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全风险代理合同 |
范文 | 全风险代理合同(精选30篇)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1甲方: 乙方:南京市XX区法律服务所 为了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下列条款,双方应遵守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同志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到 参加 案(调解、仲裁、诉讼)活动,但不受甲方意志的约束。 二、 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详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受理后若发现甲方伪造事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三、 本案为协商收费,按案件终结后甲方实际收到或得到补偿数额的20%交纳给乙方作为案件代理费。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调解、诉讼、仲裁)活动,依法陈述案情,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四、 任何一方若变更合同,需经双方同意。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需按相关收费标准向乙方交纳代理费。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终结(指裁决、判决、调解及案外和解和撤销诉讼)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盖章) 南京市XX区法律服务所 年 月 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2甲方: 乙方: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 律师代理,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约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甲方将欠条或借条原件交给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给甲方出具收条。 第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为落实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诉讼费由甲方负担。如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不能落实,或乙方发现债务人无偿还债务能力,乙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将欠条或借条原件归还甲方。 第三,代理费按每次收到债务人归还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如债务人以货抵款,货物可分割的,双方各分一半;货物不可分割的,变卖后所得价款双方各分一半,处理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四,在合同订立后,甲方不能避开乙方私自与债务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则,应赔偿乙方损失,并应付给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额百分之三十的代理费。 第五, 乙方应于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内将款项交给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合同 (20xx)律 民字第 号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该案执行阶段的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执行阶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并提供相关法院裁决资料,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执行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执行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纳律师手续费人民币 元(请求金额的1%),交纳差旅费 元(请求金额的1.5%),复印费、材料费、通讯费100元。本案所需诉讼费、申请执行等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15%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十一、风险提示: 1、 本案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相关方面的干扰,对此本所不承诺本案的执行标的能够得到完全实现。 2、本案赔偿范围和损失数额最终的认定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为准。 3、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投资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低,甚至低很多。 4、该案件可能在很长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5、其他暂时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地址: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326-4号 电话: 电话:0539-8312348 传真: 传真:0539-8312348 二○○六年 月 日 二○○六年 月 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______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_______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委托权限 甲方在整个过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均为特别授权代理。详见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办事进度和办理成果支付律师费。办案过程中甲方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鉴定费、上诉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物品,有及时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事先支付给乙方的前期律师代理费。具体为:甲方于签订合同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审律师费____元;甲方于二审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二 审律师费____元;甲方于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元。前期律师代理费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内。 2、判决胜诉后,甲方按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的___%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包括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数额、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___%。 (或者:判决胜诉后,甲方按诉讼标的与判决书确定的数额之差___%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张的诉讼标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___%。 3、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给乙方(包括诉讼费用对方应当承担的部分)。 收回现金、金融票据的,按照票面金额计算。 收回有价证券的,按照证券流通价值计算。 收回其他财产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与债务人和解结案的,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抵债金额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过诉讼方式结案的,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人财产之金额或司法评估结果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 风险代理过程中,甲方自行放弃权利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仍应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金额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 4、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的同时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 3、甲方未及时向法院交纳起诉费、上诉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司法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__%(或按《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 4、若甲方不按时支付前期律师代理费,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协议,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__%(或按《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 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按约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特别约定: 甲 方: 乙 方: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 二○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年__月__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就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关于原告付元平的案件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订立本补充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三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的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以及对重审判决提起的上诉审等阶段。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办案经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邮箱: )与乙方律师联系,提供文件和资料,履行其它必要的协助义务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5、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以及对于诉讼结果的预测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可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判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在涉及甲方利益的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及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在结案后按照规定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和办案经费 本案律师代理费采取基础代理费加风险代理费的方式收取。 关于基础代理费的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基础代理费人民币 元。其中甲方已支付乙方基础代理费人民币 元,剩余基础代理费人民币__ _元,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所有案件的完整的书面应诉方案后支付乙方,该代理费用为乙方代为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代为协助调查、取证,代为提出管辖权异议,代为阅卷、出具答辩意见,代为参加庭审,依甲方授权代为调解、和解。 关于风险代理费的约定:若法院的终审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和解书认定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较上述三起案件原告主张的赔偿责任降低,降低部分为减损部分,则按减损部分10 %的比例核定风险代理费,总代理费(包括基础代理费用)以人民币 元为限,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所有案件的生效的终审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和解书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风险代理费;反之,甲方则不予支付本部分的代理费。 乙方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调查、交通、食宿以及其他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和/或办案经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实际支出的办案经费以及相应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师代理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甲方或者对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和/或办案经费。 乙方律师因自身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四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律师理解的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与判决书或其他法院文书不一致时,不能以此认定乙方律师有失误。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或办案经费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四条第5-6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时间: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5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 的全部事宜(包括诉讼方式和非诉讼方式)。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 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取证、提起诉讼、调解、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欠款;代为以其他非诉讼方式处理委托事项。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丙方及本案其他当事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利益,保证甲方债权诉讼时效的延续性,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30%)。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超过诉讼时效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乙方垫支。 2、乙方代甲方收回丙方所欠货款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 %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6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9月14日在重庆市签署: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甲方因与重庆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重庆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具体包括调查、谈判、和解方案实施、一审、二审和执行。甲方确认债权本金为贰佰万元(RMB2,000,000),对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为叁佰万元加上从20xx年6月28日起算每月百分之二(2%)的利息。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以上合计人民币伍佰壹拾捌万元(5,180,000)。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苏晓军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五、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本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甲方应当支付人民币贰万元作为乙方办案经费。此后,无论采用何种清收方式,除风险提成之外,甲方均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2、乙方代理甲方以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清收欠款,对于甲方本金贰佰万元部分,无论回收金额多少,乙方不予收取酬金。对于甲方向债务收取的违约金部分,双方予以平均分配。 3、若采用非诉讼方式清收债权,甲方应当出具授权书,债务人清偿款项应当转至乙方帐户。乙方对于提成酬金,可予直接扣划。若采用诉讼方式清收债权,对于法院及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收取的费用,甲方须予承担。甲方在收款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酬金。 4、甲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继续合作,或引进合作者开发债务人土地的,视为乙方完全完成清收任务,甲方应在和解或者合作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200万元。 5、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总数额的百分之二十(20%)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七、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六个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经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7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 一案,聘请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三、代理目标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 %折合成现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费用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8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山西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案件的全部强制执行事宜。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代为办理执行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执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被执行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执行标的额的____%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执行款物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____%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9〔20__〕沪峰律民代字第 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 ,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 元,则按照¥ 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 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10甲方: 乙方:南京市XX区法律服务所 为了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下列条款,双方应遵守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同志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到 参加 案(调解、仲裁、诉讼)活动,但不受甲方意志的约束。 二、 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详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受理后若发现甲方伪造事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三、 本案为协商收费,按案件终结后甲方实际收到或得到补偿数额的20%交纳给乙方作为案件代理费。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调解、诉讼、仲裁)活动,依法陈述案情,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四、 任何一方若变更合同,需经双方同意。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需按相关收费标准向乙方交纳代理费。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终结(指裁决、判决、调解及案外和解和撤销诉讼)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盖章) 南京市XX区法律服务所 年 月 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1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山西晋安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案件的全部强制执行事宜。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代为办理执行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执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被执行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执行标的额的30%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执行款物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30%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12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定义:风险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后律师事务所暂不以现有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律师服务费的收取以附加的条件是否实现为收费依据,风险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同承担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托标的 甲方与邓能(庄爱莲)就还款纠纷一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赵福安、郑江斌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诉讼的代理人和代理执行人。 三、代理权限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有权代为代为主张、变更、放弃或承认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撤诉,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中止、终结,代为收领执行款物。 以上之委托权限性质经双方认可属不可撤销之委托。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 2、出现调解、和解情况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和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3、甲方决定撤诉或转让债权时,按照律师收费标准缴纳律师费不在执行风险代理收费;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起草本案必须的法律文书并在甲方认可后呈送相关部门。乙方应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 4、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本案的需要或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案信息资料。 六、律师代理费 1、律师服务费用收取,以执行到位为条件,待执行所得的款项到位后,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终审判决的执行所得的款项总额10%先行扣除律师报酬后,剩余财产交付给甲方。 2、代理期间发生调解、和解、撤诉事由等案件终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协议赔偿款项总额10%先行扣除律师报酬后,剩余财产交付给甲方。 3、代理期间甲方同意每位委托人先行支付乙方1000元前期活动费用,前期代理费用可以从律师报酬中扣除。 七、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现行律师收费标准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2、一审判决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诉讼请求,本案当事人上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浔阳区人民法院。 十、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判决执行终结、裁定、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及撤销诉讼等)。 十一、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13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对所签订的 号《聘请律师服务合同》第五条有关风险代理和收费的内容的补充约定,本协议书签订后,上述合同第五条的内容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甲方提出并要求乙方对其委托的案件或事务实行风险代理,乙方审查其符合本协议书第二条后接受风险代理。 二、风险代理范围仅限民事案件或事务,且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社保或低保待遇; (三)请求赡养、抚养、扶养、抚恤、救济、工伤赔偿等费用; (四)请求劳动报酬。超出本条范围的风险代理无效。 三、风险代理收费: (一)律师费的收取比例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 (二)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查档费等其他单位的收费不属律师费,甲方自付。 (三)律师办案所需的通信、交通、食宿、复印等费用不属律师费,由甲方另付。 (四)收费方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 种 方式执行: 1、双方分担风险方式:本协议书签订时甲方先支付乙方50%的律师费,即人民币(大写) ,若败诉或未完成委托事务,则剩余50%律师费甲方免付; 2、律师承担风险方式:本协议书签订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律师费,仅需支付办案费 用人民币(大写) ,律师费在以下第( )项规定的时间收取: (1)在案件胜诉或委托事务完成后收取; (2)按照办理进度分阶段收取,具体进度及相应阶段收费双方另行协商并制作《分阶段收费表》。 四、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纠正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委托关系按《聘请律师服务合同》非风险代理的规定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彭X任律师电话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苏地址:____市中山北盛佳。电子邮箱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14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手机: 电 话: 甲方与 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尚欠所约定的代理费用和相关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项及财物,代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项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律师风险代理费用及相关办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1、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 元。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2、甲方同意将全部回款直接汇入乙方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营业室、开户名: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帐号:370052407),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约定律师代理费用后,将甲方款项汇入甲方本人开户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预交手续费人民币 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资料汇总、复印、市内交通、国内通讯、差旅费、查档费、诉讼费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代理律师说明。乙方代理律师有义务为其保密。 九、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应由乙方律师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补充或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1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______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_____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__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1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纠纷,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号)等有关律师事务所收费的规定,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乙方办公地址,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承办具体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1、在非诉讼处理、诉讼、调解、执行程序中,乙方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调解、进行和解、签收法律文书等。 2、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1、诉讼费用、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在国家机关及单位的查询检索费、公告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______元,用于办理案件的实际支出费用。 3、财产保全时,甲方提供担保物。 五、律师费用的给付 1、承办律师已经告知甲方律师收费的政府指导价,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甲方要求实行风险代理。 2、经双方商定,乙方按照执行收到数额的%提取律师代理费用,在乙方收到执行款和扣除相应比例的律师费后5日内,乙方通知甲方领取。 3、执行的财物按照拍卖等方式处理所得的价款视为甲方收到应得价款。 4、财物不能以拍卖等方式处理变现的,甲方应予接受,实物的评估价或市场价等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款视为甲方收到应得价款,在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前,乙方有权留置该财物,并有权处置该财物实现律师费用,处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处理事务所需的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并按标的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4、按约定支付代理费及通讯费等其他办案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17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 受委托方:河北世纪联合律师*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86号金成商务楼。 法定代理人:刘*玉,男,该所主任。 委托代理人: 该所律师。 甲方因与 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 一案 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 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 委托权限 乙方代理的权限在整个过程中甲方授权均为全权代理。详见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 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风险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甲方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差旅费。办案过程中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由 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一审判决胜诉后甲方按判决书确定数额的 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乙方败诉则不支付代理费。对方不服上诉的乙方则代理二审,二审胜诉后,甲方则在二审判决送达后的三天内按照判决确定数额的 %支付乙方代理费。 2、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为甲方收回的是现金,则按照收回现 金数额的 %支付乙方代理费。如果收回的为非现金资产,该资产收回时需经甲方同意,同意后该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该非现金资产后应按评估数额的 % 支付乙方的代理费。该资产变卖成现金后按其现金数额的 % 支付乙方代理费,但应扣除事先按评估数额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评估数额的 %支付。 3、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额代理费用中的 % 的金额为甲方开据正式的律师代理费发票。 % 的金额可以用其他发票冲抵或由甲方自行冲抵,作为乙方已经用去的办案差旅费用的补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 %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债权诉讼及执行时效丧失或者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履约保证 甲方提供 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保证在乙方履行义务后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十、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 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 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18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江 苏 金 合 律 师 事 务 所 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对所签订的 号《聘请律师服务合同》第五条有关风险代理和收费的内容的补充约定,本协议书签订后,上述合同第五条的内容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甲方提出并要求乙方对其委托的案件或事务实行风险代理,乙方审查其符合本协议书第二条后接受风险代理。 二、风险代理范围仅限民事案件或事务,且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社保或低保待遇;(三)请求赡养、抚养、扶养、抚恤、救济、工伤赔偿等费用;(四)请求劳动报酬。超出本条范围的风险代理无效。 三、风险代理收费: (一)律师费的收取比例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 (二)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查档费等其他单位的收费不属律师费,甲方自付。 (三)律师办案所需的通信、交通、食宿、复印等费用不属律师费,由甲方另付。 (四)收费方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 种 方式执行: 1、双方分担风险方式:本协议书签订时甲方先支付乙方50%的律师费,即人民币(大写) ,若败诉或未完成委托事务,则剩余50%律师费甲方免付; 2、律师承担风险方式:本协议书签订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律师费,仅需支付办案费 用人民币(大写) ,律师费在以下第( )项规定的时间收取: (1)在案件胜诉或委托事务完成后收取; (2)按照办理进度分阶段收取,具体进度及相应阶段收费双方另行协商并制作《分阶段收费表》。 四、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纠正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委托关系按《聘请律师服务合同》非风险代理的规定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彭尚任律师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金合律师事务所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11楼。电子邮箱: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19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事宜,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事实经过,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受托事务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处理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受托事务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2、 代为答辩和辩论; 3、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4、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结合本事务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待事务处理终结后,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总额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师报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受托事务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20甲方:(何女士之子特别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身份证号码: 执业(或资格)证号: 现甲、乙双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伤残等级维持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应获得的赔偿金和乙方应获得的报酬作如下特别约定:诉讼(含审理、执行程序)终结后甲方应获得赔偿责任方(含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内的保底现金人民币玖万元(不含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产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等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以及鉴定、评估费用),超过保底金额玖万元人民币之外的部分(应从中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双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师服务费。若赔付总金额(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低于玖万元人民币则按第2条支付同等金额代理费。 2、若受害人何女士伤残九级不成立,乙方仅收取甲方诉讼代理费人民币伍仟元整。 3、诉讼终结后,付款方式为赔偿方(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4、因本案诉讼产生的费用(含一、二审及再审),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查档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伙食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费用由乙方支付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6、诉讼期间,因甲方有合理怀疑且不满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甲方可随时终止代理关系,因诉讼已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向甲方举张任何权利。 7、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内容不得添加、涂改,自双方签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2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_____元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日 20xx年xx月x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22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事务所) 承办律师: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借款人X公司及X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借款合 同(借款为X笔,总计借款本金为X元,利息为 元)纠纷案件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的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全权代理诉讼、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3、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 论; 4、在不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在调解、审理及执行过程中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上诉; 5、代理清收现金或抵债物; 6、委托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代理期限及范围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该案件处于司法机关侦查、起诉或审理阶段,即由于司法机关侦查、起诉或审理期限延长的原因,造成该案在一年之内没有审结或乙方为甲方没有实际追回损失,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撤诉及案外和解)。 五、代理费用给付标准 收回现金或抵债资产(资产以法院评估作价为准),按照执行收回本息总额的%支付代理费。 六、代理费用给付期限 代理费给付期限:收回现金或资产入账之日起XX日内,甲方给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 2、有权对乙方律师因违纪或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甲方合法利益损害追究法律责任; 3、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 4、按约定支付代理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5、不得擅自放弃甲方的合法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承办律师: 年 月 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23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 一案,聘请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三、代理目标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 %折合成现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费用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24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____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元,则按照¥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25甲方: 性别:男,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乙方:律师事务所,住所地:。 甲方因叔父工伤死亡一案(事),现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解决,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前述案(事)件的非诉讼代理人。 二、对方当事人:**市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并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按普通代理标准支付基本代理费人民币10000元。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若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其应赔偿乙方含预期利益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则不得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五、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代收赔偿款项。 乙方律师的代理义务自甲方足额支付了本合同第六条和第九条约定的费用并向乙方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开始,至全部代理费额度均可依本合同第七条确定时结束。 六、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1000元,此费用除办案律师存在重大过错外不予退还。 七、代理费支付办法:以600000元额做为基数,按该基数的百分之20%为标准确定甲方应付代理费的额度,甲方应当在代理费额度可以确定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存在逾期支付行为,按逾期支付部分的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直至付清止。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所接受对方当事人的钱款及财物均视为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按值计入前款的代理费基数。 当代理费可以按笔单独确定时,甲方应单独支付,方法及违约责任适用前两款的约定。 八、因本合同属风险代理,案(事)件的结果直接决定乙方可得的代理费,故甲方做出撤回或部份撤回诉讼或仲裁请求、免除或部份免除对方当事人责任、或同对方当事人达成有关解决本案方面的任何协议,或者为其他有可能导致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代理费基数减少的行为,必须征得乙方律师的书面同意,否则该减少部份仍计入计算代理费的基数。 九、若因甲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直接导致本合同的委托目的没有实现(如丢失关键证据直接导致案件败诉),其应赔偿乙方含预期利益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人民币500元作为办案的交通、差旅、文印等费用。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采用如下方式解决: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律师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20xx年4月22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26〔?〕?代字第?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_____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_____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向乙方支付_____,如果不足¥?元,则按照¥?元标准向乙方支付_____。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_____,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_____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_____数额的?%.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_____。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元_____。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27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_______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委托权限 甲方在整个过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均为特别授权代理。详见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办事进度和办理成果支付律师费。办案过程中甲方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鉴定费、上诉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物品,有及时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事先支付给乙方的前期律师代理费。具体为:甲方于签订合同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审律师费____元;甲方于二审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二审律师费____元;甲方于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元。前期律师代理费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内。 2、判决胜诉后,甲方按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的___%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包括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数额、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___%。(或者:判决胜诉后,甲方按诉讼标的与判决书确定的数额之差___%支付代理费。 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 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张的诉讼标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___%。 3、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给乙方(包括诉讼费用对方应当承担的部分)。 收回现金、金融票据的,按照票面金额计算。 收回有价证券的,按照证券流通价值计算。 收回其他财产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与债务人和解结案的,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抵债金额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过诉讼方式结案的,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人财产之金额或司法评估结果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 风险代理过程中,甲方自行放弃权利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仍应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金额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 4、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的同时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 3、甲方未及时向法院交纳起诉费、上诉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司法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__%(或按《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 4、若甲方不按时支付前期律师代理费,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协议,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__%(或按《xx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按约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2820__年西安律师风险代理 ---杜凯律师 【引言】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律师风险代理,可以进行部分风险代理,也可以实行全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中的问题】 一 、什么是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代理,也就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不胜诉不支付律师费。 简单说就是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当事人先不支付律师费或只支付很少数额的律师费,双方在合同中确定一个比例,等律师成功办理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后,再根据完成情况、当事人的收益情况收取约定比例的律师费。当事人收益越大,律师费也就越多,如果败诉,律师也收不到费用。 二 、风险代理如何收费 在律师办理的案件中,风险代理通常有以下几种收费方式: 1 、签订合同后不支付任何费用,双方约定风险代理收费比例胜诉后支付,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发生交通费等办案费、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其它费用由律师垫付; 2 、签订合同后支付少量律师或不支付,双方约定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发生的办案费由律师自行承担,但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其它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3 、签订合同后当事人按约定的比例预付部分代理费,根据案件胜负等结果,当事人补足代理费。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那么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是多少呢 通常,根据案件的难度、标的额的大小、地域、风险代理的不同收费方式等情况,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在10%到30%之间,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难度高的比难度低的比例要高、标的额小的比标的额大的比例要高、外地的案件比西安的案件比例要高、事先不支付任何费用的比先支付一定数额费用的比例要高,等等。 四 、什么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合风险代理,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使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按司法部等部门颁发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等;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5、刑事诉讼案件; 6、行政诉讼案件; 7、群体性诉讼案件。 包括上面提到的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上限为30%。 上述案件,本律师不接受风险代理,除上述案件及标的额较小不适合风险代理的案件外,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固定费用代理或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 五 、如何联系律师代理案件 请律师代理前需要准备的资料 当事人应把与案情有关的合同、单据、往来文件等尽量准备齐全,先通过电话联系律师简单沟通一下案情,然后约时间带资料到律师所、当事人所在公司或其他与律师商定的地点见面详谈。 异地当事人有委托意愿的,可以先电话沟通后把资料快递到律师的办公室,由律师先行查阅分析,并可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汇款等方式办理委托手续。 六 、对一审败诉的上诉二审案件及终审败诉的申请再审案件,也可实行风险代理。 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对法律不了解、不懂得使用证据、不懂得利用证据规则,有不少一审判决甚至终审判决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认定错误,甚至是根本错判。杜凯律师在此前的执业过程中,已代理次成功代理此类案件推翻原判。因此,对一审败诉的二审上诉案件及终审败诉的申请再审案件,经律师审查材料觉得确实有推翻原判决机会的,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在内的多种方式代理。 【律师风险代理合同】 杜凯律师风险代理合同 ---杜凯律师 (20__)律代字第 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陕西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乙方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相关事宜,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杜凯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 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事实经过,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受托事务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处理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受托事务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收涉 案钱物等。 6、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进行谈判、调解。 五、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办案费用人民币10000元,包括乙方律师办案所支出的通讯费、材料打印、复印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多不退少不补,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付清。 待事务处理终结后,甲方按照法律裁判文书或调解协议载明的钱(物)总额 20%向乙方支付律师报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办案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翻译费、; 3、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在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前,甲方不得自行或另委托他人和对方调解、和解以及和对方恶意串通;出现本条前述情形的,视为乙方律师履行了合同义务,有权要求甲方按调解、和解数额依照合同约定比例计算律师费。甲方和对方恶意串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律师办案费数额五倍的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二、对乙方律师在承办受托事务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陕西律师事务所 (杜凯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29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 ,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 元,则按照¥ 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 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地址: 20xx年日 20xx年月 全风险代理合同 篇3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和律师为甲方与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的壹审及有可能发生的贰审、再审以及执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授权乙方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律师接替。 [解读]1、全风险代理的案件,仅有壹审是不能结案的,有可能发生贰审、再审及执行。因此,不论风险代理的案件实际发生几审,对有可能发生的审理和执行作出约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委托人在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甚至在壹审阶段随意更换代理人,势必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如此约定以后,虽然委托人仍然可以甚至仍然随意更换代理人,但如果委托人这样做的话,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委托人要为其违约行为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2、如果不是全风险代理,则应据实约定代理事项。 3、金凯旋律师事务所曾以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了一起几千万元工程款纠纷案。在该案贰审时,因代理律师发高烧紧急入院治疗而未出庭,委托人因此拒付律师代理费。诉诸法院时,一审法院以此为由扣减了三分之二代理费,二审法院则驳回了诉讼请求。律师虽负有代理义务,但律师也是人,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紧急情况,应对此种情况下律师的代理义务作出约定。从公平合理角度,律师事务所应将紧急情况通知委托人,而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双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诸如领送法律文书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约定的律师以外的助理人员进行。 [解读]《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约定了代理律师之后,代理律师之外的人从事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代理工作,应是一种违约行为。虽然一般情况下委托方不会以违约相责,并追究违约责任。但一旦发生纠纷,律师事务所将陷于不利的合同境地。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业务相对繁忙,要求每位律师对诸如领送证据材料、法律文书之类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亲历亲为,既不合理也无必要。因此说,将此类工作交由助理人员去完成,并不违背《委托代理合同》的本意,也不违背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属违约行为。有鉴于此,做出第二条约定不是多余的,是必要的。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的诉讼主体及事实与理由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解读]有时委托人与委托事项中诉讼主体并不一致,也有时在委托时一致,在诉讼过程中却发生了变化。为了防止委托人以此为由对委托关系提出异议,做此约定。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解读]这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是律师的基本义务,本条款未做改动。如果签合同时并未收取费用,“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则应去掉。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回;乙方仅收取部分或没有收取代理费的,自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权按第八条约定的金额或标准收取或补足。 如果约定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在本条情况下则变更为按诉讼标的或法院、仲裁等机构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额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费,而不再按第六条约定的方式执行。 [解读]这是关于律师事务所利益的条款,是双方均为关注的条款,也是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条款。此条款表达以下几层意思: 1、律师事务所无故终止合同的,退款并赔偿,事前未收费的,则不必约定退款事项。 2、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已收代理费的不退;收取部分代理费的,按合同约定补足;事前没有收取代理费的,立即全部收取。 3、违约情况下如何收取代理费这是《委托代理合同》中最容易忽略的问题,也恰恰是风险代理中最易发生的问题,本条款对此给予了高度注意。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固定的金额,则按约定金额如数收取;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收费,因委托人已终止合同,不可能再按收回金额付费了,此时则改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额的百分比立即付费。 4、风险代理中律师事务所代理费的支付,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为委托人收回财产,只有收回财产,才能从收回的财产中按固定金额或一定比例提取代理费。委托人在条件还未成就时就终止合同,是恶意阻止条件成就,依照《民法典》视为条件成就。因此,在风险代理中,委托人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后,立即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裁判金额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是完全合法的。 5、本合同项下的代理是风险代理,委托人一旦终止合同,必然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此种损失如不在合同中作出约定是难以计算的,而难以计算的损失又是难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因此,在合同里约定此种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不仅是合法又公平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6、第五条是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支付的不同情况的一般表述,此种表述不能直接写进合同,而应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选取一种具体表述形式。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一)特别代理;(二)一般代理。 [解读]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本条款未做改动。诉讼阶段的特别代理,民诉法司法解释有规定。而执行阶段的特别代理没有法律规定,需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建议风险代理情况下约定特别代理。当然,律师事务所在行使特别代理权时,应遵守特别代理权的行使规则,不能因此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八、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及《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收费办法》的规定,双方采取协商收费的形式,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为按甲方实际收回现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实物财产,则以评估价值计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讯、调查取证、复制资料、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风险代理案件中,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情况较为普遍,应就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时间作出约定。风险代理的,差旅等费用应由谁承担也应作出约定。如果委托人收回的是实物财产不是现金,则应以评估价值为准。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双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费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鉴定。 [解读]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还应支付违约金。需特别说明的是,委托人有时需按律师事务所工作量付费,而双方就工作量又不能达成一致,甚至分岐较大,就此作出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鉴定,不失为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 十、双方同意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代理。终止代理后代理费的支付按第六条办理。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3、对乙方的授权委托书。4、相关证据材料。前三项诉讼法律手续,应在乙方办理完起诉或应诉手续向乙方发出请求之日三日内提供。第4项资料应乙方要求随时提供。 [解读]委托人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处于种种不便于直接告知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因素的考虑,不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律师事务所无法开展代理工作,这实质上是委托人的一种违约行为。针对委托人的此种违约行为,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或中止代理。终止代理的,还有权按前述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条款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 十一、双方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经办律师个人就代理事项签订任何协议,甲方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 个人支付任何费用或借给乙方经办律师个人任何钱与物。 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费用必须转入乙方帐号,并由乙方开具财务票据,否则,乙方不予认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必须依约立即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标准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应付给乙方的代理费。 [解读]此条从合同上防止了律师私自收费。虽然律师私自收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对此负有过错责任,但律师事务所事前告知委托人并在合同里作出明确约定后,委托人执意如此作为,则属违约行为。此种情况下不免除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义务,不仅是对律师事务所利益的保护,更是对委托人此种行为的一种预警,使委托人不敢私自付费给律师。私自付不付费给律师个人,不论律师个人请求与否,主动权都掌握在委托人手里,委托人完全可以做到不向律师个人付费。 十二、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在未出现乙方违约或违法、违纪、违德及不能胜任代理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此案。否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无论甲方是否指派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响合同第八条代理费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托第三方律师,也不通过乙方,而是自己办理委托事项,甲方仍应按合同第八条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 1、风险代理中的风险有多种,主要有三种,其一是败诉。其二是胜诉后无法执行,收不到财产。其三是委托人在委托代理过程中单方直接或变相终止合同。 2、委托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本条款约定了三种情形:其一,另聘他所律师。其二,自己办理。其三,虽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但以自己指派人员提供配合为由,要求相应扣减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费。其实,委托人在不同案件中终止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情况也是形形色色的,本条款也是约定了主要的情形。 3、解除合同另聘律师是委托人的权利,律师事务所无权限制。但委托人已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约定特别是风险代理合同的情况下,随意另聘律师则是违约行为。对此种情形下委托人的违约行为做出约定,并不侵害委托人的权利,也不违法和不违反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为财产和证据保全而提供的财产担保均为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丢失委托人证据材料原件的,律师事务所应负赔偿之责,实践中也多有这样的案件发生。因此,合同里特别约定,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委托人的原件。如办案需要,由委托人直接向有关部门提供,控制了律师事务所这方面的风险。 十四、甲方因诉讼发生并由法院等有关部门收取的受理费、保全费、担保金、公证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交现金代为交纳。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因诉讼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人交纳,律师不以现金代委托人交纳相关费用,避免丢失及乱收费问题。如果双方约定风险代理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支付,则不必再约定此条。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完毕相关法律手续后,甲方拒不向有关部门交纳上述费用,导致方无法开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关于代理费按第六条约定办理。 [解读]委托人拒不交纳相关费用的,按委托人终止合同处理,律师事务所有权按第六条关于终止合同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防止委托人随意终止合同,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十六、执行过程中甲方欲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应就代理费支付事宜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执行和解情况下的代理费按此协议办理。 如果甲方在执行和解前不能就执行和解的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甲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的金额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委托人和其对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或诉前和解是一种普遍现象,也是委托人的一项权利,律师事务所对此也无权予以限制。但委托人毕竟就本案与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风险代理关系,如果在合同里不就此作出适当的约定,有可能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利益。更有甚者,因为委托人与其对方当事人达成了和 解,双方由诉讼对手变成了和解伙伴,有可能恶意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因此,此条约定,和解前委托人应就和解情况下如何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委托人不与律师事务所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约定按委托人的诉讼标的百分比或原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金额支付代理费。 十七、双方往来文书可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直接送达以对方签收为准,传真送达以传真机上切下的表明传真结果的记录为准。前两种送达方式无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报》上公告送达。合同尾部注明的传真、地址是本条表明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的传真与地址,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对方。 往来文书中需对方明确表示意见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达的为30日)内应明确答复对方。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意见。往来文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解读]委托代理期间,相互必有较多法律文件往来,约定送达方式是必要的,以划清是否送达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的界线。特别是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上需对方答复时,如不约定“视为对方同意”条款,则往往以一方为对方设定义务为由不予保护。合同一旦做出约定后,对方对一方的请求不予理采,便是对方放弃权利的表现,从而依约应支持履约方。在合同尾部,应注意填写双方的地址及传真号码。 十八、关于裁判文书的领取,双方特别约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和法院,由甲方亲自到法院或相关单位领取。乙方仅负责领取代理律师应领取的裁判文书入卷存档。 [解读]因委托人没有或不及时领取裁判文书导致其相应权利丧失的情况,在实践中时有发生,如此因律师事务所原因造成,律师事务所则应付赔偿之责。委托人因裁判文书的领取而将律师事务所诉诸法律的,也时有发生。在合同里特别约定由委托人直接领取法律文书,将律师事务所的义务约定为告知委托人领取,则化解了相应的风险。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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