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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化工厂劳务派遣协议书
范文

化工厂劳务派遣协议书(精选3篇)

化工厂劳务派遣协议书 篇1

  甲方(输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职业介绍许可证(劳务派遣专营)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输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务合作协议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输送本单位职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赴乙方从事劳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及人数

  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劳务人员总数 名。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乙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二、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乙方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长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并支付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四条劳务报酬

  一、乙方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和劳务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包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奖金等)。

  二、乙方须于每月 日将前一个月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甲方,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由甲方负责发放。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做好为劳务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续办理。

  二、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劳务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乙双方就劳务人员工伤事故补偿办法约定如下:

  三、乙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有关假期待遇。

  第六条解除或不得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劳务协议期限内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并退回甲方处理:

  1、严重违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乙方又无法安排劳务人员工作的;

  5、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 日(不少于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l、劳务合作协议期限未满;

  2、劳务人员在劳务输出期间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六条第一项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六条第一项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人员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l、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乙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七条管理费及费用承担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资总额 %的标准收取管理费,由乙方在支付劳务人员报酬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二、按照国家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经济补偿等有关费用,除甲、乙双方有约定的以外,其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劳务人员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按照规定出具经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劳务费专用发票。

  第八条违反协议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如下: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本协议条款如与《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协议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的内容,但变更内容不得侵害劳务人员的利益。

  三、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项选择。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化工厂劳务派遣协议书 篇2

  工厂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概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主机租用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二、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数据中心的专用机房、标准机架、标准电源、网络端口及IP地址等网络资源,用于乙方的网络设备(服务器等)或乙方租用甲方的服务器设备接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应按标准资费缴清一切所需费用。

  2.乙方在申请主机租用业务时,需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乙方经办人身份证,由甲方审核后,对上述有效证明以复印件方式备案。

  3.乙方有权独立控制服务器,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不能擅自上乙方服务器进行操作调试。

  4.甲方可以随时到乙方的机房对其所租用的服务器进行调试。

  5.乙方的信息经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不得做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电子邮件广告(SPAM)、黑客行为侵权行为、发布色情或迷信的内容、举办博彩/赌博游戏、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或宗教宣传发布涉及国 家机密和安全的信息、发布危害社会秩序和治安、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等).否则,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要求乙方就不适当内容进行删除或修改。

  6.乙方对其经营的信息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负全部责任。

  7.乙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WWW为主的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 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可以自行安装任何所需要的合法的软 件。若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非WWW为主的服务,甲方应事先向乙方说明, 并由双方签署相关协议。

  8.如果乙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批准的,乙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但甲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出现问题也由乙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9.乙方由于使用所租用的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乙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10.乙方对自己村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

  1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乙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乙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乙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经离开乙方的乙方原雇员)的蓄意破坏行为或者不正当操作而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给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3.该服务器上的网站所有内容的真实性,甲方不承担任何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14.该服务器上的网站信息来源 合法性,甲方不承担任何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合同与缴纳费用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机房空间,包括电力设施(含 UPS)、空调环境、机柜、网路等设施。

  2.甲方为乙方提供机房物理环境以___________兆共享带宽与internet连接实际可达到( )M,并保证主机与外部连接的安全性、稳定性、及时性,使甲方可以通过Ftp、 Pcanywhere、终端对服务器进行管理,或者甲方在乙方授权后的情况下, 协助乙方对服务器进行一定的管理和硬件的添置。

  3.对服务器的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乙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自己村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 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甲方无关,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 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除因不可抗力或用户(含乙方所雇用人员)人为破坏者外,甲方保证乙方数据安全。

  4.本合同付款期限内,乙方不能将服务器变卖或转租给它人,如果未按合同付款超过_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自行变卖或转租此服务器。

  5.甲方保证乙方网络系统_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_)的联通性, 即每月不联通时间少于___________分钟。注:以下原因所导致的乙方网络系统不联通:

  1)甲方经乙方同意进行网络维护所引起的;

  2)任何的乙方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3)乙方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4)乙方疏忽或由乙方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5)因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起的。

  6)双方合同中定义的计划内系统定期维护工作所引起的;

  7)甲方需对网络紧急维护提前____小时事先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同意的情况所引起的;

  8)乙方对信息安全、网络安全造成危害所引起的;6.服务器交付乙方使用,验收后控制权归乙方所有,三天之内乙方可以合理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对服务器进行其他合法软件的安装,一年内甲方提供三次免费安装系统服务,此后乙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甲方进行恢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远程控制可以解决的问题每次___________元,1小时内。需要到机房解决的问题每次___________元。

  四、服务项目及费用

  1.乙方采用如下方式进行主机租用业务:机架方式服务器型号数量单价(___________元人民币/台)服务期限(月)______________总价(大写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IP地址: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___________个IP地址。

  3.协议有效期限内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总计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甲方说明所租用主机的详细硬件和软件配置软、硬件配置类别型号及描述备注CPU: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A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硬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P: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操作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WEB Serv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据库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远程管理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脚本语言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虚拟主机管理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服务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TP: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支付方式自协议生效后,乙方以(□现金□支票□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采用如下方式作为其费用的结算和支付方式;乙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付款人民币 ___________元整。

  六、合同期限

  1.服务期:自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续签协议的协商期,总计____个月。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如乙方对甲方服务不满并说明充分理由,甲方可将全部款项退还(但其中增值服务费用不在此列),本合同即告解除。 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

  2.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七、 合同中止及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甲乙双方无异议并且乙方在本合同结束期七日前按时付款续约, 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乙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届时将关闭乙方的使用帐号。

  2.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关闭乙方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在进行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乙方所租用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但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有责任在合同到期前15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考虑有关续约事宜。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无故破坏或干扰为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保证乙方租用主机的正常运行,供电稳定可靠,与Internet连接的正常,如确实必须暂时停机或与Internet 断开连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定时间内为乙方的退出或转移服务,其违约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拖延付款超过3个工作日,甲方可以关闭服务器。如乙方拖欠付款7天之内完成付款并要求重新开启服务器,应支付____元重新开启费。超过7天本合同自动终止,我公司有权处理服务器,并不做任何资料备份。

  4.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 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八、责任限制

  1.甲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 路的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乙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 违约。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硬件、电信部门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乙方亦认同不属于甲方违约。

  2.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3.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 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以及鉴于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硬件、电信部门调整等引起的事件。)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 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 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十、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 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乙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届时将关闭乙方的使用帐号。

  十一、联系人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接发信函、发票及双方互通的其他材料和备件,负责书面通知甲方改变已约定的项目等工作;同时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服务器及其他网络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乙方变更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技术)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技术)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客户)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客户)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三、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服务器归属:服务器租用2年后将可以获得服务器的产权,如果只租用1年,将不享有此优惠。

  3.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厂劳务派遣协议书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文件,证明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真实合法、有效的组织,其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释义:

  2.1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系指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使用乙方劳务人员的行为。

  2.2 派遣员工:系指通过甲方选聘(甲方原有员工转入乙方或自行新晋选聘)、乙方协助招聘等有效的选聘方式,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中国公民。乙方保证其已与派遣员工签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劳动合同。

  2.3 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每月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规定派遣员工应享受的报酬)。

  2.4 社会保险费:系指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比例,由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购买人数及时向乙方支付。

  2.5 服务费: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向甲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的乙方派遣员工人数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自 20xx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壹 年。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部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时,本合同期限延至双方确认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章 派遣员工管理

  第五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期间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派遣员工的劳(以下简称甲方) 邮编: 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 邮编: 传真:

  动表现及在保障派遣员工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

  第六条 派遣员工的招聘、录用

  6.1 甲方自行承担派遣员工的选聘工作及将现有员工转移至乙方,并根据生产需求情况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

  6.2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增加派遣员工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

  6.3 甲方对候选人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验、考核,候选人考核合格后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同时乙方与确认被甲方确认录用的候选人建立劳动关系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按法定的社会保险参保时间及时为派遣员工购买社保。

  第七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应符合甲方当地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有权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标准双方以附件的形式确认。

  第八条 甲方必须保证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在劳动用工环境、劳务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九条 派遣员工的入离职管理

  9.1 派遣员工入职流程:

  9.1.1甲方承担派遣员工的录用资格标准设立及选聘工作,乙方协助;并由双方确认录用人员名单。

  9.1.2甲方负责录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与培训考核工作。

  9.1.3乙方为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9.1.4由乙方统一派至甲方工作。

  9.2 派遣员工离职流程:

  9.2.1 派遣员工若申请离职的,填写乙方的《离职申请单》。

  9.2.2 经甲方人力资源部的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协助承接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 派遣员工权益保障

  第十条 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第十一条 派遣员工的更换与撤离(本条款适用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招聘外包业务,如无则本条款无效。) 11.1派遣员工的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内,甲方可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派遣员工(甲方提供不合格的证明)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负责提供新的派遣员工给甲方试用。

  11.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或撤回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如乙方确有需要更换或撤离派遣员工,乙方需事前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及提供适当替补人选,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未经甲方同意而撤离派遣员工,乙方须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设立有工会的应提供乙方派遣员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以如下约定方式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甲方不承担经济补偿费用但应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及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 具体退回与更换的情形:

  13.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3.2 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13.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3.4 除乙方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3.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致使乙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无效的。

  13.6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7 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办理退回手续并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4.1 退回的具体情形:

  14.1.1 甲方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确需要退回部分派遣员工的。

  14.1.2 乙方与派遣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乙方分立、合并、撤销等)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派遣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14.1.3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4.1.4 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4.1.5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生产任务减少和市场经济影响的原因,企业需裁员、减员、撤离或更换部分派遣员工的。

  14.1.6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进行破产整顿的。

  14.1.7 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乙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4.2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

  14.2.1 若甲方遣散该员工的,甲方则根据乙方依法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额,相应支付同等数额款项给乙方作为补贴,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员工。

  14.2.2 若乙方将甲方退回的派遣员工转派至其他公司的,甲方则给予乙方相当于该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数额的50%的款项作为补偿,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员工。

  14.2.3 合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以上述情形退回派遣员工未能提前30天通知乙方,除按本条规定支付补贴外,还应按未提前的天数乘以派遣员工的日工资为标准向乙方补贴款项,由乙方支付至派遣员工。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

  15.1 派遣员工在甲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15.2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15.3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15.4 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15.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乙方短期实习(三个月内)的劳务派遣服务的员工退回时甲方无需按上述的退后员工的补偿及后续标准支付补偿金于乙方。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患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等应享受的医疗期待遇、工伤待遇(工伤基金承担之外)、抚恤金待遇等由甲方参照当地工资支付条例给付乙方派遣员工及给以派遣员工相应假期待遇享受。其中社会保险已成功参保但未生效周期内及社保投保不成功期间内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事宜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时、足额参保而发生本条情形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7.1 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甲方应自工伤发生之时或职业病发现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乙方。员工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费用先由甲方委托乙方缴纳的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承保范围外的其它费用,先由承保的商业保险承担,其它部分由甲方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

  17.2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甲方应按国家以及用工当地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该派遣员工的工资等。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通过乙方办理解聘员工手续,甲方须依法支付解聘员工的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等。

  第十八条 女性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薪资福利待遇与假期待遇,购买生育保险的其生育期间的工资、医疗费、营养费待遇由生育保险承担并由甲方给予应享受的假期待遇;未购买生育保险的由甲方负责解决相关的薪资福利待遇与假期待遇。

  第十九条 派遣员工的转正

  19.1 甲方有权根据派遣员工的表现及经甲乙双方协商,将乙方部分优秀派遣员工转成其正式合同工。原则上,转正每季度进行一次并且转正派遣员工人数不能超过乙方当月在甲方派遣员工总数的3%。 19.2 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报乙方需转正的派遣员工名单,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办理该部分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手续,并移交给甲方。

  19.3 甲方需为转正派遣员工支付乙方每人次¥

  19.4 甲方应给予乙方输送与转正员工同等数量的派遣员工名额作为辅助补偿。

  第五章 劳务费用及结算

  第二十条 费用结算流程:

  20.1 每月日前,甲方向乙方发送派遣员工的《考勤表》及《工资表》等报表(书面或或电子邮件形式)。

  20.2 乙方每月、《工资表》等制作《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 20.3 甲方应在,确认后通知乙方在内开具发票。

  20.4 甲方每月承担因延误而导致派遣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未能按时支付的责任,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

  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前述款项包括:

  20.4.1 /人·月(即:每月劳务费用=每月3日实际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 元)。费用明细如下:

   服务管理费:/人·月(按每月三日确定的实际人数支付服务管理费)。

   /人·月(每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的调整,由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确认并据此调整相应购买基数与比例;按每月三日确定的实际人数支付保险费)。

  20.4.2 派遣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和住房公积金。

  20.4.3 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规定派遣员工应享受的报酬;该劳动报酬由乙方委托甲方每月及时足额的发放)。

  第二十一条 财务结算方式:

  21.1 甲乙双方账款往来,采用转账形式办理: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乙方帐号:

  21.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应支付费用后在为派遣员工在社保部门购买社保,并向国家税务部门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

  21.3 派遣员工工资发放:

  21.3.1 甲方于每月 号。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的,则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并提供发放凭证至乙方及派遣员工。 21.3.2 乙方派遣员工的薪酬待遇按甲方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甲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定定期按时发放每月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22.1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设立派遣员工的录用资格标准。

  22.2 负责对派遣员工在生产经营领域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和日常劳动纪律监察的管理工作。

  22.3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告知并由乙方派遣员工签名确认)及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可在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后将该员工退回乙方。

  22.4 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改进措施回复甲方。

  22.5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为派遣员工发放工衣、厂被、安全劳保物品等用品的,有权按其规章制度进行使用规范的进行管理工作。

  22.6 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合理的退换派遣员工的权利及科学评估乙方派遣服务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23.1 甲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23.2 为派遣员工提供同工同酬的工作待遇与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和卫生条件。

  23.3 及时足额的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向乙方及派遣员工支付的费用,并承担逾期支付费用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与纠纷。

  23.4 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与乙方的资源供应商建立招聘合作,否则应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招聘的员工转为乙方的派遣员工。

  第二十四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24.1 有权及时足额的获得本合同约定的应得费用。

  24.2 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24.3 如甲方自行选定的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派遣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该人员成为乙方派遣人员。

  24.4 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操作要求,如因该违规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25.1 负责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劳动关系的维护,作为劳动关系主体与应诉主体处理相关的劳动纠纷与劳动争议。

  25.2 如甲方原有员工转为乙方派遣的员工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25.2.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5.2.2 身体健康经市级医院体检合格,符合相应岗位的入职身体条件;

  25.2.3 甲方应合理合法的处理完成与原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使甲方与该员工之间无相应的劳动纠纷与争议;

  25.2.4 转入乙方的派遣员工在原有与甲方劳动关系下发生的权益保护的事项的,由甲方承担处理解决的责任;

  25.2.5 由甲方信息不实而后成为乙方派遣员工导致的劳动纠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5.3 负责社会保险的申购、增减员、工伤申报认定、医疗期、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意外事件处理、员工退保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宜,但若由于甲方未提供购买名单所产生的劳动纠纷由甲方承担。

  25.4 负责员工入职时的岗前培训、劳动合同的及时签订、员工档案的建立、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派遣员工的入离职的流程甲乙双方可以附件的形式确认。

  25.5 乙方应督促和监督乙方派遣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机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5.6 乙方应为派遣员工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由甲方要求出具的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办理事项涉及的工本费用另行收取。

  25.7 乙方同意对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承担责任,甲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雇用员工处理办法,处理派遣员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有关负责人追讨有关责任。对于派遣员工工作外造成损害的,乙方协助相关部门包括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责任追究。 25.8 根据派遣员工在甲方的人数及工作量的要求,乙方适时派驻驻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日常管理工作,(入离职手续办理/社保/工资/派遣员工招聘/入职培训/员工社保退保退款和员工日常人事管理等)及与派遣员工有关的劳动争议。

  第七章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共同做好派遣员工的计生工作。乙方承担派遣员工计划生育的管理、指标责任。

  第二十七条 依据劳动法律签订的协议或仲裁书、判决书中认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无乙方认可的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而延迟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的1% 比例加付滞纳金。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合理支付费用, 因一方逾期付款造成劳动争议等纠纷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违约方除须承担前述责任外,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损失赔偿和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可直接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合同的期限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一方违约或双方协商而提前解决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派遣员工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终止,双方应为合同的终止做出合理安排,,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发生本章节规定的以上情形的,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甲乙双方按以下流程办理派遣员工的后续工作:

  35.1 乙方承担对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变更的说明工作,以征询意见表的形式统计员工意愿。

  35.2 对于愿意继续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与其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转入甲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转正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转正补贴。

  35.3 对于在此劳动关系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劳动纠纷的经济责任与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

  第三十七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新颁布的法律、规章和政策的,以新调整内容为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或补充,则甲、乙双方应签订相关变更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须由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通知对方;逾期未通知对方的,合同期限按本合同第三十条自行顺延壹年;以此类推,直至双方在现行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通知对方,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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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1: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