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
范文 |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精选19篇)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1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 日日期: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 日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2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贴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带给状况贴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带给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能够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职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个性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务必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小时计算,超过x小时(含x小时)按全日计算,x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x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x元人民币,在xx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x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道路运输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20xx年x月x日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三、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六、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5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市区(县)路(街)号。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 □ 主持服务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化妆服务 □ 鲜花服务 □ 乐队服务 □ 场地服务 婚车租赁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 元,大写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20%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 即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定金和预付款可抵作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4、余款 元,应在 付清。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合同变更 1、甲方因故需变更服务项目、内容、时间的,应在举行婚庆仪式前15日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变更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如因意外情况(如车辆、设备故障、人员生病、等)导致合同约定的车辆、司仪、摄影、摄像等需要变更的,应在举行婚庆仪式前48--72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换,并退还甲方50 %的该项服务费。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退还该项目服务费,并按该项目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代租婚车服务违约责任 (1)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还应退还差额婚车租赁费。 (2)实际婚车低于约定级别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3)实际婚车数量少于约定的,乙方应退还代租服务费和相应的租赁费用,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4)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婚礼仪式举行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婚车毁损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维修费、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乙方未做出替换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换安排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 倍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 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中缺少约定必拍场景的,应按每个场景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约定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3、在婚礼仪式举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解约方在日内按服务费用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6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承租双方依据《民法典》、《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 承租方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租方租赁_____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_______色,座位数为______________座,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备案证号为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至______________,行驶范围______________。(出租多车,列表附合同后)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 (一)租赁时间单位为:□年□季□月□日□小时。 (二)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三)租金单价为____元/日,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四)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合同届满后,承租方按时交还车辆(包括双方确认的随车携带的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相关标志、标识、随车附件等),且结清承租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 双方也可约定采取______________方式担保。 (五)租金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车辆保险 出租方确认交付给承租方的车辆己在______________公司办理了保险。其保险理赔的范围及时间为:______________。(保险卡复印件附合同后) 第四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依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的权利。 2.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3.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丢失、损坏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二)义务 1.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年检合格、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齐全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随车附件,并办理相应确认手续。 3.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的投保费用,并明确告知承租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和协助办理理赔事务。 4.承租方要求增加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向承租人提供车辆故障救援、维修和车辆替换等服务。 故障救援以及维修期间免收租金(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毁除外)。租赁车辆经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出租方应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6.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辆正常损耗发生的修理费用。 7.公示车辆租金、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知晓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就租赁车辆的瑕疵从出租方获得救济的权利。 (二)义务 1.个人承租的,向出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租的,向出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以及授权经办书等证明文件。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备案证及相关标识。 4.爱护车辆以及随车附件、附属设备,不得处分、转租、抵押、损坏租赁车辆,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汽车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车辆进行修理、改装、拆卸、更换零部件、增设他物。 6.协助出租方在规定期限或约定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损毁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保险等机构报案,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承担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的相应责任。 8.遵守交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前述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9.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10.承租期间,承租方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承担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 第六条 意外风险 (一)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二)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提供未经年检或检测不合格的租赁车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还应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二)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承租方支付车辆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三)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按逾期时间由出租方按日租金计收租金,并向出租方交纳逾期应交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 (二)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租金总额的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三)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________日的; 3.买卖、转让、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典当租赁车辆,涂改备案证及相关标志、标识的。 (四)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的停运损失;承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修理费依照相关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按日租金标准计算,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六)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担保 承租方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方式租赁车辆的,担保人应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约定承担________________。 1.一般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有关机关调解,或者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承租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二)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________日内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应优先为承租方续租。 (三)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担保人共同订立合同的,需担保人、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合同约定有担保人的,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7出租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8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经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养、维修等约定条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_色,车辆厂牌号为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时。租车地点为甲方公司经营场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驶范围________________。还车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2.根据物价部门对汽车租赁收费标准的规定,就租赁车辆收费、超时、超里程加价及款方式约定如下: 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驶里程为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计算。租赁时间以连续租用________小时为一天,在________小时内按半天租金算,超过________小时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用车辆的押金为________万元/辆,在租车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缴付给甲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收据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4.续租方式: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续租,一般情况下可用电话等口头方式签订续租合同,但应当加付押金,当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时,应主动向甲方加付相应押金后才能续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交通税费等费用缴纳约定如下: 差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他行驶费用由乙方给付。 6.租赁车辆保养、维护责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后,须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其保养项目为: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保养)。定程保养及大修:由乙方根据里程和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定有必要定程保养或大修时,乙方应将车辆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保养及大修。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出租给乙方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见租赁车辆交接单)、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等规费交讫证、保险证等牌证齐全有效的车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认真的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随车配置的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未经批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发生各类机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须按双方约定条款办理。 6.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材料,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款额归乙方所有。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殊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整洁、设备齐全,并无任何刮碰现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车辆的钥匙。若造成钥匙灭失、损坏等情况亦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修配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头的费用。 10、乙方承租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停电费等费用自理。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费;高于出场时存油的,甲方应退带多出的燃料费。 11.租赁期内,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因违章(包括电子警察)未及时处理,致使甲方造成验审、过户、扣分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因车辆无牌照和各类证件而停驶的实际损失。 12.乙方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事故或租赁期间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修理费和车辆损失费,及由此造成的车辆停驶经济损失,金额为停车天数的总租金。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______%计算。 13.乙方所租车辆若发生破坏铅封,私调里程表的,按总租金的______%加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合同期内总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四、乙方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承租车辆过轮渡时,乙方驾驶人员未随车照看造成的损失。 2.承租车辆轮胎爆裂的损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4.造成承租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造成扩大的损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扣押、罚没、抵押、出卖、赠与、投资等的损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驶搁车的损失(搁车停驶经济损失,按停车天数的总租金)。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以及调换约定驾驶员造成的损失。 8.由于乙方利用承租车辆参加竞赛、测试造成的损失。 9.由于乙方用承租车辆带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拖带承租车辆造成的损失。 10、由于乙方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11.乙方因伪造证件、隐瞒事实、制造假案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12.因乙方违约,引起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续租该车辆,必须在合同到期会同担保人与甲方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以超时做出处理。 2.车辆租金超过押金满三天内,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办理退租或续租手续,甲方有权没收车辆租赁押金,并依法向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适当调整。 4.如遇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或依据《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条款执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决。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有效):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9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责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形式 第一条 乙方自购车辆入籍挂靠甲方,独立从事公路运输经营活动,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第二条 车辆名称、型号及相关证件号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 架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载重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 单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运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续签合同,则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如合同到期,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则甲方单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户至乙方名下,收回经营权。 第四条 合同期内,甲方代为乙方办理规费缴付车辆检审、投保(乙方须先交保险费)、理赔,协助处理行车交通事故,办理法定营运手续,提供安全教育等有偿服务(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挂靠经营费用的缴付标准及方式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选择按第 项方式缴纳车辆挂靠服务费: 1、按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挂靠服务费,合计 元整(大写 )。首次缴纳时间为车辆办理入籍手续时,以后于挂靠车辆年审时缴纳。 2、按季向甲方缴纳挂靠服务费,大写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缴纳时间为车辆办理入籍手续时,以后每季度20日前缴纳。 注:未按时缴纳的每延迟一天加收欠款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需向甲方缴纳年度风险防范金大写 元整,牌证手续押金 元整。合同到期乙方无违约行为,凭合同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合同期内,若遇国家征费机关依法调整有关规费征收标准时,乙方应于调整规费的当月补缴调增部分的规费,不得拖欠。 三、特别约定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责任与风险,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信誉和利益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付款义务,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及手续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定车辆营运证照及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 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规避经营风险,乙方需参加甲方组织的统一投保(乙方先交保险费甲方再行投保)。不得私自外保,违者,甲方有权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 第十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投保交强险,商业第三责任险。即核定载质量小于2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10万元;大于等于2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20万元;大于等于6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30万元,10吨以上50万元。 第十四条 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负责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甲方知情后应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处理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事故处理完毕后,符合理赔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办理事故损失理赔手续。保险赔款收回清算时,如乙方尚欠甲方款项,甲方有权优先从保险赔款中扣除,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第十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时与甲方办理到期续保手续和缴付全部保险费,甲方有权扣留车辆的相关证明和票据以及车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鉴于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甲方协助乙方对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或签署有关事故处理文件时,均视为乙方同意全权委托和授权,且事故的最终经济赔偿责任和实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按如下要求服从甲方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1、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营运车辆驾驶资格,包括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法定证明。 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经甲方验证批准,不得擅自聘用其他人员驾驶车辆,或将车辆任意转包、转租或转让。经甲方同意的转让行为,必须重新签订经营合同。 3、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及时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按时参加审验和相关检测,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抽检,发现车辆状况不符合营运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停运,并强制维护和保养,否则甲方停发一切营运证件,直至乙方将车辆技术状况恢复到合格标准为止。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其他交通运输法规,不得超载超速运输或从事各种违法运输活动。凡经有关部门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办理一切证件手续,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乙方赔偿因其违法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应自觉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车辆年度审验,不得私自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外审,违者甲方有权对其处以800元的罚款。 6、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因抢险救灾活动,需要临时征用乙方所驾车辆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紧急运输任务。 7、合同期内,如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时,乙方必须将车辆和全部证照及时交由甲方报废处理。车辆的残值收入归乙方所有,否则甲方有权追扣车辆,并由乙方赔偿因延时报废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驾驶执照吊销或因故致残,无法继续从事运输经营活动时,在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以后,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车辆转让手续,并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经营所需的一切代办服务项目均实行有偿服务,即按项目每次收取服务费 元。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扣留、变卖车辆和解除合同并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缴纳各项规费,收回经营权,同时乙方还必须向甲方给付违约金8000-12000元。 1、拖欠挂靠费、规费及其他款项超过一个月。 2、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车辆及相关证件转租、转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他人。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按时未按规定标准投保“商业三责险“。 4、乙方违反国家规定,不按时参加车辆、证件的年检年审。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损害甲方信誉。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且不服从甲方教育和规劝。 7、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 8、乙方严重违反国家交通法规,发生有责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行为。 五、诉讼确认条款 第二十一条 为提高《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的合法性,可执行性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提请 人民法院对其予以确认,确认请求内容包括: 1、合同的合法性。 2、合同期满,合同若未续签,视原合同终止,(如乙方继续挂靠,原合同有效)车籍未转户前,乙方须继续缴纳挂靠费用。 3、若乙方未按照参加国家规定的每年车辆年审年检或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终止处理。 4、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办理车辆转籍和终止经营权手续,若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甲方单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缴纳各项规费,收回经营权。 5、合同终止后,乙方车辆无论发生任何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6、本合同经 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人一方可直接申请 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六、车辆年检 第二十二条 乙方每年必须参加车辆年检,从车辆初登日期到第十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为车辆年检周期,车辆年检时间可以提前三个月。在甲方告知乙方年检时间,乙方故意拖延车辆年检时间,超期年检的车辆和未年检的车辆,车管所有权注销车辆户籍。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的车辆,年检超期罚款的,以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三条 车辆挂靠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改或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协议确认。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10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约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租车用途: 租车费用: 元/天,(大写: )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手续不全造成损失,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配备的驾驶员应持有有效驾照,驾驶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燃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要求驾驶员在不利于安全行驶的环境下强行出车; 8、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9、因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冒险驾驶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法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11甲方:天津龙安汽车租赁*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租赁内容和期限: 乙方因工作的需要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起租一个月(22天工作日,司机每天工作8小时,超一小时:10元/小时,星期六日,工作:20元/小时)。另每月需确保司机5天的休息日。出省司机补贴:50元/天。甲方租用一辆,车牌号为:.司机:,手机:. 二、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 1、月租总金额:元(大写:),包括:司机工资,保险,维修。 2、租车时乙方预付租金人民币元(大写:)至甲方,租车结束后付清所有余款并提供发票。 3、司机每次餐费元,如过晚上18点,需另加餐费一次。每月手机补贴费:100元。 4、车辆每月可行驶公里。如超过该定额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元。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天津租车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甲方应提供所有随车附件的清单,与乙方交接清楚,并登记有关证件。 2、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甲方提供gps和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4、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时效期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3、乙方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的停车费,过路费。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车辆不能转租,处理,抵押,不能赋予自已对车辆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5、乙方租赁期内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如在租车期间,司机多次用车服务态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换司机。 五、其他 1.乙方的注册名称或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2.甲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购买保险。 3.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并对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4.租期内如果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方与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5.乙方租车期间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延期手续。 6.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3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天津龙安汽车租赁*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12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_________车壹辆,使用性质_________,需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车辆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车号:_________,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年月,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 1、此车手续有(若有若无)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凭证养路费保险单营运证 2、车辆产权总转让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员小写________元。 3、此车预交定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剩余款待办理齐车辆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4、成交前若有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成交后由乙方负责。 5、甲方必须保证此车辆不是盗抢、拼装、套牌车辆,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种权利纠纷等,甲方如有隐瞒造成无法过户时,甲方除退还乙方预付定金外,并做违约处理。 6、车辆过户的费用由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7、此车辆机械性能、外观、内饰、随车工具等,由乙方认可后,甲方不得更换。 8、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以上条款,双方不得因价位或某种原因违反以上合同之约定条款,如违反承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资以共同信守执行。 10、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13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 型号车辆 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_____色,车辆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厂牌号为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 2、该车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行驶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租金:_____个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押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XX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章) :__________ 出租方(签章)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您记住以下条款: 1、除《车辆交接单》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车辆,否则,承租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须在XX市界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交纳__________元押金,否则相关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 6、如果承租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请您立即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坏的车辆,请您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帮助。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或罚分。 9、您如果在租车期间遗失牌照或其他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0、您应熟练掌握车辆正确操作的技能和驾驶常识,正确操作驾驶车辆爱护车辆,确保车辆状况完好,出租方一般不作车辆操作指导或介绍。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上的零件或设备,否则,您不但应及时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应交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件三倍的违约金。 12、您所承租车辆安装有车辆防盗器,若遥控板在您租赁期间发生丢失,您应赔偿相应费用;若在您的租车期限内车辆的里程表有拆动现象,您须交付出租方__________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交付出租方不少于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禁止超重载物,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了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整数里程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否则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__________元的费用。 17、此《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须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交接单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约定驾驶员:_______________ 租赁车辆:_______________ 附带器件:_______________ 车辆状况 一、机器及系列操作项 二、外观 三、内饰 四、其它 交接时间: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14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 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牌汽车 壹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 2年 ,自20--年 1 月 1 日起至 20- 年 12 月 31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118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 __年__月__日 承 租 方: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 __年__月__日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15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租赁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若甲方有继续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必须费用,并且须给甲方按照每月一百二十元人民币的租赁费用,共六个月,合计七百二十元人民币,于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租赁物件在租赁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当时市场价格,赔偿甲方。 第七条违反合同的处理 1.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中国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正式交与乙方使用前(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解决。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当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并获得甲乙双方签字(或盖X)认同。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章)乙方:_____________(签名/章)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16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17甲方(出租方):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单位车辆(车牌:_____)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_______万元,共计__年_____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_______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额支付租金万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签字:_______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18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苏E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车辆年租金_____元年,不含驾驶员。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 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30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 30____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30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30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3 页,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合同 篇19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2、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3、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4、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5、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6、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9、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10、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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