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
范文 |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精选3篇)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篇1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符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管理人员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必须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篇2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 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xx年11月1日起执行。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篇3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务、学生、后勤四个部门进行签到考勤,分别由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具体负责。行政部门包括校领导、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保卫科、基建科、电教网络中心、科研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会等人员;教务部门包括教务处、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等人员;学生部门包括学生处、班主任、公寓管理员等人员;后勤部门包括后勤处及水、电、维修、清洁等服务人员。 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领导要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全责,安排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 2、学校每月统计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每月1-5日将上月出勤情况汇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人事处依据各单位考勤记载核发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如发现有考勤上报不实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考勤主管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如发生较大考勤责任事故(主要指无故不及时上报考勤情况、职工旷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隐瞒不报等),要扣发考勤员当月50%校内津贴。 3、人事处要加强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协同当日值班人员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单位考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作记载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请假制度 1、全校教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无故脱岗而影响正常工作。教职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手续须报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住院手续。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 3、一般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需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不得无故耽误学生课程。 5、职工探亲假处理办法如下: ⑴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父母亲异地居住,可以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销路费。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职工享受探亲假,也要办理请、销假手续。 ⑵已婚教工夫妻两地分居,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 ⑶未婚职工探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准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出示结婚证,可请婚假7天,晚婚的(男25周岁及以上,女23周岁及以上),婚假为15天。 7、教职工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产,需向学校写出申请,产假为90天;晚育的(女方24周岁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女教职工流产,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两周,7个月以内流产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请假的,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产假总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8、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7天丧假,家居外地的来往旅途所需时间,可按事假对待。 9、教职工因疾病需要治疗或经医生诊断需要休息的,经同意后可休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有效病休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财政列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病假在连续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⑵病假超过连续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xx年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停发。 ⑶病假超过连续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开始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校内津贴停发。 ⑷经医院诊断的绝症病人,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 ⑸教职工因工负伤的,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除经运城市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伤愈者必须按时上班,并按上班人员考勤并核发校内津贴。 财政未列资人员请长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编外人员病事假半个月以上者,停发工资、校内津贴;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者,编内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两个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⑵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工资正常发放,校内津贴停发;超过规定的天数同以上病事假处理办法。 、教职工因私事可酌情请事假,但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如超过15天,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教职工请病假两天以上从第三天起,事假一天以上从第二天起每天按xx元标准扣发校内津贴;旷工半天扣发50元校内津贴,超过三天扣发全月校内津贴。 11、教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xx元,迟到早退者不计发补助。 12、教职工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擅自离职人员,作旷工处理;擅自离职一个月后不返校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部门应及时将擅自离职人员报告人事处。隐瞒不报将按较大考勤事故追究单位领导及考勤员责任。 13、教职工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处分情况,分别给予下列经济处罚: ⑴受全校通报批评的,扣发一个月校内津贴; ⑵受警告处分的,扣发两个月校内津贴; ⑶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四个月校内津贴; ⑷受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校内津贴; ⑸受到记大过处分,扣发十个月校内津贴; ⑹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按处分后的职级发工资并扣发一年校内津贴。 三、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和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总数的15%。 (三)考核标准 1、优秀: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师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内。 2、合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背师德表现,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背师德和违纪表现。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居下游,或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偿家教等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行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不合格: ⑴学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达5天以上的; ⑵学年内因教育教学事故等受通报批评的; ⑶实际完成工作量达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 ⑷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⑸学年内受到行政、党(团)内纪律处分的。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前一学年度被告诫的人员,在后一学年度仍表现不好的,不再给予告诫期,即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职称评聘、奖惩、晋升工资等的`主要依据。 1、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资格;连续2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被聘任的资格;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推荐参加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低聘;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 3、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低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4、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四、节日奖、年终一次性奖、单位负担50%补贴、福利等的发放办法 1、节日奖(教师节、春节) 编内人员:当年确定发放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编外人员:按编内人员发放标准的一半计发 2、年终一次性奖(第13月工资)、单位负担50%补贴部分 仅发放财政列资人员,办法为:当年应发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3、福利部分(含端午节、防暑、中秋节、春节等) ⑴端午节、防暑、中秋节福利:从20xx年起执行编内、编外人员统一标准,发放之前在岗的享受,不在岗的不享受。 ⑵春节福利:仅发编外人员,按800元标准发放,具体为:800÷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五、人员聘用制度 1、正式人员聘用按上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编外人员聘用由用人部门依据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各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部门临时工。 聘用程序为:用人部门申请→人事处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本人填写编外人员聘用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人事处长审核签字→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聘用表交人事处存档。 六、进修学习制度 1、自20xx年7月1日起,具有本科学历且来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且来校工作五年或具有本科学历来校工作满八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 2、进修时间累计半年、回校工作满两年或进修时间一年以上、回校工作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进修。 3、自20xx年7月1日起,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报考审批程序,否则学校不予承认。 4、各教学单位当年报考人数应控制在本部门教师总数%以内。 5、行政兼教学人员应回到对应部门申报。 6、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应该选择假期学习的形式,学习期间每学期可以享受二周学习假,超过学习假学习的停发5个月津贴。 7、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报销学费三分之二、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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