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
范文 |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通用17篇)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xx]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尝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电话:)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xx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xx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 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甲方: 乙方: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医院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发[20__]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偿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 (电话: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乙方: 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医院 根据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____]____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 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偿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电话:____________)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________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________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乙方:________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4甲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院 根据 ___________人民政府徐政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偿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 _____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______(电话:______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 年 月 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____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医院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医院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__]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偿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 (电话: )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__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__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甲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乙方: 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医疗信息咨询、医疗服务中介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健康俱乐部会员”,期限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保健心得沙龙”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__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7农村医疗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 日确诊率,如 日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 %以上(二级医院 %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 %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 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 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 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 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合作医疗住院基金出现透支,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参合患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按比例分摊 二、结算依据 (一) 《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 《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 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 惩处 第二十六条 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 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 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 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 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8甲方: 乙方:x医院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xx]116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尝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认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电话:)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介绍信,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徐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给予治疗,由此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时不能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自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次日起依前办理。 3.乙方收治甲方的参合病人,如系(或者怀疑)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伤害或中毒等,应在病历中如实记载伤害、中毒等的原因,并电话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核查并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病人病因为第三者责任后乙方即停止其参合病人待遇。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实现对持有转诊手续的参合病人出院时即时结报补偿(节假日顺延)。乙方每月底将当月补偿病人逐一列表,并附转诊单、出院记录、出院清单、单据、有病人签名(按指模)的补偿清单,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补偿总额(医院支付部分除外)拨款、并传送拨款凭证;逾期者,乙方停止对参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补偿。 七:乙方对甲方转来的病人,在治疗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病人使用的药物中,《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徐州修订版)》品种的费用必须达到60%;低于此标准时,乙方将相差部分所造成的'病人补偿损失列为医院支付与定额补偿一并补偿给病人;乙方不予支付的,病人有权追偿。本条待省厅20xx年修订的药品目录下达、全市统一升级管理软件后执行,在此之前暂按20xx年所订合同相应条款办理。 八:甲方需对病人住院治疗、消费情况查验时,乙方应在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病人出院随访的工作。 九:乙方接受甲方介绍的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时,免收进修费用。 十:乙方按甲方实际转诊病人在乙方医疗消费总额的5%提取卫生支农基金,提供给甲方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每半年结算一次;逾期不结算的,甲方则取消乙方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十一:甲、乙双方对以上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裁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12月31日24时协议终止。原合同废止。 本合同共三页。 甲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联系人: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医院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9甲方: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 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____%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12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10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充分发挥*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乙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定甲方为医疗挂靠单位,甲方为乙方人员的门诊、住院、紧急救治和体检等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人员到甲方就诊,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或致电预约特需门诊和住院治疗。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挂号处电话。 三、乙方人员若需要紧急抢救,可直接拨打甲方电话;甲方急诊科接电话后按**市120急救规定派出人员及救护车进行急诊急救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与致电人联系),急诊出车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无生命危险的伤员,乙方自送时,应与甲方急诊科联系,便于做好急救的准备。 四、为了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派专家给有关人员传授常规的急救常识,授课劳务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每次急救时安排好救护车的进出路线。 五、甲方在诊疗中应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共同定制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协助乙方控制非必需的医疗费用开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以共报销。 六、费用结算方式。双方以人民币形式结算。乙方每发生一例医疗费用(门诊/住院)即以现付的形式结清。 七、以上如有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11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______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______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工资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 (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 (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 (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各项规定 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 (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 (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 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 (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1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意合作开展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和任务,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生产场所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对患者进行临时紧急救治(如止血、简单包扎、人工呼吸等); 2、甲方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如伤、患者病情有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3、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职责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支援医院,不得拒绝为甲方任一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甲方如有紧急事故引起的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达到现场救治; 3、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做到医患双方心中有数; 4、乙方必须派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必须及时做出响应,必要时必须赶往甲方,甲乙双方救援人员必须保持联系,将伤患者交接,进行急救; 6、若乙方现有设备、技术等条件不能满足甲方伤、患者治疗时,导致乙方不能进一步施救的,乙方应立即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他医疗救援服务。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1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福利,提高员工在公司内外医疗服务水平,委托乙方管理甲方医务室,提供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医务室场地及室内必要设施设备。医务室内设施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正式进驻甲方医务室之日,由双方代表负责医务室内设施设备的清点和移交,签署书面的设施设备移交清单。 2、甲方提供书面的需乙方派驻医师、护士遵守的甲方管理规章制度。 3、甲方为乙方派驻医师、护士提供工作餐。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医务室管理和医疗服务费用。 5、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垫付甲方员工在乙方医院就诊期间需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6、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所派驻医生、护士的服务质量,以及就诊满意度评价。确保每月就诊有效投诉不得超_________ %,如有超过_________ %,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医生和护士。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员工的门诊、急诊、转诊、零星体检、预防保健、健康咨询、突发事件急救,以及员工健康档案管理等医疗相关工作。 2、乙方负责医务室审批和设立手续,负责办理卫生部门要求办理的一切证照。包括《执业许可证》等,甲方协助乙方并提供必要支持,使医疗室业务绝对合法。 3、乙方派驻至甲方医务室的医师需持有国家认可的全科《医师执业资格证》,护士需持有国家认可的护士执业资格证。并确保派驻人员至少有年以上临床经验,且医德优良,过往无不良医疗记录。 4、乙方派驻名护士至甲方医务室,医疗服务时间与甲方员工正常班次同步,工作日的上午8:15至12:00,下午13:00至17:15 。超出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为医生_________元/小时( _________元/月)、护士_________元/小时( _________元/月)。(派驻医师及护士资格信息见附件一) 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药品管理规范进行药品和医疗用品的购买、贮存或使用等,不得采购假劣、过期或失效药品和医疗用品,以确保甲方员工用药安全。 6、乙方每次药品采购前,应向甲方提交药品采购计划报告。该报告中应包括药品名称、数量、采购价格等信息。甲方员工在医务室就诊时不收取诊费,只收药费,药价按双方确认的批发价售给员工,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售出药品差价。甲方员工在医务室就诊期间产生的药费由员工个人支付。乙方应在医务室显著位置告示常用药品价格,药品名称、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新。 7、乙方在为甲方员工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要求,合理用药。尽可能根据员工病情,以最基本的药物为甲方员工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8、乙方负责医务室医疗垃圾的及时处理,使医务室环境符合卫生部门要求。 9、乙方派驻甲方医务室的医师、护士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按照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定要求,防火防灾,为甲方员工提供安全、舒适、宁静的医疗环境。 10、乙方承诺在甲方员工因危重、重症、工伤需到乙方医院本部诊疗时,第一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达到乙方指定地点)安排急救车出诊,并为甲方就诊员工开通绿色通道,零押金住院,优先安排床位,优先安排高年资医师诊治。就诊期间免挂号费、免诊查费,同时为就诊员工提供医疗服务费用明细清单。在上述治疗过程中尽可能在医保范围内治疗用药,需要自费项目必先征求甲方员工同意。 11、乙方负责为甲方员工免费提供健康知识宣传服务,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开办健康知识讲座。乙方承诺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重大疾病流行时,第一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达到乙方指定地点)为甲方进行消毒隔离、预防接种、医疗救治及预防保健知识培训,为甲方安全生产提供医疗保障。 12、乙方派驻医师、护士应医德高尚、尊重病人、关爱病人,严禁生冷、硬、推现象,确保为甲方员工提供热情、周到、耐心、细心、温馨、主动、优质的医疗服务。如乙方派驻医师、护士服务欠周、态度不好时,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如经限期整改后甲方仍不满意的,乙方应重新更换医务人员。 13、乙方负责派驻至甲方医务室医师及护士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14、经营期间所需添置的必要的医疗器材由乙方自行购买,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医务室经营期间的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驻员应例行节约,如发现有浪费现象,按甲方管理规定处理。 2、双方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时,乙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按照进驻时签署的移交清单向甲方移交医务室及室内设施设备。医务室及其室内设施设备损坏的,则乙方应按照市场价照价赔偿,消耗品除外。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医务室剩余药品由乙方自行处理。 4、医务室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损失、医疗事故损失、物品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除非甲方书面要求更换派驻医师、护士的,乙方自行更换医师、护士的,需要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另需在正式更换前将拟派驻医师、护士的资格信息提交给甲方。 6、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医务室转包给第三方经营,以及派驻的医师、护士非为乙方雇员。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医务室管理和医疗服务支付合计/月的服务费。服务费自乙方正式进驻医务室之日起开始计算,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未满一个自然月的',则按天计算费用。 2、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服务费全额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转账等双方认可的方式支付服务费。 3、由甲方垫付的甲方员工在乙方医院本部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乙方应在每月的5日前提交书面的上月(自然月)医疗费用对账单给甲方。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乙方应在甲方确认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转账等双方认可的方式支付医疗费。 4、乙方派驻医务室的医师、护士的加班费由甲方在支付服务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5、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支付服务费的期限自动续延。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任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否则单方解除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需在责任明确之日起5个日内向守约方支付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如因单方解除合同,而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等,违约方还需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2、任一方违反本合同前款各项具有约束力条款的规定,即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当月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约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14出租方: 承租方: 为了服务好地区的居民,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房屋概况1、房屋结构:框架结构;2、楼层及房屋面积:一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3、房屋用途:乙方承租该房屋将作为医疗服务中心,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改作其他用途,且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让、转租、抵押该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对于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可以要求乙方予以赔偿。4、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交接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赁价格及缴纳方式1、租金标准:租金每年为一个计租年度,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的装修期,装修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第至第个计租年度,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一个计租年度,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第至第计租年度,年租金为人民币元;2、租金以个月为计租单位缴纳,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个计租单位开始的前10天内一次性支付一个计租单位的房屋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可以暂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3、乙方逾期未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暂停乙方对出租房屋的使用,并按年租金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责任及义务:1.1合同签订后,在乙方缴纳第一个计租单位的租金后,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1.2甲方向乙方提供自来水、电、天然气的接入条件,乙方进场后直接到小区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水、电、天然气等使用的费用;1.3乙方装修期间,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依法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督促乙方施工;1.4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依法协助乙方处理突发事件,但由乙方承担处理事件的相应费用;1.5乙方进场前,甲方协助乙方在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乙方正常施工。2、乙方责任及义务:2.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房屋租金;2.2乙方因办公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不危害房屋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将房屋和场地进行装修,但必须符合安全施工标准。若需改造房屋必须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若需调整的内容,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书面同意方可实施;2.3乙方在装修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避免噪音扰民。增设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影响周边楼栋的住户,并须征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因施工给他人造成损失或引发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造成甲方受到牵连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4乙方对房屋的装修布局必须达到消防标准;2.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将该房屋或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乙方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该房屋和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2.6乙方在租赁期间,因发生地震、台风、雪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骚乱、战争、法律政策的调整、政府禁令的实施等社会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7乙方进场前,须向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人员及车辆出入必须服从物业公司管理,且向物业公司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五、违约责任5.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拖欠租金外,并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其逾期未付租金万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因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而造成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需支付该计租年度的年租金的5%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5.2、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其他费用,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其应付其他费用万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5.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中途擅自退租或转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约定的该计租年度的年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装修、装饰添置的物品和设施等无偿归属于甲方。5.4、甲、乙双方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后,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移交约定的出租房屋及设施的,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该计租年度的年租金的万分之二作为滞纳金;逾期交付房屋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5.5、因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不能按时提供租赁房屋而造成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该计租年度的年租金的5%的违约金。5.6、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故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该计租年度的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装修、装饰添置的物品和设施由甲方按照收回房屋时的现值予以赔偿。 六、不可抗力和征收、征用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发生地震、台风、雪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骚乱、战争、法律政策的调整、政府禁令的实施等社会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相应措施,因不可抗力引起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不构成违约;但因通知不及时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予以终止,乙方未使用的期限内的租金予以退还;乙方装修装饰物添置物中不可移动的部分无偿转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处理。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相关部门对上述出租房屋进行征收或征用,乙方应服从征收或征用之决定,并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若对于房屋承租人有经济补偿的,甲方将把上述补偿及时交付给乙方;若无补偿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补偿。 七、其他事项1、本合同订立时,作为乙方规划经营的医疗服务中心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尚未取得,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办理并取得医疗服务中心取得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并自行完善开业前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视同乙方违约进行处理,并收回本租赁房屋。2、合同中的甲、乙双方仅为房屋租赁关系。如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若因上述安全事故造成甲方遭受任何第三人的索赔或行政处罚,甲方有权就自己因此而发生的赔偿或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3、因甲方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须经政府职能部门鉴定,经相关审计部门评估核实损失金额后,由甲方承担。4、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租赁情况正常,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和租赁期限等均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乙方须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完成续约手续;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5、在租赁期限届满后,若乙方没有续租,则双方租赁合同终止。乙方装修装饰添置的不可分离、不可移动之物在合同终止后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可分离、可移动之物由乙方自行取回。6、甲方出租的上述房屋属于拆迁还建楼,房屋及土地权属证书尚未取得,乙方已经了解上述房屋状况并愿意在此基础上承租该房屋和场地,乙方不得以房屋及土地权属证书尚未取得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15甲方: 乙方: 一、为促进医疗服务的共同发展,发挥资源的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二、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成为南昌市第五医院的合作医疗机构。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年。 三、甲方责任: 1、 为乙方会员提供折扣优惠,优惠项目和折扣率见附表: 2、 为乙方会员建立健康档案。 3、 积极参与乙方组织的健康科普和慈善等公益活动。 4、 甲方在为乙方会员(应出示会员卡)看病检查时,应做好记录。 5、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医院“标志”及其它广告材料。 6、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四、乙方责任: 1、 积极为甲方发展就医人员。 2、 指定会员在甲方进行保险公司大病保险检查诊断。(暂定) 3、 协议签署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医疗合作”标志。 4、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对其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五、 甲方义务: 1. 在甲方网站上设立乙方宣传栏(或链接); 2. 在“网上医院”频道中开设乙方“门诊室”。 3.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为乙方提供专家共同联合义诊,还提供技术、学术交流。 4. 对乙方介绍来的患者给予一定的酬劳。 六、 乙方的优惠折扣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除药品价格外,其它价格应保持相对稳定;所有变化,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1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_________会员,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________讲座及____________沙龙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__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篇17甲方:_______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卫生部以人为本、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宣传和规范医疗服务,创造和谐的医疗环境,让人们了解医院,正确选择标准的医院治疗,疾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项目:特色医疗信息服务 二、__ 三、合作权益: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本合作协议中的条款,诚信服务,病人至上。 2)与甲方合作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在中国医院、中国医院管理杂志等媒体上免费发布。 医院免费 合作部知名专家免费建立个人网站。 网络网站推广计划 六、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免费。 7)甲方会员到乙方不收取介绍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本合作协议中的条款,诚信服务,病人至上。 2)甲方会员专用诊所无偿提供,中国医院信息网站会员诊所铜牌安装在诊所门口,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三、甲方会员负责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合作部门知名专家提供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医疗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乙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6)乙方医疗会员到乙方,按特殊门诊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专家门诊登记费,药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不变。 7)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___________ 四、其它: 1)定期交流双方信息,共同做好本次合作服务。 2)业务协议期满,双方根据此事情续签或单独协商。 违约方负责违约。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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