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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范文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精选27篇)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旅游公司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导游资格证号码:  导游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开始生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二、工作内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导游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甲方要求乙方将《导游资格证》挂靠甲方公司。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负责购买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工资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的办法,多劳多得。  

  3、乙方组团出游,乙方获利润的10%酬金。  

  4、带游客到河源大宾住宿提5%酬金。  

  5、由旅行社委托的接:150元次。  

  6、外出带团300元次。  

  7、公司提供劳动保护,公司根据规定配发工作服,带团外出含个人旅游保险,利用淡季对导游进行各地景点考察学习。  

  8、一个月有四天休假,休假时间由公司安排,员工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安排休假时间。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号文件关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号文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日期:

  签名日期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2

  甲方名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用人单位)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性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劳工)

  名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性别: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出生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当前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居民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自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二.乙方同意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三.乙方工资:①人民币元/人工日(1人工日=8个工作小时);② _ _ _ _ _元/月;③计件工资的计件单价为_ _ _ _ _ _ _ _元/_ _。

  四、工资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且每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每月_ _ _ _ _日前结清上月工资;②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动词 (verb的缩写)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规定。

  6.本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任何冲突,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法定授权的任何变更或签字无效。

  甲方(公司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签字)。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署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前 个月是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从事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其身体健康情况,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并同意薪随岗位而变更。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具体的休息休假的条件、程序和需要办理的手续,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来执行。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一)乙方的工资按月发放,试用期工资是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试用期后乙方的工资是元(含加班工资),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具体如下: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人民币 元;  

  2、加班工资 元,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乙方同意加班工资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休息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被安排补休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加班时间的确定及加班的程序见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发薪日期  甲方每月____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调薪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内部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和工作内容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调整的工资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同意购买社会保险,并主动向甲方提供购买社会保险需要的材料。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办理购买社会保险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另签订书面的《培训与服务协议》,如果约定的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不一致的,以后到期的为准。  

  (二) 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内,还是在离职后,乙方都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与乙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经济补偿的数额、支付方式,限制的年限及违约责任等。  

  八、解除和终止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工作交接及其他离职手续。只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离职程序办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离职手续后,甲方才与乙方结算所有的债务(包括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赔偿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甲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乙方赔偿金。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十

  一、其他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6

  本协议由_________机械制造公司在_________州_________市的工厂(以下称公司),同代表本协议第一章承认并提及的谈判单位工人的_________工人国际联合会及其所属的第_________号地方工会(以下称工会),达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本协议中出现的“他”或“她”或有关的人称代词,只是出于文字表达的需要,这样使用,并不意味着有性别上的区别。

  第一章承认

  第一条公司承认工会是公司全体全日制和正规非全日制生产和维修工人在集体谈判中的唯一代表。这些工人包括:检查员、班组长、储运员和车间事务员,但不包括:实验工程部雇员、制图员、办公室职员、推销员、专职人员、保卫人员和工段长。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一条付薪日

  头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这两天刚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则应提前一天支付工资。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协议所覆盖的工人在前一个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务应该得到报酬。所有的工资支票都应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发放。如果公司缩减工作日,工人则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领取工资支票,日期应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条体检

  公司指定的医生在对已经雇佣的工人进行体格、精神/心理检查或医学化验后,如果该雇员及其医生提出书面请求,应将此检查或眼睛检查的报告提交给该雇员的私人医生。

  第三条公司薪给雇员

  管理人员不得从事本协议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况例外:

  A.教育和/或培训工人和受训的管理人员;

  B.从事遇到困难时期的必要工作;

  C.从事新产品开始生产时的必要工作,当然,被正式安排本款所指的这类工作的工人,应在安排的工作中发挥助手作用;

  D.从事必要的试验工作;

  E.受训的管理人员不得取代谈判单位工人,但谈判单位的工人可以用来指导受训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维修工作的转包

  A.只要有设备和合格的人员,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给谈判单位的工人所从事的维修工种的维修工作转包出去,但下列临时情况除外:

  (a)有必要替换旷工的工人时;

  (b)有必要替换已获准请假的工人时;

  (c)有必要替换休假的工人时;

  (d)有必要替换因受伤或确实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时。

  B.双方理解并同意本条规定的公司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即在有资格从事该工作的维修工人处于裁员而缺乏维修工人从事所需要的工作时,并同意本协议包括的维修工人的补充人员每周安排5个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将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内正常从事的一部分维修工作转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除非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条非全日制工和临时工

  不得雇佣非全日制工人和临时工来达到强行裁减正规全日制工人的目的。临时工只能短时雇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只有度暑假的学生可达3个月。如果临时工的雇佣期超过3个月(包括学生),就应视为享有年资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一条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公司不得对享有年资的工人行使指责、停职或解雇的处分权。

  第二条通知

  在因处理_________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资的工人离厂之前,公司经营者应将该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厂里,或他不在厂里时的任何其他工会代表,召集到指定的办公室或地点,目的在于通知他们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并听取该工人对自己处境的陈述。当然,这种会议不构成听证会,这时候工人代表的到场只是为了接受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的通知,并听取该工人的陈述。涉及欠债不还、迟到和旷工的案例,必须在听证会后方可要求工人离厂;但双方同意,在安排处分听证会之前,应通知部门工会代表或其代表出席听证会。

  第三条处分听证会

  在工人被送出厂后的48小时内,雇员关系部经理或其代表应在指定的办公室举行处分听证会。该工人有权出席听证会,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权在听证会上代表该工人,而且双方应允许传证人到场,以便证实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处分听证会。

  第四条听证记录

  公司应在听证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听证会的书面记录文本,包括公司的处分说明,如果有的话。对处分结果提出陈述,如有的话,其时限应从工会收到该记录时算起。

  第五条对处分提出不满意见

  如果工人对本章所称的公司处分提出不满意见,那么,应按意见陈述程序的第一步骤进行;如果是对解雇提出不满意见,可按第三步骤进行。如果最后证明对工人的处分理由不够充分和正当,那么,应该恢复该工人在遭受处罚前的身份,而由此造成的工资损失,如果有的话,也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书面批评

  在书面批评入档后1年内,如果没有任何违反处分的行为,则应将书面批评从工人的就业档案中撤出去。

  第七条试用工

  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不适用于试用工。

  第四章请假

  第一条因私

  A.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事先安排,公司允许工人短期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现行作法仍将继续实行。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工人的年资应予以保留并累计计算,并让其恢复请假前的工作岗位,如果有关年资的条款规定这么做,而且工人在休假期满时又回到了工作岗位的话。

  B.超过3个规定工作日的假期并经雇员关系部经理同意的适当的假期,都应向工会提供请假条副本。

  第二条因工会事务

  根据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或主任的书面通知,应准许下列工人脱产请假:当选为农具工会和工时委员会代表的工人;当选为地方工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工人;参与公司合同谈判的工会代表,以及从事申诉程序仲裁准备工作的地方工会代表。双方同意依据本条被准许脱产请假的工人每次不得超过5人。

  第三条因兵役

  A.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违背义务兵役法及其修正案规定的公司对应征入伍提供此法律及修正案所规定的服务的工人应尽的义务。

  B.参加和平队的工人应享受同加入美国武装部队的工人同样的优惠条件并应在同等条件下再次受雇。本条款仅包括一次应征入伍。

  第四条因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A.如果工人被要求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包括为大陪审团服务),或在提供此服务前依法被要求出庭接受陪审团委员会的审查质询,或被传唤作证和揭发证词,或在记录法庭诉讼过程中提供证言,那么,他为提供此服务损失的必要时间的正常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工时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但不包括换班或超时奖金和所有其它奖金及奖励性报酬)与提供引服务所获得的赔偿的差额应得到赔偿,但在工人根据正常工作安排不为工厂工作的任何一天(节假日除外),提供此服务时不得支付此赔偿。

  B.要获得享受赔偿资格的工人必须:

  (a)立即将收到的召唤提供此服务的回执通知其工长;

  (b)向工长提供适当的从事这种服务的证据。

  C.如果头班或二班的工人上午结束这种服务,则须报到继续完成当天其余时间的工作。如果该工人没有报到继续工作,则赔偿只限于截止结束服务之前损失的实际时间。如果该工人中午12点后结束服务,则当天无须再回岗位工作。

  D.上第三班的工人可以选择不上提供服务前或紧接服务后的那个班次。该工人在不上班前须向直接主管通告自己的选择。

  E.公司依据本条款支付报酬的时间不得计算为每日的超过工时。

  第五条因丧事

  A.工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夫、妹夫、姐妹、妯娌、孙子女、祖父母、继子女、继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女婿、儿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如参加葬礼按要求可在死亡发生后的3个自然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内享受3个正常工作日的丧假(如工人当时不在,事后亦可享受同样天数的丧假)。工人在通知公司后可选择亲属死亡当天而不是死亡之后的第二天计为休假的第一天。

  B.在为此事提出书面申请后,工人在正常工作日享受的休假(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应得到报酬。计时工的报酬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工作率计算,但这两种情况都不包括换班、加班奖金和其它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如此计算的工时不得计作超时工时。

  第六条因批准的假期

  工人将批准的假期用于与请假申请中所述内容不同的目的,应受到纪律处分。工人休假期满后如不报到工作,则应视为自动辞职,除非他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七条年资的保留和累计

  如果工人在批准的假期期满后回到原岗位,则其休假期间的年资应予保留并累计计算。

  第八条奖励工时的获得

  A.享有年资的工人如每个工作周都全部完成正常安排的工时,不包括日超时工时,星期六、星期天或不上班的日期,可以获得奖励工时。

  (a)即使工人在一个工作周内利用部分,而不是全部正常安排工时从事下列活动而缺勤,也有资格获得奖励工时。这些活动包括为陪审团提供服务、奔丧、工会事务、节假日、休奖励工时假和经公司安排的不得超过一星期的年假,以及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工人享受因工伤而获得的赔偿津贴的时间。

  (b)每个工作周出全勤的工人可获得1小时奖励工时。

  B.公司应对奖励工时安排倒休,并应尽力满足工人提出的休假要求。工人应至少提前1周通知自己的直接主管,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不用提前1周通知。奖励工时可以累计到4个或8个小时休一次。

  C.如果依据本条休假的工人人数严重地影响了生产和维修的要求,则可对休假的人数进行限制。如果工会对影响生产和维修要求的程序提出疑问,则可立即同雇员关系部经理一起审查此决议。

  D.计时工的奖励工时津贴按其正常小时工资率计算,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均不包括任何奖金。累计并转入下一年度的奖励工时的津贴,如紧接财政年度第一次支付期开台之后的工时,将按工时获得年度年底的工资率确定。奖励工时休假或津贴支付将先考虑最早转入的奖励工时。

  E.如果工人已享有年资,奖励工时在下列情况下将予支付津贴而不予安排休假:

  (a)解雇

  (b)辞职

  (c)退休

  (d)裁员

  (e)死亡

  (f)请假6个月以上

  第五章安全卫生

  第一条安全规章和规定

  公司和本协议包括的工人、工会及其代表应遵守全部合理的关于卫生、安全设施和卫生条件的工厂规章。

  第二条保护服和保护设备

  公司应为其认为必要的岗位提供专门的保护服(如手套)和安全设备。如安全靴在从事安排的工作期间损坏,公司将在每个合同年内,按购买单核实的价格向工人提供_________美元的补偿。公司将向有年资的工人提供新的安全眼镜,安排指定的检测员进行检测,并每年向工人支付_________美元的修理或更换眼镜费。

  第三条破损工具

  公司将用斯纳普恩、克拉夫斯曼以及其它大家共同认可的公司制造的同类产品来替换公司要求的工人个人使用的陈旧或已被损坏的工具。公司将向维修工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维修工具的场所,但条件是,如果工具遗失,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安全委员会

  A.公司同意工会可以指定5名工人,其中须从第二班和第三班各指定一人,担任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

  B.公司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指定的主席的安排召集会议,讨论工厂的安全和卫生事宜并提出建议。公司将向参加会议的委员提供报酬,如属计时工,按正常小时工资率支付,如属计件工,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支付。

  C.安全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所有建议记录,由委员会的管理人员保留。应向每一位委员提供一份记录,并向雇员关系部经理提交记录以便归档供工人参考。

  第六章工会代表性

  第一条一般代表性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代表工会的应是下文所称的部门工会代表、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工厂工会委员会以及工会研究工时问题的代表。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确认的每位工人代表应为试用期期满的工人。

  第二条工会部门工人代表

  A.权限

  在采取申诉程序的第一个步骤时,应由工会部门工人代表代表工会,其权限限于根据被其确认为部门工会代表服务地域内的申诉程序处理有关的不满意见。

  B.人数

  每50个工人或每拥有50名工人的部门应设一个部门工人代表,这类代表至少应有6人。

  C.义务和责任

  (a)部门工人代表在作为工会代表按照第七章申诉程序第一步骤处理不满意见时,应被允许脱产履行其责任。但部门工人代表只有在应申诉工人或雇员关系部经理的要求,并在此要求经其工长批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b)离开岗位的工人代表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如工人代表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c)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工人代表每周至多可以离开岗位3个小时,由公司支付报酬。此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三条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

  在按申诉程序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和出席会议时,工会应由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代表来代表。

  A.权限

  工厂工人委员会单个成员的权限限于在他被认可作为工会委员会的成员提供服务的区域内按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处理不满意见。

  B.人数

  工厂工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1人为主席,3人从工厂不同的地域范围内选举产生,其中有1位成员必须一直是上第二班或第三班的工人。

  C.义务和责任

  (a)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单个成员处理申诉程序的第二步骤的不满意见时,或按第四条所规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行使其责任时,应准许其脱产履行其职责。

  (b)准备离开岗位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在离开前或回来后,应通知其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如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出于A款所称的原因需要进入他本人部门以外的权限范围时,须通过工长或工长指定的他不在时的代理人,获得离开本部门的书面许可并在处理有关的申诉前通告准备进入的部门的工长。

  (c)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果需要,每周应允许他有12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其他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如需要,每周应允许其有4个小时的时间履行其作为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或本章许可的委员会会议成员的责任。允许时间的补偿,如属计时工,应以其正常工时小时工资率为基础;如属计件工,则以其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为基础,两种情况均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奖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或奖励性报酬。

  第四条工厂工会委员会

  A.权限

  工厂工会委员会应作为一个整体在第三步申诉程序和仲裁程序中代表工会,并应在本章第五条指定的特殊或日常会议中代表工会。

  B.义务与责任

  为了实现工厂工会委员会的目标,工厂工会委员会可根据本条规定使用第三条所规定的允许使用的特权。

  第五条联席会议

  公司和工会都认识到通过充分讨论来消除误解的价值和重要性,以及为了在本协议管辖内保持和谐的关系。双方同意,将根据任何一方提出的请求,公司和工厂工会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并为此达成如下共识:

  A.任何一方至少应在希望举行会议的前5天将包括希望讨论的主要问题在内的暂定议程递交对方。在会前或会上经双方同意可把附加议题列入会议议程。

  B.这些会议并不是要企图回避和/或代替申诉程序。

  第六条代表的替代

  本章所指的每位代表都应有如下述条款中规定的经资格认定的替代人,这位替代人在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可在同一地区以同样的权限工作。

  第七条资格认定

  A.工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把本章所指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名单书面通知雇员关系部经理。名单中应标明经认可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姓名、所在部门及其地点。公司不得承认任何未经认定资格的代表或者虽已被认定资格但还尚未完成试用期的代表。

  B.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天内,书面通知工会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处理申诉的监察人及其替代人的全部名单,详细写明每位监察人有权处理申诉的部门和地区,还应写明监察人的替代人既可在监察人缺席的情况下代替监察人行使权力,也可取代监察人。雇员关系部经理应在监察人名单发生变化时立即将有关变化情况通报工厂委员会主席。

  第八条工会工时研究代表

  A.工会应派一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接收公司进行的为时不超过4周的培训。该雇员培训结束后应回到他原先在工厂的日常工作岗位上去。

  B.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只有在同公司工时研究人员进行联合研究时才能履行其义务。当因永久性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不满意见时,包括因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申诉程序中双方对所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的变化或新的附加内容未能达到满意的解决而产生不满意见时,公司或工会可以要求对此进行联合研究。在涉及到据估计的奖励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这些已经变化了的内容和新增加的附加内容应纳入联合研究的范围。应尽最大努力在第三步会议召开之日前完成联合研究任务。

  C.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参与制定新的奖励工资标准,只是在现存的奖励工资标准成为争议的对象时,或应公司或工会按本条B款规定进行联合研究的要求时,方可采取行动。

  D.公司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对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因参与联合研究和分析资料工作而失去的工作时间付给报酬。每人每周最多可获得3小时的报酬。如工会工时研究代表每周研究时间超过3小时,超过的时间应由工会付给报酬,但公司将支付按其直接要求所花费的时间和按其直接要求在联合进行工时研究和资料分析时所花费时间的报酬。他们所花费的这种时间将根据每个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直接计时收入付给报酬。这种方式包括计时工,或者是职业劳动等级计时工和计件工,但不包括换班或加班工资或其他形式的任何奖金或奖励性工资。

  E.如果公司要把工会工时代表调离谈判单位,工会工时研究代表的替代人应由公司出资培训,其间应按该雇员的直接工时收入支付其工资。

  F.如果是上述第五款所述以外的行动而引起的对工会工时代表替代人的培训费用则应由工会完全承担。

  G.在挑选替代人时,工会应提交5位工人的名单,这5人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资格要求。公司将从这5人中挑出2个它认为有能力完成这项任务的候选人,然后工会再从这2人中选出1人接受培训。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

  第一条申诉

  申诉的定义是,_________雇员或工会同公司就解释、应用或所谓违反本协议条款时所引起的争议。

  第二条申诉程序

  应努力通过申诉人同其班组长或指定的代表人之间进行非正式的磋商来解决申诉问题。如声称受到侵害的雇员提出要求,那么适当的部门工会代表须参加这种非正式磋商。双方同意,所有的申诉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提出。

  第一步骤--在受害雇员与车间工会代表和雇员的班组长之间进行。

  A.如果申诉未能通过上述非正式方式达到解决,那么,申诉可写成文字材料并由受害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签名后递交班组长。所有这类申诉书须在引起申诉的事件出现后5天内呈交班组长,并须说明申诉中列出的事件违反了哪章哪条以及所寻求的具体解决办法。

  B.班组长应会同雇员和部门工会代表讨论申诉问题,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应在上述A款规定的接到申诉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C.任何申诉如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以后仍未能解决,并在班组长在第一步申诉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5个工作日之内仍没有将申诉材料递交第二步申诉程序,该申诉只能在班组长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而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二步骤--在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代表和申诉发生地区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之日进行。

  A.公司代表应会同适当的工厂工会委员会成员讨论按上述规定向第二步申诉程序递交的申诉。如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那么应按C款在第一步程序中的规定在收到书面申诉之日起正常安排下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提出书面答复。

  B.任何申诉如果在公司代表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没有递交给第三步程序,那么该申诉只能在公司代表的书面答复基础上进行解决,并将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C.如任何以书面形式递交给雇员关系部经理的申诉涉及到纪律处分和年资问题,可按申诉程序的实施规定在引起申诉的事件或条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诉案卷直接递交第三步申诉程序处理。一般性的申诉,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申诉,以及班组长处理权限范围以外的有关主要问题的申诉,可以采用第二步申诉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步骤--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和工厂最高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会的工厂工会委员会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二步申诉程序完成后,申诉仍未解决,那么应在工厂工会委员会和适当的公司代表之间,在公司代表于第二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举行会议进行讨论,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应在议定会议日期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要求在会上讨论的申诉目录,包括每项申诉的编号和工厂工会委员会对每个申诉作出的简短说明。

  B.同关系部经理应在会议讨论申诉后的最多5个工作日内,把公司第三步程序处理的每项申诉作出的书面答复送达工厂工会委员会及其受害雇员本人。

  C.任何申诉如在公司于第三步申诉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没有将申诉档案递交到第四步或第五步申诉程序(如果第四步程序被取消的话),那么该申诉只得在该书面答复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并不再具备要求进一步审理的资格。

  D.双方同意并理解,工会可选择让其国际代表参与第三步程序。如果工会决定采用这种办法,那么第四步申诉程序就将自动取消,尚未得到解决的申诉将只能按C款规定的第三步程序提交给第五步申诉程序(仲裁)予以处理。

  第四步骤--假如第四步程序没有依照上述第三步程序条款由工会取消的话,那么这步程序应在雇员关系部经理、工厂最高负责人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国际联合工会的国际代表之间进行。

  A.如果在第三步程序完成后还存在尚未解决的申诉,那么,该项申诉应在双方适当人员于雇员关系部经理在第三步程序作出书面答复之后举行的首次会议上进行讨论。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应至少在预定会议日期前5个工作日向雇员关系部经理递交将预备在会上处理的申诉目录,其中包括申诉的编号和国际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对每项申诉所作的简要说明。

  B.所有呈递给第四步申诉程序的合格申诉在处理该申诉的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地方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以及受害人本人作出书面答复。

  C.所有经过第四步程序处理,且没有在公司第四步程序书面答复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呈递给第五步程序处理的申诉,应在上述答复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并不再具有要求进一步处理的资格。

  第五步骤--涉及到说明和执行本协议条款并通过本申诉程序进行了处理的申诉,也只有这类申诉才可以提交下面所规定的仲裁程序予以处理。如果工会希望将申诉递交第五步程序处理,那么它就必须在公司于第三步或第四步程序中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有的话)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诉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雇员关系部经理。仲裁处理程序应在通知发出后7天内由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共同选定的仲裁员开始进行。如果各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出仲裁员,应请求联邦协调与调解委员会派出一个由5名同组成的专家组。雇员关系部经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会都有权从专家组名单中划去2人。要求仲裁的一方可首先划去1人,然后由另一方划去1人;双方各再划去1人之后,剩下的一人便是被选中的仲裁员。如果仲裁员能判断双方所陈述事实的相互关联性,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仲裁员陈述所要求的观点。仲裁员的裁决应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并应制成书面形式。应向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送达经过签名的裁决书副本。仲裁员无权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替换、变更、删节或增加内容,但有权引用和解释本协议条款,以便了结据此处理的申诉案件。各方负担各自的费用,仲裁员处理申诉的费用应由公司和工会对等负担。

  第三条协议的约束力

  工会和公司在第二、三、四步申诉程序中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对有关的雇员都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

  第四条时限

  双方同意并理解,在任何一步申诉程序中所确定的时间限制,都可在双方相互理解的情况下予以延长。

  第五条国际代表的调查

  国际联合工会的代表和/或其代表,在向雇员关系部经理发出书面通知后,可以在工作时间去工厂调查已上诉到第三步或第四步(如果没有取消的话)申诉程序的申诉案件。条件是这种调查不应妨碍和干扰公司的工作日程。

  第六条奖励工资标准引起的申诉

  涉及到奖励工资标准而引起的申诉可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条I、J、K款的规定,从第三步骤(在进行并完成检查和联合研究程序之后)开始予以处理。

  第八章年资

  第一条年资的确定

  工人年资确定的范围应适用于因缺乏工作而被暂时解雇、解雇后双被重新召回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另有具体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定义

  A.年资一词是指工人根据连续工作所享有的公司年资和部门年资的有关等级。

  B.本章在涉及工人时使用的“有资格”和“有资格的”一词是指据认为工人在正常监督条件下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第三条试用期

  工人最近一次连续工作的头3个月被视为试用期。在此期间,公司方面不负继续雇佣他的责任,解雇试用工人也不应成为雇员提出申诉的理由。试用期满,工龄应当从雇佣期开始的第一天(也就是受雇的最早日期)算起。

  第四条建立年资名录

  A.工厂年资

  根据已经建立起来的现有的工厂年资名录,工厂年资名录应包括除试用期以外的所有工人。

  B.部门年资

  (a)所有工人都应根据部门年资来确定工厂年资。

  (b)如同本章第六条规定的临时解雇也算作工龄的那样,一个工人如从一个根据其部门年资已经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岗位上调到一个新岗位上时,应按其调入的部门年资来临时确定其工厂年资。调动后的工人仍将保留原部门年资并予以累计计算,如原部门需要,他必须返回原部门工作。

  (c)因除缺乏工作被临时解雇以外的其他原因,由按其部门年资已永久性的确立了其工厂年资的部门调入另一新部门的雇员,应根据他调入新部门的日期算起的部门年资来确定全部的长期的工厂年资。

  (d)按本章第三条的规定,新雇员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后,其姓名和年资计算日期应记入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名录,在后一个名录中,其受雇日期自其3个月试用期期满时算起。

  (e)所有具有年资的雇员都享有两种年资,即工厂年资和部门年资。然而,这两种年资都将受本章条款的约束。

  第五条年资的中断

  A.在雇员被临时解雇和被召回重新恢复工作时,公司将首先考虑其年资问题。

  B.在雇员被临时解雇或在解雇之后又被召回重新工作时,公司可根据当时的特殊环境指定一些仍需要其服务的雇员留下。这些雇员,不管其年资如何,都可留下或被召回重新工作。事实上这些被指定留下的工人不会影响其正常年资的确定,而且还可迅速恢复其因_________些特殊原因被中断了的年资。

  C.本章条款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在编制年册清单和进行年休假期间,或因机器或设备损坏和大修、缺乏原料、顾客取消或改变订单、水灾、火灾以及其他恶劣气候的出现等原因,必须临时解雇职工3个工作日或不到3个工作日期间。

  第六条暂时解雇

  当必须裁减_________一岗位上的雇员人数时(上述第五条提出的情况发生时除外),其裁减的程序如下:

  在_________一部门内裁减劳动力时,具有年资的工人享有下列的权利:

  A.应首先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试用人员,之后再从部门年资最低者开始裁减具有年资的雇员。但是,在任何情况下,留在部门的工人都必须是能够胜任工作要求的人员。

  B.公司应按下列顺序把从受影响的部门裁减下来的工人安排到其他部门:

  (a)首先,要满足公司用人的需求,如果有这种需求的话,应在该雇员工作的原有部门另行安排工作。如果该部门没有空缺位置,那么就按公司的要求在工厂的其他部门予以安排。

  (b)其次,如果按第一步骤不能安排的话,那么该雇员只要能工作,可让其替换该部门的试用人员。如果该部门没有他能胜任的由试用人员从事的工作,那么可让他替换在其他部门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试用人员。

  (c)再次,如果按上述两个步骤还不能安排,那么可让他取代从事他能胜任的那种工作的具有最低工厂年资的雇员。

  注:双方同意,根据上述规定,不论是采取安置还是替换措施,该工人都必须具备公司认可的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七条召回岗位

  A.一旦出现_________些工人回岗的机会(本章第五条规定的情况除外),被工厂解雇的工人将根据其自身的工厂年资情况被召回岗位重新工作,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B.根据第六条的规定,被裁减的雇员或本条A款所提及的雇员此后将被召回该岗位重新工作,在此岗位上他们的工厂年资根据他们原先的部门年资将被确定为部门年资,但不管什么情况,他们必须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八条解雇和召回雇员名单的寄送

  应向雇员关系部寄送和提供将被解雇或召回的雇员名单,并应在工人被解雇或召回之前将名单复印件提供给工会主席。如果_________雇员年资被中断的话,应在名单中作出说明。

  应在预定解雇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通知将被解雇的雇员。

  涉及到有关解雇或召回岗位问题的申诉程序不得改变,除非在自解雇和召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九条年资的终止

  已获得年资的任何工人都可因下面原因中的任何一个原因失去年资和工作:

  A.如果他辞职的话--不管是(1)通知公司,还是(2)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

  B.如果他被解雇的话。

  C.如果他在被工厂临时解雇(也就是从工资名单上被暂时除名)之后,接到公司按他最新地址发出的召其回岗的书面通知10天以内不到岗报到的话,除非确实生病或有其他适当的理由。已被解雇并希望仍保留其年资权利的工人须将其住址通知公司。

  D.除因正式请假、工厂造成的工伤或服兵役以外而造成的缺勤时间同其缺勤前的年资相等者。

  第十条从年资名录中调出

  A.任何在此之前已被提升或调入薪给阶层工作岗位和/或调到本协议不包括的任何工作岗位上去的工人和后来又回到本协议所履盖的工人群体或单位的工人,其部门年资和工厂年资应予累计计算并予以重新确立。

  B.任何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被提升和调动,并在此后4年内又回到了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享有上述A款所规定的工人的权利。

  C.当根据上述A款或B款调出,而后又不是按照自己或公司的请求调回本谈判单位的工人,应回到他调离以前的工作岗位上去。如果那一岗位已不复存在或者他的年资又不足以使他回到那一岗位上去的话,那么应根据本章的规定对其另行分配工作。

  第十一条关于职位空缺消息的公布

  A.当有的部门必须增员时,公司将根据本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公布有关职位空缺的消息。

  B.例外情况: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将不得公布职位空缺的消息:

  第十二条工会官员的年资

  国际联合会地方工会主席、副主席、工厂工会委员会委员、车间工会代表、工会工时研究代表和工会安全委员会代表在任职期间和在所代表的领域,在涉及到解雇、召回、裁判或复职的问题时,将把年资名录提高到实用法所能允许的程度。

  第十三条残疾雇员

  成为终身残疾不能再在原岗位工作的工人,或由军队退役、体力上和心理上不再适合于原岗位工作的雇员,都应由公司按下列程序把他调到他所能从事的其他工作岗位上去:

  A.应以分配职位空缺的方式安置残疾雇员,如果有这种分配机会且该残疾人又具有从事这种工作的能力的话。

  B.如果没有上面提到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也没有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由试用人员占据的职位空缺分配机会的话,那么就去查阅工厂年资名录,从年资最低的工人查起,直到找到一个该残疾雇员能够从事的工作岗位为止。

  C.双方同意,对于任何具有年资的工人都不应弃之不用,因为他们在年资方面享有的权利高于残疾雇员。那些没被安置的雇员将按照本章的有关条款予以重新分配。

  D.为实施本条的规定,对于妨碍该雇员从事_________类工作的身体健康情况,必须由一名医生予以书面鉴定。根据公司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书面鉴定进行重新鉴定。

  第十四条年资名录

  公司将编纂载有每位工人姓名、所在部门名称和年资起始日期的年资名录。若在年资名录中发现差错,必须随时予以纠正。年资名录将每两个月向工会提供一次。

  第十五条班次挑选优先权

  在部门年资的基础上进行的班次挑选应有利于年资雇员,并须按下列条件办理:

  A.在新工人受雇的头3个月期间将不实行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就是说,工人在受雇的头3个月内既可不行使班次优先挑选权,也可不使这一办法对自己不利。

  B.根据这一规定,雇员在任何一个6个月期限内,只能行使一次班次优先挑选权。

  第九章年假计划

  第一条资格

  A.按下面的规定,工人在享受年假的当年,必须工作一段时间才有资格休假或享受带薪休假。

  B.工作在500小时以下者,可享受按以下第二、三、四和五条规定的休假带薪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但是,如果不休年假,他可有权得到报酬。

  C.在年休假当年工作在500小时以上者,将有资格享受下面条款确定的按适当比例计算出来的带薪休假待遇。

  第二条一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1年但不到2年者,将享受1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2%计算。

  第三条二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2年但不到20xx年者,将享受2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4%计算。

  第四条三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满20xx年但不满20xx年者,将享受3周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6%计算。

  第五条四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连续工作20xx年或连续工作20xx年以上者,将享受4周的假期,其间带薪标准按其收入的8%计算。

  第六条计算方法

  A.年休假,自其受雇之日起满52周后,立即开始执行。

  B.根据收入百分比确立的休假带薪标准是在雇员总收入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总收入包括:

  (a)任何奖金或在这期间因加班而获得的加班费。

  (b)不休年假所获得的收入。

  (c)不休法定节假日所获得的收入。

  (d)不休丧事假所获得的收入。

  (e)按本章第十三条规定在圣诞节闭厂期间所获得的收入。

  (f)根据本协议第四章第四条规定因向陪审团提供服务所获得的补偿金。

  (g)根据第四章第八条规定,因享受奖励工时所获得的收入。

  (h)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工人补偿金。

  (i)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疾病和事故福利金。

  (j)因失去工资收入而获得的失业补偿金。

  第七条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终止工作

  在取得资格日期以前不论以何理由而终止工作的雇员将失去休假或带薪休假的资格。

  第八条以付薪取代休假

  对雇员不应只给予带薪休假权利给予放弃休假的权利。

  第九条休假工资的发放

  如果休假申请在预定的休假日期前两周得到批准,休假工资应在休假日期预定开始时发放。如果度假时间增加,比如,享有两周假期的雇员提出要求,先休一周,过些日子再休第二周,而他的这一要求又得到了批准的话,那么每周的工资应分别发放。

  第十条休年假期间的法定公休节假日

  在雇员休年假期间如出现第十章第三条规定的_________个法定公休假日,年休假期应允许向后顺延一天。额外增加的这个年假日应放在年假休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双方理解并同意,对额外增加的这个节假日不再付薪,因为在他休年假期间出现的这个法定公休节假日已经被全额支付了法定公休节假日工资。

  第十一条年假期间闭厂

  如果公司认为有必要在年假期间闭厂,并在该年4月1日前把准备闭厂的计划通知工会和雇员的话,不应对此提出反对意见。

  第十二条年休假的安排

  公司在年休假期应安排每个雇员休假,在安排过程中,应尽量满足每个有资格享受年假的工人对休假时间提出的要求。

  第十三条圣诞节期间的闭厂

  A.除应要求继续工作的工人外,公司将在圣诞节前一天(或把这一天看作是圣诞节前夕假日)开始,直到新年元旦(或者把这天看作是新年假日)期间安排圣诞节闭厂。在此之前或之后安排的正常工作日缺勤的工人将得不到圣诞节假日工资。

  B.在其他方面合格的所有工人都将得到包括轮班奖金在内的8小时工资。如果是计时工,则以固定的计时工资率计算;如果是计件工,则按其职业劳动等级的计时工资率计算。

  C.根据第十章第三条B款1、C款1到C款5规定的各种条件,不应发生重复支付节假日工资的情况。

  D.对在闭厂期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应要求进行工作的雇员,将在其年资的基础上,予以首先安排工作。在闭厂期间工作的雇员,将获得其工作应得的正常补偿金,还可得到第十三条B款规定的闭厂报酬或获得同等的双倍工时工资,但不应得到公休节假日工资和其他补偿金。

  第十章工时与加班

  第一条工作周

  A.公司确定的40小时工作周,从前一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开始,一直延续到下个星期日的午夜12:00时为止。

  B.定义

  (a)“每日”一词是指从雇员开始工作之时起的24小时时间。

  (b)“星期六”一词是指星期五午夜到星期六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

  (c)“星期日”一词是指星期六午夜到星期日午夜之间的这段时间,而“法定公休节假日”一词是指法定公休节假日前的那个公历日的午夜到公休节假日当天午夜的这段时间。但开始在星期日午夜前工作周的第一天上班的第三班工人,或者他们的工作日是在节假日午夜前开始的,情况例外。在此情况下,该日将被看作是星期一或是紧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二条加班奖金

  A.对超过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工作的所有时间,将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B.对星期六的工作时间,按计时工资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计时工资率的二分之一支付报酬。

  C.对在星期日工作的时间,加倍支付报酬。

  D.对下面第三条所指的公休节假日工作的时间,如果有的话,也加倍支付报酬,这种报酬不算下面第三条所规定的范畴。

  E.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为同一天或同一小时支付两次加班费或奖金,头班工人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二班奖金,二班工人也不得同时领取加班费和第三班奖金。

  F.任何部门若需要加班或指定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加班,应在部门工人之间和在经常从事需要加班的特殊工作岗位以内,将加班时间和次数分配均衡、合理、得当。

  G.公司应及时将加班任务通知工人。

  第三条法定公休节假日、节假日报酬和支付节假日报酬的条件

  A.应在下列法定公休节假日向雇员支付工资:

  新年元旦

  复活节前的星期一

  先烈纪念日

  7月4日

  劳动节

  感恩节

  感恩节后的第一日

  圣诞节除夕

  圣诞节

  新年除夕

  须按下列条件执行:所有雇员将获得8小时工资,如以计时支付,则按正常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如以计件支付,则按职业劳动等级的小时工资率计算,包括轮班奖金在内。

  B.雇员将根据下列条件在上面所指的节假日得到报酬:

  (a)如果他们是非全日制工、临时工或试用工;以充分正当的理由被暂时中止或解雇的工人;接到公司要求但拒绝或不愿在节假日到岗工作的工人,则不能享受节假日报酬。

  (b)在法定节假日之前或之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享受节假日工资的资格(根据以下C款和D款的规定)。所获得的奖励工时假将不得累积为一个可获得报酬的节假日,在任何一个规定的节假日迟到半小时或不到半小时的雇员,就应被取消享受节假日报酬的资格。

  C.在法定节假日前和/或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员将不具有资格接受节假日报酬,除非这种缺勤的原因是下面所列举的原因之一,此外已在有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周工作了部分时间的工人也可例外:

  (a)工人造成的工伤。

  (b)由值班医生出具证明雇员确实在患病。

  (c)雇员直系亲属死亡(指雇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夫、姐妹、妯娌、女婿、儿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死亡),如果有要求的话,雇员应提交有关证据。

  (d)休年假。

  (e)为陪审团提供服务。

  D.如果法定公休节假日正好同星期日赶在一起,应把下星期一作为假日(如果星期一也是法定公休日,则把星期二列为公休假日);如果同星期六赶在一起,则把星期五作为法定公休假日(如果星期五也是法定公休节假日,则把星期四作为法定公休假日)。

  第四条签到

  已完成上个工作日的工作,并已在规定时间和规定班次签到的雇员,如果没被分配其他工作,应得到4小时工作报酬,除非他已被提前告之不要上班和他在完成自己正常班次开始4小时以前,就已失去了工作。此外,由于发生公司无法控制的诸如火灾、水灾、其他不利气候条件、爆炸、供电不足等因素而造成的雇员失去工作的情况,也不适用于此款

  第五条下班后被召回干其他工作的工资

  如果雇员在完成正常班次的工作离岗后又被召回干另外工作,那么根据下面的条件他应被允许干最低两小时的工作,即他至少应得到不少于2小时的工作和得到按分配的工作岗位工资率计算的且不低于其正常小时工资率的报酬。如超时的话,这种工作2小时的部分时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付酬。

  根据本条在第二班或第三班被召回工作,且已为其工作时间领到加班费的工人,将不再得到轮班奖金。

  第六条休息时间

  公司的现行政策允许雇员在每个工作班次中间休息最多10分钟时间,以便用快餐,本公司对这段时间的现行付酬办法将不作任何变动。

  第七条班次工时

  A.正常的班次工时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3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b)第二班:下午3:30到午夜12: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c)第三班:下午10:00至上午7:00,外加非工作时间的半小时用餐时间。

  B.如果工人连续操作的话,正常班次工时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b)第二班:下午3:00至11: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c)第三班:下午11:00至上午7:00,接受此任务的工人另加20分钟的就餐付薪时间。

  第八条清扫时间

  所有工人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10分钟停止生产性工作,以便从事必要的清扫或其他整理工作,也可在本班工作结束前5分钟离开工作区,以便整理个人卫生和其他事宜,公司为这段时间付薪的现行惯例依然不变。

  第十一章管理权

  第一条根据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公司已经授予并将继续单独授予管理工厂和指挥工人的权利,包括指挥、计划和操作工厂经营权,向工人分配工作权,制定和改变工作计划权,雇佣、提升、降职、停职或因故解雇工人的权利,或因缺乏工作职位和其他合法理由裁减工人的权利,引进新的经过改进的措施或设备以更换现有的生产方式或设备的权利,以及决定是否生产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等等。

  第十二章协议之效力

  第一条协议之效力

  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实施的,包括本协议第一章确立的谈判单位的职工在内的所有就业条件,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将全部不再有任何约束力和效力。本协议将就其所涉及的一切问题终止和取代过去的一切做法、协议、程序、传统、条例或规定。

  第二条协议之条件

  双方认为,在本协议谈判达到高潮期间,双方在没有约束、高压、恫吓或其他限制的情况下,享受并“行使了对任何问题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或提出了反要求和反建议的权利与机会”。双方还认为,其他第三方没有义务就此间提到或没提到的任何问题,即使是单方或双方在谈判或签署本协议时还不了解或没有考虑到的问题,举行谈判或集体谈判。在本协议实施期间,根据本协议规定,本协议的条款可以被替换、更改、增添、删除或修改,但只有通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文字修正案后才可进行。

  第三条协议之合法性

  如果主管法院宣布本协议中的任何章、条、款为非法内容,它们将自动从协议中被删除。其余的章、条、款如果不受被删除的章、条、款的影响,在本协议实施期间仍将继续完全有效。

  第十三章保障计划

  第一条集体医疗保险

  本协议包括的所有年资工人及其家属都有资格享受公司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险计划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在说明文件G中作了规定,如自愿加入了优惠供给者网计划,其福利待遇和条件则在证据文件I中作出了规定。有关工人为其个人或家属享受这种保险待遇须按下列情况交纳费用:

  A.对于经批准休假或处于被临时解雇30天或30天以上的享有资格的工人来说,如果该工人在休假或被解雇期间已交纳了保险金,他或其家属可享受这种待遇。但保险金须在他应支付的那个月的第一天之前支付。

  B.如果配偶双方都有资格享受工人福利待遇,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享有家属福利待遇。

  C.工人保险将因工人就业终止而终止。

  D.所有工人都应按要求签署一项本人或家属加入保险的申请,申请书签名后方能生效。

  E.由于非职业或职业事故、工伤或生病而不在班上工作的工人将享受集体医疗保险的待遇,工人在其享受伤残保险期间不须交纳任何费用,但不得超过26周。

  F.下文规定的福利待遇应同其他集体保险覆盖的范围相协调。如果受保人从其他保险计划获得了医疗保险、牙医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或服务的话,按照说明文件G和I中所提到的福利计划的这种福利待遇,连同其他这类的社会待遇,将被减少到一定程度。但不会超过这项计划和其他这类计划所规定的必要的、合理的和传统费用开支的100%。

  G.如果一个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的工人也被其他集体福利计划当作一名家属对待的话,那么公司将被认为是主要的保险人,公司将根据由此提供的保险标准支付全额福利费用。如果一个有资格的工人家属在享受本项保险计划的同时,还受到其他集体福利计划的资助的话,本项计划所提供的保险将不再适用,除非其他项目保险计划提供的保险费标准与本计划不同,本计划将补足其差额。

  第二条集体人寿保险

  工人在退休之前将享受以下人寿保险待遇:

  A.工作2个月但不足2年:6000美元

  B.工作2年但不满4年:8000美元

  C.工作4年但不满6年:10000美元

  D.工作6年或6年以上:120xx美元

  第三条因事故死亡和致残福利待遇

  如果一个按本章第二条受保的人受了伤并在受伤之日起40天内遭到下文所规定的损失的话,公司应根据本政策的各种规定支付:

  A.残废大额赔偿金;

  B.因从手腕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手,或从踝骨或其以上处失去一只脚,或丧失一只眼睛,给予大额赔偿金的一半;

  C.上文B款所规定的一人以上的大额赔偿金,但是对因同一事故而受伤遭受的损失支付赔偿金总额不应超过大额赔偿金。一个人的大额赔偿金的数额,应根据本章第二条列举的保险类别来确定。

  第四条丧失工作能力保险

  A.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将向享有年资的雇员支付疾病和事故补偿金,该种补偿金的数额为每周补偿金的60%,即不超过185美元,时间不超过26周,从以下日期计算:

  (a)非工业事故的第1天;

  (b)患病的第8天;

  (c)住院的第1天;

  (d)院外动手术的第1天。

  B.任何完成试用期的雇员都有资格加入丧失工作能力保险,如果该雇员加入并又在岗位上工作的话,此保险将自他加入之日起生效。如果该雇员不在岗位上工作,保险将从他返回工作岗位之日起生效。

  C.无论根据任何日期确定的周补偿金数额都只相当于周基本收入额,包括按计件工资计算的收入,但不包括轮班奖金,如果是计件工,将按确定日期以前的连续13周的平均周基本收入计算。每年的第一个确定日期是1月1日。在确定这种周补偿金的过程中,雇员在这13周内被暂时解雇、制定工人周补偿金支付办法、制定住院补贴办法、休假或经批准制定周补偿金而缺勤等将不包括在内。但因奖励工时所得到的休假和金钱、丧事、为陪审团提供服务、休年假、因工会事务和公休节假日将包括在内。

  第五条医药处方计划

  公司按说明文件G和I的规定提供医疗处方计划。

  第六条同工人补偿计划的关系

  如果一个雇员因临时完全丧失、部分永久性丧失或全部永久性丧失工作能力,而申请加入工人补偿计划,公司将支付每天35美元的补偿金,最多支付3天。

  第七条牙齿保险计划

  公司将按说明文件H规定提供牙医保险项目。

  第十四章工资

  第一条工资类别和工资率

  A.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计时付薪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A内;表明劳动等级和工资率的奖励工资工作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B。

  B.为特殊雇员制定的特别工资率分类表附在说明文件C。

  C.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所有上述工资率立即生效,直至协议终止。对于上述所有工资率的调整应按适当的工资率进行。

  D.列入说明文件C的雇员应享受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资;工资率的调整依照本章第一、二、三条中的规定执行。依照本章规定,若_________一雇员由说明文件C所列举的工作岗位正式转入其他工作岗位,他将不再享受说明文件C列举的工资率。

  第二条普遍增加工资

  A.普遍工资率--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立即开始的付薪期内有效。由说明文件A、B和C所列出的雇员的各种工资率将是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予以支付的工资形式。

  B.一次性工资支付

  (a)从1994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工资单上现有的谈判单位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基础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其上一年1%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工资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b)从1995年1月份第一个预定工作日起,谈判单位工资单上现有的雇员,将有资格获得一笔按照其基本工资率计算的相当于上一年2%工时的一次性收入。这笔一次性工资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的第一个付薪期内支付。

  第三条生活费津贴

  本条所列的生活费津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A.按下面第2条确定的生活费津贴百分率将适用于上述第一条所列的工资率,其结果出现的每工时的零头美分将加入按上述第二条计算的适当的工资率。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生活费津贴的上下调整,将在美国劳工部劳工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的基础上,按本条的后续规定进行,时间将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到本协议终止时为止。

  (a)在协议实行期间,生活费津贴调整将依据以下基础进行,而依据劳工统计局统计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平均生活费用指数和据此以后的每年这3个日历月份的平均指数进行调整,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为止。

  (b)如果工资基点出现增减时,劳工统计局统计的这3个月历月份的平均消费价格指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低于_________点。

  (c)按上述(A)款规定,在任何3个日历月份实行的生活费津贴额均按以下计算方式获得:以劳工统计局公布的上述3个日历月份消费价格指数的平均数为基础,如果该指数(以1967年的指数为100)每增加或降低0.9,那么津贴就应是第二条所述的工资率的0.11%,

  编号: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姓名)

  甲方:

  乙方: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否则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乙方的工资按月发放,工资是 元。

  甲方每月5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求,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地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其他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8

  劳务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性别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____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9

  甲方: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自愿报名,公开竞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签约之日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教师。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时间为________年(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____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长期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与甲方其他在编在职教职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3)、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并根据内部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满工作量的福利待遇不低于00元年。  

  (4)、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2)、乙方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权利。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满勤满量。  

  (4)、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的考核,乙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标准。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规和教学常规,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的的声誉。  

  (6)、乙方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7)、乙方擅自中途解除、终止本合同后,________年内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与教育教学相近的工作。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按照国家规定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相关工作条件的。  

  4、如果甲、乙双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无故违反本合同条款或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拾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10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个月)。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条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体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

  b.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其他工资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二)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九、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等并执行。

  (二)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双方亦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五)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六)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

  出生日期: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三、劳动保护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八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十七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后甲方聘用乙方,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劳动纪律。

  甲方执行国家、省有关劳动纪律方面的规定,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下面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经考核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依照本合同约定的;

  (3)乙方严重(含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或者甲方操作(工艺)规范的;

  (4)乙方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贪污、盗窃、赌博等严重问题,对甲方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5)乙方被劳动教养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本合同无法履行;

  (9)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者资本、生产经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裁减人员的。

  (四)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为期___年。

  四、工作内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___岗位工作,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调整。

  五、乙方工资及待遇:

  (一)乙方试用期内(3个月)的工资及待遇: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资确定为 元(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补助,绩效奖 元(按公司规定办理),满勤奖元(按公司规定办理),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补贴费 元(按公司规定办理),特殊岗位津贴元(按公司规定办理)。乙方工资调整以及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按甲方制定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二)乙方试用期满的工资及待遇: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资确定为 元(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补助 ,绩效奖 元(按公司规定办理),满勤奖元(按公司规定办理),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补贴费 元(按公司规定办理),特殊岗位津贴元(按公司规定办理)。乙方工资调整以及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按甲方制定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三)乙方的'工资水平根据应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考核,随个人业绩有所浮动,考核办法参考各部门考核细则。甲方应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提前一周退还甲方发放的劳动用品和工作物品,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扣减,工资不足扣除的不足部分乙方须用现金赔偿;

  (2)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辞职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无故不上班达10天(含1年内累计达10天),不再享受当年绩效工资、年终奖、以及其他奖励性待遇;

  (3)乙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连续或者累计旷工15天以上,经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仍不上班的,视为乙方辞职,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代表人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13

  单位名称(甲方)

  职工姓名(乙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劳动手册编号:

  外来人员就业证编号:

  现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从事工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小时工时制,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l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劳动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劳动保险费。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甲方培训费。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九、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

  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一、合同鉴证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同级劳动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14

  甲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按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

  第八条乙方的保险待遇按执行。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

  年月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15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户口所在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限期  

  (一)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无固定年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变化的情况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可以变更本合同,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____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假。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及遵守劳动纪律。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 劳动报酬  

  (一)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元∕月; 试用期满工资为____元∕月(____元∕日)。  

  2、 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  

  3、 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____日),甲方应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乙方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甲方复工、复产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四)甲方于每月____日发放乙方上月工资。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休息休假权利。  

  (四)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另行安排乙方补休;不能安排乙方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省(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及《____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____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____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对方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16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________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日。合同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____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____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____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____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____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

  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

  二、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17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条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元。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七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元。  

  第二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

  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

  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

  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  十

  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三、其他  

  第五十二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五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18

  甲方(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郭店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X元。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遣。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

  X年X月X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19

  甲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移动电话: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协议: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

  2、试用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乙方在工作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做出必要的调整,对此,乙方确认已被事先如实告知,并表示接受。

  4、乙方的工作地址为:

  5、乙方的工作内容为主要从事:

  6、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乙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精力、能力和技术,仅用于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上,除确保自身的工作达到甲方为其规定的岗位职责标准外,还应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本岗位工作以外的临时工作,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达到或超过预期的商业目的,并不得从事兼职或第二职业。

  8、乙方如未经批准或因其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不支付报酬。

  三、劳动报酬

  9、每月____________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元,工资发放期限为次月发放,即本月的工资需到次月____________发放,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方法,乙方基本工资每月______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社会保障

  10、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参加下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1、乙方如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事故,需24小时之内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相应处理。若乙方延误通知甲方,造成甲方对事故经过无法取证,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2、甲方提供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执行符合国家职业危害防护标准的要求。

  1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有违反,将承担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应纪律处分和经济损失赔偿等。

  六、劳动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4、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5、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6、符合法定终止条件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本合同终止。

  17、甲方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均以辞退通知单为准。

  18、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即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

  (1)未能在30天内完整提供甲方要求的录用相关资料,致使甲方不能依法确立劳动协议关系或办理相关法定手续等的。

  (2)提供虚假资料的。

  (3)擅自离岗连续满三个工作日,视为自动离职的。

  19、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依法并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工作交接。

  20、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前条约定履行工作交接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具有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事务的,甲方可以暂停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资。

  七、服务期和保密

  21、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22、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竞业限制的范围为物流业,竞业限制的区域为________。乙方如在此行业、在此区域范围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壹佰万元整。

  2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和严格执行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规范。

  八、违约责任

  24、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终止本协议,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劳动争议

  2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协议争议可以先行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6、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发布的各类书面通知、双方的书面协议等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依据。

  十、其他约定

  27、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协议内,如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28、在乙方处于联系障碍状态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29、依法应告知乙方的相关事项,甲方均已如实告知。

  30、乙方向甲方承诺: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劳务及其他雇佣关系,不存在尚具法律效力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陈述的一切信息资料均是真实的,并愿意接受甲方的《员工手册》及最新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

  31、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2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21

  甲方(用工单位)

  名称:____

  性质: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

  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籍贯:____

  现住址: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临时工 □

  身份证号码:____

  ×劳合 号 单位劳同书 号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 为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外商投资企业1)。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 ,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工作任务,为 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外商投资企业1)》。

  二、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合同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试用(熟练)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劳动时间:每周实行 日工作制,每日为 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 小时,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

  2.劳动报酬:

  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实行,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资 元×25.5=月工资 元。晋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 元至 元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22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日立公司(下称公司)承认日立公司工会(下称工会)为公司唯一的工会组织。公司与工会尊重各自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缔结如下协议并真诚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员均为工会会员:

  1.课长以上以及担任相当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从事劳动、人事、培训以及福利工作部门的主任和负责计划的人员。

  3.从事经营信息管理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负责计划的人员。

  4.从事订货记帐及营业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担任相同职务的人员。

  5.从事会计、秘书、总务及股票工作部门的主任。

  6.公司领导及各工厂厂长的秘书和司机各一人。

  7.负责警卫部门的主任及组长。

  8.公司与工会支部协商指定的人员。

  第二条被工会开除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解雇。但解雇将对公司企业带来不便时公司将与工会协商。

  第三条公司制定就业规则及其他有关职工劳动条件的各项规则时,听取工会或工会支部的意见,不制定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

  第四条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为和平地解决一切争议,应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规定的程序,迅速地解决公司与工会、工会支部或工会会员之间出现的不满或纠纷。

  第二章工会活动

  第五条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的工会活动由本章规定。公司不以工会会员参加正当的工会活动为由给予不同待遇。

  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工会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意见,尽量不给公司业务带来障碍。

  第六条工会、工会支部或会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举行工会活动时,除下列各款外,应事先递交书面报告,以得到公司谅解:

  1.工厂工会委员和工厂申诉受理委员在处理及其调查本协议规定的申诉时,一周为8小时以内。

  2.谈判委员及专门谈判委员出席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

  3.中央经营审议会委员及其专门委员以及工厂经营审议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审议会及专门委员会。

  4.执行委员出席执行委员会。

  5.评议员出席评议员会。

  6.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7.其他工会支部应参加的相当于上述各款的劳动团体的会议。

  第七条工会会员因工会活动离开公司工作时,应事先按规定的报告书通过所属上级向公司申报。

  第八条公司允许工会有工会支部从会员中选任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脱产干部和书记。

  公司对专职从事工会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条细则外,按下列条款对待:

  1.不支付工资。

  2.不支付交通津贴。

  3.可与其他工会会员同样利用工厂卫生福利设施。

  4.公司不负担各种社会保险及养老年金基金中雇主应负担的保险费,但如有申请,公司可为其代办交纳保险费手续。

  5.在适用有关就业规则方面,除因不从事公司业务而部分不能适用外,其余与会员相同。

  6.在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的变动与会员相同。

  8.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9.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结束后恢复原来工作。

  第九条工会及其支部应通告工会干部的名单,所属部课名、就任离任的日期及其书记的名单、录用退职的日期。

  第十条工会及其支部为进行工会活动,使用工会事务所及公司的设施、物品、场所时应事先征得公司的认可。

  使用公司的设施等时不能用于工会业务以外的宣传、广告以及政治目的。工会及其支部需要宣传、报道、通知等可使用规定的布告栏。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条公司按本章规定的基准对工会会员进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需要录用职工时,从15岁以上的志愿者中经过权衡决定录用者。

  第十三条新录用者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以正式职工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公司可取消录用。试用期满14天后取消录用时,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公司由于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会员或改变会员担任的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公司在决定调动时应充分考虑会员本人的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因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派遣会员去公务部门、公共团体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第十六条公司录用大量员工时,应事先与工会、工会支部联系,听取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当会员大量调动、派遣、转任时,应就有关基本事项与工会、工会支部协商。

  第十八条工会会员有下列情况时,给予不同期限的休职:

  1.因疾病、伤病(不包括工伤)长期缺勤者的休职(见下页表)。

  2.因事故缺勤已达1个月继续缺勤时给予2个月休职。

  3.派遣在外时为整个派遣期间。

  4.就任国会议员、都道府县知事、市町村长等公职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职,且公司认为必要时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属第1款、第2款的休职,当公司确认其休职原因消失时,可提前让其复职或根据情况予以延长。

  属第3款、第5款的休职期限后给予复职。

  休职期限

  缺勤开始时的连续工龄

  休职开始日期

  结核性

  疾病

  高血压、癌、神经系统疾病及跌打损伤疾病

  其他疾病

  1年以内

  缺勤已达4个月

  17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1年至3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0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3年至5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1个月

  14个月

  12个月

  5年至20__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3个月

  16个月

  14个月

  20__年至20年

  缺勤已达6个月

  29个月

  24个月

  18个月

  20年以上

  缺勤已达6个月

  33个月

  30个月

  24个月

  第十九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经审查后给予褒奖:

  1.工作诚恳为人表率。

  2.工作效率显著出类拔萃

  3.提出有益于业务或发现业务上问题的重大报告。

  4.事业上有发明创造及刻苦钻研。

  5.防止了灾害事故的发生或在紧急情况下建立功勋。

  6.当他人遇难时积极抢救。

  7.参加与业务有关的进修、教育、比赛活动,成绩优异。

  8.为国家、社会作出功绩,成为公司职工的荣誉。

  9.其他被公认为有必要给予褒奖的事迹。

  第二十条会员工龄满20__年、满25年以及满35年时给予褒奖。

  第二十一条褒奖按下列方式授予:

  1.奖状;

  2.奖品;

  3.奖金;

  4.奖励休假。

  褒奖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

  第二十二条对有特殊功绩的人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三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之事由,被认定程度轻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显悔改表现时,免于惩戒处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事由,可给予惩戒。

  惩戒分为谴责、扣罚工资、停止工作及惩戒解雇四种。

  1.谴责时交付处分说明书以戒将来。

  2.扣罚工资时交付处分说明书,每次扣罚金额为一天平均工资的50%,一个月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的10%以内,以戒将来。

  3.停止工作时交付处分说明书,停止其30天以内的工作时间,不支付工资。

  4.惩戒解雇不需事先预告,随时解雇。惩戒处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有关解雇和停工处分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会员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据情节给予停止工作、扣罚工资或谴责处分:

  1.无正当理由,随意旷工。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或缺勤。

  3.在厂内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厂内修理制作个人东西。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离开岗位或有消极怠工行为。

  5.无正当理由,妨碍生产。

  6.伪造欺骗有关工休、外出的手续、报告。

  7.因喧哗、酗酒、风纪不整等不良行为扰乱工作场所的秩序。

  8.对公司和公司内人员进行中伤诽谤、败坏他人信誉等不当行为。

  9.不认真管理火源或未经许可私自点火。

  10.违反有关预防灾害及保健卫生的规则或指示。

  11.因消极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破坏性灾害、重大业务事故或影响了公司的信誉。

  12.在公司的设施内(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经许可张贴传单或广告等。

  13.在业务上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

  14.严重损害公司职工的名誉。

  15.类似上述委不得体的行为。

  职工对上述行为给予帮助、共谋、教唆或煽动者,与上述处分相同。

  第二十六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给予惩戒解雇处分,但可酌情给予停工或扣罚工资的处分:

  1.无正当理由,无故连续7天以上旷工。

  2.对公司的人员施行暴力威胁或绑架关押他人。

  3.未经许可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物品。

  4.未经许可携带对公司秩序、安全卫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破坏、丢失、滥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动力、资材、机械、工具、产品、文件或宣传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做了自己权限以外的行为或无故不遵守上级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当的礼品或诈取钱物,以谋私利。

  8.依据刑法被判为有罪。

  9.泄露或企图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伪造经历、采用欺骗手段进行公司。

  11.未经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经常受到惩戒处分、警告,但无悔改之意。

  13.属前条各款,情节严重。

  14.类似上述很不得体的行为。

  会员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对其他各款的行为提供帮助、进行共谋、教唆或煽动的,与上述处分相同。

  会员作出上述行为,公司认为其出勤将给工场秩序带来很坏影响时,在作出惩戒或处分决定前,令其休职。

  第二十七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可给予退职:

  1.因本人原因申请退职。

  2.到达退休年龄。

  3.调任所属公司。

  第二十八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给予解雇:

  1.根据第二十六条给予惩戒解雇处分的。

  2.神经和身体残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业务能力或业务成绩明显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职期满后的。

  5.就任第十八条第4款公职,没有办理休职或休职期满后没有复职的。

  公司在根据本条第3款作出解雇决定前,为激发其工作能力,应先考虑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不得已情况下解雇会员时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协商。

  第三十条属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应提前30天预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如支付工资可相应缩短预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预告解雇时,如本人提出申请,可按所剩预告天数支付平均工资后随即解雇。

  第三十一条属第五十四条第4款公伤休假期间及第五十四条第9款生育休假期满后30天内不可解雇。

  公伤休假者治疗3年尚未痊愈,须取得公伤保险年金待遇后给予解雇。

  第三十二条退休年龄为60岁。

  第四章勤务

  第一节勤务

  第三十三条会员每天就业时间为8小时45分。分为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和休息时间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终了时间的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公司因电力、煤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范围内调整每天的工作时间。

  就调整工作时间的上下班时间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总部和分店的就业时间另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三十四条由于业务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与工会协商延长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提早上班、加班、临时召回上班),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12小时。但是,确有紧急业务情况时,届时与工会支部协商确定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从事有害业务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2小时,一周不超过6小时。

  第三十五条18岁以上的女子超时劳动及深夜劳动事项按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执行。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时30分。

  第三十六条公司不让未满18岁的会员超时劳动或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劳动。

  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可让16岁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条因灾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紧急情况下,可不受前3条和第五十二条第1款规定的制约,在必要的限度内延长实际工作时间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可让会员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业时间及交接方法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条因业务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不按常规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时间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时间制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条警卫人员、汽车驾驶员、宿舍管理员等属劳动基准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3款规定的人员,不适用本章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之规定。上述工作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及休假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条因业务上的关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则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出差。出差期间作为工作时间,但如有上级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费另与工会商定。

  第四十三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派遣会员外出工作(依据劳动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条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值班,有关值班规定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条对给未满1岁的婴儿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请,可去哺乳场所一天两次,每次有30分钟的哺乳时间。

  第四十六条会员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须办理规定的手续。

  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需办私事外出时,应得到公司认可。

  第四十七条会员缺勤时应通知规定的手续得到公司认可。

  因私伤病达7天时,应递交医师诊断书,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证明。

  因伤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时应说明具体的理由。

  第四十八条会员因下述事由不得已迟到、早退时,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1.行使选举权等其他公民权。

  2.因工负伤,治疗疾病。

  3.执行公务。

  4.天灾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为预防传染病而切断交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工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不允许进入工场或退出工场:

  1.被认为风纪不整或有碍于卫生。

  2.携带不属业务用的火器、凶器及其他危险品。

  3.其他类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条会员出入工场时除经过规定手续、得到许可外,不得将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带入或带出工场。

  第二节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条会员的休假日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国民节日。

  5.7月16日(公司创立纪念日)。

  6.劳动节。

  7.本条第1款与本条第4款的国定节日重叠时为星期一。

  8.5月4日。

  因业务关系不能休息时,根据与工会支部的协定给予倒休。

  第五十二条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与工会的协定可让会员在上条休假日里劳动。但不安排未满18岁的会员在上条第1款的休假日里劳动。

  18岁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据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办理。

  会员在休假日劳动后,应在2周内给予相应天数倒休。

  第五十三条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常规工作时间结束后至第2天工作时间开始止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第2天为休息日。

  第五十四条会员能够申请下列的休假,但是,会员应在当天工作开始前申请预定休假的天数:

  1.年休假

  连续工龄1年内每年10天

  连续工龄1年以上2年以内每年12天

  连续工龄2年以上3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3年以上4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4年以上5年以内每年14天

  连续工龄5年以上6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6年以上7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7年以上8年以内每年16天

  连续工龄8年以上9年以内每年17天

  连续工龄9年以上20__年以内每年18天

  连续工龄20__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数则转入第二年,但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续转。

  如会员申请休假时间有碍于业务正常进行,则更改其休假时间。

  2.庆丧休假

  (1)婚姻(包括结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2天

  (3)丧假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3.调动休假

  因工作调动,公司认为有必要搬家时给予下列时间,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数:

  单身赴任

  携家属赴任

  家属阻挠

  外地

  3天

  6天

  4天

  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市内

  1天

  2天

  2天

  4.工作休假

  因工负伤或患病为医师的诊断书所提出的时间,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诊断书。

  5.公务休假

  (1)就任都道府县市区町村会议员的会员出席议会或执行其他业务的时间。

  (2)根据劳动工会法、劳动基准法、职业稳定法执行公职以及根据公安委员、教育委员、农业委员、民生委员等法令执行公共性职务的会员执行公务所需要的时间。

  (3)作为证人、鉴定人、旁证人出席法院或相应的机构活动时所必需的时间,但与私人有关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规定的休假如不妨碍公务,公司可依其申请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灾休假

  遭受天灾(火灾、地震、风灾、水灾等)给予公司认为必需的时间,与会员分居的受到会员抚养的家属也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7.交通中断休假

  因天灾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断不能出勤时给予必需的时间。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发生传染病患者时,为预防传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认为必要的歇工时间。

  9.生育休假

  预产期8周(多胎为10周)以内以及产后8周为产妇休假时间。但产后6周,本人申请复工,且医师认可时,公司可准许复工。

  10.其他休假

  经期劳动有显著困难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给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给予延长。

  第五十五条因天灾、电力限制、机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给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节连续工龄

  第五十六条连续工龄以月为单位计算(未满月舍去)。从会员录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职之月止。经过试用期后正式录用者连续工龄从试用之月起计算。

  第五十七条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员将原公司的工龄与本公司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培训生、技校生及临时职工被录用为正式职工后,计算其正式职工前的工龄。

  第五十八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休职期间按下列方式计算连续工龄:

  1.第1款(长期病假)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职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第五章报酬

  第一节总则

  第五十九条会员的报酬均由本章规定。但与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与就业天数不同时,另与工会商定。公司不对非工会会员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如工会有意见,将听取之。

  第六十条公司不以女子为由给予女子比男子差的报酬。

  第六十一条报酬分为工资、退职金、年金、休业津贴及其他报酬。

  第六十二条有关退职金与年金另与工会商定。

  第六十三条工资分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除计划职员)、抚养和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

  第六十四条标准内工资水平另与工会商定。

  伴随标准内工资水平的变化,必要时可修改本章有关工资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公司根据成绩原则上每年支付两次奖金。

  第二节基本工资

  第六十六条基本工资作为月工资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条中学、高中、工业中专、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资与工会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员的初次基本工资可个别决定,但其最低额度另与工会商定。

  第三节附加工资

  第六十八条附加工资按职务种类、职务等级及特种职务确定。计划职务的附加工资分为定额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额部分根据出勤天数支付,考核部分经考核后支付。

  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要职务以及间接或直接技能职务的附加工资经考核后支付。

  工师、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条附加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定额部分

  定额

  ------×出勤天数(以规定工作日为准)

  20.58

  休假日、节日等参照第七十七条及第七十九条。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资×考核率

  第七十条上条的定额及考核率的平均数和最低数与工会另行商定。

  出勤天数为工场平均出勤率以上时,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数。

  计划职务的考核项目为职务、技能、勤懒;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考核项目为技能、勤懒。

  第四节职务工资

  第七十一条职务工资支付给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人员。

  职务工资率根据对职务的评价后制定的职务等级确定。

  第七十二条职务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2.技能职务

  非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间接承包者

  评定基准(一)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

  164.66

  评定基准(二)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有关工场工作效率数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1.12

  ----------×实际工作时间×效率数

  164.66

  效率的计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实施细则与工会支部商定。

  3.特种职务

  根据职务内容参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条职务工资率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条暂行职务工资率如下:

  1.职务等级

  职务等级第1级至第4级的人员被任命下术职务以下者,适用下述工资率:

  职务种类

  职务等级

  主管职务

  技能职务

  1级

  2级

  3级

  4级

  4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3级工资率

  3级工资率

  5级工资率

  5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4级工资率

  2.年龄调整

  (1)技能职务年龄在23岁以上,为4级以下职务者适用4级工资率。40岁以上5级以下职务者适用5级工资率。

  (2)主管职务年龄在25岁以上,为3级以下职务者适用3级工资率。

  第七十五条初任工资率如下:

  (1)主管职务

  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厂者为2级工资率。

  (2)技能职务

  技校或日立工业专科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厂者为3级工资率。

  中学毕业后直接进厂或相当于上述者为2级工资率。

  第七十六条职务变动时按下述办法办理:

  1.职务提升时直接适用提升后的职务级。

  2.职务下降时下述期间仍适用原职务级,期满后改为下降后职务级:

  (1)因本人责任为3个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伤)为6个月。

  3.支援厂外派遣外了时为外出全部时间。

  第七十七条公司对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非承包者属下列

  情况作为100%出勤对待支付职务工资,对技能职务的承包作为100%实

  际成绩效率对待支付职务工资:

  1.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公司认可的工作时间内的工会活动。

  2.第四十五条的哺乳时间。

  3.第四十八条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权、因工负伤及因疾病治疗迟到、早退或外出时间。

  4.第五十一条的年末开始、国民节日、公司创立节、五一节。

  5.第五十四条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条第3款的调动休假。

  7.第五十四条第6款的遭灾期间为下列时间(略)。

  8.其他与工会支部商定的期间或时间。

  第七十八条公司对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非承包者属下述情况作为50%出勤支付职务工资,对技能职务的承包者作为50%实际成绩效率支付职务工资:

  1.第四十八条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灾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预防传染病而迟到、早退的时间。

  2.第五十四条第6款遭灾期间中超过前条第7款的时间。

  3.第五十四条第7款的交通中断休假。

  4.第五十四条第8款的预防休假。

  5.第五十四条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间2天以内的期间。

  6.上述各款以外的与工会支部商定的期间或时间。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下列时间的情况不支付职务工资:

  1.第五十一条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迟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时间(不包括第四十八条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条的情况)。

  3.第四十九条的禁止进入工厂的时间。

  4.第五十四条第2款的庆丧休假。

  5.第五十四条第5款的公务休假。

  6.第五十四条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过2天的`期间。

  7.第一百二十七条禁止就业的时间(工资计算月达一个月的期间)。

  8.第一百二十八条因限制就业被缩短的时间。

  第八十条公司对会员不从事本职工作而从事零杂工作时,对从事零杂工作时间的效率作中下处理:

  1.因无工作(本工作没有的状态)命令从事的零杂工作作为90%的实际效率对待。

  2.有本职工作,被命令从事零杂工作作为100%实际成绩效率对待。

  第八十一条公司当会员无工作可做时,对无工作时间的效率作为82%实际成绩效率对待。

  第八十二条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从事重劳力、危险、有害、高热等属特殊工资率的工作或属临时特殊工资率的工作时,根据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资率。

  有关特殊工资率及属特殊工资率的工作以及属临时特殊工资率的工作种类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条公司于基准月内当承包者的工厂平均效率超出107%时,调整为107%,低于93%时,调整为93%。

  效率为107%至93%之间时,不进行调整。基准月原则上为增薪的实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资表修改之月作为基准月与工会协商后决定。

  第五节津贴

  第八十五条公司向会员支付抚养地区津贴。抚养地区津贴与工会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条抚养亲属指以下所述亲属,与会员一起生活、依靠会员的收入维持生计者:

  1.配偶(包括事实配偶)。

  2.60岁以上的直系亲属。

  3.18岁以下的直系亲属及弟妹。

  4.患重残疾的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区町村长证明被抚养者属3代亲属以内的亲属,且公司认为合适的人。

  第八十七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直接履行规定的手续向公司申报:

  1.成为新职员或复职后有抚养亲属。

  2.有了新的抚养亲属。

  3.抚养亲属死亡。

  4.抚养亲属中有人不具备抚养条件。

  第八十八条抚养地区津贴从前条第1款或第2款的申报之日所属之月开始支付;从前条第3款和第4款的申报之日所属之月的第二个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条公司对下述会员超时工作10小时以上给予10小时、不满10小时给予相应的超时津贴:

  1.总公司及分公司从事主管职务的营业员及相当于营业员的计划职务人员。

  2.总公司及分公司从事主管职务的营业技术员及相当于营业技术员的计划职务人员。

  但不包括进厂1年以内的人员及常驻国外的人员。

  第九十条公司对会员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加班时对其加班每1小时支付下述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属规定的劳动日)+营业津贴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30%

  第九十一条公司对会员根据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在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休假日加班时,双休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属规定的劳动日)+营业津贴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40%

  对第五十一条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条属前2条会员在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加班时,除支付前2条规定的加班津贴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对每小时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的30%。

  第九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接班工作时支付交接班津贴。

  交接班津贴的标准另与工会商定。

  交接班津贴根据上述的标准,在考虑交接班的种类和内容的基础上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九条的工作,根据工作的内容及期间支付津贴。

  津贴额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交替工作时支付交替津贴。

  交替津贴对交替工作每小时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小时工资的30%。

  第九十六条公司对会员从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时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贴,其金额另与工会商定。

  第九十七条公司除本节规定外,按需要另设津贴时,其津贴的种类及额度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六节工资的计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条公司向会员明确说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止工资的明细科目、在该月的工资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资支付日为休假日时提前一天支付。

  工资支付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条公司在支付工资时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额:

  1.所得税、都道府县及市町村民税。

  2.各种社会保险费。

  3.公司宿室修理费或宿室租用费。

  4.每月规定的工会费。

  5.日立公司互助会会费及个人负担费和贷款的月归还费。

  6.厚生年金的个人负担费。

  7.住宅贷款及特别贷款的偿还费。

  8.住宅分期付款费及银行分期付款费。

  9.向职工销售物品费。

  10.其他与工会支部商定的费用。

  第一百条公司在会员遇下列各款情况需筹集费用时,对其申请可在工资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资:

  1.本人或抚养亲属结婚、生育、丧葬。

  2.本人或抚养亲属遭遇天灾或其他灾害或受伤、患病。

  3.本人或抚养亲属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乡一周以上。

  4.其他与上述各款相应的情况。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对会员符合第五十四条第4款时,停止支付那个期间的工资,而支付第六章规定的工伤休假补偿费。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在会员取得第五十四条第9款的生育休假时,不支付休假期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三条公司对第五十二条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条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资。但抚养地区津贴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根据第五十五条让会员休息时不支付工资而支付休业津贴。

  休业津贴的金额如下:

  1.因天灾事故、电力限制、机械故障等原因休业,休业1小时支付工资的75%。

  2.因公司业务原因休业,1小时支付小时工资的82%。

  但是由于经济形势急剧变化,造成减量生产时的休业,在同一个工资计算月份内,第2次前,休业1小时给予小时工资的90%,第3次以后,给予小时工资的95%。

  第一百零五条会员缺勤时的工资按下列处理:

  1.出勤天数不满工资计算月全月时,基本工资、抚养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全额支付;附加工资、职务工资按第六十九条及第七十二条处理。

  2.从工资计算月第1天起对月终连续缺勤时,不支付该月的工资。

  第一百零六条公司对会员属于第十八条第3款或第5款时,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七条公司对会员缺勤开始后7天内没有申请请假或没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时,不支付该时间的工资。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对会员在工作时间组织工会活动或争议行为时,除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该期间的工资。但属第六条第1款至第3款时,不支付加班津贴。作为争议行为的明显的对抗手段,公司关闭工厂时与上同。

  第一百零九条根据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不支付工资时,对每小誓明显的对抗手段,公司关闭工厂时与上同。

  第一百零九条根据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不支付工资时,对每小时,按下列公式调整工资额度: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除去额定部分)+营业津贴+其他津贴

  ---------------------------

  164.66

  其他津贴指常驻津贴、驻在津贴、调整津贴、冲绳特别津贴、支援津贴、宿室勤务津贴

  第一百一十条日工资额的计算将1个月就业天数定为20.58天,小时工资额的计算将1天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协议的小时工资如下列: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特别工资率营业津贴+其他津贴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协议的平均工资为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平均工资。

  第七节其他工资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对会员上下班所需交通费,每月超过300日元的费用以交通补助费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时全部由个人负担。

  第一百一十四条按前条公司为会员购买月票,当会员在月票有效期内退职时,收回月票。

  第六章灾害补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当会员负伤、患病或死亡时,依据本章规定,给予补偿或救济。

  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会员因业务负伤或患病时,给予必要的医疗费用;治愈后如留有残疾时给予补偿;如因工死亡时给予遗属必要的补偿并提供丧葬费。

  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司对第五十四条第4款的工伤休假职员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税以后的平均日工资。如职员依据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享受病假补偿待遇、伤病补偿年金以及依据劳动灾害保险特别支付金规则享受病假特别支付费、伤病特别年金,根据其金额限度,不支付本条规定的补偿费。

  在享受工伤休假期间,如工资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补偿费也相应增额;工资水平降低时,将按劳动基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减额。

  第一百一十八条有关工伤疾病及医疗补偿的范围、残疾补偿的残疾等级、遗属补偿费的范围及顺序等,均按劳动灾害补偿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条会员非因工负伤、患病留有残疾时,根据残疾程度作如下区分给予支付残疾救济费:

  残疾程度

  残疾补助费

  终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资+(工龄×3天日工资)

  终身丧失劳动能力

  30天日工资+(工龄×2天日工资)

  只能从事轻便劳动

  20天日工资+(工龄×1天日工资)

  上述残疾补助费在会员伤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条会员因重大过失负伤或患病时,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补偿费、残疾补偿费或残疾补助费,但只限于行政官厅认定的因工负伤或患病的情况。公司依据本条,在接受行政官厅认定时,听取劳动基准法规定的安全卫生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章福利卫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为了提高会员的福利卫生,努力改善充实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运动场等其他福利卫生设施。

  第一百二十二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努力发展福利互助会。

  第八章安全卫生

  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为工厂的安全卫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为实现上述目的,在每个工厂设立安全卫生委员会,必要时,建立设施;贷款购置安全卫生用具;配备医生。

  会员为防止危害、预防灾害及保持卫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四条安全卫生委员会由工厂长指名的委员及选任的委员组成,但委员中的若干名由工会推荐。

  委员长招集安全卫生委员会,就审议的内容向工厂长申报。

  其他有关安全卫生委员会的工作的必要事项由工厂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为防止危害,预防灾害及保健,对会员进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教育培训。

  第一百二十六条对会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诊断。

  除上述规定,认为有必要时,对全部或部分会员进行健康诊断或采取预防接种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对患传染病及精神病或劳动将导致病情恶化等医师认可的人员,停止其就业。

  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对下列人员作为健康照顾者采取限制就业、缩短工作时间、改变工作内容、治疗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龄20岁以下,就业6个月以内者。

  2.结核病毒转化阳性反应不满1年者。

  3.因病或身体虚弱需要一定保护者。

  4.孕妇。

  第一百二十九条按照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满18岁及孕妇、产后不满1年的女子从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让缺乏经验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员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作为培训对象的人员不受上述的限制,给予必要的技能培训。

  第九章申诉处理

  第一百三十条申诉指对劳动待遇、作业条件,以及人事管理等与劳动协约、就业规则有关的各项规定的解释或运用有不平不满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一条会员对公司的申诉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决。

  第一百三十二条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公司代表和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以下称工厂委员)双方各3人组成。

  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公司代表和工会方面的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及有关的工厂委员双方各4人组成。

  工厂委员原则上从100名工会会员中挑选2名以内,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递增1人的比例从工会会员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工厂委员接受工厂会员有关申诉处理的委托后,对事实进行调查并认为妥当的话,向公司该课长提出申诉。

  课长应对申诉迅速向工厂委员答复。课长的答复未能解决问题时,课长可以直接召集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与工厂委员协商,在3天内努力解决。

  第一百三十四条该申诉通过上述阶段仍没有解决时,工厂委员可将对该申诉协商的经过记载书面向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

  某申诉涉及两个课以上的问题或牵涉到整个事业所的问题,实际上在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无法处理时,可将该申诉提交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当工厂申诉处理委员会意见一致和本人有异议时,可通过工厂委员向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条对上诉的申诉,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应迅速召开会议,努力在7天内予以解决。

  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多数工厂内存在同一种类的申诉或事业所处理委员会正在审理的申诉有同一性质问题从另一工厂提出时,经过核实可以合并处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通过上述阶段仍解决不了的申诉可移交事业所谈判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七条申诉的处理得到本人认可或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意见一致时,表明该申诉已最终解决。对该事项不能再通过其他形式作为申诉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条事业所申诉处理委员会必要时安排书记员作记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申诉处理委员姓名及所属单位名称双方互相通知。

  公司为处理申诉安排申诉处理委员出差时,对出差费用公司给予工会支部以补偿。

  第十章团体谈判及争议处理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互相间的团体谈判均在本章规定的谈判委员会内进行,双方应真诚努力解决问题。

  团体谈判原则上在工作时间内进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团体谈判在下述事项内进行:

  1.有关劳动待遇事项制定协议协定。

  2.根据协议协定,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决定的协议协定的内容。

  3.修订协议协定。

  4.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之间有关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申诉。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工会或工会支部计划举行团体谈判时,通过书面或口头将谈判事项及出席谈判人员相互进行联系,协商谈判时间、场所等为顺利开展谈判工作的事项。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与工会及工会支部进行团体谈判通过中央谈判委员会及事业所谈判委员会。

  上述谈判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和事业所所长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谈判委员和工会、工会支部指定的工会方面的谈判委员各15名以内的人员组成。谈判委员会必要时,可设专门委员会处理特定的事项。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23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县、区)办公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市)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

  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 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

  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单位与你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 收 回 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职工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24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年/月),自月日止。

  3、工作任务:

  3.1甲方安排乙方在,

  3.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元(人民币)/月,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9、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2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一下第一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一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士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分局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底薪、加班费,其底薪标准为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实行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公式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的劳动工资报酬,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接触、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接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约定:

  八、其他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附则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及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26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______月。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 条款。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B、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C、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享受国家法定假日(由乙方自主确定并申报甲方批准)。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甲方《员工考勤与享假制度》的各类假期并按规定请假(乙方病假,须持甲方认可的定点医院病历、报告单和病假证明,经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假)。

  (三)、甲方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发生设备故障,需要乙方参加紧急处理或及时抢修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标准时间规定的限制。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在次月发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元,考核工资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元。

  七、社会保障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则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执行,同时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员工考勤与享假制度》、《员工手册》、《安全管理规定》、《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公布后,作为本合同履行的依据。

  (二)、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指挥和调配,履行劳动义务和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合同。

  九、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等情况必须属实。②严格执行甲方的员工管理制度、岗位说明书和岗位操作规程。③服从甲方的指导并考核合格。④符合甲方岗位身体适应能力和岗位技能接受能力。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达成变更协议的。

  (五)、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提前三十日对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

  3、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______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十二、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关于企业劳动合同 篇2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一)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通常为用工单位)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用工形式:

  鉴证编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姓名)为(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名称)。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个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享受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工资待遇(要写明确具体)

  第六条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多少小时)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乙方(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人数:____人企业性质: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

  姓名:_______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职务: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

  代表产生方式: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和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四)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劳动合同

  第六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符合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本企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本企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十五条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_____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___________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

  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条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

  (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_____日;

  (二)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二)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

  (三)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七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企业对在_______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根据实际情况,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______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__.______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1、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

  B、身体状况;

  C、劳动技能;

  D、工作能力;

  E、团队精神;

  F、其他.

  3、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2、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______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1、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______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______.

  六、保险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3、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5、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第八点第2点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八点第3点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八点第4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8、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9、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10、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11、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八点第5点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2、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4、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及报酬:

  1、本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终止合同。

  2、乙方为新录用人员的,在本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个月。在试用期间,经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劳动报酬:年薪

  元,月薪元。履行合同按年薪根据实际出勤日结算工资,未履行合同按月薪根据实际出勤日结算工资。4、乙方签定劳动合同后,甲方给乙方代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先由乙方出资,履行合同满________年后由甲方给予返还。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

  (工作地点)从事(工种)工作。因工作(生产)需要,甲方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及工种。

  2、乙方应积极完成甲方布臵的生产(工作)任务,尽心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并接受甲方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处理。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给予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并提供生产(工作)的条件。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防止发生事故。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及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1、完成工作任务的,全额支付劳动报酬。

  2、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超额情况给予奖励。

  3、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未完成情况扣发相应工资。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规定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帮助办理社会保险,但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含甲方应帮职工缴纳的社保金部份);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治疗期间,在甲方处工作时间满________年工资照发,但年累计天数不得超过30天;

  3、乙方因工受伤或死亡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4、乙方因病死亡,甲方视乙方工作时间长短等情况给予适当的抚恤。

  第六条:劳动纪律: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____省的劳动纪律、行政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签定劳动合同,履行合同满________年者享受每月2天休假;未履行________年者,按临时用工对待,原已休假工资在终止合同时扣回。2、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旷工、擅自离岗;3、爱护公司财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4、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5、服从上级的安排,有不同意见应向公司婉转提出,公司的决定应遵照执行;6、待人接客应礼貌客气,不得损害公司的形象;同事之间应保持团结,互助友爱。

  第七条: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有重大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2、生产经营性裁减员工;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伤,无法继续胜任本职工作,也无适当岗位更换的;

  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因甲方公司经营改革和调整工种的,乙方无法继续胜任本职工作,也无适当岗位更换的。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有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乙方从事无法胜任的工作的;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在试用期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中扣偿,不足部分继续追偿。

  2、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德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劳动合同届满,应立即终止执行。由于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公章):劳动者(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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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6: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