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
范文 |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精选17篇)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1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 [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 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 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 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 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 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 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 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 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 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 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 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 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 .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 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 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 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 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 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 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2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1:00。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 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费用支付 1、月租车费包括: (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1000元。 五、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 7:00——PM 21: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100元。 3、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的地点修理。 3、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3合同签订方: 出租方: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概况: 租赁物:________汽车________型(或豪华型)颜色_________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租赁费用: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不含汽油费,车辆保养费,驾驶员工资)租车押金一辆:________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车租金每月预付结算一次。租车押金一次付清。 租金以现金、支票或托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权利: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且保证无第三方主张权利,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没有障碍。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二、甲方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或营业执照、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2、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通知甲方后应即刻去4S店进行维修及保养。 5、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内的车辆保养费用。保养地点按车辆购车地点4S店为准。或乙方就近的4S。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 8、乙方指定驾驶员须是驾驶技术熟练,路况熟悉、责任心强、驾龄不低于1年者。 9、承担不高于30%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保费上浮损失;承担因交通肇事引发的其它责任。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五、甲方义务: 1、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车辆丢失车辆现值损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注:五环内24小时免费救援。 (1)接到救援电话后视救援地点远近2——4小时到达现场场。 (2)如故障2小时可以排除的现场排出故障,如2小时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3)救援内容不含更换轮胎、忘带钥匙、钥匙忘在车内。如确实需要救援五环内按每次100元收费。 4、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5、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6、租赁前,甲方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7、甲方负责车辆正常上路行驶一切手续办理及费用、并承但车辆六种主险的费用(车损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三者20万、司乘险2万)。 8、承担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9、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10、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六、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___元/年、_________元/季、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天、___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出租方: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4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 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__________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______元/公里计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 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_______________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__________——晚__________。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 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 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 费用支付 1、月租车费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 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 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元。 五、 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 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 ____________——PM ____________),超出时间按每小时__________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__________元。 3、 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 车辆保险约定 1、 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 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的地点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 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 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 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______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______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八、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5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 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 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 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 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 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 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 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 车辆归还及续租 4.1 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 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 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 车辆维修 5.1 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 车辆保险 6.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 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 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 违约责任 7.1 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1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 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 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 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全部合同 10.1 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 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___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6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1:00。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费用支付 1、月租车费包括: (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1000元。 五、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7:00--PM21: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100元。 3、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修理。 3、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7合同签订方: 出租方: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概况: 租赁物:________汽车________型(或豪华型)颜色_________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租赁费用: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不含汽油费,车辆保养费,驾驶员工资)租车押金一辆:________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车租金每月预付结算一次。租车押金一次付清。 租金以现金、支票或托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权利: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且保证无第三方主张权利,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没有障碍。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二、甲方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或营业执照、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2、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通知甲方后应即刻去4S店进行维修及保养。 5、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内的车辆保养费用。保养地点按车辆购车地点4S店为准。或乙方就近的4S。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 8、乙方指定驾驶员须是驾驶技术熟练,路况熟悉、责任心强、驾龄不低于1年者。 9、承担不高于30%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保费上浮损失;承担因交通肇事引发的其它责任。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五、甲方义务: 1、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车辆丢失车辆现值损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注:五环内24小时免费救援。 (1)接到救援电话后视救援地点远近2——4小时到达现场场。 (2)如故障2小时可以排除的现场排出故障,如2小时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3)救援内容不含更换轮胎、忘带钥匙、钥匙忘在车内。如确实需要救援五环内按每次100元收费。 4、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5、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6、租赁前,甲方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7、甲方负责车辆正常上路行驶一切手续办理及费用、并承但车辆六种主险的费用(车损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三者20万、司乘险2万)。 8、承担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9、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10、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六、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___元/年、_________元/季、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天、___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出租方: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乙方)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8出租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经办人:手机: 承租方: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经办人:手机: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汽车长期租赁(带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准:租期、押金、支付、行驶里程限制 1、出租方同意将年月日至年(以下简称租赁期间)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并为该车配备驾驶员。车辆由出租方保管,出租方驾驶员每日在承租方指定时间开至承租方指定地点,并接受承租方指示开往他处,但车辆行驶区域限湖南省境内。 2、承租方以方式 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预计共为人民币元(含税带司机),以实际结算为准。承租方应在_____年___月____号前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 余款_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剩下的所有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日数,每日加收租金_______%的滞纳金,但不超过逾期租金的_______%。 3、租金增项: (1)驾驶员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具体休息时间由承租方提出提前通知承租方驾驶员。因此,租赁期间内工作日折算为_______天,租金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小写金额)¥_______元/辆/天。若驾驶员休息日内承租方需要安排工作则亦按¥_______元/辆/天计算。 (2)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___小时。承租方承担司机工作期间_______元/天的餐费补助 (3)出租车辆在租赁期内限行_______公里,超出按¥_______元/公里计算,作为车辆磨损费计入租金中。用车结算明细格式详见附件,承租方将签字确认。 (4)油费、路桥费,停车费、驾驶员去外地(__城市以外)食宿费由承租方承担,去外地餐费按¥_______元/餐计算、住宿费可按¥_______元/晚结算。 (5)双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将根据以上实际增发的项目进行结算,由承租方统一支付。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规定不能通行和停车的区域及其它违反交通法规的要求,驾驶员有权拒绝。 2、 车辆只限出租方驾驶员驾驶,驾驶员连续驾车4小时,有权休息1小时。 3、 交通事故出险时,出租方免费负责处理,并提供同等车辆替换。 4、在租赁期内,租赁车辆出租方负责保管。 5、提供车辆设备齐全,车辆及驾驶员有效证件齐全,保持车况良好及车辆的整洁与安全防护。 6、出租方驾驶员在租赁期限内不随意拖延工作时间,不拒绝乘载客户,不违章。 7、出租方在车辆租赁时间内,允许承租方在车身两侧粘贴广告喷画,广告由承租方制作安装。在租赁到期后由承租方负责把车身广告清除,如造成车辆油漆损坏的则承租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8、车辆全额保险费、养路费、车船税、车辆保养维护费、司机的工资等费用由出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仅支付第一条中注明的租金及实际发生的租金增项。 9、若因出租车辆出现事故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若承租方因此承担损失的,出租方应负责全额补偿。 10、出租方应承诺其具备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所有资质资格,否则将视为具有过失。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 租金按合同规定,司机每天早下班,(其中包括小时午餐时间),超时超公里、承租方按合同额外向出租方支付费用。 2、 如需要驾驶员在外加班过夜,承租方按规定承担驾驶员(食、住宿)等。 3、出租方驾驶员的接待工作需保持热情的服务态度,如承租方对驾驶员不满意,承租方有权让出租方提出调换司机,出租方将尽快给予安排。 四、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车辆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协议时,承租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 1、要求出租方立即提供同等档次代替车辆; 2、解除本合同,租金费用按天结算,多退少补,同时出租方应按租金总额的_______%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付款义务超过十五天,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如在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赔偿对方。 五、全部合同 附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全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 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任何一方的注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9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车型,车牌号码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围: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10出租方: 承租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险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 11.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人民币¥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 账户: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11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1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12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 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 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 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 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 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险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其中包括汽油费、补胎、停车费、洗车费) 11. 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 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人民币¥ 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 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 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 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经双方指定经办人签字确认),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13出租方: 承租方: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 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 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 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险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其中包括汽油费、补胎、停车费、洗车费)。 11. 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 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人民币¥ 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 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经双方指定经办人签字确认),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1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承租人的基本情况 1、承租人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或地址: 联系电话: 2、驾驶员姓名: 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 单位或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车辆租赁期限及租费标准 1、甲方将车型车牌号为贵D____,颜色____,按起租价____元/时,日租价____元/天,租给乙方使用并交押金____元。 2、租赁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退车。共租用____天。 3、每天24小时限行驶300公里,每超出50公里加收30元,超过6小时按一天租金收费,超出半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小时按____元收费。 第三条租用期间车辆的费用 1、租赁期间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隧道、停车交通费和租用期间车辆的清洗、保养、维修以及交通事故赔偿费和违章超速处罚等费用均为乙方自行负责。 2、租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或人身伤亡时,应依法保护现场,立即通知甲方和有关部门,甲方将派专人协助处理。因事故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事故车辆必须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乙方还需在三日内向甲方预交5000元修理保证金和租金,同时乙方必须承担因事故所延误天数的租金和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的经济损失,并按保险公司理赔总额的10%向甲方交付车辆保值费。 第四条租赁车辆的验收与交接 1、乙方租用前应对租用车辆进行验收,在接车时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完好,证照是否齐全,车身外表是否脱漆、伤痕、轮胎、前后车灯是否完好,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车辆制动,离合器、方向、变速机件操作可靠,随车配置工具,备胎齐全有效。 2、乙方必须按时归还车辆。若需续租应提前六小时通知甲方,并办理续租手续。否则甲方将按乙方租用时间的2倍租金收费。超过24小时甲方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用期满需将车辆清洗整洁。经甲方验收人员在“租赁车辆交接清单”上签字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所签合同终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该租赁车辆所有权属甲方,乙方租用期不得将该车辆进行转让、转卖、抵押、典当或者采取其它任何侵权行为,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从事营运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将该车交给本合同注明驾驶以外的任何人驾驶,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租用期间乙方必须妥善保管车辆(提醒乙方该车未投保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抢,由乙方负责追回,如果未追回车辆,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将该车全款支付给甲方,并加收10%的损失费和承担车辆被盗抢期间的经济损失。 4、租用期间如乙方将证照遗失,由乙方负责补办,补办期间乙方应承担车辆停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停驶期间每天按该车日租金的80%计算收费。 5、乙方在租用期间如车辆出现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修理,如果乙方强行“带病”行驶引发交通事故和车辆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6、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擅自拆卸里程表和车上零件,不得将租用车辆当作教练车,否则乙方将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日租金的五倍处罚款。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故 1、乙方租用车辆需提供户口本、驾驶证、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原件,供审核留查。 2、乙方租用车辆需本市户口作担保人或担保单位(丙方)均对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纠纷或向铜仁市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玉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人): 代表人: 经办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丙方(担保人或单位): 担保人: 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电话: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15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车辆归还及续租 4.1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车辆维修 5.1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车辆保险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违约责任 7.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1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日期: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16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集锦 篇17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 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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