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企业规章制度 |
范文 | 2024企业规章制度十三篇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1为加强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所有员工应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串岗、离岗、无故脱岗、睡觉。员工确实有事不能正常上班或需离岗者,应向上级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休假或离岗,事后应及时销假。 3、对所负担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4、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工作时间禁止赌博、下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禁在禁止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中午不可饮酒。 7、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8、同事间要和睦相处,团结合作,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9、保护企业财物,不浪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将企业财物或资源居为己有。 10、材料采购采用预报申请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填写材料采购清单,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后采购。 11、材料采购时采购人员应了解产品质量、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 12、企业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13、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14、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植物保护要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15、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16、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生产作业每一项工作情况和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资料使用品种、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记录。 17、报销采取实报实销制度。企业员工所有报销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将发票粘贴在《费用报销审批单》后面;《费用报销审批单》上应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单据及页数,并在“报销人”处签名或盖章,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所有支出凭证在完成上述程序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18、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财务借支的必须事先填写借支单,并注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额,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应在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账或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报销或退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将从本人工资性收入中如数扣回。 19、所有入库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账册。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等列示清楚,并定期检查物品的领用、库存的数量,及时上报请购。 20、领用物品时应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分管领导签名后到保管员处领取。 21、企业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企业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企业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22、下班时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摆放整齐。最后离开企业的员工,应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及门窗,检查用水用电情况,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工作生产资源等。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去。 23、员工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请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后才可离职,并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否则自己承担责任。 24、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25、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适用于全体员工。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2工资薪金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度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 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3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主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活动策划、品牌研究及推广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第3条公司机构: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以及行政部门。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广州市伯乃斯咨询有限公司;员工是指广州市伯乃斯咨询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本市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塑造推动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规范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鼓舞和激励公司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工作。 第二章企业文化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企业文化组织机构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协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下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成立相应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并设立企业文化建设专责人。 第五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企业文化建设整体方案,审定企业文化建设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总经理办公室的职责是策划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方案以及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各个阶段的相关工作。各基层单位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及专责人的职责是推进企业文化理念的具体落实和信息反馈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审核、指导其他各单位、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二)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三)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四)制定公司对内对外宣传规范,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进行对公司企业文化重要议题的相关研究; (六)开展公司对内对外企业文化宣传,组织公司企业文化活动; (七)公司企业文化培训的组织、考核、管理、培训效果评估; (八)审核对外宣传内容,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企业文化活动。 第七条公司将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企业文化建设的责任人,并设立企业文化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具体职责为: (一)制定建设计划,协助企业文化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推广、宣传。 (二)协助总经理办公室落实文化建设工作,合理安排,保证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文化活动时间。 第三章企业文化理念管理 第八条公司企业文化理念是指:公司的企业愿景、企业使命、核心价值观、经营哲学、管理思想等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管理的执行机构,总经理办公室应充分调研国内外先进企业文化,总结大通的经验和特点,研究制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开展企业文化工作中,应深入实际调研分析,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分析公司所处产业的特点,广泛听取各单位、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炼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能够切合企业实际,对公司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应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持和密切配合,积极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进行审议和确定;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将作为公司企业文化工作开展的依据。 第四章企业文化制度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企业文化制度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的表达和规范,必须与企业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公司的企业文化制度系统涵盖下述三个领域: (一)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规范。该制度对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进行设计,是企业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础; (二)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该制度对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进行了设计,是企业行为文化塑造的基础; (三)企业风俗文化制度。该制度在对内工作上,对企业教育培训、礼仪仪式、服饰、体态语言、工作场所相关规范做出规定;在对外工作上,对企业营销观念、服务规范、公共关系、银企关系、公益活动、文化传统做出规定,是企业风俗文化塑造的基础。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制度的编制和监督机构。相应管理制度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生效后,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五章企业文化器物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文化器物是公司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对相关器物的设计,可以直观、生动地表现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七条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包括如下内容: (一)公司vi系统(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二)企业象征图案; (三)企业宣传标语; (四)企业吉祥物; (五)企业之歌; (六)企业容貌。 第十八条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应用范围包括: (一)办公用品、事务用品; (二)企业证照、文件类; (三)交通运输工具类; (四)指示、标识类; (五)广告展示陈列类; (六)商品及包装类; (七)服饰类; (八)公司出版物; (九)公司礼品; (十)公司网页; (十一)其他。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的设计管理机构,总经理办公室在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后,组织设计单位对企业文化器物进行设计。各项设计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认可,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六章企业文化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实施,组织开展公司对内企业文化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公司企业文化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司企业文化相关规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开展对外宣传时,必须将宣传内容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应协助各单位做好企业形象推广工作和企业标志标识使用规范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为更好地培育、塑造公司企业文化,总经理办公室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提议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由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活动,或协助分公司开展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有关企业规章制度2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5)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10)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11)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12)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1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14)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5)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16)严禁在公司及宿舍打架,一经发现,予于开除,同时医药费有打架双方承担。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5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x有限公司;员工是指x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6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 第四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第二章任聘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具有博士学位者。 2.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毒品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 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章职务派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第四条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第六章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第七章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7工作制度 一、仪容仪表 1、上班时间内一律着工作服,穿配发布鞋,系制式领带,不得在工作服外罩自购便服,季节变换时由办公室通知统一更换着装。 2、必须保持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染发,保持清雅、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保持干净、整齐,后不过肩,前不盖眼,不得披头散发,饰物只限于手表。 3、举止要端庄,见到客人和领导应起立问候,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人嘻戏、打闹,不得在客人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抓痒、伸懒腰、打哈欠。 4、按照文明服务要求规范言行,并能正确使用文明用语。 二、劳动纪律 1、切实做到十不(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擅离职守串楼层聊天;上班时不看书报;不干私事;不会客;不用电话闲谈乱扯;不在客房内与客人闲聊;不乱动用宾客物品;不私自在客房看电视、洗衣物、洗澡、休息;不私自开客房留宿亲朋好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履行岗位职责和交接班手续,防止发生差错。如有发生必须及时报告部门主管,设法弥补。 2、工作台内必须保持整洁有序,服务台及抽屉内不得摆放私人物品,零食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将 钥匙交给客人,值班人员临时离开时必须将钥匙交给副班,不得将钥匙随意放在服务台。 4、服务员无权告诉或暗示客人本楼层有无空房,更不能擅自开房接待客人。 5、遇到客人或领导批评,不论对错,须冷静对待,耐心解释,不得与领导或客人发生争吵,更不能允许强调个人理由。 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更不能同宾客拉关系,办私事。宾客主动赠送纪念品应婉言谢绝,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听候处理。不准收取小费,如有客人坚持,无论多少,如数上交,不得占为己有。 7、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职工团结,影响生活和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均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8、员工上下楼一律不能乘坐客用电梯。 三、工作程序 1、必须按主任安排的班次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班次时,应先向主任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者,经主任核实后倒班或发加班费。 2、要做到内外有别,楼层合并值班时,以所在楼层内有领导或领导的客人为主。 四、文明礼貌 1、对宾客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请字当头。必须熟练掌握及运用五声要求(即迎声、送声、谢声、答声、抱歉声)。 2、服务员必须做到三轻(即操作轻、走路轻、讲话轻),接电话时声调要温和礼貌,主动报出部门,谈话简明扼要,对方未挂机前,不得抢先挂机。 请销假制度 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凡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交组长转主任批准,不得先斩后奏,否则按旷工计。 1、招待所、客房部通知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职工大会,点名及其它活动要按时参加,不得请假。 2、凡请长假不能按时回来者,必须打电话报管理员转所长批准后,方可延假,否则超过三天者按旷工计。超过三天以上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请病假者通须持医疗单位证明,并经管理员批准同意,方可休假。 4、因公负伤经所长同意后方可休公伤假。 、日常卫生一日多次,客人每外出一次打扫一次。严格按照客房卫生标准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 2、宿舍、服务台的内外卫生,每天要勤打扫,做到整齐,干净无杂物,物资(床被褥等)放置要整齐。 3、公共卫生要按时、按质、按量各负其责完成,要做到窗明几净六面光。 4、环境卫生按主任安排计划打扫,保持干净。 生活制度 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规定的工作休息时间,楼层正副值班员一律保持在位,不准外出。夜间交班时要共同查房,做好交接班登记,夜间查房不得少于6次,并做好登记手续。 1、全体员工直系亲属来探望需住宿时,应提前报告管理员,经批准后,按规定到总台登记收费住宿。不得私自留宿客房或宿舍。 2、按规定的开饭时间就餐,不得乘坐客用电梯端饭上楼层,吃饭时间保证服务台有人值班。 3、服务员严禁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者,应先向管理员请假。 登记制度 1、各楼层设值班日记本,用于登记当日住房、空房及卫生情况、领导通知事项、宾客嘱办事项等。登记要详细、认真、及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建立旅客住宿登记本。凡来宿宾客的各方面情况应根据住宿登记单上反映的各项内容逐条如实登记,不得漏填并要保存好,以备后查。 3、建立客房设备损坏维修登记本,及时将客房设备损坏情况、报修情况及修复情况登记备查。 4、楼层每日发放物资消耗要如实反映在“物资日耗表”登记表上,做为发放数量的依据。 5、建立楼层物资明细帐,及时将增减物资情况登记入帐,每月底清查一次。并把增减情况、原因、库存现有数上报客房部。 客房安全防事故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观察楼面情况,尽快熟悉本楼住客特征,把好安全关。 2、提醒客人将现金贵重物品及时到总台寄存。搞卫生时要搞一间锁一间,不得敞开房间。 3、对来访宾客要核实被访者单位、姓名、房号,并做好访客登记,盯人到位,如被访者不在,不能让来访者单独在房内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请其到总台寄存。对寄存的行李要标志明显,交接清楚,防止调包错换。 5、凡发现携带易燃易爆、枪等危险物品的宾客,必须及时报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让公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6、服务员要勤查客房,宾客不在房内时和夜间休息后要主动为宾客锁门。 7、接到通缉通报要及时核对布控,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领导或派出所。 8、注意火灾苗头,值班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生失火,要沉着、泠静、不慌乱,及时扑救和报警(火警电话:119)。 9、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触电、短路,有危险苗头要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出事故。 10、所有公用物资要妥善保管,特别是电视机、毛毯等较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1、在流行病发季节(如流感、肝炎、红眼病等)不准到公共场所的人员密集处活动。注意饮食卫生,避免传染疾病,发现疾病苗头要及时投医,防止蔓延。 12、夏季无统一组织不准单独游泳。集体游泳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淹亡。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8首先很高兴你加入尚品广告传媒,也很欢迎你加入我们。但为了彼此日后长期的合作与公司的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开工 作岗位,因病因事请假应按照学院部规定的相关制度办理。 二. 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工作认真负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 勤思考,善总结,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脚踏实地的提高公司业务量。 四. 外出联系业务要提前报告主管领导,以保证公司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 五. 爱护公共财物,特别是液晶显示器电脑的合理使用,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不得上内容不健康的网站,做到相互督促。 六. 办公室要保持整洁,做到桌上物品、卫生工具、桌凳摆放整齐,保持地面干净、门窗清洁。 七. 节约用电,注意安全。人离室及时关空调、日光灯、饮水机,下班时要关好门窗。 八. 同事之间互相关心、帮助,团结协助,和睦相处、真诚友爱形成良好的集体氛围。 九. 讲文明,有礼貌,不讲粗话,树立并维护个人和公司的良好形象。 以上规定对所有人奏效,希广大员工积极遵守。为了你的明天,为了企业今后的发展,让我们以真实行动来树立尚品形象!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9企业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管理总则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章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三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五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六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五章 研发部管理制度 第六章 销售部门管理制度 第七章 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六章 安全生产制度 第七章 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三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六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条 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八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三十九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四十条 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条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四十二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三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四十四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章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四十五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四十七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三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五十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五十一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 第五十二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由自己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十七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后打印。 第五十八条 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十九条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十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六十一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五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六十三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传真、复印由部门签署。 第六十四条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六十五条 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六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六十八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六十九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章 研发部管理制度 为逐步完善和加强对公司产品研发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人、财、物资源,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根据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特制定研发部规则制度。 第七十条 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管理公司产品整体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第七十一条 承担公司对新员工的实习培训,让新员工对研发方面的知识尽快了解。 第七十二条 研发部主管负责研发部日常事务和管理,对新产品开发制定一个开发计划和对部门所有工作承担责任,负责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培养和考察新员工。对新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每月对新员工进行考核,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监督该部门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每天的工作任务。 每周一次周会,了解各个员工上一个星期内的工作情况,布置这个星期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 销售部门管理制度 第七十三条 对于业界、自己公司在业界里的立场、服务、地理条件等,要有客观的认识,以采取适当的销售途径政策。 第七十四条 独自的系统化。参与其他公司(或者是大公司)的系列。无论采取那项政策,都要充分研究相互的得失关系。任何公司经营、服务以盈利为前提,以公司利益为主。 第七十五条 不要以过去的情面、私情、上司的偶发意向,或仿效其他公司,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六条 不要仅凭借负责的业务员或顾客等的意见或批评来下判断;必须根据客观而具体的市场调查,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七条 效率不高的销售途径,应果断地废止,重新编制新的销售途径。关于这一点,销售部的经理,必须向上司进言。 第七十八条 交易条件和契约的订定必须格外地小心,一切都要以书面形式。 第七十九条 销售经理必须调查研究,并努力企划更有效率的销售途径。 第八十条 纸上谈兵是无法知道确实的效果的。所以,应该在危险性较小的范围内,先试行看看。 第七章 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 认真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工作,成为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良的保安队伍。 第八十二条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八十三条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定期与不定期对医院各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八十四条 经常对医院各病区、科室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有重大案件发生要及时上报。 第八十五条 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案件。 第八十六条 认真调解处理各种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第八十七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第八十八条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科室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第六章 安全生产制度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八十九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九十条 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十一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笑,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场地。 第九十二条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裙子上岗。 第九十三条 生产者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第九十四条 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不允许私自拆装修理。 第九十五条 不准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严禁在船段和空制物下休息,起吊重大物件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现场指挥。上外板高度在2米以上、重量超过抓钩承受能力时必须焊吊鼻。 第九十六条 不准在高压线下工作或堆放物品。风力达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准在室外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第九十七条 切割焊接进入工作舱实施工作,首先要检查好线路,无破损漏气时方能工作,工作完毕后立即将线具撤出舱外。 第九十八条 进入狭窄密制舱进行切割焊接打磨时,必须做好通风,设立防护员。 第九十九条 各队长每天要做到班前有安排,班后有检查,特别是对于本队人员要作到心中有数及时清点好人数,不在时要找好代理人。 第一百条 要把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搞好,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好现场方能离岗。 第一百零一条 下班后要拔下各种气线接头(气割炬必须装配回头截止阀)。使用气割气焊工具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第一百零二条 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仓管员要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关束好一切灯火。 第一百零四条 各队要管理好自己的舍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猜赌偷盗,害群之马,立即驱逐。 第一百零五条 各级领导、一切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指导工作,使安全生产进入正常轨道。 第七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六条 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条 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 第一百零八条 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第一百零九条 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一百一十条 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全体员工严格执行此制度!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10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 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 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 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 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 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 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 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 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 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试用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 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 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 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 健康检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 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 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 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 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 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考核 (1)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 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 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 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 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 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 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 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 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 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 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 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 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 行使选举权;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 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 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 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 培训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 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 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 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 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 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 脱产学习 d) 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职 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 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 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场内严禁吸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7、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10、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2、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3、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4、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环境保护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1、礼貌周到 服务公开 接待员应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2、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3、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4、信守合同保证质量 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12一、聘用公司各机构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内勤统一招聘。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二、试用期新进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前签订试用合同。录用员工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在使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也可以在使用期内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三、转正员工从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转正申请单,填写《转正申请单》,由主管上级具体签署意见并与内勤协调,由内勤呈公司总经理核准。 四、考勤、加班及请假管理办法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 3、服从上级指挥,有不同意见应当面或书面陈述,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4、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来访,不得擅离职守。 6、下班后、节假日期间或有特殊、紧急需要,服从加班、值日等安排。 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工作下午13:---18工作考勤规定: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实行打卡或签到,方能出去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须主管领导批准,不可迟到、早退、旷工。 考勤管理: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不具备打卡条件的部门,实行签到(退)制度,时间及规则同打卡。因公出差或外出者应填写《员工外勤单》。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及处罚 1、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迟到一次处10元罚金。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 3、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视情节辞退员工,并不予结算任何工资和提成。 国家法定假: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 公休假:每周公休日加班薪资支付标准:国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资;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资;平常日加班按150%支付薪资。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可视为加班: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和效率下,确实完不成工作任务;员工加班时间在1小时(含)以上的。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不予补偿: 1、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办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 2、员工出差加班及已给予定期固定补偿的加班。 请假管理办法: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下,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假期类别:公司员工给假分为扣薪假和带薪假两大类: 1、带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 2、扣薪假:事假、病假。各类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1、每周公休假: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法定节日假: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 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3天;如属晚婚(男满25岁,女满23岁),给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4、产假:在集团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3天。 5、丧假(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假5天;(2)员工兄弟、姐妹丧亡给假2天。 6、工伤假:按劳动合同及实际情况给予。 7、年休假:年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公司正式员工工作1—3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8、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9、病假:2天(含)以上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计。 假期工资: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不扣工资; 2、30日以内的产假及工伤假,不扣工资;30日(含)以上的产假及工伤假,假期只发50日基本工资 3、事假期间扣发全部工资。 请假核准权限: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请假:1—3天(含)由业务经理核准;3—5天(含)、5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2、业务经理级员工请假由总经理核准。 五、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实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长期发展的; 3、不能接受企业文化,不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对中止试用的人员,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六、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2024企业规章制度 篇13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20xx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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