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会上的讲话 |
范文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会上的讲话(通用3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会上的讲话 篇1同志们: 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部署20xx年度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去年6 月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上下思想认识统一,乡镇部门配合得力,主管部门管理到位,确保了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运行正常,基金风险可控,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体系中得到了实惠,为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居民医保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大多数居民的认可和肯定。一是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全县已有24940 名城镇居民参保,其中2470 名参保人员享受了住院医药费报销政策,报销总金额480 余万元,人均报销额达1943.3 元,居民综合报销比例达到47% ,较好地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二是探索并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相关政策。建立了特殊慢性病门诊的医疗管理制度、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和居民大病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完善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提高了待遇标准。三是加强了城镇居民医保基础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医疗保险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将大大提高医疗保险运行效率,方便广大参保者就医和用药;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保证了各项基金的安全运行。 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是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不高。宣传工作不够到位,乡镇和部门配合不够紧密,报销比例不高,导致广大居民对医保政策认识不足,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乡镇参保率与县政府要求和上级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如流动人口特别是外来人口参保问题,民政救助与医保政策挂勾问题,在校学生参保问题等需要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四是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步骤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 二、深刻领会上级精神,牢牢把握城镇居民医保工作重点 (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 今年4 月6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8 月18日,全省医改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对全省医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9 月15 日,市政府召开医改工作会议,对全市医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医药体制和卫生体制多方面工作,这项改革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到20xx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今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要达到80 %,到20xx年,参保率要达到90 %以上。近两年的主要任务是要做好城镇居民参保扩面、外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要加大医保扩面和征缴工作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全员参保,应保尽保。 三是要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到20xx年,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要提高到每人每年300 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20 元);要逐步提高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用两到三年时间,将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75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60 %;要建立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大额医疗保险办法;要探索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制度,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四是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风险预警系统,完善基金风险监督与管理机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五是不断改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要进一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乡镇三级医疗保障服务网络,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医保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实现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由参保地向就医地转移,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积极探索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二)牢牢把握工作重点。 按照上级要求,下阶段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核心就是“扩面”和“提待”。我们要围绕这两个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扩面”,即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市政府要求,20xx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要达到80 %以上,20xx年达到90% 以上。目前我县的参保人数24940人,参保率仅66%, 离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还差14 个百分点,还需扩面7000 多人。为确保实现市下达目标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抓住医改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调动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大幅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率。20xx年各乡镇城镇居民参保率必须达到90% ,在校学生参保率达到100% 。 2 、“提待”,即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在总结全县医保工作经验,结合全市医改精神和全县医保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切实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居民医疗保险综合报销比例达到50 %以上。县政府决定从20xx年1 月1 日起对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是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3 万元提高到5.7 万元,在现行基础上提高报销标准2.7 万元,达到了全县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居民大额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维持8 万元不降低,居民参保患者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医疗保险报销金额由11 万元提高到13.7 万元。 二是逐步建立居民门诊医疗统筹制度。根据宜昌市门诊统筹办法及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居民门诊医疗统筹办法,从20xx年1 月1 日起执行,《秭归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秭政办发〔20xx 〕28 号)执行到20xx 年12 月底。 三是取消居民转出宜昌市外10 %的自费部分。由于转出宜昌以外的居民患者都是大病和难治疾病,医疗费用相对较高,自费10 %后按当地政策报销,增加了这部分居民的医疗负担,取消10%的自费比例后可提高外转患者的医疗待遇水平,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四是提高城镇居民慢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城镇居民慢性病门诊对象主要是各种晚期癌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和晚期尿毒症患者,这些疾病都是重大疾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 %提高到45%。 五是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甲类药品报销比例。对于城镇居民使用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乡镇、县级、市级医院原来的70%、60 %、50 %提高到75 %、65 %、55 %。 三、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人群复杂,管理难度大,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迅速落实20xx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专班,确定专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设立医保政策指导组,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社会宣传手段,向参保对象讲清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内容、参保办法及享受医保待遇的程序等,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家喻户晓。各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各新闻单位以及各学校、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舆论宣传,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组织和宣传发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登记参保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经办机构建设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将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地税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本着便民原则,负责足额征收医疗保险基金;民政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城镇低保对象的参保组织和医疗保险补助工作;残联负责做好重度残疾人员的认定和医疗保险补助工作;教育部门负责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办理在校学生参保登记的组织协调工作,按户籍性质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确保参保率达到100% ;宣传部门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城镇居民的户籍性质认定审查工作;卫生、物价、统计、食品药品监督、信用社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四)狠抓督办落实。 为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政府决定,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实行目标责任考核。重点抓好学校和社区。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整体参保,按户籍性质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确保在校学生100% 参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确保参保率达到90% 以上的目标,与各社区居委会和劳动服务站(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站(所)、村(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都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并加强检查督办,保证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为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好基础。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日报制度,在参保登记阶段,每天下午4 :00 前将本区域参保情况报县劳动保障局,县劳动保障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凡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政府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同志们,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扎实做好20xx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会上的讲话 篇2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工作会议,标志着20xx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今年以来全县城乡居民医保的工作情况作个简要通报,并对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工作讲点意见。等会,童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一、今年以来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参保与基金运行情况:20xx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60.55万人,参保率为96%,共筹集个人缴费资金5450万元;截止目前,共争取上级医保补贴资金15391.68万元,其中:中央12873万元、省级2200万元、市级318.68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1389.4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补偿支出13555.39万元,占可用基金的68.67%,其中住院补助支付12596.31万元,门诊补助支付745.76万元,其他补助支付13.32万元。今年以来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补助56.72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助55809人次,住院受益面为10.74%,参保居民住院次均补助2257元,较上年度增加360元,增长率为22.78%。平产住院1902人,基金支付178.15万元,狗蛇咬伤3076人次,基金支付32.17万元,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产前筛查、血吸虫普查、婚前体检等基金支付213.32万元,门诊补偿49.74万人次,基金支付745.76万元。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情况:今年4月份,我县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至9月底,共补助大病患者302人次,补助金额为330万元,其中最高个人补助10.85万元。预计今年底大病补助金额可达1000万元。 (三)医疗监管情况:从今年开始,我局组建了专门的医保监管队伍,重点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进行日常检查,并对违规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收到明显效果。到目前,共检查处理各类违规行为1400多例,挽回将流失的医保基金420余万元。通过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县内各级医院住院人数和补助费用同比明显下降。今年1-9月,全县县内医院住院人数42167人次,同比下降21.01%,补助金额6591万元,同比下降15.76%。其中乡级医院住院人数下降29.94%,补助金额下降40.76%;民营医院住院人数下降29.63%,补助金额下降32.15%;县级医院住院人数也下降了11.84%。 (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18家乡镇定点卫生院和7家民营医院的年度医保总额付费标准在20xx至20xx年医保付费额度的基础上分别下浮10%和30%,以达到有效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的。预计到年底,全县乡镇定点医院医保付费总额可控制在1700万元以内,民营医院医保付费总额可控制在1300万元以内,分别比20xx年减少600万元和400万元。 (五)筹资工作情况:回顾20xx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工作,总的情况很好。大部分乡镇在县里的筹资会后及时部署,认真组织,采取多项措施,任务完成得既好又快,全县参保人数能够达到60.55万人,这是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当然,在参保缴费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村干部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认识不高。认为医保筹资只是人社部门的工作,因而有的干部在群众中的宣传没有到位,没有做到应保尽保,国家的惠民政策没有很好落实。二是有的干部对医保政策理解不清楚。没有认真学习宣传资料,对参保缴费程序不了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不能很好的解释等等,使有些群众对参保不信任、不接受。三是部分村的筹资款项上解不及时,乡镇数据难统计,同时也留下了资金安全隐患。四是参保对象的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在资金筹集时,由于人口基数大,工作量重,时间紧,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在采集参保人员信息和登记录入数据时经常出现错误、项目不齐、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群众不满等等。上述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的完成,更影响到群众对医保政策的信任,对政府工作的评价与信赖,我们今年在开展筹资工作时要高度重视,努力克服这些不足。 二、20xx年参保缴费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缴费标准及目标任务:20xx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20元,以户为单位参保;全县的目标任务为61万人,参保率必须达到辖区内城乡居民总数的95%以上。 (二)参保待遇的安排:20xx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基本医疗的报销标准仍按20xx年的执行,一个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的最高报销额可达15万元。二是继续安排30元个人门诊费,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30元门诊费可列抵30元参保费(即可只交90元参保费)。三是大病保险的待遇暂与20xx年的一致,即一个年度内的合规医疗费,在基本医疗报销之后还可最高报20万元;是意外伤害的,可报3万元。目前,市里正在组织调研,20xx年可能还会将大病保险的待遇提高。 (三)筹资工作经费安排:今年筹资工作要在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工作经费依旧按人均0.6元的标准安排至各乡镇,并奖励筹资进度快的前五名乡镇(依次为3万、2.5万、2万、1.5万、1万,共计10万元),奖励的名次以20xx年12月20日统计上报(银行到帐)的数据为确定依据。 (四)具体工作要求: 1、抓好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通过人社服务中心做好筹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是做好缴费标准提高政策的解释,宣传好医疗保险的好处,触及群众密切关注的利益点,调动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工作人员登门入户宣传时,一定要耐心细心真心,在筹资中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提高群众的认识,取得群众的信任,赢得群众的支持。 2、全面摸清情况。凡户籍在本县的城乡居民,以及户籍未在本县但长期居住在本县的务工、经商、工作、学习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社区负责劳动保障的工作人员要想办法摸清本辖区内的居民底子,充分发挥各村组协管员(村组干部)的作用,做好信息台帐,为筹资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 3、规范办事程序。在筹资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对照参保对象的户口簿、身份证、医疗证(卡)等进行信息的登记,做到项目齐全,确保不漏、不错、不重复,内容真实准确;同时要做到边收费、边登记、边开票,做到居民参保人数、征缴金额、收费票据完全一致,开票时务必将家庭参保人员姓名全部写在发票上,以便于信息核对。 4、及时上解资金。为确保基金安全,各乡镇须及时上解征缴的参保资金,并注明乡镇,以便查询和考核进度。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每周一和周四上午10点前向县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股报一次参保进度数据,以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市人社局汇报。(联系电话:)。 同志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件惠及人民群众的好事实事,希望全体与会人员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20xx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会上的讲话 篇3同志们: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我县将全面启动实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今天召集县直相关部门领导和乡镇分管领导召开工作启动会议,主要目的是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件事关社会稳定、惠及千万农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实施此项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首先,开展农村住房保险,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建立全方位的保险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历来重视社会保险的保障作用,强调政策性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农村保险体系,提高农民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保险体系在社会发展中起着社会稳定减震器作用;农村居民房屋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减少农民因灾损失,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全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市政府于20xx年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农村房屋保险的通知》(玉政办发〔20xx〕69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目前,全市已有红塔区、易门、澄江、华宁、峨山、江川6县区开展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市仅有我县和元江、通海没有启动此项工作。因此,无论从讲政治的高度还是从勤政为民的角度讲,启动实施此项工作实有必要。 其次,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的农村保险事业不断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到目前为止,我县在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同时,也加大了面向农村和农民的保障制度建设力度,相继建立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孤寡老人和五保户集中供养等保障制度,为缩小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县的农村保障工作,从体系建设上讲还不够健全,从保障水平上讲比较低下。统筹城乡发展,一项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就是加快完善农村的保险制度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群众的保障水平。因此,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有利于公共财政进一步向“三农”倾斜,体现了县委、县政府统筹城乡发展这一始终不渝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 再次,开展农村住房保险有利于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一方面,尽管我县广大农民群众近年来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收入的不断提高,住房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住房的牢固程度与城市相比差距较大,而且大多农民的经济收入仍旧较低,遇到住房倒塌等严重财产损失时普遍缺乏自救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我县属典型的山区县,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8%,加之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多变,导致自然灾害发生频繁,近年来先后发生了20xx年的“6•2”洪灾,20xx年的“8•14”泥石流,20xx年的“6•25”戛洒平田滑坡,20xx年的“8•7”平掌滑坡、20xx年漠沙“8•09”泥石流灾害以及其它系列民房因灾倒损等灾害,给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目前,全县尚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0个(含乡镇监测点66个),涉及12个乡镇140个村民小组,全县地质灾害隐患较大,在目前情况下,单纯依靠政府拨付救济款项实行灾后救助,不仅难以完全满足农户重建家园的资金需要,也给各级财政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因此,积极开展农村房屋保险,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有利于完善农村风险防范与灾害事故的补偿机制,有利于稳定农村居民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开展农村住房保险,既是对政府救灾救济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也是为了提升农民灾后重建能力。因此,在政府救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职能,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引导农民在灾后尽快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新路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明确思路,准确把握我县农村房屋保险政策和内容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在借鉴其它县区经验的基础上,我县20xx年农村房屋保险工作周期为一年,具体为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9日为止,由财保公司新平支公司依据《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规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保;投保户数以统计部门核实20xx年末全县农业户数为准。被保险人为各乡镇具有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户,保险责任为因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等原因造成保险房屋损失的,以及因防止上述灾害蔓延或因施救房屋所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房屋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保险费按每户农户8元的标准参保,考虑我县实际,由于此项工作尚属首次开展,今年全部参保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支付,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元。保险房屋范围为房屋必须是农户住房,保险房屋必须是土木结构、砖混结构或者是混合结构;一户农户有两处以上住房的,由农户自己选择投保一处,并在保险分户清单上注明,作为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 索赔程序为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由受灾农户向乡镇人民政府、财保公司新平支公司报案,经乡镇人民政府和保险公司实地查勘后,根据《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予及时赔偿处理,理赔单证齐全的,一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 三、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做好农村住房保险各项工作 由于我县当前已全面进入多雨季节和灾害多发期,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在多方协商的情况下,我县在工作启动会尚未召开前,7月9日,县人民政府已与财保公司新平支公司签订了参保合同,全县于7月10日正式进入起保期限。按照保险公司有关参保要求,下步要在半个月时间内完成参保户主姓名、房屋坐落地点等相关参保数据核实确定、信息填报等具体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希望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具体业务工作,会后,财保公司领导将作具体安排。就工作落实问题,提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到位,县里已成立由我任组长,政府办、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保公司新平支公司,主要负责相关参保组织和协调服务工作。目前各乡镇具体工作较多,特别是处于林改攻坚阶段和烤烟烘烤阶段,希望各乡镇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正确处理住房保险与其他工作的关系,要按照县级要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并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参保相关工作,要统筹兼顾,弹好钢琴,加大协调力度,形成上下协同、责任落实、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能按要求按时完成。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农村住房保险各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工作涉及财政、广电、建设、国土、民政、公安等多个部门和全县12个乡镇,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全县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协调和日常事务的处理职责,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和农户参保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职能,全力配合、通力协作,尽心尽力抓好工作落实,以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三要抓好宣传发动。让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了解保险政策、提高保险意识、调动广大农民参保积极性,是能否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今天召开会议既是工作启动会,同时也是一次宣传动员会议。此次会议后,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新闻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要按照电视有图像、街道有标语、农户有宣传单的要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媒,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农村住房保险在减轻灾害损失、提高灾后自救能力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意义讲深、讲透,把开展农村住房保险的政府补助等优惠政策讲全、讲清,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此项德政工程、实事工程的认识,让这项惠及我县23.5万农村居民的“民心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而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保,推动我县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 四要做好理赔工作。参保工作完成后,理赔工作尤为重要,一方面从政府角度来讲,政府不希望发生因灾害导致民房受损情况的出现;另一方面大部分灾害属自然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难以控制,对此,如若在参保期限内发生民房受损现象,希望财保公司能严格按照合同有关要求,认真履约。县财保公司要把提供优质服务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延伸到行政村的承保理赔业务网络,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在理赔中切实做到不错赔、不拖赔。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农创性的全新工作,需要经过不断实践来逐步完善,在工作中我们要大胆实践,不断摸索工作规律,提高工作效率。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情况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县级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尽快做好各项配套工作,县民政局要牵头会同建设、消防和财保等部门成立倒塌房屋裁定办公室,及时开展倒房纠纷裁定工作。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火灾造成农房倒塌的统计,协助做好勘损定损和理赔纠纷裁定工作;财政局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测算工作,加强对参保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各项资金合规使用。 同志们,农村住房保险作为防范农村风险、保障农民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既是一件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一件实事、好事,实事能否办实、好事能否办好,关键在抓落实。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出发,把推进农村住房保险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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