支付

  5.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款 %,到货验收合格后按到货总数支付相应货款,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可以在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6、产权

  6.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6.2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4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7、权利和义务

  7.1甲方向乙方提供需求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7.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7.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8、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8.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8.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8.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候办理完中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8.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8.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如甲方货物已到达。

  9、调试和验收

  9.1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合同条款、竞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9.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9.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9.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9.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

  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 的违约金。

  10.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条文执行。

  13.4本合同 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14

  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

  二、 质量要求: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为乙方自行收购所得,保证质量合格,无毒无害,无硫熏,无霉变,保证符合规格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号及质检报告,符合我国关于本合同项下产品的相关质量标准。

  三、 交提货地方、时间、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采取:口乙方送货上门口甲方自提的方式。乙方应该保证在按下表所列时间及数量向甲方按时、足量交付本合同项下列产品。

  1、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则乙方应保证运输过程中的产品安全,如甲方采取自提的方式提货,则乙方应保证将产品妥善交付于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运人。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运费承担及运输方式:运费由方支付,采用运输方式。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口现金口支票口电汇口其它

  2、结算期限:产品交付之日起口当天结算口7日内结算口其它天内结清 (粗体部分为备选内容)

  3、结算方式及期限: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下单,并将%的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甲方再将剩余%的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验收及异议期: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产品所有权: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所有权自乙向甲方交付时转移于甲方所有。

  七、产品风险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

  八、侵权责任:因乙方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引起的侵权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如甲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连带或垫付赔偿责任后,乙方应向甲方全额清偿甲方所支付或垫付的赔偿金。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返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行收购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退货。

  2、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收乙方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总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返还预付款;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退货,乙方应返还甲方所付货款,并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总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退货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3、如乙方延迟交付产品的,则如该产品价格上涨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付款,如遇该产品价格下降时,则甲方有权按照该产品下降后的价格进行收购。

  十、免责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甲方企业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分立、合并、解散、破产、产品升级、产业调整等)导致停业,致使甲方无法按约履行义务的; 2、

  十一、填写本合同中的可选项目时,可在相关选项前的□中划√予以确认,每组选项只可单选,多选无效。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人民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对上述免责条款乙方已经完全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无需甲方进一步进行解释。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15

  供方: 签约地点: 需方: 签约时间:

  一、质量要求:供方须提供质保书或货产品化验单,其品质应符合以下要求:Fe≥68%、Sio2≤6%、AL2O3≤0.06%、P≤0.05%、货物以干基计算

  二、Sio2、AL2O3含量每增加0.1%、扣减2元/吨;S、P每增加0.01%,扣减2元/吨;Fe含量低于68%时,每低0.1扣减2元/吨,如果Fe含量高于68%时,每高于0.1%增加2元/吨。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过磅为准,货物运至需方院内后,需方在供方的监督下进行取样化验,如供方货物不能达到上述约定的确质量要求,需方有权按第二条款约定从供方货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化验单出来当天提出并送权威部门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提出异议方应承担皂民的复检费用。

  六、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凭需方付磅单位、化验单位结算。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签约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

  供方: 合同编号:20xx-1-15 需方:徐州市兴谭炉料厂 签订日期:20xx年1月15日 质量商定标准: 签订地点:徐州利国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1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干货副食类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本合同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见甲方采购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干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

  2、乙方所供产品不得有_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_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3、乙方所供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4、乙方所供产品中应没有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

  5、乙方所供产品包装以乙方原出厂标准为准;

  6、乙方所供产品包装原则上采用纸箱包装,如根据货物性质、天气情况以及装运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装的,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成本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确保到矿货物仍完好无损;

  8、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9、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缺失、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双方的义务与权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达第____日采购清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并由指定的负责人签名后递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订单确认后供货;

  2、食堂对采购食材的质量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于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乙方。乙方进行调换或退货。

  3、甲方因储存、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金:

  (1)随意中断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时供货(迟于甲方所定供货时间24小时)。

  (二)乙方责任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6、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7、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8、乙方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示产品检验合格证;

  9、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由乙方自主确定,确保将货物及时、安全地运送到交货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

  3、乙方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五、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1、乙方交货时间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箱验收后为准;

  2、乙方按甲方确定的订单要求发货,乙方于到货2小时前,应将产品名称、规格、明细、件数、重量等以纸质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验货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

  3、乙方负责送货至安徽__集团(____市高____区科学大道与天达__安徽__),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购买的货物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六、货款支付

  1、乙方所供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货款____月一结算,结算日为次月的中旬;

  2、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3、甲方仅向乙方支付货款,不接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款或者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

  3、乙方若发现甲方有歇业、破产、经营严重亏损或不能按约定结清货款之情形,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应付款项;

  4、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时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货款后方为有效;

  5、乙方的业务人员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其作出的任何均为无效。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超过总货款的10%;

  2、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甲方实质验收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得超过总货款的10%;

  3、上述各项违约金可以累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补足损失。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供货数量除外)。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价格、验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盖章;

  3、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为双方真实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动应当于____日内告知对方。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两份,副本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日期: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17

  需方(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方(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甲方向乙方定购商品的交易,购销内容如下:

  序号商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总金额(大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含17%增值税)

  一、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 元),含17%增值税。

  二、 甲方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乙方账户信息:

  甲方开票信息:

  全 称: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税 号:

  乙方账户信息:

  纳税人名称:

  地址: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三、 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甲方选择下面第 种付款方式付款,以 转账或电汇 方式支付货款;

  1、 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后 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乙方在款到帐后一个月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 工作日内,买方支付货款金额 元整做预付款,待生产完毕,买方支付货款金额 元整后卖方发货。

  3、 其它:

  四、 交货形式、时间和地点:

  1、 甲方收货信息:

  2、 乙方交货时间:

  3、 运输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代办 (托运/快递)。

  4、 运费支付:

  五、 产品安装调试:由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调试直至达到客户要求。

  六、 产品包装、品质、升级服务

  1、 包装: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使用原厂标准包装,包装须经得起长途运输。

  2、 品质: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生产正品。提供一年免费质保。

  3、 升级服务: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一年的免费升级服务。

  七、 产品验收:

  1、 接收与异议:甲方对产品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有异议的,应自产品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上述原因拒收或异议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补齐。

  2、 验收:自产品交付客户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依照原厂商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后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在产品交付后7工作日内,如乙方未收到有关产品异议的,视为产品通过验收。

  八、 违约责任:

  1、 延误发货: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延误发送乙方为甲方定购的货物,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须按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2、 甲方逾期付款或不履行合同项下其它义务,甲方同意,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或不履行合同项下其它义务,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顺延支付货款交付日期。

  九、 争议和解决:如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乙方同意承担,乙方为追索货款、违约金等款项所支付的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所付出的费用。

  十、 不可抗力:由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货物交易的限制、卖方上游供应商的原因、暴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在任何一方违约后的,违约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主张免责。

  十一、 合同的变更、修改和终止: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二、 附加条款:

  十三、 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皆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18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商业贸易提供丰富、鲜活的农副产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名称

  品种

  数量(公斤)

  等级

  单价(元/公斤)

  金额(元)

  第二条:质量等级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无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包装

  (1)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2)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3)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5)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价格

  按合同价格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变动时,按新价格执行或由当事人商议确定。

  第五条:订单

  甲方应提前45-120天与乙方签订书面订单。

  第六条:货款结算

  (1)签订订单时甲方支付订单金额的 30 %给乙方;

  (2)乙方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给乙方。

  第七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的误差,重量允许有 %的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贷款金额的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贷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贷款的,应按逾期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金额 %的违约金。

  (6)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挑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7)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交贷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绝给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毕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19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公司(甲方)为了降低、控制办公采购成本,改变多年来随机采购缺乏控制的模式,将采购交易行为规范化,特委托(乙方)负责年度办公产品采购及服务,并请对甲方公司的采购项目进行评估,对其办公费用实施监督。

  为此双方签定协议书,具体如下:

  第一条 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一、甲方在内部确定办公费用控制及办公类产品采购服务的财务预订机制。

  1.确定常规产品及服务的消耗定额。

  2.建立办公费用支出档案。

  3.建立采购计划及预评估制度。

  4.及时填写回馈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意见单。

  二、乙方积极参与甲方采购评估,并协助甲方对办公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采购计划申报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购计划评估表。

  2.协助甲方确定常规产品消耗定额。

  3.提供甲方历次采购档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产品、分服务的采购报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产品和服务承诺。

  1.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该产品服务质量标准,达到甲方对产品服务质量的满意预设。

  不出售伪劣、残次商品。

  2.当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无条件退货、换货。

  乙方办理退货、换货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3.乙方必须按定单要求准时将产品送至甲方地址,确保送货及时。

  4.在甲方按正常计划采购的前提下,乙方须满足甲方应急采购要求,无论金额高低,数量大小,都须在4小时内送达。

  四、采购定单的确定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并结合以往采购的内容,提供本次采购及服务定单。

  2.乙方收到定单后,进行集合评估,然后将评估结果及价格报给甲方,以让甲方确认。

  3.甲方将评估后的定单审核后,递交本单位给予批准。

  4.甲方在网上及通过传真对定单进行确认。

  五、每次定单的价格确认。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均执行经销商代理价格,即享受本网最低价格。

  2.为了体现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性,当一种产品的价格确定后,一般在计划本年度内保持不变。

  若遇产品及服务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每类产品的第一次价格确认后,以乙方产品优惠价格为基础,在双方进一步协商的基础上确认。

  第二条甲方信息资料的保密

  1.甲方对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涉及乙方的商业文档、数据材料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许可任何第三者阅读、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给乙方的资料均为甲方的保密资料。

  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条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规定须提供机密资料时,可按规定提供,但应尽快将此项事实通知对方。

  第三条 合同的延续和终止

  1.甲方须认真履行计划采购制度,违反以下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A.甲方未履行采购计划。

  B.甲方年采购额低于_________元。

  月均采购低于_________元。

  C.不执行集中采购制。

  2.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服务职能,违反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没有履行采购评估承诺。

  B.价格不能满足甲方要求。

  C.送货及其它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需要。

  3.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到期后,若双方再次合作,双方需重新签定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内应尽的义务为止。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需要改变或终止,必须在20日前提出征得对方同意并签订协议书。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采购完成时,甲方对乙方的产品与服务验收合格后,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费用。

  2.方式可以通过支票、信汇、电汇和现金结算。

  3.在合同期间内,因变更或修改的产品价格或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通过合同或适用法律而转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通过合同或适用法律而转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通过合同或适用法律而转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20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 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 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2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标的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在需方未进行产品验收和正式接受前,供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三、交货地点

  __________有限公司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产品运输到需方所在地配货站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建议以汽车运输为主,以保证供货及时。

  五、合理损耗

  产品的一切的合理损耗均含在确定的供货价格中,需方不考虑为此增加的额外费用。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供方应对供应的产品包装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包括防止碰撞、防潮等),并应保证需方接收前产品质量的良好,否则,产品的任何损坏(伤)都视为产品的质量问题。

  七、验收标准和异议

  需方于收到产品后,于当日内完成产品其他验收按具体技术要求。

  其他验收按具体技术要求。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及供应方法

  其供应方法与主产品一同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安装地。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20%的设备款(即人民币_______元)做为预付款,需方在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两日内支付设备款的70%和安装费(即人民币_______元),设备款的10%为保质金(即人民币______元),12个月后付清,12个月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解决。

  十、违约责任

  对于供方提供的产品未能按照计划到货,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视为违约,扣总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为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彩以下第(3)种方式:

  (1)由经济合同仲裁;

  (2)由人民法院判决;

  (3)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由当地税务局出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2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需方):__________

  乙方(卖方/供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即rmb¥_______________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23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供需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采购商品清单及价格

  第二条:质量保证

  供方保证本合同供应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如发生供方所供商品与本合同不否,需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供方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预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派人送货到需方,同时安排技术员上门布线。

  第四条:结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第五条:售后服务

  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供方提供的商品保修期为本商品保修卡提供一年的保修时限,保修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商品实行免费维修。保修期后,供方仍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用。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供方和需方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两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24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__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3%金额计¥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25

  甲方: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基俊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农产品配送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厨房所需的各种农产品配送(即蔬菜、水果、粮油、家禽等农副产品)。

  2.供货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合作期间双方应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

  一、双方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按照配送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可对乙方的配送要求、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3.甲方所需商品必须在前一天晚上12点前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报给乙方,给乙方提供采购依据和时间。

  4.乙方提供的商品经双方协议在当月30好结算确认后。货款在次月的5日前,由甲方一次性用现金或转账方式付清。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贰拾万元(100000元)的蔬菜质量和单价保证金,保证金在第一次结账货款里扣出,甲方须填写收据并盖上单位公章,乙方妥善保管收据,合同终止甲方反还乙方的保证金。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

  食品,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

  3.乙方所有商品价格需每十天报价一次,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供应。

  4.乙方的商品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或提前半小时到货,到货后需协助甲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库。

  3.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款项。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在销售过程中造成客户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定封样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比照银行逾期付款处理)。

  3.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应提前60天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26

  1.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

  略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_________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j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_________年后设计的产品按zbt35001-87“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3.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一年。

  4.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_________。

  5.运输方式、运杂费

  _________路运输,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

  6.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

  7.包装

  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8.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9.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10.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11.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选择一种方式)。

  13.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27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X)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X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

  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

  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X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1

  1.装运条件  1

  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X。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

  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

  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1

  2.装运通知  1

  2.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

  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

  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宽2.7米,和高3米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

  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

  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

  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宽

  2.7米和高3米,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1

  3.交货和单据  1

  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

  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离岸价(b)、货交承运人价(a)、到岸价(c)、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ce)来解释。  1

  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X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1

  4.保险  1

  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

  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b)或货交承人价(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

  4.3 如果是出厂价(e)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1

  5.运输  1

  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

  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

  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

  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b)或货交承运人价(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1

  6.伴随服务  1

  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

  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

  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

  7.备件  1

  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

  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1

  8.保证  1

  8.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

  8.2 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

  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X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

  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

  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

  8.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

  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

  9.索赔  1

  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

  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2

  1.价格  2

  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2

  2.变更指令  2

  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

  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2

  3.合同修改  2

  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2

  4.转让  2

  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

  5.分包  2

  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5.2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2

  6.卖方履约延误  2

  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

  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

  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

  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

  7.误期赔偿费  2

  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

  8.违约终止合同  2

  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

  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

  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

  9.不可抗力  2

  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3

  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

  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

  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3

  2.争端的解决  3

  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

  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e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

  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

  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

  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3

  3.合同语言  3

  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3

  4.适用法律  3

  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

  5.通知  3

  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

  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3

  6.税和关税  3

  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

  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

  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3

  7.合同生效及其他  3

  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

  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返

广西产品采购销售协议 篇2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商品类型麻核桃树码子;附报价单明细:

  特别约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验收。

  3、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麻核头树码子、免费嫁接。

  第二条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经协商一致,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确认。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运费、嫁接费。

  3、付款期:付款方式:在签约时,一次性给需方履约保证金元,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由需方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4、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退换货

  1、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质量和品种要求,供方无条件退货。

  第五条商品验收

  1、供方应保证树码的完好性及100%存活。

  2、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

  3、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

  2、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总经理: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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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