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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范文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通用15篇)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制定该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制定原则

  1、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3、公平公正,优绩优酬。

  三、奖项设计(分类别设计奖项)

  (一)考核对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1.班主任考核奖

  (1)考核标准:人均每月300元。

  (2)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3)考核内容:学校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由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具体考核实施。

  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为剔除班主任津贴后的数额。

  2.考勤奖(占总量的20%)

  对照《滨海县达明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进行考核。

  3.师德考核奖(占总量的30%)

  本项目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学习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表现差,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实行集体会办,酌情处理。

  4.工作量奖(占总量40%)

  (1)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绩效奖。

  根据《教学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测算出学校学期总课时数。

  每节课的价格=工作量考核的总金额÷全校两学期(剔除超课时)总课时数

  注:①按课表计算每个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行政、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数。

  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等活动,值周人员每周补2课时,非值周人员每周补1课时。

  ③设置职务系数和岗位系数。

  ④设置职称系数和学科系数。

  (《滨海县达明中学20xx年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另定)

  ⑤设超课时奖:按额定工作量为12课时/周计,超过额定工作量的每课时补助10元,此项由学校承担,单独公示和发放。

  (2)后勤、工勤人员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以各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进行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以人均400元作为工作绩效考核奖,由后勤部门进行考核,按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发放,其余部分作为工作量考核发放。此项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5.工作实绩奖(占总量10%,多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1)考核对象:教学人员。

  (2)考核内容:各年级根据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过程考核,考核条例由各年级组和教务处制定(本项考核在每次考试后即时发放)。其他不参加过程考核的老师(高考队教师除外)以人均400元作为实绩考核奖,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另设《高考实绩考核奖》、《高三市调研考试考核奖》、《高二学测实绩考核奖》、《教科研考核奖》(含论文发表、获奖,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骨干教师津贴等)。此四项考核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细则实施,所有奖金由学校承担。

  四、几点说明

  1.教职工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其中按规定程序履行批假手续的病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照县局病假工资计发的办法执行,即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工龄满十年的,全额发放,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按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十年的,按70%计发,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计发,工龄满二十年的,按90%计发。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予考核发放。教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资。

  2.中层以上干部到龄后经批准保级离岗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重病未上班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学校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由借用学校负责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一般由原学校根据借用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结果,参照本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要求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仍坚持在班、服从学校分工的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加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的1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非教学人员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2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于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7.对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

  8.当年刚分配老师:仅参与一年度中的秋学期绩效考核量考核。

  9.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再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0.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其全部绩效工资。

  11.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12.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五、本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2

  实施绩效工资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的重要举措。实施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对于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单位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x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本暂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促发展、促和谐,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的使用和管理,充分体现德、能、勤、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新型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效能,既要体现出岗位、职务、职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又要保证职工思想稳定、单位和谐平稳,提高卫生防病工作水平,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质量,促进疾控事业的全面、持续、和谐发展。

  二、实施范围

  绩效工资是以岗位为主,考核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的一种工资分配模式。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中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一)基本原则

  1、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位管理。

  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加强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位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2、严格岗位考核,注重岗位实绩。

  绩效工资的分配要体现岗位目标任务,要与实绩和贡献大小紧密结合,同时要将科室和中心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3、坚持优劳优酬,公平公正。

  通过实行绩效工资,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现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多劳多得。

  (二)组织机构

  实施绩效工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确保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中心成立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 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四、实施细则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部分、奖励性部分和上年第十二个月基本工资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性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绩效工资中的固定部分。主要体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技能人员的技术含量、业务能力,按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来综合评价确定。职工受聘在什么岗位就执行什么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纳入考核,按月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生活补贴参考标准》,见附表:x市疾控中心绩效工资基础性部分参考标准表(试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奖励性部分,另一部分是上年第十二月的基本工资总额,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1、考核的主要指标:一是岗位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办事效率及服务态度;三是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四是工作责任心及职业道德情况;五是安全生产及增收节支情况。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

  2、考核方式:绩效工资的考核采取科室平时考核与中心年终考核相结合。科室对个人进行月基础性和年终一次性考核,中心对各科室进行年终一次性考核,年终考核作为全年绩效考核的最终结算结果。各科室按要求及时向办公室提供科室对个人的考核结果。

  3、考核分配细则:将中心在职、在岗人员的奖励性工资总额和全中心上年第十二个月基本工资总额(以上两项领导除外)作为绩效工资考核的分配基数。共设5个系数,科长系数是1.6,因年龄关系不再担任科长的系数是1.5;副科长系数是1.5,因年龄关系不再担任副科长的系数是1.4;一般岗位根据考核结果、工作实绩、贡献大小分三个等次:一等系数为1.4,二等系数为1.3,三等系数为1.2。正高职称在考核等级系数基础上加0.15,副高职称在考核等级系数基础上加0.1,劳模和拔尖人才在考核等级系数的基础上加0.05。中心将按照各科室在岗人数核定下达等次名额,按月预支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心领导不参与单位考核分配,执行市上参考标准。

  (1)中心对各科室进行年终考核,结果作为最后绩效工资决算依据。科室年终考核结果分三个档次:目标任务完成先进科室,目标任务完成一般科室,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科室。目标任务完成先进科室人员的系数在原来标准基础上加0.05点,任务完成一般科室人员不加点,任务完成较差科室人员将扣减0.05点。

  (2)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年底采取召开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的方法进行,对考核前两名的,在科长、副科长系数的基础上加0.05点;对考核后两名的,在科长、副科长系数的基础上减0.05点。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比例扣发部分绩效工资:

  ①、考核不合格人员: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决算额。

  ②、旷工人员:旷工扣除100元/天,旷工3天及其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③、请病假、事假人员:扣除20元/天,超过半月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差错、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造成损失的大小,由中心领导办公会决定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⑤、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纪以上处分的,处分期间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相关问题几点说明

  1、中心领导绩效工资按市上核定标准实发,不参与中心考核分配。

  2、提前离岗人员不参与奖励性考核分配;外出脱产学历教育人员不参与奖励性考核分配;退休当年绩效工资,按核定标准实发,不参与中心考核分配。外借工作人员,由现借工作单位将考核结果按时报本中心,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考核分配。

  3、在编见习人员当年不参加绩效考核,按照核定标准发放,第二年,转正定级前几个月,按照系数确定为1.1,定级后按照考核后系数测算分配。

  此方案从x0年起执行。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深化中心的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内部活力,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沁政办x31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经领导班子研究,全体职工讨论,在原方案不断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的使用和管理,充分体现德、能、勤、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新型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效能,既要体现出岗位、职务、职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又要保证职工思想稳定、单位和谐平稳,提高卫生防病工作水平,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质量,促进疾控事业的全面、持续、和谐发展。

  二、实施范围

  绩效工资是以岗位为主,考核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的一种工资分配模式。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中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一)基本原则

  1、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位管理。

  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加强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

  位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2、严格岗位考核,注重岗位实绩。

  绩效工资的分配要体现岗位目标任务,要与实绩和贡献大小紧密结合,同时要将科室和中心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3、坚持优劳优酬,公平公正。

  通过实行绩效工资,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现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多劳多得。

  (二)组织机构

  实施绩效工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确保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中心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导小组,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及各科科长组成,全面负责中心的绩效工资考核工作。

  四、绩效工资来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总额由财政部门核定拨付。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按照规定每月发放给每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按照中心制定的方案进行分配。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位管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向专业技术岗位倾斜。

  (二)严格岗位考核,注重岗位实绩。绩效工资的分配要体现岗位目标任务,要与实绩和贡献大小紧密结合,重点承担向“绩效考核”工作任务重、做出突出成绩、技术含量高、风险大等人员倾斜。

  (三)坚持优劳优酬,公平公正。通过实行绩效工资,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强化平时,注重成效,打破平均主义,实现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多劳多得。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

  按照*政办x315号文件规定,“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的比例,根据单位类别、层级、效益等因素,原则上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3倍以内”。根据岗位职务不同,将按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一)分配方案

  中心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实行“点”考核制,每人半年考勤(满勤)按180天(即180个“点”)计。然后依据每个人职务(职称)、岗位、工龄等方面相应加“点”。原则上中心领导每月加的“点”高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同时承担专业技术岗位的“点”要高于一般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的“点”要高于工勤人员,以进一步增强中心全体人员的学习氛围,激励无职称人员积极学习并考取职称。

  1、岗位:

  职务:主任(正科七级)(+7“点”)、副主任(+6“点”)、科长(+4“点”)、副科长(+3“点”)。

  管理岗位:管理七级(+6“点”)、管理八级(+4“点”)、管理九级(+3“点”)、管理十级(+0“点”)。

  专技岗位:副高级(+5“点”)、中级(+4“点”)、医师级(+3“点”)、医士级(+1“点”)、未取得职称(+0“点”)。

  工勤岗位:技师(+3“点”)、高级工(+2“点”)、中级工(+1“点”)、初级工(+0“点”)。

  2、工龄:

  工龄在35年及以上者+3.5“点”、30年—34年+3“点”、25年—29年者+2.5“点”、20年—24年者+2“点”、15年—19年者+1.5“点”、10年—14年者+1“点”、5年—9年者+0.5“点”、5年以下+0“点”。

  3、考勤:

  全员半年考勤满勤按180天计。

  事假在15天(含)以内者,每天扣1“点”;超过15天者,按本人应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发放;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者,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

  病假超过三天者需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3 天内不扣钱,超过3天的每天扣0.5“点”,半年内累计病假超过1个月的,该考核周期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全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的,当年不再享受的奖励性绩效;需长期请病假的,按《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办x42号)文件规定执行。

  ④迟到、早退一次扣0.5“点”分;单位组织查岗时发现无故缺岗一次扣0.5“点”;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看电影等发现一次扣0.5“点”。

  ⑤旷工每天扣2“点”,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开会、处突、外出等工作时早退、迟到、无故缺岗、上班期间玩游戏、炒股票、看电影等3次算一个工作日)或推诿、不作为累计3次均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发放。

  ⑥被群众投诉一次扣3“点”,被上级通报一次扣5“点”,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发放。

  ⑦抗命拒不执行或者有异议不按程序申诉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发放。

  以上各项累计计算。婚、丧、嫁、娶、产及公休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勤依据各科室及办公室的考勤记录为准,每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前进行公示。

  (二)计算方法

  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加、值班等费用后,剩余的绩效工资额÷所有人员的总“点”数=*元/人〃天,个人总“点”数×*元/人〃天=个人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按照上级规定的发放时间和考核结果,经办公室进行汇总并报上级备案后,由财务科统一发放。

  七、见习期职工按国家应发标准发放。

  八、该实施方案在执行中将逐步完善,以达到更科学更合理。

  九、本方案提交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卫生局批准后生效。

  十、本方案由单位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此方案于x4年1月1日执行。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了保证公司在销售上的连贯性和公司形象的整体性,考虑有效销售激励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员工的稳定性,同时为更好激励员工高效地工作和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草案。

  一、薪酬体系:

  1、薪酬组成结构:

  1、1基本工资+补贴+销售奖金;

  1、2本地员工增加交通补贴;外派员工公司安排住宿增加异地工作补贴,但不享受交通补贴;

  1、3非经济性报酬:在工作方面提供员工参加有兴趣工作、参与企业管理;企业方面让员工有实现价值的机会;关怀员工个人生活,有公司如家感觉。

  2、基本工资标准:

  一级置业顾问:800元/月

  二级置业顾问:650元/月

  三级置业顾问:500元/月

  四级置业顾问:400元/月

  实习置业顾问:350元/月

  3、补贴组成及标准:

  生活补贴:100元/月

  医疗保险补贴:20元/月

  养老保险及其他:100元/月

  交通补贴:130元/月

  异地工作补贴:130元/月

  二、销售奖金组成及标准

  销售人员奖金的计算:

  销售人员奖金实发额=个人奖金应发总额-业绩提成比例

  1、个人奖金应发总额=销售数量奖十销售价格奖十提前收款奖

  (1)销售数量奖

  销售人员超额完成个人任务指标的,按100元/m支付奖金,超额指标达到50%以上的部分,按120元/m支付奖金,上不封顶。成交者,按成交价1%发放奖金。

  (2)销售价格奖

  销售人员操作结果高于规定付款方式折扣率的,按其差率的50%计提奖金。

  (3)提前收款奖

  销售人员根据定购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若提前10天收到房款,则按实际收到房款折算成面积,按5元/m支付奖金,提前收款时间每递增5天,折算到每平方米的提奖标准增加1.5元/m。

  2、业绩提成标准

  ①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任务100%以上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110%支付。

  ②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的90%以上不到100%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100%支付。

  ③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的70%以上不到90%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80%支付。

  ④完成本部门计划销售面积任务不足70%的,按个人奖金应发总额的60%支付。

  三、关于进级标准

  升降级标准:

  置业顾问新进入公司一律按实习置业顾问,工作满一个月后可转为四级置业顾问,工作满三个月(不含实习期),可参加三级置业顾问评定;工作满六个月(不含实习期),可参加二级置业顾问评定;工作满八个月(不含实习期),可参加一级置业顾问评定。

  实习置业顾问

  工作满一月

  四级置业顾问

  工作满三月

  三级置业顾问

  工作满六月

  二级置业顾问

  工作满八月

  一级置业顾问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扣发其所在项目个人奖金。

  1、被公司辞退的员工。

  2、在该项目销售结束前离职的员工。

  3、累计旷工达七天或连续事假二周的员工。

  4、在工作中有严重过失,过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的员工。

  五、员工薪酬管理细节参照公司员工手册。

  六、本草案执行时间从公司修订之日起开始。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为了贯彻执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规范部门管理,将企业的绩效与部门的绩效直接挂钩,建立切合公司实际的绩效考核制度,特制定部门经理绩效考核实施试行办法。

  一、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部门经理履行职责情况及部门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果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部门经理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经理的日常工作考核。

  三、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部门经理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进行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最终绩效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3.6可操作原则:考核标准明确、具体、可操作,从而客观公平地测评各部门业绩大小、差距与不足,并据此做到奖罚分明。

  四、考核组织

  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各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组成。考核结果由人事行政部汇总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部门经理绩效。

  五、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经理进行考核。各部门须在次月5号前上交本部门上月的绩效考核表到人事行政部存档,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部门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对部门经理予以罚款50元处理。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各部门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实施自评,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各部门实行交叉考核制。即各部门相互制定与之工作要求相关的考核指标。

  5.5人事行政部对各部门经理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事行政部投诉,由人事行政部调查后报分管领导裁决。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公报私仇,一经发现,对违规者予以50元罚款处理。

  六、考核评分办法

  6.1绩效指标评分等级分为:5分(非常优秀)、4分(很好)、3分(合格/称职)、2分(需要改进)、1分(不称职)。

  6.2对每一评价项目进行定等或定级,确定每个员工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出勤等方面的具体等级。

  6.3对部门经理的目标管理及实际完成工作指标进行量化评定。

  6.4对同一项目不同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6.5对不同项目的考核结果加以综合评定。

  6.6本部门自评部分占总分数的30%,其它部门评定结果占总分数的70%。

  6.7当月有重大贡献或工作过失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予以加减绩效分数。

  6.8绩效分数的计算

  6.8.1部门评分=各项指标实得分数总和÷各项指标应得分数总和×30%

  6.8.2其它部门评分=各项指标实得分数总和÷各项指标应得分数总和×70%

  6.8.3部门经理综合的绩效分数=部门评分+其它部门评分

  6.9绩效考核的管理

  6.9.1绩效分数在9.5分以上,可享受400元的绩效奖金。

  6.9.2绩效分数在8.5分—9.5分之间,可享受300元的绩效奖金。

  6.9.3绩效分数在7.5分—8.5分之间,可享受200元的绩效奖金。

  6.9.4绩效分数在6.5分—7.5分之间,可享受100元的绩效奖金。

  6.9.5绩效分数在6.5分以下不享受绩效奖金。

  七、其它事项

  7.1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

  7.2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事行政部存档。由人事行政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工作。

  7.3考核结果只对考核负责人、被考核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董事长、副(总)经理公开。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之无关人员。

  八、本考核试行办法由人事行政部编制,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6

  为提高厨师的业务技能水平,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稳定厨师队伍,餐饮部定于4月8日下午2:30在金阁厨房举行厨师烹饪技术考核。此次考核作为厨师考评的重点内容,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其中个人技术特长占70%,平时工作表现占30%,给每位厨师评比打分,结果张榜公布。

  一、考核具体方案

  1、餐饮部厨师(1F、2F、20F)全部参加此次考核考评(管理人员、外聘厨师除外)。

  2、炉灶厨师主要考核出品质量、口味(色、香、味、型)及特色菜、熟练程度、卫生标准。

  3、配菜厨师主要考核刀工、配菜花式、熟练程度(丝、片、丁、块、条)等。

  4、早茶面点厨师主要考核点心的口感、皮、馅料、形状、熟练程度。

  5、凉菜师傅主要考核刀工、形状、口味、拌菜的特点(丝、片、丁)。

  6、1F明档厨师主要考核本档口的风味特色。

  二、考核品种

  1、 炉灶厨师考核“豆芽炒肉丝”、“麻辣鸡丁”,时间30分钟。

  2、 切配厨师考核切配“莴笋丝”、“肉丝”,时间30分钟。

  3、 早茶厨师考核“酥盒”、“蒸饺”,时间30分钟。

  4、 凉菜厨师考核“凉拌莴笋丝”、“自选凉菜一道”,时间20分钟。

  5、 1F明档厨师考核各自档口临时做的食品,具体如下:

  7、蒸菜考评鸡汁蒸萝卜丝、肉饼蒸鸡蛋。

  6、打荷人员考评应变能力(什么菜用什么碟子,用什么装盘)。

  三、评委的职责与要求

  1、 本次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采取抽签的形式进行。

  2、 评委采用5人进行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余下3人的'平均分数乘以70%(个人技术特长)加上平时工作表现分乘以30%,即为最后的总成绩。

  3、 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操作过程的扣除总成绩的20%。

  4、 评委在评分时不能随意乱打分,做记号,否则此菜不予评分。

  5、 考核不写姓名,只有编号,评总分时公布员工姓名、成绩。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7

  一、被考核人员

  财务会计和仓库工作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保管员、统计员。

  二、考核责任人:

  财务负责人的考核人为董事会。

  财务部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考核人为财务负责人。

  三、考核方法:

  1、个人自评:个人自己打分。

  2、部门评价:部门主管打分。

  3、董事会评价:董事会打分。

  四、考核时间:

  1、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应于每月30日前将个人全月工作绩效考核表交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于次月5日前完成评价并交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后,10日前报财务部工资表编制岗位人员。

  2、财务负责人应于每月30日前将个人全月工作绩效考核表交总经理,总经理于次月5日前完成评价并交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后,10日前报财务部工资表编制岗位人员。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考核(考核的重点):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权重:70%。

  2、职业操守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3、组织纪律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规范等。说明:2—3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30%

  六、考核等级:

  1、A级(优秀级)95—100分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级(良好级)80—94分

  3、C级(合格级)65—79分

  4、D级(较差级)60—64分

  5、E级(极差级)59分以下

  七、考核纪律:

  1、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或扣分。

  2、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当月30日之前未按时交绩效考核表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时报送考核表的部门负责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八、绩效考核实行“月考核扣分制度”

  月考核满分为100分,每月实际得分=100—每月实际扣分;月绩效工资=每月实际得分/65_月绩效工资。

  通过将财务和仓库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与考核扣分挂钩的形式,最大限度地鞭策了公司财务和仓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管理要求去做。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8

  为更好地做好餐饮销售,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好全员营销,从而提高餐饮营业收入、增强赢利能力,现对餐饮销售提成方案做出以下规定:

  一、婚宴、宴会预订

  指酒店员工介绍客人来酒店预订或客人报服务员姓名预订桌数在十桌以上(含十桌)的宴会,以交押金员工姓名为准,提成比例为消费额的2%(不含酒水);此提成方案执行范围:酒店所有员工。

  二、餐厅员工推销红酒提成

  指价格在200元以上的红酒每瓶可提成5元/瓶的开瓶费。

  餐厅员工提成

  指餐厅每月完成经营指标30万 后,可给服务员当月每个进客包厢3元提成(宴会厅按一个包厢算)。东毛老鼠和蛇肉可提成5元/份。其中70%平均分配给服务员,30%平均分配给收银员,传菜员,洗碗工。

  茶吧员工提成

  指茶吧每月完成经营指标8万后,服务员当月推销的产品可给予的提成如下:(以茶吧茶单和菜单为标准)

  价格在200元以上的红酒每瓶可提成5元/瓶。

  价格在18元或以上的咖啡和茶可提成0.5元/杯。

  价格在58元或以上的菜可提成1元/份。

  价格在58元/斤或以上的海鲜可提成3元/份。

  价格在48元或以上的果盘可提成1元/份。

  东毛老鼠和蛇肉可提成10元/份。

  其中提成由茶吧全体员工平均分配。酒店宴会在30桌以上,其它部门来餐饮部帮忙的员工每次给予15元奖励。同时帮忙要把收尾工作做完否则不记入奖励。

  三、相关规定:

  主要数据来源:由收银员登记每天餐厅营业收入和进客包厢数后交经理和部长签名确认,如在日常服务工作过程中造成宾客投诉者将取消其个人当月全部提成。宴会预订必须如实、准确的进行业绩登记,要求在前台登记本上必须详细记录客人的资料和销售人员的姓名,不允许事后对业绩进行补录和更改;负责运行流程的监督和检查,有义务根据客户资料对销售人员的业绩登记进行抽查式电话回访,但是要注意措辞。

  如发现有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的,如果是餐饮部员工,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处理并在酒店范围内进行通报,酒店不给予任何补偿;对于餐饮部之外的工作人员,将知会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取消其当月提成;执行时间:20xx-X-1起;如有调整将提前一周通知个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在收到此提成方案时,请各部门负责人在原稿上签字确认,以方便日后方案的顺利执行,谢谢!

  以上制度望大家严格执行,餐饮部将一如既往的为宾客提供优质的菜品和服务,最终达成部门、宾客、员工的三赢!

  酒店餐饮企业销售管理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销售管理,增加公司经营收入,提高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销售奖惩管理,通过将具体量化的考核指标和措施落实到人,强化员工责任意识,为做精品餐饮店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条 绩效管理的宗旨与原则

  (一)通过考核管理系统实施目标管理,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通过考核管理帮助销售部员工提高工作能力。

  (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奖惩有依据、分配有监督,以日常工作及业绩状况作为对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销售管理考核办法

  第三条 销售经理工资考核

  (一)薪资构成:根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销售经理的薪资由“工资(底薪)+提成”组成,其中“工资(底薪)”为20xx元,提成包含桌数提成、回款额提成、宴会提成及充值卡提成等各类销售提成。

  (二)手机费补助:每月报销手机补助费100.00元。

  第四条 考核指标构成:考核内容由经营指标、各类销售提成构成。

  (一)经营指标:按照公司经营指标的70%—72%制定销售部任务指标,超额完成经营指标72%的月份,对超出部分按照2%计提;低于经营指标70%的月份,对未完成部分按照1%扣罚,在完成经营指标70%—72%的区间内,不奖不罚,具体内容如下:

  (1)销售部经理以销售部任务为考评基数,计算公式:

  奖金=(销售部月度业绩 - 销售部月度任务)×2%

  (2)销售经理以分解到个人的任务为考评基数,计算公式:

  奖金=(销售经理月度业绩 - 销售经理月度任务)×2%

  扣罚=(销售经理月度任务 - 销售经理月度业绩)×1%

  (3)特殊情况,须报上级公司批准后另行奖励。

  (二)各类提成:含包房桌数提成、回款额提成、宴会提成、充值卡提成等,具体提成标准如下:

  (1)包房桌数提成:

  ①午餐:每完成一桌(每桌不少于4人,人均消费不低于150元),按15元/桌提成;

  ②晚餐:每完成一桌(每桌不少于4人,人均消费不低于150元),按11元/桌提成;

  (2)回款额提成:

  ①销售经理每月基础回款额为5万元,5万元(不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按0.2%提成;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按0.3%提成;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按0.4%提成;20万元(含)以上25万元(不含)以下,按0.5%提成;25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不含),按0.7%提成;30万元(含)以上40万元(不含)以下按0.8%提成;40万元(含)以上按1%提成。

  ②对逾期收回的挂账款,实际回款每逾期一个月,计入提成的回款额递减20%;如:逾期一个月收回,按照回款额的80%计算,逾期两个月收回,按照回款额的60%计算,依次类推,逾期五个月收回,将不再计入回款额提成。

  (3)宴会提成:

  为提高周末及节假日的上座率以及集团单位的大型餐饮消费活动,实行宴会全员销售政策。

  ①婚宴、会议宴会、生日宴会、同学聚会等,人均菜品消费在150元以上(含)、桌数不低于三桌的宴会计入宴会提成。

  ②计入提成的宴会消费必须在接待完毕当天结算,结算方式不包括挂账和预充值卡结算。

  ③符合宴会提成标准的宴会均按结算金额的4%提取给业务介绍的员工。员工介绍的宴会,不能独立完成接待协调任务时(接待协调不能影响本职工作),须交给销售部人员接待,负责接待的销售部员工与介绍业务的员工各从提成额中比例为4:6。

  ④销售部员工接待的已计入宴会提成的消费额,不计入每月回款额提成,不计入桌数提成。

  (4)充值卡提成:

  ①一次性充值三千至一万元(不含)提成比例为2%;

  ②一次性充值一万元至三万元(不含)提成比例为2.5%;

  ③一次性充值三万元至五万元(不含)提成比例为3%;

  ④一次性充值五万元至十万元(不含)提成比例为3.5%,

  ⑤一次性充值十万元以上提成比例为4%。

  ⑥充值卡消费不计回款额提成,可计入当月销售业绩,享有桌数提成,使用充值卡结算的宴会消费不计宴会提成。

  第五条 公司每年评选销售状元1名,按优秀员工标准实施奖励。要求遵章守纪,忠诚公司,爱岗敬业、群众基础好,年度销售业绩为公司第一名。

  第六条 销售管理

  (一)销售经理(不含试用期员工)每月销售业绩低于5万元的,扣发绩效工资,连续两个月达不到基础销售业绩的予以辞退。

  (二)试用期内,销售经理工资按照薪资标准的80%发放,并享受公司各类销售提成,回款额低于5万元(含)的,按照0.2%提成。

  (三)每天9:00—11:00、14:00-17:00为客户走(回)访时间,销售经理每人每天走(回)访客户不得少于3个(不含节假日),每减少一个扣罚10元。

  (四)销售经理必须将当日走访情况做好登记,拜访记录应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销售部负责人审阅。

  (五)销售人员每日下午下班时,必须当面或用短信的形式告知销售部负责人。

  (六)销售人员应主动做好与协议客户的联系和沟通,每周必须进行一次电话或短信回访,公司给销售经理统一配备手机卡,销售人员在与客户联系和沟通时必须使用该卡,电话报销单据以该卡为准,离职时将手机卡一并进行交接。

  (七)凡连续二个月未在店内消费的协议客户,自动转为非协议客户,其他销售人员可进行重新开发。

  (八)销售人员必须做好客户档案的整理,完善有关内容,并将每月客户走(回)情况和协议签订情况汇总上报。

  第七条 店内维护管理

  (一)销售经理负责值班区域进店客户的维护和名片的发放,并按要求做好餐前站位,主动协助前厅人员做好进店客人的引领。

  (二)当日不值班人员,如有协议或预约客户,必须在前厅迎接并做好引领和跟踪服务。

  (三)销售经理负责值班区域房间(零点)的点菜和标准配餐,并将菜单交由客人确认,征求意见,以便将公司的特色和优势向客人进行推荐,拉近与客户的距离,做好沟通和协调,第一次进店客户不作为销售经理的桌数和业绩提成。

  第三章 申诉及附则

  第八条 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

  第九条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激发科室成员工作积极性、创造一种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开创科室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本积分制度。

  一、积分定义

  积分是员工在职期间的累计绩效分,实行逐月逐年累加。积分也是员工在职期间综合考核结果的体现,是主客观因素导致的结果,更是一种长效机制,起到量化管理和痕迹化管理的作用。

  二、积分作用

  1、建立个人积分档案,用积分的办法对员工的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与选人、用人、留人制度的执行挂钩。积分是评定先进、发放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

  2、彻底改变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等、靠等一系列不良状况,做到工作职责中未细化到的事情和工作中突发的事情事事有人管、人人争着干,创造一种健康向上的积极工作氛围。

  三、积分原则

  1、体现管理意图原则

  通过积分设计,体现管理导向意图,对于期望和鼓励的行为项目采取高积分,对反对和限制的行为项目实行负积分,充分发挥“胡萝卜”的牵引力,强化绩效考核“大棒”的推动力。

  2、鼓励民主参与原则

  积分项目与积分标准,涉及到个人评优评先、年末科室奖励与处罚等,具有一定的关注度和敏感度。因此,鼓励广泛参与,这样可以大大提高科室人员对于绩效积分方案的认可度。但是,民主局限于必须在科室管理意图的指导下,不适宜自由的民主。

  四、积分项目

  积分项目分为固定积分、浮动积分。

  1、固定积分项目,体现个人价值,鼓励学习提升,每年年末统计一次,按照相应等级进行加分,具体积分项目如下:

  (1)学历;

  (2)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2、浮动积分项目,则由各个职能考核积分项目构成,职能考核积分的奖罚必须有理有据,按月进行统计。积分项目分别为:

  (1)日常考勤记录;

  (2)会议签到、会议培训、经验分享、分享学习心得;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关于科室建设或制度建设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作出贡献;

  (5)在工作上进行创新,并对工作有所改进;

  (6)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

  (7)个人本年度获得的荣誉;

  (8)文章发表;

  五、扣分项目

  对于科室反对和限制的行为项目,实行负积分,并按月进行统计。扣分项目分别为:

  1、受到其他科室人员投诉,且查证属实的;

  2、不执行科室领导决策;

  3、正常工作时间内脱岗;

  4、24小时值班期间,夜班脱岗;

  5、弄虚作假、虚报数据获得积分;

  五、积分结果应用

  1、与个人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选先等挂钩;

  2、年末对绩效优秀的且从未出现扣分的个人,可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奖金)和精神激励(荣誉证书、书籍);

  六、积分管理小组

  管理小组组长:

  职责:对积分制的管理及运行进行监督、指导,并负责具体的贯彻、落实、运行。

  管理小组成员:

  职责:负责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操作,并定期进行汇总、反馈、建议。

  六、积分公示

  积分情况由积分管理小组成员进行汇总,报积分管理小组组长审核后每月向科室成员进行公示。

  该制度自六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10

  编号

  一、岗位类别和聘期

  姓名任职部门财务部职务财务总监

  入职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考核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财务、资金、审计等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

  2.对公司资金的时间安排进行组织、计划、控制与管理。

  3.财务监控。

  4.财务分析与预测。

  5.疏通融资渠道。

  6.审计管理。

  7.分管部门管理。

  三、工作目标

  1.财务预算与控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每出现1次,减____分。

  2.财务分析。每月(季度)至少提供一次财务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关决策建议,未能提供有效的相关信息,减____分~____分。

  3.疏通融资渠道,确保融资渠道畅通,领导交办的融资任务100%地完成,每差1%,减____分。

  4.投资回报率达到____%,每低1%,减____分。

  5.资金利用率达到____%,每低1%,减____分。

  6.成本控制。对各部门的成本进行控制,未能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控制各项费用的情况每出现1次,减____分。

  7.分管部门人员管理,部门培训计划完成率达到100%,未完成该项工作,减____分;及时公正地对下属员工进行考核,下属员工对绩效考核工作满意度评分在____分以上,加____分。

  8.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

  重点任务工作事项计划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考核标准评估

  说明:①年度重点工作中,如出现子项目或者分阶段目标的情况,应对子项目和分阶段目标都赋予相应的标准分值。

  ②在年中,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调整,应对年度重点工作的标准分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附则

  1.责任人在工作期内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则公司有权对责任人提出终止聘用合同。

  2.本公司在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情况时,有权修改本责任书。

  3.本目标责任书未尽事宜在征求总裁意见后,由公司另行研究确定解决办法。

  4.本责任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和杠杆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事业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公开,方法公平,结果公正,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易于操作,便于考核。

  4.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力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三、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将我校工作岗位分为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

  四、考核内容

  1.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副书记、副校长、纪检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的考核,采用百分制方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因岗位工作致通报批评的相应扣分。

  2.对班主任的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3.对身兼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人员的考核,按不同岗位先进行考核,再按所兼各个岗位的平均分计算考核结果。

  4.等级介定:优秀:95分以上;称职:70分至94.9分;基本称职:60分至69.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五、各类人员工作量的均衡办法

  1.按照黔教机编(1993)119号文件,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特点,以每个教师周课时数为10节,将各个岗位折合为基本课时,按照基本课时评出各个教职员工的绩效总分。

  2.班主任每周节折合工作量4节。

  3.各组织负责人工作量的折合:

  (1)工会主席按中层正职待遇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2)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按中层正职折合工作量。

  (3)各学部主任按中层副职折合工作量,副主任按主任减0.2折合工作量。

  (4)各组织的其他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减半折合工件量。

  4.其他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衡定工作量。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考核达到良好以上为达到基本工作量。

  5.衡定全校教师基本工作量后,所超课时按全学期满课时总量平均分值折算。

  六、考核办法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5至9人的考核领导小组,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采用按周记载、按学期考核进行,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分加权重进行量化。每位教职工以100分为基准分。以每学期考核结果增减,最后得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3.平时考核:由学校拟定符合工作特点的常规工作细则考核,主要考核考勤、工作过程等,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4.综合考核

  (1)教职工个人总结、自评、述职(领导岗位)。

  (2)考核组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分别按照《教学岗位考核评分表》、《管理岗位考核评分表》、《工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3)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评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由校长签字后在本校公示一周。

  (5)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6)每学期结束前由学校考核组考核后报校长审核,公示之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七、考核结果

  1.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分配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即得到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提取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和突出贡献奖及其他自设项目津补贴后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所得分值乘以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岗位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本校提取超课时津贴及奖金后)

  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岗位绩效考核总分

  2.班主任津贴标准

  4.各级各类人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本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0.6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兼几职的以最高职级考核定等,不重复计算。

  八、特殊情况的考核处理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2.学校派出到异地管理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工资。

  3.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脱产学习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4.经医院确诊的癌症病、麻疯病、精神病的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该校平均标准发放(有检查收费收据及证明)。

  5.经组织批准借用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6.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7.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一学期内病假超过15天(不含15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以天计扣。

  8.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一学期内事假超过6天(不含6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以天计扣。

  9.一个月内有一周旷工的,停发本月绩效工资,一年内旷工累计计算达一个月的,停发本年度绩效工资。

  10.达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退休前执行绩效标准,退休后,从执行退休后的当月起按相应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执行。

  11.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工资继续发放。

  12.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的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

  13.不任现职亦未退休但保留正校级待遇的离任校级领导(校长、专职支部书记);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按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并享受每月100元津贴;不任现职亦未退休但保留副校级待遇的离任副校级领导(副校长、专职副支部书记),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14.一学期有下列工作情况的,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

  (1)未经学校及区教育局同意批准脱产学习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不假外出的;

  (4)无正当理由参与群访、集访、非访的。

  (5)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参与黄、赌、毒,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7)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8)参加邪教宣传或活动未达到犯罪行为的。

  (9)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达不到法律法规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60%、80%;降级、撤职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九、各类人员考勤量化标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经学校核定)3天扣1分、事假1次扣1分、旷工1次扣3分、迟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2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假、丧假、产假、公假以及经学校同意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学习考试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办公室的考勤汇总记载。

  十、各类人员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1.“双师型”教师加分标准:取得相应的由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等级证的教师:初级工加5分;中级工加10分;高级工加15分;技师加20分;高级技师加30分,只在获证本学期加分,不重复加。

  2.辅导学生参加区、市、省、国家级竞赛获等级奖,每人次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4(3、2)、6(5、4)、10(8、6)分。

  3.教职工本人在《毕节教育》、《七星关教苑》、《毕节日报》、《毕节晚报》或有国内正规期刊号刊物上发表新闻、简讯报道学校的,每篇加1分,省级以上公开报刊每发表一篇加3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专著必须是有正式出版并有“中国版本图书……”编号的,独著加50分,合著第一署名加30分,第二署名加20分。

  4.学校组织或推荐的教职工个人竞赛类获学校、市、地、省、国家级获奖,每次加1、2、3、4、5分。以国家党政机关评选颁布发奖证为准。

  5.教职工个人主动承担学校教学研究课、公开课等一次。省级加10分,市级加6分,区级加3分,校内的加1分。

  6.教育科研奖:教育科研获市一等的加5分,获市二等的加3分,获市三等的加2分。获地区教育科研获奖的个人,则在市奖励分基数上增加2分。

  7.表彰加分:区级表彰的加5分,市级表彰的加10分,省级(国家部委)加20分,国家级加30分。

  8.学校考核小组研究认为在工作中有贡献:加1—5分。

  (二)减分标准

  1.考核期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上级点名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级扣2分/次;区教育局级扣4分/次,区委区府级5分/次。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的,按照以上各级别的2倍扣分。

  2.考核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党内外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扣相关责任人考核总分的20%——50%。

  3.因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学校财产重大损失:1-10分。

  4.因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事故:1-10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1-10分。

  6.教师间发生矛盾经学校以上单位处理的:1-10分。

  7.因教师过错同学生发生矛盾经学校以上单位处理的:1-10分。

  8.校领导和教职工公认的其他重大事故或过失:1-10分。

  9.凡对学校班主任等工作安排有拒绝接受者,扣除考核总分20分。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内在动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依据《罗庄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干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评内容

  (一)专任教师的绩效考评

  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国家课程教学工作的人员,其绩效考评参照《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鲁教人字〔20xx〕4号)执行,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表现和教育效果四个方面:

  1.职业道德(15分):主要考评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考评时,采取教师评、教干评、学生评、家长评几种评价形式再加定量加减方式计算师德分。具体赋分参看《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师德评价标准。

  2.专业能力(20分):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专业技能,包括教师引领学生发展的能力、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开发课程的能力、教学实践研究和反思评价的能力、拓展学科专业知识的能力以及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的能力等内容。考评时,分解成三个方面赋分(教学效果15分,课堂教学3分,附加分2分),其中教学效果成绩由工作表现中教育效果成绩进行折算;课堂教学由课堂教学达标、每人一节优质课等成绩折算;附加分由教师个人获奖情况和辅导学生成绩等组成,按照《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教学评估相应内容进行赋分,折算分最高不能超过2分。

  3.工作表现(30分):主要考评教师的出勤、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实施三个方面的内容。考评时,可采取以定量评价为主,适当结合定性评价的方式进行。

  (1)出勤(5分):主要考评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病假、事假、旷工等,由学校根据《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中出勤方面积分折算。

  (2)工作量(10分):学校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承担的工作来核算其个人工作量。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所任学科课时数每周18节,且带训练队为满工作量1,全校总课时数(扣除艺体等专任教师任课时数)除以语数英等专任教师总数得到的平均课时数为标准工作量1(小数四舍五入,教师总数中要扣减教干的.管理权重系数),多代或少代均计入个人工作量;如其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还有承担的其他工作则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额外赋分,但额外赋分最高不超过5分(教干管理工作不再额外赋分)。专任教师所任学科课时数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如其承担了其他工作可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但其个人工作量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如其未承担其他工作,则由学校酌情扣分。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由学校按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该项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设跟班教师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最高不超过2分。

  (3)教育教学实施(15分):主要考评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关注学生差异发展的情况以及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撰写计划、备课、课堂教学(考核的教学实施情况如:上课情况、上课效果、上课规范等)、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等常规教学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进行赋分。

  4.教育效果(35分):主要考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实际成效,本项考评依据我校《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中工作业绩考评项进行赋分。

  学校专任教师的考评结果分为称职和不称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确定为不称职:一是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四是品行不良,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五是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二)教辅、后勤人员的绩效考评

  教辅、后勤人员主要从职业道德(15分)、专业能力(20分)、工作表现(30分)、教学服务(35分)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时,可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前勤教辅人员和后勤教辅人员各自单独考评,教辅人员在定性评价时以教干评议和教师评议为主,后勤教辅人员考评中教干评议(中层以上教干),教师评议(全体后勤人员+前勤全体班主任),前勤教辅人员考评中教干评议(前勤教干),教师评议(全体前勤教师)。

  教辅、后勤人员的考评结果分称职和不称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一是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四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五是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三)学校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

  教干由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参照专任教师考评办法进行考评,但其称职等次的一等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教干总数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分配办法

  (一)总量核定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区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根据临政办发〔20xx〕104号文件核定,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根据临政办发〔20xx〕104号文件核定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区教体局按照现有教职工人数核算到各学校,然后再由学校按校长,专任教师(含学校其他教干),教辅、后勤人员三类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1.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独切块划归区财政管理。由区教体局根据校长绩效考评成绩进行分配。

  2.学校教辅、后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独切块由学校根据考评成绩进行分配。学校公布的中层教干暂定为本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90%,学校公布的基层教干暂定为本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7.5%。

  3.核定完校长以及教辅、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后,剩余部分为学校专任教师(含学校其他教干)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二)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根据教职工的岗位和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专任教师(含学校教干)称职等次的按15%、20%、30%、20%、15%的比例划分为五个等级,按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10%、100%、90%、80%的比例进行分配;教辅、后勤人员称职等次的按30%、40%、30%的比例划分为三个等级,按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10%、100%、90%的比例进行分配。考核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核算发放一次。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师绩效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教体局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我校具体的绩效考评实施方案,报区教体局批准并公布实施。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学校将逐步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评制度,严格实施绩效考评,并依据考评成绩,分类分等核算、公示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工作情况。

  (三)注重引导,严格问责。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评,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评失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本意见考评范围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职工(区教体局公布的视导员和年满53周岁的女教师、58周岁的男教师以及由区教体局批准的借调人员不再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xx〕1号),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变,根据《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渝府发〔20xx〕1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xx〕183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基层卫生服务资源,突出中西医结合,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内容和激励政策,强化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就医新秩序。

  (二)主要目标。从20xx年起,所有区县(自治县)都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xx年,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30%和50%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到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基本建立,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明确签约服务主体及形式

  (三)签约服务主体。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家庭医生以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乡村医生为主,鼓励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或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吸收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四)签约服务形式。按自愿就近原则,每个居民家庭可以选择一个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签约家庭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签约。

  1.团队式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人员组成,要积极吸收个体诊所医生加入。加强中医药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多点执业医师,以及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加入团队,合理分工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务。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下开展签约服务。

  2.组合式签约。开展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与附近的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承接关系,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1所二级医院、1所三级医院作为就诊和转诊的首选医疗机构,形成“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内,签约居民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未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不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优惠政策。

  3.独立式签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村卫生室的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乡村医生可以个人名义与附近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内容并承担法律责任,接受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并报送相关信息。

  三、明确签约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重点人群为主,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重点人群包括:重特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和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低保户、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

  (二)签约服务内容。各区县(自治县)要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设计具体的签约服务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根据居民个性化需求,设计适宜的有偿服务包,提供差异化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适宜的健康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健康咨询、预约门诊、普通转诊等服务,并定期收集与更新签约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管理方案和健康维护意见。

  2.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也可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政府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3.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居民需求,设计个性化服务包,满足签约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个性化服务包可提供预约挂号、专家会诊、特需健康体检、康复理疗、口腔保健、中医针灸、中医药“治未病”、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专项健康评估、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

  四、完善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

  (一)明确签约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标准。开展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设计服务包,在打包提供有偿服务时可适当降低分项累计的收费价格。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市人力社保、市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价格、支付和分担比例标准。

  (二)规范其他诊疗服务收费。家庭医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三)建立签约服务费用分担机制。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1.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由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按规定支付。

  2.公共卫生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逐步调整。20xx年,每签约一户,按户内居民人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支付签约补助金,主要用于签约服务家庭电话咨询及每年不低于2次的主动电话随访服务。家庭医生可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按规定执行。

  3.签约居民付费。签约居民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相应的.个性化服务项目,费用由签约居民自付。

  五、完善签约服务激励引导机制

  (一)健全家庭医生服务激励机制。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规定给予表彰。

  (二)引导居民参与签约服务。

  1.开展便捷的助诊服务。建立家庭医生预约服务制度。预约门诊服务,签约居民可提前预约家庭医生门诊,在约定时段内至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优先就诊;预约会诊服务,对治疗效果不佳的签约服务患者,可由家庭医生预约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到签约服务机构会诊,改进治疗方案;预约挂号服务,建立二、三级医院“号源池”,将20%的号源提前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由家庭医生为需要转诊的签约家庭患者预约挂号,未用完的号源应归集回“号源池”。

  2.提供方便的用药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优先选择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的非基本药物主要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根据上级医院医嘱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一次性可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3.建立畅通的转诊渠道。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专人负责,优先为签约家庭患者提供服务。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快医联体建设,通过医疗联合体内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为签约家庭提供预约门诊、住院、检查等服务。区县内无三级医院的可与邻近的三级医院建立承接关系。家庭医生对超出服务范围的需求应为签约家庭提供转往康复、护理、养老等其他适宜机构的建议。

  4.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政策促进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行定点管理,按人头付费。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医保起付线。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医保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六、强化签约服务支撑

  (一)搭建技术支撑平台。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稳定的工作关系,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指导。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区域医学检验检测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诊断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适应家庭医生制度的要求,优化内部科室设置,为家庭医生开展有效服务搭建良好平台。可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成为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快推进市、区县两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等服务。市、区县(自治县)要依托现有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专家信息库和家庭医生信息库,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网上对接、网上咨询、预约挂号、预约会诊、预约转诊、服务提醒等功能,通过采集、分析签约服务家庭和个人信息,为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决策支持。村卫生室要充分利用健康一体机实现与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有条件的区县可为签约居民发放居民健康卡,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医患交流、健康知识传播等服务,鼓励签约居民利用可穿戴设备采集和上传个人健康信息。

  (三)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市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卫人发〔20xx〕42号),加快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全科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全科医生注册管理,按《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卫医发〔20xx〕42号)要求,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注册或加注为全科医师,做到应注尽注。

  七、加强签约服务监督管理

  (一)明确签约服务管理责任。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是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管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明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建立退出机制。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的日常管理,要根据辖区内地理交通条件和服务人口,本着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家庭医生服务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团队成员的具体项目包、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财政、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监管。

  (二)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分别将医疗机构是否设立转诊协调机制、双向转诊开展情况、专家号源预留情况、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工作的帮扶支持情况、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及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等业务考评体系中,考核结果要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等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基本服务项目标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每年至少开展1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差、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签约居民及社会人士代表参与签约服务考核评价和日常监督,相关反馈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作为家庭医生及所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责任风险防范。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我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卫医发〔20xx〕9号)要求,统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各区县(自治县)可采取为家庭医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方式,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统筹考虑,把建立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有序诊疗机制作为重点,及时出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上下联动,形成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链,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规范制定、绩效评估、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并加快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补助机制。民政部门应当支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签约服务团队,落实对签约服务的特殊困难家庭有关救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保资金监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和人事政策。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定价政策。

  (三)加强督导评估。加强日常督导,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督查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暗访、问卷调查、电访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开展日常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定期对签约服务工作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你健康、我服务”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政策,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加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活动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签约服务,形成良好的就诊习惯。有条件的区县可统一设计家庭医生着装和标识,配备统一的随访工具,着力塑造鲜明的家庭医生形象。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的良好氛围。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百川公司基础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现代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紧紧围绕公司的发展目标,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百川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考核目的

  1、通过目标逐级分解和考核,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通过考核合理计酬,提高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3、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

  4、通过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态度、能力和素质,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第四条 考核原则

  1、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多角度考核;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 考核用途

  1、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2、年度绩效奖金的发放;

  3、薪酬等级的调整;

  4、岗位晋升与调整;

  5、员工培训安排;

  6、年终先进评比。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

  第一条 组织构成

  公司考核体系的组成包括薪酬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条 考核职责

  1、薪酬考核委员会职责:薪酬考核委员会是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高管组成,统领全公司考核工作,主要承提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副总经理、总助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与方案

  (2)监控考核激励体系的运行

  (3)最终审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

  (4)审批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奖惩措施

  (5)最终处理绩效考核申诉

  2、行政办公室职责:

  行政办公室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公机构,同时也是公司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执行机

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篇15

  为了贯彻执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规范部门管理,将企业的绩效与部门的绩效直接挂钩,建立切合公司实际的绩效考核制度,特制定部门经理绩效考核实施试行办法。

  一、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部门经理履行职责情况及部门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果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部门经理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经理的日常工作考核。

  三、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部门经理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进行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最终绩效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3.6可操作原则:考核标准明确、具体、可操作,从而客观公平地测评各部门业绩大小、差距与不足,并据此做到奖罚分明。

  四、考核组织

  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各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组成。考核结果由人事行政部汇总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部门经理绩效。

  五、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经理进行考核。各部门须在次月5号前上交本部门上月的绩效考核表到人事行政部存档,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部门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对部门经理予以罚款50元处理。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各部门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实施自评,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各部门实行交叉考核制。即各部门相互制定与之工作要求相关的考核指标。

  5.5人事行政部对各部门经理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事行政部投诉,由人事行政部调查后报分管领导裁决。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公报私仇,一经发现,对违规者予以50元罚款处理。

  六、考核评分办法

  6.1绩效指标评分等级分为:5分(非常优秀)、4分(很好)、3分(合格/称职)、2分(需要改进)、1分(不称职)。

  6.2对每一评价项目进行定等或定级,确定每个员工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出勤等方面的具体等级。

  6.3对部门经理的目标管理及实际完成工作指标进行量化评定。

  6.4对同一项目不同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6.5对不同项目的考核结果加以综合评定。

  6.6本部门自评部分占总分数的30%,其它部门评定结果占总分数的70%。

  6.7当月有重大贡献或工作过失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予以加减绩效分数。

  6.8绩效分数的计算

  6.8.1部门评分=各项指标实得分数总和÷各项指标应得分数总和×30%

  6.8.2其它部门评分=各项指标实得分数总和÷各项指标应得分数总和×70%

  6.8.3部门经理综合的绩效分数=部门评分+其它部门评分

  6.9绩效考核的管理

  6.9.1绩效分数在9.5分以上,可享受400元的绩效奖金。

  6.9.2绩效分数在8.5分—9.5分之间,可享受300元的绩效奖金。

  6.9.3绩效分数在7.5分—8.5分之间,可享受200元的绩效奖金。

  6.9.4绩效分数在6.5分—7.5分之间,可享受100元的绩效奖金。

  6.9.5绩效分数在6.5分以下不享受绩效奖金。

  七、其它事项

  7.1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

  7.2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事行政部存档。由人事行政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工作。

  7.3考核结果只对考核负责人、被考核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董事长、副(总)经理公开。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之无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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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