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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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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经理工作细则(精选3篇)

企业总经理工作细则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 经 理 机 构

  第七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名。

  第八条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经理班子职权

  第一节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____条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对外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与使用方案;

  (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事宜;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任免、工作安排、报酬、奖惩与福利等事项;

  (九)负责审查并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生产、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科研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

  (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一)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十二)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要求拟订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初步方案并报请董事会决议;

  (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及公司项目投资风险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总经理可行使以下资金、资产的运用权限:

  (一)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的投资项目;

  (二)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的对外投资;

  (三)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的融资项目;

  (四)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至少每半年报告一次。

  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的要求,及时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署及履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公司遇有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类似事件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总经理应当保证其相关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总经理的辅助机构,分别对总经理负责,并应协助总经理作好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二节 副总经理职权

  第十七条 副总经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副总经理):分管公司产品推广与销售工作;

  (二)____________________(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生产计划、物资供应、设备管理工作;

  (三)____________________(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资本运营工作;

  ……

  第十八条 副总经理就其所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 副总经理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条 副总经理根据业绩和表现,可以提请公司总经理解聘或聘任自己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

  第二十一条 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或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 财务总监职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对董事会负责,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 财务总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审查、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二)组织拟订公司的年度利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

  (三)负责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及时披露,并对披露的财务数据负责;

  (四)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审核、监督公司资金运用及收支平衡;

  (五)按月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提出改善生产经营的建议;

  (六)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负责新项目的资金保障;

  (七)指导、检查、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八)审核公司员工的差旅费、业务活动费以及其他一切行政费用;

  (九)提出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的发放及年终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十)财务总监对公司出现的财务异常波动情况,须随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出正确及时的解决方案,配合公司作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十一)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协助各副总经理做好其他工作,完成总经理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的日常工作形式为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可邀请其他适当人员参加。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一位副总经理代其主持会议。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检查、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所议事项应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明确的议事内容和议题。总经理办公会应至少提前一天由总经理办公室秘书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与地点;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开会事由及会议具体内容,与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由公司档案室负责保管,保存期应不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至少应每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应在公司住所地召开。

  第三十条 总经理决策以下事项时,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一)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

  (二)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公司投资计划;

  (三)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四)决定公司各具体部门规章制度;

  (五)决定提请董事会任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六)决定任免董事会任免之外的公司部分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

  (七)决定公司除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员工的工资、福利、奖金及奖惩等事项;

  (八)决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总经理认为执行董事会决议和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其他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内容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最后决策。

  第五章 责 任

  第三十二条 对于经公司相关部门考核不能胜任其职守的管理人员,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方法包括:限期改正;扣减报酬;降低薪水;下调职务;处以罚款;解聘。

  第三十三条 对于玩忽职守、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员,公司除可给予上条处罚之外,还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赔偿数额原则上不得低于公司实际损失的10%。当相关损失发生时,公司有权从行为人应从公司获得的利益中直接扣除,以弥补公司的损失。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同。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如有与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之处,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X公司董事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总经理工作细则 篇2

  甲方(聘请方):

  乙方(应聘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董事会决议及批准,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副总经理一职,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参与公司经营。特此约定,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三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经营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副经理职务期间,配合总经理全面组织公司管理、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工及财务管理工作;

  2、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注入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乙方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

  3、甲方为保证启动资金的顺利到位,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用账户,并按照前述约定将启动资金以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开立公司生产经营专(转账、电汇、现金)方式注入该专用账户;

  4、乙方有权使用前述启动资金,但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

  5、甲方承诺:将公司每年利润的40%作为绩效奖金发放给乙方;乙方可自本协议签订当月起,每月从甲方处领取固定工资人民币月待年终结堵截算绩效奖金时,再将已领取的工资从绩效奖金中进行抵扣。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公司资产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财产的使用、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指派一人担任公司监事,直接负责监督乙方在职期间的工作,监督乙方对启动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主安排并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工作。

  2、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董事会授予的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3、由乙方指派人员负责保管公司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鉴;

  4、公司财务负责人亦由乙方指派:财务负责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和报表,管理公司账目。

  5、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6、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但乙方按照前述规定处分甲方财产时,应将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等)报董事会备案;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乙方应于每月_日前据实向董事会报送公司的财务报表;

  8、乙方应依法纳税,按时清偿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及时收回应收款;

  9、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五条协议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履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如滥用职权侵吞公司财物、侵占公司资产的;

  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5款之承诺向乙方交纳发放工资,逾期2个月以上;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以本企业名义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4、甲方以不正当形式干预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的。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

  1、双方在协议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解除而消灭;

  2、本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企业总经理工作细则 篇3

  签署人:____________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总经理职务:工会主席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北京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北京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

  副总经理: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北京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

  主席: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席: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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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3: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